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HSMS与EMS标准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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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策划
4.3.1危害辨识、危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
用人单位应建立和保持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实施必要控制措施的程序,程序应包括:
-常规和非常规的活动;
-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的活动;
-所有作业场所的设施。
用人单位所采用的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价的方法应该符合下述条件:
-依据用人单位的围、性质和时限进行确定,以保证其方法是主动的而不長被动的;
-确定危险级别;
-与运行经验和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的能力相适应;
-为确定设备要求、明确培训需求和建立运行控制提供相应信息;
-对所需控制活动的监测提供必要信息,以确保实施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风险评价的结果应形成文件,作为建立和保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中各项决策的基础,并为持续改进用人单位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绩效提供衡量基准。
用人单位所制定的风险控制计划应有助于保护员工的安全健康。
用人单位应及时更新这些信息,并应将有关信息传达给相关人员和相关方。
4.3.1环境因
素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用来确定其活动、产品或服务中它能够控制,或可望对其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从中判定那些对环境具有重大影响,或可能具有重大影响的因素。
组织应确保在建立环境目标时,对与这些重大影响有关的因素加以考虑。
组织应及时更新这方面的信息。
3.2徐规其要
4.法法及他求
用人单位应建立并保持识别和获取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职业安全健康要求的程序。
用人单位应及时更新这些信息,并将有关信息传达给相关人员和其他相关方。
2和要
3.律他求
4.法其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程序,用来确定适用于其活动、产品或服务中环境因素的法律,以及其他应遵守的要求,并建立获取这些法律和要求的渠道。
4.3.3
目标
用人单位应针对其部相关职能和层次,建立本保持文件化的职业安全健康目标。
如可行,目标应予以量化。
用人单位在建立和评审职业安全健康目标时,应考虑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自身职业安全健康风险、可选技术方案、财务、运行和经营要求,以及相关方的观点。
目标应符合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并体现对持续改进的承诺。
4.3.3目标和指标
组织应针对其部每一个有关职能和层次,建立并保持环境目标和指标。
环境目标和指标应形成文件。
组织在建立与评审环境目标时,应考虑法律与其他要求,它自身的重要环境因素、可选技术方案、财务、运行和经营要求,以及相关方的观点。
目标和指标应符合环境方针,并包括对污染预防的承诺。
用人单位应制定并保持旨在实现职业安全健康目标的管理方案O
方案应予以文件化,并包括下列容:
(1)为实现职业安全健康目标而规定的用人单位相关职能和层次的职责和权限;
(2)制定实现目标的方法、资源和时间表。
应定期对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方案进行评审,针对用人单位的活动、产品、服务或运行条件的变化,对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方案进行修订。
4.3.4环境管理方案
组织应制定并保持一个或多个旨在实现环境目标和指标的环境管理方案,其中包括:
(1)规定组织的每一有关职能和层次实现环境目标和指标的职责;
(2)实现目标和指标的方法和时间表。
如果一个项目涉及到新的开发和新的或修改的活动、产品或服务,就应对有关方案进行修订,以保持环境管理与该项目相适应。
4.4实施和运行
对用人单位的活动、设施和过程的职业安全健康风险有一定影响的从事管理、执行和验证的工作人员,应确定其职责和权限并形成文件予以传达。
用人单位的最高管理者应承担职业安全健康的最终责任,并在安全健康管理活动中起领导作用。
用人单位应在最高管理层任命一名成员作为管理者代表承担特定的安全健康管理职责,管理者代表的作用、职责和权限应予以明确,以便:
(1)确保用人单位按照本规建立、实施与保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2)向最高管理者汇报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绩效,以便为评审和改进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提供依据。
管理层应为实施、控制和改进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提供必要的资源(包括人力、专项技能、技术和财力资源)。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职业安全健康委员会,则用人单位应做出有效的安排,以保证员工及其代表能全面参与委员会的各项工作。
所有承担管理职责的人员,都应实现其对职业安全健康绩效持续改进的承诺。
为便于环境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应当对作用、职责和权限作出明确规定,形成文件,并予以传达。
管理者应为环境管理体系的实施与控制提供必要的资源,其中包括人力资源和专项技能、技术以及财力资源。
组织的最高管理者应指定专门的管理者代表,无论他(们)是否还负有其他方面的责任,应明确规定其作用、职责和权限,以便:
a)确保按照本标准的规定建立、实施与保持环境管理体系
■
b)向最高管理者汇报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以供评审,并为环境管理体系的改进提供依据。
4.4.2
用人单位应建立并保持程
组织应确定培训的需求。
应
培训、
序,使相关职能和层次的员工具
要求其工作可能对环境产生重
意识
备如下意识:
大影响的所有人员都经过相应
和能
-遵循职业安全健康方针
的培训。
力
与程序,以及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要求的重要性;
—作业活动中实际和潜在的职业安全健康风险,以及改进个人行为所带来的职业安全健康效益;
-在执行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和程序,实现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要求,包括应急准备与响应要求方面的作用与职责;
-偏离规定的运行程序的潜在后果。
用人单位应确定必要的职业安全健康能力要求,制定并保持培训计划,以确保最髙管理者和全体员工能够完成其承担的职业安全健康方面的任务和职责,并根据其教育水平、工作经验和接受过的培训对其能力进行鉴定。
用人单位应定期评审培训计划,必要时予以修订以确保其适宜性和有效性。
培训程序中应考虑不同层次员工的职责、能力和文化程度以及所承担的风险。
应建立并保持一套程序,使处于每一有关职能与层次的人员都意识到:
a)符合环境方针与程序和符合环境管理体系要求的重要性;
b)他们工作活动中实际的或潜在重大环境影响,以及个人工作的改进所带来的环境效益;
c)他们在执行环境方针与程序,实现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包括应急准备与响应要求方面的作用与职责;
d)偏离规定的运行程序的从事可能》生重大环境影响的工作的人员应具备适当的教育、培训
(或)工作经验,胜任他所担负的工作。
4.4.3协商与交流
用人单位应建立并保持程序,以规下列活动:
(1)接收、处理外部职业安全健康信息;
(2)交流各级职能部门间产生的职业安全健康信息;
(3)收集、处理和反馈员工及其代表所关心的职业安全健康问题。
员工及其代表有权参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各项活动,并享有如下权利:
—参与职业安全健康工作方针和程序的制定、实施和评审;
-参与影响作业场所人员安全健康任何变化的讨论;
—参与职业安全健康事务;
一了解职业安全健康员工代表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者代表。
员工及其代表的参与和协商计划应形成文件,并通报相关方。
13息流生信交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一套程序,用于有关其环境因素和环境管理体系的:
a)组织各层次和职能间的部信息交流;
b)外部相关方联络的接收、文件形成和答复。
组织应考虑对涉及重要环境因素的外部信息的处理,并记录其决定。
4.4.4文件
用人单位应以适当的方式(如书面或电子形式)建立并保持下列信息:
(1)对管理体系核心要素及其相互作用的描述;
(2)提供查询相关文件的途径。
4.4.4环境管理体系文件
组织应书面或电子形式建立并保持下列信息:
a)对管理体系核心要素及其相互作用的描述;
b)查询相关文件的途径。
4.4.5文件和资料控制
用人单位应建立并保持程序,控制本规所要求的所有文件和资料,以满足下列要求:
(1)文件和资料易于查找;
(2)对它们进行定期评审,必要时予以修订并由授权人员确认其适宜性;
(3)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具有重要作用的岗位,都能得到有关文件和资料的现行版本;
(4)时将失效文件和资料从所有发放和使用场所撤回,或采取其他措施防止误;
(5)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保存信息的需要,留存的档案性文件和资料应予以适当标识。
4.4.5文件管理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程序,以控制本标准所要求的所有文件,从而确保:
a)文件便于查找;
b)对文件进行定期评审,必要时予以修订并由授权人员确认其适宜性;
c)凡对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具有关键作用的岗位,都可能得到有关文件的现行版本;
d)迅速将失效文件从所有发放和使用场所撤回,或采取其他措施防止误用;
e)由于法律和(或)保留信息的需要而留存的失效文件予以标识。
所有文件均须字迹清楚,注明日期(包括修订日期),标识明确,妥善保管,应规定并保持有关建立和修改各种类型文件的程序与职
责。
用人单位应确定与所识别的风险有关的、需要采取控制措施的运行和活动,并应对这些活动包括维修工作加以规划,使之符合下列条件:
(1)对于缺乏程序可能导致偏离职业安全健康方针、目标的运行情况,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程序;
(2)在程序中规定运行标准;
'
(3)对于用人单位所购买和使用的货物、设备和服务中已标识的职业安全健康风险,建立并保持管理程序,并将有关程序和要求通报供方和承包方,确保他们遵守用人单位相关的职业安全健康要求;
(4)为从根本上消除或降低职业安全健康风险,对于作业场所、工艺过程、装置、机械、运行程序和作业组织的设计,包括它们对人的能力的适应,建立有效的管理程序。
组织应根据其方针、目标和指标,确定与所标识的重要环境因素有关的运行与活动。
应针对这些活动(包括维护工作)制定计划,确保它们在程序规定的条件下进行。
程序的建立应符合下述要求:
a)对于缺乏程序指导可能导致偏离环境方针和目标与指标的运行,因建立并保持一套以文件支持的程序;
b)在程序中对运行标准予以规定;
C)对于组织所使用的产品和服务中可标识的重要环境因素,应建立并保持一套程序,并将有关的程序与要求通报供方和承包方。
4.4.7
应急预案与响应
用人单位应建立并保持计划和程序,确定潜在的事件或紧急情况,并对其作出应急响应,以预防或减少与之相关的疾病和伤害。
应急预案与响应该与用人单位的规模和活动的性质相适应,并符合下列条件:
(1)保证在作业场所发生紧急情况时,能提供必要的信息、部交流和协作以保护全体人员的安全健康;
(2)通知并与有关当局、近邻和应急响应部门建立联系;
(3)阐明急救和医疗救援、消防和作业场所全体人员的疏散问题。
用人单位应制定评价应急预案与响应实际效果的计划和程序,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检验上述程序。
应急准备与响应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一套程序,以确定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做出响应,并预防或减少可能伴随的环境影响。
必要时,特别是在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后,组织应对应急准备和响应的程序予以评审和修订。
可行时,组织还应定期试验上述程序。
4.5检查与纠正措施
用人单位应建立和保持程序,对职业安全健康绩效进行监测和测量。
这些程序应满足下列条件:
-适用于用人单位所需的定性和定量测量;
-与用人单位的职业安全健康目标实现程度的监测;
-主动测量,监测对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方案、运行标准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符合情况;
-被动测量,监测事故、事件职业病、事件和其它不良的职业安全健康绩效的历史证据;
-充足的监测与测量数据和结果的记录,以便于随后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分析。
如果绩效测量和监测需要用到监测设备,用人单位应建立并保持程序,对这类设备进行校准和维护,并应保存校准和维护活动及结果的记录。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一套以文件支持的程序,对可能具有重大环境影响的运行与活动的关键特性进行例行监测和测量。
其中应包括对环境绩效、有关的运行控制、对组织环境目标和指标符合情况的跟踪信息记录。
监测设备应予以校准并妥善维护,并根据组织的程序保存校准与维护记录。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一个以文件支持的程序,以定期评价对有关环境法律、法规的遵循情况。
4.5.2事故、事件、不符合,纠
正和预防措施
用人单位应建立并保持程序,用来规定有关的职责和权限,以满足下列需要:
(1)处理和调查事故、事件或不符合;
(2)采取措施减少由事故、事件或不符合产生的影响;
(3)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予以完成;
(4)确认所采取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有效性。
这些程序应要求,通过实施前的风险评价过程对所有拟定的纠正和预防措施进行评审。
任何旨在消除实际和潜在不符合原因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应与问题的严重性和针对的职业安全健康风险相适应。
对于纠正和预防措施引起的对文件化程序的更改,用人单位应遵照实施并予以记录。
4.5.2篇豔讐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一套程序,用来规定有关的职责和权限,对不符合进行处理与调查,采取措施减少由此产生的影响,采取纠正与预防措施并予完成。
任何旨在消除已存在和潜在不符合的原因的纠正或预防措施,应与问题的严重性和伴随的环境影响相适应。
对于纠正与预防措施引起的对程序文件的任何更改,组织均应遵照实施并予以记录。
4.5.3记录和记录管理
用人单位应建立和保持程序,用来标识、保存和处置职业安全健康记录以及审核和评审结果。
职业安全健康记录应字迹清楚、标识明确,并可追溯相关的活动。
职业安全健康记录的保存和管理应便于查阅、避免损坏、变质或遗失。
应规定并记录其保存期限。
记录应以与体系和用人单位相适应的方式保存,用来证明符合本规的要求。
4.5.3
记录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一套程序,用来标识、保存与处置环境管理的记录。
这些记录中还应包括培训记录和审核与评审结果。
环境记录应字迹清楚,标识明确,具备对相关的活动、产品或服务的可追溯性。
对环境记录的保存和管理应使之便于查阅,避免损坏、变质或遗失。
应规定其保存期并予记录。
组织应保存记录,在对其体系及自身适宜时,用来证明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4.5.4
审核
环境
管理
体系
用人单位应建立并保持定期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的方案和程序,目的是:
(1)判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長否:
1符合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计划的安排,包括本标准的要求;
2得却了正确的实施和保持;
3有效地满足用人单位的方针和目标。
(2)评审以前审核的结果;
(3)向管理者报送审核结果的信息。
用人单位的审核方案(包括时间表),应立足于用人单位活动的风险评价结果和以前审核的结果。
审核程序中应包括审核的围、频次、方法和审核人员能力要求,以及实施审核和报告结果的职责和要求。
组织应制定并保持用于定期开展环境管理体系审核的一个或多个方案和程序,进行环境管理体系审核的目的是:
a)判定环境管理体系:
1)是否符合环境管理工作的预定安排和本标准的要求;
2)是否得到了正确的实施和保持。
b)向管理者报送审核的结果。
组织的审核方案(包括时间表)的制定,应立足与所涉及活动的环境重要性和以前审核的结果。
为全面起见,审核程序中应包括审核的围、频次和方法,以及实施审核和报告结果的职责与要求。
用人单位的最高管理者应依据自己预定的时间间隔对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进行评审,以确保体系的持续适用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管理评审过程应确保收集到必需的信息,供管理者进行评价。
管理评审应根据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的结果、不断变化的客观环境和对持续改进的承诺,指出方针、目标以及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其他要素可能需要进行的修改。
评审工作应形成文件,并将有关结果向负责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相关要素的人员、职业安全健康委员会、员工及其代表通报,以便他们能采取适当措施。
组织的最高管理者应按其规定的时间间隔,对环境管理体系进行评审,以确保体系的持续适用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管理评审过程应确保收集必要的信息,供管理者进行评价工作。
评审工作应形成文件。
管理评审应根据环境管理体系审核的结果、不断变化的客观环境和对持续改进的承诺,指出对方针、目标以及环境管理体系的其他要素加以修正的可能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