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知识应知应会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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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一条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

因此,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21、根据《劳动法》,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22、根据《劳动法》,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作制度。

23、在《劳动法》中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是社会劳动关系。

24、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争议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5、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职工福利费用支出不应列入企业工资总额范围。

26、《劳动法》规定,因工残废依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不同,分为10级,其中1-4级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7、《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

28、《劳动法》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不少于90天。

29、《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每月的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

30、《劳动法》规定,当事人之间发生劳动争议,可在法定期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具体申请的仲裁时效为60日内。

31、矿山企业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批准的范围内开采,禁止越层、越界开采。

32、《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于1996年10月11日经国务院批准,由劳动部于1996年10月30日发布实施。

33、制定《矿山安全法》的目的是为了保障矿山生产安全,防止矿山事故,保护矿山职工人身安全,促进采矿业的发展。

34、矿山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和主体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35、矿山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矿长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36、矿山企业工会有权督促企业行政方面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安全宣传活动,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术素质。

37、矿山企业职工必须遵守有关矿山安全的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

38、矿山企业职工有权对危害安全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39、矿山企业职工有权获得作业场所安全与职业危害方面的信息。

40、矿山企业职工应当及时报告危险情况参加抢险救护。

41、在生产过程中,出现重大事故隐患,并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况下,工人有权采取紧急避险措施。

42、矿山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

43、新进矿山的井下作业职工,接受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

44、所有生产作业人员,每年接受在职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45、保障安全生产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由矿山企业发放。

46、矿山企业应当使每个职工熟悉矿山灾害预防和应急计划;

并且每年至少组织1次矿山救护演习。

47、特种作业操作证每2年复审1次。

48、矿山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后,矿山企业应当在24小时内如实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49、每个矿井至少有2个独立的能行人的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

50、生产矿井主要通风机必须有使矿井风流在10分钟内反向的措施。

51、采掘工作面进风风流中,按照体积计算,氧气不得低于20%,二氧化碳不得超过0.5%。

52、井下风动凿岩,禁止干打眼。

53、煤矿的“一通三防”是通风、防治瓦斯、防治粉尘、防灭火。

54、矿井井下作业地点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28℃;

超过时,应当采取降温或者其他防护措施。

55、按体积计算,瓦斯爆炸的浓度是5%至16%。

56、煤矿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57、煤矿和其他有瓦斯爆炸可能性的矿井,应当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任何人不得携带烟草和点火用具下井。

58、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

在此之前,只准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灭火。

59、井下采掘作业发现有出水征兆时,应当探水前进。

60、矿井井下工作水泵的能力,应能在20小时内排出矿井24小时的正常涌水量(包括充填水及其他用水)。

61、在煤矿井下使用的煤电钻必须设有检漏、短路、过负荷等综合保护装置。

煤电钻的综合保护装置在每班使用前,必须进行一次跳闸试验。

62、煤矿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严禁直接接地。

63、在煤矿井上下作业地点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

64、采用电雷管进行大爆破起爆时,装药前应检测爆区内的杂散电流。

杂散电流超过30mA时,应采取降低杂散电流强度的有效措施,或改用非电起爆系统。

65、在瓦斯矿井中,放炮作业的“一炮三检”是指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各检查一次瓦斯浓度。

66、井下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电压不应超过127V。

67、在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的高处作业时,必须佩带安全带或设置安全网、护栏等防护设施。

68、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69、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所在单位。

70、停风区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或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

71、串联通风中,在进入被串联工作面的风流中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0.5%。

72、入井人员对随身携带的锐利器械,必须加保险套保护。

73、从业人员应具备哪些知识或技能?

《安全生产法》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从而保证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

(1)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2)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74、《安全生产法》对安全设备的哪些环节提出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

(1)设计、

(2)制造、(3)安装、(4)使用、(5)检测、(6)维修、(7)改造和(8)报废。

75、根据《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哪些资金投入或安全费用提出要求?

(1)安全生产条件必需的资金投入;

(2)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经费;

(3)安全生产培训经费;

(4)从业人员的工伤保险费。

76、依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77、什么是职业病?

职业病就是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即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不一定就会患职业病,与工作有关的疾病也不都是职业病。

医学上所称的职业病泛指职业性有害因素所引起的疾病,而在立法意义上职业病都有其特定的范围,即政府所规定的法定职业病。

凡属法定职业病的患者,可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78、我国法定职业病有哪些?

我过法定职业病主要有尘肺、职业病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和其它职业病10大类,共计115种。

其中尘肺病以矽肺、煤工尘肺发病为最多,职业中毒以铅、汞、锰、镉及其化合物、氯气、氨气、一氧化碳及苯中毒为最多。

79、《职业病防治法》的立法宗旨是什么?

《职业病防治法》立法宗旨有五个方面

(1)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2)防治职业病。

(3)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④促进经济发展。

(5)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80、《职业病防治法》的适用范围和调整范围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

(2)职业病防治活动。

(3)符合职业病概念的意义。

81、职业病人的权利有哪些?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职业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82、劳动者有哪些职业卫生权利?

(1)接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权。

(2)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权。

(3)对工作场所状况及职业病相关防护措施的知情权。

(4)要求健康工作条件权。

(5)检举、控告权。

(6)拒绝违章作业权。

(8)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权。

(8)要求赔偿权。

83、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义务有哪些?

(1)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2)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84、职业病防治的方针是什么?

职业病防治的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85、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主体是谁?

是用人单位。

86、职业病防治和安全生产的区别有哪些?

职业病危害因素一般比较明晰,职业病的发生、发展可预见,它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用人单位的生产工艺、技术条件,因而预防手段的专业性比较强;

而狭义的生产安全问题主要是指突发的事故,其发生多难以预料,虽然与用人单位的生产工艺、技术条件有关,更主要是与违法有关技术管理规定有关,人为的因素更强。

87、《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

煤矿未依法取得哪些证照的,不得从事生产,擅自从事生产的,属非法煤矿?

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

88、国务院制定《特别规定》的目的是什么?

为了及时发现并排除煤矿安全生产隐患,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煤矿安全生产。

89、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什么条件?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生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90、预防煤矿生产事故的责任主体是谁?

对预防煤矿生产事故负主要责任的是谁?

预防煤矿生产事故的责任主体是煤矿企业,煤矿企业负责人(包括一些煤矿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对预防煤矿生产事故负主要责任。

91“瓦斯超限作业”是指哪些情形?

(1)瓦斯检查员配备数量不足的;

(2)不按规定检查瓦斯,存在漏检、假检的;

(3)井下瓦斯超限后不采取措施继续作业的。

92、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培训有何要求?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组织的安全作业培训,经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93、什么是工伤?

工伤是指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

9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在哪些情况下属于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同时,根据本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95、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哪些情形不得认定为工伤?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96、《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哪些人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97、什么是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者因工负伤或非因工负伤以及疾病等原因,导致本人劳动与生活能力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由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根据用人单位、职工本人或者亲属的申请,组织劳动能力鉴定医学专家,根据国家制定的标准,运用劳动保障的有关政策,运用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和手段,确定劳动者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的制度。

98、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职工在什么情况下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首先,应该经过治疗后,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这样便于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聘请的医疗专家对伤情进行鉴定;

第二是职工经工伤治疗后,发现因工伤的原因造成职工身体上的残疾;

第三是工伤职工的残疾影响到职工本人的劳动能力,在这种情况下,工伤职工应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99、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谁有权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该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100、《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什么是停工留薪期,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享受什么待遇?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患职业病需要接受工伤医疗而暂停工作,由用人单位继续发给原工资福利待遇的一段期间。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工伤医疗待遇继续享受。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101、《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享受何种待遇?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

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102、《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什么情况下,工伤职工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职工或其供养亲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3)拒绝治疗的;

(4)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

103、过滤式自救器佩戴步骤是什么?

(1)取下护罩;

(2)开启扳手;

(3)扔掉外壳;

(4)咬住口具;

(5)戴上鼻夹;

(6)套好头带;

(7)戴上矿帽。

104、过滤式自救器使用注意事项有哪些?

(1)井下发现有火灾或瓦斯煤尘爆炸征兆时,必须立即佩戴自救器,马上撤离现场,不要等到看见烟雾再佩戴。

(2)当空气中的CO浓度达到0.5%以上时,吸气过程中自救器佩戴者会有干热的不舒适感,这是自救器有效工作的正常现象,必须一直佩戴到安全地带方可摘下自救器,切不可因感觉干热而取下。

(3)佩带自救器脱险时,不要说话,必须时可用手势联系,而且不要跑,要匀速行走,保持呼吸均匀。

(4)在到达安全地带前要防止碰掉鼻夹。

万一碰掉鼻夹,要注意控制不用鼻孔呼吸,并迅速夹好鼻夹。

(5)佩戴自救器时要操作迅速、准确到位。

(6)过滤式自救器只能做逃生使用,不能佩戴它做其他工作。

105、发生灾害事故时现场作业人员应急自救互救基本原则是什么?

(1)及时报告灾情;

(2)积极消除灾害;

(3)迅速撤离灾区;

(4)妥善安全避灾。

106、发生灾害事故时,报告内容有哪些?

报告内容:

事故的性质、发生地点、事故影响范围、现场作业人员伤亡情况以及抢救、撤离的措施和方法等。

107、发生灾害事故时,在抢救人员时要做到哪“三先三后”?

即:

先抢救生还者,后抢救已死亡者;

先抢救伤势较重者,后抢救伤势较轻者;

对于窒息或心跳、呼吸停止不久、出血和骨折的伤员,先复苏、止血和固定,然后搬运。

108、矿井水灾事故如何避灾自救?

戴好自救器,人往高处走,快速进入上水平和出井。

来不及逃离时,抓住顶梁,帖在顶板,等待救援。

109、煤矿井下透水预兆主要有哪些些须?

(1)挂红挂汗(“挂红”是指由于矿井水中含有铁的氧化物渗透到煤壁呈现出暗红色水锈。

“挂汗”是指积水通过煤岩微小裂隙后凝聚在煤壁表面的水珠。

(2)空气变冷,出现雾气;

(3)裂缝出水,发出“嘶嘶”的响声;

(4)淋水加大;

(5)顶板来压,底板鼓起;

(6)水色发浑;

(7)出现臭味。

110、煤矿井下冒顶预兆主要有哪几种?

(1)顶板呼声;

(2)顶板掉渣;

(3)煤壁片帮;

(4)顶板裂缝;

(5)顶板脱层;

(6)漏顶;

(7)支柱泄载;

(8)顶板淋水;

(9)瓦斯涌出。

111、敲帮问顶常用的操作方法有哪两种?

(1)听声法:

用镐或铁钎敲击顶板和两帮时,若发出发出“当、当”的清脆响声,则表明围岩完整,不会出现冒顶和片帮;

若发出“噗、噗”的沉闷响声,则表明围岩已经离层和断裂,很可能发生冒顶和片帮。

(2)震动法:

用一只手的手指向上紧贴顶板下面和两帮之上,另一只手用镐或铁钎敲击顶板和两帮,若手指感到轻微震动,则表明此处顶板和两帮已经离层和断裂;

若手指感觉不出震动,则表明此处顶板和两帮完好。

112、煤矿施工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什么?

必须编制施工设计和作业规程。

113、煤矿职工入前应当做好相应准备工作,其中最主要的准备工作是什么?

戴好安全帽、携带矿灯和自救器。

114、井下引爆瓦斯的主要火源有哪些?

明火、电火花、放炮火花、摩擦火花、撞击火花。

115、“三违”的内容是什么?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116、“三不伤害”的内容是什么?

我不伤害别人、我不被别人伤害、我不伤害自己。

117、“三不生产”的内容是什么?

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消除不生产、防范措施不落实不生产。

118、煤矿三大规程是什么?

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作业规程、煤矿操作规程。

119、“四不放过”的内容是什么?

事故原因分析不清楚不放过,安全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120、制定《煤矿安全规程》的目的是什么?

是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防止煤矿事故。

121、《煤矿安全规程》赋予职工安全生产的基本权利有哪些?

职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当工作地点出现险情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有权拒绝作业。

122、入井人员必须遵守哪些规章制定?

必须遵守安监人员的统一指挥,自觉排队等候入井;

入井人员必须配带安全帽,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

123、什么是违章作业?

违章作业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法规、标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盲目蛮干,冒险作业的行为。

124、什么是违章指挥?

违章指挥是指企业领导和生产指挥人员滥用职权,违章命令或强迫命令职工违反规章制度,冒险进行操作的行为。

125、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应采用什么措施?

应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126、什么叫局部瓦斯积聚?

浓度达到2%,体积在0.5m3以上的积存瓦斯,称为局部瓦斯积聚。

127、瓦斯综合治理“十二字方针”是什么?

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

128、瓦斯爆炸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1)瓦斯浓度在5~16%之间。

(2)高温热源温度达到650~750度,且存在时间大于瓦斯引火感应期(3)氧气浓度大于12%。

129、煤矿企业必须对出入井人员执行什么制度?

《煤矿安全规程》第10条规定:

必须执行入井人员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130、入井人员严禁穿什么衣服?

化纤衣服。

131、人员与车辆通过风门时,应注意什么?

一是不准同时打开相邻的两道风门,二是要随手关好风门。

132、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哪一侧巷道中?

进风侧。

133、串联通风中,在进入被串联工作面的风流中必须装设什么设备?

瓦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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