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版基本法百问百答.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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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版基本法百问百答
【职级与职责】
Q1.我现在是组经理职级人员,请问我能直接晋升为处经理吗?
答:
新版基本法中规定各级营销员达到晋升上一级(档)条件的可以申请晋升;但必须逐档逐级晋升。
如果您现在是资深组经理,那么当达到条件时您可以晋升至处经理职级;但如果您现在是组经理,就需要经过高级组、资深组才能晋升至处经理职级。
Q2.我是(高级)业务经理,请问我能申请转换为组经理吗?
答:
业务经理可以申请转为组经理,但业务经理申请转为组经理时,首先要达到业务经理职级的季度维持考核要求,再达到业务主任晋升组经理职级晋升考核的条件。
Q3.我是组经理,请问我能申请转换为高级业务经理吗?
答:
可以。
各级主管可根据本人业绩申请转为业务主任、业务经理或高级业务经理,具体职级根据主管个人业绩能够达到职级维持考核条件的最高级别确定。
若组经理要转系列为业务经理或高级业务经理须任组经理满12个月。
Q4.业务系列人员和主管系列人员转换系列需要哪些程序:
答:
1.营销员本人填写《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
营销员转换系列职级变动申请审批表》,向公司书面提出转换系列申请。
2.营销员转换系列由市分公司或上级分公司审核批准(业务系列人员转换主管系列必须通过晋升组经理综合测评和培训考试),再由公司根据本人最近考核结果确定其转换系列后的相应职级,并在其所在营销服务部予以公布。
Q5.我是业务系列人员,请问我可以增员吗?
答:
可以。
在新基本法中,业务系列人员同样可以增员。
推荐的新人暂归入推荐人直属主管的直辖组。
推荐人和被推荐人形成推荐关系。
【组织架构】
Q6.基本法中直辖组、直辖处和直辖区的具体含义是什么?
答:
直辖组是指主管本人及其直接管辖的业务系列人员,不包含直管的主管系列人员,各职级主管均有直辖组。
主管的直辖组和主管直接管辖的营销组构成直辖处,处经理和区经理均有直辖处;主管的直辖组及其管辖的营销组、营销处构成直辖区,只有区经理才有直辖区。
Q7.新人签约后管辖关系如何确定?
答:
若新人由主管系列人员直接推荐,则签约后由该主管直接管辖;若新人由业务系列人员直接推荐,则签约后由该新人的直接主管管辖。
Q8:
什么是回归?
答:
回归是指原来同一个主管管辖且彼此间存在推荐关系的业务员系列人员,由于推荐人先于被推荐人晋升为主管,被推荐人由归属原主管管辖变更为归属推荐人管辖的组织变动。
Q9.推荐关系在什么情况下会终止?
答:
推荐人解约或者被推荐人解约推荐关系终止;被推荐人先与推荐人晋升为主管系列时推荐关系终止。
Q10.业务系列人员回归是否有时间限制?
答:
推荐新人的回归没有时间限制,只要推荐关系不终止,就可以永久回归。
不仅新人可以回归,入司时间5年甚至时间更长的人员也能够回归,因此业务经理、高级业务经理也可以回归。
Q11.A推荐B入司、B推荐C入司、C推荐D入司,请问当A晋升组经理时,如何回归?
答:
多重推荐也可回归,若B、C、D一直处于业务系列人员,则在A晋升为组经理时,B、C、D一起回归。
Q12.新人先于推荐人晋升为主管,是否永不回归?
答:
任何时刻出现新人成为主管,而推荐人仍为业务系列人员,均永不再回归。
Q13.A、B均为组经理,A推荐B。
若A降级,B仍为组经理,A与B的关系是否终止?
答:
A与B的关系终止,此后A再次晋升为组经理,B也不再回归给A管辖。
Q14.若推荐人与被推荐人同时晋升为组经理,请问如何回归?
答:
同时晋升为组经理时,暂不回归管辖,但回归关系不终止,当被推荐人降级、转系列或解约时,其直辖组回归推荐人管辖。
Q15.B原为业务主任,推荐新人C,B先于C晋升组经理,之后降为业务主任后又重新晋升组经理,而C始终未晋升组经理,请问C是否回归?
答:
可以回归。
基本法规定,如果主管降级为业务主任,只要之前被推荐人没晋升为主管,在重新晋升主管时,被推荐人可回归,且没有次数限制。
Q16.推荐关系与培育关系有什么样的区别?
答:
推荐关系也是俗称的“血缘关系”,A推荐新签约营销员B,A与B之间为推荐关系。
当A自身为主管并培育B晋升为主管系列时,A与B为培育关系。
Q17.培育关系与被培育者的职级有什么关系?
答:
按照被培育者的职级,培育关系包含培育组、培育处和培育区。
Q18.培育关系是否也像推荐关系一样具有多重性?
答:
是的,按照被培育者与培育者关系的代次,把培育关系划分为直接培育、间接培育和多重培育。
Q19.培育关系在什么情况下会终止?
答:
培育人或者被培育人解约培育关系终止;培育人或者被培育人降级为业务系列培育关系终止;被培育人职级反超培育关系终止。
Q20.处经理A降级为组经理时,培育关系如何变化?
答:
假设A已经培育了处经理B,则当A降级为组经理时,A与B之间的培育处关系终止,之后也不再恢复;A与培育的各档组经理之间的培育关系不发生改变。
Q21.处经理A,直接管辖的间接培育组经理B本月晋升为处经理,培育关系如何改变?
答:
培育关系由间接培育组关系转变为直接培育处关系。
当被培育者的职级变化时,培育者与被培育者间的培育关系可不断发生改变,可以由培育组关系转变为培育处关系,也可以由间接培育甚至多重培育关系转变为直接培育关系。
Q22.高级处经理A,直接培育了处经理B,B又直接培育了处经理C,若处经理B发生降级,培育关系如何改变?
答:
A与C依然为间接培育处关系,但A与B的直接培育处关系暂停,恢复为B晋升为处经理之前的培育组关系;同时,B与C之间的直接培育处关系终止,之后永不再恢复。
Q23.高级处经理A,直接培育了处经理B,B又直接培育了处经理C,若处经理B解约,A与C的培育关系如何改变?
答:
A与C依然为间接培育处关系,不因为B的解约而发生改变。
Q24.业务主任A之前推荐签约高级业务经理B,在本月A与B同步晋升为组经理,A与B是否具有培育关系?
答:
具有直接培育组关系。
Q25.组经理A培育了组经理B,本月A与B同步晋升为处经理,培育关系如何变化?
答:
培育组关系转变为直接培育处关系,之前的培育组关系暂停,若B未来降级为组经理则培育组关系恢复。
Q26.处经理A直接培育了处经理B,本月A与B同步降级,培育关系如何变化?
答:
直接培育处关系暂停,恢复之前的培育组关系。
Q27.高级处经理降级为处经理,管辖关系如何变化?
答:
不变化,主管在同级不同档间的职级改变对管辖关系没有影响。
Q28.资深组经理A晋升为处经理,管辖关系如何变化?
答:
如果晋升前A的直接管辖主管B是处经理,则晋升后不再管辖,且之前由B管辖的与A有培育关系的各档组经理归属A管辖;如果B是区经理,则B与A的管辖关系不改变,但之前由B管辖的与A有培育关系的各档组经理归属A管辖。
Q29.我是处经理,若由处经理降级为组经理时,请问我的直辖团队如何变化?
答:
当您是处经理时,包含直辖组和直辖处,当您由处经理降级为组经理时,您的直辖组不变,直接管理的各档组经理不再归您管辖,转而交给您的直接培育主管管辖。
Q30.我是处经理,直接培育的组经理A直辖组中新晋升了一位组经理B,请问管辖关系如何变化?
答:
B在晋升之前是您的间接管辖人员,在晋升为组经理之后变为直接管辖,同时A与B之间的管辖关系暂停,未来当A先于B晋升为处经理之后可以恢复管辖。
Q31.我是处经理,具有培育组关系的A晋升为处经理,请问管辖关系如何变化?
答:
A晋升为处经理后,您与A以及与A具有培育关系的各档组经理暂停管辖,当您晋升到区经理时,可再归属到您直辖区管辖。
Q32.我培育的组经理降级了,他和他的团队是否划归我管辖?
答:
当组经理降级至业务系列、转系列或解约时,其直辖组人员回归其直接培育人;直接培育人不存在的,回归至原直接培育人的上一级培育人,依此类推。
因此,当与您有培育关系的主管降级时,是否回归到您的直辖组管辖关键看是否有代次更近的培育主管存在,如果没有则回归给您直辖组管辖。
Q33.我培育的处经理降级了,他和他的团队是否划归我管辖?
答:
处经理降级为组经理级、转系列或解约时,其营销处归属其直接培育人管辖,直接培育人不存在的,归属上一级培育人,依此类推。
因此,当与您有培育处关系的处经理职级降级时,是否回归管辖关键看是否有代次更近的培育主管存在,如果不存在则回归给您直辖处管辖。
【委托报酬】
Q34.新人能享受哪些委托报酬?
答:
佣金、新人津贴、潜力新人奖、推荐新人奖、伯乐奖。
Q35.业务经理能享受哪些委托报酬?
答:
佣金、展业津贴、推荐新人奖、伯乐奖
Q36.组经理能享受哪些委托报酬?
答:
佣金、新人津贴、潜力新人奖、推荐新人奖、伯乐奖、直辖组津贴、绩优组经理奖、培育组津贴、培育组经理奖、新主管特别津贴。
Q37.处经理能享受哪些委托报酬?
答:
佣金、推荐新人奖、伯乐奖、直辖组津贴、培育组津贴、培育组经理奖、责任津贴、培育处津贴、处经理直辖津贴。
Q38.区经理能享受哪些委托报酬?
答:
佣金、推荐新人奖、伯乐奖、直辖组津贴、培育组津
贴、培育组经理奖、责任津贴、培育处津贴、直辖区津贴、培育区津贴。
Q39.重新签约的新人可享受什么新人待遇?
答:
重新签约的新人不能享受新人津贴但可以享受潜力新人奖。
Q40.潜力新人奖中直接推荐举绩人力如何理解?
答:
直接推荐的时间是指从新人签约时开始计算,如第一次在第10个月发放,则要求新人A签约后第1-9个月推荐1位新人B签约,并且在A签约的第7-9月B举绩;第二次在第13个月发放,则要求在新人A签约后1-12月累计推荐2位新人B、C,并且在A签约的第10-12月B、C均举绩。
Q41.我是一位新人,是否能够享受推荐新人奖和伯乐奖?
答:
只要直接推荐新人签约,无论什么职级、无论签约时间长短均可以享受推荐新人奖和伯乐奖。
Q42.我是一位主管,直接推荐了一位新人入司是否可以同时享受推荐新人奖、伯乐奖以及直辖组津贴等主管利益?
答:
可以。
只要直接推荐,就可以同时享受,因此主管自己直接推荐新人入司比业务系列人员享受更多的利益。
Q43.如果新人在签约的第9个月就达成伯乐奖的条件是否可以提前发放?
答:
伯乐奖在新人签约的第13个月发放,与新人具体达成的时间没有关系。
Q44.2013版基本法和2015版基本法中的新人津贴发放标准如何衔接?
答:
2015版基本法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新人津贴、推荐新人奖项目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在此之前签约的新人不享受2015版新人津贴,推荐人不享受2015班推荐新人奖。
Q45.2015版基本法中新人津贴延长至1年将与潜力新人奖在时间上重复,是否能同时发放?
答:
可以同时发放新人津贴和潜力新人奖。
Q46.如果新人在享受新人津贴期间年满40周岁,是否能继续享受新锐版(或新锐加强版)新人津贴?
答:
可以继续享受 。
新人津贴三个版本(新秀版、新锐版、新锐加强版)均根据新人签约日期进行年龄的周岁计算。
Q47.推荐新人奖是否以新人前6个月内晋升业务主任为发放的前提条件?
答:
否,推荐新人奖仅以双方处于签约状态为发放的前提条件,没有新人晋升业务主任的要求。
Q48.推荐新人奖多长时间发放一次?
答:
每月发放一次,一共发放一年时间。
新人签订代理合同的第1-12个月,每月按该新人当月FYC的一定比例,向其直接推荐人计发推荐新人奖。
新人签约时间
新人FYC区间
计发比例
第1-6月
3600(含)以上
12%
0-3600
10%
第7-12月
2700(含)以上
8%
0-2700
6%
推荐新人奖发放期间,若直接推荐人发生职级变动,该奖项继续按上述规定发放;在核发该奖项之前新人或直接推荐人终止代理合同的,推荐新人奖停发。
解约营销员重新签约的,其推荐人不享受推荐新人奖。
Q49.当月入司结算日后签约的新人佣金及新人津贴的计发时间?
答:
当月佣金当月发放,当月的FYC与次月FYC合并参与新人津贴计算,由次月开始计发。
Q50.对于当月签约结算日后签约新人的推荐人,其推荐新人奖的发放首月是签约自然月还是次月?
答:
次月,与新人津贴发放月份同步。
Q51.哪些职级主管可以享受处经理直辖津贴?
答:
处经理、高级处经理、资深处经理。
Q52.处经理直辖津贴FYC计算基数的人员范围?
答:
处经理级主管的直辖组、直接管辖的各级营销组,不含同级培育处。
Q53.为什么本月我的直辖组津贴被打折计算了?
答:
直辖组津贴的计算结果要乘以主管管理品质考核系数,主管管理品质考核系数由民主测评、主管本人参会、主管本人增员、主管本人长险举绩、主管直辖组三体创标结果五项指标决定。
主管管理品质考核系数与直辖组津贴、责任津贴、处经理直辖津贴、直辖区津贴挂钩。
主管管理品质考核系数区间在0.5至1.2之间。
Q54.当直接培育组解约后,是否可以对原间接培育组提取直接培育组津贴?
答:
不能。
在多重培育关系中,直接培育组解约后不影响
培育的代次,间接培育组不会转变为直接培育组,因此直接培育组的解约不影响间接培育关系,针对间接培育组仍发放间接培育组津贴。
Q55.我是组经理,间接培育的组经理最近直接培育了一位新组经理,我将如何享受利益?
答:
新晋升的组经理是您的多重培育组,在您处于组经理阶段不享受任何利益,当您晋升为处经理之后可享受处经理直辖津贴。
Q56.我是组经理,直接培育的组经理由组经理晋升为高级组经理,我的利益将发生什么改变?
答:
利益没有任何变化,直接培育组津贴的发放与被培育者职级在同级不同档次的变化没有关系,仍然享受直接培育组津贴,且培育时间连续计算。
Q57.由组经理晋升处经理之后,培育津贴将怎么变化?
答:
由组经理晋升处经理之后,与之具有多重培育组关系的人员可享受处经理直辖津贴。
在组经理时,培育组津贴设置了直接培育组津贴和间接培育组津贴,对于三代及以上代次的多重培育组不享受培育津贴,晋升处经理之后所有与其具有培育关系的组经理将归属管辖,针对三代及以上代次的多重培育组可享受处经理直辖津贴。
Q58.我是处经理,直接培育的处经理最近降级为组经理,请问我的利益将怎么变化?
答:
之前您享受直接培育处津贴,在该处经理由处经理降
级为组经理之后,该处经理直辖处将再次归属到您团队管辖,暂停发放直接培育处津贴,恢复之前的培育组津贴,但发放时间统一按照第3年发放,与之前已经发放培育组津贴的时间没有关系。
Q59.在发放间接培育处津贴时是否一定发放直接培育处津贴?
答:
不一定,当直接培育处经理降级为组经理、转系列为业务系列或者解约时,间接培育处津贴将单独发放,因此直接培育处津贴的发放情况不影响间接培育处津贴的发放。
Q60.我是处经理,直管的组经理晋升为处经理后我的利益将怎么变化?
答:
培育组关系转变为直接培育处关系,之前对该组经
理直辖组提取的培育组津贴转变为直接培育处津贴。
同时之前与该组经理具有直接、间接以及多重培育组关系的组经理也不再由您直接管辖,转变为由新晋升的处经理直接管辖,您之前针对这部分组经理享受的间接培育组津贴停止发放,统一按照直接培育处津贴发放。
Q61.我是处经理,直接培育的处经理在降级为组经理之后再次晋升为处经理,请问我的利益将怎么变化?
答:
暂停发放培育组津贴,恢复直接培育处津贴的发放,但发放时间统一按照第3年发放,与之前已经发放直接培育处津贴的时间无关。
Q62.A是一位组经理,A推荐B、B推荐C,本月B和C同步晋升为组经理,请问培育组经理奖和培育组津贴如何发放?
答:
A提取B的培育组经理奖、直接培育组津贴;B提取C的培育组经理奖、直接培育组津贴;A提取C的间接培育组津贴。
Q63.组经理A直辖组中的业务主任B晋升为组经理,A对B享受的利益发生什么样的变化。
答:
A对B之前享受直辖组津贴,B晋升组经理后,A享受B的培育组经理奖和直接培育组津贴。
Q64.B培育了组经理C,一季度考核后,B降级为业务主任,B还可以继续享受C的直接培育组津贴吗?
若此后B再次晋升为组经理,B还可以继续享受C的直接培育组津贴吗?
答:
若B降级后低于C,则B不再继续享受C的直接培育组津贴,若B再次晋升,B也不再继续享受C的直接培育组津贴。
上级主管职级一旦低于下级,与原下级主管的培育关系终止,即使此后再次晋升,与原下级主管的培育关系也不再恢复。
Q65.哪些委托报酬有举绩人力要求?
答:
潜力新人奖、绩优组经理奖、新主管特别津贴和责任津贴。
Q66.哪些委托报酬按照FYC的差异划分不同的档次?
答:
新人津贴、推荐新人奖、展业津贴、直辖组津贴、责任津贴、处经理直辖津贴和直辖区津贴。
Q67.所有主管均可享受直辖组津贴,那职级差异体现在什么地方?
答:
直辖组津贴比例随着主管职级的晋升而提高。
Q68.资深组经理和直接培育的组经理两者不具有管辖关系;处经理与直接培育的组经理两者具有管辖关系,请问管辖跟不管辖在利益上有什么区别?
答:
资深组经理针对直接培育的组经理,享受直接培育组津贴;处经理针对直接培育的组经理同样享受直接培育组津贴,此外由于具有管辖关系,直接培育组经理的直辖组团队纳入处经理的责任津贴和处经理直辖津贴计算范围。
Q69.处经理直辖津贴、直辖区津贴是否按照整个直辖处、直辖区团队计算?
答:
是的。
可以重复提取的委托报酬,比如针对处经理的直辖组人员,既可以提取直辖组津贴又可以计提处经理直辖津贴。
比如针对区经理的直辖组人员,既可以提取直辖组津贴又可以纳入直辖区统一发放直辖区津贴。
Q70.新主管特别津贴如何获取?
答:
当业务系列人员初次晋升为组经理时,自晋升当月起12个月内,每月根据其直辖团队举绩人力核发新主管特别津贴。
核发该项津贴时,主管本人上一季度须达成职级维持考核条件。
该项津贴与绩优组经理奖不重复获取,达到绩优组经理奖获取条件的,按绩优组经理奖标准发放。
Q71.哪些职级可以享受责任津贴?
答:
各档处经理、各档区经理。
Q72.各职级主管领取的直接培育组津贴比例都一样吗?
答:
是的。
Q73.各级主管享受培育组经理奖标准一致吗?
答:
一致。
Q74.我是一名业务主任,推荐了A,A在一季度考核后成功晋升为组经理,我可以领取培育组经理奖吗?
答:
不可以,只有主管才可以享受培育组经理奖。
【考核】
Q75.什么是滚动考核?
答:
考核时间每月进行,关键是根据被考核者的职级来判断是否滚动考核。
如业务员晋升业务主任要求满3个月采用滚动考核晋升业务主任,即晋升考核从其签约满3个月开始月月进行晋升考核。
Q76.什么职级采用滚动考核?
答:
业务员和考降业务主任按月滚动考核。
Q77.新人在9月取得销售代码并在签约当月达成晋升指标,请问新人在10月是否能做晋升呢?
答:
不能。
尽管新人采用滚动考核,但必须签约满3个月才能晋升。
若新人在9月当月达成晋升指标,则在12月晋升为业务主任,不能提前晋升。
Q78.业务主任职级维持考核不通过是否降级为业务员?
答:
业务主任职级考核不通过,不降级为业务员,调整为考降业务主任。
Q79.“考降业务主任”的具体含义是什么?
答:
业务主任达不到职级维持条件,调整为考降业务主任。
考降业务主任不是基本法中的一个职级,仅仅是业务主任职级在特定条件下的一个标识。
Q80.“考降业务主任”如何才能恢复为业务主任?
答:
达到业务员晋升业务主任的条件后就可以恢复为业务主任。
Q81.“考降业务主任”能否直接晋升组经理?
答:
可以,只要达到业务主任晋升组经理条件就可以晋升组经理。
Q82.降级后再度晋升是否需要重新计算任职时间?
答:
降级后再度晋升不需要重新计算任职时间,只要达到晋升考核的其它条件就可以晋升,如业务经理降级为业务主任,再次晋升时不再重新计算任职时间。
Q83解约考核是否针对所有人员?
答:
新版基本法解约考核仅针对业务员和考降业务主任,其他人员不单独设置解约考核。
Q84.主管系列是否不能与公司直接解约?
答:
针对主管系列未设置解约考核,并不表示不能直接
解约,在基本法、代理合同及其它管理规定中均对解约有规定。
Q85.业务系列人员是否一次职级考核不维持即降级?
答:
是。
Q86.主管系列人员是否连续二次职级考核不维持才降级?
答:
不是。
主管系列人员季度考核未达到职级维持考核条件降级(档)。
Q87.组经理如果维持考核不通过发生降级,是否可以降为业务经理?
答:
职级考核不通过而发生的降级与转系列不同,转系列是主管本人主动提出申请,且申请时仍处于主管系列,而职级降级是按照职级维持考核结果执行,而不是主管主动选择,因此在职级考核不通过发生降级时不能降为业务经理,统一降级为业务主任。
Q88.职级考核中续收率是否是必达指标?
答:
2015版开始,职级考核中续收率也是必达指标。
考核的是综合续收率。
综合持续率计算公式为:
综合持续率公式:
综合持续率保费(或件数)=
考察期内实收续期保险费(或件数)
——————————————————————————×100%
考察期内应收续期保险费(或件数)
综合持续率=70%×保费持续率+30%×件数持续率
Q89.为什么要考核回算?
答:
当各级主管直接培育出新团队,在对培育人考核时,原团队人力、业绩、架构均有所减少,为维持考核、鼓励培育,所以设置了考核回算。
Q90.某处经理直接培育了一位组经理,请问在职级维持考核中具体如何回算?
答:
在处经理职级维持考核时,该组经理直辖组架构、人力和业绩可以回算给该处经理的直辖组人力和业绩考核,总共可以回算1年时间,其中第1、2季度按照100%回算,第3、4季度按照40%回算。
Q91.考核回算人力和架构指标,计算后小数点如何处理?
答:
回算架构和人力时,按照规定和计算公式计算出来的数值如非整数,则四舍五入。
Q92.我是处经理,直接培育一位处经理,在2年时间内该处经理又培育了一位处经理,请问如何进行维持考核回算?
答:
仍然是按照前一位处经理的直辖处进行回算,间接培育的处经理不纳入您的维持考核回算。
Q93.维持考核回算与晋升考核回算有什么不同?
答:
回算时间不同:
以被培育者为组经理为例,维持回算4个考核季,晋升回算2个考核季。
回算指标不同:
维持回算业绩、人力、架构,晋升回算只有当直接培育团队数大于考核要求时,对人力和业绩进行回算。
Q94.2015年3季度组经理A的直辖组中与A有直接推荐关系的业务主任B晋升为组经理,A可以同步晋升高级组经理吗?
答:
可以。
2015版基本法实施的是考核同升同降,如本题中A已培育了一个组,若A同时满足晋升高级组经理的其他考核指标条件,A与B就可以同时晋升。
Q95.2015年1季度高级组经理A的直接培育组经理B降级为业务主任,本季度内A会降级吗?
答:
会降级。
按照2015版基本法同升同降规则,A直接培育的组经理B降级了,A已无法满足高级组经理维持条件,本季度内A会同步降级为组经理。
Q96.同升同降机制下,业务主任A推荐业务主任B,如果B当季度推荐职级为组经理,则对A晋升考核计算其拟组建团队时,是否纳入B拟组建团队的有效人力?
答:
纳入。
对于业务主任同时跨级晋升的特殊情况,按照现有架构进行计算。
Q97.同升同降机制下,如果组经理A直接管辖的业务主任B当季推荐职级为组经理,则组经理A在晋升考核计算时,B拟组建团队的有效人力是否纳入A的直辖组?
答:
不纳入,新基本法同升同降机制是以推荐职级的架构来确认团队和人力,当对A进行考核的时候默认B团队已经建立,A的直辖组人员是除了B团队外的人员,B拟组建团队的有效人力不算给A。
【保障】
Q98.公司为符合哪些条件的营销员提供养老金保障?
答:
1.签订《保险营销员保险代理合同》;2.业务主任及以上职级;3.签署《营销员养老保障申请表》自愿投保
Q99.处经理直辖津贴纳入处经理养老金单位基本缴费计提基数吗?
答:
纳入。
处经理养老金单位基本缴费计提基数包括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