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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总结个人精华版

·第一章:

总论

一:

法律基础

1:

制定、认可是国家创制法的两种方式。

强制性、利导性、规范性。

2:

任何法律关系都由:

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构成。

①主体:

公机国外

⑴公民(自然人)

⑵机构和组织(法人)

⑶国家

⑷外国人和外国社会组织

②客体:

⑴物(自然物、人造物、货币和有价证劵)

⑵非物质财务(知识产品、道德产品)

⑶行为(生产经营行为、经济管理行为、劳务行为、完成一定工作行为)

⑷人身

3:

法律事实是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直接原因。

包括:

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1法律事件

⑴自然现象(绝对事件);自然灾害

⑵社会现象(相对事件):

战争、重大政策的改变。

2法律行为

⑴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

⑵表示行为和非表示行为

⑶单方法律行为和多方法律行为

4:

法的形式: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同级地方政府规章

①宪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②其他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3行政法规:

国务院(仅次于宪法和法律,高于地方法规)

④地方性法规: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

⑤自治法规: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

⑥特别行政区的法

⑦行政规章

⑴部门规章:

国务院所属部委

⑵政府规章:

地方人民政府

⑧:

国际条约

5:

法的分类

①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

②根本法和普通法:

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

③实体法和程序法:

内容

4一般法和特别法:

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者对人的效力

5国际法和国内法:

主体、调整对象和渊源

二:

经济纠纷解决途径

1:

平等主体:

仲裁与诉讼。

①或裁或审,只能选一种。

②有效仲裁协议排除人民法院管辖,只有放弃仲裁或者没有,人民敷衍才可以行使管辖权。

③仲裁一裁终局,不服不能起诉。

2:

不平等主体: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①:

一般(对工商局罚款不服),直接行政诉讼,或者先行政复议不服再行政诉讼

对人民法院判决不服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②:

特殊情况(税务机关):

先申请复议,不服再提起行政诉讼。

三:

仲裁

1范围

①合同纠纷

②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2:

不能提请仲裁

①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

②行政争议(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不能提请仲裁)

3:

不适用仲裁法

①劳动争议

②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4:

基本原则:

①自愿

②依据事实和法律,攻击公平合理的解决纠纷的原则

③独立仲裁

④一裁终局

5:

仲裁委员会:

独立,不按行政区划分,无隶属关系。

1主任,2`4副主任,7~11委员,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2/3。

6:

无效: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补充;不补充无效。

内容:

请求仲裁意思表达、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7:

①双方发生仲裁协议约定争议,只能提交仲裁!

不能起诉。

②首次开庭提交仲裁协议,人民法院驳回,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③首次开庭未提交,视为放弃仲裁协议,继续审理。

8:

对仲裁有异议:

仲裁会员会或者法院。

法院优先。

合同变更解除终止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

9:

仲裁庭由3名或者1名仲裁员组成。

3名其中2名各自选,最后一名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为首席。

实行回避制度。

10:

①仲裁不公开进行;协议公开可以公开,国家秘密除外、。

②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又后悔的,可以申请仲裁。

③裁决书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四:

民事诉讼

1:

范围:

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纠纷。

①民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等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合同房产

②经济法、劳动法:

企业破产、劳动合同

③选民资格和宣告公民失踪、死亡

④督促程序债务案件

⑤公示票据和有关事项无效的案件

2:

审判制度:

二审终结,回避制度。

①地域管辖:

原告就被告,

②被告居住地和经常居住不一样。

经常居住地为准

③原告住所地:

下落不明、强制教育:

④被告住所地:

合同纠纷、保险合同(合同标的物分)、票据支付地、侵权行为地

⑤铁路公路赔偿:

事故发生地,最先降落地、被告

铁路公路运输合同:

运输始发地、目的地、被告

⑥碰撞:

碰撞发生地、最先到达地、扣留地、被告

⑦海难救助:

最先到达;共同海损:

最先到达或终止地

3:

专属管辖:

不动产:

不动产所在地

继承遗产:

被继承着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

四:

诉讼时效

1诉讼时效期满消灭的是胜诉权,并不是消灭实体权利。

2普通诉讼时效期:

2年,

最长诉讼时效期限:

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权利侵害之日起计算,超过20年的,不予保护法院。

3:

1年类型:

身体、商品、租金、寄存

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

②出售商品质量部合格的未声明的

③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④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4:

中止:

诉讼时效最后6个月内,不可抗力或者障碍可以暂停,消除后继续计算。

5:

中断:

权利人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履行义务、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

6:

不服一审,15日之内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法律执行地:

被执行人财产地、住所地。

7:

民事案件强制执行措施:

①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存款财产

②扣留、提取收入

③搜查财产

④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的财务

⑤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土地

⑥要求有关单位办理财产转移

⑦强制被执行人交付利息以及履行金

五:

行政复议:

一经送达,发生效力

1:

范围:

书本11页

2:

不能提起复议:

行政机关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人事处理决定。

3:

不服民事纠纷:

仲裁或者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不能复议

4:

各种规定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项规定的审查申请。

5:

60日内提出申请。

书面或者口头:

60日给出决定。

6:

参加人:

申请人、被申请、第三人。

7:

上一级申请复议:

海关、金融、国税、外汇、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本级或者上一级: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本级:

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

8:

停止执行:

被申请人、行政复议机关需要,法律需要

9:

撤销:

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②适用依据错误

③违反法定程序

④超越或者滥用职权

⑤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

10:

强制执行:

维持决定:

原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执行

变更决定:

行政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执行

六:

行政诉讼

1:

①拘留罚款吊销没收财产停产停业

②限制人身自由,经营自主权

③颁发许可证和制造,保护人身权财产权遭到拒绝

④抚恤金没发

2法院不受理行政诉讼:

①国防、外交

②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③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④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3:

对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可以申诉,不能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4:

第一审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①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

②海关处理的案件

③国务院或者升级人民政府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④重大复杂案件

5:

改变决定:

原行政机关或复议机关。

限制自由:

被告所在地或原告所在地

6:

①当事人提起诉讼,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3个月内提出。

②人民法院应当在7日内决定立案,3个月内作出判决(需延长,要批准)。

不服裁决书:

15日,不服裁定书10日。

人民法院在2个月内终审判决,需要延长,报批准。

③行政复议机关之60日

④法院审理公开进行,国家秘密除外

⑤行政案件不调节。

7:

①民事责任: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做、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回复名誉、赔礼道歉

②行政处罚:

(1)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

行政处分: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③刑事责任

⑴主刑:

管制(3个月<2年不超过3年)

拘役(1个月<6个月不超过1年)

有期徒刑(6个月~15年)

无期徒刑

死刑

⑵附加刑:

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8:

行政责任: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刑事责任:

罚金、没收财产

 

第二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一:

劳动合同的订立

1:

关系的建立:

用工之日起。

2:

非全日制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可以与多家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先订履行优先。

任何一方随时终止,不用支付补偿。

支付报酬周期不得超过15日

3:

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

①合法原则

②公平原则

③平等自愿原则

④协商一致原则

⑤诚实信用原则

4:

劳动合同订立关系表

1个月内

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⑴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

⑵向劳动者支付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⑶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超过1个月不满1年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

⑴支付2倍工资,起算时间:

用工之日满1个月的次日—补丁书面劳动合同次日

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⑴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

⑵支付经济补偿

满1年

用人单位仍未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

⑴支付2倍工资,起算时间:

用工之日满1个月的次日—满1年的前1日

⑵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经于劳动者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5:

用人单位收取财物,扣押证件,责令限期退还,并没人出发500~2000元,赔偿损失。

6:

用人单位未依法建立职工名册,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处罚2000~2万元。

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

①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②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非本人原因调离,累计算,支付补偿以后不累计)

③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或者国有企业改制,连续工作10年且距离退休年龄不足10年

④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无下列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⑴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⑵严重失职,舞弊重大损失

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工作受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

⑷欺诈等不正当手段签订的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⑸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和另行安排的工作

⑤: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予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自订立无固定之日每月支付2倍工资。

三:

无效的劳动合同:

不正当手段、用人单位免除自己责任,违反法律。

由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确认

四: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1:

标准工时制:

每天8小时、每周40小时、休息一天一周。

2:

延长工作时间:

每天1~3,一周不超过36。

(自然灾害、公共利益,法律法规规定的除外)

3:

带薪年休假表:

累计工作年限

年休假的天数

不得享受当年年休假的情形

请病假

其他情形

1≤X<10年

5天

≥2个月

1:

请事假累计≥20天且单位未扣工资

2:

享受寒暑假的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

10≤X<20年

10天

≥3个月

≥20年

15天

≥4个月

4:

①劳动报酬:

货币支付,至少一个月。

②节假日参加社会活动或者单位庆祝活动照常工作,支付工资报酬,恰逢周末,给加班工资。

③平时晚上加班:

150%

④休息日加班:

200%

⑤法定休假日:

300

5:

①用人单位违反规定:

另付应付金额50%~100赔偿金

②劳动者赔偿单位经济损失:

扣除工资,每月不得超过20%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按最低工资。

五:

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

1:

试用期可约定,可不约定,且只能约定一次,续订或再次聘用不得约定试用期。

缴纳保险。

2:

<3个月或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不得约定试用期

3个月≥X<1年

≤1个月

1年≥X<3年

≤2个月

3年≥X

≤6个月

3:

试用期内劳动合同解除。

①劳动者试用期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

②用人单位可以解除,要说明理由,劳动者有过错。

4:

竞业闲置期间按月给予劳动着经济补偿。

5:

劳动合同法定解除表

 

主体

解除类型

具体期限

用人单位是否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

提前通知

①试用期提前3天

②合同期间提前30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

随时通知

①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②用人单位未及时支付报酬或社会保险

③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损害权益

④用人单位不正常手段签订或合同免除自己责任

⑤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或者法律规定可以解除

不需要事先告知

①用人单位以暴力、非法威胁强迫劳动者

②用人单位冒险作业危及人生安全

用人单位

提前30日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

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和新

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培训以后依然不能

③劳动合同签订发生变化,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与劳动者协商未达成协议

随时通知

①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②严重失职,舞弊重大损失

③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工作受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

④欺诈等不正当手段签订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⑤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⑥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

经济性裁员

①重整

②生产经营发生困难

③转产,经营方式调整

④客观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不得解除合同

①从事高危职业未离岗检查或观察期

②本单位患职业病或因工伤丧失劳动力

③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疗养期

④孕期,产期,哺乳期

⑤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法定退休不足5年

⑥法律其他情形

 

九: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经济补偿。

1:

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无过错情况下,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补偿、

2:

(用人单位)经济补偿金是法定的,(劳动者)违约金是约定的。

(皆可)赔偿金谁过错谁赔偿。

3:

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

工作年限*月工资

08年以前,1年算1年。

不满一年算一年。

08年以后,6个月以上算1年,0~6个月算半个月。

4:

解除前1年低于最低工资按照最低工资算。

解除前月工资高于3倍平均工资,按3倍支付,且年限不得高于12年。

5:

①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②劳动期满,用人单位不同意按照维持或高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签订

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从08年1月1日起。

6:

经济补偿金限期不支付的,逾期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一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

7: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应当继续,如不要求,按经济补偿金2倍。

支付赔偿金

十:

集体合同与劳务派遣。

1:

集体合同是公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签订的以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为主要内容的书面协议。

2:

订立以后,报送劳动行政部门。

劳动行政部门1日内未提出异议,生效。

3:

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公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4:

劳务派遣:

劳动力雇佣和使用分离。

,是补充形式,只在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工作岗位。

5:

劳动合同用工是主要形式。

6“劳务派遣应订立2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工作期间,最低工资支付。

7:

①擅自经营劳务派遣,

(1)劳动行政部门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5倍罚款;

(2)没有违法所得罚款5万以下。

②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派遣规定,

(1)限期改正,逾期不改,以每人5000~1万以下标准处以罚款。

(2)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十一:

劳动争议的解决

1:

劳动争议的范围:

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②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③除名、辞退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④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争议、

2:

调解组织

①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

②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③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节只能的组织

3:

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双方以及调解员签名或者盖章后生效。

如不履行,可以申请仲裁

4:

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经济补偿或赔偿金“达成协议,逾期不履行,劳动者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5:

15日之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6:

仲裁:

仲裁法

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7:

①劳动仲裁是必经程序!

不收费。

②途径:

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③地域管辖:

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改变不受影响)

分别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管辖

(1)劳动合同履行地:

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

(2)用人单位所在地:

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

8:

劳动仲裁申请时效为1年。

拖欠劳动报酬的不受限制。

(劳动关系终止,1年内提出)

9:

中断:

结束

中止:

暂停。

10劳动仲裁:

3名仲裁员,首席仲裁员。

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1名仲裁员独任。

11:

终局裁决。

(劳动者可以诉讼,用人单位不可以)

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的

②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12:

非终局裁决:

除以上的15日内,提起诉讼。

期满不诉讼,生效。

13: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以下问题,裁决撤销受到终局裁决起30日,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①使用法律法规有错误,违反法定程序

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③裁决证据是伪造的

④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证据

⑤仲裁员受贿不公

14:

工伤、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可以先于执行。

15:

经济仲裁和劳动仲裁区别:

劳动仲裁:

公开、无协议。

地域管辖、必经程序,

经济仲裁:

不公开,无地域,一局仲裁协议,或裁或审

1经济仲裁:

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的只能民事诉讼、。

劳动仲裁:

不涉及仲裁协议。

是民事诉讼必经程序

2经济仲裁:

不实行地域管辖、

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履行或用人单位所在地

3经济仲裁:

不公开,协议公开可以。

劳动仲裁:

公开,协议可以。

诉讼公开

4经济仲裁:

终局仲裁,不能诉讼

劳动仲裁:

用人单位对终局仲裁不可以诉讼。

非终局都可以诉讼、

 

第二单元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单位缴纳

个人缴纳

特点

基本养老保险

20%

8%

①缴费基数=上一个月平均工资:

工资、奖金补贴

②不包括:

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福利费、补偿。

③月平均工资范围占当地职工工资:

60%≤X≤300%

④要求:

⑴法定退休⑵累计缴满15年

⑤待遇:

⑴正常死亡:

每月正常支付

⑵未到退休年龄死了(因病或非因工死亡):

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

⑶未到退休年龄残疾:

病残津贴。

⑷1、2只能领取一项

 

基本医疗保险

16%

2强制划入个人账户30%

2%

①起付线:

10%

②最高支付:

6倍

③不支付的医疗费用

⑴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

⑵第三人负担的

⑶公共卫生负担的

⑷境外就医的

失业保险

2%

1%

①缴纳满1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进行实业登记。

3失业保险领取期限:

⑴1年≥X<5年=12个月

⑵5年≥X<10年=18个月

⑶≥10年=24个月

③失业15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得低于最低。

④失业保险金期间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从失业基金扣,个人不缴纳

4停止缴纳清醒:

⑴重新就业

⑵应征服兵役

⑶移居境外

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⑸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介绍的工作

生育保险

单位缴纳

不得超过1%

×

①纳入管理费用

②不予支付的费用

⑴违反国家规定

⑵因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

⑶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超额的费用

⑷非定点医院

⑸婴儿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⑹不具备剖腹产条件而剖腹产的

⑺试管婴儿

工伤保险

单位缴纳

×

①视同工伤:

⑴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内抢救无效

⑵抢险救灾维护国家公共利益

⑶在军队服役,有革命伤残军人证。

到用人单位复发

②伤残1年内发生变化可以申请复查

③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

⑴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⑵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⑶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

六:

停工留薪奇与医疗期

1:

停工留薪期:

因工作受伤或者患了职业病,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不超过12个月。

待遇福利不变

2:

医疗期: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

累计年限和本单位年限。

不得低于80%最低工资。

年休假:

总工作年限

七:

用人单位成立30日申请社会保险登记。

违者缴纳上个月110%数额。

实际工作年限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医疗期

一定期限累计病休时

10年以下

<5年

3个月

6个月

≥5年

6个月

12个月

10年以上

<5年

6个月

12个月

5≥X<10年

9个月

15个月

10≥X<15年

12个月

18个月

15≥X<20

18个月

24个月

≥20年

24个月

30个月

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一:

1:

支付结算三票一卡:

汇票、本票、支票、银行卡。

2:

①伪造:

假冒或虚构签章

②变造:

对票据上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加以改变的行为。

3:

①票据无效:

⑴大小写不一致的票据

⑵更改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

②银行不予受理:

⑴大小写日期不一致的结算凭证

⑵更改的结算凭证

4:

日期加零:

①月:

1、2、10

②日:

1~9、10.20.30

日期加壹①日:

11~19

二:

银行结算账户:

为存款人开立的资金收付的活期存款账户,单位定期存款账户不具有结算

1:

①开户银行应与开户之日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②存款人开立银行计算账户,自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才可以使用该账户。

③核准类开立之日:

中国银行核准日期备案类:

存款人办理开户手续

④开立账户15日内,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

2:

生产经营纳税人提供税务登记证件:

开立银行账户、领购发票

 

基本专用临时(注册验资除外)人民银行核准

账户

核准OR备案

特点

基本存款账户

核准

①开立一个,营业执照正本+税务登记证(生产经营纳税人)

②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转账。

存入单位银行卡资金。

一般存款账户

备案

①基本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办理,可以多个。

②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

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③出具文件:

⑴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⑵因向银行借款需要,应出具借款合同;

⑶因资金结算需要,应出具有关证明

④异地借款和其他结算需要凯里

专用存款账户

①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QFLL专用存款账户:

核准

②其他备案

①不同账户不同规定是否存取

②单位银行卡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收付,只能由基本户存入

③财政预算外、证券交易结算、期货交易保证、信托基金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

④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政策性房地产、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账户需要支取现金的,应报中行批准。

⑤收入汇缴账户除向其基本户和预算外户划缴外,只收不付,不得支取现金。

⑥业务支出账户除了从基本户拨入外,只付不收,现金必须按照管理规定办理。

⑦粮棉油收购资金、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基金和党团工会竟会专用村矿胡支取现金应按照规定办理

临时存款账户

核准(注册验资和增资验资除外)

①可以存取现金

②临时机构、异地临时经营活动、注册验资

③有效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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