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塔施工方案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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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塔施工方案Word格式.docx

七、群塔的管理措施10

八、安全文明措施10

群塔作业方案

一、编制依据

1、施工平面图

2、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各专项方案

3、《建筑机械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4、《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5、《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6、《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除安全技术规程》(JGJ96-2010)

二、工程概况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基础设施综合提升工程第一期部分(公共教学楼、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位于濮阳市黄河西路南,外环路以西,大广高速以东。

其中新建学生宿舍楼位于校区西南角,宿舍楼用地东西长约119.64米,南北长约82.92米。

内部中空,楼体呈“回”字形,建筑底层长99.6m,宽为69.52m,建

筑高度22.05m,地上6层,总建筑面积约25000㎡。

结构体系框架架构。

三、群塔布置

本工程考虑到工期比较紧张,决定采用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为运输工具,共计划有8台塔机,宿舍楼与教学楼不在同一区域,各布置4台。

宿舍楼区域与教学楼内部都存在交叉作业区域,分别高低错开布置,塔吊布置应避开为防止塔机间、塔机同建筑物间发生碰撞,为确保塔吊作业安全特制定群塔作业方案。

塔吊的型号见表3-1,塔吊平面布置见图3-2。

本工程主体施工现场学生宿舍楼与公共教学楼分别布置4台TC5010。

表3-1:

现场塔吊型号表

序号

塔吊型号

主要覆盖范围

安装臂长

臂端吊重

最大吊重

1号塔

TC5010

学生宿舍楼

50m

1.0t

4t

2号塔

3号塔

4号塔

5号塔

公共教学楼

6号塔

7号塔

8号塔

TC5010

图3-2:

塔吊平面布置图

四、群塔防碰撞措施

1、水平方向低位塔机起重臂与高位塔机塔身之间防碰撞

塔机在现场定位布置是关键,通过严格控制各台塔机之间的位置关系,来预防低位塔机的起重臂端部碰撞高位塔机塔身,在安装方案中已保证任意两塔间距离均大于较低的塔机臂长2米以上,符合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中的规定“两台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的起重机的臂架端部与另一台起重机的塔身之间至少有2米的距离”的规定。

塔机在现场的定位保证了塔机之间不存在低位塔机的起重臂与高位塔机的塔身发生碰撞的问题。

2、塔机在垂直方向的防碰撞措施

(1)低位塔机的起重臂与高位塔机起重钢丝绳之间防碰撞措施。

由于受施工需要的影响,塔机间高与低是相对的,但都有可能发生低位塔机的起重臂与高位塔机的起重钢丝绳的碰撞事故。

为杜绝此类事故发生,项目对每一台塔机的工作区进行合理划分,避免出现塔机交叉工作区。

同时,项目必须配备有上岗证的、经验丰富的信号指挥工,确保指挥塔机回转作业时,低塔的起重臂不碰撞高塔的起升钢丝绳。

当现场风速达到6级风,相当风速达到10.8~13.8米/秒时,塔机必须停止作业。

另外,塔机租赁公司配备操作熟练、有责任心的塔吊司机为现场服务,塔机在每次使用后或在非工作状态下,应将吊钩升至顶端,同时将起重小车行走到起重臂根部。

(2)高位塔机的起重臂下端与低位塔机的起重臂上端防碰撞措施

由于相邻塔机的作业面有交叉处,所以低位塔机的起重臂上端与高位塔机的起重臂下端有可能发生碰撞。

各塔机均按照前面‘塔机安装’部分所要求的高度顶升即可保证高位塔吊的大臂下限与低位塔吊的大臂上限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小于2m。

在塔吊的臂端、塔顶以及后配重臂端上均设置指示灯,方便塔吊司机之间的相互配合。

3、塔机与现场周边设施的防碰撞措施

由于施工现场比较复杂,在实际施工中,还要密切关注现场以外的情况,塔机初次顶升要超过临近的设施,还要注意周边情况尤其是现场工人和车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或破坏。

4、用全站仪进行塔吊基础的准确定位,保证每台塔吊定位精度在10mm内,控制塔吊安装高度,保证低位塔机臂架端部与相邻塔机塔身之间有不小于2m的安全距离,低位塔机塔帽顶部至相邻高位塔机吊钩(吊钩上提至最高位置)底部距离不小于2m。

使用中坚持“低塔让高塔、后塔让先塔、动塔让静塔、轻车让重车、客塔让主塔”的原则,合理安排进度,尽量同步实施升降,确保群塔相互间的垂直距离符合立体协调方案要求。

风力达到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塔机顶升、安装、拆除作业,作业时遇风力突然加大须立即停止作业;

六级风力以上禁止塔吊作业。

5、安装塔吊防碰撞系统

现场通过安装塔吊防碰撞系统(黑匣子),并通过网络现场监控信息直接传输到现场监控中心。

对塔吊的运行进行全方位的监控如,图4.12.2-1塔吊防碰撞系统。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塔机的施工环境是比较复杂的,只有按照相关规范操作,并全面考虑施工现场及周边的施工环境,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塔机的顶升,才能实现安全、有序施工,提高施工效率,为高效优质的完成施工工期奠定坚实的基础。

五、群塔作业安全保证措施

1、多塔作业时,各机指挥要默契合作,不得在大臂交叉范围内同时吊运,要合理安排吊运时间,使各台塔吊能够充分利用各自空间工作。

2、高塔避让低塔。

高塔在转臂前应先观察低塔运行情况再进行作业。

3、动塔让静塔。

进行运转的塔机应避让处于静止状态的塔机。

4、空载让重载。

两塔同时运行时,空载塔吊必须避让重载塔吊。

5、前臂让后臂。

当作业半径内有其他塔吊后臂时,必须判断其运行方向,前臂避让后臂。

6、信号指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作业原则。

即:

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

信号不清不准吊;

吊物下方有人不准吊;

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斜拉斜牵物不准吊;

散物捆绑不牢不准吊;

立式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不准吊;

零碎物无容器不准吊;

吊装物重量不明不准吊。

7、必须对塔式起重机司机与信号工配备对讲机,对讲机要统一设定频道,并必须锁频,使用人员无权调改频率,要专机专用,不得转借。

8、信号工、塔式起重机司机要相对固定,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换。

9、信号工在指挥过程中,必须时刻目视塔机、吊钩与转臂过程,同时还须环顾相临塔机的工作状态,并发出安全提示铃声。

10、必须在塔机起重臂、平衡臂端、塔帽顶端安装红色闪光灯和红色旗帜。

11、停机时塔式起重机在回转范围内无障碍物的情况下,吊钩要起升到5米位置,将小车回收到临近塔身10米处。

起重臂按顺风向停置。

吊钩上严禁吊挂重物,在未采取可靠措施时,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限制起重臂随风转动。

12、如遇突然停电或出现故障时,为使大臂不影响其它塔吊工作,减少碰撞危险。

要用手动装置调整大臂朝向,在回转齿圈处设置障碍固定大臂。

13、有发生碰撞可能的各塔之间,必须签订安全协议,明确规则。

若因为一方原因不遵守防碰撞措施要求,发生碰撞并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该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如因为双方或多方原因发生碰撞造成的一切损失,经总包部与双方或多方共同协商解决,纠其原因、查明责任,按各方责任大小进行不同的经济赔偿。

14、塔式起重机司机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地方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塔式起重机操作证,并经项目部入场三级教育和应知应会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六、群塔的使用措施

1、塔式起重机司机、起重信号工、司索工等操作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严禁无证上岗。

2、塔式起重机使用前,应对起重司机、起重信号工、司索工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塔式起重机的力矩限制器、重量限制器、变幅限制器、行走限位器、高度限位器等安全保护装置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4、塔式起重机回转、变幅、行走、起吊动作前应示意警示。

起吊时应统一指挥,明确指挥信号;

当指挥信号不清楚时,不得起吊。

5、塔式起重机起吊前,当吊物与地面或其他物件之间存在吸附力或摩擦力而未采取处理措施时,不得起吊。

6、塔式起重机起吊前,应对安全装置进行确认,确认合格后方可起吊;

安全装置失灵时,不得起吊。

7、塔吊起吊前,应对吊具与索具进行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起吊,当吊具与索具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不得用于起吊作业。

8、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吊物降落到安全地点,严禁吊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

9、遇有风速在12m/s及以上的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

雨雪过后,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照明,照明的安装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要求。

10、塔式起重机不得起吊重量超过额定载荷的吊物,且不得起吊重量不明的吊物。

11、在吊物载荷达到额定载荷90%时,应先将吊物吊离地面200~500mm后,检查机械状况、制动性能、物件绑扎情况等,确认无误后方可起吊。

对有晃动的物件,必须栓拉溜绳使之稳固。

12、物件启动时应绑扎牢固,不得在吊物上堆放或悬挂其他物件;

零星材料起吊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

当吊物上站人时不得起吊。

13、标有绑扎或记号的物件,应按标明位置绑扎。

钢丝绳与物件之间的夹角宜为450-600,且不得小于300。

吊索与吊物棱角之间应有防护措施;

未采取防护措施的,不得起吊。

14、作业完毕后,应松开回转制动器,各部件应置于非工作状态,控制开关应置于零位,并应切断总电源。

15、当塔吊使用高度超过30m时,应配置障碍灯,起重臂根部铰点高度超过50m时应配风速仪。

16、严禁在塔吊身上附加广告牌或其他标语牌。

17、每班作业应做好例行保养,并应作好记录。

18、塔吊起重机应实施各级保养。

19、塔式起重机的主要部件和安全装置等应进行性检查,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并应有记录;

当发现有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整改。

20、当使用过程中塔吊发生故障后,应及时维修,维修期间应停止作业。

七、群塔的管理措施

1、建立统一协调机制。

建立群塔作业统一管理组织和管理网络,配备足够的人员,明确领导、施工组织及驾驶、指挥和维护保养人员职责,对现场使用和管理进行统一安排、使用和指挥,并完善群塔作业操作规程,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做到持证上岗,所有人员按程序进行操作指挥。

2、制定作业预案措施。

塔机安装前应编制作业指导书,对塔机的安装、使用和管理进行统一策划,对群塔作业可能出现的各种危险因素进行分析,确定危险等级,并针对不同危险因素制定各项预案措施,确保各项技术措施经批准后实施。

3、合理进行施工组织。

根据现场生产需求和风向气候情况以及每台塔机的维修保养情况,合理安排塔机的使用,尽可能减少同步作业,并及时向操作和指挥人员下达《协调作业通知单》。

4、健全报告检查制度。

对施工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和隐患及时报告,及时检查,及时通报,并合理安排维修保养,确保所有塔机经常性处于完好状态。

5、加强联络、通讯管理。

群塔作业应对每台单机进行统一编号,确定每台单机组操作及信号指挥人员,并保持固定。

现场应为塔机组操作及相关指挥人员配备数字化对讲设备,每台机组对讲频率必须单独锁定,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改变人员组合,不得擅自改变对讲机频率,不得擅自指挥。

6、加强指挥管理。

信号指挥人员发出动作指令时,应先呼叫被指挥塔机编号,待塔机操作人员应答后方可发出塔机动作指令。

同时,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时刻目视塔机吊钩及吊物,塔机运行过程中指挥人员应环顾相近塔机及其他设施,及时指令;

安全指令应明确、简短、完整、清晰。

塔机长时间暂停时,吊钩应起升到最高和最近位置,起重臂按顺风位置停置。

八、安全文明措施

1、所有操作人员都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2、塔吊拆装作业,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及工法进行,必须由持有操作证的起重人员完成,严禁无证操作。

3、顶升作业必须在专人指挥下操作,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操作台,操作室内只准一人操作,严格听从信号指挥。

4、项目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塔吊附着点的施工必须尽可能地提前进行。

5、4级风以上严禁顶升作业,5级风以上严禁塔吊附着安装。

6、塔吊附着以下塔身垂直度必须控制在2‰,塔吊附着以上塔身垂直度必须控制在4‰。

7、在塔吊顶升或降塔过程中,严禁回转、起升作业。

8、塔吊司机和信号指挥人员均须持证上岗。

在塔吊运行过程中,双方使用对讲机的信号指挥。

9、塔吊司机在运行过程中,严格遵守“十不吊”,保证安全运行。

在停止作业时,必须保证大臂、小车及吊钩停放在安全部位,保证与其它塔吊有一定的安全距离;

塔吊突然断电后应及时卸除吊物,将吊钩临时固定,防止起重臂转动,造成相连塔吊起重臂与钢丝绳碰撞;

塔吊运行时,塔吊之间、塔吊与附近建筑物之间必须保证一定的安全距离。

10、塔吊司机在作业前和作业后,应对塔吊进行检查和保养,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排除。

塔吊的各项安全限位必须齐全可靠。

塔身标准节之间的连接销及其他任何部件之间的联接销都必须穿开口销。

11、在夜间工作时,除塔机本身备有照明外,施工现场必须备有充分的照明设备。

塔尖及起重臂端部设置安全警示灯,当光线不足时应打开安全警示灯。

12、塔机必须有良好的电气接地措施,防止雷击,遇有雷雨严禁在底架附近活动(接地电阻不大于4Ω,用∠50*50*5角钢预埋在地下并与塔身进行有效连接)。

13、塔机应定机定人,实行专人专机负责制,非机组人员不得进入司机室和擅自操作,要处理电气事故时,必须有专职维修人员二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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