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管体制改革.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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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咸阳市长武县水管体制改革情况及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普查报告
根据水利部[2009]452号《关于开展水管体制改革进展情况调查和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普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及水利厅有关要求,我县积极开展长武县水管体制改革和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普查工作。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相关的领导小组,组织具体实施改革和普查工作。
目前,我县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基本完成,改革各项工作基本落到实处。
一、水管体制改革情况
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对于加强水利工程管理,优化配置水利资产,充分发挥水利工程效益具有重要意义,我县的水管体制改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水利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按照省、市有关水管体制改革工作要求,搞好调查摸底,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基本完成了我县水管体制改革任务。
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1、改革进展情况
(一)单位定性,人员定编
1)单位定性:
根据我县小型水库、抽灌站所承担的农业灌溉等任务,对我县马坊水库、七里水库、李王电灌站、礼村电灌站四个单位界定为纯公益性、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2)人员定编: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水利部水建管【2002】188号)关于“小
(1)型水库配套不少于3名专职管理人员,按照因事设岗、以岗定则、按岗位定员的编制原则,测算并批准编制为76名。
(二)“两定”(定岗定员)测算情况
按照《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我县四处管理站为纯公益性事业单位,并按照“两定标准”落实了人员编制、核定了工作岗位。
水库管理单位纳入县财政与预算,实行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在职职工统一执行由县人事局核定的事业单位人员人均支出1.52万元/年计算,县财政年基本支出160万元。
(三)“两费”(公益性人员基本支出、公益性工程维修养护经费)落实情况
根据水利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的《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测定,我县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费用如下表:
单位
固定资产原值(万元)
折旧标准(3%)
维修养护(万元)
备注
马坊水库
150
灌区渠道:
24km
大坝:
280m
办公用房:
33(间)
4.5
李王电灌站
280
6.4
七里水库
110
3.3
合计
540
14.2
根据水管单位定性和类别,采取合理的财政支付政策。
公益性水管单位,其编制内在职人员经费、退休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列入县财政预算,由县财政负担,实行全额拨付。
工程日常维修养护经费根据具体情况,在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维修资金中列支(财政预算资金),工程更新改造费用纳入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由发展改革部门在非经营性资金中安排。
水费由县财政全额补贴,用于水利工程的运行维修养护。
(四)管养分离情况
为了精简管理机构,提高养护水平,降低运行成本,减员增效,公益性水管单位实行管养分离。
对兼有水利发电等经营性功能的水管单位,如李王电灌站、礼村电灌站两个水库管理所可筹备组建“小水电发展有限公司”,实行内部管养分离,对其实行内部核算,初步建立了专业化的工程维修养护体系,管理机构得到精简,维修养护水平得到提高,运行成本明显降低。
针对水利工程规模小,工程维修养护资金少,不具备实行“管养分离”条件的实际,联合组建维修养护企业,这些工作的开展为水利工程正常运行奠定基础。
(五)人员分流与社会保障情况
人员分流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保证有一定的生存空间,以内部消化为主,鼓励职工自谋出路,允许职工停薪留职,同时广辟渠道妥善安置。
(1)提前退养。
鉴于水管单位属特种行业,水管单位的正式职工,凡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一律退养,并发给一定的生活费,直到退休。
已到退休年龄的职工和因病等特殊原因提前退休的职工,其应补缴的社会养老保险费由政府财政和个人共同承担补缴任务。
(2)入股公司。
新组建的公司优先安排分流人员,并吸纳股份。
可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灵活多样的分配机制,职工收入与工作绩效挂钩,鼓励企业员工谋求发展。
(3)承包水面。
四座水库管理所和各乡镇、办事处水管站可利用自已管辖的水面,优先发包、租赁,小型水利工程可拍卖给分流人员,鼓励其综合开发,多种经营。
各类水管单位在职人员、退休人员、提前退养等人员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社会养老等社会保险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办理。
其所需经费由政府、单位、个人按政策规定比例分担。
对于既未达到提前退养条件,又不能优化组合的人员,财政均给其定期缴纳好社会养老保险。
(六)内部改革情况
各水管单位必须建立公开的竞聘上岗实施方案,严格按重新核定的事业编制和公益性岗位数,对编内人员实行全员竞聘上岗。
纯公益性水管单位在科学划分公益性和经营性资产的基础上,将经营部分转制为单位下属企业,事企分开,独立核算,清晰产权,明确权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单位主要负责人由企业董事会或上级机构依照相关规定聘任,职工由单位择优聘用,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工资分配推行以岗定薪。
(七)水价改革情况
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核定,实行统一政策、分级管理。
水利工程供水逐步实行计量收费,农业供水推行基本水价和按亩定价相结合的两部制水价;非农业供水实行计量收费。
水利工程水费由水管单位按核定的各类水价直接收取,积极推广实行供水单位直接向用水户收取的形式,使用统一收费票据,建立农业供水水费公示制度,实行用水量、水价、水费“三公开”,提高水费收取的透明度。
推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供水单位与用水户签订合同,规范双方责任和权利,各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用水户进行监督,促进供水单位降低供水成本。
公益性水管单位收取的水费,实行专户专付,由同级财政部门监管。
(八)改革验收情况
市水管体制改革验收工作组分现场组、和资料组在我县开始验收工作,实地走访了四个水库管理所,认真查阅了我县实施水管体制改革的文件、资料。
并且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室举行验收工作会。
会上,验收小组听取了县水利局关于水管体制改革工作的汇报,审验了我县水管体制改革验收报告书,并在我县自验的基础上,从水管单位政策文件、改革政策贯彻、两项经费落实、管养分离、内部改革、落实社保政策、水价改革等方面,对我县水管体制改革进行了逐项考评,综合评定为优秀。
(九)水管体制改革的主要措施
1)各级领导高度重视。
各地在改革之初,均成立以主管单位领导为组长,发改、财政、编办、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改革领导小组,并落实办公经费和场所,明确工作人员,为推进体改工作提供了组织和财力保证。
先后召开了由主管领导参加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县水管体制改革工作。
长武县在单位分类定性的同时,明确财政拨款形式,合理调整财政预算内资金支出结构,落实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
并且在推进水管体制改革过程中,组织工作人员反复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掌握改革实质,明确改革重点,邀请成员单位参与调研和考察,取得成员单位对体改的支持和理解。
2)加大内部改革力度,保证改革和行业稳定。
水管体制改革涉及到全县水管职工的切身利益,保持改革的平稳推进,是水管体制改革成败的重要标志。
各地高度重视改革的平稳推进,注重改革方案的可操作性,注重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千方百计为分流人员找出路,落实社会保障措施,保证改革和行业稳定“双赢”。
3)加大宣传力度,培训改革骨干,推进改革步伐。
在推动改革工作的同时,我们还注重水管体制改革的宣传工作,提高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管单位对水管体制改革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取得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宣传改革动态,交流改革经验。
各级水管单位在推进水管体制改革工作中,高度重视宣传工作,水管单位组织职工广泛开展学习讨论,增强全员改革意识,动员职工积极参与改革,为改革营造良好的氛围,加快推动了我县水管体制改革工作顺利开展。
2、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县水管体制改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阶段性成果,但与水利部要求和兄弟县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逐渐暴露。
1)认识仍然不到位。
我县地处西部,由于财政困难,入不敷出,一些水管工作人员存在畏难情绪,对改革的完整性、系统性认识仍然不到位,单纯认为改革就是增加事业编制,争取财政资金,对其他环节的工作缺乏主动性,尤其是对单位的内部改革抓得不紧,措施不力,影响了改革整体推进的效果。
2)定性定编和经费落实难。
一是成员单位的主管领导,工作变动频繁,需要重新做工作,增加了工作难度;二是大幅度增加财政供养人员,编制部门和财政部门都很慎重。
三是工程维修养护资金尚未完全建立,县级维修养护资金还未正式建立,必将影响维修养护经费的全面落实。
3、深化改革的思路与建议
(一)水管体制改革必须自上而下的推动。
建议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各部门要切实将水管体制改革与水利工程项目投资挂钩,在申请中、投资的项目立项时,要有政府批复的水管体制改革方案,并有体改部门的核实意见,在项目竣工验收时要审查水管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是否建立,对管理体制不顺,运行机制没有建立的不能通过验收。
(二)建立激励机制。
建议对水管体制改革推进快,效果好的县,给予一定的奖励,并在项目立项、投资、建设上给予优先安排,以提高各级水利部门推进水管体制改革的信心和决心。
(三)延长征收水利建设基金。
按照国务院颁发的《水利建设基金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到2010年12月31日,水利建设基金将停止征收,如停止征收,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费将无法落实。
因此建议国家出台有关政策,延长水利建设基金征收年限,保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费用能足额落实到位。
二、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情况
为了保证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效益,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在长武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水利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县水利部门认真按照水利部《关于开展水管体制改革进展情况调查和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普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及省水利厅有关要求,对我县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进行普查。
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1、管理体制基本情况
长武县所辖11个乡镇,全县总面积10654平方公里。
全县共有水利工程管理单位16个,其中,有大型水库3座,小型水利工程类50座。
这些水管单位都隶属于县水利局管理,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隶属“三管”,即县管、乡管、村管。
各水管单位在财务管理形式上,定额拨款单位有16个。
国有水管单位水利工程固定资产原值149万元。
按2006至2009年最近三年的平均值统计,成立时批准编制总人数为76人,现有职工人数86人,其中在岗人员86人,离退休人员15人。
工程技术人员65人,其中初级职称的有64名,技术人员1人。
各水管单位均为县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这些水管单位自建立以来,承担着我县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了工程效益,为水利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1、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情况
(一)明确权责,规范管理
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各类水利工程负有行业管理责任,负责监督检查水利工程的管理养护和安全运行,对其直接管理的水利工程负有资金使用和资产管理责任。
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原则,转变职能,改革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水平。
按新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运行的水管单位和个人,具体负责水利工程的管理、运行、使用和维护,保证工程安全和发挥效益。
(二)划分管理权限,明确管理内容
1)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权限划分
县管水利站管理的水利工程:
泵站(2座),水库(2座)。
小
(1)型水库(包括七里水库、马坊水库及鸦儿沟水库)。
乡(镇)水利站管理的水利工程:
各乡镇水管站、丰头供水站、4430kW以上排灌站(李王电灌站)、水利设备和物资。
村级管理的水利工程:
机井(162眼)、抽水站(46座)。
2)明确管理内容
按照管理权限和责任,明确各个水管单位的管理内容,主要包括防洪安全、管护维修、正常运行,保证工程设备完好,使工程发挥应有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建立健全水管单位,确定有效管理模式
建立健全水利管理单位主要分两类:
一是现有的水管单位要理顺关系,明确职责,确定目标,选定管理模式;二是现在还没有管理单位的工程,先给定一个单位名称,在管理体制改革中使管理关系、任务、职责、目标、模式一次到位。
新型的管理模式应是在保证水利国有固定资产不流失和工程安全运行的基础上,强化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市场竞争机制。
具体的管理模式可视工程性质确定:
一是承担防洪、排涝任务的公益性工程,可实行承包、购买管理权的模式,管理经费由受益单位和个人按规定交纳,不足部分由水管单位在经营利润中解决;二是其他各类小型水利工程均可以实行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合作、有偿(或抵押)使用等模式;三是对于新建工程,可积极探索通过市场形式,委托符合条件的单位管理水利工程。
不论采取什么管理模式,小型水利工程管理的目的就是要实现多样化、社会化、专业化、企业化、市场化。
(四)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水管政策
县域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是一项既琐碎又严肃的工作,必须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密切配合。
制定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政策主要包括:
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面向社会化实施办法、水利固定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管理办法、水价制定与水费计收办法、防洪排涝受益单位或个人交纳受益费用办法、水利工程养护维修资金筹集办法、税收扶持政策等。
3、存在的主要问题
专项维修养护经费没有得到落实。
由于各市区财政困难,对水管单位的维修养护,仅是根据每年水管工程存在的问题,进行应急加固处理,没有专项的维修养护经费,水利工程不能实现良性循环运转。
3、革思路与建议
(一)进一步落实水管工程专项维护经费。
要进一步深化水管体制改革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多向政府及上级水利部门汇报,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争取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专项经费,实现水利工程的良性运转。
(二)抓好水管单位内部改革,营造良好运行机制。
把完善水管单位内部制度建设,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作为水管单位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积极探索水管单位内部制度改革,大力推进内部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科学设岗,公开竞聘上岗,精简内部机构和人员,建立科学合理的分配制度,优化队伍结构,努力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逐步实现水管运行机制科学化、合理化、制度化。
(三)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落实局属两单位的改革。
落实水管体制改革和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普查。
目前,两费测算已基本完成,待局党组批准后,上报市政府批准实施,并积极主动与计划、体改、财政、编制、人事、劳动、税务、社保等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取得各部门的理解与支持,切实落实各项改革措施。
争取财政资金的足额到位,确保各项配套政策及时出台到位,使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健康、稳步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