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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社会工作过程

第五章社会工作过程

社会工作的目标在于帮助服务对象提升社会功能,解决或预防问题的产生,满足需要,最终促进社会公正。

而这个目标的实现,需要经过一个结构化的操作实施,需要通过一系列有计划、有步骤的阶段。

因此,社会工作的助人活动必然是一个过程。

为了让大家对之后介绍的社会工作方法的具体实施有一个整体性的认识,本章我们先来介绍一下社会工作过程。

这也是为之后介绍微观社会工作和宏观社会工作方法奠定一个良好的认识基础。

本章我们将介绍以下内容,包括社会工作的基本要素、社会工作过程中工作者与受助者的关系及社会工作过程模式。

第一节社会工作的基本要素

在社会工作过程中,有一些基本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

社会工作者、受助者、社会资源系统以及环境。

也有学者从系统论的角度来分析社会工作过程,认为社会工作过程中包含了改变媒介系统、案主系统、目标系统和行动系统等四个基本系统。

这一节,我们来分别介绍这两种观点。

一、社会工作过程的基本要素

人是在社会环境中生活的,人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社会资源。

当由于各种原因,社会环境或社会资源无法满足人们的需要,或人与环境不能良好互动时,便会使人产生困难或问题,影响人们社会功能的正常发挥,甚至影响人的正常生活。

在人无法用自身的力量解决困难和问题时,就需要求助于社会上其他的人或者组织机构,帮助人们来解决问题、克服困难,恢复和提升社会功能,恢复正常的状态。

社会工作者就是在现代社会中帮助人们解决问题、克服困难的专业助人者。

(一)社会工作者

1.谁是社会工作者

社会工作者是从英文socialworker翻译而来。

该词最初由西蒙伯顿(S.N.Patton)于1900年提出的。

在他的原意中,“社会工作者”一词包括当时正在英美等国家中开展的慈善组织会社中的“友善访问员”(friendlyvisitors)和睦邻组织运动中的“社区睦邻工作员”,他们是一批对社会弱势人群有爱心、有热情的志愿工作人员,前者的工作是走访申请救济的家庭,了解情况,以保证社会救济物品分发到真正需要的家庭;后者与落后社区的居民生活在一起,帮助他们重建了解与合作,解决生活难题。

很显然,这时的社会工作者并不能被称为专业的工作人员。

随着社会的变迁,社会工作教育的出现和社会工作专业化的发展,社会工作者逐渐成为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专业工作人员,而这些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胜任。

因此,许多国家对社会工作者这种专业人员的任职资格有了一定的规定,比如美国社会工作者协会就明确规定:

社会工作者是毕业于社会工作学院(包括获得学士和硕士学位),运用他们的知识和技巧为案主(一般包括个人、家庭、团体、社区、组织和社会)提供社会服务的人员。

社会工作者帮助人们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帮助他们获得所需要的资源,促进个体与人们及其环境的互动,促使组织负起对人们的责任,影响社会政策。

英国国家社会工作协会(NationalInstituteforSocialwork)出版的《社会工作者:

他们的角色与任务》(SocialWorker:

TheirRoleandTasks)一书指出,社会工作者是“由地方社会服务当局或有关的志愿组织雇用的,在他们的雇佣契约中明确规定他们作为社会工作者、或者在社会工作居支配地位的实务领域范围内执行他们的任务,不论是在日间或居民服务领域,还是在医院或其他相关机构中”的工作人员。

可以看出,各国对社会工作者的界定是不一样的。

一般而言,国际社会工作界认可的社会工作者应符合这样一些条件:

第一,具有社会工作执业证照;第二,具有社会工作的专业教育背景;第三,受社会工作伦理的制约;第四,是社会工作专业组织的成员;第五,将社会工作作为一种职业生涯。

在许多西方国家,除了社会工作者(SocialWorker)外,还有社会服务人员(SocialserviceWorker)、社会福利人员(SocialwelfareWorker)。

严格地说,社会服务人员、社会福利人员与社会工作者是有区别的,社会服务人员、社会福利人员一般是指受雇于社会工作机构或社会福利机构的工作人员,包括专业和非专业人员;而社会工作者只是社会服务人员中的专业人员。

在我国国内,“社会工作者”的概念被越来越多地使用,但它至今没有一个统一的界定。

有学者认为社会工作者是特指那些受雇于公立或私立社会福利服务机构或设施中、从事专业活动的助人者,即以助人为职业生涯的人。

他们有别于一般利用工余和业余时间从事社会公益事业或社会服务意义上的志愿工作人员。

而另外有学者,比如孙立亚就认为社会工作者是“以社会工作专业理论为指导、运用专业方法和技巧为人们提供专业服务的专业工作者”。

(孙立亚,1999)而根据王思斌主编的《社会工作导论》的观点,我们可以概括地认为,社会工作者是经过社会工作专业教育或训练的,从事社会工作专业研究、教学和实际工作的人员。

在国内,社会工作者至今还没有像其他一些国家那样,完全成为一个独立的职业,但近年来有些地区已经开始试行社会工作者制度,例如上海市正在试行“社会工作师”制度。

虽然国内社会工作者还没有成为一个职业,人们对社会工作者的理解也有所不同,但人们对社会工作者特点的认识同国际社会对社会工作者特点的认识是一致的。

2.社会工作者是助人者

社会工作者作为一个职业群体,他区别于其他职业群体的主要特征在于:

社会工作者是助人者。

这是社会工作专业的本质特征在社会工作者身上的体现。

社会工作是一个助人的专业,专业的宗旨是为有需要的人提供帮助,即通过社会工作者的帮助,使受助者恢复和提升社会功能。

解决问题,克服困难,满足需要,获得自我实现。

卢卡斯(AlanKeith-Lucas)将助人定义为“由一个人或一个团体向另外的人提供的实质性的或非实质性的东西,所采取的方式是让受助人或群体能用来获得不同程度的自我实现”。

有一些学者讨论了作为助人者怎样才能更好地为工作对象提供服务,完成助人职责。

比如姆勒(EdwardMullen)就坚持认为助人者更多的是发挥个人的影响力而不是运用技术,他指出,助人者在助人的过程中要运用自己,助人者自身是决定助人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

对助人者而言,技巧和方法只是社会工作者的工具,社会工作者如何运用它们才是更为重要的。

这些工具是否能与工作者个人的影响力结合到一起运用,是决定助人有效性的最关键的因素。

卢卡斯则认为助人者必须应具备三个因素,才能实现社会工作者助人的职业特征。

这三个因素分别是:

第一,关心。

所谓关心是指的是不管喜欢或不喜欢案主都能够照顾他们,“关心”是比“喜欢”或“不喜欢”更加持久、更加稳定的一种情感。

第二,勇气。

所谓勇气,是说助人者必须分担个人可能不熟悉的他人的世界和问题,助人者应该有勇气,在助人过程中要承担风险,要承受成功或失败。

第三,谦恭。

所谓的谦恭,是说有效的助人者应该不自傲,承认自己只是助人者中的一员,是助人过程的媒介,而不是助人过程的创造者。

(二)受助者

1.受助者的定义

受助者(client)也称当事人、服务对象等。

在许多社会工作文献中将受助者称为案主。

这主要是由于西方社会工作专业首先是由个案工作发展而来的,在个案工作中往往将受助者称为案主而造成的。

近年来,不少境外学者建议用更具有主动性的“服务对象”、“受助者”等来代替看似较为被动的“案主”的称呼。

又由于社会工作与社会福利有密切的关联,被认为是社会福利服务的发送器,因此,社会工作的服务对象也被称为福利受益者或福利使用者。

基于此,我们认为受助者就是指社会工作专业实践活动直接的工作对象,社会工作的服务对象,社会工作的直接受益者。

受助者通常有不同种类的问题和不同层次的需求,需要社会工作加以帮助,因此,受助者也有不同的种类。

2.受助者的分类(王P152)

按是否接受了服务,可将受助者分为“现有案主”和“潜在案主”。

由于案主的来源不同,受助者有“自动求助或自荐的案主”、“转介的案主”和“外展的案主”之别。

按案主的类型,受助者可分为“自愿的案主”、“非自愿的案主”和“强制接受服务的案主”。

强制接受服务的案主,也称“强迫的案主”、“不自愿的案主”,指往往基于法律要求不得不接受心理治疗或社会工作服务的人员,例如被法院判服社会服务令的人员(我国上海已经从2003年开始试行社会服务令)。

3.几种主要的受助者

个人、家庭、小组、团体、组织机构和社区等是社会工作中主要的几种受助者。

早期,西方社会工作所指的受助者主要指个人及家庭。

随着社会工作专业的发展,新的社会工作方法的出现,社会工作领域的扩大,小组和社区被包括在案主或受助者的概念中。

到了20世纪70年代,随着综合社会工作(generalistsocialwork)的兴起,宏观的社会系统也成为社会工作的对象。

以个人或家庭为案主的社会工作方法,被称为个案工作;也有将以家庭为服务对象的社会工作称为家庭社会工作;以小组、团体为工作对象的社会工作,被称为小组工作;而社区工作的服务对象是社区;社会福利行政、社会政策等则是以宏观的社会系统为工作对象。

(三)资源系统

1.基本的资源系统

人在社会环境中生活,总要与他人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生活在一定的社会网络之中,需要在社会中获得物质、精神等社会资源。

社会资源系统自然成为社会工作实践过程的一个基本要素。

平克斯和米纳汉(Pincus&Minahan)将有助于人们的社会资源系统划分为三类:

第一,非正式的或自然的资源系统,主要包括家庭、朋友、邻居、同事、亲戚等。

它能够提供物质与精神的帮助,同时还能提供具体的服务和资源。

非正式资源系统还常常通过帮助填写表格及与有关部门、机构联系来获取和使用正式的社会资源。

比如由邻居在暑假期间帮助照看双职工家庭中的孩子,这在许多地区是较为普遍的情况。

亲戚朋友帮助填写申请使得无儿无女、无依无靠得孤独老人得到最低生活保障等。

第二,正式资源系统,包括党派、专业团体、群众组织及各种协会等。

这些组织致力于提升成员的福利和利益,直接提供资源给成员,并帮助他们与各种社会系统打交道。

例如“打工妹之家”等。

(王P153)

第三,社会性资源系统,是为适应社会公共生活与活动建立起来的满足人们短期或特别需要的机构,也是人们社会生活的重要支持系统,包括学校、医院、各种社会服务机构、派出所等。

在现代社会中,人们越来越多地与社会资源系统联系了起来,从而可以获得暂时或长期的帮助。

除平克斯和米纳汉对社会资源系统的划分之外,人们常常将社会资源系统简单地区别为正式的和非正式的两种。

所谓非正式的社会资源系统,即平克斯和米纳汉所说的非正式的或自然的资源系统,它是人们生活、成长过程中首要的和重要的社会资源,也往住是当人们遇到困难时首先求助的资源系统。

所谓正式的社会资源系统,即平克斯和米纳汉观点中的正式资源系统和社会性资源系统,它包括非正式资源系统之外的所有社会资源系统,在现代社会中,它已经成为个人生存及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的资源系统。

社会工作专业作为正式的社会资源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社会及其成员尤其是社会弱势群体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2.受助者与资源

在社会工作过程中,受助者的问题或困难常常与其所处的环境、环境中的资源有着密切的关系,往往是由于缺乏相应的资源造成的。

受助者的问题或困难基本上是由三种情况造成的:

其一,在受助者所处的社会环境中没有其所需要的资源;其二,在受助者所处的社会环境中虽然有其所需要的资源,但受助者并不知道而没有使用;其三,在受助者所处的社会环境中有其所需要的资源、受助者也了解,但由于某些原因受助者无法获得这种资源。

在这三种情况中,无论哪种情况,都会给受助者带来困难和问题,影响受助者及其家人的正常生活和发展。

(四)环境

1.社会环境

环境指的是与人的活动、与人的生存和发展有关的外在事物的总和。

虽然人的生存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但在社会工作者的视野中,环境一般指个人生活于其中的社会环境,或者说在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之间,社会工作更关注的是社会环境。

社会环境是与人的生存和发展有关的所有的外部社会因素的总和。

有学者将一个个体或群体的社会环境划分为四种:

第一,社会小生境。

社会小生境是某一个体、群体生活于其中的直接的生存小环境,是指那些与人们的生活直接相关、关系密切的环境,如家庭、邻里、工作单位、学校、同辈群体等。

第二,人际关系环境。

人际关系环境是指与人们的生活、工作有较密切关系的人际关系的总和,如邻居关系、同事关系、朋友关系等。

人际关系虽然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责任、义务关系,但对人的生活、工作具有直接的重要影响。

人际关系网络实际上已经成为了一个人的社会支持网络的一部分,是一种重要的社会资源、社会资本,其优劣及其强弱程度对人的成长、特别是对处于困境中的人走出困境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社会生态环境。

社会生态环境是指社会中的人们在环境中的生活、生存状态,比如社会结构就是社会生态环境状况的一种具体表现。

社会、社区成员或群体的共生关系和竞争关系是人们的生存环境,这种关系会直接影响人们生存与发展。

第四,社会文化环境。

人们总是生活在某种文化之中,这种文化也就成为人们的生活环境。

文化是由知识、价值观念、行为规范、法律、风俗等形成的体系。

社会的风俗习惯、价值观念、法律法规制度等就成为了人们生活的基础和背景,成为人们生存发展的一种特殊的环境。

(王思斌,1998)

2.社会环境的功能

社会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必要的外部条件,它对人的成长具有以下几方面的重要功能:

第一,提供资源。

第二,资源竞争。

第三,资源获取中介。

第四,资源分配。

(王155)

二、社会工作过程的基本系统

关于社会工作过程的基本系统的另一种分类是由平克斯和米纳汉概括的。

他们认为社会工作过程是社会工作者运用各种知识和资源,与各要素共同努力、通过一系列具体的工作,达到工作目标的改变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包含了改变媒介系统、案主系统、目标系统和行动系统四个基本的系统,这四个基本系统不断地互动,从而实现社会工作助人的目的。

(一)改变媒介系统

所谓改变媒介系统,就是指社会工作者,不论他受雇于公立、志愿、非营利机构、组织或者社区,他们都是促使案主发生改变的媒介,同时又是实施改变的主要行动者,是专业的助人者。

他们是有计划变迁的具体操作者,在改变过程中使案主发生改变的媒介。

他们促进个人完成生命任务以及系统应对问题能力的提高,促进案主与资源系统之间的良性互动,达到改变的目的。

在具体的帮助案主的社会工作过程中,改变媒介往往不是单一的,而是由具有不同专长的助人者组成,形成共同工作的团队。

在这个团队中,社会工作者往往是协调者,协调各种不同的助人系统之间进行合作,从而更好地帮助案主。

(二)案主系统

案主系统,即社会工作服务的对象,是社会工作服务的直接受益者。

案主系统可以是个人、家庭、小组、团体,也可以是社区或组织。

案主求助社会工作者之前,通常有自己或使用非正式社会资源系统解决问题的经历。

案主系统有不同的问题、不同的需要,也有不同的类型,需要社会工作者分别予以对待。

(三)目标系统

所谓目标系统,是指为了达到改变案主系统的目的所需要改变和影响的系统。

由于案主的问题及其解决,是与案主生活的环境及其资源密切相关的,在工作中,为了逐步达到社会工作服务和改变案主的目的,社会工作者要与有关的人与系统进行工作,将其作为工作的目标系统去加以改变和影响,从而为解决案主的问题与满足案主的需要创造条件。

在—般情况下,案主系统是社会工作的目标系统,案主系统发生相应的改变,就可以帮助案主、实现社会工作的目标。

但是案主系统也可以不是社会工作的目标系统。

在有些情况下,案主系统并不总是为达到社会工作目标而要改变的系统,而需要将案主生活环境中的相关人与系统作为目标系统去加以影响和改变。

比如在学校社会工作中,为了更好地帮助学生,有时会将学生的家长作为目标系统,随着家长与学生沟通状况或教育方式的改善,会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可以看出,案主系统并不一定就等于目标系统,一般情况下,目标系统大于案主系统,并具有时效性。

有时案主系统与目标系统一致,有时不一致,有时也可以是交叉的。

(四)行动系统

所谓行动系统,指的是那些与社会工作者一起工作、实现改变目标的人,也就是社会工作的同盟军,是与社会工作者一起进行改变和努力的系统。

为了实现社会工作目标,帮助案主达到改变的目标,社会工作者要进行各种努力,调动各种资源,同与案主有关的人和系统一起工作,形成行动系统。

社会工作者可以根据需要,同一个行动系统一起工作,也可以同时与多个行动系统一起工作来完成不同的任务。

比如为了帮助家庭暴力的受害妇女,社会工作者往往要联合公安司法部门、社区居委会或当事人亲属及工作单位等一起进行工作,共同为制止家庭暴力而行动。

这时候,公安司法部门、社区居委会、当事人亲属或工作单位就是社会工作过程的行动系统。

第二节社会工作过程中工作者与受助者的关系

一、工作者与受助者的关系

社会工作者和受助者都是社会工作的主体,两者之间的关系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是多种多样的,社会工作者与受助者之间应是怎样的关系才有助于社会工作过程?

才有助于社会工作目标的实现呢?

这是社会工作界讨论的一个核心问题。

(—)什么是专业关系

社会工作者与受助者之间的关系,在社会工作实践中历来受到重视。

根据社会工作专业活动的目的,为了完成社会工作目标,要求工作者与受助者之间应当建立的是一种专业关系。

关于专业关系,有许多不同的定义,例如,台湾学者廖荣利认为“专业关系是指专业人员与案主的内心感受和态度表现的动态、交互反应关系,工作人员通过交互作用以协调案主社会生活适应能力的改善和增强”;而黄维宪则将专业关系定义为,专业关系是社会工作者与案主之间的一种态度与情绪交互反应的动态过程,籍以有效协助案主解决问题,使其对环境有最好的适应。

国外有学者(如卢卡斯)认为专业关系是社会工作者提供的一种媒介物,案主可以通过这种媒介做出某种选择,决定是否及如何接受帮助。

而根据王思斌主编的《社会工作导论》一书的观点,我们可以简单地说,所谓专业关系就是指社会工作者以一个专业人员的身份与各种他(她)努力使之发生变化的系统之间所建立的关系,是社会工作者与受助者之间的一种专业协助关系。

(二)专业关系的重要性

社会工作者和受助者之间的专业关系被认为在社会工作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是其他一切工作的基础,甚至被认为是社会工作的灵魂或基石。

廖荣利将社会工作专业关系比作人身体中的血液、人的精神和灵魂力量,而将社会工作技术本身比作人的肉体部分,他认为没有血液、精神和灵魂,就无法成为一个活生生的人。

缺乏专业关系的服务,也就难以成为专业服务,并且很难达到专业服务的目标。

良好的专业关系对于社会工作而言是极为重要的。

它可以深化、增强工作的效果,增强社会工作者的影响力,使工作者提出的意见建议更容易为受助者所采纳,使工作者的工作技巧更易于见效。

良好的专业关系可以为受助者提供安全、有利的环境,使受助者能够有机会更好地审视自己,分析问题的原因,学习和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

在一定意义上,良好的专业关系本身对受助者的情绪和心理具有治疗作用。

可以说,社会工作者与受助者之间的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整个社会工作服务的成败,社会工作者必须慎重对待。

二、专业关系的特点

专业关系与一般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最大区别,就在于专业关系具有一些一般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所没有的特点。

波尔曼(Perlman)指出:

专业协助关系需要达成双方同意,它具有特定的时间范畴。

在这种关系中,工作者应当尽力为当事人的利益着想。

它带有专门知识的权威、行业本身的专业守则,还有专门技巧。

此外,专业关系是受控制的,因为工作者在工作过程中,尝试对眼前的工作保持客观,并能觉察和控制自己的感受、反应和冲动。

平克斯和米纳汉提出了专业关系的三个基本特征:

第一,社会工作的专业关系是社会工作者为了实现专业目的而建立起来的,依据专业目的和工作计划而建立和终止;第二,在专业关系中,案主的利益高于社会工作者的利益,社会工作者要为实现案主的利益、满足案主的需要而工作;第三,建立专业关系的基础是客观的,社会工作者必须有明确的摆脱个人烦恼和情感需求的自我意识,对他人的需求有敏锐的感知能力。

综合学者们的不同观点,我们可以将专业关系的基本特点概括为以下几点。

(一)目的性

目的性是在社会工作过程中,专业关系最显著的特点之一。

专业关系是为专业的目的而建立的,它的建立是为了协助受助者,也就是通过工作者与受助者的工作要能够解决或防止个人、家庭或社区的问题,或者发展受助者的能力。

而当社会工作的目的实现之后,专业关系就应该终止。

所以,专业关系具有一定的时间限制,是一种暂时性的工作关系。

当受助者的问题得到解决后,双方关系建立的前提消失了,在这个时候关系必须结束。

而在大多数情况下,一般的人际关系的建立是没有一定目的的,在关系的维持上也没有明确的时间界限。

(二)以受助者为本

从本质上说,建立专业关系不是为了工作者的需求,不以社会工作者自身的利益为前提,而是为了满足受助者的需求。

在专业服务的范围内,受助者的利益高于工作者的利益。

因此,工作者在专业助人关系中的取向应以受助者为本,把受助者的需求和利益放在首位,绝不允许工作者因为自身的利益需要而损害受助者的利益。

而一般人际关系的建立与维持,往往照顾到关系双方的利益,关系双方互惠互利。

当然,一般人际关系的建立有时也可以以一己私利作为出发点,但是这种以一己私利为出发点的人际关系是很难长期维持的。

(三)非平等性

虽然社会工作强调平等、民主。

但是由于社会工作者是受过专业训练的,是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专业地位和专业职责的权威,他是在代表社会工作机构向受助者提供协助。

这样,在专业关系中,工作者与受助者的地位并非完全平等。

双方的互动,以受助者为重点,受助者一般要提供必要的个人资料让工作者能够多方面地了解受助者的情况,从而使得社会工作者的协助是有效的,并且能够更好地发挥作用,而工作者则不必这样做。

但是,只有工作者以平等的态度来对待受助者,才能帮助受助者克服由于专业关系的非平等性所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从而建立起对工作者的信任。

而一般的朋友关系是基于平等和相互依存的,关系双方越是平等就越能持久地发展关系,关系双方的获益也才会越大。

(四)受制约性

专业关系不仅要以所要达到的社会工作目标为指导,也受本专业明确而详尽的伦理道德守则制约。

在社会工作专业服务中,工作者应遵守社会工作专业的基本价值原则,去除个人的偏好,控制自己的情绪,做到既与受助者在一道又不失客观公正,以保证受助者的利益,保证工作者与受助者的关系能正常地建立。

然而,一般的人际关系则涉及较多的主观情绪与偏好。

(五)代表性

在社会工作者和受助者的专业关系中,社会工作者并不是代表自己,而是既代表着自己所工作的社会工作机构,也代表着所从事的社会工作专业。

因此,社会工作者在与受助者建立关系时必须要有专业的处理,认真地对待工作,任何失误都不仅会有损社会工作者自身的形象,也有损社会工作机构和整个社会工作专业的形象。

而人们在一般的人际关系中,往往只代表自己。

(六)兼容性

专业关系是兼有工具性和情感性的关系。

良好的专业关系是双方信任的基础,专业关系是带有目的的,即通过良好关系的建立来实现工作目标,这是其工具性之所在;同时良好的关系本身离不开双方情感的交流和表达,这样专业关系也就具有了情感性的色彩。

因此,它是一种兼容性的专业关系,兼有工具性和情感性两个方面的特征。

第三节社会工作过程模式

社会工作助人是一个过程,为了给社会工作者在助人过程中提供思考和行动指引,使得社会工作更有效、更科学,人们很早以前就开始探讨社会工作过程,不同的学者提出了不同的助人模式。

平克斯和米纳汉将助人过程划分为接触、订立契约和结案三个阶段;西伯龄(MaxSiporlin)提出的一般助人过程包括了约定、评估、介入、修正和结案;舒尔曼(LawrenceShullman)提出的助人过程模式,包括初步接触、开始、工作、结案四个阶段。

在这里我们将介绍一种社会工作通用过程模式。

在社会工作发展的不同阶段,它所受的主要的理论影响不同。

20世纪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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