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师范大学城西校区女生1号公寓门及窗帘改造竞争性谈判.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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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师范大学城西校区女生1号公寓门及窗帘改造竞争性谈判
青海省政府采购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
201年高等教育综合实力提升项目-青海师范大学城西校区女生1号公寓门及窗帘改造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颐成竞谈(工程)201—02
采购单位:
青海师范大学
201年月
青海颐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采购项目名称
201年高等教育综合实力提升项目-青海师范大学城西校区女生1号公寓门及窗帘改造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颐成竞谈(工程)201—02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采购预算额度
3.14454万元
项目包数
无
采购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内容。
(点击此处阅读)。
供应商资格条件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1)具有建筑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2)具有有效的安全许可证;(3)外地企业有完整的进青备案登记证明;(4)委派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
公告发布时间
201年月2日
网上报名、获取谈判文件时间、方式
201年月2日-201年月31日;
上午:
00-下午1:
00(节假日除外)。
谈判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谈判文件售价
200元/包(谈判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谈判文件发售地点
青海颐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53号西城天街1号写字楼11层21113室)
标书购买联系人:
莫女士
电话:
01-52155
电子邮箱:
_@13.m
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参考招标文件格式(3))。
注:
需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在邮件中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确认。
投标截止时间
201年月3日下午14:
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201年月3日下午14:
30分(北京时间)
投标及开标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53号西城天街1号写字楼11层2113室
采购人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人:
青海师范大学
联系人:
罗老师
联系电话:
01-305224
联系地址:
青海师范大学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代理机构:
青海颐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莫女士
联系电话:
01-52155
电子邮箱:
_@13.联系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53号西城天街1号写字楼11层21113室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青海银行麒麟湾支行
收款人
青海颐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400035335001
其他事项
无
财政监督部门及电话
监督部门:
青海省财政厅
监督电话:
01-145505
青海颐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年月2日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次采购依据达日县财政局下达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谈判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
2.采购方式、合格的投标人
2.1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
2.2合格的投标人: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具有建筑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委派的项目经理具备二级或二级以上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
(4)外省企业具有进青备案登记;
(5)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2.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采购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
3.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愿承担与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
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发生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谈判文件说明
4.谈判文件的构成
4.1谈判文件包括: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投标人须知
(3)竞争性谈判评审及成交办法
(4)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
(5)投标报价文件格式(相关附件)
()采购项目要求
()工程量清单
()采购过程中发生的澄清、变更和补充文件
4.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中列示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内容。
如果投标人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对谈判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根据相关法规要求,此类投标将被拒绝(视为无效投标)。
三、投标报价文件的编制
5.投标报价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5.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报价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此投标发生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5.2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报价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5.3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存在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资料为准。
其准确性由投标人负责。
.投标报价及币种
.投标报价必须包括: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设备费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
投标人须按“报价表”格式填写投标总报价,最终报价不得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
.2投标函中应注明投标有效期。
.3投标人应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完整填写所有内容,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4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成交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价格不变。
.5投标币种为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期前按采购预算额度的2%缴纳投标保证金。
本次采购活动中未中标且投标人未发生违规行为的,由招标代理机构在法定期限内退还投标保证金;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投标保证金:
¥5000.00(伍仟元整)
收款单位:
青海颐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
青海银行麒麟湾支行
银行账号:
400035335001
交纳时间:
201年月2日1时00分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如采购项目变更开标时间,则保证金交纳时间相应顺延。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自谈判开始之日起0天。
.投标报价文件构成
.1投标人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其参加谈判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
编写的投标报价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格式详见谈判文件第五部分内容):
(1)投标报价文件封面
(2)投标函及投标报价表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授权委托书
(5)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施工组织设计
()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最终报价表
(10)退还投标保证金申请函
(11)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
注:
凡谈判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盖章;投标人提供的扫描(或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投标人须按上述内容、顺序和格式编制投标报价文件。
10.投标报价文件的编制要求
10.1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谈判时间按照《谈判报价文件格式》及投标人相关资质装订一式三份《谈判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及电子谈判文件(一个,内容为谈判文件正本的扫描件,为“格式,封套上标明项目电子谈判报价文件和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谈判文件统一使用幅面的纸张印制,左侧胶装,其他形式装订的谈判报价文件一概不予受理。
10.2谈判文件正副本一起密封在同一个密封袋里,投标人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交到指定的地点签到登记,在谈判文件规定时间开标后在评标室之外就近等候专家答疑。
11.投标文件的撤回
允许投标人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声明撤回投标报价文件,但提交最终报价之后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四、开标
12.开标
12.1开标时,投标报价文件中“最初报价表”内容与“工程量清单报价”不一致的,以“最初报价表”为准。
投标报价文件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报价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2.2谈判工作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采购管理、纪检监察等有关方面代表可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列席。
五、谈判程序
13.谈判小组
13.1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谈判小组,其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3.2谈判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谈判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投标报价文件是否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
(3)推荐预成交候选人;
(4)对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人员和机构进行举报或投诉。
13.3谈判小组应遵守并履行下列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成交方法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谈判小组成员责任;
(3)对投标报价文件、谈判情况和谈判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保密;
(4)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
(5)解答投标人及有关方面的质疑;
()配合纪检部门进行投诉处理工作。
13.4谈判工作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依法开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谈判工作和成交结果。
14.谈判程序
14.1初步评审。
进入谈判阶段后,由谈判小组独立开展评审工作,谈判小组成员与单一投标人分别进行谈判,并负责审议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文件,按谈判文件“第三部分”规定的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内容和标准对投标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15.1.1投标报价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资格性审查评审办法(初步评审)的内容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2)出现第2.3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3)未按谈判文件要求缴纳或未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4)未按第.1款
(1)-()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
(5)投标报价文件内容没有按谈判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
()投标人擅自改动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内容(包括其他项目清单)的;
()不可竞争费用未按相关规定计取的;
()工程量清单未由造价专业人员签字和加盖资质专用章的;
()投标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完成时间超过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10)投标有效期不能满足谈判文件规定期限的;
(1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12)不按谈判小组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13)谈判文件纸质与电子文档不一致的;
(14)投标人最终报价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方案的。
(15)投标报价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额度的;
(1)谈判专家小组认为应按无效投标处理的其他情况。
15.1.2投标报价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对投标报价文件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但在部分可允许范围内存在一些不规则、不一致、不完
整的内容,通过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后这些内容不会改变投标报价文件的实质性的。
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澄清、说明。
澄清说明材料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答复,该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报价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作为投标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答疑期间,投标人拒绝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做出澄清、说明,或澄清、说明的内容仍不能说明问题的,谈判小组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对现有的投标资料做出评审意见。
谈判小组对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的内容将不予接受。
六、成交办法
15.推荐并确定成交供应商
15.1谈判小组在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以“预成交供应商确定办法”直接确定预成交供应商,由谈判小组按顺序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若报价相同时,按项目管理机构优劣确定最佳预成交供应商。
15.2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1.成交通知
1.1招标代理机构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上公告成交结果。
1.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项目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七、授予合同
1.签订合同
1.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工程量清单、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报青海颐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审核备案。
1.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谈判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订立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工程量清单、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3签订合同时,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商定,但数额不得超出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须缴纳到采购人指定的账户。
1.4成交供应商在法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按违约处理。
同时,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依成交候选人排序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协调双方签订采购合同。
1.5谈判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文件、《中标通知书》及其澄清、说明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
1.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在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八、处罚
1.处罚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成交结果无效,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情节严重的,报省财政厅依法进行处理:
1.1投标人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后撤回其投标的。
1.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1.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1.4有恶意串通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1.5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
1.未按照谈判文件、投标报价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的。
1.将采购合同转包的。
1.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的。
1.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
1.10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因种种原因不能履约或无故拖延履约期的。
1.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九、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执行。
主要建筑装饰材料及辅材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环保标准。
以下建筑材料投标时须提供材料品牌和检测报告,否则按废标处理。
成品木门(带门套),塑钢门,防盗门,窗帘,内墙涂料(或乳胶漆);
主要电气材料必须符合国标要求,具有0001或证。
以下电气材料投标时须提供0001或证证书,并提供产品品牌,电气开关,电线。
第三部分竞争性谈判评审及成交办法
一、资格性审查评审办法(初步评审)
序号
评审内容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谈判文件》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谈判文件》的规定
电子投标报价文件
符合《谈判文件》的规定
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机构代码证
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考核手册
具备有效的业绩考核手册
进青备案登记
(指外地进青企业)
企业资质等级
符合《谈判文件》规定
财务状况
符合《谈判文件》规定
类似项目业绩
符合《谈判文件》规定
建造师资格
符合《谈判文件》规定
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谈判文件》规定
工期
符合《谈判文件》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谈判文件》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谈判文件》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谈判文件》第五部分“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子目编码、名称、子目特制、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其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和“规费”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施工组织设计、相关业绩和工程保修服务承诺
编制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管理措施、工程进度计划),提供相关业绩,同时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工程保修服务承诺。
第四部分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
青海省政府采购
合
同
书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合同编号:
-201-014
采购单位(发包人):
成交供应商(承包人):
合同金额:
发包人(采购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成交供应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201年*月*日青海颐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青海颐成竞谈(工程)201—02竞争性谈判结果和谈判文件的要求。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采购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该工程项目的合同条款及格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简明标准施工谈判文件》(2012年版)规范文本制定,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及合同
附件格式同时适用于该文本。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一次交验合格。
承包人项目经理:
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合同价款(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支付方式:
本工程不支付进度款,待工程全部完成,一次交验合格,经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的100%,即人民币(大写)。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的履约保证金计元待工程交验合格后转为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证金待约定的质量保修期(年)满且工程无质量问题后,由发包人以转账方式予以退还。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标准文本的专用条款、通用条款;
3、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4、中标通知书;
5、投标报价文件及附件;
、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
、工程报价单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双方有关工程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
七、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执行建设部《建设工程保修办法》按规定办理质量保修手续。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工程竣工后,为保证工程合理使用期内正常使用,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并按规定向发包人提交5%的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完成质量保修责任、保修期满后支付给承包人。
八、竣工验收
1、工程验收。
由发包人、承包人组织、工程质监部门进行验收。
2、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生工程质量问题,承包人在接到需方通知一周内(以传真日期为准)给予答复,如属于承包人的责任,承包人负责修复、更换,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如因发包人使用不当造成的问题,承包人应积极配合解决,费用由发包人负担,修复或更换时间最长不超过10天。
3、如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通知七天内没有答复,则视为承包人承认其工程质量问题,发包人有权自行处理,承包人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九、施工要求
1、施工现场应做好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
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执行《青海省建筑施工项目安全标准化评价细则》青建工[200]21号文件,必须满足国家及地方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相关规定。
2、承包人必须按照本项目的施工图及国家现行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质量验评标准组织施工。
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以承包人主体行为规范和施工人员的工作质量,确保各单位工程的施工质量。
3、本工程所需主要施工材料均由承包人负责供应,调剂材料需满足设计和符合国家标准,并征得发包人同意。
加工订货成品、半成品及构件的供应方式,由承包人按进度、设计要求标准,在征得发包人同意后,负责加工订货,发包人有权对质量负责监督。
施工所用的材料、设备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所购的材料、设备必须有生产许可证、质量保证书、出厂合格证,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4、突出抓好施工过程中的“三控制”,加强全过程质量管理。
在施工过程中要认真做好原材料控制、工艺流程控制、施工操作控制;加强每道工序的质量管理,对各工序间的交接检验及专业工种之间交接环节的工程质量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检查验收,抓好全过程质量管理。
同时,还应健全为满足施工图设计和建筑物功能要求的抽验检查制度。
5、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