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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区域科技创新体系.docx

构建区域科技创新体系

 

构建区域科技创新体系提高我自主创新能力

 

彭顺昌1、施瑜2、李波2、黄慧玲1

 

科学技术正成为当今世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自主创新能力是区域竞争力的核心。

厦门历届市委、市政府都十分重视科技工作,坚持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

市委在“关于制定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明确提出“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科学技术创新型城市”的宏伟目标。

因此,加快实施自主创新战略,促进厦门市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提高全社会自主创新能力,对于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中心城市,推动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科学技术创新型城市

1、建设科学技术创新型城市是厦门经济跨越式发展的必然抉择

科技发展对厦门经济的做强做大具有决定性作用,实施自主创新战略,把厦门建设成为全省最重要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全省产业集群研发基地的最佳选择地,以提升科技自主创新为主线,全面推动思想观念、发展模式、体制机制和城市管理创新等,营造创新氛围,提高全市持续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将厦门建设成为创新型城市,从而发挥厦门在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中的龙头带动作用,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作出历史性贡献。

2、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力提升全市自主创新能力

全社会应正视自主创新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提高创新意识和科技素质,转变观念、统一思想,紧紧围绕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城市核心竞争力的提升;政府部门要加强对建设创新型城市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统筹实施、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努力为自主创新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政策环境、市场环境和舆论环境。

3、立足优势、缩小差距,努力建设区域科技创新体系

厦门发挥经济特区的优势,科技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高新技术产业不断壮大,其工业总产值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已达60.2%;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稳步发展,涌现出一批在自主创新方面有突出表现和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的企业;火炬高新区开发建设已见成效,拥有多个具有较强实力的产业集群和较完善产业链的国家级产业化基地;区域性孵化服务网络逐步形成;高校科研院所科研活动成果斐然,成果转化日益受到重视;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涌现出一批本土产业科技专家和富于创新精神的企业家;科技交流与合作初显成效。

但是与同类城市相比,厦门在科技竞争力、贡献率、投入等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政府科技投入、企业研发投入和政府扶持力度仍然不足,缺乏必要政策保障措施;人才资源较为匮乏,难以满足高科技产业的发展需求;自然资源缺乏;自主知识产权较少,自有品牌不够多、不够响,持续创新能力弱,尚未形成高新技术企业后备梯队;风险投资体系尚不健全。

建设区域科技创新体系,破解经济发展中的瓶颈问题,提升科技综合竞争力。

4、认清形势、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增强城市竞争力

实施建设创新型城市战略,必须坚持“贯穿一条主线,狠抓三大重点,构建五大保障体系”。

贯穿一条主线,就是提升区域自主创新能力。

狠抓三大重点,就是鼓励本地企业、支持引进境内外企业创办研发机构,建设产业集群研发基地;构建知识、技术、科技中介和成果转化、投融资四大创新体系;发展特色高新技术产业集群、构建五大保障体系,即规划保障、技术保障、平台保障、人才保障、制度保障。

“十一五”期间,争取在重点领域掌握一批核心技术,集聚一批高水平的创新型科技人才和企业家,拥有一批自主知识产权,造就一批知名品牌和驰名商标,培育一批高水平研发机构和公共技术平台,进一步完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

 

二、培育创新型企业,增强产业竞争力

1、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

政府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营造更加良好的环境,使企业真正成为研发投入、技术创新活动和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鼓励大型骨干企业加快研发机构建设和加大研究开发投入,针对重大关键性技术难题、装备改造进行攻关和创新,以提升产业整体技术水平,引领技术创新活动;重视和发挥民营科技企业在自主创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中的生力军作用,支持其成长壮大;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综合服务体系,激发创新活力,培育一批自主创新型企业。

“十一五”期间达到:

研发机构有90%以上设在企业,90%以上的研发人员服务于企业,90%以上的研发经费出自企业,90%以上职务发明和重大科技成果源自企业。

2、健全创新体制,加大对自主创新型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

进一步为企业创新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制定适合本地产业实际的扶持政策,在资源配置和公共服务方面向自主创新型企业倾斜;加大政府科技投入,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融资体制,解决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成果产业化的资金瓶颈问题。

加强成果转化平台建设;积极运用政府采购推进企业自主创新,实施政府采购对本市自主创新产品倾斜政策;支持企业创造、使用、保护知识产权,支持建立以行业协会为主导的国际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有效保护企业的创新权益。

鼓励企业结成技术标准联盟,推动自主创新产权与技术标准的结合,形成优势产业事实标准。

3、明确主攻方向,发展特色新兴产业

依托产业发展的基础,通过实施一批重大技术攻关和产业化项目,掌握一批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将“厦门制造”变成“厦门创造”;提升电子信息、机械、化工三大支柱产业竞争力,加快发展光电子、生物与新医药、软件、科学仪器仪表和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将发展数码科技、光电信息、动漫、海洋、现代物流、互联网络、纳米材料、化学生物、特种合金、医用材料、环保与资源再生、绿色能源等具有良好发展潜力和重大带动作用的产业列入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

 

三、建设产业集群研发基地,提升源头创新能力

1、建立和引进研发机构,增强研发实力

针对全市主导产业、高新技术重点发展领域,有选择地组建一批高水平的应用实验室,加强行业共性技术服务与研发平台的建设,在财税政策上加大对研发平台的支持力度。

鼓励和支持海内外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及其他投资主体来厦创办各种形式的研发机构、实验基地、成果转化中心和行业公共技术平台等创新机构,或与本市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引进先进的运作模式、管理经验和高素质人才,联合创办研发机构,共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提升本市源头创新和集成创新能力。

2、加强研发载体建设,构筑产业集群研发基地

政府主导规划,通过出资出地或提供配套服务完善的通用研发楼宇,引导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建设集聚研发机构的科技园区和孵化器,形成研发型企业的集聚,带动技术、资金、人才流,营造厦门的新竹科技园区,使厦门市成为海峡西岸产业集群的最佳研发基地。

 

四、推进高新园区“二次创业”,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1、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向自主研发制造延伸

进一步推进高新区“二次创业”,使之成为促进技术进步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载体,成为带动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强大引擎;继续完善厦门火炬高新区“一区多园”和孵化功能,发挥海沧知识产权转化暨产业化促进中心的知识产权项目孵化功能;加快火炬(翔安)产业区、同集园和信息光电园的开发建设;提高园区的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区内风险投资、孵化、中介等服务机制,营造创新创业的环境,大力吸引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大中型企业入园设立创新创业机构和成果转化中心,使创新主体和创新要素在园内高度集聚、交互作用,形成完整、高效、低成本、充满活力的创新链。

2、做强做大国家级特色产业基地,营造产业发展的整体优势

进一步做强做大厦门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产业化基地、国家级软件产业化基地、火炬特色钨材料产业化基地和视听通讯产业化基地,延伸产业链,加大产业集聚度,提高产业科技水平,营造产业发展的整体优势;加大产业组织结构调整的力度,形成以大企业为主导、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专业化分工协作的组织结构;通过重点扶持若干产业集群,建设更多的特色产业化基地,培育出更多在国内外有较强竞争力的特色产业。

 

五、构建区域特色创新体系,提高区域创新能力

1、强化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提高科技竞争力

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实施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提高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能力;推进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提高技术开发及成果转化能力;支持中小企业充分利用研发平台,开展自主创新活动;建立和加强行业协会在技术创新中的沟通和协调作用,共享行业技术发展信息资源,减少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风险和成本。

2、加强知识创新体系建设,提高原始创新能力

充分发挥在厦高校、科研院所在建设创新型城市中的保障作用,支持鼓励其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积极进行知识创新,并向技术创新延伸,提升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能力和高水平科研成果原创能力;继续抓好科技创新平台的共建工作,在生命科学、应用化学、新材料、光电子、海洋与环境、信息技术等重点领域开展交叉学科、前瞻性和共性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选择一批与本市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项目和平台,由市财政安排科技专项资金给予重点支持,为企业技术集成创新和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提供基础支撑。

 

3、

构建社会化、网络化科技中介服务和成果转化体系,促进科技资源合理流动和效益最大化

市财政部门应在科技资金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五大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

即人力资源开发服务平台,促进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科技创业等各层次人才合理有序流动;建设研发公共服务平台,为各类研发活动提供设计、检测、文献信息和技术标准等专业技术服务以及科技发展动态研究、技术成果评估、市场分析、产业化可行性分析等相关专业服务;建设科技合作服务平台,为引进国外项目、技术和本市企业“走出去”提供便利条件;建设科技产业孵化平台,形成比较完善的研发机构-专业孵化(中试)基地-科技产业园区(基地)的产业创新链;完善以技术产权交易所为龙头的技术市场服务平台,探索科技项目支持和成果转化的市场化机制等。

4、建立多元化投融资体制,为创新创业提供保障

逐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釆取信用担保、贷款贴息、资本金投入、种子基金和参股等多种方式,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地方政府、风险投资机构、金融机构、民间资本共同投资的市场化新型创业风险投融资多元体系,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创业风险投资企业,投资处于种子期和起步期的创业企业;把科技投入作为公共战略性投资,切实增加对科技计划和应用型科技项目的财政投入。

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不断提高科技经费占财政支出比例,确保实现法定增长;进一步完善贷款担保机制,针对高新技术产业特点,探索多种担保方式;加大市、区两级政府的风险投资引导资金,通过参股、合作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设立和发展风险投资机构;风险投资机构可以全额资产对外投资,也可实行承诺资本制和设立存续期;鼓励高科技企业上市,鼓励转让并购,建立多渠道的产权社会化机制,使风险投资得以滚动壮大。

  

 

六、完善自主创新保障体系,增强城市核心竞争力

1、人才保障

促进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鼓励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和民营科技企业实行产权多元化、知识产权化,通过技术入股、管理入股、员工持股经营和股票期权等多种分配和奖励形式,鼓励高科技人才携带科技成果作价入股、参与分配,激励他们创造更多的科技成果;建立引进人才跟踪服务机制,及时解决他们创业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为他们提供更大的工作舞台;以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培养和凝聚高层次人才,通过项目带动,为优秀科技人才提供施展才干的舞台;施创新型人才培养计划,支持企业建立技能人才培训制度,鼓励民办培训机构参与政府主导的技能人才培训;依托本地高校,采用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等多种形式,培养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各类专业人才,加速厦门职业教育产业的发展,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大量培养产业发展急需的高级技工等实用型人才。

2、制度保障

充分利用厦门市拥有的地方立法权,加强体制和机制的创新,加大政策制定和实施力度,建立有利于区域自主创新的领导体制和协调协作机制;加大各级财政对科技的投入力度,确保市财政科技投入增幅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形成多元化、多渠道、高效率的科技支出体系,使全社会研究开发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逐年提高;

在国家财税政策框架下,加快制定地方政府鼓励自主创新的配套财税激励政策;建立适应市场经济条件和自主创新要求的科技管理体制,提升政府服务水平,在投融资、技术标准、对外贸易、政府采购、财政资助和消费政策等方面形成协同一致的创新激励政策;推进重大科技和创新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建立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互动的科技管理机制,提高政府科技政策的透明度和执行力。

大力实施“全社会、全过程、全方位”的知识产权战略,建立以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为主要内容的知识产权体系;完善知识产权地方法规政策体系,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作用,资助发明专利申请、PCT国际专利申请等活动。

 

制定实施支持企业自主创新的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引导、培育市场,推动技术创新产品广泛使用;重大建设项目以及其他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重大装备和产品的项目,应尽可能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国产设备,不得低于总价值的一定比例;改进政府采购评审方法,增加自主创新评分因素并合理设置分值比重;对本市企业开发的符合政府采购技术标准和产品目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实行政府首购和订购制度。

3、规划保障

抓紧编制三大规划:

一是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二是自主创新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三是“十一五”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配套出台相关政策措施,逐步推进规划纲要的实施工作,指导和服务自主创新。

4、技术保障

通过知识创新带动原始创新,通过产学研结合带动集成创新,通过引进技术带动消化吸收再创新,整体提升厦门市产业技术水平和核心技术竞争力;

加快构建公共技术研发与服务、大学科技园、高新区创新创业服务、公共检测服务、行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产权交易评估和投融资服务中心、科技发展研究中心、科技信息资源数据库等十大创新平台。

 

七、整合创新资源,营造创新环境

1、发挥政府的协调作用,积极探索全面促进自主创新的产学研合作新模式

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与高校科研院所优势互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共同发展的创新合作机制;鼓励有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联合建立研发中心、中试基地,进行共同研究开发,实现资源共享;通过组织实施一批关联性强、辐射面广的科技项目,引导大中小企业进行功能重组和产业分工,有机和谐的“企业生态结构”。

2、充分利用外部科研资源

继续做好与中科院所属分院开展的“院地合作工程”和与国内重点理工院校开展“市校合作工程”,使其成为支撑企业自主创新的重要力量;支持企业以委托研究、共同开发等形式,加强同内地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研发合作,参与国家科技攻关项目。

鼓励企业“走出去”,在最接近技术源头的海外城市建立研发机构,对其开展的符合产业政策的应用基础研究给予资金支持。

3、突显海峡西岸区域优势,推进对台科技全面交流合作

充分发挥海沧、集美、杏林三个台商投资区的先行优势,着力引进一批台湾企业营运总部,鼓励台资企业在厦门设立研发机构,推进与台湾电子、光电子、软件、动漫、农业生物工程等优势产业的对接;发挥厦台科技合作和交流的地理和人文优势,加强厦门与台湾的科技合作和技术创新交流,积极承接台湾产业的新一轮转移,形成与台湾产业的分工合作;对作为本市对台交流合作的重点产业光电子产业和软件业,给予政策和资金等方面的倾斜支持。

 

八、实施科学素质教育,培育创新文化

1、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和创新能力

制定“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科学教育与培训、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等四项基础工程,营造社会化科普平台,强化科普能力,为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大力加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开展科学技术教育、传播和普及活动,不断增强公众的科学素质,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为实现新一轮跨越式发展提供雄厚的人力资源基础;在政府部门实施科学普及和创新知识培训计划,提高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弘扬科学精神,提倡科学态度,讲究科学方法,增强创新意识,增强科学决策和科学管理的能力。

2、大力培育创新文化

创新文化是创新型城市的重要构成,应该在全市开展关于创新的宣传教育,培育企业家精神、团队精神、合作精神,继续倡导敢于冒险、勇于创新,宽容失败、追求成功,开放包容、崇尚竞争,富有激情、力戒浮躁的创新文化,要让全社会充分认识自主创新的重大意义,了解创新的内涵和过程,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鼓励,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形成人人关心创新、支持创新,爱护创新人才、保护创新成果的氛围。

 

(作者单位:

1厦门市科学技术情报所

2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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