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星通信维护规程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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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通则……………………………………………………30
第二节机架电源和地线………………………………………31
第三节配套、附属设备维护…………………………………32
第七章质量管理……………………………………………………32
第一节通则……………………………………………………32
第二节质量统计与分析………………………………………33
第三节质量监督检查…………………………………………35
第八章质量标准……………………………………………………37
第九章机房管理和安全保密………………………………………39
第一节机房管理一般要求……………………………………39
第二节安全规定………………………………………………40
第三节保密规定………………………………………………42
附件一卫星设备维护计表…………………………………………43
附件二地球站维护需备仪表………………………………………46
附件三卫星通信运行维护工作综合检查表………………………46
附件四机房灭火时的应急措施……………………………………50
附件五常用记录表格………………………………………………52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加强卫星通信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减少系统故障,缩短故障延时,延长系统使用年限,提高全程全网的传输质量,特制定本维护规程。
第2条卫星通信系统主要由空间段和地球段组成。
空间段包括卫星和跟踪、遥测和遥控指令,地球段包括发射接收天线、接收机、发射机、地面通信设备、终端设备和地球站与城内终端站之间的传输链路。
通过卫星链路传送的信号主要有电话、传真、数据、图象和会议电视等。
本规程只涉及地面段和通过空间段组成的卫星电路。
第3条卫星通信技术维护工作的基本任务是:
1、保证卫星通信设备和电路的性能符合技术指标;
2、迅速准确地排除各种通信故障,保证设备完好和电路的正常运行;
3、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节约能源、器材和维护费用。
第4条各级分公司必须遵照本规程的规定,组织卫星通信技术维护工作,并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必要的工作细则和操作方法。
第5条卫星通信技术维护和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执行本规程,熟悉规程中与本职工作有关的规定,并以此作为独立工作的必备条件。
第6条各级分公司应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本规程,定期考核,并经常监督检查本规程的执行情况,对模范执行规程的人员要给予表扬奖励,对违反规程的人员,视其违反程度和性质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
第7条卫星通信系统的各项维护工作必须坚持为用户服务的方针,认真做好设备维护工作,提供良好的通信电路,作到通信联络迅速、正确、保密、稳定。
第8条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树立全程全网质量第一、用户第一的思想。
对设备要精心管理、精心维护、精心使用。
做到设备有人管,工作守纪律,操作有规程,维护有标准,质量有保证。
第9条制定本规程的技术依据是国家和行业标准及有关国际标准;
本规程只作为卫星通信技术维护用,不作为设备制造、工程设计和验收的标准。
第10条本规程的解释和修改权属于铁道通信信息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章维护体制
第一节维护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11条根据集中维护、分级管理的原则,各级维护管理的组织有:
各级网络运行部和设在各级网运部的技术支持中心和维护中心。
第12条根据集中维护、分级管理的原则,铁通公司网络运行部负责中国铁通公用网的技术管理、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和质量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国家和信息产业部及铁道部关于技术、设备及质量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指示,组织制定各类电信设备、电路、系统的技术维护规程,制定全程全网业务领导、技术维护责任制度;
2、加强设备维护管理,掌握铁通公用网的运行质量状况,制定质量考核指标。
定期分析通信设备、电路、系统及网路运行质量情况;
3、对通信重大障碍、阻断和事故,要积极督促、协助相关维护单位尽快处理,并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事后及时总结经验,组织制定防范措施,指导全网。
对涉及全程全网的重大问题,要及时研究分析,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
4、建立健全质量监督检查体系,定期下基层对通信生产过程和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发现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5、审核、编报通信设备的更新、改造计划和维护费用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管理通信设备固定资产,积极开展挖潜、革新和技术改造工作,落实维护费的使用;
6、组织做好有关网内设备的选型工作,配合业务部门做好业务发展和用户服务工作,配合工程部门做好设备扩容和新建设备工程的规划、设计会审、验收工作,对不合格的设备行使入网否决权;
7、协调各维护部门的关系,确保整个维护体系运转正常;
8、组织技术培训,不断提高维护和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
第13条省级分公司网络运行部负责本省通信网的技术管理、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和质量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1、网络运行部是通信生产的主管和职能部门,在业务上接受总公司网运部的领导并下达地市级分公司网运部。
在主管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所辖网路的组织、管理、调配和通信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等工作。
2、按照上级要求和全网通信质量情况分解下达质量指标,做好维护质量的监督、检查和质量分析工作。
3、发生严重障碍、通信阻断和事故时,要及时督促地市级维护部门迅速、有效的组织处理,尽快恢复通信,事后要组织认真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并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4、审核、编报通信设备的大修、更新、改造计划和维护费用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管理通信设备固定资产,积极开展挖潜、革新和技术改造工作,落实维护费用的使用。
5、在全程全网的协作配合中,认真履行职责,服从上级领导部门的指挥调度,组织好长途和本地网内设备组巡、维护检查、维护经验交流工作。
6、协调各维护部门的关系,确保整个维护体系运转正常。
7、组织做好有关网内设备的选型工作,配合业务部门做好业务发展和用户服务工作,配合工程部门做好设备扩容和新建设备工程的规划、设计会审、验收工作,对不合格的设备行使入网否决权。
8、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完成新技术、新业务和新的管理方式的实验工作。
第14条地市级分公司网络运行部负责本地通信网的技术管理、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和质量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1、网络运行部是通信生产的主管和职能部门,在业务上接受上级网运部的领导。
2、做好维护质量的监督、检查和质量分析工作,检查维护作业计划的完成情况,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设备、网路的运行情况。
3、发生障碍、通信阻断和事故时,要及时、有效的组织处理,尽快恢复通信,事后要组织认真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并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5、认真履行职责,服从上级领导部门的指挥调度,组织开展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等活动。
7、配合业务部门做好业务发展和用户服务工作,配合工程部门做好设备扩容和新建设备工程的规划、设计会审、验收工作。
第15条为加强对维护工作的技术支撑,卫星通信一级技术支持中心设在总公司网运部,由网运部负责管理,维护业务工作由网运部领导。
其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卫星通信网运行维护的技术体制、规范、标准和各项规章制度,研究维护方式和维护方法,改进维护工具;
2、对卫星通信运行中出现的热点和难题,要认真调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办法,解决电路运行中出现的热点和难题;
3、对地球站进行实地调查研究,帮助地球站解决维护技术上的一些问题。
发现具有普遍性问题时,要提出处理办法和措施,并及时报告网运部;
4、定期组织卫星网组巡工作,开展全程全网活动。
根据卫星电路运行实际情况,提出可行的改进卫星电路运行质量的措施;
5、组织维护技术经验交流会,促进卫星通信全程全网维护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全程全网卫星电路的安全畅通。
针对地球站设备维护上的薄弱环节,举办短期培训班。
培训工作要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培训质量;
6、参与卫星通信网网络规划、网内新设备选型、工程设计会审和新设备上网试验;
7、组织卫星通信网建设项目入网测试和验收。
8、负责卫星通信地球站部分主要的备品备件的集中管理和统一购买工作。
第16条卫星通信二级技术支持中心设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公司(以下简称省分公司)网运部,由网运部负责管理,维护业务工作由网运部领导。
1、贯彻执行国家和信息产业部及铁道部关于卫星通信技术、设备及质量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贯彻落实全程全网业务领导及技术维护责任制,组织制定卫星通信设备、电路、系统的技术维护规程实施细则;
2、掌握本省卫星通信网的通信质量状况,分解落实总公司质量考核指标,定期分析上报本省卫星设备、电路、系统及网路运行情况,找出质量下降的原因,并采取改进措施,保证卫星设备运行完好,电路合格畅通,系统运行正常;
3、对地市级卫星通信维护部门不能解决的疑难问题给予技术支援,对不能给予支援的问题要报告一级技术支持中心,请求指导和支援;
4、对卫星通信重大障碍、阻断和事故,要到现场了解情况,组织指挥相关单位尽快处理,恢复通信,并立即向省分公司网运部报告。
事后要组织认真总结经验,制定防范措施。
对涉及全程全网的问题,要及时向一级技术支持中心反映并积极研究解决办法和措施;
5、建立质量监督检查体系,定期对地(市)分公司维护单位卫星通信生产过程和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形成通信生产过程的闭环管理;
6、负责编报省公司范围内卫星通信设备更新、改造计划;
管理地(市)分公司卫星通信设备固定资产,安排、审定地(市)分公司卫星设备更新改造计划,并检查使用情况;
采用和推广新技术及先进经验,对现有老设备进行挖潜、革新、改造;
7、负责本省卫星通信工程质量验收和进网设备质量的把关工作;
8、落实各项技术安全措施,确保本省卫星通信网的稳定可靠、安全畅通。
第17条卫星通信由本地网传输维护中心负责,由网运部领导,是卫星通信工作的维护实体。
传输维护中心负责所属卫星通信地球站维护管理工作,并对通信生产负全部责任。
1、各地市分公司传输维护中心对所管辖的地球站负责管理和维护,完成地球站的各项维护工作,确保卫星通信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和电路畅通;
2、对不能解决的疑难问题要报告二级技术支持中心,请求指导和支援;
3、贯彻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根据维护规程组织编制地球站的各项维护管理制度。
总结维护管理经验,加强职工培训,不断提高地球站维护人员的管理水平和维护水平,确保站内设备安全运行;
4、审查并完成地球站的维护作业计划,定期检查设备、仪表、备品备件的完好情况。
第18条铁通卫星网主站(网管站)的职责:
l、加强对卫星网网管站的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制度,对职工要加强培训,不断提高维护人员的管理水平和维护技术水平,积极创造条件,以适应指挥和协调各地球站间的通信和维护工作。
2、负责网管设备的维护,并利用网管进行各地球站间通信和运行维护的协调和指挥,以确保卫星通信电路的安全和畅通。
3、要及时受理各地球站有关卫星通信和维护事宜的查询,处理有关影响通信的问题。
第二节业务指挥系统
第19条铁通公司网运部为全国卫星通信的业务领导部门,各省(地市)分公司网运部为该省(地市)卫星通信业务的直接领导。
第20条卫星通信地球站在业务领导部门的领导下,应向使用单位提供质量合格的电路,并接受使用单位对电路质量的监督,根据使用单位提供的情况和意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第21条当电路发生异常时,应按下述原则指挥调度:
1、处理电路故障时,要坚持贯彻收端指挥、发端配合的原则;
2、查询电路质量时,根据需要可查询至复用单位及用户,被查方必须及时给予答复,并做好查询记录;
3、电路恢复正常后,电路质量要得到使用单位或用户的认可。
第22条在进行长途自动电路或半自动电路的测试和障碍处理时,卫星地球站应接受长途交换运维部门的要求和监督。
第23条在进行数据传输的测试和障碍处理时,卫星地球站应接受数据运维部门的要求和监督。
第24条使用单位和维护单位要分工负责,密切合作,定期互访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第三节维护责任划分
第25条传输维护中心负责各地球站天馈系统(含天线基础、铁塔等)、室内外设备、中频电缆、设备馈电电缆的维护。
第26条电源机房至卫星机房配电设备间各种馈电母线,由本地网动力维护中心负责维护。
第27条卫星设备至程控、数传和传输设备间的电缆由传输维护中心负责。
第三章维护工作基本制度
第一节各级岗位责任制
第28条卫星通信的基层维护单位是传输维护中心,对卫星通信负直接责任。
第29条传输维护中心负责人应由有丰富实践经验和较强组织领导能力的人员担任,其主要职责为:
1、负责地球站的通信生产、技术、维护等管理和经济管理工作,确保卫星电路畅通,质量良好;
2、掌握通信的质量情况,定期组织质量分析和质量检查活动,总结交流经验,不断提高卫星通信质量;
3、有权指挥技术维护人员完成设备的技术维护工作,落实检修计划,并进行检查;
4、组织建立健全机房现场维护的必备资料,加强对各种资料的计算机管理。
5、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消防防火措施,树立全体职工安全第一的意识,贯彻执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监督检查各种管理制度的执行。
6、保证节日通信和重要通信任务的完成,制定具体的防范措施,确保重要通信万无一失。
7、发生险情灾情及重大阻断时,应到现场,组织排障,应急调度电路,恢复通信,并立即向上级报告,事后及时总结经验。
8、派出技术骨干,参与工程施工、验收,并参与工程全过程至开通测试。
9、负责编报本部门设备改造、更新计划。
10、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监督检查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措施;
11、随着卫星通信技术的发展,有计划地组织技术培训,定期考核职工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12、积极开展劳动竞赛、技术革新和提高通信质量的活动。
13、完成上级下达的其他各项任务。
第30条传输维护中心应设立设备工程师、电路工程师、网管工程师和机房值班人员。
第31条设备工程师应由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并有一定组织能力的技术人员担任。
1、直接负责地球站设备的技术维护工作,确保设备通信质量良好;
2、负责仪表的管理、维护和日常检修,以及仪表资料的保管;
3、主持有关设备故障的复查分析并作出技术结论,对重大的电路故障或不明原因故障,参与调查分析并得出结论。
4、负责备品备件的使用管理和维护,做到存放定位,目录清,性能好,坏盘要及时送修。
5、参与工程施工、验收。
6、会同其它各专业工程师贯彻执行保证重要通信,节日通信和预防洪水、冰凌、雷电等自然灾害影响通信的措施。
7、负责全面质量管理工作,对通信设备的使用情况以及备件的储存进行分析,并将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
8、健全设备维护的必备资料,定期核对,保证资料的准确无误。
第32条电路工程师应由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熟悉全程全网情况,并有一定组织能力的技术人员担任。
其主要职责为:
1、掌握本地球站的重要电路,按照其优先顺序,执行应急调度方案;
2、参与干线的工程施工、验收、执行设备及电路的开通和测试;
3、参加电路障碍和阻断的处理,当发生电路故障时,应迅速抢通电路,排除障碍。
4、对重大的电路故障或不明原因故障,进行调查分析并得出结论;
负责提出解决重大电路质量问题的计划并实施;
5、参与电路的开通和电路规划工作,落实各种技术措施;
6、健全电路维护的必备资料,定期核对,保证资料的准确无误。
第33条网管工程师应由熟悉网管系统和卫星设备,并具有实践经验的技术人员担任,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网管系统(维护终端)自身的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
2、负责网管系统(维护终端)的软件备份和数据备份,及时排除网管系统(维护终端)的故障;
3、实施安全管理,监督网管分级授权的执行情况,确保网管系统(维护终端)的安全;
4、防计算机病毒,及时发现病毒和定期杀病毒;
5、熟练地操作运行网管系统(维护终端),及时掌握网络运行状况,回答各种用户所反映的问题;
6、与设备、电路工程师密切配合,保证卫星通信网运行良好;
7、协助电路工程师作好全程全网维护中出现的其他业务工作。
第34条各地球站每天应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具体职责如下:
1、监测设备运行和网管系统(维护终端)的状态,当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处理。
不能处理的,立即通知传输维护中心维护人员,配合他们,迅速抢通电路,并做好故障登记;
2、遇到重大事故时,应迅速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尽可能做到使损失减到最小;
3、要定期检查天馈线系统各部位运行情况、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
天线的机械转动部分,尤其要加强检查、按要求加注润滑油;
4、根据气象预报,当风力超过天线抗风指标时,值班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必要防护,并向传输维护中心汇报情况;
5、净化机房,保持恒温、恒湿;
保障机房安全,熟悉消防器材的保管和使用;
要加强防火防盗安全教育,加强管理,杜绝火灾和治安事故发生。
第35条值班人员应具备中专毕业或经过专门培训的高中毕业以上的文化程度。
凡文化程度达不到上述要求者,应组织补习文化技术,并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第二节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第24条值班人员应遵循以下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集中精力,做好通信工作。
未经批准,不得擅离职守,不得任意调换班次;
2、不得随意增加本站发射的EIRP;
如确需要调整EIRP,要通过和主站协商确定后,在主站指挥下进行;
2、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传输维护中心:
3、服从指挥,谦虚谨慎,搞好协作配合;
4、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5、值班人员做好值班现场的管理,填写各种记录和日志,及时处理来电,填写时不得潦草从事,字体要清楚、端正;
6、值班员至少要每两小时巡视一次设备运行情况、监测电路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告;
7、值班人员要熟记本站对所用卫星的方位角和俯仰角数据、收发频率、收发增益等,以备应急使用;
8、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防止因误操作而造成电路阻断或损坏设备、仪表、器件等情况发生;
9、打扫机房卫生,保持机房整洁,机房内不准吸烟,不得做任何与通信无关的事情。
第36条交接班应在人员(交班者和接班者)到齐后再进行。
第37条交接段落自上一轮班开始至接班者上班前止需将全部设备和电路的变动情况及设备的测试维护情况交待清楚。
第38条交接班具体内容是:
1、电路开通情况及设备运行情况:
增减电路、设备变动(包括主、备倒换)情况;
检修测试和故障情况;
抄表记录中发现的问题等;
2、会议电视等特殊电路传输情况及记录;
3、勤务电话呼应试验;
4、来往文电、业务通知、电路阻断记录单;
5、代维设备的运行情况;
6、仪表工具、应急备件、技术资料、门柜钥匙等情况;
7、机房整洁情况。
第39条交接方法和责任划分:
1、接班者在交班人员的陪同下,按交接内容逐项认真巡视交接。
对交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提出询问直至清楚为止;
2、全部内容交接后,接班人员签字接班,并担负起本班全部责任;
3、交接时若出现故障,暂时停止交接,由交班者处理故障,接班人协助,待故障处理完毕后,再进行交接;
4、错交、漏交,由交班者负责;
错接、漏接,由接班者负责。
第三节维护作业计划
第40条全电路的年度维护作业计划,应根据本规程规定的电路测试项目和周期,由网运部于上一年的第四季度编制下达。
第41条各传输维护中心应根据规程规定的检查测试项目和全电路的维护作业计划,并结合本地球站的实际情况,编制本站的维护作业计划,于每年年初下达,维护人员必须认真执行。
第42条为了保证通信畅通和作业计划的顺利实施,编制作业计划时,宜避免停电路,能通过自环测试的项目,不安排停电路进行。
确需停电路检修时,要防止与其他通信手段同时停电路,要与电路调度部门协商,充分利用迂回路由和其他通信手段,制定保证重要用户电路畅通的电路调度方案。
停电路的日期、时间要与业务使用单位和用户协商确定,并共同严格执行。
第43条维护作业计划一经下达,必须认真执行。
如因特殊情况(业务需要、自然灾害等)需要调整时,应与相关单位商妥后变更。
计划外的临时性停电路要严格掌握,并提前和网运部协商,经省分公司报总公司同意后执行。
第44条坚持以预防为主,重点放在日常维护工作上,加强对维护作业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各站每月要做计划执行情况的小结和维护工作汇报。
第45条维护作业质量标准与操作方法应按维护指标和维护规程及说明书有关规定进行。
发现与标准不符之处,应立即查找原因并进行调整和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应向上级报告,并尽快设法解决。
作业计划完成后,必须详细记录完成情况和检查前后的数据,发现的问题摘要记录并要善保存。
第四节技术档案和资料管理
第46条各卫星维护中心必须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和资料管理制度,建立专职或兼职的技术资料和技术档案管理员制度。
第47条技术资料和原始记录是进行维护和管理工作的依据,各卫星维护中心必须及时填写,妥善保管,做到齐全、准确、完整。
第48条地球站技术资料项目有:
1、各种现用、备用设备和仪表的说明书、原理图、接线图、方框图及维护手册;
2、机房布线系统图,包括各种设备连接、通信线路连接、供电及照明系统布线图;
3、卫星电路的系统方框图;
4、机房平面图、包括各种设备的排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