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字乡中心小学学校章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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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字乡中心小学学校章程
余字乡中心小学学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维护学校合法权益和正常秩序,加速民主管理和依法治校进程,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有关法律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各项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名称、地址、性质和办学宗旨
第二条学校名称:
余字乡中心小学
学校地址:
余字乡政府北侧
第三条学校性质:
余字乡全民所有制公办小学
第四条学校办学宗旨:
以党的教育方针为指针,以素质教育为核心,面向全体学生,使学生成为有高尚的人格、有扎实的基本功、强健的体魄、鲜明的个性特长,适合社会发展的新人。
校训:
勤学守纪创新健美
校风:
尊师爱生勤奋进取奉献创优教学相长
教风:
厚德博学严谨求实教有特色因材施教
学风:
乐学善思自主向上博学多能合作实践
第五条培养目标:
使受教育者初步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感情;遵守社会公德的意识。
具有集体意识和文明行为习惯;具有良好的意志、品格和活泼开朗的性格;具有自我管理,分辨是非的能力。
具有阅读、书写、表达、计算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一些生活、自然常识。
具有初步的观察、思维、动手操作和学习的能力,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学会合理锻炼,养护身体的方法,养成讲究卫生的习惯。
具有健康的身体和初步的环境适应能力。
具有广泛的兴趣和审美情趣。
学校近期目标是:
坚持依法治教,质量兴校的方针,强化学校管理,努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积极实施新课程,积极探索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新路子,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优化课堂教学结构,改善办学条件,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和谐发展,努力把学校建成有特色、高质量的乡镇中心小学。
第六条确定《校园、校园,我们的乐园》为学校校歌。
第七条确定每年3月10日为学校成立纪念日。
第三章学籍管理制度
第八条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招收本乡内年满6周岁儿童入学,实行秋季始业。
不属本乡内的转学生,借读生按有关规定办理入学手续。
第九条教学采取单式班授课制,每班设一名班主任。
负责班级管理工作,并与家长密切合作,对学生进行全面教育。
凡要退学、转学或插班学生必须经过教导处审批后方可准予退学、转学、插班,否则该校不承认学籍。
第十条学制6年,学期期满后发给毕业证书。
第十一条学生因病继续学习需办理请假手续。
县级以上医疗单位证明,准休学。
休学时间超过三个月,复学时依据实际学力编入相应年级学习。
第十二条学校对学习困难的学生做好辅导工作。
学年末学科考试不合格者,准许补考,补考不合格者,从德、智、体等方面进行评价。
学校创造条件逐步取消留级制度。
第十三条学校对品学兼优的学生予以表彰鼓励,对犯有错误的学生予以批评教育。
对错误严重的学生,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和记过处分。
第十四条严格管理学籍,专人负责,每学期至少进行两三次学籍核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查找原因,及时解决。
第四章内部管理体制(组织机构)
第十五条学校按编制设置校长、副校长、主任、、教师和其他人员。
第十六条学校成立党支部,设书记、副书记、支委,全面负责党务工作。
第十七条学校成立工会委员会,设主席、支委。
党支部职责:
一、保证党的基本路线、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在学校的贯彻执行,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
二、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
认真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
三、做好全体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定期组织政治学习,开展组织活动,提高教职工的政治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
四、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和发展工作。
五、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对学校发展规划,学年、学期工作计划,重大政策方案,重要工作和人事安排等认真研究、讨论、参与决策,保证计划的顺利实施。
六、组织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开展创造性的工作。
第十八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对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工作全面负责。
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教育法律、法规。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二、根据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予以落实。
三、提高干部、教师队伍的政治素质、文化素质、道德素质和身体素质,形成一支以骨干教师为中心的教师队伍。
四、坚持以德育为首,以教学为中心,深化教育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认真抓好体育、卫生、美育、劳动教育和财务后勤工作。
培养良好的校风,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五、充分发挥教代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作用。
加强对完小工作领导与管理。
搞好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提高办学效益。
第十九条副校长协助校长负责学校教学、科研、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在校长不在时受校长委托代行校长职责。
第二十条教导主任工作职责
全面负责学校教学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统一制定的课程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二、制定好学校教学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落实,审查教研组和班主任计划。
组织安排好教学活动。
做好教学质量监控、检查、评价工作,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三、深入课堂听课、评课、具体指导教学。
搞好教科研、进修培训、教学改革工作。
不断总结、积累、交流、推广教改经验。
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水平。
四、建立健全教学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加强对教学档案、学籍、图书仪器、电教设备的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其效益。
第二十一条总务主任工作职责
负责学校后勤全部管理工作。
一、负责制定总务后勤工作计划,督促、检查计划的落实情况,定期对后勤工作进行总结评定。
二、坚持财务制度,加强计划性。
做到开支合理,专款专用、手续齐全、账目清楚。
贯彻勤俭办学原则,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为教育教学服务。
三、保证教育教学用品供应。
加强对学校经费、设备、校舍管理,坚持财产保管使用制度。
定期检查、维修。
四、搞好校园环境建设,制定发展规划,做到绿化、净化、美化,创建良好的育人环境。
五、加强对食堂的管理,确保食品卫生,不断提高伙食质量。
做好服务工作。
六、负责安全保卫、防火防盗工作。
第二十二条工会主席工作职责
一、在党支部和上级工会领导下,学习、宣传、贯彻工会工作的方针、改革,充分发挥工会的纽带作用,为转变教育观念,提高教育质量服务。
二、制定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审定工会总结,工会经费的予决算及各种费用。
三、负责筹备和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监督学校行政贯彻落实教职工大会的决议。
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协助学校改进工作。
四、组织教职工开展文体活动,搞好职工福利,关心群众疾苦,为教职工排忧解难。
第二十三条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工作职责
一、少先队辅导员是少先队的组织者和领导者,要全面关心少先队员的健康成长。
负责制定少先队工作计划,大队活动一月一次,中人活动半月一次。
并组织实施做好期末总结工作。
二、认真实施《中小学德育工作纲要》、结合实际加强对学生爱的主义教育。
贯彻落实《小学生守则》、《常规》等规章,加强学生养成教育,树立良好校风。
三、抓好对中队辅导员的政治、业务培训工作。
定期召开大、中、小队干部会,培养、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
加强组织建设,做好发展工作。
四、有计划地组织少先队主题活动,坚持活动育人。
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使其从中得到锻炼。
五、负责校园卫生的检查。
第二十四条班主任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班主任工作条例》,按照《小学生德育纲要》对学生进行五爱教育、思想品德教育,培养学生文明礼貌、刻苦学习、遵纪守法、良好卫生等习惯,制定切实可行的班队计划。
二、建好班委会,组织好班集体。
开校会时班主任要跟班、组织。
班队会要有计划安排,每月要搞一次目的明确、准备充分、效果良好的主题班会或队会,并有详细记录。
学校进行评比表彰。
三、树立良好的班风,讲文明、讲礼貌、守纪律,集会、上操做到快、静、齐,上课专心听课,认真独立完成作业,实现“四无”(无迟到早退旷课、无打架骂人、无损坏公物、无乱动损坏教具)。
四、办好板报和学习园地,定期出刊,不断提高质量,达到教育的目的,建立好人好事登记簿。
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如:
队列广播操、运动会、文艺汇演、各种演讲和各学科竞赛等活动。
六、抓好体育工作,配合体育教师跟班,上好两操和课外活动,支持学校运动训练和抓好“达标”训练工作。
七、树立踏实、认真、刻苦、努力的良好学风,教育学生要上好每节课,学好每门课程,努力提高全班的优秀率、及格率、平均分等几项成绩指标。
八、搞好三结合教育,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家长会,并有针对性地进行家访,要有家访记录。
九、布置好教室,上好早读、晨检和自习课,经常进行卫生知识教育,搞好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经常进行检查评比与表彰工作。
十、按时完成报表和材料。
如:
考勤簿、学生成绩统计、学籍卡、学生评价手册、评语与成绩的填写等。
第二十五条任课教师职责
一、认真贯彻《加强与改进中小学学科教学的意见》,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注意总结经验,学年末写出教学改革论文。
二、认真备课,有备课笔记,备课笔记内容要有教学目标、重难点、教具准备、教学时间、教学过程、必要的板书字样、提问、小结等。
三、开齐开全规定课程按课程表上课。
要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
落实“双基”教师要注重培养学生能力,开发学生智力,因材施教,要采取恰当的教学方法,促进学生对知识的掌握和运用。
四、布置作业要求分量适当,教师要按时批改(数学日批、语文日批或课批,其它科课批)不错批,不漏批,写明批改日期,并严禁学生代批。
学生作业中的错误、错题、错字要及时改正。
五、教师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学百花奖活动,促进教师教学水平的迅速提高。
第二十六条教职工工作制度
一、忠诚事业、热爱本职、努力学习,不断提高政治、业务水平,发扬敬业、奉献精神。
二、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到校工作,不无故缺勤,因事、病提前请假,因公外出要向有关领导打招呼。
三、按课表上课,未经领导同意,不得随意调课、停课。
深入钻研新课标、教材,要认真备课,积极改进教法,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四、工作时间教师要在办公室办公,提高工作质量,不得乱串办公室,聚众聊天,上班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干私活。
五、教师要模范遵守课堂常规,上课不得随便出教室,不准吸烟、喝水、接听手机电话等,除领导允许外,不得坐着讲课,室外课活动,不得离开场地。
六、升旗、集会、上操,全体教师都要参加,要做学生榜样,并一起升旗、做操。
七、要按时参加本校和各级召开的会议、学习教育、教学活动,认真领会精神,做好记录,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不得缺席或中途退席。
外出学习、进修、开会的教师,返校后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八、教师要尊重、关心、热爱每个学生,并教会、教好,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九、教师要严于律已、以身作则,为人师表,衣着整洁、大方。
要轮流值日,保持办公室、宿舍的干净、整洁。
十、全体教师要热爱学校、关心集体,谦虚谨慎、团结协作,要讲师德,严禁拨弄是非、制造矛盾、散布消极情绪、阻碍工作顺利开展的不良行为。
同志之间要以诚相待,相互支持与谅解,干好工作。
第五章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十七条学校的主要任务是教育教学工作。
要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原则,正面教育原则,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原则。
实施素质教育,为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整体素质,奠定基础。
第二十八条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课程计划、教学大纲,进行教育教学工作。
保证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按计划上好活动课。
第二十九条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美育和劳动教育,全面提高学生素质。
第三十条学校积极组织全体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
运用教育理论指导教改实践,积极推广科研成果及成功经验。
第三十一条学校坚持德育为首的教育方针,加强对德育工作的领导与管理。
深入开展以爱国主义教育为核心的五爱教育。
加强德育队伍建设,搞好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
开展生动活泼的教育活动,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第三十二条深化教育改革,积极开展教育科学研究。
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充分发挥学生主体作用,重视与加强学生的能力培养。
使学生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和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第三十三条学校按教学大纲要求,根据学科检查,通过多种方式评测教育质量。
加强教师工作过程管理,全面、公正评价教师的工作质量。
第三十四条学校认真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体育工作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认真抓好体育课、课间操、眼保健操、体育活动。
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以上的体育活动时间。
开好运动会,组织好体育单项赛等活动。
不断增强学生体质。
第六章后勤保障、经费与资产管理
第三十五条后勤保障处的工作必须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观念,实行服务承诺制。
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工作规范。
廉洁自律,克己奉公。
第三十六条学校经费来源:
财政拨款。
管理机构:
乾安县教育局(计财科)。
第三十七条学校实行财务申请审批制度。
程序:
学校依法向乾安县教育局(计财科)提出收入经费安排意见,报请批准。
第三十八条依据《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坚持节俭、规范的原则,收入要打足,支出要合理。
第三十九条建立健全财务制度。
管理和使用好“绩效工资”,经费开支实行民主管理,严守财经纪律,帐目由XXX财政局统一管理,并接受主管部门审查和监督。
第四十条学校按照上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依法向学生收取费用,坚决杜绝乱收费现象。
第四十一条学校应切实关心教职工的生活,严格执行国家及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教职工在住房、职称、医疗、离退休等方面福利待遇的规定,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二条学校在保证事业发展的同时,应当力所能及地提高教职工的福利待遇。
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职工福利待遇基本标准和分配原则基础上,制定和实施校内津贴分配方案。
教职工平均收入应逐年有所提高,大多数教职工的实际收入应逐年有所增长。
第四十三条后勤保障处加强校舍、校产管理,严防公物流失和浪费,学校校产按规定管理。
发现危房,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第四十四条全体教师应齐心协力努力创建文明、健康、向上、和谐的育人环境。
第四十五条严格校园环境管理。
要创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内容要丰富、形式要多样。
教室里的板报(宣传园地)和校园内的画廊及宣传板报及时出刊,定期更换。
校园之声广播站定时广播。
第四十六条全体教师要加强道德修养,努力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和团结向上、文明协调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认真处理好家庭关系,赡养父母,尊敬老人,重视对子女的教育。
邻居之间相互体谅,相互帮助,和睦共处,处处为学生做好样子。
第四十七条学校从实际情况出发,对校园建设作整体规划,创设符合学校特点的净化、绿化和美化的文明校园。
第四十八条建立健全卫生包干和督查评比制度,配备必要的卫生设施(水源净化装置、热水茶炉等),努力创建卫生、整洁的工作学习环境,确保校内无杂草,墙壁无污迹、地面无果壳、纸屑、烟蒂、痰迹。
第四十九条教室、办公室及会议室等门窗玻璃齐全、桌椅排列整齐,窗明几净,各类物品摆放整齐。
第五十条校内师生自行车按指定地点排放整齐,外来车辆进出校门和停放,必须执行有关规定。
严禁流动商贩进入校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校门前摆摊设点。
第五十一条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防电、防毒,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学校安全无事故。
第七章教师管理
第五十二条学校教师享有《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履行《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第五十三条敬业爱岗,遵循教育规律,服从校长领导,勤恳工作。
第五十四条严肃工作纪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衣着整洁,举止文雅,谈吐文明,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第五十五条严格执行岗位规范,自觉做到:
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布置与批改作业、认真辅导、认真组织课外活动、认真考核。
年初有工作计划,年终有总结或专题小结。
第五十六条教师应积极参加教研、科研活动和教改试验,自觉开展课题研究。
第五十七条教师应具备一定的职业道德水准和良好师德,自觉做到不讲教育忌语、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擅自收费、不向学生推销商品、不搞有偿家教、不接受家长的吃请、不参与黄赌毒及一切封建迷信活动。
第五十八条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证制度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制度,鼓励教师在职进修或接受其它方式的培训。
第五十九条学校保护教师的一切合法权益,保障教师享有国家政策规定的待遇。
第六十条对违反《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教师,根据学校《奖惩考核细则》予以处罚,如有疑义,可以按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第八章学生管理
第六十一条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接受平等教育的权利。
实行班干部轮换制度,使每个学生的组织能力都得到锻炼与提高。
第六十二条对取得优秀成绩和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学生给予表彰与奖励。
第六十三条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爱心基金”、“手拉手”等活动形式提供资助。
第六十四条学生有下列权利:
一、参与学校管理,评议学校工作、教师工作。
二、接受平等教育。
对教师奖惩不公正,有权在校内提出申诉。
三、参加学校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学设备、图书资料。
四、在学习成绩和操行评语等第上获得公正评价。
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五、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度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六十五条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二、规范行为,尊敬师长,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勤学苦练,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立志成才。
四、文明守纪,不随地吐痰、不乱抛纸屑和杂物、不乱写乱画、不在校园内骑车、不损坏绿化植物、不浪费粮食、不讲粗话脏话、不吸烟喝酒、不穿奇装异服、不佩戴首饰。
五、维护学校声誉,为校争光。
第六十六条对在校期间严重违反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学生,学校依据相关制度进行处分。
学生对学校处理意见有疑义的,可以按《学校内学生申诉制度》提出申诉。
第九章学校安全和卫生保健
第六十七条安全管理
一、 校园安全保卫工作
1、建立学校安全保卫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和实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
2、学生随便进出校门,不得爬门翻墙进出学校。
3、外来人员需在门卫办理登记手续进入学校。
4、按时关开校门,谢绝校外人员在校内活动或学习车辆驾驶。
5、 在异常情况下,学校组织教师进行夜间巡逻。
二.经费安全保管工作
1、由班主任代收的学校经费应在当天上交学校出纳,学校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或信用社,备用现金限额并须放入保险柜内。
2、公款、私款或教师个人贵重物品不得放在办公室内。
3、总务处,办公室等教室平时应及时关闭门窗,放学时要仔细检查门窗后离开。
要妥善保管好钥匙,发现遗失,及时更换。
4、节假日,由学校总务处安排值班教师,经常巡视,认真负责做好保卫工作。
5、进入校内的师生车辆,应放在指定地点并上锁。
三.其他保安工作
1、总务处要经常检查校内电线、开关、插座等有否断裂损坏,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2、教育学生不玩火和爆竹;停电时教师和家属应注意烛灯,油灯的安全使用;夏季注意蚊香的安全使用;食堂人员注意火种和柴草堆放,预防失火。
3、夏季不得在无组织情况下,私自外出游泳,不随意在深水水域游泳。
4、实验课、体育课、体育活动课,教师应认真组织,谨防事故发生。
5、课间午间活动时,不准追逐、踢打、爬墙、爬树、爬栏杆,不准在室内、屋边打球踢球。
6、学生必须遵守交通安全,经常检查自行车部件,保证行车、行路安全,不准近路学生和12周岁以下学生骑车上学。
7、师生外出活动,必须加强安全教育,加强安全措施。
8、注意食物卫生,严防食物中毒情况发生。
9、校警应在课间午间提前到校,加强巡视;班主任应组织值日生加强对本班学生的安全监督,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10、学校对师生实行“师生平安保险”和“学生住院保险”此项工作由总务处负责实施。
11、如出现财产、人生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中心校长或迅速向保险公司、派出所报案,以便及时处理。
12、对违反学校规定失职造成安全事故或财产损失,将追究责任人、有关组织者的责任,给予必要的处罚、处分。
第六十八条安全应急预案
学校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应急预案,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负责人的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使学校能够安全有序地做好各种安全预防和应急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事件所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
一、预案的类型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学校社会安全事件,网络和信息安全事件,违章办学事件等各种类型。
二、突发事件的报告,明确责任,确保突出事件及时报告。
三、应急处理程序。
一般事件由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指挥和协调,重大事件上报县教育局。
四、责任追究
对紧急事件实施救助。
各类人员必须听从指挥,无条件立即行动,违者严惩。
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部门处理。
第六十九条卫生保健
一、教育卫生制度
1、坚持二操二活动,课间10分钟学生不留在教室里。
2、教室光线充足。
阴雨天开电灯,发现问题及时修理。
3、教师板书字迹工整,大小适宜。
4、每月调换座位一次。
5、开设健康课,常进行卫生讲座。
二、日常环境卫生制度
1、教室包干区每天小扫,每周大扫,每天检查评分,每月评比二次。
2、室内做到“洁、齐、美”,清洁区包干区做到无纸屑、无杂物。
3、各班卫生员经常检查学生个人卫生,每周将检查表交卫生员,大队部进行抽查。
三、学生个人卫生制度
养成“五要”“五不要”的卫生习惯:
五要:
饭前便后要洗手,买回海产要煮熟,隔餐食物要热透,生熟食品要分开,出现症状要就诊。
五不要:
生水未煮不要喝,无牌餐饮不光顾,腐烂食品不要吃,暴饮暴食不可取,未消毒物品不要碰。
第七十条常见病防治
一、建立校保健工作组织,健全网络,明确各自职责。
班主任全面关心学生的生活与健康状况,积极配合校医务室做好学生的各项卫生保健工作。
二、通过每年一次的学生体检,在统计研究的基础上对近视、沙眼、龋齿、寄生虫进行群体防治,发放药品,对脊柱异常的学生指导进行做矫正操,或平时指导保养工作。
三、积极防治传染性疾病,建立传染病报告登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根据各种传染病发病季节,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预防接种、服预防药即是重要环节。
四、健全学生健康及发育监测资料,分析研究疾病动态,监测学生保健工作的运行状况,及时采取对策。
第七十一条饮食卫生
一、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对饮食卫生进行领导和监督,分级管理,层层负责。
明确分工,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二、建立健全各项卫生制度,规范管理,责权到人。
三、教育学生不购买或使用小商贩的食物,不向学生出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以及过期变质的食品,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对违法经营者要报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置。
四、向学生提供充足的饮用水,饮用水要达到国家标准,教育学生不饮生水,不乱用他人水杯,加强饮水设备的卫生管理,定期消毒。
五、负责好门卫工作,严禁学生在上课期间随便出校门购买任何物品。
六、实行责任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