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规定已公布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611925 上传时间:2023-04-29 格式:DOCX 页数:12 大小:20.9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江西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规定已公布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江西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规定已公布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江西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规定已公布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江西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规定已公布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江西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规定已公布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江西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规定已公布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2页
江西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规定已公布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2页
江西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规定已公布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2页
江西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规定已公布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2页
江西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规定已公布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2页
江西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规定已公布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2页
江西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规定已公布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12页
亲,该文档总共1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江西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规定已公布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江西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规定已公布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江西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规定已公布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江西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规定已公布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二)艺术类部分专业增报办法

普通高考网上报名时已报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以下简称“非美术与设计学类”)三个种类中任一专业(专项)的考生,可以在这三个种类中任选一个专业(专项)增报,但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考点现场办理增报手续。

(三)美术与设计学类和艺术类特殊专业不在增报范围

已报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四个种类中任一专业(专项)的考生,不需要办理艺术类特殊专业增报手续,考生凭艺术类报考证即可参加高校的特殊专业校考报名。

(四)“三校生”艺术类报名

“三校生”对口招生报名类别为“三校生文理”类,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必须在报考“三校生文理”的同时兼报艺术类。

二、全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

我省2017年继续实行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

除特殊专业外,省内各高校不得在本省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

(一)省统考的时间地点

全省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考试在各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指定考点进行;

全省非美术与设计学类统一集中在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枫林校区)进行。

(二)省统考的组织管理

全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由省高招委、省教育厅领导,省教育考试院组织。

省、市招生考试机构和考点要成立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加强对重要环节、重点岗位的监管,确保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公平公正、安全有序。

(三)省统考涉及的专业种类

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涉及4个专业种类:

1.美术与设计学类,2.音乐学类〔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3.舞蹈学类(舞蹈学、体育舞蹈、健美操),4.戏剧与影视学类〔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

艺术类各专业考试科目、范围、分值、有关要求分别按《江西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和《江西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执行;

考试大纲已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

(四)实行省统考的专业和不需要统考的艺术类特殊专业

1.美术与设计学类:

需要测试绘画基础的专业,如美术学、绘画、雕塑、中国画、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等。

报考上述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全省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报名时不分具体专业,只需选报美术与设计学类即可。

2.音乐学类:

音乐学、音乐表演等。

统考专业为音乐学、音乐表演。

3.舞蹈学类:

舞蹈学、体育舞蹈、健美操、舞蹈表演、舞蹈编导等。

统考专业为舞蹈学、体育舞蹈、健美操。

报考舞蹈表演、舞蹈编导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全省舞蹈学专业统考。

4.戏剧与影视学类:

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学、电影学、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等。

统考专业为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

报考戏剧学、电影学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

5.艺术类特殊专业:

原则上指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未涉及或未完全涉及的专业。

如:

艺术史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表演(影视表演、戏剧表演、服装表演等)、戏剧影视导演、录音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书法学、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等,高校可作为特殊专业进行招生。

对其中部分专业,如表演和数字媒体艺术两个专业,高校可以不作为特殊专业,而是分别认可江西省统考表演和美术与设计学专业成绩,有校考资格的高校也可在江西省统考成绩达到资格线的基础上组织校考。

(五)省统考的对象

报考省统考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全省统一考试。

省统考成绩达到资格线的考生,才能参加外省高校组织的相应专业考试。

仅选报“艺术类特殊专业”的考生,不需参加省统考,只需参加相关高校组织的特殊专业考试。

(六)专业合格线、资格线的划定

在省统考成绩公布并且教育部下达各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后,将分别按照使用艺术类二本A段和二本B段省统考专业合格成绩的省内外高校报送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划定艺术类二本A段和二本B段各专业合格考生人数,以此划定艺术类二本A段和二本B段各专业本科合格线。

报考外省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必须参加相应专业省统考且专业成绩须达到出省资格线(特殊专业除外):

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180分,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100分,舞蹈学类专业90分。

专科层次专业合格线,按照专业出省资格线执行。

(七)省统考有关要求

1.省统考严格按照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有关考务规定及办法执行。

专业考试试题将组织有关专家命制,试题的命制、试卷的印刷和保管严格按照有关保密工作规定执行。

2.全省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须统一安排在标准化(或有视频监控的)考场进行;

艺术类(非美术与设计学类)笔试、面试继续在标准化考场进行或实行全程视频监控(或全程摄像)。

考试过程中的重要环节须有视频及文字记录。

各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及艺术类(非美术与设计学类)考试基地负责考场视频监控资料的监管,须完整备份、考试结束后一周内签字封存于保密室,保存时限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3.评卷、评分工作要做到客观、公正、准确。

笔试科目须有2人以上独立评阅并综合评定最终成绩;

演奏、表演等面试科目须由5人以上(视唱、模唱不少于3人)组成专家小组进行测评并综合评定最终成绩。

考生专业考试试卷须由评卷点签字封存于保密室,专业面试测试内容须由统考考点全程录音录像保存。

保存时限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艺术类(非美术与设计学类)笔试科目实行网上评卷,专业面试科目实行评委电脑记分(电子评分),评委实行全封闭管理。

三、艺术类专业校考

为了切实减轻艺术类专业考生学业、考试和经济负担,对江西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涉及到的专业,除经教育部批准的30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和15所高校的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外,外省其他本科高校原则上要直接认可和使用江西省统考相应层次的专业成绩。

高职(专科)院校艺术类专业一律使用江西省统考专科层次专业成绩。

江西省统考成绩的认可和使用按照本文第六大点第

(一)款规定执行。

相关本科高校确因人才培养需要,希望在赣组织艺术类专业(含艺术类特殊专业)校考的,应经我院批准,方可在赣组织校考;

未在我省设点校考的外省高校和专业,须报我院备案同意,相关高校方可在本校或经批准的校外考点组织校考。

四、“三校生”艺术类专业联考

(一)专业种类和考试大纲参照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执行

2017年“三校生”艺术类考生报考专业种类仍为4个:

“三校生”艺术类各专业考试科目、范围、分值、有关要求参照《江西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和《江西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执行;

(二)考试组织

“三校生”艺术类考生专业技能考试由对口招生高校组织专业联考,委托江西科技学院具体实施。

1.现场确认、缴费:

已报名的“三校生”艺术类考生,须在2017年3月12日到江西科技学院(南昌市瑶湖高校园区)进行现场确认并缴纳专业考试费用(180元/人)。

2.准考证发放:

现场确认和缴费后即发放准考证。

3.考试时间:

2017年3月13日(具体时间安排见准考证)。

五、文化考试

兼报艺术类专业(含特殊专业)的考生,不论艺术类专业统考、校考成绩是否合格,参加高考文化统考时均单独编排考场(单报高职除外)。

所有普通文史、理工兼报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参加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时,高考文化成绩使用本科必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和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累加成绩(总分满分750);

参加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录取时,高考文化成绩使用高职(专科)必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和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累加成绩(总分满分650)。

“三校生”文理兼报艺术类考生,本专科文化考试科目相同,高考文化成绩使用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4科累加成绩。

六、主要录取批次和志愿设置

(一)艺术类提前批本科

1.实行梯度志愿的高校

该档次设第一、第二2个梯度志愿,另设1个征集志愿。

(1)使用校考成绩的外省高校(主要指公办高校);

(2)认可省统考成绩但有特殊招生要求、难以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外省高校;

(3)部分本省高校。

2.实行平行志愿的外省高校(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

凡认可统考成绩的外省高校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原则上应纳入本档次。

该档次设6个平行志愿,另设3个征集志愿。

(二)艺术类第二批本科

1.艺术类二本A段(主要指省内公办本科高校)

该档次均认可省统考成绩,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每个专业组设6个平行志愿,另各设3个征集志愿。

2.艺术类二本B段(指省内外民办本科高校和独立学院)

该档次实行梯度志愿录取,设第一、第二2个梯度志愿,另设2个征集志愿。

“三校生”艺术类本科与该段同时录取:

实行梯度志愿录取,只设第一、第二2个梯度志愿,另设2个征集志愿。

(三)艺术类提前批高职(专科)

省内外部分艺术类办学较有特色的院校列入该批次,实行梯度志愿录取,设第一、第二2个梯度志愿,另设1个征集志愿。

“三校生”艺术类高职(专科)与该批次同时录取:

实行梯度志愿录取,设第一、第二2个梯度志愿,另设1个征集志愿。

(四)艺术类高职(专科)

除列入艺术类提前批高职(专科)院校外,省内外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均列入本批次,实行平行志愿录取。

每个专业组设6个平行志愿,另各设3个征集志愿。

七、录取办法

(一)认可省统考成绩的规定

1.本科高校:

列入艺术类提前本科批次认可省统考成绩的高校,列入艺术类二本A段的高校,录取时一律使用艺术类二本A段专业合格线;

列入艺术类二本B段认可省统考成绩的高校,录取时一律使用艺术类二本B段专业合格线。

2.高职(专科)院校:

认可省统考成绩的省内外高职(专科)院校,录取时一律使用专科层次专业合格线。

(二)按艺术类招生的非艺术学门类本科专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按照普通文理二本线执行。

艺术类提前本科或二本录取时,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学门类专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普通文理二本线执行。

其他非艺术学门类专业(如建筑学、广告学等)原则上要纳入文史、理工类计划招生,若高校提出按艺术类招生,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上述非艺术学门类专业执行。

以上非艺术学门类本科专业列入艺术类提前本科梯度志愿或艺术类二本批次B段进行录取。

(三)本省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办法

省内本科高校艺术类专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艺术类本科省控文化线”),按本省确定的第二批普通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划定。

列入艺术类提前本科批次的省内高校,艺术类专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外省本科高校执行。

苏区专项投档录取政策另行规定。

1.艺术类提前本科批次实行梯度志愿的省内高校录取

列入该批次的景德镇陶瓷大学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和南昌航空大学表演专业录取:

按考生填报的第一志愿,将文化成绩达到外省艺术类本科文化线,专业达到省统考相应专业二本A段合格线的考生,一次性进行投档,由高校根据本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如一志愿录取生源不足再投二志愿考生。

列入该批次的省内高校音乐学类、舞蹈学类小专业录取:

按考生填报的第一志愿,将文化成绩达到外省艺术类本科文化线,专业达到省统考相应专业二本A段合格线的考生,一次性进行投档,高校根据考生小专业成绩(不含专业笔试和视唱模唱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择优录取。

声乐、琵琶、二胡、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笙、唢呐、竹笛、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小号、长号、圆号、舞蹈共18个项目可按小专业政策进行招生。

列入该批次的省内部分高校艺术类特殊专业(宜春学院、上饶师范学院书法学专业,江西服装学院表演专业)录取:

按考生填报的第一志愿,将文化成绩达到外省艺术类本科文化线,取得第一志愿特殊专业校考合格成绩的考生,一次性进行投档,高校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择优录取。

2.艺术类二本A段省内高校统考专业平行志愿录取

按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体育舞蹈、健美操、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9个专业组分类编制招生计划并按此顺序投档(以下简称“专业组投档顺序”),每个专业组设6个平行志愿,在达到省艺术类专业统考二本A段合格线和艺术类本科省控文化线的考生中,依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

1的比例向招生高校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专业分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总分(不分文史、理工类)排序,文化成绩总分也相同时,看单科成绩,执行我省文史类成绩排位顺序(即总分相同,先看语文;

若语文同分,则看外语;

若外语同分,则看数学;

若再同分,则看文、理综合)。

兼报了2个专业的考生需根据各专业考试成绩及排名并对照招生计划慎重填报志愿,如考生依次填报了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高招录取时已被某院校音乐学专业录取,则其填报的音乐表演自动失效;

如其填报的音乐学专业未被任何院校录取,则可依次参加音乐表演专业的录取。

3.艺术类二本B段省内高校梯度志愿录取

在达到省统考二本B段专业合格线和艺术类本科省控文化线的考生中,依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

1的比例、按专业组投档顺序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先投一志愿,如一志愿录取生源不足再投二志愿考生。

(四)外省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办法

2017年在赣招生的外省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外省艺术类本科文化线”)为260分。

经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专业以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办法执行的相关高校的有关艺术类本科专业,可自主划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但不得低于江西省确定的外省艺术类本科文化线,并须在录取前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同时,在录取时通过本校招生网站向社会公布。

其他高校有更高文化分数要求的须在招生章程(简章)中说明。

1.艺术类提前本科批次外省高校录取

(1)实行梯度志愿的外省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

将取得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本科合格证并达到省统考专业出省资格线(艺术类特殊专业除外)或达到省统考二本A段专业合格线(指该批次认可省统考成绩的高校),文化成绩达到外省艺术类本科文化线,同时填报了该校第一志愿任何专业的所有考生档案,一次性投到该校,由高校根据录取规则和我省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2)实行平行志愿的外省高校(认可省统考成绩)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专业录取

对达到省统考二本A段专业合格线和外省艺术类本科文化线的考生,依据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

综合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总分(不分文史、理工类)排序,文化成绩总分也相同时,看单科成绩,执行我省文史类成绩排位顺序。

综合成绩统一按文化、专业总分对等折算后,文化和专业3:

7的比例计算。

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文化成绩×

30%)+(专业成绩×

2.5×

70%)。

参加平行志愿录取的高校,除可在招生章程和我省编制的招生计划专刊中对体检提出具体明确要求外,不得另行提出文化总分、专业总分、单科成绩等其他限制性录取要求。

各高校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专业平行志愿录取时,投档方法遵照本规则执行。

各高校招生章程中制定的录取规则可适用于投档后对进档考生的录取。

2.艺术类二本B段外省高校梯度志愿录取

将达到省统考二本B段专业合格线(指该批次认可省统考成绩的高校)或取得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本科合格证并达到省统考专业出省资格线(艺术类特殊专业除外),文化成绩达到外省艺术类本科文化线,同时填报了该校第一志愿所有专业的全部考生档案,一次性投到该校,由高校根据录取规则和我省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没有明确录取规则的高校,原则上应采用我省艺术类二本B段高校的录取规则(依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五)省内外高校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录取办法

省内外高校艺术类专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简称“艺术类专科文化线”),按我省确定的高职(专科)批次普通文理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划定。

1.艺术类提前批高职(专科)梯度志愿录取

(1)省内高职(专科)录取:

对达到省统考专科专业合格线和艺术类专科文化线的考生,依据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

1的比例、按专业组投档顺序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

(2)外省高职(专科)录取:

将取得艺术类校考专科合格证,达到省统考该专业专科合格线(特殊专业除外),文化成绩达到艺术类专科文化线,同时填报了院校第一志愿所有专业的全部考生档案,一次性投档,由院校根据已公布的录取规则和我省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凡未公布录取规则的院校,须遵循我省高职(专科)录取规则,按照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2.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

对省内外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按专业组分类编制招生计划并按此顺序投档,每个专业组设6个平行志愿,对达到省统考专科专业合格线和艺术类专科文化线的考生,依据高考专科文化成绩(不分文史、理工类)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

1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

专科文化成绩总分相同时,看单科成绩。

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技术。

即总分相同,先看语文;

若语文同分,则看数学;

若数学同分,则看外语;

若再同分,则看技术。

若技术还同分,则看专业成绩。

(六)“三校生”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1.“三校生”艺术类本科录取:

按考生填报的第一志愿,将文化成绩达到“三校生”艺术类本科文化线,取得“三校生”艺术联考本科合格成绩的考生,依据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数1:

1的比例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2.“三校生”艺术类高职(专科)录取:

按考生填报的第一志愿,将文化成绩达到“三校生”艺术类专科文化线,取得“三校生”艺术联考专科合格成绩的考生,依据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数1:

(七)实行梯度志愿高校二志愿录取规则

对实行梯度志愿高校,当第一志愿投完但计划未完成时,招生院校不得拒录符合投档条件的第二志愿(或其他志愿)考生。

第二志愿(或其他志愿)录取规则参照第一志愿执行。

(八)每个批次均设置征集志愿

对实行梯度志愿高校,当第二志愿仍未完成招生计划时进行网上征集志愿;

对实行平行志愿院校,原有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时,均设置网上征集志愿。

征集志愿的录取规则参照原有志愿执行。

八、其他

(一)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省内外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三校生”艺术类专业联考均属于国家教育考试,对考试过程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或工作人员,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在考试过程中如有触犯“刑法修正案(九)”有关条文,实施犯罪行为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二)对在参加外省高校艺术类校考中被认定违规的我省考生,经有关招生高校或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向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纪检监察工作办公室通报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由我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小学教育 > 其它课程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