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部 诊所.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6673428 上传时间:2023-05-10 格式:DOCX 页数:29 大小:21.9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门诊部 诊所.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9页
门诊部 诊所.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9页
门诊部 诊所.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9页
门诊部 诊所.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9页
门诊部 诊所.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9页
门诊部 诊所.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29页
门诊部 诊所.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29页
门诊部 诊所.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29页
门诊部 诊所.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29页
门诊部 诊所.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29页
门诊部 诊所.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29页
门诊部 诊所.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29页
门诊部 诊所.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29页
门诊部 诊所.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29页
门诊部 诊所.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29页
门诊部 诊所.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29页
门诊部 诊所.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29页
门诊部 诊所.docx_第18页
第18页 / 共29页
门诊部 诊所.docx_第19页
第19页 / 共29页
门诊部 诊所.docx_第20页
第20页 / 共29页
亲,该文档总共29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门诊部 诊所.docx

《门诊部 诊所.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门诊部 诊所.docx(29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门诊部 诊所.docx

门诊部诊所

综合门诊部

一、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

至少设有5个临床科室。

急诊室、内科、外科为必设科室,妇(产)科、儿科、中医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预防保健科等为选设科室;

(二)医技科室:

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治疗室、处置室、消毒供应室。

二、人员:

(一)至少有5名医师,其中有1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二)每临床科室至少有1名医师;

(三)至少有5名护士,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护师以上职称的护士;

(四)医技科室至少有1名相应专业的卫生技术人员。

三、房屋:

(一)建筑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

(二)每室必须独立。

四、设备:

(一)基本设备:

氧气瓶人工呼吸机

电动吸引器气管插管

洗胃机心电图机

显微镜尿常规分析仪

血球计数器生化分析仪

血液粘度仪恒温箱

电冰箱X光机

紫外线灯高压灭菌设备

B超药柜、转台、密集架、调剂台

静脉切开包、气管切开包及规定的抢救药品

(二)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五、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六、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中医门诊部

中医门诊部的中医药治疗率不得低于85%。

一、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

至少设有三个中医临床科室;

(二)医技科室:

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处置室等与门诊部功能相应的医技科室。

二、人员:

(一)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70%;

(二)至少有4名医师,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中医师;

(三)至少有2名护士、1名中药士及相应的检验、放射等技术人员。

三、房屋:

(一)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二)每室必须独立。

四、设备:

有基本设备和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设备及中医诊疗器具。

五、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中医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六、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中西医结合门诊部

一、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

至少设有急诊室、内科、外科;

(二)医技科室:

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处置室、注射室、消毒供应室。

二、人员:

(一)至少有3名从事中西医结合临床工作二年以上的医师,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中西医结合医师或中医师;

(二)至少有5名护士;

(三)医技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相应专业的卫生技术人员。

三、房屋:

(一)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二)每室必须独立。

四、设备:

(一)基本设备:

氧气瓶电冰箱

心电图机显微镜

B超尿常规分析仪

X光机血球计数器

人工呼吸机紫外线消毒灯

洗胃机药柜

气管插管调剂台

吸引器静脉切开包

高压灭菌设备规定的各种抢救药品

(二)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五、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中医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六、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民族医门诊部

一、科室设置:

设有三个以上民族门诊科室。

设有民族药药房并具有民族药基本保管与炮制能力。

二、人员:

至少有3名民族医医师、1名民族药药士和1名检验士、1名护士。

民族医药人员占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70%。

三、房屋:

(一)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二)每室必须独立。

四、设备:

有基本设备和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设备及诊疗器具。

五、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中医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六、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专科门诊部

普通专科门诊部

一、科室设置:

(一)至少设有1个一级科目或2个二级科目或4个以上二级科目以下的专业科室;

(二)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处置室、治疗室、消毒供应室。

二、人员:

(一)至少有5名医师,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二)每临床科室至少有1名医师;

(三)至少有5名护士,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护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医技科室有具有士以上技术职称的相应的卫生技术人员。

三、房屋:

(一)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二)每室必须独立。

四、设备:

(一)基本设备:

氧气瓶人工呼吸机

气管插管电动吸引器

洗胃机心电图机

显微镜尿常规分析仪

生化分析仪血球计数仪

恒温箱电冰箱

X光机药柜、转台、蜜密架、调剂台

紫外线灯高压灭菌设备

(二)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五、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六、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口腔门诊部

一、牙椅:

至少设有牙科治疗椅4台。

二、科室设置:

不设分科。

能开展口腔内科、口腔外科和口腔修复科的大部分诊治工作,有条件的可分设专业组(室)。

有专人负责药剂、化验(检验中心有统一安排的可不要求)、放射、消毒供应等工作。

三、人员:

(一)每牙科治疗椅至少配备1.03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至少有2名口腔科医师,其中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

(三)牙科治疗椅超过4台的,每增设4台牙椅,至少增加1名口腔科医师;

(四)医生与护理人员之比不低于1:

1。

四、房屋:

(一)每牙科治疗椅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二)诊室每牙科治疗椅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电动吸引器显微镜

X光牙片机银汞搅拌器

光敏固化灯超声洁治器

铸造机紫外线灯

高压灭菌设备

(二)每牙椅单元设备:

牙科治疗椅1台

手术灯1个

痰盂1个

器械盘1个

低速牙科切割装置1套

医师座椅1个

病历书写桌1张

口腔检查器械1套

配备中高速牙科切割装置不少于牙科治疗椅总数的1/2;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整形外科门诊部

一、科室设置:

至少设有整形外科、观察室、手术室、药房、化验室、处置室、治疗室、消毒供应室。

二、人员:

(一)每台手术床至少配备2.7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至少有5名医师,其中至少有1名从事整形外科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的整形外科医师;

(三)至少有5名护士,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护师以上职称的护士。

三、房屋:

(一)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

(二)每室必须独立;

(三)手术床使用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在两台手术床的基础上,每增加1台手术室应增加手术室使用面积7平方米。

四、设备:

(一)基本设备:

手术床2台和相应的成套整形外科手术器械

吸引器显微镜

电冰箱双极电凝器

紫外线消毒灯高压灭菌设备

(二)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五、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医疗美容门诊部

一、床位:

至少设有美容床4张,手术床2台。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

至少设有美容外科、皮肤科、物理治疗室、美容咨询室;

(二)医技科室:

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手术室、治疗室、处置室、消毒供应室。

三、人员:

(一)每台手术床至少配备2.4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每张美容床至少配备1.4名卫生技术人员;

(三)至少有5名医师,其中至少有1名从事美容外科临床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和1名从事皮肤科临床工作5年以上的医师;

(四)至少有5名护士,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护师以上职称的护士。

四、房屋:

(一)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二)每室必须独立;

(三)手术室净使用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

(四)诊室每美容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手术床2台和相应的成套美容外科手术器械

离子喷雾器多功能美容仪

皮肤磨削机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

吸引器电冰箱

双极电凝器紫外线消毒灯

高压灭菌设备

(二)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第五部分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卫生站基本标准

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

一、至少设有诊室、处置室、治疗室。

二、人员

(一)至少有1名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5年以上临床工作的医师;

(二)至少有1名护士。

三、房屋:

(一)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二)每室必须独立。

四、设备:

(一)基本设备:

诊察床诊察床

诊察凳听诊器

血压计出诊箱

体温计污物桶

压舌板处置台

注射器药品柜

纱布罐紫外线灯

方盘高压灭菌设备

(二)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五、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六、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中医诊所

中医诊所的中医治疗率不得低于85%。

一、人员:

至少有1名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5年以上临床工作的中医师。

经批准设置中药钦片和成药柜的,须配备具有中药士以上职称的人员共同执业。

二、房屋:

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三、设备:

有基本设备和与开展诊疗科目相应的设备及中医诊疗器具。

四、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五、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中西医结合诊所

一、科室设置:

至少设诊室、处置室、治疗室。

二、人员:

(一)至少有1名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中西医结合临床工作5年以上的医师;

(二)至少有1名护士。

三、房屋:

(一)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二)每室必须独立。

四、设备:

(一)基本设备:

诊察床诊察凳药柜

血压计压舌板

高压灭菌设备方盘

洗手盆诊察桌

处置台听诊器

诊槌注射器

紫外线灯纱布罐

往诊包

(二)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五、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中医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作。

六、注册资金到位。

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民族医诊所

一、人员:

至少有1名民族医医师和1名民族药药士。

二、房屋:

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三、设备:

有基本设备和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设备及诊疗器具。

四、备有与诊疗科目相适应的民族药药品。

五、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六、注册资金到位。

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口腔诊所

一、牙椅

至少设有牙科治疗椅1台。

二、科室设置:

能开展口腔内科、口腔外科和口腔修复科的部分诊治工作。

三、人员:

(一)设一台牙科治疗椅,人员配备不少于2人;设二台牙科治疗椅,人员配备不少于3人;设三台牙科治疗椅,人员配备不少于5人;

(二)至少有1名以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5年以上临床工作的口腔科医师。

五、房屋:

(一)每牙科治疗椅建筑面积不少于25平方米;

(二)诊室每牙科治疗椅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电动吸引器X光牙片机

银汞搅拌器紫外线灯

高压灭菌设备药品柜

(二)每牙椅单元设备:

牙科治疗椅1台

手术灯1个

痰盂1个

器械盘1个

低速牙科切割装置1套

医师座椅1个

病历书写桌1张

口腔检查器械1套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美容整形外科诊所

一、至少设有诊室、手术室、治疗室、消毒供应室。

二、人员:

(一)每台手术床至少配备2.4名工作人员;

(二)至少有1名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5年以上美容整形外科工作的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整形外科医师;

(三)至少有1名护士。

三、房屋:

(一)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二)每室必须独立;

(三)手术室使用面积不少于12平方米。

四、设备:

(一)基本设备:

电动吸引器显微镜

双极电凝器电冰箱

紫外线灯高压灭菌设备

药品柜

(二)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五、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作。

六、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医疗美容诊所

一、至少有诊室、治疗室、消毒供应室。

二、人员:

(一)至少有1名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5年以上医疗美容工作5的相应专科医师;

(二)至少有1名护士。

三、房屋:

(一)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二)每室必须独立。

四、设备:

(一)基本设备:

美容床电冰箱

紫外线灯高压灭菌设备

药品柜

(二)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五、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六、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精神卫生诊所

一、至少设有诊室、处置室。

二、人员:

(一)至少有1名取得精神科医师资格后从事5年以上精神科临床工作的精神科医师;

(二)至少有1名护士。

三、房屋:

(一)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二)每室必须独立;

(三)通风、采风、安全符合精神卫生工作的要求。

四、设备:

(一)基本设备:

眼底镜五官检查器

各种规格注射器输液装置

处置器械紫外线灯

高压灭菌设备药品柜

(二)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五、药品

应配备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精神科常用药品。

六、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中小学卫生保健所

一、至少有设有诊室(体检室)、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

二、人员:

中小学卫生保健人员编制不少于学生数的万分之三,其中卫生专业人员不少于80%,并应有内、外、儿、五官、统计学等专业的人员。

中级职称以上卫生技术专业人员不少于编制人员的20%。

三、房屋:

(一)房屋建筑面积不少于每专业人员15平方米;

(二)每室必须独立。

四、设备:

(一)基本设备:

体重称     身高坐高计

握力计     肺活量计

血压计     听诊器

胸围尺     串镜

五官科检查器械     诊察床

口腔科器械     检眼镜片箱

对数灯光视力表箱化学消毒剂

显微镜X光机

高速涡轮牙钻721分光光度计

分析天平恒温箱

离心机电冰箱

高压灭菌设备紫外线灯

(二)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五、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六、注册资金到位,具体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卫生站

一、人员:

至少有1名护士负责业务工作。

二、房屋:

建筑面积不少于25平方米,治疗、处置、消毒供应等活动相对隔开。

三、设备:

听诊器体温计

血压计各种规格注射器

接种包高压灭菌设备

药品柜

四、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五、注册资金到位,具体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第六部分村卫生室(所)基本标准

一、至少设有诊室、治疗室、药房。

二、人员:

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

三、房屋:

(一)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二)每室必须独立。

四、设备:

(一)基本设备:

诊查床听诊器

体温计血压计

身高体重计接种包

出诊箱至少50支各种规格注射器

药品柜有盖方盘

消毒缸高压灭菌设备

污物桶资料柜

健康宣传版

(二)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五、药品:

至少配备80种基本药物。

六、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具体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第七部分 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基本标准

一级口腔病防治所

一、牙椅:

牙科治疗椅4至14台。

二、科室设置:

不要求设立分科,能开展口腔内科、口腔外科、口腔修复科部分诊治和预防保健工作,并有专人负责药剂、化验(检验中心有统一安排的可不做要求)、放射、消毒供应等工作。

三、人员:

(一)每牙科治疗椅至少配备1.03名卫生技术员;

(二)至少有2名口腔科医师,其中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

(三)牙科治疗椅超过4台的,每增设4台牙椅,至少增加1名口腔科医师;

(四)医生与护理人员之比不低于1:

1。

四、房屋:

(一)每牙科治疗椅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二)诊室每牙科治疗椅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电动吸引器显微镜

X光牙片机银汞搅拌器

光敏固化灯超声洁治器

铸造机煮沸消毒锅

紫外线灯高压灭菌设备

药品柜

(二)每牙椅单元设备:

牙科治疗椅1台

手术灯1个

痰盂1个

器械盘1个

低速牙科切割装置1套

口腔检查器械1套

医师座椅1个

病历书柜1张

配备中高速牙科切割装置不少于牙治疗椅总数的1/2;

(二)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二级口腔病防治所

一、牙椅:

牙科治疗椅15至59台。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

至少设有口腔内科、口腔外科和口腔修复科、预防保健科;

(二)医技科室:

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消毒供应室、病案室。

三、人员:

(一)每牙科治疗椅应配备1.03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至少有1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口腔科医师和1名任职三年以上的具有主治医师职称的口腔科医师,或者有2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口腔科医师;

(三)各专业科室(组)至少有1名口腔科医师;

(四)医生与护理人员之比不低于1:

1.3;

(五)修复医师与技工人员之比不低于1:

1。

四、房屋:

(一)基本设备:

供氧装置辅助呼吸器囊

电动吸引器抢救床

显微镜X光牙片机

银汞搅拌机超声洁治器

光敏固化灯中熔铸造机或高频铸造机

紫外线灯高压灭菌设备

电冰箱

(二)每牙椅单元设备:

牙科治疗椅1台

手术灯1个

痰盂1个

器械盘1个

吸引器1个

低速牙科切割装置1套

高速牙科切割装置1套

三用枪1支

口腔检查器械1套

病历书写柜1张

医师座椅1个

(二)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三级口腔病防治所

一、牙椅:

至少设牙科治疗椅60台。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

至少设有口腔内科、口腔外科和口腔修复科、口腔正畸科、口腔预防保健科;

(二)医技科室:

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病理科、消毒供应室、病案室。

三、人员:

(一)每牙科治疗椅至少应配备1.03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各专业科室主任应是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口腔科医师;

(三)医师与护士之比不低于1:

1.3;

(四)修复医师与技工人员之比1:

1。

四、房屋:

(一)每牙科治疗椅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二)诊室每牙科治疗椅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供氧装置辅助呼吸器囊

电动吸引器心电图机

抢救床抢救柜(车)

显微镜X光机

X光牙片机断层摄片机

多功能口腔综合治疗台涡轮机

光敏固化灯银汞搅拌机

光固化烤塑机铸造与烤瓷设备

超声洁治器超短波治疗器

敷料柜器械柜

紫外线灯高压灭菌设备

电冰箱

(二)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职业病防治所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10张以上。

二、科室设置:

至少设有职业病科(不同行业可分别设中毒、尘肺、物理因素)、药房、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职业健康监护科、病案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0.4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至少有3名医师,其中至少有1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三)至少有5名护士;

(四)至少有3名化验人员(常规、生化、毒化各一名)和相应的药剂人员;

(五)至少有2名从事尘肺诊断治疗的放射人员。

四、房屋:

每床建筑面积最少45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心电图机X光机

显微镜药品柜

电冰箱恒温培养箱

密闭灭菌柜紫外线灯

离心机洗衣机

洗胃机呼气球囊

B超蒸馏器

紫外线消毒器给氧装置

分析天平检眼镜

高压灭菌设备干燥箱

导尿包血球计数器

血压计电泳仪

水浴箱自动稀释器

生化分析仪粉尘采样器

微量注射器稳压电源

分光光度计pH计

H2S测定仪SO2测定仪

噪声测定仪振动测定仪

辐射热计通风式干湿球温度计

静脉切开包气管切开包

胸穿包骨穿包

救护车洗衣机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

与一级综合医院相同;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职业病防治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在30张以上。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

至少设有急诊室、中毒科、尘肺科、物理因素科;

(二)医技科室:

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病理科、职业健康监护科、物理诊断科(心电图、脑电图、B超等)、消毒供应科、病案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0.7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各专业科室至少有1名医师;

(三)至少有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农林牧渔 > 林学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