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通移动网基站动力及环境集中监控系统总体技术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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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通移动网基站动力及环境集中监控系统总体技术要求

中国联通移动网

基站动力及环境集中监控系统

总体技术要求

(试行)

 

11 

范围

本技术要求规定了中国联通移动网基站动力及环境集中监控系统和防盗门禁系统的组成、监控内容、系统管理、硬件配置、软件功能、系统维护、防盗门及门禁系统要求等。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中国联通移动网通信基站动力及环境集中监控系统和防盗门禁系统的选型、建设及维护。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9254-1998《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

GB/T17626.2-1998《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GB/T17626.4-1998《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GB/T17626.5-1998《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GB/T17626.11-1998《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抗扰度试验》

GB17565-2007《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YD/T585-1999《通信用配电设备》

YD5098-2005《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

YD/T5027-2005《通信电源集中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YD/T1363-2005《通信局(站)电源、空调及环境集中监控管理系统》

13 术语及定义

3.1

监控系统

基站动力及环境集中监控管理系统。

3.2

省监控中心PSC

省级或相同级别的网络管理中心

3.2

监控中心 SC

地区(市)级或者同等管理级别的网络管理中心。

3.3

区域监控中心 SS

县(区)级管理维护单位。

3.4

监控单元 SU

监控系统的最小子系统,由若干监控模块(SM)和其它辅助设备组成,监控范围为一个独立的基站。

3.5

监控模块 SM

完成特定设备管理功能,并提供相应监控信息的设备。

3.6

监控对象 SO

被监控的各种电源、空调设备及机房环境。

3.7

监控点 SP

监控对象上某个特定的监控信号。

3.8

监控内容 

监控对象能够提供的监控点的集合。

3.9

网管中心 

专指通信的综合网络管理中心。

3.10

组网 

依据维护管理体制而采取的网络组织。

3.11

网络结构 

监控系统的网络架构。

3.12

通信协议 

规范两个实体之间进行标准通信的应用层的规约。

3.13

接口 

指两个系统(上下级或对等系统)之间具体的通信协议;

在应用到硬件设备时,指设备的物理端口。

3.14

基站防盗门

具有防撬、防钻、防锯、防拉、防冲击等能力,在一定时间内可以抵抗一定条件下非正常开启,配有基站机房电控防盗锁,专用于无人值守的基站机房的专业防盗门及锁。

3.15

平开门 

一个门扇,绞链装于门侧,向内或向外开启的单扇门。

3.16

对开门

两个门扇,绞链各装于门侧,向内或向外开启的双扇门。

14 监控对象及内容

基站动力及环境监控系统的监控对象包括基站组合开关电源、空调、交流配电箱等动力设备,以及基站的环境量。

同时,考虑到基站被盗情况的发生和节能减排的需求,防盗告警和节能设备也应纳入动力及环境监控系统。

基站监控对象及监控内容如表4.1所示。

表4.1基站监控对象及监控内容

序号

监控对象

监控类型

监控内容

备注

1

交流配电箱

遥测

市电输入三相电压,三相电流,功率因数,频率,有功功率,电度;开关电源分路电流、电度;空调分路电流、电度

对于无交流配电箱的站点,遥测:

交流市电电压;遥信市电状态

遥信

输出开关状态(打开/闭合,正常/故障)、市电状态(市电有/无,缺相,欠压/过压)

2

浪涌抑制器

遥测

过电压保护次数

遥信

浪涌抑制器正常/故障

3

稳压器

遥测

三相输入电压,三相输入电流,三相输出电压,三相输出电流

遥信

稳压器工作状态(正常/故障、工作/旁路),输入过压,输入欠压,输入缺相,输入过流

遥调

输出电压

4

柴油发电机组

遥测

三相输出电压、三相输出电流、输出频率/转速、水温(水冷)、润滑油油压、润滑油油温、启动电池电压、输出功率、液(油)位,电度

对于无通信接口的小型基站用柴油机,遥测:

三相输出电压、三相输出电流、输出频率、启动电池电压、输出功率、液(油)位,电度,遥信:

工作状态(运行/停机)

遥信

工作状态(运行/停机)、工作方式(自动/手动)、自动转换开关(ATS)状态、皮带断裂(风冷)、启动失败、过载、紧急停车、市电故障、充电器故障

遥控

开/关机、紧急停车

5

开关电源

遥测

三相输入电压、三相输出电流、输入频率、输出母线电压、整流模块单体输出电流、总负载电流、蓄电池充电电流、主要分路电流

遥信

整流模块单体状态(开/关机、限流/不限流)、模块单体故障/正常;系统状态(均充/浮充/测试)、节能模式/非节能模式,系统故障/正常、一次下电开关状态、监控模块故障、主要分路熔丝/开关故障,防雷器状态

遥调

均充/浮充电压设置、限流设置,节能模式负载率,一次下电电压,二次下电电压,温度补偿系数

遥控

模块开/关机、均/浮充、电池管理

6

UPS

遥测

三相输入电压、蓄电池组总电压、三相输出电压、三相输出电流、输出频率

遥信

同步/不同步状态,UPS/旁路供电,蓄电池放电电压低,市电故障,整流器故障,逆变器故障,旁路故障

7

逆变器

遥测

直流输入电压、直流输入电流、交流输出电压、交流输出电流、输出频率

遥信

故障告警

8

直流-直流变换器

遥测

输入电压、输入电流、输出电压、输出电流

9

太阳能供电系统

遥测

蓄电池电压,蓄电池充放电电流,蓄电池温度,负载电流,太阳能电池方阵及经控制器转换后的输出电压/电流,日光强度

遥信

蓄电池过、欠压告警,熔断器/断路器告警,太阳能电池方阵工作状态(投入/撤出),直流-直流变换器故障,其他设备故障,防雷器件状态;控制器或蓄电池充/放电状态,蓄电池二次下电,市电/油机供电/风能供电/太阳能供电状态

遥控

浮充/均充转换,太阳能电池方阵投入/撤出

10

风能供电系统

遥测

蓄电池电压,蓄电池充放电电流,蓄电池温度,负载电流,环境温度,风力强度

遥信

蓄电池过、欠压告警,熔断器/断路器告警,其他设备故障,控制器或蓄电池充/放电状态,蓄电池二次下电,市电/油机供电/风能供电/太阳能供电状态

遥控

浮充/均充转换

11

蓄电池组

遥测

蓄电池组总电压,每只蓄电池电压,标示电池温度,每组充、放电电流,每组电池安时量

重要基站及传输节点站应监控蓄电池组单体电池

遥信

蓄电池组总电压高/低,每只蓄电池电压高/低,标示电池温度高,充电电流高

11

普通空调设备

遥测

空调主机工作电压,工作电流,送风温度,回风温度,送风湿度,回风湿度,压缩机吸气压力,压缩机排气压力

遥信

开/关机,电压、电流过高/低,回风温度过高/低,回风湿度过高/低,过滤器正常/堵塞,风机正常/故障,压缩机正常/故障

遥调

温度设定

遥控

空调开/关机

12

智能新风/热交换节能系统

遥测

室内/外温度、室内/外湿度

遥信

风门状态、风机状态、系统工作状态、系统正常/故障、过滤网状态

遥调

工作温度/湿度设置

遥控

开/关机控制

13

环境

遥测

温度,湿度

重要基站及易发生被盗基站应安装防盗告警装置;室外型基站可减少环境量的监控。

遥信

烟感、水浸、门磁、红外、玻璃破碎、震动告警,防盗告警装置(空调室外机被盗告警等)

遥控

灯光照明

14

门禁系统

遥测

各种报警记录,进、出门记录,刷卡、出门按钮开门事件,门禁内部参数被修改的记录

遥信

门开/关状态

遥控

远程开门,修改门禁内部的各种工作和控制参数,授权、删除用户,用户的准进时段的管理

上表为基站监控系统的主要监控对象和监控内容。

由于监控对象及监控内容对投资具有较大的影响,各分公司应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室内型基站和室外型基站的区别,对以上监控点进行选择,制定出合理的监控对象及内容。

15 系统结构和组成

15.1 监控系统的功能结构

15.1.1 监控系统功能

移动网基站集中监控管理系统的功能(见图5-1)是对监控范围内分布的各个独立的监控对象进行遥测、遥信、遥控和遥调,实时监视动力设备和机房环境的状态,进行图像及防盗的监控,记录和处理相关数据,及时侦测各类故障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处理;按照上级监控系统或网管中心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数据和报表,制定出合理的设备维护、管理及节能方案,为动力设备的优化配置提供详实的资料来源,提高无人值守基站供电系统的可靠性,保障通信设备的安全性。

图5-1监控系统的功能结构

15.1.2 数据采集

数据采集是监控系统最基本的功能要求,应及时、准确;对设备的控制是为实现维护要求而人为主动改变系统运行状态的有效手段,必须保证控制的安全、可靠。

15.1.3 运行和维护

运行和维护是基于数据采集和设备控制之上的系统核心功能,完成日常的告警处理、控制操作和规定的数据记录等。

15.1.4 管理功能

管理功能应实现以下四组管理功能:

a)配置管理

配置管理提供收集、鉴别、控制来自下层数据和将数据提供给上级的一组功能。

b)故障管理

故障管理提供对监控对象运行情况异常进行检测、报告和校正的一组功能。

c)性能管理

性能管理提供对监控对象的状态以及网络的有效性评估和报告的一组功能。

d)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提供保证运行中的监控系统安全的一组功能。

15.1.5 互联功能

互联功能包括本监控系统与上一级监控系统的互联,以及与其它网管系统的互联。

15.2 监控系统的管理结构

15.2.1 监控系统采用逐级汇接的结构,一般由省监控中心(PSC)、监控中心(SC)、区域监控中心(SS)、监控单元(SU)和监控模块(SM)构成,监控中心(SC)一般可以下设一个或数个区域监控中心(SS),也可采用监控中心(SC)与监控单元(SU)直联的方式。

见图5-2。

图5-2中国联通移动通信网基站动力及环境集中监控管理系统结构图

15.2.2 监控模块(SM)面向具体的监控对象,完成数据采集和必要的控制功能。

一般按照监控对象的类型有不同的监控模块(SM),在一个监控系统中一般有多个监控模块(SM)。

15.2.3 监控单元(SU)完成一个物理位置相对独立的通信基站内所有的监控模块(SM)的管理工作。

15.2.4 监控中心(SC)为满足本地区的管理要求而设置的,负责辖区内各监控单元(SU)的管理。

15.2.5 省监控中心(PSC)为满足对多监控中心(SC)的监督、维护管理而设置。

15.2.6 基站集中监控管理系统的建设应相对独立,归属网管的一个组成部分。

15.3 监控系统的物理结构及接口

15.3.1 监控系统根据用户的要求,可以灵活地组织成各种类型的运行系统,本规范仅以图5-2系统结构的配置为例,来说明有关问题。

15.3.2 监控模块(SM)与监控单元(SU)之间的接口定义为“前端智能设备协议”―A接口,A接口的规范要求见YD/T1363.3-2005《通信局(站)电源、空调及环境集中监控管理系统第3部分:

前端智能设备协议》。

为便于维护管理,本技术要求增加组合开关电源增补命令,见附件A。

15.3.3 监控单元(SU)与上级管理单位之间的接口定义为“局数据接入协议”―B接口,B接口的规范要求目前没有统一的规范,暂时按各厂家的定义。

在工程实施中,各个厂家应向联通公司提供详细的B接口协议文本。

15.3.4 监控中心(SC)或省监控中心(PSC)之间,或不同监控系统之间互联的接口定义为“系统互联协议”―C接口,C接口的规范要求见YD/T1363.2-2005《通信局(站)电源、空调及环境集中监控管理系统第2部分:

互联协议》。

15.3.5 省监控中心(PSC)或监控中心(SC)与其它网管之间的接口定义为“告警协议”―D接口,D接口的规范要求见YD/T1363.2-2005《通信局(站)电源、空调及环境集中监控管理系统第2部分:

互联协议》。

15.4 组网原则

15.4.1 地市级及以上原则上设置一个监控中心(SC)。

15.4.2 每个移动基站设置为一个监控单元(SU)。

15.4.3 每个基站内具有多个监控模块(SM),监控模块(SM)分为自备式智能监控模块(SM)和附加监控模块(SM)两种形式。

其中附加监控模块(SM)可通过数字输入、数字输出或模拟输入、计数输入接口分别与非智能设备的相应接口连接。

15.5 系统组网方式

在监控系统中,省监控中心(PSC)与监控中心(SC)之间、监控单元(SU)与监控中心(SC)之间传输通信应根据实际的传输资源状况,选择稳定、可靠、合理的传输组网方式。

监控单元(SU)与监控中心(SC)之间的几种典型的组网传输方式如下,实际工程应用中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变动。

随着传输技术的迅速发展,也可采用其他方式作为补充。

15.5.1 单向链形组网

监控系统利用传输设备提供的E1路由,实现单向链形组网;这种组网每个基站分配一个IP地址,或抽取E1传输的一个64K时隙,利用传输节点设备可以同时提供上、下E1接口的功能,实现在一条E1链路上多个站点数据的传输,从而节省传输资源,组网如图5-3所示。

采用链形结构时,当某节点监控单元(SU)功能失效时,可能会影响下游节点的监控,另外,链形结构没有环保护功能。

单向链形组网分为IP和抽取时隙两种方式。

IP方式为每个基站分配IP地址,链上所有基站共享E1传输,每个基站占用的带宽动态分配,在基站及传输发生割接调整时,监控系统可识别被调整基站监控单元的变化,自动恢复监控系统的正常工作;抽取时隙方式,即每个基站监控单元抽取E1传输的一个64K时隙,传输带宽稳定可靠;问题是在增删基站以及传输调整时,需要重做传输数据和监控系统的路由信息,且无法满足连续图片监控的需求。

图5-3单向链形组网

15.5.2 E1双向保护环方式

E1双向环保护方式是依靠传输设备将监控单元(SU)以及监控单元(SU)中心接入设备组成一个物理上的E1环形网结构,利用监控系统E1链路状态侦测及自愈倒换技术实现的一种双向保护环组网。

在这种组网中,每个基站监控单元(SU)提供2个E1接口,对应E1传输的上、下游方向,分别联通上、下游基站;监控单元(SU)中心接入设备提供2个E1接口,分别接入E1保护环的两个E1接口。

系统组网见图5-4。

当监控系统检测到E1传输链路故障时,可以自动启动环保护,将业务数据切换到另外一侧备用E1链路上,保证业务数据的正常传输。

E1双向保护环组网分为IP和抽取时隙两种方式。

IP方式为每个基站分配IP地址,E1双向环上所有基站共享E1传输,每个基站占用的带宽动态分配,在基站及传输发生割接调整时,监控系统可识别被调整基站监控单元的变化,自动恢复监控系统的正常工作;抽取时隙方式,即每个基站监控单元抽取E1传输的一个64K时隙,传输带宽稳定可靠,问题是在增删基站以及传输调整时,需要重做监控系统的路由信息,且无法满足连续图片监控的需求。

图5-4E1双向保护环组网图

15.5.3 IP组网

在传输设备可以提供网络接口时,可以采用IP接口的组网方式,使监控系统组成一个局域网,系统组网见图5-5。

IP组网在SC侧和SU侧都需要IP网络接口。

IP组网每个基站可使用的传输带宽是共享的,组网方便灵活。

IP组网的不足之处是,在IP网络设计有问题时,可能会出现广播风暴和资源冲突。

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减少发生冲突的可能性,大大提高网络的稳定性。

图5-5IP组网图

15.5.4 无线组网

在传输资源匮乏的地方可以采用无线组网方式,利用3G无线传输或短信传输方式组网,作为有线传输方式的补充。

对于监控测点较少和传输数据量较小的系统,可以采用短信监控方式;数据量较大的可以采用3G无线传输组网。

系统组网见图5-6。

图5-6无线组网方式

15.5.5 E1单独组网

在传输资源比较丰富或需要较宽传输资源时(如有图像监控要求),可以采用单独E1进行组网,每个基站占用一条单独的E1,系统组网见图5-7。

图5-7E1单独组网图

15.5.6 监控单元(SU)和监控中心(SC)的传输组网建议

对于具有E1传输资源的基站,若E1传输资源丰富并能够组成E1传输环路保护的,应首选独立E1或E1双向保护环组网,如果条件不具备的,可选择E1单向链组网。

采用E1传输组网时,优选基于IP组网的方式;

对于提供IP传输的基站,建议使用IP组网方式;

对于边际站等传输资源匮乏、又需要进行动力环境监控的基站,可以采用无线传输方式组网。

15.5.7 监控中心(SC)和省监控中心(PSC)的传输组网建议

1)监控中心(SC)和省监控中心(PSC)之间的数据传输建议采用百兆及以上以太网,或省内干线传输网,只进行数据传输时,传输带宽至少2M;为满足图像传输的要求,带宽应8M以上(或根据维护需求及图像编码方式确定)。

2)监控中心(SC)和省监控中心(PSC)之间应采用独立网段隔离,监控中心(SC)只允许与省监控中心(PSC)进行通讯,各个监控中心(SC)之间不能相互访问。

3)监控系统应独立组网,各级监控系统应具备可靠的防火墙隔离措施和防病毒措施,不允许在无防护状态下直接与外网连通。

16 系统各级功能要求

16.1 监控模块(SM)功能

16.1.1 实时采集监控对象的运行参数和工作状态,收集故障告警信息,并送往监控单元(SU)。

16.1.2 实时接收和执行来自监控单元(SU)的监测和控制命令。

16.1.3 具有RS232、RS485/422、IP等通信接口,方便纳入上级动环监控系统接口。

16.1.4 具有自身控制功能优先及相关的保护功能,对于监控系统的下发的错误命令及可能损害监控对象的命令具有容错功能。

16.2 监控单元(SU)功能

16.2.1 周期性地采集各监控模块(SM)传送来的各类信息,进行数据处理、存储,具有便携式计算机进行现场维护操作的功能,实时向监控中心(SC)发送状态改变、告警信息及相应数据。

16.2.2 随时接收并快速响应来自监控中心(SC)的监控命令。

16.2.3 可通过监控模块(SM)对各工作点下达监测和控制命令。

16.2.4 具有定时统计基站内各个监测数据的最大值、最小值和平均值的功能,并将这些统计数据定时上传到监控中心(SC)。

16.2.5 当蓄电池组运行状态变化时[浮充(或均充)转放电和放电转浮充(或均充)],蓄电池组运行参数和单体蓄电池电压(已对单体蓄电池进行监测)记录间隔时间不超过2秒,且应记录充、放电全过程。

16.2.6 当通信发生中断,监控单元(SU)应能够保存主要历史数据和全部告警数据至少7天,在通信恢复后,具备将通信中断期间的数据上报功能。

16.2.7 设备异常时应能自动重新启动或后端远程启动功能,重启后,原有已经上报的基站告警信息、历史数据及设定参数等数据应不丢失,且不重新上报。

16.2.8 应具有一定数量的AI、DI和DO接口,满足基站监控对非智能设备的监控需求;具有一定数量的通信接口(RS-232、RS-485/422、IP、USB等),满足对基站智能设备监控的需求,通信接口数量应能方便扩充。

监控单元(SU)到上一级监控系统的通信接口类型应能根据网络传输资源灵活调整。

16.2.9 应具有远端程序下载并重启的功能,支持底端软件的在线升级。

16.2.10 对于采用智能门禁设备的基站,应能自动记录人员进、出时间,在读卡器和数字密码锁配合使用的场合,应同时记录员工的编码等信息,同时给出重要告警信息;应具有配合撤防功能抑制门禁告警信息的能力。

16.3 监控中心(SC)功能

16.3.1 监控功能

1)具有实时作业功能,能同时监视辖区内SU的工作状态,可透过监控单元(SU)对监控模块(SM)下达监测和控制命令。

2)实时监视各基站内电源、空调等动力设备、环境及图像、防盗、节能系统的工作状态,接收故障告警信息。

3)对于多地点、多设备、多事件并发时,监控系统不应丢失告警信息,告警信息准确率必须为100%。

4)监控系统对于遥测、遥信以及遥控功能的反应时间不超过30S,对于告警反映时间不超过20S。

16.3.2 配置管理

配置管理是通过对监控系统各个方面的参数进行设置,从而保证系统正常、稳定运行和实现系统优化的重要功能。

系统参数常常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一些必要的调整,监控系统应能够为用户提供方便实用的配置管理功能。

1)数据配置

数据配置指监控对象、监控系统自身在增加、修改和删除时,对监控系统相关参数进行的重新设定及管理。

数据配置应支持在线配置和修改功能,并能将监控中心配置的数据下载到现场监控单元,以及将监控现场配置的数据上传到监控中心。

2)配置数据管理

进行数据配置时,操作人员应进行用户名(工号)及密码的确认,以及配置时间、配置内容等记录,该记录不能修改或删除。

3)配置数据同步

当下级被监控对象及其监控内容或操作人员发生改变时,上级系统要随之改变对应的数据。

当在监控单元(SU)上或远程操作变更配置数据后,可设置为手工或自动把配置数据同步到SC。

监控中心(SC)上配置数据变更后,应在24小时内自动通知省监控中心(PSC),报告配置改变情况,并自动同步到省监控中心(PSC)。

4)配置数据的统计

监控系统应提供方便、快捷的配置数据查询功能,能够按照地区、基站名称、设备类型、监控点、告警级别、开关量真值、配置数据变更时间、操作人等条件进行查询统计,并能以EXCEL表格形式导出。

16.3.3 故障管理

1)告警级别

告警级别分为三级:

紧急告警(critical):

已经或即将危及设备及通信安全,应立即处理的告警。

重要告警(major):

可能影响设备及通信安全,需要安排时间处理的告警。

一般告警(warning):

发生了不影响设备及通信安全但应注意的事件,需要向维护人员提示相关的信息。

各级告警颜色应能根据维护需求确定。

建议告警颜色:

紧急告警以红色标识,重要告警以橙色标识,一般告警以黄色标识。

2)告警状态

新产生告警:

对于新产生的告警,无论监控系统业务台处于任何界面,当告警发生时均应及时自动提示告警,显示告警信息。

所有告警均可设置为可视、可闻的声、光、语音等方式提醒或通知;对于不同级别的告警可以发出不同的声、光提示。

监控业务台提示界面可以根据用户需求显示在屏幕的显著位置或特定位置。

已确认告警:

发生告警时,应由值班人员进行告警确认。

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可根据设定条件,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通知相关人员。

告警确认前,告警显示及声、光告警不消失。

未确认但已经消除的告警:

对于未经确认,该告警已经消除的,系统应自动清除告警窗内的显示,消除声、光告警,但应保存完整的告警记录。

已确认并消除的告警:

应具有完整的确认记录和告警发生、消除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告警发生/消除时间、确认人、确认时间、告警基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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