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船舶安全应急处理Word文件下载.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6520406 上传时间:2023-05-06 格式:DOCX 页数:50 大小:52.0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第四章 船舶安全应急处理Word文件下载.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0页
第四章 船舶安全应急处理Word文件下载.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0页
第四章 船舶安全应急处理Word文件下载.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0页
第四章 船舶安全应急处理Word文件下载.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0页
第四章 船舶安全应急处理Word文件下载.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0页
第四章 船舶安全应急处理Word文件下载.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50页
第四章 船舶安全应急处理Word文件下载.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50页
第四章 船舶安全应急处理Word文件下载.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50页
第四章 船舶安全应急处理Word文件下载.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50页
第四章 船舶安全应急处理Word文件下载.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50页
第四章 船舶安全应急处理Word文件下载.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50页
第四章 船舶安全应急处理Word文件下载.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50页
第四章 船舶安全应急处理Word文件下载.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50页
第四章 船舶安全应急处理Word文件下载.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50页
第四章 船舶安全应急处理Word文件下载.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50页
第四章 船舶安全应急处理Word文件下载.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50页
第四章 船舶安全应急处理Word文件下载.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50页
第四章 船舶安全应急处理Word文件下载.docx_第18页
第18页 / 共50页
第四章 船舶安全应急处理Word文件下载.docx_第19页
第19页 / 共50页
第四章 船舶安全应急处理Word文件下载.docx_第20页
第20页 / 共50页
亲,该文档总共50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第四章 船舶安全应急处理Word文件下载.docx

《第四章 船舶安全应急处理Word文件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四章 船舶安全应急处理Word文件下载.docx(50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第四章 船舶安全应急处理Word文件下载.docx

搁浅时双层底舱柜可能变形破裂,要注意检查和测量各舱柜的液位变化,注意海面有无油花漂浮等,井做好机舱排水准备工作。

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1)连续检查主机滑油循环柜的液位;

2)测量干隔舱、油水舱等双层底舱柜,如有漏水可将测量管和透气管的管口封死,从而减缓进水速度和减少进水量。

4.舵系的检查

搁浅时舵系有可能被擦伤和碰坏,因此搁浅后必须对舵系进行仔细检查:

1)进行操舵试验,检查转舵是否受阻;

2)检查舵机负荷是否增加,如电机电流和舵机油压是否正常;

3)检查转舵时间(从任一舷的35O转至另一舷的30O)是否符合要求(不超过28s);

4)检查舵柱有无移位;

转舵时舵柱是否振动。

5.做好事故记录

记录搁浅发生的时间和脱浅的时间;

记录所采取的各项应急措施;

记录所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等,以便为海事处理提供正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

二、船舶碰撞后的应急安全措施

船舶发生碰撞、触礁事故,使船体破损进水,引起船身倾斜,甚至沉船,后果严重,必须立即采取应急安全措施。

事故发生后,轮机长应立即进人机舱,命令当值人员做好备车工作,使主机处于随时可操纵状态(航行中),或停止甲板作业(装卸货中),或加开一部发电机(锚泊中);

监督值班轮机员按照船长命令操纵主机,做好轮机日志、车钟记录簿的记录。

其他人员应到指定地点(航行中到机舱)集合听候分配。

1.碰撞发生在机舱以外

若碰撞发生在机舱以外的部位,则:

1)视情切断碰撞部位的油、水、电、气、汽源,关闭有关油水柜的进出口阀,尽量减轻油水污染并为抢救工作创造一个安全的现场。

2)如有火情、进水现象发生,各职责人员应按应变部署表的规定迅速进入各自应变岗位。

3)反复测量受损部位及其附近油水舱的液位高度(水舱由甲板部负责)变化情况,如发现

有进水现象,应关闭该油水舱的进出口阀以切断舱柜之间的通道,对于油舱还应设法封闭该舱的透气管,尽量减少污染。

4)碰撞发生在非机舱部位,除值班人员外应一律参加由甲板部组织的抢救工作。

2.碰撞发生在机舱或机舱后

若碰撞发生在机舱或机舱以后的部位,且有进水现象,则应按机舱进水应急操作程序处理。

1)机舱进水时的应急排水措施

(1)一旦发现机舱进水,值班人员应立即发出警报并报告值班轮机员或轮机长,同时应迅速采取紧急措施,不得擅离机舱。

(2)轮机长或值班轮机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入机舱现场检查并按应急部署组织抢救。

(3)尽力保持船舶电站正常供电,必要时起动应急发电机。

(4)根据进水情况使用舱底水系统或应急排水系统,若机舱大量进水时应做好应急吸入阀及其海水泵系的应急操作。

(5)根据进水部位、进水速率判断排水措施的有效性,进一步采取相应措施。

2)机舱进水时的应急堵漏措施

(1)执行机舱进水时的应急排水措施,同时船长和轮机长立即组织人员摸清破损部位、进水流量,拟定有效的堵漏措施。

(2)风浪天应关好水密门窗及通风口。

(3)尾轴管及其密封装置破损,应酌情关闭轴隧水密门。

(4)如海底阀及阀箱、出海阀或应急吸人阀等破损,则应关闭相应的阀,并选用有效的堵漏器材封堵。

(5)冷却器、海水滤器或管路等破损,应关闭相应的阀,组织修复或堵漏。

3)机舱进水事故报告

(1)值班人员立即将现场情况报告轮机长,轮机长立即报告船长。

报告内容:

①破损的部位、程度与原因;

②已经采取的应急措施;

③机舱水位与排水情况。

(2)轮机长将抢修、抢救情况报告船长。

①人员安排情况;

②堵漏措施及堵漏效果;

③机舱进、排水量;

④所需要的支援与要求。

(3)船长向海事局和公司报告的内容:

①机舱进水的时间、船位与海况;

②破损的部位、程度与原因;

③应急排水和堵漏的效果;

④所需要的支授和要求。

(4)事后应向海事局和公司报告的内容:

①进水的原因和性质;

②应采取的应急措施和效果;

③进水对船舶营运的影响、损失的估计。

3.做好事故记录

(1)对轮机部所辖范围进行检查,将损坏部位和损坏情况记入轮机日志。

(2)详细记录机电设备的损失或损失的估计、发生的时间和抢救措施,为海事处理提供必要和准确的法律依据。

三、弃船时轮机部应急安全措施

当发生重大机损、海损事故,抢救失败,公司或船长决定弃船时,轮机部应做好以下工作:

1.离开机舱前应关停所有在运转中的机电设备,停炉放汽,拉下主要设备的电气开关,关闭水密门窗.关闭各油柜速闭阀;

2.如条件许可应尽可能开启应急发电机和应急电源保持供电;

3.轮机长待机舱善后工作完成后,携带轮机日志、副机日志、车钟记录簿及其他重要文件,待全部人员离开机舱后最后撤离机舱。

第二节船舶在恶劣海况下轮机部安全管理事项

一、船舶大风浪中航行时轮机部安全管理事项

1.轮机长要督促轮机部全体人员集中精力加强检查,防止主机、副机和舵机发生故障;

2.值班轮机员不得远离操纵室,应注意主机转速变化,防止主机飞车和增压器喘振,认真执行船长和轮机长的命令;

3.根据海上风浪、船体摇摆情况以及主机飞车和负荷变化情况,轮机长应适当降低主机负荷,并调整好主机限速装置;

4.安排船员将机舱管辖范围的门窗和通风道关好;

5.将机舱的行车、工具、备件和可移动的物料油桶等绑扎好;

6.尽量将分散在各燃油舱柜里的燃油驳到几个或少数燃油舱柜中,以减少自由液面,并保持左、右舷存油平均,防止船体倾斜;

7.日用油柜和沉淀油柜要及时放残水,并保持较高的油位和适当的油温;

8.注意主、副机燃油系统的压力,酌情缩短清洗燃油滤器的时间,以免燃油滤器被堵而影响供油;

9.主机滑油循环柜的油量应保持正常,不可过少;

10.密切注意辅助锅炉和废气锅炉的工况,特别是辅助锅炉的水位,防止出现假水位;

11.机舱舱底水应及时处理;

12.必要时增开一台发电机。

二、大风浪中锚泊时轮机部安全管理事项

1.按航行要求保持有效的轮机值班;

2.影响备车和航行的各项维修检查工作必须立即完成,并使之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3.仔细检查所有运转和备用的机器设备;

4.按驾驶台命令使主、副机保持备用状态;

5.采取措施,防止本船污染周围环境并遵守各项防污规则;

6.所有应急设备、安全设备和消防系统均处于备用状态;

7.注意做好大风浪中航行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轮机部防台措施

1.防台安全措施

(1)在台风发生区域和盛行季节,港口停泊的船舶应保持2/3船员留船。

(2)会同甲板部,尽早对防台设备和器材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确保锚机、绞缆机、主枫、发电机、锅炉、舵机等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3)出航前,按航区情况备足粮食、淡水、燃润油、物料及医药用品等;

在台风季节航行时,船上应备有比正常航行多5天的备用燃油。

(4)停泊或航修的船舶,服从当地主管机关指挥,自行做好防台工作:

厂修船舶,应厂船结合、以厂为主,搞好防台工作。

2.防台应急措施

(1)船舶在未来48h内将遭受台风袭击,风力达6级井继续增强,被认为处于“台风威胁中”。

此时应:

①当港内悬挂一号风球时,登岸人员应立即回船进行抗台准备。

②在港船舶如需拆检主机、舵机、锚机和清洗锅炉等,必须征得当地海事局同意;

在修理工作进行中间遇台风警报,应立即装复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③港内避风船舶应服从当地海事局的统一安排、调遣。

(2)船舶在未来24h内将遭受台风袭击,风力达6级以上并继续增强,被认为处于“台风严重威胁中”。

①拔下甲板上的机舱通风筒,盖上木盖,套上帆布罩;

机炉舱、厨房等处的高大风斗应增加临时支索等。

②甲板上的出人口、通道口、水密门除急用者外,应一律关闭;

关闭舷窗及铁盖;

旋紧油、水舱及污水沟的测量盖。

③各舱柜中的燃油、淡水,应尽量合并以减少自由液面。

④检查驾驶台与船首尾、机舱的通信设备(包括联系灯、电话、话管、对讲机、车钟等),保证联系畅通。

(3)台风中心接近,风力达8级以上时,被认为处于“台风袭击中”,此时应:

①在航行中遇台风时,值班轮机员应在控制室里随时操纵主机,并督促值班机工加强巡回检查。

②轮机长应在机舱亲自指挥,保持主机、副机、锅炉、舵机等机电设备正常运转;

在安全范围内尽一切可能配合驾驶台的操作需要。

③如为锚泊遇台风,应备妥主机,以便运用车、舵减轻锚链受力,缓和船身偏荡。

(4)台风过后,应检查损失情况,特别要查验锚机、舵机、螺旋桨有无潜在损伤。

四、冰区航行应急安全措施

除做好必要的防冻工作外,还要做到:

1.轮机值班人员应加强监视主、副(辅)机等机电设备的运行工况。

2.指定专人照顾主、副海水泵的工作,及时换用低位海底阀,防止冰块卡住或堵塞,以致海水系统因缺水而无法正常工作。

3.特别注意舵机的运转情况。

4.注意船体与舷外冰块的摩擦声响、船体的动态及推进器搅动冰块的声响。

空载、轻载船舶应增加尾部吃水,使推进器全部浸入水中。

5.发现异常动态,要做好记录并及时通知轮机长和船长。

第三节机动用车及主机、副机和舵机

发生故障时的应急安全措施

一、机动用车时的安全措施

船舶在靠离码头和进出港口、航行于狭窄水道和运河时,机动操纵频繁,运行状态多变,为了保证安全运行,一般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1.进港前对主机进行试车,检查主机的起动和换向性能以确保机动用车。

2.增开1台发电机,并电运行。

机动用车时,空气压缩机、应急鼓风机、侧推器、舵机、绞缆机、锚机、开关舱盖等使电站负荷增加且变化频繁,并电运行后可防止发电机超负荷,从而减少了停电的可能性。

3.主机换用轻油可提高柴油机的机动性能并便于柴油机的检修。

4.加强对空气压缩机、空气瓶的管理,保证起动用气和气笛用气。

5.加强对废气锅炉的管理,调整蒸汽压力或旁通烟道,使锅炉在废气或燃油燃烧下保持一定蒸汽压力。

6.注意主机应急鼓风机的工作情况,保证柴油机的低负荷运转。

7.注意柴油机冷却水和滑油的温度与压力的调整,使其在频繁的变负荷下保持稳定。

8.轮机长应在机舱指导和监督值班人员操作。

9.海底门应换用高位,防止浅水航道的泥沙被吸入。

二、主机故障时的安全措施

主机发生突然故障时,要采取正确的操作和安全措施,以保证船舶、主机和人身的安全。

1.当机械设备发生故障不能执行驾驶台命令时,轮机长应立即通知驾驶员报告船长,并将故障情况记载于轮机日志。

如需停车,应先征得船长同意,但是发生人身事故以及重要机件损坏等严重威胁主机安全的危急情况时,轮机长可先停车,然后报告船长。

2.在接到船长命令时,如发现执行该命令,将引起机电设备损坏,轮机长应将可能引起的后果告知船长,然后按照船长经过考虑后的指示进行。

轮机长应将上述情况详细记入轮机日志。

船长也应将经过情况记入航海日志。

3.在柴油机运转中,下列情况应立即停车:

1)柴油机运转已危及人身安全时;

2)滑油、燃油管系破裂,大量油类外泄,造成严重污染并危及柴油机安全时;

3)曲轴箱、扫气箱爆炸时;

4)确认柴油机运转将引起重大事故时。

4.主机停车后应合上盘车机进行盘车,冷却系统与滑油系统应继续运转进行冷却,

5.停车后15min,待曲轴箱温度下降时方可小心地打开曲轴箱导门,认真进行检查.

三、全船失电时的应急措施

1.全船失电的原因

发电机跳闸造成全船失电的原因十分复杂,常见的有:

1)电站本身故障,如空气开关故障、相复励变压器故障等;

2)大电流、过负荷,如大功率泵的起动或电气短路等;

3)大功率电动辅机故障或起动控制箱的延时发生变化;

4)发电机及其原动机本身的故障,如调速器故障和滑油低压、冷却水低压、燃油供应中断等等;

5)操作失误。

2.全船失电时的应急措施

全船失电时应立即通知驾驶台并接上应急电源,检查应急电源供电是否正常。

如果属于过负荷跳电,跳电后发电机组仍在空负荷下运转,应切除“非重要负载”,如通风机、空调机、冰机,厨房用电及部分照明设备等,然后再次合闸供电。

若一次合闸后再跳电,应立即检查故障所在,不应再次合闸。

在全船失电的情况下首先要注意确保舵机、助航设备和消防设备供电。

在恢复正常供电后,应逐台起动有关电动泵以利于发现故障。

根据船舶航行状态的不同应采取不同的应急措施,以免因全船失电而产生其他重大事故:

1)船舶在海上航行,突然失电时,应首先停止主机运转并立即电告驾驶台,然后迅速起动备用发电机组,尽快恢复供电。

如果情况特殊急需用车避让,只要主机有可能短时运转则应执行驾驶台命令。

如备用发电机组也不能起动,则应起动应急发电机(正常情况下,应急发电机应自动起动),并首先给导航设备和舵机供电。

在恢复正常供电后,再起动为主机服务的各电动泵,然后再起动主机。

2)船舶在狭窄水道或进出港航行中突然失电时,应迅速起动备用发电机组尽快恢复供电,同时应立即通知驾驶台并停止主机运转。

在应急处理过程中必须有人坚守主机操纵台,随时与驾驶台联系。

如情况危急船长必须用车时,可按车令强制主机运行而不考虑主机后果。

3)船舶在系泊或锚泊状态发生失电时,应先起动备用发电机组;

恢复正常供电后,再分析检查故障原因并予以排除。

3.防止失电的安全措施

1)做好配电板、控制箱等的维护保养工作;

2)做好各电机及其拖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及时修理与更换有关部件;

3)做好发电机及其原动机的维护保养工作;

4)在狭窄水道、进出港航行时,增开1台发电机并联运行以策安全;

5)在装卸货物期间,如增加开工头数,值班驾驶员应提前通知机舱;

6)在狭窄水道、进出港等机动航行时应做到:

尽量避免配电板操作,尽量避免同时使用几台大功率设备,如起货机等。

4.发电装置的运行管理

如果发电装置发生故障就有可能造成全船失电,危及船舶安全,所以必须做好发电装置,

特别是发电柴抽机的运行管理工作。

1)正常情况下的运行管理

(1)起动发电柴油机时应保证充分的预先润滑,如用人工起动应摇动手摇滑油泵50次左右,

使滑油压力达到正常工作压力;

(2)发电柴油机滑油的油位、油温、油压和油质应保持正常;

(3)发电柴油机冷却水的压力、温度应符合要求;

(4)发电柴油机排气温度、进气压力和温度应和柴油机的负荷相适应,各缸应保持均匀;

(5)发电柴油机的燃油、滑油和空气滤器应定期清洁;

(6)发电柴油机的调速器和超速安全装置应定期检查,防止飞车;

(7)发电柴油机要定期吊缸维修,检查轴承和螺栓。

2)应急情况下的运行管理

在船舶发生碰撞、搁浅、失火或过运河、机动操纵、大风浪等应急情况下,应保证正常供电:

(1)应起动备用机组并车运行,以便有较大的功率储备,满足大功率设备起动电流的冲击和应急操作的高负荷要求;

(2)在应急情况下对配电板的调整和操作应尽量减少,以防发生误操作;

(3)必要时应切除次要设备的供电,以确保应急措施的实施。

3)发生故障时的管理

发电柴油机突然发生故障,造成全船失电,船舶将因此失去控制。

所以必须根据不同情况采取正确果断的措施,以避免由此而产生的其他重大事故。

四、航行中舵机失灵时的应急措施

船舶在海上或港内航行时,舵机失灵将导致船舶失控,此时驾驶台与轮机部应密切配合,

采取正确有效的应急措施以避免造成其他重大事故。

1.一般应急措施

1)航行中发现舵机失灵,驾驶台应先转换为辅助操舵系统,并通知机舱立即启动辅助或应急操舵装置。

若无效,轮机部人员应立即进入舵机房,轮机长为现场指挥,组织抢修和排除故障,同时向船长报告排除故障情况。

2)船长应上驾驶台亲自指挥,并召集甲板部人员采取应急措施:

(1)若船舶在海上航行,则:

①值班驾驶员应按《国际信号规则》和《国际海上避碰规则》规定显示号灯、号型;

②加强了望,并用VHF发布通告;

③可利用主机操纵船舶,安全离开航线,若水深合适,应随时准备抛锚;

④应换用任何备用转舵装置。

(2)若船舶正在进出港或狭水道航行,则应:

①立即备锚、尽快选择合适地点抛锚;

②按《国际信号规则》和《国际海上避碰规则》显示号灯、号型;

③加强了望并用VHF发布通告,提醒来往船只注意安全;

④必要时要求港方派拖船协助拖航。

3)如果轮机部自行抢修困难或无效时,轮机长应立即报告船长,说明舵机失灵的原因,已经进行的抢修措施,需提供的支援和准备进一步采取的措施。

4)甲板部和轮机部均应做好记录。

5)轮机部对舵机发生的任何故障,均应对故障作彻底的检查。

在查明故障源后,应做出结论,以便对本船舵机的安全运转管理做出评估,以免今后发生类似故障。

2.舵机应急操作

1)突然发生全船失电故障不能立即恢复供电时必须做到的事项

(1)值班轮机员应立即向值班驾驶员、轮机长报告并采取相应的紧急措施停车,尽快恢复供电。

(2)轮机长、大管轮及全体轮机员迅速进入机舱,立即起动应急发电机由应急配电板向舵机、导航设备供电。

(3)起动舵机油泵电机并由驾驶台操纵舵机。

(4)有专人值守应急发电机及应急配电板,注意观察应急发电机组燃油、曲轴箱滑油、冷却水箱液位,根据消耗量及时补充燃油。

(5)有专人值守舵机室,防止意外事故发生或按船长命令准备好应急操舵。

(6)尽快恢复正常供电,切除应急发电机,待故障排除后将详细经过记入轮机日志。

2)船舶航行中必须使用应急操舵设备操舵时的操作程序

船舶无论在何种航行条件下,只要发生驾驶台不能有效地通过主、辅操舵装置操纵舵机的紧急情况,轮机部就应立即做到:

(1)值班轮机员接到驾驶台的通知后,立即报告轮机长并按驾驶台的指令操纵主机;

(2)轮机长、大管轮立即进入舵机室现场指挥;

(3)迅速起动手动应急操舵装置,按照船长的指令操舵;

(4)克服舵机室噪声大等不利条件,听清舵令、回复舵令,确保操舵的准确性;

(5)在舵机应急操纵过程中,值班轮机员不能远离主机操纵台,按车令操纵主机,执行船长和轮机长的命令;

(6)加强轮机值班,指导值班水手能独立操作应急操舵装置,尽全力抢修驾驶台主、辅操舵装置;

(7)向公司汇报驾驶台主、辅操舵装置失灵的经过,不能修复的原因及所采取的应急措施,并请求驶向最近海岸有能力修复主、辅操舵装置的有关港口进行修复;

(8)轮机长作详细的事故报告:

发生故障的时间、海况、地点、原因、抢修经过和采取的措施及可能需要的支援。

五、重大事故处理

为了加强船舶机电设备的管理,确保船舶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转,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交通部运输司制定了《运输、港口船舶机电设备损坏事故管理办法》,适用于全国交通系统运输船舶和港口工作船舶。

中远(集团)公司和中海(集团)公司也分别制定了船舶机损事故的处理管理办珐.

1.机损事故的定义和分类

(1)船舶机电设备(除通信导航设备外)发生损坏并造成经济损失的为机损事故.

(2)机损事故分为船员责任事故和非船员责任事故.

船员责任事故是指由于船员违反劳动纪律或违反操作规程,对机电设备管理使用不当,不按预防检修要求进行检修,疏于保养,自修质量不良,使用燃油、润滑油(脂)规格品种不符合规定等造成的机损事故。

非船员责任事故是指由于厂(站)违反工艺操作规程,施工修理和装配不当,新造或新换的机件或设备的材料和成分不合要求,设计上存在错误,自然磨损腐蚀,已经发现但事先无条件修换等原因造成的机损事故,以及港口工人违章操作及不可抗拒等原因造成的机损事故。

(3)船舶机损事故按其直接经济损失分为一般事故、大事故和重大事故。

小于一般事故的为轻微事故。

如机损事故造成人身伤亡,造成1~2人死亡的属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死亡的属重大事故。

2.事故报告制度

1)事故发生时的处理原则

(1)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事故的扩大和蔓延。

(1)除非抢救所必需,在查清事故真相前应设法保护现场。

(3)凡属消防、堵漏等保全措施均应按船舶应变部署表执行。

(4)在故障基本清楚、无潜伏危险的基础上,应尽快恢复船舶航行或正常生产。

2)事故报告

(1)船舶发生机损事故,值班人员必须立即报告有关人员及轮机长、船长。

(2)船舶发生大事故、重大事故,船长应尽快将情况报告公司机务和调度部门,公司接到报告后必须在2h内给予指示,并在24h内报告上级部门。

(3)船舶应将机损事故概况、现场情况(包括时间、地点、各种参数)、所采取的应急措施等扼要记入轮机日志和航海日志。

(4)船舶机损事故发生后,不论其性质属船员责任事故或非船员责任事故,轮机长均应填报船舶机电设备损坏事故报告。

如因机损引起海损事故,或因海损而造成的机损事故.还应将海损事故报告附后。

(5)因机损故障引起的火灾,还应填写火灾事故报告附后,均作为机损事故统计上报和处理。

因火灾引起的机损事故作为火灾事故统计上报和处理。

(6)凡属与海事处理、保险索赔有关的事故,船长应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另外编写相应的对外报告或声明,在发生事故的所在港或抵第一个港口申请检验。

(7)凡属于保修范围的损坏事故,应由船长、轮机长或部门负责人及时按有关保修条款和要求编写保修单和机损报告.并酌情申请检验。

3.事故调查处理

1)公司在接到船舶机电设备损坏报告后,应根据事故情况组织人员进行调查。

2)机务部门对机损事故造成损坏的机电设备,确认有修复可能和修理价值的,应采取措施尽快修复。

3)对机损事故,应按照“三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认真严肃处理。

根据事故情节轻重,及时对责任事故的当事人做出处理决定。

4)重大事故和大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表格模板 > 合同协议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