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实施方案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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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侵害群众利益;
有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
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我区的对外形象,违背了群众利益,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发展,也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全区上下一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是巩固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具体举措,是正党风、正政风、淳民风的现实需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下决心、动真格,把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工作目标与任务
要通过半年的努力,在以下五个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行政行为明显规范,不正之风得到遏制,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以及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行为得到有效纠正;
二是机关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办事程序和办事环节进一步简化,“中梗阻”等突出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三是服务意识明显增强,“事难办”等现象得到有效整改,人民群众及投资者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四是机关干部素质有明显提高,创新破难、跨越式发展和为民服务的本领有新的增强;
五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有明显进步,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进一步在全区上下形成“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浓厚氛围。
为此,要突出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力度。
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行政管理体制,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由区政府办公室组织实施并督促检查。
1、集中清理行政审批项目。
今年10月底前,有关部门要对现行的行政审批项目、实施主体作进一步清理,应取消的坚决取消,能取消的一律取消,切实做到放开不该由政府管的事、管好由政府该管的事,克服“越位”、“缺位”、“错位”现象。
清理结果报区政府审批后向社会公开,并搞好与上级审批制度的衔接,对国家、省和市取消的审批事项坚决落实到位。
新增审批项目必须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否则一律不准设立。
2、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有关部门要对现有审批项目进行逐项规范,简化审批程序,明确办理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责任及追究制度。
对涉及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资产产权交易、重大投资工程和政府采购等,实行公开招投标或拍卖。
3、完善行政服务中心运作。
应当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的单位必须进驻;
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单位,除特殊情况,并经区政府批准外,都要将审批项目全部纳入“中心”集中审批,不准搞层层把关、逐级请示,严禁“体外循环”、“两头受理”。
对违反规定的,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切实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不断拓宽服务功能,完善运行机制,真正做到“一个中心对外、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一次性收费”,切实把“限时办结”、“并联审批”落到实处,提高效率。
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制度。
各地各有关部门,特别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单位,如学校、医院等公用事业单位,都要实行办事公开制度。
对重要事项和临时事项的办理情况,在办结后一周内必须公开。
政务公开情况,由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织检查考核。
1、公开工作职责。
公开部门的主要职能及所属每个股室的管理权限,公开每个工作人员的身份、岗位职责及工作标准。
对外服务窗口单位的工作人员必须挂牌上岗,接受群众监督。
2、公开工作流程。
公示每项事务的办事流程图;
涉及两个以上股室的,明确主办股室,制定并公示办事流程图;
职责涉及不同单位的,各单位都要制定并公示办事流程图。
3、公开办事要求。
公开办事依据、纪律、程序、要求、时限、投诉方式和单项职责的承办部门及承办人员姓名,公开审批项目、办理要求、前置条件、必备资料、收费项目的依据及具体标准。
4、公开热点问题。
对政府决策、行政管理、公共事务等,凡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都要依法公开。
要把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干部任免、公务员招考、项目审批、办证办照、批钱批物以及执法处罚、收费等重大活动、重要决策,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
5、创新公开形式。
区直各部门、单位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都要设立固定公开栏,便于群众及时了解政务公开内容。
根据政务公开的内容,需要向社会公开的,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介,开设咨询电话、编写办事指南、开展宣传活动等形式,向社会公开;
需要向部分单位或个人公开的,通过召开会议、内部通报、座谈交流、下发文件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需要向本部门、本系统、本单位公开的,由本部门、本系统、本单位采取内部计算机联网、信息简报等形式,予以公开。
大力推进依法行政。
各级各部门要从严规范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的行为,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决纠正违反程序、随意裁量、乱收乱罚等滥用权力的问题。
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由区监察局督查考核。
1、清理规范性文件。
区政府法制部门要对区政府以及各部门现行的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凡有悖现行法律法规以及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该废止的坚决废止,该修订的抓紧修订完善。
今后,凡以区政府名义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在正式签发之前,先由区政府法制部门负责审查。
2、清理审核收费项目。
有关部门要结合收费年审,对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再次清理。
凡是上级取消的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的项目,要立即对接落实到位;
凡是没有列入我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及收费标准的,一律不得征收;
凡是收费标准有幅度的,原则上按规定的下限征收。
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收费人员收费时必须出示有效证件,使用规定票据。
违反上述规定的,按乱收费查处。
对下达收费罚款指标并与干部职工工资福利挂钩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3、规范执法检查行为。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对执法活动的每个环节作出明确规定,制定具体标准,严格控制和约束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权。
加强执法人员的资格认证和管理,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所有到企业的检查必须到区纠风办预先办理报批手续。
任何部门都不得超出批准的检查项目、内容、频次和时间安排进行检查,否则,企业有权拒查。
检查人员对企业检查时必须依法进行,并出示有效证件,做到文明执法。
三、保障措施与要求
机关效能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突出教育重点,抓好对照检查。
认真组织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大讨论”活动,重点抓好“十对照十检查”:
1、对照思想解放的要求,检查“三破除、三防止”的落实情况,看是否敢于打破条条框框、敢想敢干,是否用足用活政策;
2、对照服务大局的要求,检查中心意识、责任意识强不强,看工作是否一切围绕发展、一切为了发展,是否积极主动、跟进服务,帮助企业和项目单位,研究解决发展中的难题;
3、对照创新破难的要求,检查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化解情况,看是否坚持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敢于做别人没有做过的事,善于做别人认为不可能的事,看是否动脑筋想办法,帮助基层化解土地、资金、人才等发展要素的瓶颈制约,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4、对照工作落实的要求,检查任务完成情况、职责履行情况,看是否完成和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单位和个人工作是否在年度考核中,争先进位,有所进步;
5、对照团结协作的要求,检查个人之间、部门之间配合协作情况,看是否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分工不分家,相互补台,合力攻坚;
6、对照履行承诺的要求,检查公开承诺兑现情况,看干部职工是否熟悉本部门、本单位服务承诺的内容,看服务对象是否能及时了解服务承诺的事项,看部门和单位是否说到做到、群众满意;
7、对照“企业发财、我发展”的要求,检查为投资者服务情况,看是否做到亲商、安商、富商,看是否促进“以商招商”、“以外引外”;
8、对照对群众有感情的要求,检查群众反映问题的解决情况,看是否热情接待、诚心服务,看是否深入基层,帮助群众化解生产生活中的困难;
9、对照对工作有激情的要求,检查精神状态情况,看是否爱岗敬业,兢兢业业,一心扑在工作上,看是否做到不讲条件讲奉献、不找原因找办法,以饱满的工作热情,追求一流业绩;
10、对照廉洁从政的要求,检查依法行政行为,看是否有“三乱”现象和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行为,看是否文明执法、热情服务。
总之,要通过深入开展对照检查活动,查找部门、单位及个人存在的问题,自查自纠,严肃整改,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机关服务质量。
强化督促检查,狠抓任务落实。
纪检部门要联合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对各地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重点检查各部门各单位效能建设制度落实情况、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情况、政务公开落实情况、投诉转办件办理情况、检查收费规定落实情况、机关干部遵守工作纪律情况;
加强对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重要事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工作不落实”的问题,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确保政令畅通、各项任务1234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