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款管理办法.docx

上传人:b****4 文档编号:6980296 上传时间:2023-05-10 格式:DOCX 页数:14 大小:29.1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拔款管理办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拔款管理办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拔款管理办法.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拔款管理办法.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拔款管理办法.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拔款管理办法.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4页
拔款管理办法.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4页
拔款管理办法.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4页
拔款管理办法.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4页
拔款管理办法.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4页
拔款管理办法.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4页
拔款管理办法.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14页
拔款管理办法.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14页
拔款管理办法.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14页
亲,该文档总共1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拔款管理办法.docx

《拔款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拔款管理办法.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拔款管理办法.docx

拔款管理办法

专项拨款的申请、审批制度

总则

为规范和加强总队生产资金的管理,提高总队资金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四条中央对地方专项拨款管理的基本原则:

1.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公开、科学、效率的原则;

2.集中资金,突出重点,择优安排,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挤占和挪用;

3.充分发挥中央政府特定政策的宏观导向作用;

4.依法行政,规范管理。

第二章专项拨款的申请、审批

第五条申请专项拨款时,应报送申请专项资金的报告;实行项目管理的专项资金,申请时必须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

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申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理由、申请中央财政补助的数额和时间期限、申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计算标准及计算方法、地方财政自筹资金或配套

资金的数额、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达到的预期目标、经济和社会效益、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使用方向及管理方法、财政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六条申请专项拨款的程序:

1.财政部直接管理分配的专项拨款,申请专项拨款的报告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直接报送财政部;

2.财政部与中央主管部门共同管理分配的专项拨款,申请专项拨款的报告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和地方主管部门联合报送财政部和中央主管部门;

3.确有特殊情况需直接报送国务院的申请专项拨款报告,应同时抄送财政部。

第七条凡属于下列情况的,财政部不安排专项拨款:

1.按照现行中央与地方政府财权事权划分,属于地方政府事权,原则上应由地方财政安排资金的项目;

2.没有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批准,各地越级申报的项目;

3.经查实以前年度使用该专项拨款有二次以上(含二次)出现过违规或违纪的;

4.按规定应由地方按一定比例安排配套资金或地方已承诺配套资金而在执行中不按规定比例或承诺配套资金的项目;

5.其他财政部认为不能安排的专项拨款。

第八条财政部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宏观政策目标的要求以及年度预算安排的实际情况,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报送申请安排专项拨款的报告,进行充分论证和认真审核,必要时直接或委托财政部驻当地专员办事处实地验证,综合平衡后提出安排意

见。

第三章专项拨款的分配、使用

第九条根据不同情况,专项拨款的分配采取“基数法”、“因素法”相结合的分配方法,以“因素法”为主,并逐步向规范的专项转移支付分配方法过渡,具体是:

1.已确定补助基数的专项拨款,按原定基数分配;

2.已确定单位标准定额的专项拨款,按照已定的标准定额和相关因素进行分配;定额标准需要调整的,按照财政部审核批准后的定额标准分配;

3.已确定有补助期限和数额的专项拨款,按照确定的期限和数额分配;

4.按照项目进行分配的专项拨款,项目要经过充分的评估和论证,应有充分的理由和依据;

5.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的,选取的因素应具有客观性、普遍性和可操作性,设立的计算公式应规范、简便,要准确反映因素量化的要求。

第十条各项专项拨款的分配要坚持公开、公正、民主、集中的原则,分配方法、分配数额和分配地区要经过集体讨论,不得个人决定。

第十一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接到财政部下达的专项拨款后,应按财政部规定的专项拨款用途、对象,及时向下分配,不得挤占挪用,不得任意改变和扩大使用范围,不得变更预算支出科目。

应由地方安排配套资金的,应该足额安排。

第四章专项拨款的执行和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中央对地方专项拨款的支付,逐步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三条中央财政拨付各地的专项拨款,原则上应于当年完成;确因政策性因素等造成当年完成不了预算的,应向财政部报告说明。

专项资金的具体组织执行和管理工作,由资金(或项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负责。

第十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应加强对专项拨款预算执行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向财政部报送专项拨款执行情况,对其使用管理及时进行总结,并及时抄送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专项拨款预算执行情况实施

就地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财政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每年对专项拨款的使用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检查的数额不少于中央专项拨款项目总数的10%。

第十六条对在专项拨款监督检查中发现没有按照本办法管理和使用的问题,应及时予以纠正或处理;涉及违反财经法规问题或案件,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有关条款进行严肃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应依据本办法制定省以下中央对地方专项拨款的管理办法及各单项专项拨款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六条   申请专项拨款的程序:

  1.财政部直接管理分配的专项拨款,申请专项拨款的报告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直接报送财政部;

  2.财政部与中央主管部门共同管理分配的专项拨款,申请专项拨款的报告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和地方主管部门联合报送财政部和中央主管部门;

  3.确有特殊情况需直接报送国务院的申请专项拨款报告,应同时抄送财政部。

 

    第七条   凡属于下列情况的,财政部不安排专项拨款:

  1.按照现行中央与地方政府财权事权划分,属于地方政府事权,原则上应由地方财政安排资金的项目;

  2.没有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批准,各地越级申报的项目;

  3.经查实以前年度使用该专项拨款有二次以上(含二次)出现过违规或违纪的;

  4.按规定应由地方按一定比例安排配套资金或地方已承诺配套资金而在执行中不按规定比例或承诺配套资金的项目;

  5.其他财政部认为不能安排的专项拨款。

 

    第八条   财政部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宏观政策目标的要求以及年度预算安排的实际情况,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报送申请安排专项拨款的报告,进行充分论证和认真审核,必要时直接或委托财政部驻当地专员办事处实地验证,综合平衡后提出安排意见。

 

第三章 专项拨款的分配、使用

    第九条   根据不同情况,专项拨款的分配采取“基数法”、“因素法”相结合的分配方法,以“因素法”为主,并逐步向规范的专项转移支付分配方法过渡,具体是:

  1.已确定补助基数的专项拨款,按原定基数分配;

  2.已确定单位标准定额的专项拨款,按照已定的标准定额和相关因素进行分配;定额标准需要调整的,按照财政部审核批准后的定额标准分配;

  3.已确定有补助期限和数额的专项拨款,按照确定的期限和数额分配;

  4.按照项目进行分配的专项拨款,项目要经过充分的评估和论证,应有充分的理由和依据;

  5.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的,选取的因素应具有客观性、普遍性和可操作性,设立的计算公式应规范、简便,要准确反映因素量化的要求。

 

    第十条   各项专项拨款的分配要坚持公开、公正、民主、集中的原则,分配方法、分配数额和分配地区要经过集体讨论,不得个人决定。

 

    第十一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接到财政部下达的专项拨款后,应按财政部规定的专项拨款用途、对象,及时向下分配,不得挤占挪用,不得任意改变和扩大使用范围,不得变更预算支出科目。

应由地方安排配套资金的,应该足额安排。

 

第四章 专项拨款的执行和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   中央对地方专项拨款的支付,逐步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三条   中央财政拨付各地的专项拨款,原则上应于当年完成;确因政策性因素等造成当年完成不了预算的,应向财政部报告说明。

专项资金的具体组织执行和管理工作,由资金(或项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负责。

 

    第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应加强对专项拨款预算执行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向财政部报送专项拨款执行情况,对其使用管理及时进行总结,并及时抄送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专项拨款预算执行情况实施就地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   财政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每年对专项拨款的使用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检查的数额不少于中央专项拨款项目总数的10%。

 

    第十六条   对在专项拨款监督检查中发现没有按照本办法管理和使用的问题,应及时予以纠正或处理;涉及违反财经法规问题或案件,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有关条款进行严肃处理。

 

 

关联法规: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应依据本办法制定省以下中央对地方专项拨款的管理办法及各单项专项拨款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财政部

中央对地方专项拨款管理办法

 

成本费用控制成本费用控制成本费用控制成本费用控制管理管理管理管理制度制度制度制度第一条第一条第一条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成本费用的内部控制,严格控制成本费用的开支规模,堵塞漏洞,制止铺张浪费和徇私舞弊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第二条第二条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成本费用是指公司为了获取收益而发生或支付的各种耗费以及虽与获取收益无关但应由本期负担的各种耗费。

第三条第三条第三条第三条成本费用的下列职务应分离:

批准人与经办人的职务相分离;经办人与证明人、验收人相分离。

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第四条第四条第四条第四条建立成本费用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内部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成本费用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同一岗位人员定期作适当调整和更换,避免同一人员长时间负责同一业务。

成本费用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包括:

(一)成本费用定额、预算的编制与审批;

(二)成本费用支出与审批;(三)成本费用支出与相关会计记录。

第五条第五条第五条第五条配备合格人员办理成本费用的核算业务。

办理成本费用核算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业务知识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客观公正。

通过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

第六条第六条第六条第六条成本费用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审批人对成本费用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成本费用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第七条第七条第七条第七条审批人应当根据成本费用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经办人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成本费用业务。

第八条第八条第八条第八条通过宣传培训和奖惩措施,增强全体员工自觉节约成本费用的意识。

成本费用预测成本费用预测成本费用预测成本费用预测、、、、决策与预算控制决策与预算控制决策与预算控制决策与预算控制第九条第九条第九条第九条开展成本费用预测,应本着费用最少、效益最大的原则,明确合理的期限,充分考虑成本费用预测的不确定因素,确定成本费用定额标准。

第十条第十条第十条第十条成本费用预测应当服从企业整体战略目标,考虑各种成本降低方案,从中选择最优成本费用方案。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第十一条第十一条企业对成本费用预测方案进行决策,应当对产品设计、生产工艺、生产组织、零部件自制或外购等环节,运用价值分析、生产工序、生产批量等方法,寻找降低成本费用的有效措施。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第十二条第十二条企业应当根据成本费用预测决策形成的成本目标,建立成本费用预算制度。

通过编制成本费用预算,将企业的成本费用目标具体化,加强对成本费用的控制管理。

成本费用执行控制成本费用执行控制成本费用执行控制成本费用执行控制第十三条第十三条第十三条第十三条确定材料供应商和采购价格,并采用经济批量等方面确定材料采购批量,控制材料采购成本和储存成本。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第十四条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建立成本费用支出审批制度,根据费用预算和支出标准的性质,按照授权批准制度所规定的权限,对费用支出申请进行审批。

财会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成本费用开支项目和标准进行复核。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第十五条第十五条规范成本费用开支项目、标准和支付程序,从严控制费用支出。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第十六条第十六条会计机构或人员在办理费用支出业务时,根据经批准的责任主体成本费用支出申请,对发票、结算凭证等相关凭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及合规性进行严格审核。

成本费用核算成本费用核算成本费用核算成本费用核算第十七条第十七条第十七条第十七条建立成本费用核算制度,制订必要的消耗定额,建立和健全材料物资的计量、验收、领发、盘存以及在产品的移动管理制度,制订内部结算价格和结算方法,明确与成本费用核算有关的原始记录及凭证的传递流程和管理制度等。

第十八条第十八条第十八条第十八条成本费用的归集、分配遵循下列要求:

(一)成本的确认和计量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二)成本费用核算与客观经济事项相一致,以实际发生的金额计价,不得人为降低或提高成本;(三)成本费用核算要为企业未来决策提供有用信息;(四)成本费用分期核算;(五)一定期间的成本费用与相应的收入应当配比;(六)成本费用的核算方法前后一致;变更成本计算方法应当经过有效审批。

(七)成本费用归集、分配、核算考虑重要性原则。

第十九条第十九条第十九条第十九条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选择合理的成本费用核算方法。

成本费用核算方法为品种法。

第二十条第二十条第二十条第二十条建立合理的成本核算、费用确认制度。

对生产经营中的材料、人工、间接费用等进行合理的归集和分配,不得随意改变成本费用的确认标准及计量方法,不得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成本费用。

监督与检查监督与检查监督与检查监督与检查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公司成本费用的监督检查权由公司财务部行使。

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成本费用开支的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成本费用控制的岗位分工和授权批准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由一人兼任两个以上不相容岗位的现象和成本费用的开支是否获得授权或批准。

(二)成本费用的开支是否存在越权审批或重大开支由一人审批的现象。

(三)成本费用开支的原始凭据的报销手续是否完备及是否合法、真实和有效。

(四)成本费用开支的所运用的会计科目是否正确,记录有关会计帐薄和编制有关会计报表是否准确、规范。

(五)非正常成本费用开支是否由公司高管授权或批准。

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成本费用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应要求被检查单位纠正和完善,发现重大问题应写出书面检查报告,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执行董事批准后生效

 

成本成本成本成本、、、、费用控制管理制度费用控制管理制度费用控制管理制度费用控制管理制度一一一一、、、、目的目的目的目的1.分析各项成本费用控制环节,强化管理。

2.有效控制成本费用,以提高经济效益。

二二二二、、、、适用范围适用范围适用范围适用范围集团各下属酒店三三三三、、、、制度内容制度内容制度内容制度内容1.成本、费用的控制和管理统一由总经理领导。

2.财务部是成本费用控制管理的职能部门。

⑴由财务部根据经营规模和经营计划提出成本、费用的控制目标,提交总经理审批。

⑵财务部做出成本、费用控制目标计划后,分解到各营业部门和后勤管理部门实施,并负责监督检查。

⑶财务部要分清本期费用和下期费用的界线,不得任意预提和摊销,分清各部门的费用,不得混淆,以便经济核算。

3.仓库根据经营计划做出物资储备定额,防止物资积压,减少资金的占用。

⑴根据各部门的费用控制计划实行限额领料。

⑵领用物品必须填制领料单,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出库,手续不全仓库不予发货。

⑶物品采购必须经过申请及批准后方可进行。

⑷仓库验收时要严格核对采购限额后,再验收入库。

⑸控制掌握好物资的购进价格,保障成本费用的降低。

4.总务部对其分管的低值易耗品制定出相应的管理措施。

⑴避免重复购置造成多余的浪费,避免不到期丢失和损坏现象,达到物尽其用。

⑵根据经营计划控制好水、电、燃料的使用,并且各部门的使用进行管理和控制。

5.工程部负责对设备和设施的使用,提出周期性维护计划。

⑴做出合理的修理费计划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使用其资金。

⑵对资本性支出的固定资产加强管理,设备申购要有可行性论证报告,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购置,避免重复购置造成资金的浪费。

⑶做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延长其使用寿命。

6.人事部负责劳动用工的考核和管理。

⑴制定出合理的用工定额,核定工资计划,分解到各部门。

⑵对用工出现不合理之处,随时提出建议并制定其改进措施,达到人尽其才充分挖掘人力资源的潜力,更大的发挥和实现其价值。

7.餐饮部对本部门成本、费用的控制制定出相应的措施。

要求:

⑴在物美价廉的基础上制定出最优的菜肴配方,在后厨下工夫进而创出名优品牌,实现目标毛利率。

⑵制定合理的措施对营业费用进行控制,对所领用的物品应根据领料单和仓库核对,对其他费用支出和财务部核对,以掌握费用计划的支出情况,避免超支,并制定出相应的节约措施。

8.集团企管部根据财务部考核的成本费用目标计划的完成情况,区别不同的职责进行实适奖罚。

四四四四、、、、考核办法考核办法考核办法考核办法序号考核内容考核办法1各部门对本部门所涉及的成本

 

浅谈施工企业成本控制和管理的途径

赵恺奇(湖北省咸宁市审计局)

 

【时间:

2012年11月15日】

【来源:

【字号:

大中小】

 

  

  工程项目是建筑施工企业的利润来源,也是成本控制中心,因此,加强成本管理,控制成本支出,努力降低成本,为企业提供更多的利润是项目部的责任。

只有提供满足使用功能和质量保证的工程产品,并取得预期或超预期的经济效益,才能提高企业的社会信誉,为企业的进步发展储备竞争能力。

所以,加强施工企业成本管理,严格控制成本费用的发生,是施工企业常抓不懈的工作。

施工企业成本如何控制和管理,本文就此作一些探讨。

  

  一、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成本控制。

  施工企业工程项目成本控制是业主和施工企业内部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之一。

整个项目成本应包括项目明确阶段、准备阶段、实施阶段、竣工验收试运行和项目投入使用后所耗费成本的总称,即整个项目成本是由基本建设投资和使用阶段成本所组成的。

  1.成本控制是事先控制,即对将要发生的成本消耗在施工前进行控制,是在不影响项目工期、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将项目的实际成本控制在预期范围内的一项工作。

  2.项目签约后,能否盈利,在正常情况下,主要看项目成本的高低。

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要控制成本,在工程项目中标,项目开展后,首先要做的主要工作就是确定该项目的标准成本,这是进行成本控制的起点,也是项目管理的起点之一。

与实际施工成本进行比较的标准成本也称之为计划成本;计划成本是限定工期,保证工程项目质量和安全,在正常施工条件下各项费用消耗最小的方案。

计划成本是成本控制的目标,也是实施施工成本比较的标准。

  3.项目实施阶段,要不断监测施工过程中的各种费用的实际支出情况,并与计划成本进行比较,即可发现项目的实际费用情况是否偏离了投资目标或有无偏离趋势,以便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来加以纠偏。

  4.施工预算是企业根据施工工程实物量和具体施工条件,用企业内部施工定额计算而得到的成本支出预算,是对施工项目进行成本控制的目标成本。

如何采用最佳的施工方案,制定全面的增产节约措施,最大限度地发挥经营技术管理水平,就可以把项目的成本支出预算降低到可能达到的最低水平,取得对施工项目成本控制的最佳效果。

  

  二、建立科学的成本管理机制。

  1.企业财务部门要加强有关成本控制的信息收集整理,根据项目工期和工程进度,合理侧算项目的最佳材料的库存量。

同时,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遵守重要性的原则,对材料按主次排顺,确定最佳库存量,从而加快工程进度,降低工程成本,提高企业效益。

  2.拓展成本核算范围,建立以成本,费用,利润为中心的成本考核体系,将能量化的指标尽可能量化,通过考核绩效,促进各施工环节的工作效率提高。

项目部和财务部门不能局限于目前的成本核算内容,而且要考核项目的质量成本,责任成本。

把成本管理的重心,从侧重于简化成本核算转移到侧重于成本控制。

  

  三、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成本控制系统。

  施工企业要加强成本控制工作,就必须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成本控制系统,制定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这是进行成本控制的前提。

  1.要建立健全成本核算的原始记录管理制度,计量验收制度,财产物资的管理与清查盘点制度,内部价格制度及内部稽查制度。

  2.要建立成本控制系统,要有效地开源节流,避免浪费,要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减少服务成本。

总体思路应从整体出发,完善企业各项财务制度,规范企业经济秩序,采购进价、采购运输成本、材料持有成本、材料管理成本、信息管理成本等。

从整体布局,全面落实成本控制的目标和责任,并运用现代高效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实施有效的即时控制。

  3.施工企业要科学地设置业绩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对绩效考评的控制,对照预算指标、盈利目标、投资回报率、安全生产目标等业绩指标,对项目各施工环节和员工进行业绩考核评价,并兑现奖罚,以此强化对各环节和员工激励和约束。

  

  四、加强施工企业资金管理意识。

  施工企业工程建设项目一般具有投资大,工期长,资金回笼慢特点。

因此施工企业(特别是中小施工企业)加强资金管理非常重要。

  1.要根据项目建设的期限和资金到位情况,制订项目资金使用的长、中、短期计划,合理安排资金,保证项目的资金供给,保证项目按期保质完成。

  2.目前,施工企业重建设,轻理财的现象比较严重,特别是在国家拉动内需,加大基本建设投资力度的前提下,施工企业盲目扩大生产规模,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隐匿在项目盈利的光环下。

一旦施工环境发生变化,项目建设成本提高,资金紧张,经营现金流入量锐减,原有项目资金告急,或者债务到期,这样财务风险加大。

因此,施工企业要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合理筹措资金,合理安排资金,确保资金占有和资金成本最低。

  3.财务部门要根据项目建设情况,编制项目预算,按照工程进度,下达资金计划,充分利用闲置资金,合理安排资金结构,充分利用资金,加强资金使用过程的控制。

  

  五、提高财务人员的地位,发挥其参谋作用。

  1.财务人员要提高地位,必须具有较高的业务技术水平,强烈的爱岗敬业精神,诚信守信的职业道德操守。

因此,企业要为财务人员创造学习和提升的条件,促进其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的不断提高,建立健全财务人员的工作业绩考评和奖励制度,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努力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

同时财务人员也要不断地加强自身的业务学习,努力提升自己,不仅要懂得会计核算,还要善于理财,善于管理。

只有具备了高素质的财务人员,才能在工作中发挥参谋作业,才能称得上是行家理手。

  2.财务人员必须具备忠诚正直的精神和诚信意识,要有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不管对谁,都要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办事。

企业的财务人员从根本上讲,是对企业的资产、负债、权益负责,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IT计算机 > 电脑基础知识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