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kv输电线路施工安全技术交底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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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kv输电线路施工安全技术交底2
110kv输电线路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2)
安全交底
交底日期
年月日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部工程名称
基础浇筑
分项工程名称
/
交底提要
交底内容:
1、基本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戴好合格的安全帽,系好下颚带,锁好戴扣。
2.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着装要整齐,严禁赤脚和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
3.在没有可靠安全防护设施的高处(2米以上含2米)和陡坡施工时,必须系好合格的安全带,安全带要系挂牢固,高挂低用,同时高处作业不得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穿防滑胶鞋;
4.新进场的作业人员,必须首先参加入场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未经教育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5.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禁止操作与自己无关的机械设备;
6.施工现场禁止吸烟,禁止追逐打闹,禁止酒后作业;
7.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等,未经领导及安全员批准严禁随意拆除和挪动。
二、土石方工程安全措施:
基础开挖
1、在降基面施工中,工作人员不得在土坎、石坎下休息或走动,避免落石或塌方伤人。
2、部分基础开挖完毕后,坑口应用木板或其他物品覆盖,避免工作人员失误掉入坑内,造成人身伤害。
3、坑内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坑外人员应及时将坑内挖出的余土、石块清理干净,以免回落坑内伤及坑内工作人员。
4、挖土坑时,要有防塌方措施,必要时要在坑内打好支护,防止塌方。
2、基础灌制
1、架盘平台要搭接牢固,松木杆伸入坑帮每端不得少于1米。
平台上站人不得超过2名,横木及架盘垂直下方不得站人,施工人员不得在支撑和横木上行走。
2、人工搅拌时坑下人员一律戴安全帽,使用震捣器时禁止在地面上试震,避免震捣棒弹起伤人。
震捣棒有松动的地方要及时拧紧。
使用时要相互配合防止误伤。
3、浇注砼基础时,坑口0.8米内不得存放各种物品,坑外人员不得站在坑沿边上,并有防止其他物品和石块落入坑内措施。
坑内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五、基础施工及其它注意事项
1、拆模、养护。
养护人员不得沿支撑或易塌落的坑边走动。
冬季采用暖棚法养生时,每班不少于2人,火源不得与易燃物靠近,工作人员不得在坑内逗留。
2、拆除木模板和支撑要集中堆放,外露的圆钉应拔掉或打弯。
3、野外施工用火需经有关部门同意,并配足消防器材或灭火用具。
用火完毕后必须熄灭火源,必要时,要用土将原火堆覆盖。
山林地带、大风天气严禁用火。
六、铁塔组立安全要点
(一)组塔前准备工作
1、.铁塔组立前必须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
要使工作人员熟知操作规程、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
熟悉施工图纸、资料、工程质量要求等。
2、多人运送沉重塔材时,要统一口号,步调一致。
放下时不得抛掷,要轻放,防止人员被砸伤。
3、上山的道路要事先修好,清理浮石和树楂子,防止浮石伤人或扎脚。
4、组塔用抱杆在使用前应检查和试验。
检查有无断裂、虫蛀和腐蚀。
出现上述情况的不得使用。
(二)铁塔组立
1、组塔人员要相互配合,上下层作业相互照应。
安全带要系在牢固的构件上。
未系好安全带前,不得用手抓悬吊的绳索和滑轮。
塔上不得放浮铁,必要时应绑扎牢固。
一端没上好的塔材要拆下,防止抓空、踩空,造成高摔。
2、根开超过3.5米时,不可用一根抱杆起吊相邻大边主材,起吊根开小于3.5米的相邻大边时,须在抱杆侧大边立好的情况下,大边上端用Ф4.0铁线缠绕3圈,并与抱杆上端打好后方可起吊。
3、塔上不得乱扔东西。
如工器具、绳索、钢丝套,铁滑等。
要用传递绳索传递。
塔下人员不得靠近铁塔站立,应与铁塔保持一定距离,防止塔上落物砸伤。
4、六级以上大风、浓雾、大雪、雷雨天气禁止塔上作业。
5、使用机动绞磨或人工绞盘时,应由熟悉该项工作的技术人员负责。
拽尾绳不得少于2人。
钢丝绳在滚筒上缠绕不得少于5圈。
主磨绳应与起重滑轮应在一条直线上。
6、固定机动绞磨必须使用地锚。
各种地锚应按技术要求布设,其规格和埋深应根据现场土质经受力计算而确定。
主磨绳与起重滑轮应在一条直线上。
7、起重物品材料时,要统一信号,统一指挥。
操作人员精神要集中,防止过牵引。
8、现场所使用的工器具、材料要堆放整齐。
完工后现场不得遗留塔材、螺栓等物品。
不能搬离现场的材料设备应设人看守。
9、如在人员稠密地域或在公路、便道附近组塔时,应设立警示牌和围栏,并有专人看守。
七、铁塔上工作
1、上塔前应先检查登塔工具。
如脚扣、安全带、梯子等是否完整牢固可靠。
攀登铁塔脚钉时,应检查脚钉是否牢固。
2、塔上工作必须使用安全带和二道保险,戴好安全帽。
安全带应系在铁塔牢固的构件上,并检查扣环是否扣牢,转位时不得失去保护,塔上有人工作时不准调整或拆除临时拉线。
3、上下层作业时,工作应错开或设置不影响下层工作的防护措施。
4、塔上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应使用工具袋或绳索传递,不得上下抛掷。
5、上下铁塔或在铁塔上移位时(指未系安全带或安全绳),双手应抓住牢固的构件,不得手持它物。
6、铁塔组好后,应及时把铁塔地脚螺母铆好,防止被盗,造成铁塔倾倒。
八、放、紧线工作安全措施
(一)交叉跨越
1、与高压输电线路、低压配电线路交叉跨越时应采取的措施:
a、运行的带电输电线路应停电工作,履行工作票手续,在该线路的两侧验电封地后方可进行放、紧线工作。
封地线必须可靠接地。
b、不能停电的输配电线路应搭设双侧跨越架。
跨越架距带电导线的高度和水平距离必须符合该线路电压等级所要求的安全距离,并且要牢固可靠。
邻近或交叉其他电力线路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
(KV)
安全距离
(m)
电压等级
(KV)
安全距离
(m)
10KV以下
1.0
35KV
2.5
110KV
3.0
220KV
4.0
c、新架线路的部分路段与带电线路平行、跨越,在放紧线时,应将杆塔、导线可靠接地。
d、低压线路:
(1)、可采取停电后将导线落地的方式进行。
停电后在电源侧停电开关或刀闸处悬挂警示牌,必要时可将三相导线短路。
(2)、有自备电源的低压线路要有明显断开点,必须将三相导线短路,必要时有人看守。
避免自备电源返送电造成人身伤害。
(3)、不能停电时,必须搭跨越架。
e、跨越其他单位的专用电力线路时:
(1)应事先通知产权单位,商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并要求其派员始终在现场进行监护。
(2)不能停电的,要在保证安全距离的前提下,搭好双侧跨越架。
(3)不能长时间停电,又不能搭跨越架的,应在一定的停电时间内将跨越档的导线落地,用相同或大于该导线截面积的电缆进行软连接,以保证正常供电。
(4)导线落地前,应事先将跨越档两侧的导线挂点用钢线和地锚拉紧,防止跨越档导线落地后,两侧导线受力使横担或电杆变形。
(5)停电后和送电前应适时的检查接地线的安装和拆除情况。
(6)电缆敷设后应派员不间断看守,防止丢失。
f、跨越停运的电力线路时,应按带电运行线路考虑。
其各项安全措施与带电线路相同。
2、与通讯线、通讯光缆交叉跨越前,应该先与有关方面进行联系,跨越时必须搭跨越架,并要保持一定距离。
跨越架要牢固可靠,不得倚靠或搭在通讯线或通讯光缆上,防止发生意外。
3、与铁路、公路交叉跨越时应采取的措施:
a、跨越铁路时应做到:
(1)事先与铁路部门联系,遵守该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要求派员始终在现场监护。
(2)必须搭设棚式跨越架。
跨越架的高度和宽度要符合铁路部门的有关规定,并在四角加装立杆,防止导线掉出跨越架。
(3)跨越架的埋设要有足够的深度,并支撑牢固。
(4)跨越架必须用8#铁线绑扎,不得用其他物品代替。
(5)跨越架上的横木不得浮放,必须绑扎牢固。
(6)放紧线过程中,跨越架必须有人看守,防止跨越架倾倒或导线落在架外。
b、跨越公路时应做到:
(1)事先与公路部门联系,遵守该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要求派员始终在现场监护。
(2)公路较宽时搭设双侧跨越架。
跨越架的高度和宽度要符合公路部门的有关规定。
(3)跨越架的埋设要有足够的深度,并支撑牢固。
(4)跨越架必须用8#铁线绑扎,不得用其他物品代替。
(5)公路较窄时可搭设单侧跨越架,但必须保证另一侧导线对地相对高度。
(6)放紧线时,应在跨越架两侧10米以外放置警示牌,必要时应暂时封路,待过线后放行。
(7)放紧线过程中,跨越架必须有人看守,防止跨越架倾倒或导线落在架外。
(二)放紧线工作
1、紧线前,应对起重工具做全面检查:
(1)钢丝绳无断股、无锈蚀。
(2)绞磨制动良好,受力点与牵引绳的受力点一致。
(3)铁滑转动灵活,开口滑索扣良好。
(4)紧线器完好无卡住现象。
(5)挂线梯子无断裂、无开焊。
(6)手动葫芦铁链无断裂、卡扣良好。
(7)起重环无断裂、螺扣完好。
(8)滑轮组绳索无断股无损伤。
(9)钢丝套插接良好无损伤。
(10)地锚埋深符合要求。
2、紧线前,应检查导地线有无障碍物挂住。
紧线时应检查接线管、接头有无卡住现象,障碍物较多地段必须设专人监护。
3、紧线时工作人员的二道保险绳和安全带要系在牢固的构件上。
安全带严禁挂在导线上
以防跑线时发生人身伤害。
4、紧线工作,要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统一信号。
杜绝越级指挥。
5、在附件安装时,所用工器具、材料必须用绳索传递,不得上下抛掷。
杆塔下工作人员应站在安全位置,防止砸伤。
九、机动车运输:
1、严禁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车辆上要配备灭火器。
2、对运输经过的道路要事先调查清楚,必要时及时进行加固修整。
3、施工负责人在运输前应将途经的险桥、沟坡、急弯、坑洼路面等情况向驾驶员和押运人员进行交底。
4、路面水深超过汽车排气管时,不得强行通过;在泥泞的坡道或冰雪路面上应缓行,车辆应装防滑链;冬季车辆过冰河时,必须根据气候情况和河水冰冻程度决定是否行车,不得盲目过河。
5、车辆过渡时,要遵守轮渡安全规定,听从渡口工作人员的指挥。
6、载货机动车运输时,除押运和装卸人员外,不得搭乘其他人员;押运和
装卸人员必须乘坐在安全位置上;载物高度超过车厢拦板时,货物上不得坐人。
7、装运超长、超高或重大物件时:
(1)物件重心与车箱承重中心要基本一致;
(2)易滚动的物件要顺其滚动方向用木楔掩牢并捆绑牢固;(3)用超长架装载超长物件时,在其尾部要设置警告标志;超长架要与车箱固定,物件与超长架及车箱捆绑要牢固;(4)押运人员途中要加强检查,防止捆绑松动;通过山区或弯道时,防止超长部位与山坡或行道树碰刮。
8、运输爆破器材时,要遵守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车况必须良好;车辆不得带挂车或由其他车辆拖拽行驶;车辆必须按指定路线行驶,遇有火源必须绕道行驶;运输途中,车辆不得在人多的地方、交叉路口、桥上或建筑物附近停留;押运人员必须乘坐在驾驶室内;车上装载的物品用帆布遮盖,并设置警告的标志;炸药和雷管要分别运输,雷管箱内应用柔软材料填实,并严禁与其他易燃易爆品同车运输。
9、氧气瓶、乙炔瓶的运输应遵守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瓶帽必须拧紧,防振圈齐全,轻装轻卸,严禁抛掷和滚碰撞击;装运时,氧气瓶应横向卧放,头部朝向一侧,并应垫牢,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厢高度;乙炔瓶必须直立排放,车厢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2/3;严禁与易燃易爆物品同车运输;严禁将氧气瓶与油脂或带有油污的物品同车运输;氧气瓶与乙炔瓶不得同车运输。
10、机动车辆运输易燃易爆物品时,应在车辆明显位置挂有“危险品”的标志。
十、环境保护:
1、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增强环境保护意识,严禁乱砍乱伐。
2、基础施工时,开挖出来的土方应合理堆置,施工余土尽快运送到合适地点。
3、为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基础施工材料中的沙、石实行袋装,定量供应。
达到占地少,避免浪费,场地容易清理的目的。
4、在施工过程中,应保持现场不出现不必要的障碍,排除雨水和污水,并将任何设备和多余材料储存并作出妥善安排,从现场清除并运走任何废料、垃圾、泥浆及不再需要的临时设施。
5、与当地环保部门取得联系,在施工中注意搞好野生动物、文化古迹和文物保护工
作。
审核人
交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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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表头由交底人填写,交底人与接受交底人各保存一份,安全员一份;
2、交底提要应根据交底内容把交底重要内容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