扬尘治理专项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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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治理专项方案
目录
1工程概况2
1.1.一、工程简介2
建设项目概况2
2、编制依据3
3、扬尘治理工作职责分工3
4、扬尘污染的控制5
5、扬尘治理措施9
5.1、施工主要道路及场地硬化9
5.2、洒水降尘9
5.3、垃圾存放、运输10
5.4、材料、土方覆盖10
5.5车辆清洗11
5.6、施工围挡11
5.7、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检查标准12
5.8、其它情况12
6应急预案的启动与实施12
7、监督检查13
8、防尘治理专项方案的实施宗旨13
9、扬尘治理联合检查制度14
扬尘治理施工方案
1工程概况
1.1.一、工程简介
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
内容
1
工程名称
嘉裕崇州130地块项目一期工程
2
工程地点
四川省崇州市羊马镇
3
业主
成都嘉裕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4
设计单位
四川众恒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5
监理单位
四川四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
施工单位
中大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7
承包范围
合同
8
质量标准
合格
9
开工时间
2018年6月15日(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10
合同工期
644天
1.2建筑设计概况
嘉裕崇州130地块项目一期工程位于四川省崇州羊马镇距成都市区28公里,双流机场35公里。
基地位于羊马湿地公园北侧,紧邻羊马湿地公园。
本工程共6栋楼整体地下室车库,总建筑面积:
约170000m2本工程由1栋32层剪力墙结构住宅、1栋32层底部一层为商业的高层剪力墙结构住宅、4栋31层底部一层为商业的高层剪力墙结构住宅组成本工程建筑结构形式为框剪结构,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
2、编制依据
2.1、《成都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2.2、《成都市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2.3、《成都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2.4、《成都市区县、园区扬尘污染防治考评办法》
2.5、成都市2017年100号及214号文件
3、扬尘治理工作职责分工
为有效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及人居环境,为城市创建文明城市做出贡献,结合本工程易造成的扬尘污染源,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参建三方特制定本扬尘治理实施措施,并成立联合检查领导小组,开展项目施工扬尘整治工作的日常检查工作。
组长:
陈树年、马宾(甲方现场代表)
副组长:
李玉林(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易建(项目经理)
组员:
易建、吕木堂、刘国辉、纪小凯、朱小荣、陈玉林、刘剑、曹东方
3.1、组长负责对施工全过程监督,从源头做好施工扬尘整治工作。
3.2、副组长负责对本方案的检查、监督及评价。
对违法违规、不符合要求的扬尘行为必须坚决制止,不听劝阻的要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3、项目执行经理负责对扬尘治理专项方案的编制、实施和检查,对投入到扬尘专项治理的人、机、材、设备等作统一安排和部署,对扬尘污染负主责。
必须按照《成都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规定,落实好裸土覆盖、道路硬化、车辆冲洗台设置、洒水降尘、工地绿化5个工作,且必须100%达标;必须有专门机构,指派专人负责,每天对施工现场扬尘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并记录,使工地扬尘整治工作步入常规化和规范化管理。
3.4、专职安全员:
负责每天检查扬尘治理落实及实施情况并作好记录。
3.5、责任工长:
负责对路面、加工棚、水沟覆盖。
3.6、施工员:
负责对路面保洁人员的监督。
3.7、材料员:
负责对项目针对扬尘整治的材料采购。
4、扬尘污染的控制
4.1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的来源
建设工程施工的扬尘污染,是指在房屋建设施工、道路与管线施工、物料运输、物料堆放、道路保洁、泥地裸露等活动中产生粉尘颗粒物,对大气造成的污染。
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主要有:
基坑挖出的砂石、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
4.2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
建设工地施工过程中,要做到“六必须、六不准”,即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不准现场堆放未覆盖的裸土。
确保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总体受控。
对涉及扬尘问题的作业班组进行专项防止扬尘交底,将扬尘防止工作具体落实到操作层,并建立奖罚制度以推动施工扬尘污染控制过程。
项目部与作业班组签定扬尘治理目标责任书,对扬尘治理工作进行目标化管理。
4.3、施工区域的围栏封闭
根据规划红线范围,设置高度不低于2.5m的围墙,确保整个施工区域与外界充分隔离。
在施工大门口设置冲洗设备、沉淀池及排水沟。
施工运输车辆、挖掘机械等驶出工地前必须清除泥土作防尘处理,严禁将泥土、尘土带出工地。
4.4、施工场地的硬化处理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要求做好主要道路、材料堆场、生活办公区域铺设混凝土路面工作,实行场地的硬化或绿化处理,确保无大面积露土现象,以达到防尘控制要求。
4.5、道路清扫扬尘污染的控制
安排保洁人员2名(佩戴标识)每日对施工现场的道路进行1~2次的清扫,清扫前对路面进行洒水,清扫区域应扩大到出入口通道及道路两侧各50米范围内。
天气干燥或风力较大时,增加洒水频次,以保持路面的湿润。
4.6、土方施工、堆放扬尘污染的控制
在土方开挖、回填施工中,主要采取淋水、降尘和防止车辆泥土外泄等措施。
当雨天开挖、回填时,应在施工临时通道上铺设麻袋或者其他防尘设施。
严格按挖土施工方案中所规定的挖土流程,堆土位置及车辆出入口线路进行指挥。
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的车况检查,指派专人随机跟车监督,保证按规定线路行运,严禁偷倒、乱倒。
在场地内堆放作回填使用土方应集中堆放。
同时,在土方未干化之前,表面整平压实。
定时洒水维持湿润,以有效地控制扬尘。
4.7、建筑材料扬尘污染的控制
(1)施工用的砌块必须在指定场地进行堆放。
进场后及时进行洒水湿润,定时由专人对堆放场地进行清扫。
(2)其他易飞扬物、细颗散体材料,必须进行严密的遮盖或存放在不透风的仓库内,运输车辆要有防止泄漏、飞扬装置,卸料时采取集中码放措施,以减少污染。
4.8、脚手架清理、拆除扬尘污染的控制
减少施工过程中造成的扬尘污染。
脚手架外侧应按行业规范要求全部用2000目/10cm2的密目网进行围挡封闭,并设专人检查、维护,严禁擅自拆开。
在使用期间应采取措施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向外、向下散落。
清理架体内的建筑垃圾和废料时,应采用洒水和吸尘措施,禁止直接掀翻、拍打底笆板。
定期对沾上灰尘的密目网进行清洗,周期为2~3月一次,及时更换破损严重的密目网。
拆除前,应先行清除脚手架中的杂物,并对积灰较多的密目网洒水湿润。
4.9、混凝土、砂浆拌制扬尘污染的控制
混凝土及砂浆全部采用商品,如设置有干混砂浆操作间四周进行封闭围挡,以控制和减少水泥扬尘对大气造成的污染。
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定时进行清扫,保持库内整洁,地面无积灰现象。
如需露天存放应采取严密遮盖措施。
搅拌干混砂浆作业时严格要求工人佩带口罩,做到轻搬轻放。
砂浆拌制时严格按水泥→砂顺序进料,以控制和减少水泥扬尘。
并做好排水沟、沉淀池,定期对沉淀池进行清理。
为减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源,施工现场全部使用商品混凝土及商品砂浆。
4.10、木工机械作业扬尘污染的控制
木工加工棚落实责任制,指定作业场所环境保护责任人,负责木工棚的日常管理。
保持木工棚的整洁,及时清理木屑、刨花和边角料,必要时进行洒水湿润后再清理,并装袋运至指定地点堆放,定期处置。
4.11、道路清扫扬尘污染的控制
在施工现场主要道路边、生活区域内场地适当位置安装一些水龙头,使洒水皮管、洒水车能就近使用,便于操作。
道路安排专人每日对施工现场的道路进行1~2次的清扫,清扫前需进行洒水湿润,天气干燥或风力较大时,增加洒水频次,以保持路面的湿润。
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和粉尘经分类袋装后及时地投放到指定的地点。
4.12、运输车辆扬尘污染的控制
运输建筑材料、垃圾和泥土等的车辆,在驶出建设施工现场之前,要加强防尘冲洗、遮蔽、清洁等工作,防止建筑垃圾、泥土的散落,污染道路和周边环境。
冲洗车辆产生的泥浆水应通过二级沉淀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城市公共管网。
沉淀池派专人定期进行清理,一般为2~3天清理一次。
4.13、砖槽切割加工作业扬尘污染的控制
管线安装施工的砖墙沟槽切割,应采用湿作业法进行施工。
工程所用石材应优先组织半成品进入施工现场,实施装配式施工,减少因石材切割、加工所造成的扬尘污染。
现场石材切割加工应设置专用封闭式作业间并采用湿作业法进行切割,
操作人员必须佩带防尘口罩,以降低或减少扬尘对环境的污染和人体的危害。
4.14、建筑垃圾扬尘污染的控制
建筑结构楼层内的施工垃圾(暴露垃圾)清扫前先洒水湿润,运输可采用搭设封闭式专用垃圾通道运输或采用密封容器、装袋清运,并派专人进行检查、监督。
严禁随意在预留洞、阳台、窗口处凌空抛洒。
所清扫集中的垃圾,在现场规划场地内堆放,并适量洒水或覆盖密目网,定时清运搬离现场,以减少粉尘污染。
4.15、生活垃圾扬尘污染的控制
生活垃圾安排专人进行收集、清理,按指定地点与建筑垃圾分开堆放,并进行密闭遮挡。
生活垃圾应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出场。
禁止在现场焚烧建筑垃圾、废弃木料、塑料品和热熔沥青,以防止对大气的污染。
4.16、对涉及扬尘问题的作业班组进行专项防止扬尘交底,将扬尘防止工作具体落实到操作层,并建立奖罚措施。
4.17、项目部与作业班组逐级签定扬尘治理目标责任书,对扬尘治理工作进行目标化管理。
5、扬尘治理措施
5.1、施工主要道路及场地硬化
5.1.1、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土层夯实后,面层材料用混凝土;
5.1.2、材料存放区、大模板存放区等场地必须平整夯实,面层材料可用混凝土或细石;
5.1.3、现场排水畅通,保证施工现场无积水;
5.1.4、施工现场道路及进出口周边一百米以内的道路不得有泥土和建筑垃圾。
5.2、洒水降尘
5.2.1、外架拆除、平整场地、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清运建筑垃圾和渣土及市政道路施工等作业时,应当边施工边适当洒水,防止产生扬尘污染;
5.2.2、遇有四级以上风的天气不得进行土方运输、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房屋拆除等作业及其它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
按照《崇州市建设系统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预警级别达到黄色预警以上时,应按相应级别停止土石方工程施工、建筑拆除工程施工、渣土车砂石车等易扬尘车辆运输、室外露天作业等作业;
5.2.3、为防止施工扬尘,施工现场应每天根据现场情况及时进行清扫洒水(雨雪天及地表结冰的天气除外);
5.2.4、在土方施工、干燥天气、风力四级以上的天气条件下,应适当增加洒水次数;
5.2.5、施工现场设置易产生扬尘的施工机械时,必须配备降尘防尘装置。
5.3、垃圾存放、运输
5.3.1、施工现场设置垃圾站、垃圾桶应为密闭式,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运输消纳应符合相关规定;
5.3.2、建筑物内的施工垃圾清运必须采用密闭式专用垃圾道或封闭式容器吊运,严禁凌空抛撒,安全网内垃圾应及时清理;
5.3.3、施工垃圾清运时应提前适量洒水,并按规定及时清运消纳。
5.3.4、专人每天清理,及时运出。
5.4、材料、土方覆盖
5.4.1、非施工作业面的裸露地面、长期存放或超过一天以上的临时存放的土堆应采用防尘网进行覆盖,或采取绿化、固化措施;
5.4.2、对于停止施工的施工工地,应当对其裸露土地采取覆盖或者临时绿化等有效防尘措施;
5.4.3、对于土方工程,开挖完毕的裸露地面应及时固化或覆盖;
5.4.4、施工工地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采用商品砼。
5.5车辆清洗
5.5.1、施工现场出入口,按要求设置冲洗槽和设置沉淀池。
安装高效洗轮机,安装使用高效洗轮机的,施工单位要确保100%使用;
5.5.2、在施工现场设置洗车槽和沉淀池的,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a、施工现场施工车辆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备,对车辆槽帮、车轮等易携带泥沙部位进行清洗,不得带土上路;
b、洗车池旁必须设置沉淀池,沉淀后的污水应排入市政污水管道。
5.5.3、建设单位(或委托施工单位)应当道市政管理行政部门办理渣土消纳许可证,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消纳建筑垃圾、渣土。
施工现场必须使用有资质的运输单位和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承担现场土方、建筑垃圾等的运输任务,采取措施防止车辆运输遗撒。
5.6、施工围挡
5.6.1、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本工程实行门禁制度;
5.6.2、现场围挡及大门每半年清洗或粉饰见新一次;
5.6.3、施工围挡使用材料、构造连接要达到安全技术要求,确保结构牢固可靠;
5.6.4、外脚手架架体必须用密目安全网(颜色为绿色)沿外架内侧进行封闭,安全网之间必须连接牢固,封闭严密,并与架体固定。
5.6.5密目安全网要定期清理,保持干净、整齐、清洁。
5.6.6防止施工中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等外溢或遗撒,避免粉尘、废弃物和杂物飘散,及时对工地门前及围挡附近进行清扫,保持干净整洁。
5.7、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检查标准
按照《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使用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的通知》等有关要求进行检查。
5.8、其它情况
5.8.1、在确保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对于自然放坡的边坡工程进行覆盖;
5.8.2、土方施工作业面超过8小时不施工的必须进行覆盖,但应采取适度洒水等降尘措施,当天施工完毕后应按要求进行覆盖;
5.8.3、使用或正在装卸的建筑材料或建筑垃圾可暂不覆盖,可酌情采取降尘措施。
6应急预案的启动与实施
当遇六级以上大风天气时,现场启动防尘应急预案。
6.1项目经理组织施工队安全负责人对现场高处作业及大风天气危险工种责令停工。
6.2、生产经理组织现场卫生负责人对现场清理工作责令停工,对现场防尘设施进行检查,如发现破损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恢复,并及时洒水降尘。
6.3、劳务负责人负责组织施工队食堂管理员对食堂卫生及封闭垃圾池进行检查,如发现异常立即组织人员清理恢复。
6.4、材料保管负责组织施工队库管员对水泥及易飞扬材料的覆盖进行检查,如有覆盖未到位材料立即进行覆盖,直至全部覆盖到位。
6.5、安全员负责与电气工长同巡视现场临电有无异常,如发现问题处立即改正到位。
7、监督检查
7.1、 安全组对及易飞扬材料的储存、发放、使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7.2、 安全组对施工现场的防尘设施进行监督检查。
7.3、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工人进行说服教育;情节严重者处以罚款。
并且要求各项负责人对自己所辖范围内的问题进行整改。
8、防尘治理专项方案的实施宗旨
防尘小组成员应紧密团结,在项目经理导下保护好生活与生态环境,杜绝因建筑施工造成的作业污染和扰民,真正做到保障建筑工地附近居民和施工工人的身体健康.做好成都市安全文明工地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达到成都市安全文明工地环境保护工作的考核标准,顺利完成成都市安全文明工地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事务。
9、扬尘治理联合检查制度
9.1、检查内容按《成都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中检查内容进行检查。
9.2、安全文明施工、扬尘治理联合检查小组每月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考核,项目部各人员随时检查。
9.3、在安全文明施工、扬尘治理联合检查小组及项目部各人员进行检查后,由专职安全员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开出“隐患问题通知单”,各班组在收到“隐患问题通知单”后,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联合检查小组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
9.4、项目部每周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
每一个月为一个考核周期,每月月底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