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工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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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工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实施方案

关于加快推进工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实施方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工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7〕1号)要求,深化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针对我市工业产业层次不高、链条短、集中度差,创新能力不强、增长点和后劲乏力,附加值偏低、财税回报较弱,高层次人才不足等突出问题,深入贯彻“敲开核桃、一业一策”思路,突出创新链引领、产业链延伸、财税链回报“三链融合”,加快推进发展动能由要素驱动为主向创新驱动主导转变、产业分工由价值链中低端向中高端转变、资源配置由市场机制不全与政府职能错位并存向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协同联动转变、方式目标由注重规模扩张向着力提质增效转变等“四个转变”,加快推动工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大力振兴实体经济,经市政府同意,现制定以下方案。

一、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

1、完善企业家队伍建设机制。

严格贯彻《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聊办发[2017]4号)文件精神,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建立市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推进聊城市企业家培育“123”工程。

健全企业家人才制度和企业家后备人才库。

充分利用我市各项人才优惠政策,加大高层次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引进力度。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等配合)

2、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计划。

认真落实《聊城市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培训方案(2017-2020年)》,用4年时间面向全市规模以上企业经营者,普遍进行一轮高层次、国际化、重实效的系统培训。

拓宽企业家培养国际化渠道。

从列入全市“123”培育计划的企业家中,市县两级每年选拔100人,到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高校、专业机构学习研修和精准化、专业化考察。

加大新生代企业家培养。

市县两级每年选派100名有潜力的企业家后备人才到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等知名高校和培训机构进行脱产培训。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外侨办等配合)

3、加强多方沟通交流合作。

建立常态化政企双向沟通交流机制,畅通企业家参与政府决策的渠道,聘请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优秀企业家担任市政府经济顾问,为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建言献策。

发挥聊城市企业联合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党委、政府与企业家之间的沟通交流。

积极组织企业家论坛、企业家联谊会、企业家恳谈会等活动,让企业家相互沟通、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实现信息共享,加强交流合作。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市民政局等配合)

4、优化企业家成长发展环境。

落实《山东省企业权益保护条例》,优化企业发展和企业家成长环境。

建立企业家容错机制,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氛围。

制定和落实好企业家紧急事态应对、国有企业高管人员契约化管理、因公出访便利化服务等措施。

市级新闻媒体开设宣传先进企业和优秀企业家的专版、专栏和专题节目,宣传优秀企业家突出事迹,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国资委牵头,市外侨办等配合)

二、实施品牌强市战略

5.开展“三品”专项行动。

以消费品领域为重点,集中开展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专项行动,提升传统优势消费品供给、增加中高端消费品供给、扩展新兴消费品供给,更好适应需求高端化、个性化趋势。

深入调整工业产品结构,落实省里出台的产品升级和创新指南,着力培育推广新产品、新技术。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等配合)

6.推进“聊城标准”建设。

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标准提升工程,突出“省长质量奖”示范带动,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省地方标准。

支持专利技术向标准转化,推动团体标准建设。

支持我市优势企业争创山东省企业标准“领跑者”试点,引导激励企业积极制定实施先进标准,为全市企业追求卓越提供标杆。

鼓励发展检验检测服务业,快建用好鲁西质检中心、国家铜铝冶炼及加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山东省钢管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金属板材重点实验室。

(市质监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科技局等配合)

7.实施品牌培育试点示范。

实施品牌培育试点示范。

鼓励企业实施品牌发展规划,积极参与工信部品牌培育试点工作,争取五年内有10家以上企业建立健全品牌培育管理体系。

深化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加强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

借助“好品山东”区域品牌平台,积极宣传和推广聊城品牌,开展区域品牌培育示范,争取五年内有1个产业集群进入国家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培育示范行列。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牵头,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配合)

8.打造国际自主品牌。

推动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引导我市企业培育国际自主品牌,以跨国并购等形式获得国际知名品牌。

参与“山东品牌环球行”活动。

建立海外商标纠纷预警和危机管理机制。

(市商务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济南海关驻聊城办事处、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配合)

9.完善品牌培育激励机制。

对培育品牌产品和企业在国外注册商标和申请专利提供指导和支持,对自主品牌出口成效显著的品牌企业给予扶持。

针对聊城重点可培育品牌,加大品牌宣传力度,通过市财政补贴一部分,企业自筹一部分,鼓励企业通过好品山东央视宣传,提升聊城品牌形象;推进聊城知名企业纳入“好品山东诚信管理体系”,利用好品山东搭建的品牌培育与保护体系服务于更多的聊城企业;在“临清轴承产业集群”已上线好品山东平台的基础上,深度开发成长快、有市场潜力的其它聊城产业集群上线好品山东,培育更多聊城特色工业集群品牌;依托好品山东在俄罗斯等跨境商务项目,组织聊城企业家到俄罗斯及商业机会较多的国家参观交流考察,推动聊城企业走出国门,增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国税局等配合)

三、加快企业技术创新和循环经济发展

10.支持企业研发机构建设。

落实税收优惠和奖励补助政策,发挥国家和省级创新百强企业示范带动作用,支持企业建立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及新型研发机构,力争2020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数量大幅增长。

引导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普遍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牵头,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等配合)

11.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

争创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立若干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

积极争创省级区域创新中心建设试点。

完善扶持方式,支持企业与国内外大学科研院所合作,鼓励行业骨干企业牵头成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形成共同投入、风险共担、成果共享的产学研协同创新体系。

加快建设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牵头,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等配合)

12.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贯彻落实《重点行业技术发展白皮书》和《山东省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发展指南》,对接国家、省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攻克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

探索建立关键共性技术保险补偿、奖励等财政引导机制,推进企业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等配合)

13.提高工业设计水平。

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国家级和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制定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管理办法,探索开展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评选,搭建企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园区、公共服务平台等载体,重点培育专业设计机构、工业设计大师,组织企业参加“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推动工业设计与相关产业深度融合。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等配合)

14.推进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

围绕落实省新一轮技术改造目标,立足主导产业,围绕建链、补链、强链,谋划技术改造项目,构建市县两级动态管理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库,努力提高产业完整度、集中度和关联度。

积极申报和实施好国家制造业升级改造重大工程包、省导向目录重点项目和省财政专项资金项目。

优选重大技改项目纳入市重点项目,在立项、环评、融资、用地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

积极推荐重大技改项目纳入省重点项目,争取政策资金等支持。

力争用三年时间对全市主导产业规模以上企业进行一轮高水平技术改造。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人民银行聊城支行等配合)

15、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全面推进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建设,提升循环经济发展理念,加快循环经济支撑项目建设,加大关键链接技术的研发、推广、应用,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尽快形成企业、园区、县(市)域和一、二、三产及城、乡之间无缝隙链接的新局面。

落实省园区循环化改造计划,加快工业园区的循环化改造进程。

推进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建设,加快市级循环经济示范县、乡镇、园区和企业建设,培育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

以有色金属、电力、化工、造纸等重点行业为着力点,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大力推行清洁生产。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商务局等配合)

16.实施绿色制造工程。

落实“工业绿动力”计划,扩大清洁能源应用领域,推动太阳能集热系统在纺织、食品、化工等领域应用,加大高效节能半导体照明产品、电机、配电变压器等设备的推广力度,积极实施余热回收工程,加快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和市级节能减排云平台建设;积极推动合同能源管理、节能量交易等。

调整充实节能重点项目库,加强对重点项目的调度督导,促其按时投产达效。

认真落实能效“领跑者”制度,扎实开展能效对标活动。

开展重点用能企业低碳行动,加强节能监察工作。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统计局等配合)

四、抓好规模企业改制和精细化管理

17.加快企业改制步伐。

持续落实好规模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五年行动计划”,到2019年年底,力争实现全市50%以上的规模企业完成规范化公司制改制。

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改制企业普遍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提高企业经营透明度和规范化程度。

(市金融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地税局、市国税局等配合)

18.积极对接资本市场。

加大直接融资补贴力度,支持已完成规范化公司制改制的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境外资本市场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在“新三板”和齐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

培育壮大一批政府参控股的融资性担保公司,为发债企业提供增信支持,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和缓释机制。

鼓励改制企业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等方式融资。

(市金融办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等配合)

19.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完善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

严格执行企业领导人员任职回避、公务回避和报告说明制度,加强关联交易和招投标监管。

在市管企业中开展股权激励试点,建立规范透明的激励机制。

加快剥离市属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统筹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市国资委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等配合)

20.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

以组织开展“管理效益年”、“行业对标挖潜”等活动为抓手,推动企业向管理要效益、要质量、要后劲,提升企业软实力、增强发展硬支撑。

着力推动实现企业现场管理、财务风险管理、信息化管理、质量品牌管理、安全管理、人才管理“六大管理提升”,找准薄弱环节、补齐管理短板,夯实转型发展基础。

推行“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开展企业贯标试点。

促进精益管理、风险管控、供应链协同和市场快速响应。

实施制造业劳动生产率提升计划和产品产销率提升计划,提高产出效率,引导企业实行订单生产,促进企业以销定产、产销平衡,大力压缩两项资金占用,确保两项资金占用率控制在23%左右。

力争“十三五”期间,工业全员劳动生产率年均增长8.5%以上。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市商务局、市国资委等配合)

五、依法淘汰落后低效过剩产能和“僵尸企业”退出

21.淘汰落后低效过剩产能。

按照“分类指导、一企一策”的原则,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积极改造低效产能、确保完成化解过剩产能任务,加强与环保、安全、质量等部门的沟通和联合执法,对不符合国家能耗、环保、质量、安全等标准和长期亏损的企业实行关停并转,重点抓好电力、化工、纺织、钢管、冶金板材、轴承等行业的落后产能的淘汰。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市国资委、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等配合)

22.强化标准约束倒逼。

完善安全、环保、节能、土地、质效等综合标准体系并逐步加严,倒逼落后低效过剩产能有序淘汰。

加强执法监管,依法采取强制关停等措施,坚决清理违法违规产能。

严格执行节能法律法规,落实能耗限额标准,加大执法监管力度。

加快推动化工企业“三评级一评价”工作的开展。

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对全市现有化工园区(集中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重新确认符合规划条件的化工园区(集中区),集中力量加快发展。

新建化工项目必须在重新确认符合规划条件的化工园区(集中区)建设。

加快化工企业“进区入园”的进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实行阶梯价格制度。

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物价局等配合)

23.严控过剩行业新增产能。

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各级政府和投资主管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核准、备案,国土资源、环保等部门不得办理土地供应、环评审批等相关业务,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金融办、人民银行聊城支行、市银监分局等配合)

24.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

坚持企业主体、政府推动、市场引导的原则,发挥好市场机制和执法监管的倒逼作用,按照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的要求,制定落实好分类处置职工安置方案和风险应对预案。

通过主动退出、倒逼出清、优化整合、转移消化,集中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的企业。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商局等配合)

六、培植壮大主导产业和骨干企业

25.推进主导产业提质增效。

紧密对接《中国制造2025》分省市指南,围绕落实《〈中国制造2025〉山东行动纲要》、《〈中国制造2025〉聊城实施纲要》和《聊城市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明确市、县两级产业定位,分行业制定有色金属、黑色金属、化工、纺织服装、汽车及机械装备、轻工、生物医药、农副产品加工等八大产业转型升级规划方案,推进传统产业向高端高质高效发展,形成产业集群。

加速培植壮大新兴产业,持续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积极支持发展新业态新模式。

市级层面主要抓好三个方面:

巩固重点支柱产业的领先地位,抓好有色金属、新能源汽车、高分子化工新材料等支柱产业,增创竞争优势,提升行业话语权,扩大国际国内市场影响力;壮大增势突出产业的竞争实力,抓好发展势头迅猛的生物医药、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和节能环保产业,加快形成新的增长板块;激发特色鲜明产业的创新活力,抓好比较优势明显的轴承、冶金板材、钢管、纤具和畜禽加工等特色产业,提高产业附加值、产能利用率和市场占有率,形成集聚效应显著的产业集群。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市发改委、市科技局等配合)

26.实施“短板”产业对标赶超。

对我市与先进省份在产业层次等方面差距比较突出的有色金属、黑色金属、汽车及机械配件、纺织、化工、医药、农副食品加工、轻工等行业,深入对比分析,分别制定专项发展规划方案,尽快缩小差距,实现赶超跨越。

对主要行业质量效益情况,定期动态分析,及时解决发展中的问题,防止形成新的“短板”。

推进园区“二次创业”,完善各类开发区管理体制和基础设施,提高产业集中度、关联度和亩均投资强度、产出效益,大力培植“名片产业”,增创园区发展新优势。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等配合)

27.促进产业集群集聚发展。

加快推进产业集群发展,搞好产业集群研发孵化、检测检验、公用设施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吸引企业进园入区、集聚发展。

支持产业链上中下游集群发展,同类企业集聚发展,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产业集聚区与周边商务中心区、商贸物流区协同联动。

根据“两区一圈一带”区域发展重点,按照面上推开、点上突破、融合互动的要求,建设有重大引领和带动作用的特色区域、产业高地,培植紧密协作的跨区域产业带。

强力推进产业园建设,突出推进信发高新材料产业园,将其培育形成全市产业聚集新高地、转型升级新平台和经济增长新引擎,建成全铝汽车城、国际光纤电缆都,打造全国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到2020年,园区实现业务收入突破1000亿元。

鼓励发展“飞地经济”,促进产业向优势区域集中。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经合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公路局、市水利局、市金融办等配合)

28.壮大军民融合产业。

落实创建国家军民深度融合发展示范省的总体要求,组织申报新型工业化产业(军民融合)示范基地,以改装车、铜管、钛合金、光纤光缆、聚碳酸酯管等产品为重点,发展一批“民参军”专业化企业。

加强军民技术创新资源共享、联合攻关,支持军民两用产品双向转化。

鼓励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参与军工科研生产。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市发改委、市科技局等配合)

29.梯度培强骨干企业。

按照“分类培育、一企一策”的原则,采取“行业抓龙头、分级抓骨干”的办法,支持企业做优做强做大。

每年优选100户行业优势明显、科技含量高、产业链长、代表性强、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重点培植;市县分级培育,力争到“十三五”末,实现百亿及以上企业15户、五十亿级企业10户、十亿级企业100户和“专精特新”企业梯次发展。

支持企业围绕产业链上下游及关联行业,开展市场化兼并重组。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等配合)

30.培育提升行业单项冠军。

以申报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培育企业为契机,实施“专精特新”和“一企业一技术”工程,培养在国内外细分市场领先的“小巨人”企业。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等配合)

31.鼓励发展服务型制造。

推动制造业企业向服务化转型,加快迈向价值链中高端水平。

通过实施总集成总承包示范项目,引导企业由单一销售产品向项目综合运行维护扩展,实现由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的转型。

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服务业,推进节能环保服务模式创新,鼓励提供集节能环保设计、设备成套、施工安装、运营维护等一体的总集成总承包服务。

围绕“两化融合”和社会应用信息化需求,以嵌入式软件为重点,大力发展各种应用软件、工具软件,提高软件业在信息产业中的比重。

重点承接“一区一圈一带”范围内城市软件服务外包和应用产业转移项目,加快发展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和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业务。

鼓励工业企业主辅分离,优化整合物流资源,实施制造业与物流业的“两业联动”,大力培植第三方物流,为工业企业提供供应链一体化服务。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等配合)

32.推动工业好项目大项目建设。

按照“双百工程”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围绕“建链、补链、强链”,全市每年筛选符合创新发展、转型升级、提质增效要求的重点工业项目100个左右。

实行定期调度和通报制度,落实县级领导帮包工作机制,全程跟踪服务,强力抓好落地,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金融办等配合)

33.扩大制造业开放合作。

开展精准招商、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分行业与全国全球龙头企业“点对点”对接,重点引进世界500强、大型央企和知名民企投资产业链高端和缺失环节项目。

加大对外开放工作力度,组织企业围绕工业4.0赴德国学习考察、围绕工业和信息化融合、绿色制造等主题赴澳大利亚进行交流合作、围绕装备制造和自动化主题赴美国,与当地企业就设备和技术的引进进行交流互通。

通过带领企业走出去,学习先进技术经验,促进我市工业转型升级;同时组织企业参与国内外各类展会,包括汉诺威国际工业博览会、东京机械要素及技术展、中国国际装备制造业博览会、中国亚欧博览会、中国国际信息技术博览会、中国国际新材料产业博览会、中国—东盟博览会等具有特色的展会,开阔视野,开拓市场,加快我市工业产品输出。

积极争取我市“一带一路”项目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实施境外资源开发、资本运作和产能有序转移,成长为本土跨国公司,带动产品、技术、标准、服务走出去。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经合局牵头,济南海关驻聊城办事处、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配合)

七、推动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

34.开展“互联网+”制造试点示范。

推广海尔、红领等企业经验,大力发展网络化协同制造新生产模式,以对接用户个性化需求,推动企业运用互联网开展在线增值服务,实现从制造向“制造+服务”转型升级。

打造制造业基于互联网的开放式“双创”平台和面向制造业的“双创”服务平台,力争到2018年列入全省重点行业的骨干企业“双创”平台普及率超过85%。

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力争更多的企业列入工信部或山东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等配合)

35.实施智能制造工程。

落实全省智能制造发展规划,抓好标准体系建设,在基础条件好和需求迫切的重点地区、行业,分类开展流程型智能制造、离散型智能制造、智能装备和产品、网络协同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远程运维服务等6个方面试点示范,建设一批新型智能工厂。

实施“智慧园区”建设试点,推动园区产业链协同优化。

落实省分行业“机器换人”专项方案,积极鼓励企业实施“机器换人”技术改造,优化工艺技术流程,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产品优质率,提升企业发展质量和水平。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等配合)

36.实施“机器换人”技术改造。

落实省分行业“机器换人”专项方案,积极鼓励企业实施“机器换人”技术改造,优化工艺技术流程,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产品优质率,提升企业发展质量和水平。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八、培养引进工业创新人才

37.加强创新型人才培养。

积极建设一批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高技能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特色技能大师工作站等。

以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创新型人才为重点,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先进制造卓越工程师和技师培养计划、企业人才能力提升计划,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大学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开展创新人才国际合作交流,提升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创新能力和素质。

鼓励国有企业设立首席研究员、首席科学家等高级技术岗位,给予其与同级别管理岗位相一致的地位和薪酬待遇。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等配合)

38.拓宽精准引才渠道。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大制造业引智力度,开辟主导产业“高精尖缺”人才引进专门通道,“特事特办、一人一策”,引进带技术、带项目、带团队的高层次领军人才和海外人才。

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对引进的产业发展急需科研人员,探索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收入分配方式。

建立完善精细化服务保障机制,确保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等配合)

39.完善创新激励机制。

赋予科技领军人才更大的技术路线决策权、人财物支配权和资源调动权。

鼓励企业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分配机制,充分利用股权出售、股权奖励、股票期权、项目收益分红、岗位分红等方式,激励科技人员开展创新成果转化。

(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配合)

九、强化政策支撑和扶持服务

40.加大财税扶持力度。

充分运用财政专项资金、产业引导基金、区域发展资金、科技投资风险补偿资金等,重点扶持工业创新转型发展。

研究完善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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