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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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手册
中山市沙溪镇龙越创意制衣厂
管理制度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日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员工守则
第三章人事制度
第四章考勤制度
第五章奖惩细则
第六章工资福利
第七章绩效考核
第八章财务制度
第九章印章管理
第十章仓库管理
第十一章产品质量管理
第十二章样衣管理
第十三章采购管理
第十四章装箱管理
第十五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六章争议处理
第十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前言
欢迎您成为中山市龙越创意制衣厂一员。
本《管理制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国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中山市的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厂章程和工厂人事、行政、财务等规章制度制定而成。
本《管理制度》能指导您了解任职期间的有关准则和政策,让您了解在本工厂内可享受的权利、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本《管理制度》是工厂全体员工的基本行为准则,所以您应对其中的内容熟悉记于心,并自学遵照执行。
若有不明白之处,请向您的主管领导咨询。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工厂所有员工。
第一条企业简介(暂略、待企业方准备材料)。
第二条工厂信念:
以质量求生存,靠信誉求发展。
第三条工厂权力:
工厂最高领导权力属于总经理,聘用职工解雇职工和开除职工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由总经理批核。
第四条生效与解释:
本员工手册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本厂负责解释。
本厂经与员工协商一致后,有权对本员工手册进行修改和补充。
工厂与员工同意所修改和补充应通过布告栏内张贴通知的方式进行公布。
第二章员工守则
第一条职业道德
员工守则是职员在工厂从业期间,所必须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
(1)热爱工厂,忠诚于工厂,不做损害工厂利益的事,不兼职于其它工厂,树立“司兴我荣,司衰我贫”的正确创业观念,反对“淘金”庸俗思想,自觉维护集体利益和工厂声誉,积极为工厂的各项改善工作提供合理化建议。
(2)尽忠职守,勤勉地履行职责,努力学习专业知识,认真钻研生产技能、工艺技术,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做一名现代企业有用之才。
(3)遵章守纪,严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工厂各项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
(4)安全操作,重视质量,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努力增加工厂效益。
(5)克已奉公,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6)保守机密,严禁向外泄露工厂的商业及技术秘密,包括信息、数据、资料等。
第二条礼仪规范
(1)员工应讲究个人卫生,注意自我修饰,培养健康的生活习惯,以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保持办公室整齐、卫生。
(2)同事之间应积极配合、相互尊重、以礼相待,各级员工应严格服从直属上级的领导。
对工厂各级领导的称呼必须符合规范、准确、尊重、尊敬的原则,养成良好的称呼习惯,严格按照现行职务或职称称呼。
严谨拉帮结派、损人利己、破坏本厂集体凝聚力的各种不良言行
(3)工厂电话来电铃声3声之内必须接听电话,任何人不得延误和放弃客户的电话。
不得无故挂断电话,除非是骚扰电话,接电话请使用礼貌用语。
邻座电话无人接听时,应代为接听,并热心提供帮助;员工私人电话应长话短说,以免打乱工作秩序。
(4)员工对外交际应酬的基本原则是“礼貌大方、简朴务实”。
(5)尊重客户和同行是基本的职业准则,员工不得在任何场合诋毁任何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办公行为准则
(1)在厂员工应树立团结协作、积极奉献、顾全大局的集体主义精神。
严禁参与煽动他人怠工、罢工、打架斗殴及违反厂规和任何危害社会安定的违法行为。
(2)树立关心、互助、团结、文明、礼貌、尊重同事工友的处世作风,严禁拉帮派、损人利已、破坏公司集团凝聚力的各种不良言行。
(3)加强个人品德、职业道德修养,严禁偷窃工厂和同事的财产,以及聚众赌博的一切道德品质败坏的行为。
(4)在厂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合理指挥和调动,如有异议应及时与领导商议,无理由不服从主管调动者按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5)各部门主管,必须注意自身涵养,以身作则,与工厂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热情,团结协作精神。
(6)员工在对外业务联系中(包括与本工厂有业务关系的所有加工厂,绣花厂,面辅料厂等),应遵守“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符合一般道德标准和商业惯例”这两大原则。
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索取或收受业务关联单位(个人)的利益,否则以受贿行为论处并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遇对方按规定给予的回扣、佣金或其他奖励,一律上缴工厂,不得据为已有,个人侵吞的,以侵占行为论处;员工在对外业务联系活动中,对于对方馈赠的礼物,只有在其价值较小(按公认标准),接受后不会影响业务关系的正常操作,且拒绝对方会被视为失礼的情况下,才可以接受,并在事后及时报告上级;
(7)本工厂提倡勤俭节约,能源、用品及各种材料,不损坏公共财物、维护环境卫生;讲究文明礼貌、文明生产、安全生产。
因个人原因造成损失的,工厂将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8)本工厂员工均有责任和义务保守本工厂经营秘密,维护本工厂利益,未经领导批准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外泄露本工厂所有秘密,否则作盗用和侵权行为论处,本厂将追究违反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未经批准不得带外来人员到本工厂,若要接待必须在指定地点,接待时间不超过15分钟。
(9)工作时间内,员工严禁看报纸杂志、闲谈、串岗、打闹、大声喧哗。
(10)不得在办公区域进食;吸烟应到指定区域。
禁止携带任何危险物品及违禁品进入工厂;
(11)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因业务需要外出,经上级领导批准填写《员工离岗出入登记表》后方可外出;
(12)员工应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任务,不得借故、拖延、敷衍、推诿。
严格按照安全规格操作,严禁违章操作,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13)所有办公设备均应用于工作目的,任何员工不得使用工厂的纸张打印、复印与工作无关的私人资料;复印内部使用的或不重要的文件时,请使用单面已使用过的纸张;不得使用工厂网络进行个人网页浏览、聊天、购物的个人行为。
(14)员工下班前应关闭自己所使用的用电设备及电源。
第四条保安行为准则
(1)上班时间必须着装整齐、立姿端正;
(2)保持门卫室的整洁美观,每天打扫两次大门周围的卫生;
(3)管理好打卡机和员工考勤打卡,督促全体员工按规定打卡;
(4)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门禁制度,管理好车辆、物资及外来人员出入登记;对确与工厂有业务关系的客人及车辆,应热情接待,礼貌待人,与有关部门预约登记后方可进入工厂;
(5)做好员工出入监督工作,对工厂的外出人员、物资一律凭出门证登记后放行,并认真检查各种物资是否与出门证相符;工厂车辆出门,一律凭派车单放行,否则不准出厂,并做好相应的登记工作;
(6)值班保安员应做好信件、报刊的收发工作;办公室信件及报刊经分拣后送相应办公室,其他信件放门卫室;
(7)在厂区应加强巡逻工作,每隔半小时巡逻一次。
如遇狂风、暴雨、雷电等情况,应勤巡逻、勤查看,发现问题应冷静、果断、及时采取正确措施处理,并迅速上报;
(8)夜班值班人员在工厂员工下班离岗后,应检查门窗、水、电等,勤巡逻,发现问题及时正确处理并上报;
(9)按时开关公用照明,经常检查如发现损坏、漏电现象,应及时找电工修理;
(10)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意外灾害事故等工作,每月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划分区域责任到人,对消防重地进行模拟实习,以防万一;
(11)值班保安员应认真填写保安工作日志,详细登记当班期间发生的事情;
(12)协助其他部门进行日常事务工作,上级指派的临时性工作;
(13)坚持进行日常体力、体能、搏击技能锻炼,提高身体素质。
第五条宿舍行为准则
(1)凡入住工厂集体宿舍的员工,必须严格遵守相应的宿舍管理制度;
(2)入住宿舍的员工必须服从工厂统一管理及安排,严禁私自调房或调动床位,禁止男女同住一室,除夫妻房外;
(3)除单人宿舍外,每间宿舍均安排寝室长,由其进行日常宿舍的指导和监督;
(4)住宿员工须严格执行宿舍管理制度,晚上12:
00之前必须回宿就寝;
(5)住宿员工必须爱护宿舍公用财物。
若有损坏,按照公物价值全价赔偿,如属故意损坏,按照公物价值的1.5倍进行赔偿;
(6)员工必须保证宿舍的环境清洁,日常用品要整齐摆放,严禁随地吐痰及丢垃圾;
(7)服从管理人员的值日安排,工厂宿舍每月进行卫生检查或评比活动,对卫生环境表现突出的寝室予以通报表扬,对于落后者予以通报批评;
(8)禁止在宿舍内开展违法活动,禁止聚众赌博(如打麻将)、酗酒闹事、吵架、打架等,违者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惩处;
(9)员工不得擅自进入他人宿舍及翻动他人衣柜、床铺等财物;
(10)在晚上十二点后,严禁在宿舍大声喧哗及播放收录机、MP3、电视机等电器,不得干扰他人休息;
(11)禁止未经批准的员工以及非本工厂人员在工厂宿舍内留宿。
如有本工厂的员工亲属探亲需要留宿者,应由员工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经相关管理人员核实、工厂总管领导批准后方能住宿;
(12)禁止在宿舍里使用的电热器或瓦数较大的电器。
禁止在宿舍自行牵电线、改装电线线路;离开宿舍时必须将电器设备的电源关闭,杜绝意外事件的发生;
(13)严禁在宿舍内吸烟、点蚊香及燃烧废纸,杜绝一切可能引发火灾的行为;
(14)一切贵重物品、现金、手饰等财物不要存放在宿舍内,必须随身携带,如因个人管理不善导致财物遗失,工厂不负任何责任;
(15)为加强宿舍的管理,在宿舍入住的员工必须在规定的时间(一般情况下是在晚上十二点前)前回宿舍休息,迟回宿舍的员工必须向管理人员出示有效证件,经登记后方可入住。
(16)退宿:
食宿员工凭《离职清单》或《辞职申请》,经部门主管和总经理签字后,交回寝室钥匙。
(17)违反上述宿舍管理规定的,工厂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教育警告或20-200元的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章人事制度
第一条录用原则
员工的招聘将根据工厂的需要进行。
本工厂采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招聘优秀,适用之人才,无种族、宗教、性别、年龄及残疾等区别。
本工厂的招聘以面试方式为主。
第二条录用条件
新聘员工一般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地方政府和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予以确定。
新聘人员试用期满前,由各部门主管进行考核,总经理审批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
试用期内如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随时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人员试用合格,其工龄自试用之日计算。
以下情况均将被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1)因违纪曾被其他工厂开除或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者;
(2)有刑事犯罪行为者;
(3)患有传染病、精神病或体检不合格者;
(4)未满16周岁者;
(5)提供虚假证件,编造工作经历和受教育状况,骗取录用的.
(6)在试用期内因违反规章制度受到处罚的.
第三条入职程序
新员工报到时,应向工厂提供以下资料,接受审核:
(1)身份证、学历证明(大学本科及以上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及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婚姻状况证明、近期体检报告的证明材料;
(3)免冠彩色近照2张
新员工填写《新员工资料登记表》,《竞业限制协议》,《员工保密协议》,《试用期劳动合同》,《员工聘用单》,录入指纹考勤,培训学习本工厂规章制度、员工手册和工作流程等。
领取办公文具,接受工作安排。
(4)当员工的个人资料有更改或补充时,请于3天内通知工厂。
(5)工厂保留审查员工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如有虚假,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本人承担。
第四条试用与转正
新招聘人员为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开始,工厂与员工签订《试用期劳动协议》。
试用期内工厂依据员工的工作业绩对其进行考核,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者,不予录用。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员工,才成为正式员工,工厂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第五条岗位调动与任免
(1)工厂根据工作和业务需要,经与员工协商一致可对其岗位进行适当的调整。
(2)员工欲调动岗位,须书面申请,经部门主管和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调动。
(3)员工的职位晋升或降级,均以任免的形式发布公告,同时需要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4)员工不胜任工作,工作平庸、办事不力或没有发挥个人技术特长,导致影响工作的,将由部门主管决定并经总经理批准予以免职,另行调整工作岗位,并予以降薪降职。
第六条劳动合同的终止与续签
劳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工厂将根据上一年度员工的工作表现、考核结果及工厂业务发展的需要,在征求员工同意后续签或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关系解除:
员工因工作不适、返乡等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由本人提前一个月(试用期内提前七天)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主管和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厂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须提供任何经济补偿: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厂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工厂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工厂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工厂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工厂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7)故意或者过失,造成工厂500以上损失者.
(8)违反计划生育,或者被拘留、劳动教养的.
离职人员,须在离职前妥善处理完工作交接事宜,交回工厂向员工发放的所有物品(办公用品、电子门钥匙、宿舍门钥匙等),填写好离职所需手续(离职申请单、工资收据、工作移交清单、离职审批单、离职证明)。
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对于未按规定程序办理离职手续的员工,工厂将不予出具任何证明,不予计发离职工资,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员工本人负责。
第四章考勤制度
第一条作息时间
工厂实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制度。
工厂因生产、经营(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加班加点的,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经与员工协商后进行。
工作具体时间以工厂通知为准。
第二条考勤管理
(1)工厂实行打卡考勤或指纹方式,由人事工作人员负责考勤,每月统计一次;所有员工必须自行打卡,行政部协助进行日常监督。
(2)人事部应作好迟到、早退和无故不打卡人员的情况记录,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3)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须打卡。
工厂以打卡记录作为判断员工出勤的依据,并作为员工享受工厂有关待遇(如工资、津贴、资金等)的依据。
员工因公外出或个人原因未准时上下班打卡的,须在《未打卡情况说明》上注明未打卡的事因,报其主管领导签核后交由人事行政部备档。
(《未打卡说明》需3天内进行提报到人事行政部,由考勤人员进行核实。
未及时补签《未打卡说明》的按10元/次处理,如发现因迟到故意不打卡者按50元/次处理。
)
(4)上班时间一天内因公或因私离开工厂的,要在《员工离岗出入登记表》上注明离开时间和事由,并有部门主管的签名同意,主管人员外出由行政部考勤员签名确认。
私自离岗不登记者,一旦发现20元/次并按迟到处理,情节严重的按旷工处理。
(5)无故不打卡,代替他人打卡或委托他人打卡的员工,双方均视为当天旷工处理。
旷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资
(6)迟到早退:
所有员工必须按排班表准时上班,不得无故缺勤、旷工、迟到、早退。
迟到早退5分钟之内上班,为迟到早退行为,。
每月迟到早退5分钟以内累计不超过3次,不予以扣款。
迟到早退1-1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20元;迟到11-30分钟的,每次扣50元;迟到31-60的,每次扣100元,迟到早退1小时以上的,按旷工半天处理;
(7)加班调休:
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填写《加班申请单》由领导签批后确定加班时间。
根据加班时间给予相应的调休时间,调休前需填写《加班申请单》由领导审批核定后交由人事部。
调休需提前一天写《调休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总经理签批后方可生效。
(备注:
每次调休时间最少为1小时,当月调休不完的,次月作废,除总经理特批以外。
)
(8)对于当月无迟到、早退、事假、病假的员工,奖励50元/人。
(9)凡无故旷工一天者,通知后仍未到岗,作警告、检讨教育处理,连续旷工5天(含5天)者通知后仍未到岗的做自动离职处理,若有意外事故不能到岗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第三条请假制度
(1)所有请假原则上必须提前申请,填写《请假单》,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休假。
(2)所有请假均由部门主管和总经理审批;主管级以上人员的请假申请须事先得到总经理的批准。
(3)如当天有急事需要临时请假,应事先向部门主管书面申请,书面申请须注明请假事由、请假时间,如无法书面申请的应及时电话联系总经理得到口头批准,事后再补写《请假申请单》。
(4)休假3天以上应进行工作交接,部门主管在确认工作交接完善后签字确认并报人事工作人员处备案。
(5)1年之内的累计事假不得超过15天,事假为无薪事假。
1年之内的病假累计不得超过10天,1月之内的病假不得超过2天。
病假期间享受基本工资待遇。
(6)员工病假均须由医疗单位关于需要停工治疗的证明认可,工厂允许员工用年休假或调休抵冲病假。
请病假需附上病历、缴费收据,同时提供正规医院的病假证明。
因无需要停工治疗的疾病而请假,按事假处理,假期内无工资。
(7)不遵守上述请假程序的,按旷工处理。
第5章奖惩制度
工厂对全体员工实行有功者奖,有过者罚,奖罚分明制度。
对于有功的员工,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办法。
对犯有过失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一条奖励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已转正员工。
)
为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团队氛围与文化氛围,促进经营与管理目标的达成,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勿滥、实至名归。
春节前一个月内组织评定工作,年度迎春晚会前5天确定评奖评优结果。
奖励名称
名额
评奖对象
评选方式
奖励办法
优秀员工奖
各部门一名
主管级(不含)以下员工,年度考核平均分在75分以上。
由各部门领导和行政部组织进行内部评选,确认名单提交总经理确定
500元/人
优秀经理奖
一名
部门经理、主管级转正员工。
由总经理评定
1000元/人
爱岗敬业奖
一名
所有转正员工
各部门领导进行内部评选,提交评选名单,由总经理确定。
800元/人
最佳团队奖
一个
以部门为单位
由总经理评定
1000元/队
评选标准
(一)优秀员工
1、工作能力突出,有创新意识,按时或超额完成年度、月度工作目标(年度评均考核得分不低于75分)。
2、工作态度积极,不断提高自身技能,与团队通力配合,个人和团队均有良好的业绩。
3、遵守工厂各项规章制度,认同工厂企业文化、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受同事的尊敬与信赖。
4、具有服务精神,乐于助人并用良好的心态感染他人。
(二)优秀经理人
1、根据工厂战略部署,合理安排所管部门的具体工作,按计划完成年度目标。
2、关心下属,建设团队,带领本部门工作成效卓越,在企业战略上有重大贡献。
3、德才兼备,没有违纪等情况出现。
4、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工作中能结合工厂以及本岗位的具体情况,提出创新理念或完善相应的制度、体系。
5、认同工厂的企业价值观,有良好的群众基础,有较高威信。
(三)爱岗敬业奖
1、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勤奋工作。
2、努力钻研业务,有较高的业务水平。
3、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素养,服务态度好。
4、积极参加培训学习,提高自身技能,工作中能起到传帮带的作用。
(四)最佳团队奖奖
1、以工厂的发展为重,对工厂的业绩负责,团队有较高的凝聚力和集体荣誉感。
2、以团队的合作为主要的目标,为团队目标共同努力,部门业绩突出。
3、有效的沟通和适当的授权意识,与各部门接口流畅,获得其他部门的认可及好评。
4、保持良好的团队状态和工作效率,即使在最艰苦的时期,团队精神状态良好。
5、团队工作以目标导向,能按时、高质量的完成工厂赋予的部门职能目标。
第三条对于有下列的有功员工,给予奖励
(1)举报违规或侵害工厂利益案件者;
(2)为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抢救事故有功,使工厂利益名受重在损失的;
(3)为树立社会正气,被政府评定为见义勇为者;
以上奖励的最终确定由部门主管领导审核、评定,经总经理批准后进行奖励。
第二条惩罚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员工)
一、对犯有过失行为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经济处罚分为罚款,赔偿经济损失。
行政处分分为警告:
警告3次记过1次,记过:
记过3次辞退。
对于员工的行政处分,必须在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的基础上,按规定审报程序办理。
二、对犯有过失行为的员工,分别给予以下罚款和赔偿经济损失的处罚。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并给予警告处分;
1、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阅读书报杂志、上网浏览与本司无关的网站或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事务者。
2、在工作时间内未经允许擅离工作岗位者。
3、因过失导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规定者。
5、初次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者。
6、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
7、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执行职务者。
8、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
9、乱丢垃圾、随地吐痰,破坏环境卫生者。
10、初次穿着拖鞋进厂上班者。
11、违反宿舍管理规定,情节严重者;
12、.外出办事不填写外出登记表者。
13、品行不端、缺乏礼貌、辱骂他人,情节严重者。
14、私自拆装宿舍照明电线、插座、灯头或使用电炉、电热器者。
15、不使用作业时必须佩戴的保护用品,如专用眼镜、防护面罩、绝缘手套等;
16、工作时间吃早餐、吃零食或打卡后又出去吃早餐;
17、在办公室、车间或公共场所发泄个人不满情绪,造成不良影响;
18、.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或工作调动者;
19、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20、违反操作规程,未造成事故或损害的,情节轻微者;;
21、.下班后不关电脑、生产设备电源、门窗者;
22、不按要求使用工厂印章、票据者。
23、.经常迟到、早退,经批评教育后无任何改过之意;
24、.以自身违纪行为认识态度恶劣,经思想教育后仍不悔改者;
25、不服从工厂管理,态度恶劣者;
26、其他违反工厂规章制度的行为。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每发现一次罚款30-200元,并给予记过处分:
1、谎报虚报考勤的;
2、在禁烟火区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自明火的;
3、非紧急情况,未经主管领导同意,动用消防器材的;
4、随意挪用、损坏设备或安全器材的;
5、有赌博或打架斗殴、造谣惑众、挑拨是非行为的;
6、违反工厂吸烟规定,在禁烟区内吸烟的;
7、无病装病,弄虚作假;
8、唆使他人怠工或罢工,情节严重;
9、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工厂重大经济损失;
10、多次用工厂电话接打私人电话或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11、员工之间相互争吵,扰乱正常工作秩序;
12、虚报工作量;
13、未经许可私自操作与自己无关的设备或将这些设备(车辆)交无证操作者,未造成事故;
14、因工作不负责、不遵守作业程序而造成工作失误,不听从工作安排延误工作未造成损失;
15、有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行为。
及对有可能已经发生损害本厂利益和声誉的情况,知情不报或隐瞒实情的;
16、因工作失职,造成财产受损或失窃500元以下的;
17、交接班后发现问题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补救而互相推诿责任;
18、不服从主管和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自以为是,擅自主张、无理取闹、侮辱领导;
19、发生产品的质量事故,造成废品或其他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的;
20、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生管理制度,发生人身伤害或其他经济损失500元以下的各类责任事故的;
21、占用、挪用本厂原材料、设备、工具、上班干私活的;
22、其他严重违反工厂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