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发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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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发展

广州市越秀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发展

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劳动就业是民生之本,社会保障是民生之福。

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关乎我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按照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根据越秀区委、区政府对2006至2010年“十一五”期间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编制本规划,对指导我区“十一五”期间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取得良好发展,促进我区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协调发展,开创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局面,具有重要而积极的意义。

一、“十五”时期主要成就

 “十五”期间,我区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劳动保障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迈上了新台阶。

“两个确保”落实到位,就业形势长期稳定,劳动者合法权益和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得到有力维护,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劳动保障工作顺利向街道社区延伸,实现了劳动保障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

2002年,区劳动就业工作荣立全国劳动保障系统集体一等功;2003年4月14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亲临东华北路就业培训中心大楼视察指导,对我区的劳动就业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就业形势保持长期稳定。

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以培训促就业,注重加强再就业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职业技能培训机制,全方位、多层次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逐步形成;以“4050”人员、特困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刑释解教失业人员和失业随军家属等就业困难群体再就业工作为重点,扎实推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就业总量稳步增长,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机制初步确立,全区就业形势保持了长期稳定。

我区率先开展的失业人员全免费培训做法在全市推广,“零就业家庭”再就业援助办法在全市,继而在全省、全国得到推广。

——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

狠抓“两个确保”的落实,实现了退休职工养老保险金百分之百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每月按时足额为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

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每年均提前完成上级下达的社会保险“扩面”任务,全区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征缴率均达到95%以上,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四个险种的参保率每年都实现了不同程度的增长。

努力寻求社会保险难点问题的解决途径,基本解决了区属国有和街道集体转制企业退休人员的医保问题。

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网络顺利延伸到街道社区,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实现规范化发展。

对困难群众开展实物救济、基本医疗救助、重大疾病救助和特急救灾救济,较好地缓解了困难群众的经济难、就医难、住房难、上学难和就业难。

——劳动关系和谐发展。

不断加大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在全市率先出台《劳动仲裁风险告知》和《劳动仲裁举证告知》,逐步规范了企业用工行为,增强了劳动者的维权意识;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调会议制度,推行企业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推动建立企业内部集体协商机制,不断加强劳动关系调整力度,实现了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坚持预防为主,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工资监控,实施主动监察,加大对拖欠工资、违反用工、非法劳务中介机构等的劳动保障执法力度,初步建成工资支付监控网络,基本消除了使用童工现象;工伤确认、工龄审核、退休办理和工时审批得到及时办理,有力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保障服务网络基本形成。

不断完善劳动保障服务网络,开辟了3600多平方米的培训场地,建成了设备完善、功能齐全的劳动就业服务大厅、社保综合服务大厅和区、街两级劳动力市场,实行了“一站式”服务,实现了劳动力市场市、区、街三级联网。

全区22条街道全部建立了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和退休职工社会化管理服务所,所有社区都建立了退休职工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站,劳动保障服务网络基本形成。

二、存在问题

——区划调整后,新越秀区每年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总数将达到近6万人,成为全市最多的一个区,且历年沉淀的就业困难群体规模越来越大,新产生的就业困难群体不断增加,失业人员的整体技能水平仍然偏低,再就业培训的专业、内容和规模与日益增长的培训需求之间存在较大的矛盾,就业供需总量矛盾和结构性矛盾仍较突出,就业形势仍不容乐观。

——我区参保企业有许多是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有些企业参保法律意识不强,主动性不够,有些甚至不愿意为员工参保,造成追讨社保纠纷案件的上升。

区划调整后,要解决新接收的登峰街、矿泉街等地段被征地人员的社会保险问题存在较大的困难,对困难群众的救助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由于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的矛盾仍然突出,劳动关系日趋多元化、复杂化,用人单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意识仍比较淡薄,劳动者运用法律法规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还比较缺乏,拖欠工资等违法侵权行为虽一定程度上得到遏制但仍时有出现,劳动争议案件数量不断上升的趋势虽开始扭转但仍居高不下。

——劳动保障部门人员少、任务重的问题仍较突出,劳动保障干部队伍素质和服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区、街劳动就业培训机构和街道、社区退管服务机构的人员、编制和经费有待进一步明确和落实。

——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和劳动力市场三大应用系统之间的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有待加强,劳动保障信息网络还难以实现与其它相关业务部门的网络互联、信息传输和资源共享。

三、“十一五”时期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充分认识“十一五”阶段对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抓住区划调整的发展机遇,围绕建设“充满经济活力、富有文化特色、人居环境优良、社会平安和谐”新越秀的目标,从维护劳动者切身利益入手,逐步形成扩大就业与改善劳动关系、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有机联系并相互促进的劳动保障工作新机制,促进劳动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二)发展目标

优化“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就业机制,实现就业服务体系的“新三化”(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确保就业形势的长期稳定。

“十一五”期间,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再就业率保持在70%以上,其中4050人员再就业率保持在50%以上,“零就业家庭”1人以上再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下。

努力实现社会保险的全覆盖,完善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失业有保障”。

到“十一五”期末,力争基本实现养老、生育、医疗、失业和工伤保险全覆盖。

完善城市低保制度和城市医疗救助体制,建立覆盖社区全体成员的社会救助体系。

加强劳动保障执法和劳动争议仲裁队伍建设,增大专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劳动争议仲裁员数量,更好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十一五”期间,力争在街道社区设置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和劳动争议仲裁派出庭,确保一般劳动保障侵权案件在街道一级能够得到及时处理,劳动争议仲裁结案率保持在95%以上。

整合劳动保障信息资源,协调实现与区属其它职能部门的信息资源共享,建立全方位、一体化、多功能并延伸到社区的劳动和社会保障综合信息网络。

四、主要任务

(一)劳动就业

发挥我区商贸业、服务业发达的优势,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在确保经济发展的同时,实现劳动力市场需求总量的同步增长,有效缓解劳动力市场供需总量矛盾。

发挥我区人居较集中的优势,进一步开发适合就业困难群体再就业的社区就业岗位。

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使就业服务制度化,形成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

重点完善失业人员登记和免费就业服务制度、就业困难群体再就业援助制度、政府出资购买和培训制度、公共就业服务统筹管理制度这四项基本制度;结合本区实际,落实和完善就业困难群体的援助办法,研究调整再就业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和标准,逐步解决就业困难群体就业难问题。

进一步动员整合全区社会资源,实现就业服务社会化。

建立和完善由区劳动保障、民政等职能部门,残联、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以及街道、社区和驻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参加的区再就业工作协调会议制度。

依托区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立区就业岗位信息中心,实现就业信息资源共享,并将信息网络延伸到社区。

鼓励发展各类社会非营利性和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发展各种专业性职业中介机构和劳务派遣、职业咨询指导、就业信息服务、职业培训等社会化服务组织。

建立再就业培训基地,进一步加强就业培训工作,整合全区社会资源,通过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有效缓解劳动力供需结构性矛盾。

继续发挥公共就业培训机构的帮扶作用,整合优化现有培训资源,争取市的资金支持,建立区再就业培训基地,以就业困难群体的再就业培训为重点,多渠道掌握市场需求,进一步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加大对失业人员的职业指导、定向培训和创业培训力度。

发展社会化培训网络,开发利用社区培训资源,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

(二)社会保障

以外商投资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及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通过加强政策宣传,强化社保稽核,加强各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街道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

制定区社保稽核实施细则,从制度上、程序上、处罚上进一步规范社保稽核行为。

不断完善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监督和管理,在生存人证、境外人员发放等管理方法上力求取得突破性进展。

按照市的统一部署,顺利实现机关事业单位公费医疗制度向医疗保险制度的过渡,妥善解决被征地人员的社会保险问题。

加强社会福利事业建设,完善优抚保障机制和社会救助体系,支持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

积极开展救济救助服务,大力开展养老为老服务,力争至2006年在全区100%覆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2006年基本建立覆盖全区的“平安钟”呼援服务系统。

(三)劳动关系

加强劳动保障法制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形成规范行政执法的社会基础。

按照劳动合同制度的相关政策法规,理顺劳动关系,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形成较为完善的劳动关系调节机制。

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三方协调机制,切实发挥三方机制在协调劳动关系和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

强化企业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大力推动企业建立内部集体协商机制,加强对集体合同的审查备案工作。

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及时做好工伤确认、工龄审核、退休办理和工时审批。

增强劳动争议处理效能水平,提高劳动仲裁的结案率,加强仲裁调解及裁决回访工作。

(四)劳动监察

加大劳动监察力度,完成劳动监察“两个转变”。

一是在工作方式上,由被动监察转变到积极围绕市、区劳动保障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主动出击开展工作。

二是在工作力度上,由侧重查办案件,转变到全方位开展工作,把巡视检查、专项检查、查办案件、劳动保障年检工作形成一个相互衔接互为条件的运作整体。

五、保障措施

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建设。

落实区就业培训机构的编制属性调整和财政全额核拨经费,明确街道、社区就业和再就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人员的编制和工作经费,配备劳动保障协管员,在全区各社区建立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工作站,融合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功能,形成全方位、一体化、多功能的三级劳动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网络。

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工作队伍建设。

加强教育培训和考核,增强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观念,提高综合素质,增强执法办案能力,加强对就业服务、社会保险经办、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仲裁人员和信息技术人员的培养,形成劳动保障管理型、服务型应用人才。

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信息化建设。

整合劳动保障信息资源,并协调实现与区属其它职能部门的信息资源共享。

按照市的统一部署和“完整、正确、统一、及时、安全”的建设要求,建立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法制、工资监控等功能于一体,并延伸到社区的劳动保障综合信息网络平台。

借助信息技术完善劳动保障统计制度,建立岗位需求预测制度及失业预警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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