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别志+宋+苏辙+中华点校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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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龍川別志

  ●目錄

  龍川別志序

  卷上

  卷下

  跋

  ●龍川別志序

  予居龍川為略志,志平生之一二,至於所聞於人,則未暇也。

然予年將五十起自疏遠,所見朝廷遺老數人而已,如歐陽公永叔、張公安道皆一世偉人,蘇子容、劉貢父博學強識,亦可以名世,予幸獲與之周旋,聽其所請說,後生有不聞者矣。

貢父嘗與予對直紫徽閣下,喟然太息曰:

「予一二人死,前言往行堙滅不載矣。

君苟能記之,尚有傳也。

」時予方苦多事,懶於述錄,今謫居六年,終日燕坐,欲追考昔日所聞而炎荒無士大夫,莫可問者,年老衰耄,得一忘十,追惟貢父之言,慨然悲之,故復記所聞,為龍川別志,凡四十七事,四卷,元符二年孟秋二十二日。

  ●龍川別志卷上

  周高祖柴后,魏成安人,父曰柴三禮,本後唐莊宗之嬪御也。

莊宗沒,明宗遣歸其家,行至河上,父母迓之。

會大風雨,止於逆旅。

數日,有一丈夫冒雨走過其門,衣弊破裂,不能自庇。

后見之驚曰:

「此何人耶?

」逆旅主人曰:

「此馬鋪卒吏郭雀兒者也。

」后召與語,異之,謂父母曰:

「此貴人,我當嫁之。

」父母恚曰:

「汝帝左右人,歸當嫁節度使,奈何嫁此乞人?

」后曰:

「我久在宮中,頗識貴人,此人貴不可言,不可失也。

橐中裝分半與父母,我取其半。

」父母知不可奪,遂成婚於逆旅中。

所謂郭雀兒,則周祖也。

后每資以金帛,使事漢祖,卒為漢佐命。

后父柴三禮既老,夜寐輒不覺,晝起常寡言笑。

其家問之,不答。

其妻醉之以酒,乃曰:

「昨見郭雀兒已作天子。

」初,周祖兵征淮南,過宋州。

宋州使人勞之於葛驛。

先有一男子、一女子,不知所從來,轉客於市,傭力以食。

父老憐其愿也,醵酒食、衣服,使相配為夫婦。

及周祖至,市人聚觀,女子於衆中呼曰:

「此吾父也。

」市人驅之去。

周祖聞之,使前,問之,信其女也,相持而泣,將攜之以行。

女曰:

「我已嫁人矣。

」復呼其夫視之,曰:

「此亦貴人也。

」乃俱挈之軍中,奏補供奉官,即張永德也。

及周祖入汴,漢末帝以兵圍其第,今皇建院是也,盡誅其家。

惟永德與其妻在河陽為監押,末帝亦命河陽誅之。

河陽守呼永德,以勑視之。

永德曰:

「丈人為德不成,死未晚也。

」河陽守見其神色不少變【河陽守見其神色不少變 「見其神色不少變」七字原脫,據傅本補。

】,以為然,雖執之於獄,所以餽之甚厚,親問之曰:

「君視丈人事得成否?

」永德曰:

「殆必然。

」以柴三禮夢所見為驗。

未幾而捷報至。

周祖親戚盡誅,惟永德夫婦遂極富貴。

  張永德事周世宗,為殿前指揮使,性好道,道士多客其家。

嘗有一舉子見之即病,幾年乃愈。

永德所以待之既厚,客欲辭去,永德曰:

「吾待子不薄,何去之遽也?

」曰:

「吾有小術,當一試之而去。

」試之,其藥能乾水銀為黃金。

永德大驚,欲學之。

客曰:

「君自有三十年富貴,此術不足學也。

」永德留之,不可,曰:

「後當見吾於淮上。

」及周世宗用兵壽春,永德從之。

素善射,閒出射於野,觀者如堵,見一僧,則昔之舉子也。

與之歸,宿帳中。

夜半,屏人問所以保三十年富貴者,曰:

「若見二屬豬人,善事之,則富貴可保也。

」旦辭去【旦辭去 「旦」原作「且」,據稗海本改。

】。

藝祖方以力戰有功,雖功名日盛,而出於側微,鞍馬服用未有以自給,永德稍以家資奉之。

藝祖既天姿英特,問其年,復亥生也。

永德大喜,傾身事之,凡用物皆有副【凡用物皆有副 自「有副」至「藝祖」四十八字原作「取給焉。

復告太宗,又」八字,今「有副,須輒以獻,藝祖」八字據稗海本,其餘據傅本改。

】,須輒以獻,藝祖深德之,而不知其故也。

其後太宗當娶符氏后,謀於藝祖曰:

「符氏大家,而吾家方貧,無以為聘,奈何?

」藝祖曰:

「張太尉與吾善,弟往以情告之。

」太宗持書往,永德延之臥內。

太宗姿表尤異,問其年,亦亥生也。

永德驚喜,傾家助之。

太祖既登極,以鄧州【鄧州 原作「鄧川」,據宋人軼事彙編卷四改。

】節鉞授永德,許之終身。

嘗有人告永德謀反,藝祖曰:

「張道人非反者。

」即械而送之永德,曰:

「爾敢告吾反,膽甚大。

」破械,杖而遣之,藝祖聞之喜。

及太宗嗣位,寵之不替,遂終於鄧。

  周顯德中【顯德中 夏校:

宋槧朱子名臣言行錄「中」作「末年」。

傅本亦作「末年」。

】,以太祖在殿前點檢,功業日隆,而謙下愈甚,老將大校多歸心者,雖宰相王溥亦陰效誠款。

今淮南都園【今淮南都園 「都」,夏校:

言行錄作「御」。

】,則溥所獻也。

惟范質忠於周室,初無所附。

及世宗晏駕,北邊奏契丹入寇。

太祖以兵出拒之,行至陳橋,軍變,既入城,韓通【韓通 原作「韓勍」,據長編卷一建隆元年春正月甲辰條註改。

】以親衞戰於闕下,敗死。

太祖登正陽門望城中,諸軍未有歸者,乃脫甲詣政事堂。

時早朝未退而聞亂。

質下殿執溥手曰:

「倉猝遣將,吾儕之罪也。

」爪入溥手,幾血出。

溥無語。

既入見太祖,質曰:

「先帝養太尉如子,今身未冷,奈何如此?

」太祖性仁厚,流涕被面。

然質知事不可遏,曰:

「事已爾,無太倉卒,自古帝王有禪讓之禮,今可行也。

」因具陳之,且曰:

「太尉既以禮受禪,則事太后當如母,養少主當如子,慎勿負先帝舊恩。

」太祖【太祖 原作「太宗」,據稗海本、范抄本及五朝名臣言行錄卷一之三改。

】揮涕許諾,然後率百官成禮。

由此太祖深敬重質,仍以為相者累年。

終質之世,太后、少主皆無恙。

故太祖、太宗每言賢相,必以質為首。

  楚王元佐,太宗之長子,將立為嗣,堅辭不肯,欲立太祖之子,由此遂廢,故當時以為狂,而實非狂也。

  景德中,契丹南牧。

真宗用寇萊公計,親御六軍渡河,兵始交而斃其貴將。

契丹有求和意,朝廷知之,使供奉官曹利用使於兵閒。

利用見虜母於軍中與蕃將韓德讓【韓德讓 原作「韓得讓」,據傅本改。

】偶在駞車上,坐利用車下【坐利用車下 「車下」原倒,據長編卷五八景德元年十一月戊寅條乙正。

】,饋之食,共議和事。

利用許之歲遺銀絹三十萬疋兩。

利用之行也,面請所遺虜者,上曰:

「必不得已,雖百萬亦可。

」及還,上在帷宮,方進食,未之見,使內侍問所遺。

利用曰:

「此機事,當面奏。

」上復使問之,曰:

「姑言其略。

」利用終不肯言,而以三指加頰。

內侍入白:

三指加頰,豈非三百萬乎?

上失聲曰:

「太多!

」既而曰:

「姑了事亦可耳。

」帷宮淺薄【帷宮淺薄 「薄」,傅本及長編卷五八景德元年十二月丁亥條皆作「迫」。

】,利用具聞其語。

既對,上亟問之,利用再三稱罪,曰:

「臣許之銀絹過多。

」上曰:

「幾何?

」曰:

「三十萬。

」上不覺喜甚,由此利用被賞尤厚。

然當時朝論皆以三十萬為過厚,惟宰相畢士安曰:

「不如此,虜所願不滿,和事恐不能久。

」衆未以為然也。

然自景德至今,將百年,自古漢蕃和好所未常有,畢公之言得之矣。

  契丹既受盟而歸,寇公每有自矜之色,雖上,亦以自得也。

王欽若深患之,一日,從容言於上曰:

「此春秋城下之盟也,諸侯猶且恥之,而陛下以為功,臣竊不取。

」真宗愀然不樂曰:

「為之奈何?

」欽若度上厭兵,即謬曰:

「陛下以兵取幽、燕,乃可刷恥。

」上曰:

「河朔生靈始免兵革之旤,吾安能為此?

可思其次。

」欽若曰:

「惟有封禪泰山,可以鎮服海內,誇示夷狄。

然自古封禪,當得天瑞希世絕倫之事,然後可為也。

」既而又曰:

「天瑞安可必得,前代蓋有以人力為之者,惟人主深信而崇奉之,以明示天下,則與天瑞無異矣。

」上久之乃可。

然王旦方為相,上心憚之,曰:

「王旦得無不可乎?

」欽若曰:

「臣得以聖意喻旦,宜無不可。

」乘閒為旦言之,旦黽勉而從。

然上意猶未決,莫適與籌之者。

它日,晚幸祕閣,惟杜鎬方直宿。

上驟問之曰:

「古所謂河出圖,洛出書,果如何事耶?

」鎬老儒,不測上旨,謾應曰:

「此聖人以神道設教耳。

」其意適與上意會【其意適與上意會 「意」,夏校:

言行錄作「言」。

】,上由此意決。

遂召王旦飲酒於內中,歡甚,賜以樽酒曰:

「此酒極佳,歸與妻孥共之。

」既歸發之,乃珠子也。

由是天書、封禪等事,旦不復異議。

時王旦為相,材有過人者,然至此不能力爭,議者少之。

蓋旦為人類馮道,皆偉然宰相器也。

道不幸生於亂世,生死之際不能自立;旦事真宗,言聽諫從,安於勢位,亦不能以正自終,與道何異。

  祥符末,每有大禮,輒奉天書以行,旦為天書使,常悒悒不樂。

上之初即位,李沆為相,旦參知政事,沆取四方水旱、盜賊奏之【沆取四方水旱盜賊奏之 「沆」字下,夏校:

言行錄有「日」字。

】,旦以為細事,不足煩上聽。

沆曰:

「人主少年,當使知四方艱難,不然,血氣方剛,若不留意聲色犬馬,則土木、甲兵、禱祠之事作矣。

吾老不及見此,此參政他日之憂也。

」及旦親見王欽若、丁謂等所為,諫則業已同之【諫則業已同之 「諫」字上,夏校:

言行錄有「欲」字。

】,欲去則上遇之厚,不忍去,乃歎曰:

「李文靖真聖人也。

」既寢疾,欲削髮披緇以殮。

素善大年【素善大年 「素善」下,夏校:

言行錄有「楊」字。

】,死後諸子欲從之,大年以為不可,乃止。

雖以富貴終身,而實不得志也。

  真宗初即位,李沆為相。

帝雅敬沆,嘗問治道所宜先,沆曰:

「不用浮薄新進喜事之人,此最為先。

」帝問其人。

曰:

「如梅詢、曾致堯等是矣。

」帝深以為然。

故終帝之世,數人者皆不進用。

是時梅、曾皆以才名自負,嘗遣致堯副溫仲舒安撫陝西,致堯於閤門疏論仲舒,言不足與共事,輕銳之黨無不稱快。

然沆在中書不喜也【然沆在中書不喜也 「沆」原作「江」,據稗海本、傅本、說郛本改。

】,因用它人副仲舒,而罷致堯。

故自真宗之世,至仁宗初年,多得重厚之士,由沆力也。

  真宗臨御歲久,中外無虞,與羣臣燕語,或勸以聲妓自娛。

王文正公性儉約,初無姬侍。

其家以二直省官治錢,上使內東門司呼二人者,責限為相公買妾,仍賜銀三千兩。

二人歸以告公,公不樂,然難逆上旨,遂聽之。

蓋公自是始衰,數歲而捐館。

初,沈倫家破,其子孫鬻銀器,皆錢塘錢氏昔以遺中朝將相者,花籃火筒之類,非家人所有。

直省官與沈氏議,止以銀易之,具言於公,公嚬蹙曰:

「吾家安用此?

」其後姬妾既具,乃呼二人,問昔沈氏什器尚在可求否。

二人謝曰:

「向私以銀易之,今見在也。

」公喜,用之如素有。

聲色之移人如此!

張公安道守金陵,二直省官有一人自南方替還,具為公道此。

  祥符末,王沂公知制誥,朝望日重。

一日,至中書,見王文正公,公問:

「君識呂夷簡否?

」沂公曰:

「不識也。

」退而訪之。

呂公時為太常博士,通判濱州,人多稱其才者。

它日復見文正,復問如初,沂公曰:

「公前及此人【公前及此人 「公前」下,夏校:

言行錄有「問」字。

】,退而訪之。

」具所聞以告。

文正曰:

「此人異日與舍人對秉鈞軸。

」沂公曰:

「公何以知之?

」曰:

「余亦不識,但以其奏請得之。

」沂公曰:

「奏請何事?

」曰:

「如不稅農器等數事。

」時沂公自待亦不淺,聞文正之言,不信也,姑應之曰:

「諾。

」既而許公自濱罷,擢提點兩浙刑獄,未幾置之侍從。

及丁晉公敗,沂公引為執政,卒與公並相【卒與公並相 「卒與」下,夏校:

言行錄有「沂」字。

】。

沂公從容道文正語,二公皆嗟嘆,以為非所及。

其後張公安道得其事於許公,故於許公神道碑略敍一二。

  真宗晚年得風疾,自疑不起,嘗枕宦者周懷政股,與之謀,欲命太子監國。

懷政,東宮官也。

出與寇準謀之。

遂議立太子,廢劉氏【廢劉氏 「氏」,夏校:

言行錄作「后」。

】,黜丁謂等。

使楊億草具詔書,億私語其妻弟張演曰:

「數日之後,事當一新。

」稍洩【稍洩 「稍洩」上,夏校:

言行錄有「語」字。

】,丁謂夜乘婦人車與曹利用謀之,誅懷政,黜準,召億至中書。

億懼,便液俱下,面無人色。

謂素重億,無意害之。

徐曰:

「謂當改官,煩公為作一好麻耳。

」億乃少安。

準初為此謀,欲遣使四方,宣示風指,誅異己者,使楊億為詔書,遣其壻王曙出使。

曙知其不可,力止之,意其必有禍敗,藏其詔書草,使其妻縫置夾衣中。

及劉后既沒,朝廷方欲理準舊勳,曙出其書,文字磨滅,殆不可復識,由此贈億禮部尚書,諡曰「文」。

李淑為之辭,其略曰:

「自昔天僖之末,政漸宮闈,能協元臣,議尊儲極。

」蓋準為人忠亮自信,固無異心,然使之得志,必有恣橫失衆之事,未必不為國之禍也。

  楊文公晚年居陽翟,素厚楊瑋。

瑋嘗辭赴舉,求貲糧而行,公命以千錢予之。

瑋本責辦於公,既得此,殊非本意,然亦不動。

公熟視之,良久,亦無它。

瑋辭去,公命乘驢於階。

瑋不肯,公拊其背曰:

「子他日不可,今日可矣。

子異日必為吾此官。

」既而以錢百千貸之。

瑋遂及第,名位率與文公等。

  真宗既疾,甚殆,不復知事。

李迪、丁謂同作相。

內臣雷允恭者,嬖臣也,自劉后以下,皆畏事之。

謂之進用皆允恭之力。

嘗傳宣中書,欲以林特為樞密副使,迪不可,曰:

「除兩府須面奉聖旨。

」翌日,爭之上前,聲色俱厲。

謂辭屈,俛首鞠躬而已。

謂既退,迪獨留,納劄子。

上皆不能省記,而二相皆以郡罷。

允恭傳宣謂家,以中書闕人,權留謂發遣。

謂由此入直中書,見同列,召堂吏喻之,索文書閱之。

來日與諸公同奏事,上亦無語。

衆退,獨留。

及出,道過學士院,問院吏今日學士誰直。

曰:

「劉學士筠。

」謂呼筠出,口傳聖旨令謂復相,可草麻。

筠曰:

「命相必面得旨【命相必面得旨 「旨」字下,夏校:

言行錄有「果爾」二字。

】,今日必有宣召,麻乃可為也。

」謂無如之何。

它日再奏事,復少留,退過學士院,復問誰直。

曰:

「錢學士惟演。

」謂復以聖旨語之。

惟演即從。

謂既復相,乃逐李公及其黨,正人為之一空。

將草李公責詞,時宋宣獻知制誥當直,請其罪名,謂曰:

「春秋無將,漢法不道,皆其事也。

」宋不得已從之。

詞既成,謂猶嫌其不切,多所改定,其言上前爭議曰「罹此震驚,遂至沉頓」,謂所定也。

及謂貶朱崖,宋猶掌詞命,即為之詞曰:

「無將之戒,深著於魯經;不道之誅,難逃於漢法。

」天下快之。

  丁謂既逐李公於衡州,遣中使齎詔賜之,不道所以。

李聞之欲自裁,其子柬之救之得免。

謂因大行貶竄王欽若、丁度等,皆投之遠方。

時王沂公參知政事,不平之,曰:

「責太重矣。

」謂熟視久之,曰:

「居停主人恐亦未免也。

」沂公踧然而懼,因密謀去之。

  內侍雷允恭既有力於謂,謂深德之。

及山陵事起,宦官多緣伏出在外【宦官多緣伏出在外 「出」,稗海本、傅本皆作「土」。

】,允恭獨留不遣,自請於太后,太后終不許。

允恭泣曰:

「臣遭遇先帝,不在人後,而獨不得効力於陵上,敢請罪。

」太后曰:

「吾不於汝惜差遣【吾不於汝惜差遣 此下原脫「顧汝少而寵幸」至「若近上名目」二十八字,據傅本補。

】,顧汝少而寵幸,不歷外任,今官品已高,近下差遣難以與汝,若近上名目,因汝不知條法,妄有舉動,適為汝累矣。

」允恭泣告不已,乃以為都監。

允恭馳至陵下,司天邢中和為允恭言:

今山陵上百步,法宜子孫,類汝州秦王墳。

允恭曰:

「如此何故不就?

」中和曰:

「恐下有石若水耳。

」允恭曰:

「先帝獨有上,無它子,果如秦王墳,何故不用?

」中和曰:

「山陵事重,踏勘覆按,動經日月,恐不及七月之期耳。

」允恭曰:

「第移就上穴,我走馬入見太后言之,安有不從?

」允恭素貴橫,人莫敢違,即改穿上穴。

及允恭入白太后,太后曰:

「此大事,何輕易如此?

」允恭曰:

「使先帝多子孫,何惜不可?

」太后意不然之,曰:

「出與山陵使議可否。

」允恭見謂,具道所以,謂亦知其非,而重違允恭,無所可否,唯唯而已。

允恭不得謂決語,入奏太后曰:

「山陵使亦無異議矣。

」既而上穴果有石,石盡水出。

沂公具得其事,以為擅易陵地,意有不善,欲奏之而不得閒,謂同列曰:

「曾無子,欲令弟子過房,來日奏事畢,略留奏之。

」謂不以為疑。

太后聞之,大驚,即命差官按劾其事,而謂不知也。

比知【比知 「知」字下,夏校:

言行錄有「之」字。

】,於廉前訴之,移時,有內侍捲簾曰:

「相公誰與語?

駕起久矣。

」謂知太后意不可回,以笏叩頭而退。

謂既得罪,山陵竟就下穴。

蓋謂所坐欲庇允恭,不忍破其妄作耳。

然其邪謀深遠,得位歲久,心不可測,雖沂公以計傾之,而公議不以為非。

【內臣張懷忠者,劉后閣下親信人也,慶曆中監書庫,為張安道說此事。

  章獻垂箔,有方仲弓者,上書乞依武氏故事立劉氏廟。

章獻覽其疏,曰:

「吾不作此負祖宗事。

」裂而擲之於地。

仁宗在側,曰:

「此亦出於忠孝,宜有以旌之。

」乃以為開封司錄。

及章獻崩,黜為汀州司馬。

程琳亦嘗有此請,而人莫知之也。

仁宗一日在邇英謂講官曰:

「程琳心行不忠,在章獻朝嘗請立劉氏廟,且獻七廟圖。

」時王洙侍讀聞之。

仁宗性寬厚,琳竟至宰相,蓋無宿怒也。

  王沂公為相,兼玉清昭應宮使,宮焚而罷,呂許公當國,是時太后臨朝,仁宗尚幼,公能以智輯睦二宮,無纖毫之隙。

及許公薨,仁宗方視朝,慟哭久之,顧左右大臣曰:

「呂夷簡死,誰復能辦大事者!

」及舉哀,哭之甚慟。

遂以祭奠器皿盡賜其家。

張公安道時攝太常卿,親見其事。

其後奉勑撰許公神道碑,其家欲言和協二宮事,安道於上前質其虛實,上不喜,曰:

「吾不能復記此事。

」良久乃曰:

「明肅章獻嘗自言夢周王祐【真宗長子,早夭。

】來告,將脫生荊王宮中。

時允初始生,【允初,荊王少子,所謂五相公者【所謂五相公者 原為大字正文,據傅本改。

】。

】太后欲取入宮養之,呂夷簡爭之,乃止。

」上所言如此,則許公信有力矣。

  章獻皇后崩,呂公以后遺令,冊楊太妃為皇太后,且復垂簾。

士大夫多不悅。

御史中丞【御史中丞 原作「御史大夫」,夏校:

言行錄「大夫」作「中丞」。

按宋史卷二八六,蔡齊時為右諫議大夫、御史中丞,據改。

】蔡齊將留百官班爭之,乃止。

許公歎曰:

「蔡中丞不知吾心,吾豈樂為此哉!

仁宗方年少,禁中事莫主張者。

」其後盛美人等恣橫爭寵,無如之何,許公之意或在是矣。

然人主既壯,而母后聽政,自非國家令典。

雖或能整齊禁中,而垂簾之後,外家用事,亦何所不至?

古今母后臨朝,如宣仁后專奉帝室,不為私計,蓋未有也。

  章獻既沒,或疑章懿之喪。

仁皇遣李用和發其葬視之,容貌如生。

使者馳入奏,仁皇於章獻神御前,焚香泣告曰:

「自今大孃孃平生分明矣。

」仁宗謂劉氏大孃孃,謂楊氏小孃孃。

  章懿之崩,李淑護葬,晏殊撰志文,只言生女一人,早卒,無子。

仁宗恨之,及親政,內出志文,以示宰相曰:

「先后誕育朕躬,殊為侍從,安得不知?

乃言生一公主,又不育,此何意也?

」呂文靖曰:

「殊固有罪,然宮省事祕,臣備位宰相,是時雖略知之而不得其詳,殊之不審,理容有之。

然方章獻臨御,若明言先后實生聖躬,事得安否?

」上默然良久,命出殊守金陵。

明日,以為遠,改守南都。

如許公保全大臣,真宰相也,其有後宜哉!

及殊作相,八王疾革,上親往問。

王曰:

「叔久不見官家,不知今誰作相?

」上曰:

「晏殊也。

」王曰:

「此人名在圖讖,胡為用之?

」上歸閱圖讖,得成敗之語,并記志文事,欲重黜之。

宋祁為學士,當草白麻,爭之。

乃降二官知潁州,詞曰「廣營產以殖貲,多役兵而規利」,以它罪罪之。

殊免深譴,祁之力也。

  李文定與呂文靖同作相,李公直而疎,呂公巧而密。

李公嘗有所規畫,呂公覺其非所能及,問人曰:

「李門下誰為謀者?

」對曰:

「李無它客,其子柬之,慮事過其父也。

」呂公因謂李公:

「公子柬之,才可用也,當授以事任。

」李公謙不敢當。

呂公曰:

「進用才能,此自夷簡事,公勿預知。

」即奏除柬之兩浙提刑【兩浙提刑 「兩浙」原作「西浙」,據長編卷一一四景祐元年六月乙卯條註改。

】,李公父子不悟也,皆喜受命。

二公內既不協,李公於上前求去。

上怪問其故。

李奏曰:

「老疾無堪夷簡慢欺。

」具奏所以。

上召呂而質之。

時燕王貴盛,嘗為門生某【門生某 夏校:

三字言行錄作「其門僧」。

長編卷一一六景祐二年二月庚辰條記:

「嘗為補門下僧惠清為守闕鑒義。

」則「門生」當作「門僧」。

】求官,二公共議許之。

既而呂公遂在告,李公書奏與之,久之忘其實,反謂呂獨私燕邸。

呂公以案牘奏上,李慚懼待罪,遂免去。

其後王沂公久在外,意求復用。

宋宣獻為參知政事,甚善呂公,為沂公言曰:

「孝先求復相,公能相容否?

」呂公許諾。

宣獻曰:

「孝先於公,事契不淺,果許,則宜善待之,不宜如復古也。

」呂公笑然之。

宣獻曰:

「公已位昭文,孝先至,於集賢處之可也。

」呂公曰:

「不然,吾雖少下之何害!

」遂奏言王曾有意復入。

上許之。

呂公復言願以首相處之,上不可,許以亞相。

乃使宣獻問其可否,沂公無所擇。

既至,呂公專決,事不少讓,二公又不協。

王公復於上前求去,上問所以,對如李公去意。

固問之,乃曰:

「夷簡政事多以賄成,臣不能盡記,王博文自陳州入知開封,所入三千緡。

」上驚,復召呂公面詰之。

呂公請付有司治之,乃以付御史中丞范諷。

推治無之,王公乃請罪求去。

蓋呂公族子昌齡,以不獲用為怨,時有言武臣王博古嘗納賂呂公者,昌齡誤以博文告,王不審,遂奏之。

上大怒,遂以王公知鄆州,呂公亦以節鉞知許州。

參知政事宋宣獻、蔡文忠亦皆罷去。

李公、王公雖以疎短去位,然天下至今以正人許之。

  章郇公雖閩人,然其為人厚重。

少時有相工知人貴賤,公父以兄弟見之,相者曰:

「中有一人大貴。

」公就位,舍去不復問;公弟從之不已。

父曰:

「所謂貴者誰也?

」相者曰:

「舍去者是也。

」後以侍郎為參知政事,呂許公鄙其為人。

宋宣獻時以尚書為樞密副使,許公即以為參知政事,欲以逼公。

公之親友皆勸公自引去,公不聽。

久之,宣獻卒,乃求避位。

許公深愧之,言於仁宗,留公不遣。

及許公薨,遂秉政。

晏元獻、杜祁公、范文正、富鄭公更用事,公默默無所為。

然數公既去,而公為相如故,卒以老辭位而退,蓋亦有過人者。

  張公安道嘗為予言:

「治道之要,罕有能知之者。

老子曰:

『道非明民,將以愚之。

』國朝自真宗以前,朝廷尊嚴,天下私說不行,好奇喜事之人,不敢以事搖撼朝廷。

故天下之士,知為詩賦以取科第,不知其它矣。

諺曰:

『水到魚行。

』既已官之,不患其不知政也。

昔之名宰相,皆以此術馭下。

王文正公為相,南省試『當仁不讓於師賦』,時賈邊、李迪皆有名場屋,及奏名,而邊、迪不與。

試官取其文觀之,迪以落韻,邊以師為衆,與注疏異,特奏令就御試。

王文正議:

落韻失於不詳審耳,若舍注疏而立異論,不可輙許,恐從今士子放蕩,無所準的。

遂取迪而黜邊。

當時朝論大率如此。

仁宗初年,王沂公、呂許公猶持此論。

自設六科以來,士之翹俊者,皆爭論國政之長短。

二公既罷,則輕銳之士稍稍得進,漸為奇論,以撼朝廷,朝廷往往為之動搖。

廟堂之淺深,既可得而知,而好名喜事之人盛矣。

許公雖復作相,然不能守其舊格,意雖不喜,而亦從風靡矣。

其始也,范諷、孔道輔、范仲淹三人,以才能為之稱首。

其後許公免相【其後許公免相 「許公免相」四字,夏校:

言行錄無。

】,晏元獻為政,富鄭公自西都留守入參知政事【富鄭公自西都留守入參知政事 「西都」,傅本作「北都」,按蘇東坡集卷三七富鄭公神道碑、宋史卷三一三富弼傳、東都事略卷六八,富弼慶曆三年任樞密副使前無任西都或北都留守事,三朝名臣言行錄卷二之一無「自西都留守」五字,疑為衍文。

】,深疾許公,乞多置諫官,以廣主聽。

上方嚮之,而晏公深為之助,乃用歐陽修、余靖、蔡襄、孫沔等並為諫官。

諫官之勢,自此日橫。

鄭公猶傾身下士以求譽【鄭公猶傾身下士以求譽 「猶」,夏校:

言行錄作「尤」。

】,相帥成風。

上以謙虛為賢,下以傲誕為高,於是私說遂勝,而朝廷輕矣。

」然予以張公之論,得其一不得其二,徒見今世朝廷輕甚,故思曩日之重;然不知其敝也。

大臣恣為非橫,而下無由能動,其害亦不細也。

使丁晉公之時,臺諫言事必聽,已如仁宗中年,其敗已久矣!

至於許公,非諸公並攻其短,其害亦必有甚者。

蓋朝廷之輕重則不在此。

誠使正人在上,與物無私,而舉動適當,下無以議之,而朝廷重矣,安在使下不得議哉?

下情不上通,此亦人主之深患也。

可則從之,否則違之,豈害於重哉!

西漢之初,專任功臣侯者如絳、灌之流,不可謂不賢,至使賈誼、董仲舒皆老死不得用。

事偏則害生,故曰張公得其一不得其二,由此言之也。

  范文正公篤於忠亮,雖喜功名,而不為朋黨。

早歲排呂許公,勇於立事,其徒因之,矯厲過直,公亦不喜也。

自越州【越州 稗海本、傅本、長編卷一五0慶曆四年六月壬子條註皆作「睦州」。

】還朝,出鎮西事,恐許公不為之地,無以成功,乃為書自咎,解讎而去。

其後以參知政事安撫陝西,許公既老居鄭,相遇於途。

文正身歷中書,知事之難,惟有過悔之語,於是許公欣然相與語終日。

許公問何為亟去朝廷。

文正言欲經制西事耳。

許公曰:

「經制西事,莫如在朝廷之便。

」文正為之愕然。

故歐陽公【歐陽公 「公」字原脫,據稗海本及五朝名臣言行錄卷七補。

】為文正神道碑,言二公晚年歡然相得,由此故也。

後生不知,皆咎歐陽公。

予見張公言之,乃信。

  ●龍川別志卷下

  寶元初,元昊創立文法,故名「吾祖」,慢書始聞,朝廷為之忿然。

張鄧公為相,即議絕和問罪,時西邊弛備已久,人不知兵,識者以為憂。

吴春卿時為諫官,上言夷狄不識禮義,宜且勿與較,許其所求,彼將無詞舉動,然後陰勑邊臣密修戰備,使年歲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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