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部教学工作考评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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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部)教学工作考核细则(试行)
为切实推进院系二级管理,明确二级教学工作指标及目标,科学规范地评价系(部)教学工作,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和能动性,提升院系二级教学管理水平,切实促进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高。
根据《淄博市技师学院处室、系(部)年度工作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淄技党【2014】3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教学工作实际及内涵发展需求,特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目标
1.进一步明确院系两级教学管理工作职责,增强系(部)的教学质量意识,推动系(部)不断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深入开展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工作水平。
2.增强二级教学管理工作执行力,促进教学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有效实施教学过程的质量管理和质量监控,加强教学基础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益。
二、工作原则
1.职责分级的原则。
适应管理重心下移的需要,界定两级教学管理工作职责范围。
系(部)在职责范围内具体实施教学管理,教务处等教学职能部门代表学院行使综合管理职能,两者协调配合,分级负责。
2.绩效考评的原则。
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的评价方法,重在考评教学管理工作的绩效,兼顾目标与定位、过程及条件、能力与水平等因素,全面反映二级教学工作的实际效果、努力程度和发展潜力。
三、考评内容
二级教学工作考评指标体系覆盖教学建设、教学管理、教学质量、教学改革和研究、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
考评指标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教学工作考评基本分(满分120分),第二部分为奖励加分(按业绩累加,最高30分),按指标量化评分(见附件)。
四、考核组织
1.学院教学工作考评组
教学工作考评组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学院领导任组长,教务处、科技开发中心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学院专职督导员为成员。
考评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教务处,教务处长为主任。
学院教学工作考评组全面负责系(部)教学管理工作考评,具体职责是:
审定系(部)教学工作考评指标体系及标准;按年度组织开展二级教学管理工作考核,审核各系(部)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业绩,根据指标体系内涵要求和各系(部)教学管理工作业绩进行考评,并依据考评结果提出奖惩具体方案。
2.二级教学管理工作自评小组
各二级自评小组由系(部)主任担任,成员包括系(部)的其他负责人、教研室主任、专业带头人及骨干教师代表等。
自评小组具体职责主要是依据考评指标,对本系(部)教学管理工作进行考评,并提交自评总结报告和有关支撑材料。
五、实施程序
系(部)教学工作考评按年度进行。
考评分自评、学院督导组考评两个阶段。
1.第一阶段——自评阶段。
考核期末,各系(部)根据考评指标内容进行自评,按照考评指标的各项要求,认真评价,撰写自评报告,填写自评考核表,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2.第二阶段——学院考评阶段。
分三步实施:
(1)审核。
按照考评指标要求,学院考评小组根据各系(部)的自评报告和自评考核表,对照考评指标对各系(部)年度教学管理工作逐项进行考评打分。
(2)反馈。
将学院考评小组的考评结论分别反馈至各系部,对个别有异议的评分接受质询核实。
(3)公示。
考评结果在内部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
六、本办法从公布之日开始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系(部)教学工作考评指标一览表
序号
评估要素
指标内涵
评分标准
评分依据
分数
1
工作
思路
及执
行力
工作思路清晰,工作重点突出。
1.教学工作自评总结;(3分)
2.教学工作计划(4分)
3.教学质量月及技能月活动方案(3分)
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资料。
10
能按计划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存在的问题有切实可行的措施。
1.科学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10分)
2.认真编写教学进程表和授课计划;(5分)
3.合理安排教师学期工作量;(2分)
4.针对本系(部)存在的主要问题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3分)
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资料。
20
2
教学
运行及质量保障
教学秩序正常,教学管理及归档规范
1.教学工作有序(10分);2.教学管理档案规范(教案、督导表、调课单、作业批改、教研记录、教学日志等)(15分)。
以教务处的日常抽查和专项督导记分
25
听课督导
1.系(部)主任、教学部主任每人每周1节,任课教师每学期6节。
100%的人员完成了规定的听课任务(10分),未按规定完成扣1分/人,扣完为止;2.院级督导员评课优良率≥90%(10分)、80%≤优良率<90%(5分)、70%≤优良率<80%(3分)。
2.
以听课记录及统计表为准。
20
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完善,措施得力
1.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健全,责任到人;(3分)
2.教学质量考核情况(4次)。
有考核记录、考核主体符合要求、结果运用好。
(12分)
实施的考评办法、教学秩序检查安排及记录、教学质量考评记录、教学事故处理意见及反馈记录
15
教学事故处理
通报批评,按一人次扣1分记;三级教学事故,按一人次扣2分记;二级教学事故,按一人次扣5分记;一级教学事故,按一人次扣10分记。
教务处按授课人所在系(部)统计。
3
教学
研究
与
改革
积极开展教研活动,活动有实效
按年度统计。
满15次及以上,记8分;满10次及以上,记5分;不足10次,不记分。
教学系以系为单位核实统计,基础部各教研室分别统计。
8
教科研成果情况
教研成果数/系部教师数≥0.4,记10分;每下降0.1,记分下降1分,扣完为止。
(其中,国家专利及中文核心期刊论文按系数4计算)。
含论文、课件、教案等发表或获奖,专利授权等。
含兼职教师成果。
10
课题立项情况
当年立项数/系部教师数≥0.1,记6分;每下降0.02,计分下降1分,扣完为止。
(校级项目按系数1计算,市级项目按系数3计算,省级及以上项目按系数6计算,外部资金扶持项目按2分/万元计算。
)
指当年立项或结题项目
6
教材建设情况
校本教材记1分/本,正式出版教材记2分/本,部属规划教材记3分/本。
指有立项备案或项目规划目标,有学院教科研专家委员会的评审结论。
按主编所在单位记。
6
4
成果及荣誉
申报成功
专业建设项目
市级建设项目,按一项加2分记;省级及以上建设项目,按一项加5分记。
1.本表所列项目均指考核年度内产生的项目。
2.不同项目可以累加;相同项目按最高的记分,不累加;同一项目已经被学院其它部门考核事项加分的,不再累加。
3.所有项目均按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记。
4.本表未列出的其他教学类项目,可由考评小组按相近的项目记分。
5.所有项目附加分,均应提供统计表。
各类技能竞赛、讲课比赛获奖、承办大赛
获市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按一项加1分记;获省级一等奖、国家级二等奖,按一项加5分记;获国家级一等奖,按一项加10分记。
承办市级技能大赛并出色完成任务,按一项加2分记;承办省级以上技能大赛并出色完成任务,按一项加5分记。
教学工作先进集体
被表彰为教学质量月活动、技能月活动、科研工作先进单位,按一项加5分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