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公寓章程.docx

上传人:b****4 文档编号:6747389 上传时间:2023-05-10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17.9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老年公寓章程.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老年公寓章程.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老年公寓章程.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老年公寓章程.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老年公寓章程.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老年公寓章程.docx

《老年公寓章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老年公寓章程.docx(5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老年公寓章程.docx

老年公寓章程

老年公寓章程

  老年公寓是以民为本,关注民生,为党和政府分忧,替天下儿女尽孝,服务于社会的福利事业,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老年公寓的章程,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单位名称:

嘉祥县萌山老年公寓

  第二条单位性质:

本单位属于社会福利性单位。

  第三条单位宗旨:

以民为本,关注民生,为党和政府分忧,替天下儿女尽孝,服务于社会的福利事业。

  第四条单位的注册资金为叁佰肆拾万元人民币,资金****为自筹。

  第五条单位业务主管单位:

嘉祥县民政局。

  第六条单位住所:

嘉祥县城横山路2号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一)接纳来自社会各界子女无暇照顾的老人,给予住宿和服务;

  

(二)收留鳏、寡、孤、独老人,改善生活质量;

  (三)收留被遗送的婴幼儿、残障儿童、孤儿和无家可归儿童;

  (四)开展或资助与社会福利相关的公益文化宣传活动;

  (五)宣传社会福利新理念,支持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社会福利工作;

  (六)承接政府部门职能转移或委托办理的社会福利项目;

  (七)支持和开展社会福利理论研究、学术交流活动;

  (八)*程规定或许可的其他活动。

  第三章组织机构、负责人

  第八条单位由5名理事组成理事会。

单位理事每届任期为5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九条理事的资格:

  

(一)认同本单位的宗旨、目标,并志愿服务于理事会;

  

(二)具有相关领域从事研究或管理工作的经历,拥有较好的个人声望;

  (三)具有较强的公共利益责任意识,能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独立、客观、谨慎地参与议事决策;

  (四)具有较强的议事决策能力、人际沟通能力。

  第十条理事的产生和罢免:

  

(一)第一届理事由业务主管单位、发起人分别提名并共同协商确定。

  

(二)理事会换届改选时,由业务主管单位、理事会共同提名候选人并组织换届领导小组,组织全部候选人共同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

  (三)罢免、增补理事应当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四)理事的选举和罢免结果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五)具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同时在理事会任职。

  第十一条理事的权利和义务:

  

(一)享受本单位的选举、被选举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单位举办的活动;

  (三)对本单位工作的批评、监督和建议权;

  (四)遵守单位会章程,维护本基金会合法权益;

  (五)执行单位会决议;

  (六)完成本单位交办的工作;

  (七)向本单位反映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第十二条本单位的决策机构是理事会。

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选举、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

  (三)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包括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计划;

  (四)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审定;

  (五)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七)决定单位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理事会每年召开2次会议。

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

  有三分之一理事提议,必须召开理事会会议。

如理事长不能召集,提议理事可推选召集人。

  召开理事会会议,理事长或召集人需提前5日通知全体理事、监事。

第十四条理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理事会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表决,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选举或者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

  (三)章程规定的重大募捐、投资活动;

  (四)单位的分立、合并。

  第十五条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

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理事审阅、签名。

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基金会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理事应承担责任。

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

  第十六条本单位设监事2名。

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

  第十七条理事、理事的近亲属和单位财会人员不得任监事。

第十八条监事的产生和罢免:

  

(一)监事由业务主管单位分别选派;

  

(二)登记管理机关根据工作需要选派;

  (三)监事的变更依照其产生程序。

  第十九条监事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事依照章程规定的程序检查基金会财务和会计资料,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

  

(二)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三)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会章程,忠实履行职责。

第二十条凡在本单位工作的职工应从本单位领取合理的工资报酬。

第二十一条本单位理事遇有个人利益与单位利益关联时,不得参与相关事宜的决策;理事、监事及其近亲属不得与本单位发生任何交易行为。

第二十二条理事会设理事长、副理事长,从理事中选举产生。

第二十三条本单位理事长、副理事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单位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二)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四条

  本单位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基金会签署重要文件;

  本单位副理事长在理事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副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基金会年度公益活动计划;

  (三)拟订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计划;

  (四)拟订本单位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报理事会审批;

  (五)协调各机构开展工作;

  (六)提议聘任或解聘副理事长以及财务负责人,由理事会决定;

  (七)提议聘任或解聘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由理事会决定;

  (八)章程和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财产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五条本单位的收入****于:

  

(一)提供住房和服务取得的收入;

  

(二)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自愿捐赠;

  (三)政府的资助、拨款或由政府委托管理的资金;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六条本单位的财产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二十七条本单位财产主要用于:

  

(一)开展单位社会公益活动业务范围内的工作;

  

(二)单位的日常运转、管理及筹资费用;

  (三)单位决定的其他费用。

  第二十八条本单位开展公益资助项目,应当向社会公开所开展的公益资助项目种类以及申请、评审程序。

  第二十九条本单位应当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本单位接受上级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三十条本单位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

会计不得兼出纳。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一条本单位进行年检、换届、更换法定代表人以;第三十二条本单位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第五章终止和剩余财产处理;第三十三条本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

(一)无法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从事公益活动的;;(三)单位发生分立、合并的;第三十四条本单位终止,应在单位表决通过后15日内;第三十五条本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前

  第三十一条本单位进行年检、换届、更换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应当进行财务审计。

  第三十二条本单位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第五章终止和剩余财产处理

  第三十三条本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无法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从事公益活动的;

  (三)单位发生分立、合并的。

  第三十四条本单位终止,应在单位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三十五条本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

本单位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在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六章章程修改

  第三十六条*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程经理事会表决通过;*程的解释权属于理事会。

第三十八条*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科技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