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城关镇基本农田整理项目土地权属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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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

项目完成后,项目建设区变成“田成方、林成网、路相通、渠相连”的现代农业生态园区。

二、组织实施机构

为确保我镇土地整理项目的顺利实施,经研究决定成立城关镇土地整理工作领导组,指导、协调和监管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梅家宏

常务副组长:

潘世云 

副 组 长:

薛 平 沈兴发 王 强 杨云飞

      杨龙和 杨桂林

成   员:

赵剑峰 钟吉宏 夏纪政 孙晓为

    

  

陈兴乐 周志军 王明清 包书香

     

胡业军 陈忠培 夏道斌 张孝松

   

左华宝

领导组下设宣传报道组、工程技术组、驻村工作组和办公室,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宣传报道组:

王 平 丁传圣

工程技术组:

包书香 胡业军 王维民 吴代胜

驻村工作组:

幸福村:

钱业余 包书香 吴代胜

      三松村:

耿艳东 胡业军 王维民

      办公室:

杨桂林 周志军 包书香

          王 平

三、进度计划

⒈前期准备工作:

2007年9月30日前,完成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并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工程施工、监理单位。

⒉土地平整:

从2007年10月—2008年2月10日结束,工程通过招标方式进行,由中标者与舒城县土地整理中心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并组织完成项目区土地平整施工任务。

⒊植树、房屋拆迁工程:

从2007年10月—2008年4月结束,工程通过协议方式承包,由舒城县土地整理中心与城关镇政府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并由城关镇政府组织项目区农民完成工程任务。

⒋农田水利工程:

从2007年11月—2008年3月结束,工程通过招标方式进行,由中标者与舒城县土地整理中心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并组织完成项目区农田水利工程施工任务。

⒌田间道路工程:

从2007年11月—2008年3月结束,工程通过招标方式进行,由中标者与舒城县土地整理中心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并组织完成项目区田间道路工程施工任务。

⒍项目竣工验收:

从2008年3月—2008年4月结束。

四、权属管理

⒈土地权属现状

①项目区土地权属性质:

均为各村集体所有土地。

②土地确权定界情况:

项目区内土地已确权定界。

③土地登记情况:

已完成项目区内拆迁房屋登记。

⒉土地权属调整原则

公平、公正、自愿原则;

坚持与农业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的原则;

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有利于耕地和规模经营原则;

等量等质交换原则。

⒊时间要求

各村于2007年10月15日前完成土地丈量工作,做好现有土地产权登记,报镇土地整理工作领导组。

镇土地整理工作领导组,调查分析现状、充分听取意见(应征得三分之二以上土地权利人的同意),于2007年10月30日前完成土地权属调整方案,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⒋工作方法、程序

⑴镇土地整理项目工作领导组、协调和监管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对土地整理项目宣传与发动,加大农业项目招商力度。

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农业产业化的基本要求,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积极鼓励引导土地所有权者(村民委员会),对整理后的土地采用反租倒包方式实行农业规模经营,实现农业的产业化经营。

⑵土地整理实施前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承包经营权面积确认。

①利用整理区1:

2000地形图查清各土地使用者的权属状况,由各村组织人员进行地块丈量,做好现有土地产权登记(登记至村、村民小组、承包经营者)工作,核实所有使用土地的位置、面积、质量、地类等(以耕作面为丈量、登记基础),做到“图件、数据、实地”相一致,形成土地权属和利用现状报告,以村或以组进行公告确认,公告期为15天。

如发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承包经营权界限存在争议的土地,而又一时协商不了的,按现状进行统计,先测量出该地块的面积,把现场边界在图上(有争议地块的地界)标出,依法进行协商解决。

②复垦的宅基地原则上不丈量到户,新增的复垦的耕地归村集体所有,需重新安排宅基地的,由村统一调配。

③复垦的水塘(包括荒滩、古埂)原则上不进行丈量,新增的耕地归村集体所有。

⑶土地整理后土地所有权、使用权调整。

①在整理后形成的格田成方的格局,打乱了原有土地的权属界线,将根据整理后的情况,由村与村进行土地相等面积相当质量的交换调整。

村与村需重新签订权属界线协议书,重新登记确权,变更土地所有权证书。

②对于村与村之间的“插花地”或“飞地”,可在村交界处等面积同质量地交换调整。

③在现有村界范围内新增的耕地,归该村集体所有,所得收入除部分用于项目工程后期管理外,其余归全体村民享用。

④新农村规划点农宅建设用土地按舒城县城关镇土地整理项目规划和新农村康居规划执行。

并按相关程序履行报批手续。

⑤各村只保留1至2块坟地,具体位置根据项目区规划设计确定。

⑷土地整理后承包经营权调整。

①对于原农户承包经营土地的调整,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据土地整理动工前形成的土地权属和利用现状报告,进行土地的相等面积相当质量的调整,以便于耕作,有利于生产,重新签订承包经营权合同。

土地整理后的土地原则按原农户承包田的大致位置相等面积划分;

特殊条件限制的,也可以按照土地整理前后的土地生产率水平大致相当的原则,改变位置划分,但要数量相等,质量相当。

②如原承包人放弃承包经营权,则由村民委员会另行发包。

③在现有村界范围内新增的耕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对外公开的方式进行发包,实行规模经营,并由村民委员会与承包经营者签订承包经营权合同。

④整理后的耕地,农业生产条件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为实现农业增效和有利于保护农田设施,所在村应按照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要求,做好群众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规模经营方案,加大农业招商项目信息发布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推进农业规模生产和产业化经营。

⑸异议处理。

对权属调整方案有异议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于公告期内书面提出,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由镇人民政府调处。

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整有异议的,应在公告期内向村民委员会或镇人民政府提出,争议由村民委员会或镇人民政府调处。

五、文件资料管理方案

文件资料管理采取专人管理的制度,配备档案柜和工具。

从建立项目申报立项开始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以及土地权属调整等所有的文件资料、合同、附件、协议、会议纪要、工程日记、质量检查报告、原材料试测报告、工程联系单、工程月报、进度报告、技术鉴定书、工作总结、财务决算资料、审计报告等均由专人收集整理归档,分门别类保管。

六、项目工程后期管理

项目区建成后,对项目区的小型水利设施和建筑物,按照产权主体与谁受益、谁负担相一致的原则,由受益者进行管护维修。

项目后期管护者(村委会)应认真负责,从增加耕地收益中解决管护资金,严格按照项目承担单位的管护要求对项目进行管护。

          城关镇土地整理工作领导组

            

二○○七年十月二十八日

为顺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律,加快地区经济发展,积极配合小舍姑现代烟草农业示范项目的建设,经秃水寨(含上坛、中坛、下坛、向阳村四个村小组)片区群众研究,并结合当地群众,特制定本片区土地调整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按时、按质完成土地调整工作,确保不影响群众生产,确实加强对土地调整中的组织协调力度,决定成立本片区土地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王红兵 

洪福村民委主任

成 

员:

王云海 

上坛村村小组长

代忠明 

中坛村村小组长

李光海 

下坛村村小组长

代介洲 

向阳村村小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4个工作小组,协助领导小组开展工作,负责核对农户丈量的土地地块和面积、研究、解决、处理本小组土地调整中的相关事宜,按时完成土地分配到农户工作。

1、上坛组

组 长:

王云海

成 员:

王云峰 王洪林 村民代表4人

2、中坛组

代忠明

李俊昌 田志达 村民代表4人

3、下坛组

李兴海

代建生 王健全 村民代表4人

4、向阳村

代介洲

朱兴海 代延辉 村民代表4人

二、调整方法

1、调整范围:

秃水寨本示范区已丈量的土地;

2、调整办法

(1)将土地划分红地(东:

小舍姑地;

西:

雷响田边;

南:

冶炼厂旁;

北:

二号水池)、沙地1(东:

水泵房;

双孔桥麦土田边;

农场地;

高速公路。

)、沙地2(东:

上坛村;

高速公路;

农场七队地;

七队至秃水寨的排水沟。

)、麦地(东:

麦土田;

老323国道;

秃水寨旁;

老地方)、雷响田(秃水寨一、二期工程内除秧田外的田)、秧田(秃水寨一、二期工程内的秧田);

(2)由领导小组将片区已划分的六个片区按各个村小组在本片区所丈量的面积用抽签的方式划分到各个工作小组;

(3)由各个工作小组将本小组所抽得的地块按农户在本片区所丈量的面积采取抽签的方式再细分到农户;

(4)在规划区内所实施的公益事业用土由农户按平均面积摊派。

三、实施步骤

1、第一阶段:

将所有地块按沙地1、沙地2、红地、麦地、雷响田、秧田六个片区划分,时间为3月1日至3月2日;

2、第二阶段:

将第一阶段已划分的六个片区划分到各个村小组,时间为3月3日至3月10日;

3、第三阶段:

由各工作小组将土地细分到农户,时间为3月11日至3月31日;

4、第四阶段:

各工作小组做好相关扫尾工作,时间为4月1日至10日。

四、相关说明

1、大片划小片中,面积剩余或不足由村民一事一议处理;

2、小片细分到农户中,面积剩余由村民一事一议处理,不足由工作小组负责协调解决;

3、工作小组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农户在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4、本方案由全体村民讨论酝酿,50%以上农户同意并签字按手印后即可实施。

农户签名表:

2008年 

月 

土地是人类生存和发展最基本的物质基础。

为加强土地利用的宏观控制和计划管理,促进国民经济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发[1998]142号及186号文件要求的精神,依据1999年国务院批准的《天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我区于2003年初编制完成了《宝坻区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并于2003年6月经天津市政府批准实施。

《宝坻区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批准实施以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保持了全区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随着全市经济快速发展和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力度的不断加大,我区城乡建设也得到了不断发展。

为更好地协调各种用地矛盾,按照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中自查自纠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365号)文件,开发区(园区)“已经开发建设的土地,不能复耕或恢复原用途的,按照建设用地总规模不扩大、耕地和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的原则依法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从所在区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剩余建设用地指标中,核减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占用的建设用地指标,落实具体范围”的规定,结合我区清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的实际情况和总体发展规划,以及《天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给宝坻的控制指标,对我区史各庄镇、马家店镇、林亭口镇和黄庄乡等四个乡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调整。

在各个乡镇域范围内按照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占一补一的原则,对2003年6月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宝坻区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提出调整方案,以最大限度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为前提,在可能的条件下满足建设用地需求为宗旨,拟订占补平衡规划。

《宝坻区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是以我区国民经济“十五”计划和2010年长远规划为依据,并与《宝坻区城市总体规划》及《宝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为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控制指标,以2002年为基期年,2010年为规划目标年。

一、宝坻区土地利用现状情况

宝坻区位于天津市北部,地处京、津、唐三大城市中心地带,2001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撤县建区。

区域总面积1509平方公里,户籍人口65.13万人,区辖19个建制镇、3个乡、763个行政村、25个居委会。

区域土地总面积150966公顷,其中耕地77955公顷,园地2902公顷,林地1610公顷,牧草地518公顷,水域29111公顷,未利用土地14505公顷。

目前,我区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一)土地利用效率低,结构不尽合理。

农业生产比较粗放,中低产田占全部耕地的63%,沟渠、地头地利用不十分充分,村庄用地相对偏大,土地生产潜力尚待发挥;

园地、林地、牧草地比重小。

(二)耕地总体质量不高。

2002年,我区耕地面积为77954.62公顷,其中中低产田、未利用土地所占比重较大。

(三)经济发展速度加快,建设用地指标不足。

我区近几年的发展速度较快,国内生产总值一直保持两位数增长。

按照“十六大”加快城市化和工业化发展的精神,我区小城镇建设也将进入快速发展时期。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与之相应的建设用地需求急剧增加。

二、调整规划乡镇的基本情况及调整的原因

通过对园区整顿发现史各庄镇、马家店镇、林亭口镇和黄庄乡一些项目实施与土地利用规划不相符,对上述乡镇规划进行调整。

(一)马家店镇情况简述

马家店镇位于城区南部,东临郝各庄镇,西与新开口镇相连,南接大口屯镇,北靠城区。

全镇22个行政村,总面积49平方公里。

2002年人口25547人。

2002年,全镇耕地面积为2558.78公顷,因采取开发复垦、整理等措施,耕地有所增加。

现有成片园地和林地分别为78.92公顷和76.03公顷。

按照国家建设用地标准,马家店镇合理调整了镇、村居民点及工矿用地,提高土地使用强度。

2002年全镇城乡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为602.16公顷;

并遵从了交通运输网络布局的规划,2002年交通用地为191.54公顷。

积极开发未利用土地。

全镇土地后备资源较多,为满足全镇耕地的动态平衡,加大了开发荒地力度,提高了土地利用率。

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核心内容,是八大类用地预测遵循的基本原则之一。

为贯彻这一原则,全镇压缩城乡建设用地标准,建设立足内部挖潜,鼓励迁村并点,向中心村、镇区方向发展,充分挖掘镇域存量土地的潜力。

加快土地开发复垦步伐,推进土地整理工作的开展大力增加耕地面积。

使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得以实现。

申请调整的原因:

原位于津围公路两侧的马家店镇工业用地,由于过境公路的分隔,形成两个独立的工业区域,在管理和生产上产生不必要的脱节,且津围公路西侧的规划建设用地现状为水电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的耕地,易于各种耕作;

而目前已经实施开发的项目建设用地原规划为耕地,因受潮新白河浸托,地势低洼,盐渍化逐年加重,素有兰家洼之称。

不宜农作物的生长,产量低,并且果实营养价值不高,若想耕作提高粮果产量应先除涝治碱,改良土壤,压碱洗咸,来恢复原来的土地性质。

这需要浪费巨大的财力,需要5—7年的时间,才能达到耕作标准。

所以在其乡镇域进行了规划调整。

调整用地所占图幅号J-50-19-5。

具体图斑号为17/2/14、17/22/88(两块合计17.46公顷);

18/2/14、18/3/81、18/11/81(三块合计36.92公顷)。

图斑总面积为54.38公顷。

(二)黄庄乡情况简述

黄庄乡东与八门城镇接壤,西与大白庄镇毗邻,南与宁河县接壤,北与林亭口镇垅连。

全乡19个行政村,总面积94平方公里。

2002年常住人口11211人,其中农业人口10499人,非农业人口712人。

2003年国内生产总值为15000万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为13800元;

到2010年,国内生产总值将达到17000万元左右,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16455元左右。

全乡土地利用目标围绕上述总体目标设立、开展。

合理利用农用地。

2002年全乡耕地面积为4250.33公顷,因采取开发复垦、整理等措施,耕地将有所增加。

成片园地和林地分别为65.12公顷和50.77公顷。

牧草地120公顷。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

按照国家建设用地标准,黄庄乡合理调整了镇、村居民点及工矿用地,提高土地使用强度。

2002年全乡城乡村居民点工矿用地为524.07公顷;

交通用地为219.97公顷。

全乡土地后备资源较多,为满足全乡耕地的动态平衡,加大了开发荒地力度,提高了土地利用率。

为贯彻这一原则,全乡压缩城乡建设用地标准,建设立足内部挖潜,鼓励迁村并点,向中心村、乡镇区方向发展,充分挖掘城乡存量土地的潜力。

地块调整的原因: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实施后,全乡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逐步实施。

为达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目标,加快城市化进程,促进小城镇建设的发展,工业化是我们的必由之路,而规模化经营,基地化建设是经济腾飞的保证,为使环境与经济发展相协调,在园区整顿中发现黄庄乡九园公路北侧用地的部分地块已经开发建设,基础设施也初具规模,企业经济效益较好,项目建设调整地块已现已无法恢复原土地性质,且九园公路东侧的原建设用地始终未被占用,地块土地肥沃,水、电基础设施条件好适合经济作物的耕作,发挥其应有的潜力,因而将其进行了调整。

调整地块所占图幅为J-50-20-33。

具体图斑号为16/1/14,面积46.03公顷。

(三)史各庄镇情况简述

史各庄镇位于城区西部,与河北香河县接壤,南与新开口镇隔河相望,北与赵各庄镇相连。

全镇26个行政村,总面积39平方公里。

2002年人口25036人。

根据现有的农业基础条件,按因地制宜的发展原则,史各庄镇以果瓜菜农业为主,土质肥沃,农业产量高,生产集约化水平较高,2002年全乡耕地面积为2003.09公顷,园地和林地分别为70.85公顷和48.10公顷。

工业利用靠近城区的地理位置优越和基础设施发达的有利条件,充分利用当地农业资源优势,提高工业现代化水平,巩固发展轻工、食品等主导工业,建成经济技术水平较高的工业基地充分发挥经济结构转换中的先导作用。

建设严格按照国家建设用地标准,史各庄镇合理调整了镇、村居民点及工矿用地,提高土地使用强度。

2002年全乡城乡村居民点工矿用地为636.08公顷。

全镇土地后备资源较多,为满足全镇耕地的动态平衡,加大了开发荒地力度,提高土地利用率。

工业是史各庄镇经济的重中之重,史各庄镇现有工业有一定的基础,市场前景广阔,产品畅销国内外,发展势头良好应努力创造条件,将发展能力强的企业尽快作强作大,成为带动行业发展的龙头,予以重点扶持,形成优势产业,打造宝坻品牌,在园区清理整顿中发现,史各庄镇现有工业用地分布零散,布局不合理对连锁企业生产,优势产业扩大规模,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加大企业运输成本、管理等负担,不易形成规模经营。

因此,在通唐公路北侧、曹三公路西侧先行进行了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布局。

调整通唐公路南侧的规划建设用地为耕地。

调整地块的图幅号为J-50-7-44,图斑号为1/6/13、1/5/71、1/3/14,总面积为51.15公顷。

(四)林亭口镇情况简述

林亭口镇位于宝坻城区东南部,东与大钟庄镇、八门城镇相临,西与口东镇相连,南与黄庄乡接壤,北与王卜庄镇相靠。

全镇55个行政村,总面积107平方公里。

2002年户籍人口31458人,其中农业人口29311人,非农业人口2147人。

林亭口镇自然条件较好土壤肥力较高,适耕性强,农田河网已经形成,区内粮经作物生产布局趋于合理,基地化种植水平较高,有驰名的“三辣之乡”的美誉。

2002年全镇耕地面积为6589.21公顷,园地和林地分别162.49公顷和97.51公顷。

按照国家建设用地标准,林亭口镇合理调整了镇、村居民点及工矿用地,提高土地使用强度。

2002年全乡城乡村居民点工矿用地为926.66公顷。

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核心内容,全镇压缩城乡建设用地标准,建设立足内部挖潜,鼓励迁村并点,向中心村、镇区方向发展,充分挖掘镇域存量土地的潜力。

加快土地开发复垦步伐,推进土地整理工作的开展,大力增加耕地面积。

工业用地充分利用当地农业资源优势,提高工业现代化水平,巩固发展轻工、食品等主导工业,建成经济技术水平较高的工业基地充分发挥经济结构转换中的先导作用。

该镇紧靠蓄水工程,地下有丰富的地热资源,开发地上地下水资源条件优越,而且林亭口镇建镇历史悠久,镇区内工业及第三产业的发展都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因此是我区最先确定工业园区的乡镇之一。

但在这次园区整顿中发现林亭口镇现有工业园区地块地力肥沃,非常适用于耕种,为使土地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对该地块进行调整。

结合我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决定将地块调整到区级建设项目附近,地力条件不太好的地块上。

调整地块图幅号为J-50-19-24,具体图斑号为19/27-1/11、20/44/14、18/37/14,总面积153.22公顷。

三、《宝坻区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

按照《宝坻区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给各乡镇的控制指标,拟订调整方案。

马家店镇、史各庄镇、林亭口镇和黄庄乡占用建设用地指标在各个乡镇域范围内调剂解决。

耕地保有量在规划期末可实现规划指标。

对“迁村并点”进行开发复垦,一般需5到7年的时间才可达到耕地标准,因此,我们主要是以新增建设用地的指标调整为主要方法,在乡镇域内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根据《宝坻区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占一补一的原则要求,在规划期内,我们采取如下措施保证耕地占补平衡并略有增加:

一是开发未利用土地;

二是实施小城镇建设、迁村并点;

三是对原有规划建设用地进行削减,退还耕地。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

《九龙坡区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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