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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视点新法迎考

新华视点:

新法”迎考“不文明旅游顽疾根治几何?

新华社济南10月2日电(潘林青、叶婧、凌军辉)10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开始实施,”重拳“治理零负团费、欺客宰客等困扰旅游行业多年的”顽疾“.受此影响,我国多地旅游线路价格较往年同期都出现上涨。

法规卡住了回扣等”隐形收入“,”涨价“能否换来”质优“?

不文明出行的”到此一游“能否终结?

法规能否倒逼中国旅游业转型升级?

……新华社”新华视点“对此进行了采访调查。

 

告别”被购物“,”涨价“能否换来”质优“?

 

旅游法明确提出,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明令禁止”零负团费“、强迫购物等行为。

 

不少业内人士反映,受此影响,我国多地旅游线路价格较往年同期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上涨。

查询到多条旅游线路已经涨价,比如8月时价为5380元的”台湾环岛8日游标准团A(济南起止)“涨为7480元;江西多家旅行社前往港澳台、韩国、日本、东南亚等地的出境游线路涨幅高达50%-100%.

 

”与其说这是“涨价”,不如说它是一种高性价比的“回归”.“山东旅游规划设计院院长陈国忠认为,旅游法实施之后,游客将消费得更加明白,旅行社也将调整战略,提高游客旅游的舒适度,从而提高旅游质量。

 

对于新旅游法带来的冲击,一些做散拼团旅游的中小旅行社感到压力很大。

南京一位民营旅行社负责人告诉,由于出境游价大幅攀升,市场观望情绪浓厚,”十一“后的业务量大幅降低,行业面临再次洗牌。

然而,也有业内人士反映,”价高“未必”质优“,一些旅行社还是玩起”变相拿回扣“”强制加项目“等多个花招来”蒙骗“消费者。

比如,将游客送至偏僻的景点、酒店”自由活动“,周围只有少数几家可供购物的商店。

 

不文明出行影响恶劣,”到此一游“能否终结?

 

10月1日上午,济南趵突泉、大明湖等较为知名景区已是人头攒动。

虽然绝大部分游客举止较为文明,但仍然可以看见随意丢弃垃圾、购票插队、随地吐痰等不文明现象,有位妇女甚至抱着年幼的儿子在树边小便,甚为不雅。

 

法国卢浮宫泡脚、埃及神庙里刻字、帕劳海边扔垃圾……近年来,中国人出境旅游的人数在不断增长,但一些游客在黄金周旅游时表现出来的不文明行为,不仅损害了国人形象,也拷问着整个社会的文明素养。

 

为此,旅游法规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

 

山东银座旅游有限公司导游牛猛认为,尽管这些年出境游客整体素质有所提高,但有些人在无意识中就把国内的”不拘小节“带出国门,比如闯红灯过马路、公共场所大声喧哗、随地吐痰丢垃圾,产生了恶劣影响。

旅游法倡导文明出行,这些不文明行为有望减少。

 

也有人并不”乐观“.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法政学院院长杨富斌等专家认为,文明出行属于旅游者义务,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旅游者的个人素质,目前旅游法对不文明行为主要靠教化而非”严法“,不文明出行不可能一下子就”刹住“.

 

山东豪才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国敏告诉,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3条的规定,游客乱刻、乱画等损坏国家文物的行为依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情节严重还可拘留。

但在现实中,一些旅游者对很多明文规定视若无睹,偏要留下拙劣题记。

 

刘国敏说,对于在文物古迹上乱刻乱画等不文明的行为,不管是国内游客还是国外游客,都应该受到谴责,这是决不允许的事。

应当加大追究与处罚力度,这样才能为旅游法实施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与支持。

 

旅游法能否倒逼”旅游大国“升级?

 

眼下,旅游对于国人来说已经由过去的”奢侈品“变为”必需品“,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走出家门甚至国门,我国已成为一个重要的旅游大国。

中国旅游研究院7月份发布的告预计,今年旅游接待总人数33.83亿人次,同比增长10%;旅游总收入2.87万亿元,同比增长11%.

 

不少专家认为,我国虽是旅游大国,但并非旅游强国,希望旅游法的实施能够提供一个转型升级的契机。

不过,想要从根本上治理旅游业多年形成的畸形发展模式和顽疾仍然任重而道远,光靠一部法律显然远远不够。

 

一位资深法律人士告诉,其实在旅游法之前,我国不少法律法规都对一些旅游业顽疾进行治理,比如《旅行社条例》《产品质量法》《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对于零负团费、强迫购物、销售假冒伪劣旅游产品、景区随意涨价等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

但由于有关部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顽疾难以治愈。

 

山东大学管理学院旅游管理系副教授许峰则认为,由于国内导游的薪酬主要由旅行社发放,导游和游客的契约关系尚未建立,导游的服务品质难以监管,导致旅行社、导游、游客之间无法形成良性互动。

因此,可借鉴络购物”好评差评“的方式,将导游和旅行社资料汇总到第三方信息平台上,由游客对导游和旅行社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价。

如果获得差评高于某一数值,主管部门应介入调查,情况属实应予以处罚。

 

陈国忠说,旅游法作为行业大法,难以顾全旅游经营活动中的各种细节,需要各部门配合,规范旅行社、景区等各个主体行为,促进旅游行业健康发展。

 

作者:

潘林青叶婧凌军辉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济南10月2日电(潘林青、叶婧、凌军辉)10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开始实施,”重拳“治理零负团费、欺客宰客等困扰旅游行业多年的”顽疾“.受此影响,我国多地旅游线路价格较往年同期都出现上涨。

法规卡住了回扣等”隐形收入“,”涨价“能否换来”质优“?

不文明出行的”到此一游“能否终结?

法规能否倒逼中国旅游业转型升级?

……新华社”新华视点“对此进行了采访调查。

 

告别”被购物“,”涨价“能否换来”质优“?

 

旅游法明确提出,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明令禁止”零负团费“、强迫购物等行为。

 

不少业内人士反映,受此影响,我国多地旅游线路价格较往年同期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上涨。

查询到多条旅游线路已经涨价,比如8月时价为5380元的”台湾环岛8日游标准团A(济南起止)“涨为7480元;江西多家旅行社前往港澳台、韩国、日本、东南亚等地的出境游线路涨幅高达50%-100%.

 

”与其说这是“涨价”,不如说它是一种高性价比的“回归”.“山东旅游规划设计院院长陈国忠认为,旅游法实施之后,游客将消费得更加明白,旅行社也将调整战略,提高游客旅游的舒适度,从而提高旅游质量。

 

对于新旅游法带来的冲击,一些做散拼团旅游的中小旅行社感到压力很大。

南京一位民营旅行社负责人告诉,由于出境游价大幅攀升,市场观望情绪浓厚,”十一“后的业务量大幅降低,行业面临再次洗牌。

然而,也有业内人士反映,”价高“未必”质优“,一些旅行社还是玩起”变相拿回扣“”强制加项目“等多个花招来”蒙骗“消费者。

比如,将游客送至偏僻的景点、酒店”自由活动“,周围只有少数几家可供购物的商店。

 

不文明出行影响恶劣,”到此一游“能否终结?

 

10月1日上午,济南趵突泉、大明湖等较为知名景区已是人头攒动。

虽然绝大部分游客举止较为文明,但仍然可以看见随意丢弃垃圾、购票插队、随地吐痰等不文明现象,有位妇女甚至抱着年幼的儿子在树边小便,甚为不雅。

 

法国卢浮宫泡脚、埃及神庙里刻字、帕劳海边扔垃圾……近年来,中国人出境旅游的人数在不断增长,但一些游客在黄金周旅游时表现出来的不文明行为,不仅损害了国人形象,也拷问着整个社会的文明素养。

 

为此,旅游法规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

 

山东银座旅游有限公司导游牛猛认为,尽管这些年出境游客整体素质有所提高,但有些人在无意识中就把国内的”不拘小节“带出国门,比如闯红灯过马路、公共场所大声喧哗、随地吐痰丢垃圾,产生了恶劣影响。

旅游法倡导文明出行,这些不文明行为有望减少。

 

也有人并不”乐观“.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法政学院院长杨富斌等专家认为,文明出行属于旅游者义务,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旅游者的个人素质,目前旅游法对不文明行为主要靠教化而非”严法“,不文明出行不可能一下子就”刹住“.

 

山东豪才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国敏告诉,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3条的规定,游客乱刻、乱画等损坏国家文物的行为依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情节严重还可拘留。

但在现实中,一些旅游者对很多明文规定视若无睹,偏要留下拙劣题记。

 

刘国敏说,对于在文物古迹上乱刻乱画等不文明的行为,不管是国内游客还是国外游客,都应该受到谴责,这是决不允许的事。

应当加大追究与处罚力度,这样才能为旅游法实施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与支持。

 

旅游法能否倒逼”旅游大国“升级?

 

眼下,旅游对于国人来说已经由过去的”奢侈品“变为”必需品“,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走出家门甚至国门,我国已成为一个重要的旅游大国。

中国旅游研究院7月份发布的告预计,今年旅游接待总人数33.83亿人次,同比增长10%;旅游总收入2.87万亿元,同比增长11%.

 

不少专家认为,我国虽是旅游大国,但并非旅游强国,希望旅游法的实施能够提供一个转型升级的契机。

不过,想要从根本上治理旅游业多年形成的畸形发展模式和顽疾仍然任重而道远,光靠一部法律显然远远不够。

 

一位资深法律人士告诉,其实在旅游法之前,我国不少法律法规都对一些旅游业顽疾进行治理,比如《旅行社条例》《产品质量法》《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对于零负团费、强迫购物、销售假冒伪劣旅游产品、景区随意涨价等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

但由于有关部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顽疾难以治愈。

 

山东大学管理学院旅游管理系副教授许峰则认为,由于国内导游的薪酬主要由旅行社发放,导游和游客的契约关系尚未建立,导游的服务品质难以监管,导致旅行社、导游、游客之间无法形成良性互动。

因此,可借鉴络购物”好评差评“的方式,将导游和旅行社资料汇总到第三方信息平台上,由游客对导游和旅行社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价。

如果获得差评高于某一数值,主管部门应介入调查,情况属实应予以处罚。

 

陈国忠说,旅游法作为行业大法,难以顾全旅游经营活动中的各种细节,需要各部门配合,规范旅行社、景区等各个主体行为,促进旅游行业健康发展。

 

作者:

潘林青叶婧凌军辉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济南10月2日电(潘林青、叶婧、凌军辉)10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开始实施,”重拳“治理零负团费、欺客宰客等困扰旅游行业多年的”顽疾“.受此影响,我国多地旅游线路价格较往年同期都出现上涨。

法规卡住了回扣等”隐形收入“,”涨价“能否换来”质优“?

不文明出行的”到此一游“能否终结?

法规能否倒逼中国旅游业转型升级?

……新华社”新华视点“对此进行了采访调查。

 

告别”被购物“,”涨价“能否换来”质优“?

 

旅游法明确提出,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明令禁止”零负团费“、强迫购物等行为。

 

不少业内人士反映,受此影响,我国多地旅游线路价格较往年同期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上涨。

查询到多条旅游线路已经涨价,比如8月时价为5380元的”台湾环岛8日游标准团A(济南起止)“涨为7480元;江西多家旅行社前往港澳台、韩国、日本、东南亚等地的出境游线路涨幅高达50%-100%.

 

”与其说这是“涨价”,不如说它是一种高性价比的“回归”.“山东旅游规划设计院院长陈国忠认为,旅游法实施之后,游客将消费得更加明白,旅行社也将调整战略,提高游客旅游的舒适度,从而提高旅游质量。

 

对于新旅游法带来的冲击,一些做散拼团旅游的中小旅行社感到压力很大。

南京一位民营旅行社负责人告诉,由于出境游价大幅攀升,市场观望情绪浓厚,”十一“后的业务量大幅降低,行业面临再次洗牌。

然而,也有业内人士反映,”价高“未必”质优“,一些旅行社还是玩起”变相拿回扣“”强制加项目“等多个花招来”蒙骗“消费者。

比如,将游客送至偏僻的景点、酒店”自由活动“,周围只有少数几家可供购物的商店。

 

不文明出行影响恶劣,”到此一游“能否终结?

 

10月1日上午,济南趵突泉、大明湖等较为知名景区已是人头攒动。

虽然绝大部分游客举止较为文明,但仍然可以看见随意丢弃垃圾、购票插队、随地吐痰等不文明现象,有位妇女甚至抱着年幼的儿子在树边小便,甚为不雅。

 

法国卢浮宫泡脚、埃及神庙里刻字、帕劳海边扔垃圾……近年来,中国人出境旅游的人数在不断增长,但一些游客在黄金周旅游时表现出来的不文明行为,不仅损害了国人形象,也拷问着整个社会的文明素养。

 

为此,旅游法规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

 

山东银座旅游有限公司导游牛猛认为,尽管这些年出境游客整体素质有所提高,但有些人在无意识中就把国内的”不拘小节“带出国门,比如闯红灯过马路、公共场所大声喧哗、随地吐痰丢垃圾,产生了恶劣影响。

旅游法倡导文明出行,这些不文明行为有望减少。

 

也有人并不”乐观“.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法政学院院长杨富斌等专家认为,文明出行属于旅游者义务,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旅游者的个人素质,目前旅游法对不文明行为主要靠教化而非”严法“,不文明出行不可能一下子就”刹住“.

 

山东豪才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国敏告诉,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3条的规定,游客乱刻、乱画等损坏国家文物的行为依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情节严重还可拘留。

但在现实中,一些旅游者对很多明文规定视若无睹,偏要留下拙劣题记。

 

刘国敏说,对于在文物古迹上乱刻乱画等不文明的行为,不管是国内游客还是国外游客,都应该受到谴责,这是决不允许的事。

应当加大追究与处罚力度,这样才能为旅游法实施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与支持。

 

旅游法能否倒逼”旅游大国“升级?

 

眼下,旅游对于国人来说已经由过去的”奢侈品“变为”必需品“,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走出家门甚至国门,我国已成为一个重要的旅游大国。

中国旅游研究院7月份发布的告预计,今年旅游接待总人数33.83亿人次,同比增长10%;旅游总收入2.87万亿元,同比增长11%.

 

不少专家认为,我国虽是旅游大国,但并非旅游强国,希望旅游法的实施能够提供一个转型升级的契机。

不过,想要从根本上治理旅游业多年形成的畸形发展模式和顽疾仍然任重而道远,光靠一部法律显然远远不够。

 

一位资深法律人士告诉,其实在旅游法之前,我国不少法律法规都对一些旅游业顽疾进行治理,比如《旅行社条例》《产品质量法》《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对于零负团费、强迫购物、销售假冒伪劣旅游产品、景区随意涨价等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

但由于有关部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顽疾难以治愈。

 

山东大学管理学院旅游管理系副教授许峰则认为,由于国内导游的薪酬主要由旅行社发放,导游和游客的契约关系尚未建立,导游的服务品质难以监管,导致旅行社、导游、游客之间无法形成良性互动。

因此,可借鉴络购物”好评差评“的方式,将导游和旅行社资料汇总到第三方信息平台上,由游客对导游和旅行社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价。

如果获得差评高于某一数值,主管部门应介入调查,情况属实应予以处罚。

 

陈国忠说,旅游法作为行业大法,难以顾全旅游经营活动中的各种细节,需要各部门配合,规范旅行社、景区等各个主体行为,促进旅游行业健康发展。

 

作者:

潘林青叶婧凌军辉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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