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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改革方案工资改革方案最新消息

工资改革方案,2015年工资改革方案最新消息

工资改革方案教师工资改革:

教师工资改革是参加教师考试的考生比较关心的问题,中公教育为大家准备了教师工资改革方案2014年最新消息之中等专业学校教职工工资制度,后期持续更新教师工资改革方案、教师职称工资改革等,请考生关注。

中等专业学校教职工工资制度的改革,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下达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劳动人事部《关于实施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若干问题的规定》执行。

现结合中等专业学校的情况和特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中等专业学校教职工实行以职务工资为主要内容的结构工资制

 

(一)职务名称

 

1.教学人员。

按高级讲师、讲师、助理讲师、教员的职务分列。

 

2.其他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按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职务名称系列分列。

 

3.行政人员。

按正副校长,正副科长(主任)、科员、办事员的职务分列。

 

(二)教职员的结构工资由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津贴和奖励工资四个部分组成。

教师同时实行教龄津贴。

 

1.职务工资。

教职员按照职务分列工资等级,一职数级,相近职务之间工资额上下交叉。

 

(1)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基础工资、职务工资标准表。

 

(2)中等专业学校行政人员基础工资、职务工资标准表。

 

政治工作人员参照同级行政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3)其他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工资标准,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有关主管部门同类人员职务工资标准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参照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的工资标准,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

 

2.基础工资、工龄津贴、教龄津贴和奖励工资,按国家统一规定的标准执行。

 

(三)工勤人员。

原则上执行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人的结构工资制。

生产性工人的岗位(技术)工资标准,由学校主管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改革方案》附表三《中央、省和省辖市国家机关工人基础工资,岗位工资标准表》,结合学校特点拟定,也可以实行企业同工种的工资制度。

但需报经国务院主管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工资改革办公室批准执行。

 

二、实施工资改革方案的补充规定

 

(一)各校要按教育部或学校主管部门提出的编制标准核定编制,定编定员;建立健全各类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和考核制度。

 

(二)教学人员和其他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要保持合理的结构比例,各类人员的职务结构比例由各部门、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报经主管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三)各类学校毕业生分配到“老、少、山、边、穷”地区和调入上述地区从事中专教育工作的,待遇从优。

 

(四)教师进修学校教职工,执行中等专业学校教职工工资标准及有关津贴。

 

(五)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工资改革增加的工资额,不包括教龄津贴在20元以内的,一九八五年一次发给,超过部分从一九八六年七月起再增加上去。

教龄津贴从一九八五年七月起发给。

 

(六)中等专业学校教师,未按教育部规定的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称确定职务的,在执行新工资标准时,暂按现行工资额就近套级;新的职务系列、人员结构比例和人数限额经国务院批准后,再按附表一的职务工资标准执行。

 

(七)教师兼任副科长以上行政职务,实行任期制的,职务工资按教师和行政人员两种职务工资中较高一种确定。

 

(八)中等专业学校派往国外学习人员中的国家正式职工,凡属一九八五年六月三十日在册的,列入这次工资制度改革范围。

新定工资发放期限,按照国家对出国学习人员有关规定办理。

 

(九)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主管部门可以依据本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中等专业学校工资制度改革的实施细则,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审核,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抄送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和国家教育委员会备案。

 

公务员工资改革

 

公务员工资改革一直是参加公务员考试的考生以及在职公务员比较关心的问题,甘肃中公教育为大家搜集整理了很多关于公务员工资改革最新消息的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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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于9月初公布,目前正进入具体企业及其负责人的薪酬水平测算核定中。

央企高管薪酬究竟多高?

改革就是给高管通通降薪吗?

薪酬改革与国有企业的其他改革有什么关联?

记者进行了采访。

 

央企高管,薪酬多高

 

——目前,央企高管与职工薪酬差距约12倍,部分高管与同级别公务员薪酬差10倍多

 

央企高管薪酬有多高?

 

记者从国资委了解到,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高管目前平均年薪在60万—70万元之间。

高管本身的薪资水平存在较大差距,高的超过百万,低的为10多万元。

非国资委监管的金融类央企高管薪酬普遍要更高一些。

 

对于这样的薪酬水平,有不同的看法。

不少人认为太高了,但也有企业界的人士认为,经营资产规模数千亿元的大型企业,目前央企高管薪酬不算高。

 

“央企高管薪酬不能简单地说高或低。

这一轮薪酬改革针对的是组织任命的央企高管,这部分群体的收入的确偏高。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刘学民说。

他介绍,目前副部级公务员的年平均薪酬水平大致是10多万元,而部分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的年薪达到100多万元,后者是前者的10多倍,两者收入差距偏大。

 

“国有企业、特别是掌握国家重要资源的中央企业负责人,本质上属于国家公职人员、国家干部,尽管在企业任职,也不宜比同级别的公务员高出太多。

”刘学民表示。

他说,这些负责人的“竞争对手”或“替代者”,往往不是国际、国内企业界的职业经理人,而是行政职务相当的公务员或其他国企高管,他们的工资水平也就不宜与非公企业的高管进行参照,而是应以同级别的国家公务员薪酬作为参考。

“考虑到在企业工作的特殊性,央企负责人薪酬可以高出同类公务员一些,但不应高出太多。

 

央企高管与职工的薪酬差距,通常被用来衡量高管薪酬的合理性。

国资委的数据显示,2002年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全部高管平均薪酬与央企职工平均工资的倍数为9.85倍,到2010年扩大到13.39倍,之后在政府管控下趋于平缓,目前在12倍左右。

人社部副部长邱小平表示,作为国有企业的负责人,目前与职工的薪酬差距偏大。

今后在测算央企负责人具体薪酬水准时,相对于职工平均工资的倍数将成为一个重要的指标,肯定会低于10倍。

 

央企高管薪酬水平整体的确偏高,这正是此次改革的一个原因。

不过,国资委分配局的同志表示,一些围绕央企高管薪酬流传很广的说法存在误解。

譬如:

“中海油、中石化在香港上市的高管薪酬上千万”——这样的薪酬水平的确曾出现在上市公司的公开资料中,但组织上任命的央企负责人实际薪酬还是国资委核定的水平,上市公司给出的高额薪酬最终进入公共的基金中。

再如:

“央企负责人到处兼职,拿好几份工资”——央企集团高管在控股公司兼职的情况一直存在,但国资委前几年已出台规定,兼职不得兼薪,薪水最终只能在一家企业领一份,此次《改革方案》也重申了这一点。

 

谁的薪酬率先降

 

——市场的归市场,政府的归政府,72家央企负责人率先规范

 

央企薪酬改革方案公布后,一些高管公开的薪酬引来关注。

中集总裁2013年取酬869.7万元、中国平安董事长年薪曾创上市公司最高纪录……这些高管的薪酬是不是都要大幅下调了?

然而,在媒体向相关企业求证后,其中一些企业并未给出肯定答复。

这让公众产生疑惑,哪些企业受改革方案调控?

规范的是哪些高管?

 

记者从人社部、国务院国资委了解到,新的改革方案适用范围是中央企业中由中央管理的负责人。

这其中有两个关键限定语。

一是中央企业。

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航空工业……许多人常常一看“中国某某集团”,就认为是中央企业。

事实上,大量股份制企业、非公企业名称以“中国”或“中”字开头,如中国平安等。

具体到此次《改革方案》,涵盖的是由国务院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目前共72家。

包括银行、保险、铁路等19家大型央企,以及由国务院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责任的53家央企如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中移动等。

 

“国资委监管的央企明明有110多家,怎么现在只管53家的薪酬?

”有人提出疑问。

据了解,在110多家央企中,有53家的主要负责人由中组部直接任命,其他的则由国资委任命。

今后,国资委将参照《改革方案》的精神出台针对其他央企负责人薪酬的改革方案。

 

二是中央管理的企业负责人。

企业副总经理及其以上的管理人员,通常被称作高管。

但并非所有央企高管都直接受此次薪酬改革方案调整,只是由中央管理的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党组书记)、总经理(总裁、行长等)、监事长(监事会主席)以及其他副职负责人适用改革方案,目前总计约200多人。

其他高管为什么不受《改革方案》约束?

记者了解到,经过多年探索,中央企业股份制改革已取得很大成效。

到2013年底,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及其所属子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制面达到89%,央企60%以上的资产、80%以上的利润集中在上市公司。

央企高管中既有政府任命的,也有市场化选聘的。

国资委成立后,还曾多次面向全球公开招聘央企高管。

 

这意味着央企高管薪酬将分为政府定价和市场调控两类,分类管理。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认为,此次改革最大突破就在于此。

过去,央企高管薪酬怎么确定始终存在分歧,核心问题就是高管的身份难以明确——到底是企业家还是官员。

如果是企业家,其薪酬就应交给市场;如果是国家雇员,其薪酬就应当受到约束。

《改革方案》出台后,明确了中央管理的央企负责人具有类似于国家干部的身份,而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则将实行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触及了政企分开的问题。

 

会导致人才外流吗

 

——央企负责人非物质激励强度大,职业经理人薪酬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改革方案》实施后,多数中央管理的央企负责人薪酬将下降。

据估算,原本年薪在百万以上的负责人薪酬至少会降三至四成,未来将明显低于同类型、同规模非公企业高管薪酬。

这会不会影响这些企业负责人的积极性?

激励机制如何体现?

 

国资委分配局的负责同志表示,央企负责人的身份既然已经明确,就不能完全比照同等规模的企业来定薪。

此外,今后在对具体企业负责人定薪时会考虑到企业特点。

其一,降薪后仍然明显高于同级别公务员。

其二,仍然高于央企员工平均工资和社会平均工资数倍。

 

“与非国企高管相比,央企负责人的职业发展通道和社会地位等非物质激励强度大,即使薪酬下降、福利严格规范,其综合激励水平仍然是不低的。

”刘学民说。

他介绍,由于央企的职责定位和极端重要性,其负责人往往等同于较高级别的公务员,与同级别公务员之间的身份转换也较为频繁,非物质激励整体上优于非国有企业,成为年薪等现金激励的替代和补充。

同时,央企负责人职业稳定性强,而职业经理人干不好不仅要降薪,还得走人。

 

未来,中央企业里的市场化高管薪酬由市场定价。

但很多人担心,组织上任命的董事长、总经理年薪降下来了,还能允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的年薪比自己高出许多吗?

如果薪酬不与市场接轨,又怎么能吸引优秀的职业经理人?

 

国资委分配局的负责同志认为,企业选人,薪酬是重要因素,但不是全部。

大型央企规模大、影响力大、多数是行业领头羊,能给职业经理人提供很好的施展才能的平台。

优秀的职业经理人往往有着长期的、综合的职业规划,央企招人,薪酬一直不是最高的,但吸引力不小。

这在以往的全球招录中已显现出来。

 

此外,有人产生这样的担心,一定程度上缘于目前央企董事会制度还不够健全。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国企改革重点。

随着改革的推进,国企产权将更加多元化,董事会制度将更加健全。

大型央企的董事会将拥有更多的选人用人权,行政任命的高管逐步减少、市场化选聘比例提高。

届时,央企高管中的职业经理人,从选聘、定薪到退出机制,必将根据企业的发展状况以及市场行情来确定。

 

记者了解到,这种分类定薪的方式已在部分央企推行。

有的央企高管不仅不在体制内,甚至非中国国籍人士,其薪酬水平在董事会聘用时进行约定,常常要高于由组织任命的董事长许多

 

企业退休工资改革方案最新消息:

2015年上海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

 

  2015年上海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还没公布,所以小小编带大家回顾一下2014年上海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等到公布的时候小编将及时为大家更新:

 

  关于2014年上海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

 

  各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切实保障本市城镇企业退休(职)人员的基本生活,经研究,自2014年1月1日起调整本市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市2013年底以前已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企业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生活费)的人员,按照以下办法增加基本养老金(生活费):

 

  

(一)每人每月增加130元。

 

  

(二)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月增加额不足30元的,补足到30元。

 

  (三)以本人2013年12月份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为基数,增加3%(增加额尾数不足一角的,见分进角)。

 

  (四)2013年12月31日前女年满60周岁及以上(1953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男年满65周岁及以上(1948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

其中:

2013年当年内女年满60周岁(1953年出生),男年满65周岁(1948年出生),以及年满70周岁(1943年出生)、75周岁(1938年出生)、80周岁(1933年出生)的人员,可按照2012年年满60周岁(男年满65周岁)、70周岁、75周岁、80周岁人员已享受的标准(本通知实施前的标准)先进档,再增加。

 

  二、2013年12月31日前女年满60周岁及以上(1953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男年满65周岁及以上(1948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人员,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生活费)后,月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不到1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增加后的月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不超过1500元。

 

  三、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规定享受原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两航起义人员、持有中国海员工会核准颁发起义船员证书的招商局驾船起义人员,按上述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后,每人每月再增加200元。

 

  四、按本通知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生活费)所需费用由本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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