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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011年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科学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力资源配置,建立健全员工绩效考核体系,提高员工队伍素质,强化内部激励约束机制,又好又快的实现公司科学发展的战略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竞聘上岗的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发展,以人为本的原则;
2、坚持按需设岗,精简合理的原则;
3、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
4、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
5、坚持党管干部,民主集中的原则。
第三条本方案的“工作岗位”包括除公司领导班子以外的所属部门及所属公司的所有岗位。
第四条所有岗位的聘期为2010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
第五条竞聘上岗工作的组织领导
1、为加强对竞聘上岗工作的组织领导,公司成立了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湘国立人[2009]5号),领导小组在党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竞聘上岗工作的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竞聘工作的日常事务。
2、各所属部门、各所属公司领导班子负责传达落实公司竞聘上岗工作有关精神,发动、组织本单位员工积极参与竞聘上岗,维护正常工作秩序,确保竞聘上岗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章机构及岗位设置
第六条各所属部门及岗位设置
1、公司总部设八个所属部门,即:
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纪检监审部、财务会计部、资产管理部、投资开发管理部、证券投资部、实业开发部。
其中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会计部、纪检监审部为管理部门;资产管理部和投资开发管理部兼具管理和业务职能;证券投资部和实业开发部为业务部门。
2、公司总部设总经理助理和副总会计师各一名,其行政隶属关系分别为办公室及财务会计部,与部门经理职级相同。
第七条所属公司机构设置
1、保留实业公司、出租车公司、物业公司、房地产公司、北海公司、深圳公司、珠海公司。
2、所属公司其他岗位设置:
待所属公司及机构的领导班子成员确定后,由其提出岗位设置方案报公司竞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实施。
第八条机构(岗位)职责
(一)总经理助理职责
总经理助理是负责协助公司领导综合协调和指导、督办工作的岗位,其具体职责:
1.检查落实执行政策、制度、决定的情况,检查落实完成任务的情况;
2.协调公司内外关系,处理综合治理和维稳工作等突发事件;
3.指导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及对外宣传工作;
4.受公司领导委托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负责承办、督办公司领导的工作部署或其他专项工作。
(二)副总会计师职责
副总会计师是负责指导公司财务会计专业技术工作的责任岗位,其具体职责:
1、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和法规、《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制度,维护财经纪律;
2、负责制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规程和其他内控制度等;
3、负责履行财务管理的专业审核职责,审核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对外提供的财务资料;
4、负责全公司财务预算的收集汇编和平衡工作;
5、负责会计人员专业技术理论和实务的指导工作,负责对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6、参与公司的贷款担保、对外投资、股(产)权转让、资产重组等重大决策活动;
7、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办公室职责
办公室是公司办理行政事务的日常机构,是直接为公司领导和其他所属部门及所属公司服务的综合部门。
其具体职责:
1.参谋决策。
协助公司领导制定公司工作规划,部署工作任务;牵头制定公司政治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企业文化建设规划,指导所属公司贯彻执行;协助领导抓好中心工作,提出决策建议。
2.协调关系。
协调公司内外工作关系,规范办公程序,促进公司整个系统高效、协调运转;负责公司对外联络与宣传。
3.公文处理。
负责起草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领导的重要讲话及各类综合性公文;负责审核各所属部门起草的对外综合性材料和公文;对收到的机要文书、公文以及内部呈批件提出拟办意见,负责文件的传阅及催办;负责印发各类公文;负责公司各类机要文书的保密工作,管理公司文书档案与印章。
4.行政管理。
负责公司重要会议的准备与记录;管理公务用车、文印、办公通讯、局域网络和办公用品的购置、分发以及办公场所的管理等行政事务性工作。
5.工会工作。
负责公司工会的日常工作,承担职工代表大会办事机构的职责。
6.对口协调。
负责协调省国资委办公室、宣传群工处、维稳办、信息办及其他对口部门的工作关系。
7.其他工作。
负责落实综合治理及维稳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人力资源部职责
人力资源部是公司具体负责党务、组织人事、劳动用工、薪酬分配、教育培训及离退休人员管理的部门。
其具体职责:
1.党务工作。
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负责公司党员发展、党员教育和党员管理工作。
2.组织人事管理。
强化内部人事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办理公司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终止和解除等手续及主持劳动纠纷的处理,办理职务聘解,管理人事档案信息;评估公司人力资源状况,组织开展人才招聘和岗位竞聘。
3.薪酬分配。
建立健全公司薪酬体系,制定企业薪酬、福利、考勤、奖惩等管理办法,办理员工各项社会保险手续。
制定员工年度考核、评比表彰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贯彻落实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用工政策。
3.教育培训。
负责组织干部轮训,组织指导员工的继续教育、业务学习、岗位培训;组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执业资格考试等项工作。
4.离退休管理。
负责办理员工退休手续,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配合离退休党支部开展工作。
5.对口协调。
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对公司省管干部进行考核、考察;负责协调省国资委企业领导人管理处、党建工作处、业绩考核处、人事处及其他对口部门工作关系。
6、其他工作。
负责企业内部军转干部的管理;负责办理公司出国(境)人员的政审、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护照和签证手续;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财务会计部职责
财务会计部是公司具体负责资金筹措、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工作,制定、落实和考核年度财务预算,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组织落实和开展检查、考核等工作的部门,其具体职责:
1.财务管理。
负责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的实施细则;编制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并负责落实全面预算工作;参与公司的贷款担保、对外投资、股(产)权转让、资产重组等重大决策活动,并实施财务监控;负责公司国有资产产权管理及保值增值考核工作,配合做好资产保全工作,实施财务监督;完善财务委派制度;组织对所属公司的改制、改组、资产重组或转让等特定事项的审计及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工作。
2.会计工作。
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规组织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对所属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各类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和上报;负责财会人员的聘任、晋升、晋级、培训、评先、奖惩考核工作。
3.资金管理。
负责管理公司资金;负责对公司费用成本等支出事项的审核和报销工作;负责公司业务开展所需要的融资,拓展筹、融资渠道,合理调控资金;统一组织、调配公司资金及各种有效资源,确保公司资源合理配置和有序高效运转。
4.经营考核。
建立健全全公司目标考核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所属部门进行考核。
5.对口协调。
负责协调省国资委经营预算处、产权管理处、监事会工作处、监事会技术中心及其他对口部门的工作关系。
6.其他工作。
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纪检监审部职责
纪检监审部是公司具体负责反腐倡廉建设、内部审计、预防和查处违纪案件的部门。
其具体职责:
1.监察工作。
监督检查公司各所属单位及员工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监督、检查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及贯彻落实情况,维护行政纪律,保证政令畅通;对公司管理、经营中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受理对公司各所属单位及员工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按程序调查、审理并提出处理意见。
2.内部审计。
监督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公司所属全资及控股公司进行法人期中、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投资项目经济效益、财务收支审计及其他专项审计;协助中介机构对重大、突发性经济事项的专项审计和调查工作。
3.监督检查。
负责落实全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惩防体系建设及效能监察工作,并进行检查、考核;负责公司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4.信访处理。
接待来信来访,受理和复查对行政处分的申诉以及对违纪违法事件的控告,负责处理上级机关转来的信访事宜。
5.对口协调。
负责协调省纪委、省国资委纪委及其他对口部门的工作关系,负责接待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案件调查工作。
6.其他工作。
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资产管理部职责
资产管理部是公司具体负责实物资产管理、债权回收、债务处置、资产保全、法律事务等工作的部门,其具体职责:
1.资产管理。
负责全公司存量实物资产的管理,建立健全资产处置的有关制度;积极盘活资产,做好资产保全工作。
2.债权回收。
清理债权资料,建立详细的档案,确保债权的法律时效;主动了解并及时掌握债务单位的经营、效益、资产状况,积极催收;指导和协助所属公司做好债权催收工作;向公司领导提供债权回收的具体方案或建议。
3.债务处置。
清理债务资料,建立详细的档案;及时掌握债权单位情况,积极主动缓解债务危机;指导和协助所属公司做好债务的处置工作;向公司领导提供债务处置的具体方案或建议。
4.法律事务。
对全公司经营活动中的法律事务提出意见;负责草拟、修改法律事务文书,代表公司参加法律诉讼、仲裁和调解活动;指导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协助所属公司开展法律事务;配合开展普法教育。
5.对口协调。
负责协调省国资委政策研究与法规处及其他对口部门的工作关系。
6.其他工作。
对所属公司债权债务处置事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核和确认;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投资开发管理部职责
投资开发管理部是负责公司改革和发展研究,对公司股(产)权进行管理,寻求并开发新业务的部门。
其具体职责:
1.改革与发展研究。
完善公司深化改革和经营发展总体规划;研究公司优化资产结构方案和资本营运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2.股(产)权管理。
建立健全并组织实施股(产)权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负责落实对所属公司股(产)权的管理;负责公司派出的董事、监事、股东代表的管理。
3.业务开发。
建立健全并组织实施公司项目开发操作规程及管理制度;负责制定公司年度业务发展计划;负责组织对拟开发项目的考察、评估、论证、立项并具体组织实施;负责投资评审委员会日常工作。
4.考核管理。
负责对所属公司目标任务责任书的制定、及其考核管理。
5.对口协调。
负责协调省国资委资本合作处、企业改革发展处、企业改组处及其他对口部门的工作关系。
6.其他工作。
对所属公司进行业务开发指导;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证券投资部职责
证券投资部负责公司证券投资业务的研发和操作。
其具体职责:
1.负责公司金融证券投资及其衍生品种的研发、运作。
2.与基金、券商等机构投资者保持紧密联系,了解投资动向,加强合作;对目标上市公司进行分析研究,建立投资信息档案,把握投资机会,撰写投资分析报告。
3.制定证券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报告投资信息。
4.完成年度经营目标任务及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实业开发部职责
实业开发部负责直接经营公司投资的实业项目。
其具体职责:
1.根据公司的发展和部署开发实业项目。
2.负责对公司拟直接投资的实业项目进行论证,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
3.对所开发的项目进行全面管理。
4.完成年度经营目标任务及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所属公司职责
负责所从事项目的经营、管理,完成年度经营目标任务;合法经营,规范管理,维护稳定,努力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在效益增长的同时确保员工收入水平逐步提高;完成总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本次竞聘的岗位
第九条此次竞聘的岗位有:
1、总经理助理、副总会计师、所属部门经理(主任)及副经理(副主任)。
2、实业公司、出租车公司、物业公司、房地产公司、北海公司、深圳公司、珠海公司经理及副经理。
3、所属部门其他竞聘岗位。
第十条此次竞聘分三轮进行:
第一轮竞聘的岗位有:
总经理助理、副总会计师、所属部门及所属公司经理(主任)。
第二轮竞聘的岗位有:
所属部门及所属公司副经理(副主任)。
第三轮竞聘的岗位有:
所属部门的其他竞聘岗位。
第十一条总经理助理、副总会计师,所属部门及所属公司经理(主任)、副经理(副主任)岗位必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员工报名才能开展竞聘。
否则,该轮竞聘后,在符合该岗位竞聘条件而没有被确定为拟任人选的范围内采用民主推荐的方式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拟任人选,经征求本人意见后进行重新竞聘并回答评委提出的有关问题;民主推荐时,其得票率必须达到参会人数的半数以上。
第十二条所属公司其他岗位在全公司范围内实行双向选择,由各所属公司分别聘任。
第十三条所属公司财务人员实行委派制。
公司财务会计部、人力资源部在征求各单位领导班子意见后委派,由各所属公司分别聘任。
公司委派到所属公司的财务人员的任职资格须符合《会计法》和公司相关规定。
第四章竞聘各岗位的条件
第十四条竞聘岗位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坚持以四项基本原则、“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有一定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司爱岗,勤奋敬业,维护公司大局稳定。
3、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4、身体状况良好,能够胜任所竞聘岗位的工作。
第十五条竞聘总经理助理、副总会计师和所属部门、所属公司的经理(主任)岗位必须具备的条件:
必须具备大专或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二级职员以上(含二级职员)岗位工作经历和必需的从业资格。
具有经理(主任,含同级)岗位工作经历可适当降低学历要求。
第十六条竞聘副经理(副主任)岗位,必须具备大专或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三级职员以上(含三级职员)岗位工作经历和必需的从业资格。
具有副经理(副主任,含同级)以上岗位工作经历可适当降低学历要求。
第十七条竞聘所属部门其它岗位,必须具备大专或大专以上学历,具有履行部门职责所必须的管理和业务知识及必需的从业资格。
第十八条竞聘人力资源部、纪检监审部各岗位的必须为中共党员。
第五章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第十九条竞聘工作按下列步骤进行
1、制定和发布方案:
竞聘领导小组在进行问卷调查、分别座谈、集体研究的基础上,制定竞聘实施方案,明确设立机构、岗位及相应职责,在广泛征求员工意见后,经公司办公会议、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后颁布实施。
公布的内容包括竞聘岗位及其职责、应聘条件等事项,拟竞聘所属部门和所属公司主要负责人的,还需认真了解拟任职单位的职责或任期目标管理的各项指标。
2、动员大会:
公司颁布竞聘上岗方案后,各所属部门和所属公司要召开员工大会,认真传达文件精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3、公开报名:
员工根据机构及岗位设置、竞聘条件和个人情况,填写竞聘报名表向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每人每轮限报两个岗位。
4、资格审查:
每轮竞聘前,由竞聘办公室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者予以公示,竞聘工作办公室并通知其参加竞聘演说。
5、竞聘演说和现场答问:
每位应聘者应参加竞聘演说,时间不超过10分钟,报告本人近两年来的学习、工作及取得的业绩、廉洁自律情况以及竞聘上岗后的工作设想和怎样完成任期目标任务的思路,并现场回答抽取或评委提出的问题。
6、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总分为100分,包括员工代表现场评分、应聘者2009年度考核评分和公司领导评分,权重分别为20%、30%、50%。
为鼓励员工到业务岗位或轮岗工作,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可以获得额外加1分(符合两项以上条件的不重复加分):
具有自公司改制后在所属公司或公司总部业务部门的工作经历;
具有自公司改制后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所属部门或所属公司工作经历。
7、党组研究:
根据应聘者的综合得分,将每一岗位总分前2名的应聘者确定为入围人选,向纪检监察部征求意见。
公司党组将重点考察和研究所属部门和所属公司的正职拟任人选;所属部门和所属公司的副职拟任人选,由各单位正职根据入围人选及考察情况提出,交公司党组研究确定拟任人选。
所属部门其他岗位的拟任人选,由各所属部门领导班子根据竞聘中的入围人选及考察结果提出建议,由公司党组研究确定。
8、任前公示、正式聘任:
对公司党组确定的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由人力资源部发文聘任,解聘其原任职务。
未被聘任者可报名参加下一轮竞聘。
第二十条各所属部门、所属公司应按要求民主推选两名员工代表作为竞聘评委。
单位推选的员工代表须具备较高思想政治素质,责任心强,公道正派,了解公司基本情况。
每轮竞聘演说前从职工代表中随机产生13人,其中10人作为评委参加该轮竞聘的考核评分,3人担任该轮竞聘的工作人员。
每轮抽选评委时,原则上同一单位只选取一人。
如抽选到已担任一轮评委的代表,则再随机抽取没有担任过的其他代表替代,依此类推;如果被抽中者属于本轮竞聘对象,其评委资格同样由随机抽取的其他代表替代。
第二十一条具体时间安排
1、下发文件、推选代表:
员工代表名单必须在1月20日前报竞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第一轮竞聘为总经理助理、副总会计师、所属部门及所属公司经理(主任)竞聘,其中个人报名:
1月20日,竞聘演说1月22日,公示、聘任:
1月23日-25日。
3、第二轮竞聘为所属部门及所属公司副经理(副主任)竞聘,其中个人报名:
1月26日;竞聘演说1月28日;公示、聘任:
1月30日-2月1日。
4、第三轮竞聘为总部其它岗位竞聘,其中个人报名:
2月2日;竞聘演说2月4日;公示、聘任:
2月5日-7日。
5、所属公司其它岗位双向选择:
2月8日、9日。
第六章人员安置及相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参照《〈湖南省国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化改革总体方案〉实施细则》(湘国立发[2005]48号)的规定,以2009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含5年)的员工,不参加岗位竞聘,由本人劳动关系所在法人单位安排工作岗位,保持原职级待遇不变。
第二十三条以2009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距法定退休年龄5-7年且现在经理、主任、书记(副经理、副主任、副书记,含同级)实职岗位的员工,分别按如下办法办理:
1、本人自愿不参加本方案第九条所指岗位的竞聘,可聘为一
(二)级职员,由原所在法人单位安排工作岗位,并可享受与实职相同的经济待遇至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以人事档案记载的年龄为准,下同)的当月,从下月起享受一
(二)级职员待遇。
2、本人参加本方案第九条所指岗位的竞聘且被聘任的,在任期内达到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含5年)年龄,即男满55岁、女满50岁的当月,自行终止职务聘任,另聘为一
(二)级职员,从下月起享受一
(二)级职员待遇,由原所在法人单位安排工作岗位。
3、本人参加本方案第九条所指岗位的竞聘而未被聘任的,可参加各职能部门及所属公司其他岗位的双向选择。
第二十四条员工经竞聘及双向选择未聘得岗位者,由原所在法人单位按如下办法安置:
1、本人可申请脱岗自行培训两年,由原所在法人单位按不低于上年度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并按政策规定缴纳“三金”,但其本人不享受其他福利。
两年后仍未聘得工作岗位,符合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在坚持考勤和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前提下,由原所在法人单位确定其工资标准(不低于上年度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本人不申请脱岗培训,符合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在坚持考勤和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前提下,由原所在法人单位确定其工资标准(不低于上年度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员工在聘期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办理。
第二十五条以2009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工龄满30年或以2010年1月1日为基准日,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含5年)的员工,本人申请,经所在法人单位同意,可申请离岗休养,享受相应岗位工资和基本保险福利,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后,办理退休手续。
第二十六条所属部门、所属公司经理(主任)认为本单位副经理(副主任)在聘期内因故无法继续履行现职,可书面提请公司党组研究是否解聘其职务或调整岗位。
第二十七条所属部门、所属公司因故出现经理(主任)岗位空缺,可以通过竞聘产生新的经理(主任)或经公司党组研究在广泛征求意见后聘用代理经理(主任)。
所属部门、所属公司因故出现副经理(副主任)空缺,由公司党组决定是否另聘副职。
如需另聘,由公司党组征求经理(主任)意见后研究决定。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方案解释权属公司竞聘工作领导小组。
附:
竞聘机构(岗位)职数
1、所属部门机构(岗位)设置及竞聘职数
部门
(岗位)
岗位
竞聘职数
保留
职数
部门
岗位
职数
保留
职数
总经理助理
1
资产管理部
经理
1
副总会计师
1
副经理
1
办公室
主任
1
综合主管
2
3
副主任
1
投资开发
管理部
经理
1
综合主管
2
副经理
1
人力资源部
经理
1
综合主管
1
副经理
1
证券投资
经营部
经理
1
综合岗位
1
副经理
2
财务会计部
经理
1
业务主管
1
1
副经理
1
实业开发
经营部
经理
1
会计
1
2
副经理
1
出纳
1
业务主管
1
纪检监审部
经理
1
副经理
1
综合岗位
1
2、所属公司行政负责人竞聘职数
所属公司
岗位
职数
所属公司
岗位
职数
出租车公司
经理
1
实业公司
经理
1
副经理
1
副经理
2
北海公司
经理
1
恒信物业
公司
经理
1
副经理
1
副经理
1
深圳公司
经理
1
房地产公司
经理
1
副经理
1
副经理
1
珠海公司
经理
1
副经理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