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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技术标

技术标

1.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香溢花城二期(10#、12#~15#楼及中央车库)工程

(2)工程类型:

住宅工程

(3)工程等级:

房屋建筑工程一般公共建筑一等

(4)设计单位:

佳木斯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5)勘查单位:

西北综合勘查设计研究院

(6)总体说明:

本项目的土建部分的总建筑面积、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结构、总高度(跨度)、基础类型、技术指标等要求:

项次

名称

面积(m2)

层数

建筑高度(m)

结构

1

1#幼儿园

3865

三层

12.35

框架结构

2

2#教学楼

2415

17.05

3

3#教学楼

2602

17.05

4

4#多功能活动室

1072

13.05

5

5#图书馆

86

9.05

6

6#食堂、风雨操场

2184

13.65

7

7#专用教室、行政办公楼

5540

17.05

8

8#门卫

53

6.05

9

9#变配电水泵房

219

6.05

10

10#领操台

地下面积50占地面积258

地下一层

地下一层高度为2.00

11

11#垃圾房

15

一层

3.05

2.监理工作内容和范围

2.1监理工作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安装、装饰、电梯以及道路、绿化等室外总体工程。

2.2监理工作内容

提供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造价控制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

保修阶段及其他阶段的相关监理监理服务内容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另在监理合同中约定。

监理工作具体内容:

2.2.1质量控制

2.2.1.1协助业主办理合同备案等相关手续,编制监理大纲、监理规划、各主要分部实施细则(须包括土建、安装、装修、旁站监理细则等)及安全实施细则(须包括临水临电、脚手架、高支模、井架搭拆安全监理内容)报业主审核,并严格按之执行。

2.2.1.2熟悉施工图,参加图纸会审、设计交底会议(包括各类专项设计),提出相关建议或意见

2.2.1.3审查和批准施工组织设计,核实并签发施工必须遵循的设计要求、采用的技术标准、技术规程规范等质量文件。

2.2.1.4检查施工许可等手续的办理情况,向委托人提交检查报告。

2.2.1.5审查工程开条件,检查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2.1.6复核和审查施工单位、分包单位以及材料、设备、构配件等供应单位的资格及发包手续、备案情况等。

2.2.1.7审批工程项目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并依据监理规划分析、调整和确定本工程质量控制重点、质量控制工作流程,编制关键工序部位质量控制监理细则,编制质量通病防治监理细则及其它管理制度,并严格按之执行。

2.2.1.8检查督促承包人建立健全适合于本工程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能切实发挥作用,督促承包人进行全面质量管理工作。

2.2.1.9协助委托人移交与项目施工有关的测量控制网点;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测量实施报告,并依据监理规范要求检查和复合有关测量成果。

2.2.1.10审查承包人自建的试验室或委托试验的试验室,审查批准承包人按合同规定进行的材料、工艺试验及确定各项施工参数的试验。

2.2.1.11审查验收工程中使用的原材料、关成品、成品和设备的规格质量和数量及施工承包人按有关规定进行的试验检测结果并按国有及上海市关于材料见证取样规定实施见证取样,必要时,可按合同约定进行一定数量的抽样检测试验。

2.2.1.12施工质量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字处理,在加强现场管理工作的前提下对国家、上海市规定应当旁站的重要部位、隐蔽工程和关键工序,包括招标单位要求旁站的主要工序应采取旁站监理;对施工质量情况及时做好记录和统计工作,留好各主要施工部位、工序、流程的影像资料,对发现质量问题施工现场尤其要及时进行拍照或录相。

2.2.1.13组织或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审批事故处理方案,并监督质量事故的处理。

2.2.1.1组织并主持定期或不定期的质量检查会和分析会,分析、通报施工质量情况,协调有关单位间的施工活动以消除影响质量的各种外部干扰因素。

2.2.1.14对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进行合理化建议,针对业主单位提出的有关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方面的疑问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2.2.1.15对工程项目的检验批、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等及时进行施工质量验收。

2.2.1.16组织施工单位对工程进行阶段验收及竣工初验,协助业主组织和参与联动调试和项目动用前和各项准备工作,关督促整改,对工程施工质量提出评估意见,协助业主组织竣工验收,及时提交各阶段及竣工质量评估报告。

2.2.1.17参与委托人组织的竣工验收,及时提交监理工程总结。

2.2.1.18督促施工单位回访,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完成未完成工程尾项,保修期间如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应参与调查研究,确定工程质量问题的责任,共同研究修补措施并督促实施。

2.2.1.19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验收规范,对使用干粉砂浆进行日常监理。

对不按照规定使用干粉砂浆的,监理工程师不得签署同意文件。

2.2.2进度控制

2.2.2.1熟悉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中有关进度的条款。

2.2.2.2审核、分析各投标单位的进度计划。

2.2.2.3审核施工总进度计划,并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控制其执行,必要时,及时调整施工总进度。

2.2.2.4审核项目实施各阶段、年、季、月度的进度计划,并控制其执行,必要时作调整建议。

2.2.2.5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要地采用计算机进行计划值与实际值的比较,每月、季、年提交各种进度控制报告。

2.2.3造价控制

2.2.3.1收集和整理招标投标相关资料,编制《项目投资规划》。

2.2.3.2参加各类相关工程会议,每周收集、整理现场签证和变更资料,做好实物工程量签证工作,对各类施工组织设计审核时在确保质量、进度可行的前提下提供造价控制的建议。

2.2.3.3核定施工单位当月经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审核《月度工程款申请》或其他申请单,详细反映在《监理月报》中。

2.2.3.4参与指定分包单位(政府采购除外)的招标、资格评定等,协助进行分包合同谈判,提供设备,材料价格建议。

2.2.3.5审核施工单位等提出的索赔申请,提供书面建议给建设单位,并协助进行索赔谈判。

2.2.3.6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审核各承包单位递交的工程结算资料的完整性、符合性和合理性,配合代建方完成结算资料的汇总。

2.2.4安全文生产监督管理

2.2.4.1审核施工安全专项方案、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保证体系。

2.2.4.2督促施工单位履行施工安全、文明保障义务。

2.2.4.3组织工地安全检查。

2.2.4.4协助制订项目委托人的应急措施。

2.2.5.5协助处理安全事故。

2.2.4.6督促施工单位组织工地卫生及文明施工检查。

2.2.4.7督促施工单位协调处理工地的各种纠纷。

2.2.4.8督促施工单位组织落实工地保卫及产品保护工作。

2.2.5合同管理

2.2.5.1协助委托主处理有产索赔事宜,并处理合同纠纷。

2.2.5.2进行各类合同的跟踪管理并定期提供合同管理的各种报告。

2.2.6信息管理

2.2.6.1进行各种工程信息的收集、整理、存档。

2.2.6.2定期提供各类工程项目管理报表。

2.2.6.3建立工地例会制度,并做好会议记录。

2.2.6.4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国家及地方规定整理合同文件、施工技术档案资料及结算资料。

事故审核心竣工图及结算依据资料,做好工程监理资料的整理及归档。

3.监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5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5)《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

(6)《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

(7)《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0号)

(8)《建设工程监理和规模标准规定》(建设部令第860号)

(9)《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建设部颁发)

(10)《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7部委12号令)

(11)《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筑部令第61号)

(12)《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的决定》(建筑部令第90号)

(13)《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

(14)《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

(15)《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暂行办法》(1999年7月1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0号发布,根据2003年8月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修正,根据2007年11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7号修正)

(16)《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88号)

(17)《上海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0号)

(18)《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施工管理规定》(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8号)

(19)《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上海市人大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2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21)《关于实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的通知》(沪建建2000第0870号)

(22)《关于<上海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强制性条文>的通知》(沪建建[2000]第0754号)

(23)《关于<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若干意见》(沪建交联[2007]第802号文)

(24)《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程》(DG/TJ08-2035-2008)

(25)《关于本市限期禁止工程施工使用现搅拌砂浆的通知》(沪建交联[2007]第886号文)

(26)《关于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指导意见》(沪建建2003第170号)

(27)其它技术标准最新版本

 

4、监理工作程序及流程

分包单位资质审查

项目监理组进驻现场

熟悉图纸及有关资料

编制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

施工现场调查

审批施工组织设计

图纸会审

第一次工地会议

审批开工报告签发开工令

依据监理合同实施目标控制

审查竣工资料

组织工程初验

参加竣工验收

监理工作总结

4.1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程序

 

4.2施工阶段监理质量控制程序

开工准备

承包商提交开工申请表

监理工程师签署质量验收单

质量合格

监理人员检查质量

监理工程师重点审核开工申请

批准

施工

工序完工承包商自检

承包商填报《质量验收单》

进行下道工序

        

 

      

 

4.3原材料监理控制程序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符合资质条件的试验室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原材料及生产许可证、备案证明、出厂合格证

现场取样

试  验

投 入 使 用

填写工程材料:

构配件、设备报审表(A9)

核  验

               

 

    

 

4.4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倒塌事故12小时内上报)

(重大事故24小时内

写出书面报告

(一般事故每月

汇总集中上报)

发生质量事故

发出停工令(监理)

上报主管部门

提交质量事故处理报告

(监理单位)

完成处理,自检

申请验收(施工单位)

实施处理方案(施工单位)

组织审查施工单位质量事故调查

提交质量缺陷调查报告(施工单位)

研究制订处理方案

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调查

检查、验收(监理单位)

提出新方案

补充调查

发出复工令

恢复施工

暂停施工

研究确定处理方案

必要时

不处理

原因不清

发出质量通知单(监理)

 

    

 

4.5工程延期审批程序

        

工程延期事件发生

承包单位提出意向通知

事件具有持续性?

承包单位最终详情报告

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延期

临时延期决定

承包单位详细报告

监理调查核实

 

4.6安全文明施工监理控制流程

承包商提交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及措施

监理工程师审批

督促检查承包商实施

安全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

督促承包商完善整改

检查验收

监理日常巡视检查

修改

 

4.7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监理工作程序

      

验收记录签证

(总监理工程师)

继续完成本分项、分部

工程施工

整  改

(施工单位)

分项、分部工程完成并

自检合格、资料齐全

检查现场及质保资料

(监理单位)

填写分项、分部质量验收记录,报请验收

本分项、分部工程

是否均已完成

签署整改意见

(监理单位)

转入下道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施工单位)

合格

不合格

 

4.8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工程完工后申请竣工验收

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

(建设单位)

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包括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验收前(7个工作日)将验收日期、地点、及验收组人员名单报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建设单位)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组)

审阅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工程竣工验收组)

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工程验收组人员)

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

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建设单位)

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工程竣工验收组)

意见不一致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施工许可证

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核意见

3.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及监理设计、勘察单位签署的质量检查意见

4.规划、消防部门的认可

 

提交文件

工程竣工验收7天前申领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验收组人员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验收组人员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建设单位)

竣工验收之日起15天内向工程竣工备案部门备案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包括竣工验收时间、地点、验收组名单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参加并汇报执行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合同履约情况

提交文件有竣工验收报告及附件,包括:

施工许可证,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质量报告,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提供的工程质量核查报告,质量评估书,工程质量保修单,规划部门认可文件,《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等

竣工验收

备案必须提交的文件

建设单位发书面通知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审查竣工验收条件资料

发给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验收组人员审阅资料

1.工程竣工备案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建设单位整改并重新确定竣工验收时间

参与竣工验收的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通过协商,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意见不一致

不符合

符合要求

4.9竣工验收备案程序图

 

5、监理资料的提供

在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过程中,将会产生大量资料,而且资料的类型复杂。

Ø项目投资控制资料的:

项目的概算、预算及结算,标底,合同价,各种定额数据及月度、季度、年度资金需求量等;

Ø项目进度控制资料的:

项目的总进度目标、各子项目进度目标、各阶段目标、已完工程量、子项目完成时间等;

Ø项目质量控制的资料有:

工程质量监理规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质量检评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程事故处理记录等;

Ø合同管理方面的资料有:

合同的基本信息、合同付款计划、合同执行信息、合同索赔情况和合同完成情况等。

做好资料管理是工作的关键,保证信息的及时、准确、真实、有效对保证监理工作质量及维护业主的利益都很重要。

监理的方法是控制,控制的基础是信息,而信息管理就是信息的收集、整理、处理、存储、传递与应用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信息管理的目的是通过有组织的信息流通,使决策者能及时、准确地获得相应的信息,作出科学的决策。

 

6、监理措施

6.1质量控制监理措施

(1)巡视检查

●监理工程师每天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检查。

●巡视检查的主要内容:

1)承包商是否按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2)各部位的操作是否符合图纸及施工规程的要求,质量是否合格,是否按规定进行各项报审、检查和验收。

●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检查中,要对工程实物质量进行抽查,并留下记录。

●总监应对夜间施工、节假日值班作出安排,确保施工现场人员到位、工作到位。

(2)旁站检查

●监理工程师应对工程的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实施全过程连续监控检查,下列施工项目必须实施旁站检查,并留下记录。

●总监应对其他需要进行旁站检查的项目在监理规划上作出明确规定。

(3)隐蔽工程验收(不限于此)

(a)凡施工中经后道工序遮盖后不宜或不能再检查的工程内容均属隐蔽工程验收范围。

(b)当前道工序完成被隐蔽之前,应进行隐蔽工程验收,施工单位应在验收24小时之前通知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应先行自检、填表,经检查认可后由监理单位签字盖章,方可进行下道工序作业。

(c)重要的隐蔽工程验收项目:

●基坑验槽;

●钢筋工程;

●防水工程;

●各种变形缝的处理;

(d)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在承包商的隐蔽工程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并备份存档。

(4)工程竣工验收

●根据单位工程施工合同、已完成工作量的所有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在工程实物验收之前,由施工单位根据内业资料归档要求分类整理齐全,提请监理单位检查。

监理单位针对施工单位提供的内业资料,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并检查认可后一并在工程实物的竣工验收前二个星期送交业主检查。

并由质量安全部根据送交的意见资料出具整改清单,在约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后,方能进行工程实物的竣工验收工作。

●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量,工程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监理单位同时应对工程质量写出评估报告及表明工程质量合格与否,并附监理单位竣工资料。

6.2进度控制监理措施

(1)进度计划编制的原则

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在编制工程进度计划时必须贯彻合同条件及技术规范,真实、可靠并符合实际,清楚、明了并便于管理,表达施工中的全部活动及其他的相关联系,反映施工组织及施工方法,充分使用人力和设备,预料可能的施工障碍及变化。

(2)进度计划编制的依据

1)施工合同中规定的合同工期、开工日期及竣工日期;

2)投标书中确认的工程进度计划及施工方案;

3)主要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合同及供应计划;

4)工程现场的特殊环境及气候条件;

5)施工人员的技术素质及设备能力;

6)已建成的同类工程的实际进度及经济指标等。

(3)进度计划的划分

工程进度计划,可根据项目实施的不同阶段,分别编制总体进度计划及年、月进度计划;对于某些起控制作用的关键工程项目,还应单独编制工程进度计划。

(4)总体进度计划的内容

1)工程项目的合同工期,

2)完成各单位工程及各施工阶段所需要的工期、最早开始和最迟结束的时间。

3)各单位工程及各施工阶段需要完成的工程量及现金流动估算;

4)各单位工程及各施工阶段所需要配备的人力和机械数量;

5)各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等。

(5)关键工程进度计划的内容

1)具体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

2)总体进度计划及各道工序的控制日期;

3)现金流动估算;

4)备施工阶段的人力和设备的配额及运转安排,

5)施工准备及结束清场的时间安排,

6)对总体进度计划及其他相关工程的控制、依赖关系和说明等。

(6)进度计划的表示方式

总体进度计划及关键项目的工程进度计划,一般可采用横道图、斜道图或进度曲线等方式表示;对于高等级大型项目,还应采用网络图表示;年度、月(季)度进度计划可采用横道图、进度曲线及有关形象进度图表示。

6.3工程造价控制监理措施

6.3.1造价控制目标

(1)在保证工程质量及工程进度的基础上,争取使该工程项目造价控制在批准的概算范围内;

(2)使设备选型、材料选购能符合设计要求及业主对功能的需求,同时做到经济合理,确保业主造价控制目标的实现。

6.3.2造价控制方法

根据本项目情况,造价控制将从监理的角度,以监理工程师积累的大量实际工作经验,根据设计图纸和实际施工情况,协助业主对工程造价全阶段的成本进行控制,主要工作内容和方法如下:

(1)在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的基础上,严格按施工合同中约定的条款控制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定期对承包商已完成的形象进度进行审核,进行工程款支付;

(2)对普通材料进行市场征询,对特殊材料和设备进行比价;

(3)及时就市场工程造价的动态信息、对项目造价的影响及对应措施进行沟通、共商对策;

(4)进行指定或选择的主要机电设备或专业设备进行专项工程(设备)招标及有关合同的洽商;

(5)对合同变化引起的索赔费用和延期竣工要求进行审核处理,避免业主的不合理的支出;

(6)检查并掌握施工各方履行合同的情况,分析合同履行中可能影响造价的风险及不稳定因素,及时补充和完善。

(7)预测工程过程可能出现的费用变化并提出相应防范措施;

(8)协助做好项目造价目标的风险分析;

(9)做好现场协调工作。

6.3.3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措施

(1)施工阶段由于时间较长,影响造价的因素较多,因此,它是造价控制的重要阶段。

这阶段的控制任务,就是把计划投资额作为造价控制目标值,定期进行实际值与目标值的比较,找出偏差原因,并采取措施加以控制,以确保造价控制目标的实现。

成本控制的具体措施包括:

组织、经济、技术、合同等。

(2)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是一项全面的综合性工作,其原因是工程实施的各环节都影响到最后的费用支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绝大部分条款都与最终付款有关,因此,应从各个方面采取措施加强造价控制工作。

(3)工程变更控制

在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多方面的情况变更,经常出现工程量变化、施工进度变化,以及发包方与承包方在执行合同中的争执等许多问题。

由于过程变更所引起的工程量的变化,承包商的索赔等,都有可能使项目投资超出原来的预算投资,必须严格予以控制,密切注意其对未完工程投资支出的影响及对工期的影响。

1)工程变更的管理

a.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存在的缺陷提出的工程变更,应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提出的变更,应提交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

审查同意后,应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

当工程变更涉及安全、环保等内容时,应按有关部门审定。

b.项目监理机构应了解实际情况和收集与工程变更有关的资料。

c.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变更文件和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施工合同的有关款项,对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工期做出评估。

d.应就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的评估情况与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协调。

e.签发工程变更单:

工程变更单应包括工程变更要求、工程变更说明、工程变更费用和工期、必要的附件等内容,有设计变更文件的应附设计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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