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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迎丰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石泉县迎丰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调整完善

 

石泉县迎丰镇人民政府

 

石泉县迎丰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调整完善

 

石泉县迎丰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七年九月

 

目录

第一章前言1

一、镇域概况1

二、规划调整目的2

三、规划调整任务2

四、规划调整依据3

五、规划调整范围4

六、规划调整期限5

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6

一、土地利用现状结构6

二、土地利用特点7

三、土地利用中存在问题7

第三章规划调整目标9

一、总量指标9

二、增量指标9

三、效率指标10

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11

一、农用地11

二、建设用地12

三、其他土地14

第五章土地利用布局安排15

一、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15

二、建设用地布局16

三、生态用地布局18

四、土地整治安排20

第六章土地用途分区管制22

一、基本农田保护区22

二、一般农地区23

三、城镇建设用地区23

四、村镇建设用地区24

五、独立工矿用地区25

六、风景旅游用地区25

七、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26

八、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26

九、林业用地区27

十、牧业用地区27

第七章建设用地空间管制29

一、允许建设区29

二、有条件建设区29

三、限制建设区30

四、禁止建设区30

第八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32

一、建立目标责任制32

二、落实基本农田保护措施32

三、严格土地用途管制32

四、扩大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32

五、加强规划实施的技术保障33

第九章附则34

附表1迎丰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35

附表2迎丰镇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情况表36

附表3迎丰镇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表36

附表4迎丰镇土地整治规划表37

附表5迎丰镇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38

附表6迎丰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39

附表7迎丰镇规划期间各类用地平衡表40

第一章前言

一、镇域概况

(一)地理位置

迎丰镇位于石泉县东北部,介于东经108°18′41″-108°28′54″,北纬33°04′13″-33°14′41″之间,东西水平距15.5千米,南北水平距19.5千米,面积为150.91平方公里。

东与汉阴县酒店镇接壤,南与中池镇交界,西与云雾山镇毗邻,北与宁陕县龙王镇隔山相望,镇域土地总面积150.91平方公里,辖8个行政村。

(二)自然条件

迎丰镇沟壑纵横,山峦叠障,川山相间的小流域,气候宜人,土地肥沃。

镇内水利资源十分丰富,后池河贯穿南北,并有弓箭沟、迎丰沟、小梧桐沟、大梧桐沟、香炉沟、五两沟、粮站沟等七条支流大沟。

人文历史厚重,旅游资源丰富。

国家级鬼谷岭森林公园占据半壁江山,子午古道贯通全境,山寨故垒星罗棋布。

(三)社会经济条件

迎丰镇2014年末辖区总人口7347人,其中城镇人口470人,男性4129人,女性3218人,乡村劳动力5098人。

全镇工农业总产值突破1.55亿元,农村固定资产投资4720万元,工业总产值1.5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1449元,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1户,小微企业9户,法人企业5户。

迎丰镇交通便利。

镇内迎(丰)宁(陕)路、迎(丰)池(河)路、迎(丰)云(云雾山)路四通八达,1997年实现村村通公路,公路总里程达114.5千米,通村公路通村率和硬化率达100%。

迎丰镇紧紧围绕“依托资源、突出特色、现代理念、传统生产”的理念,抢抓池河流域现代农业示范带建设机遇,大力推动蚕桑、食用菌、魔芋、特色养殖等优势产业。

二、规划调整目的

通过开展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合理调整耕地和基本农田目标;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统筹安排各业各类用地;进一步突出对镇域生态空间的保护和管理,保障生态用地需求,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结合《石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成果和镇域实际情况,编制《石泉县迎丰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

三、规划调整任务

结合《石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合理调整完善规划目标和调控指标,确定镇域规划调整任务:

(一)落实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二)优化建设用地空间布局,根据县级规划调整完善用地布局情况,合理安排镇域各类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形成更加细化、高效、集约的用地空间;

(三)结合县级“三线”划定成果,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合理确定城乡开发边界,与县级规划中确定的用途分区和空间管制充分衔接;

(四)落实县级规划调整完善方案中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合理安排与镇域有关联的重点建设项目用地。

四、规划调整依据

(一)有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8.28,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10.28,主席令第74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12.27,国务院令第256号);

4、《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12.27,国务院令第257号);

5、《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10年3月26日)。

(二)相关政策文件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部令第72号,2017年5月8日);

3、《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

4、《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

5、《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陕政办发〔2013〕86号);

6、《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陕国土资发〔2015〕13号);

7、《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陕政办发〔2013〕86号);

8、《陕西省国土资源厅、陕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及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国土资发〔2016〕44号)。

(三)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及其他资料

1、《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5-2010);

2、《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2-2009);

3、《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1028-2010);

4、《陕西省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技术要点》(试行,2016年8月);

5、相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

五、规划调整范围

规划范围为迎丰镇行政辖区内全部土地,包括红花坪村、新庄村、庙梁村、三官庙村、迎丰街村、弓箭沟村、三湾村和高涧村共8个行政村和云雾山林场,总面积15091.09公顷。

六、规划调整期限

规划基期年:

2005年;

规划调整基准年:

2014年;

规划目标年:

2020年;

规划期限:

2006-2020年。

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

一、土地利用现状结构

2014年末全镇土地总面积为15091.09公顷,其中农用地14732.9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7.63%;建设用地99.9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66%;其他土地258.1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1%。

(一)农用地

耕地面积1160.62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7.88%;园地面积113.32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0.77%;林地面积13277.48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90.12%;牧草地面积12.17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0.08%;其他农用地面积169.35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1.15%。

(二)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76.46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76.48%。

其中,城镇用地8.85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1.57%;农村居民点用地67.61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的88.43%。

交通水利建设用地面积23.14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23.15%。

其中公路用地面积21.79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面积的94.17%;水工建筑用地1.35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面积的5.83%。

其他建设用地面积0.37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0.37%。

全部为特殊用地。

(三)其他土地

水域面积174.54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67.60%;自然保留地面积83.64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32.40%。

二、土地利用特点

(一)土地利用类型以农用地为主,农用地中林地比重大

迎丰镇农用地所占比重最大,占土地总面积的97.63%,耕地面积较小,仅占农用地总面积的7.88%,林地面积占到了农用地总面积的90.12%,优越的山地环境较为适合魔芋种植。

镇域内耕地和基本农田面积较为稳定,有效促进了迎丰镇生态农业示范基地的建设。

(二)旅游资源丰富

迎丰镇生态环境优美,旅游资源丰富,国家级鬼谷岭森林公园占据半壁江山,子午古道贯通全境,山寨故垒星罗棋布,谷子故居遗址王家庄、娘娘洞、千佛洞、七里川、明清古建筑等10余处旅游景点亟待开发,是旅游者休闲观光的理想之地。

三、土地利用中存在问题

(一)耕地后备资源不足,保护压力大

2014年全镇其其他土地258.1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1%。

其中有近80%的其他土地是不可开发利用的河流水面和滩涂,因此可供开垦为耕地的只有少量其他草地,主要分布在气候、土壤和交通条件相对较差地方,其开发难度大、投资多,而且开发过程中容易引起生态破坏,耕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耕地保护压力大。

(二)农村居民点布局分散,节约集约利用程度较低

迎丰镇农村居民点用地占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的88.43%,比重较高,农村居民点多依道路、河谷及山间缓坡分布,自然村组数量多,多呈散列式分布,规模普遍较小,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难以集中建设,布局较为分散,节约集约利用程度较低。

第三章规划调整目标

一、总量指标

(一)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规划至2020年,全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035.89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948.00公顷,均为约束性指标。

(二)建设用地目标

规划至2020年,全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82.11公顷以内,为预期性指标,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55.22公顷以内,为约束性指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8.52公顷以内,为预期性指标。

(三)林地、园地、牧草地目标

规划至2020年,全镇林地面积达到13442.46公顷,园地面积达到112.12公顷,牧草地面积达到11.82公顷,均为预期性指标。

二、增量指标

(一)新增建设用地目标

规划期内,全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8.71公顷以内,其中2006-2014年间全镇已使用新增建设用地规模2.32公顷,2015-2020年仍可使用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为16.39公顷(含陕南移民搬迁建新指标11.88公顷,其中安置区9.85公顷、留用区2.03公顷),该项指标为预期性指标。

(二)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目标

规划期内,全镇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控制在17.10公顷以内,其中2006-2014年间全镇已使用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2.22公顷,2015-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控制在14.88公顷以内,该项指标为预期性指标。

(三)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目标

规划期内,全镇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9.47公顷以内,其中2006-2014年间全镇已使用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1.9公顷,2015-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7.57公顷以内,该项指标为约束性指标。

(四)土地整治补充耕地目标

至2020年,全镇规划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59.10公顷,其中2015-2020年规划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18.67公顷(含移民搬迁拆旧补充耕地15.98公顷),该项指标为约束性指标。

三、效率指标

至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75平方米以内。

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一、农用地

农用地由2014年的14732.94公顷调整到2020年的14754.41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97.63%调整到2020年的97.77%。

规划期间净增加23.41公顷。

(一)耕地

由2014年的1160.62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1035.89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7.88%调整为2020年的7.02%。

规划期间净减少124.73公顷。

(二)园地

由2014年的113.32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112.12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0.76%调整为2020年的0.76%。

规划期间净减少1.20公顷。

(三)林地

由2014年的13277.48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13442.46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90.12%调整为2020年的91.11%。

规划期间净增加164.98公顷。

(四)牧草地

由2014年的12.17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11.82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0.08%调整为2020年的0.08%。

规划期间净减少0.35公顷。

(五)其他农用地

由2014年的169.35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152.12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1.15%调整为2020年的1.03%。

规划期间净减少17.23公顷。

二、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由2014年的99.97公顷调整到2020年的82.11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0.66%调整到2020年的0.54%。

规划期间净减少17.86公顷。

(一)城乡建设用地

由2014年的76.46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55.22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76.48%调整为2020年的67.25%。

规划期间净减少21.24公顷。

1、城镇用地

由2014年的8.85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8.52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11.57%调整为2020年的15.42%。

规划期间净减少0.33公顷。

2、农村居民点用地

由2014年的67.61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46.20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88.43%调整为2020年的83.67%。

规划期间净减少21.41公顷。

3、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由2014年的0.00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0.50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0.0%调整为2020年的0.91%。

规划期间净增加0.50公顷。

(二)交通水利用地

由2014年的23.14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24.82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23.15%调整为2020年的30.23%。

规划期间净增加1.68公顷。

1、公路用地

由2014年的21.79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23.94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94.17%调整为2020年的96.45%。

规划期间净增加2.15公顷。

2、水工建筑用地

由2014年的1.35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0.88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5.83%调整为2020年的3.55%。

规划期间净减少0.47公顷。

(三)其他建设用地

由2014年的0.37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2.07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0.37%调整为2020年的2.52%。

规划期间净增加1.70公顷。

1、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由2014年的0.00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1.75公顷,占其他建设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0.00%调整为2020年的84.54%。

规划期间净增加1.75公顷。

2、特殊用地

由2014年的0.37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0.32公顷,占其他建设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100.00%调整为2020年的15.46%。

规划期间净减少0.05公顷。

三、其他土地

其他土地由2014年的258.18公顷调整到2020年的254.57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1.71%调整到2020年的1.69%。

规划期间净减少3.61公顷。

(一)水域

由2014年的174.54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172.30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67.60%调整为2020年的67.68%。

规划期间净减少2.24公顷。

(二)自然保留地

由2014年的83.64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82.27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32.40%调整为2020年的32.32%。

规划期间净减少1.37公顷。

迎丰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情况详见附表1。

第五章土地利用布局安排

一、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

(一)耕地布局

规划2015-2020年,全镇调减耕地143.40公顷,其中建设占用减少耕地7.57公顷,占调减耕地总面积的5.28%,主要布局在梧桐寺村、红花坪村、三官庙村;因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3.26公顷,占调减耕地总面积的2.27%,主要布局在红花坪村、三官庙村、梧桐寺村;因生态退耕减少耕地面积132.57公顷,占调减耕地总面积的92.44%,主要布局在梧桐寺村、三官庙村、弓箭沟村等。

规划2015-2020年,全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18.67公顷,其中土地整理补充耕地17.77公顷(含移民搬迁拆旧补充耕地15.98公顷),土地复垦补充耕地0.47公顷,土地开发补充耕地0.43公顷。

补充耕地区域主要位于浅山丘陵区,其中面积较大的有香炉沟村、红花坪村、梧桐寺村等村。

规划调整后,全镇耕地主要布局在中部河谷川道区及秦巴山区浅山丘陵地带,重点集中在梧桐寺村、香炉沟村、红花坪村和弓箭沟村等村。

规划期内通过加强集中连片的耕地整理,结合实施“旱改水”项目,保证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二)基本农田布局

依据县域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科学调整基本农田布局,在为经济社会发展留出必要的、合理的用地空间的同时,把质量较好的一般农田优先补划为基本农田。

规划期内,全镇布局基本农田948.00公顷,主要布局在梧桐寺村、香炉沟村、弓箭沟村和红花坪村等村。

调入基本农田:

总面积0.0公顷。

调出基本农田:

总面积305.00公顷,调出面积较大的村主要有梧桐寺村、红花坪村、三官庙村等。

(三)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迎丰镇划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内的耕地面积共计948.00公顷。

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

二、建设用地布局

(一)城镇用地布局

适度增加工业用地,将工业用地纳入城镇用地规划指标;严格控制城镇规模,通过建设用地内部挖潜和合理安排来保障城镇建设用地需求。

规划期间,全镇以生态循环产业基地建设为重点,打造以新型环保建材、电力能源、丝绸制品、医药化工为主的工贸型城镇。

2014年末,全镇城镇用地面积8.85公顷,规划期间建设占用减少0.36公顷,增加0.03公顷,规划调整后至2020年城镇用地8.52公顷,主要布局在红花坪村和梧桐寺村。

(二)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

围绕“科学规划布局美、村容村貌整洁美、生态环境建设美”的总体要求,搞好乡村规划,加强中心村和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推动有条件的行政村、自然村归并,整合优化村庄布局,引导农村人口适当集中居住,节约集约用地,建设生活宜居、环境优美、设施完善的乡村,实现镇容村貌整洁、生态环境良好、规划建设合理、设施配套完善、乡村民俗文明五大目标。

2014年末,全镇农村居民点用地67.61公顷,规划期间全镇新增农村居民点用地12.06公顷,主要布局在梧桐寺村、红花坪村、三官庙村等村;结合脱贫攻坚规划的实施,加大移民搬迁拆旧区居民点整理力度,规划期间全镇通过土地整治减少农村居民点用地33.20公顷,建设占用减少农村居民点用地0.27公顷,规划2020年全镇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为46.20公顷。

(三)独立建设用地布局

按照陕南绿色循环发展、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加快全镇工业发展步伐,争取全镇工业有突破性进展。

2014年末,全镇无独立建设用地,规划期间新增独立建设用地0.24公顷,为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布局在梧桐寺村。

(四)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布局

1、交通用地布局

优先保障国家重点铁路和高速公路建设用地,统筹安排公路建设用地,优化公路网布局,完善国家公路、县乡公路和农村公路三个层次路网,重点推进县乡公路升级改造,完善和提高农村公路整体水平。

统筹部署全镇交通建设用地,重点保障石泉县池河至迎丰三级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用地。

加强对交通项目选址布线节地的引导,尽量少占耕地及其他农用地。

规划期间安排新增交通用地3.28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2.88公顷,现状建设用地0.40公顷),主要布局在东沙河村、青泥涧村、茨坪村、弓箭沟村和堰坪村等村。

2、环保基础设施用地布局优化

强化基础设施配套,全力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加大配套垃圾处理、填埋、污水处理等项,保障民生环保类项目建设,改善村容村貌,规划期间主要建设迎丰镇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和迎丰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安排新增建设用地0.40公顷,分别布局在梧桐寺村和红花坪村。

(五)划定中心城镇开发边界

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为基础,以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形成的实体边界为支撑,与城市规划等相关规划充分衔接,根据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建设用地适宜性、限制性评价结果,充分利用线性基础设施和自然地物确定中心城镇开发边界。

根据《迎丰镇城镇总体规划(2008-2020年)》,划定迎丰镇区开发边界规模77.85公顷,其中允许建设区60.52公顷,有条件建设区17.33公顷。

三、生态用地布局

(一)稳定增加生态用地

在有效保护现有耕地、确保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不降低的前提下,稳定增加生态用地,以优化基本农田布局为重点,合理安排好园地、林业用地和牧草地,拓展城乡生产和绿色空间。

1、园地布局

2014年末全镇园地面积113.32公顷,规划期间全镇新增加园地0.36公顷,均为土地整治增加;全镇减少园地1.56公顷,至2020年全镇园地面积为112.12公顷,主要布局在香炉沟村、梧桐寺村、庙梁村等村。

2、林地布局

按照“严格保护、积极培育”的要求,以建设良好生态环境为目标,充分利用荒滩、荒地等非耕地资源进行造林。

规划期间重点巩固中低山区的退耕还林成果,增加林地面积,防治水土流失,重点建设有林地。

2014年末全镇林地面积13277.48公顷,规划期间全镇新增加林地171.14公顷,全镇减少林地6.16公顷,至2020年全镇林地面积为13442.46公顷,主要布局在三官庙村、香炉沟村、梧桐寺村和三湾村等村。

3、牧草地布局

2014年全镇牧草地面积12.17公顷,规划期间全镇牧草地减少0.35公顷,其中因农业结构调整减少0.10公顷,建设占用减少0.25公顷,规划期末全镇牧草地面积为11.82公顷,主要布局在梧桐寺村、三官庙村和香炉沟村。

(二)统筹生态用地布局

结合镇域内及相邻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统筹生态用地布局,优先布设国土生态屏障用地,维护和改善全镇生态安全格局,形成基本的国土生态屏障。

依据自然的山水形态,加大生态环境建设力度,加强水土保持,维系河道的自然形态,构建以山为骨,以水为魂,山水交融的国土生态屏障。

(三)落实生态保护红线

与生态红线划定工作衔接,确定生态保护红线的边界,本次规划调整完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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