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拟卷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基础表填报说明Word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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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隶属关系:
由“隶属关系”和“部门标识代码”两部分组成,以9位码表示。
具体填报方法如下:
中央单位:
前六个空格均填零,后三个空格根据国家标准《中央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他机构名称代码》(GB4657-2002)填列。
地方单位:
前六个空格根据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2002)编制。
后三个空格按照单位财务或归口管理的部门、机构,比照国家标准《中央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他机构名称代码》(GB4657-2002)填列。
8、单位执行会计制度:
指单位现执行的会计制度,分为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其他。
9、机构行业分类:
根据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02)填列,各单位填报时应尽可能选择最详细一级分类代码填列。
10、单位基本性质:
根据单位性质和经费管理特点类型,按列示的11种类型选择填列。
11、财务隶属关系:
按列示的三种隶属关系选择填列,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领经费,并对下一级单位核拨经费的单位,为一级单位;
向上一级单位报领经费,并对下一级单位核拨经费的单位,为二级单位;
向同级财政部门或者上一级单位报领经费,没有下级拨款单位的单位,为基层单位。
12、预算管理级次:
按单位预算分级管理的级次选择填列。
13、备用码:
单位根据管理需要可自行填列。
第三部分:
行政单位资产清查报表编制说明
一、行政单位资产清查报表编制说明
(一)行政单位资产负债清查表(财清行综01表)
本表由计算机自动生成,不需要单位进行手工填列;
本表的相关内容由计算机从资产清查基础表(财清行基01表)中的相关指标中提取。
(二)行政单位人员机构情况表(财清行综02表)
本表的相关内容由计算机从资产清查基础表(财清行基02表)中的相关指标中提取。
(三)行政单位资产盘盈、财产损失表(财清行综03表)
本表的相关内容由计算机从资产清查基础表(财清行基03表)中的相关指标中提取。
(四)行政单位资产出租出借情况表(财清行综04表)
本表的相关内容由计算机从资产清查基础表(财清行基04表)中的相关指标中提取。
(五)行政单位固定资产汇总表(财清行综05表)
本表的相关内容由计算机从资产清查基础表(财清行基08表)中的相关指标中提取。
(六)行政单位房屋及构筑物明细表(财清行综05-1表)
本表的相关内容由计算机从资产清查基础表(财清行基08-1B表)中的相关指标中提取。
(七)行政单位大型设备明细表(财清行综05-2表)
1、本表由计算机自动生成,不需要单位进行手工填列;
本表的相关内容由计算机从资产清查基础表(财清行基08-2、08-3、08-5、08-6、08-7、08-8、08-9、08-10表)中的相关指标中提取,提取范围为清查单价(原值/数量)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大额资产。
2、表内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上等是按大型设备原值设定的金额区间,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在内,依此类推。
(八)行政单位交通运输设备明细表(财清行综05-3表)
本表的相关内容由计算机从资产清查基础表(财清行基08-4表)中的相关指标中提取。
(九)行政单位占有使用土地明细表(财清行综06表)
本表的相关内容由计算机从资产清查基础表(财清行基08-1A表、财清行基09表)中的相关指标中提取。
(十)行政单位已使用未转固定资产房屋及构筑物明细表(财清行综07表)
本表的相关内容由计算机从资产清查基础表(财清行基10表)中的相关指标中提取。
(十一)行政单位附属后勤服务单位基本情况表(财清行综08表)
本表的相关内容由计算机从资产清查基础表(财清行基11表)中的相关指标中提取。
(十二)行政单位未脱钩经济实体基本情况表(财清行综09表)
本表的相关内容由计算机从资产清查基础表(财清行基12表)中的相关指标中提取。
二、行政单位资产清查基础表编制说明
(一)行政单位资产负债清查表(财清行基01表)
本表按全口径反映行政单位资产清查账面数、清查数及清查增减情况。
表中有价证券、固定资产、暂付款、暂存款科目的相关数据,从资产清查基础表(财清行基05、06、07、08表)中提取,由计算机自动生成;
其他科目由手工录入。
1、资产清查待处理:
指单位通过账务清理和财产清查,清查出的各类资产清查数与账面数差额,以及负债清查数与账面数差额的合计数。
反映本次资产清查清查出的待处理的资产净损溢数额。
2、外币存款:
反映单位外币存款,按核算规定折合人民币数填报。
3、财政应返还额度:
填列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单位本年尚未支用而结存在国库的累计预算指标数。
4、预拨(预收)下年经费:
反映行政单位预拨、预收下年度各项经费数。
5、应付工资(离退休费):
反映单位应发未发的工资或离退休费。
6、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
反映单位应发未发的由各地区各部门出台的津贴补贴。
2006年1-6月数据还在原科目填列,不在此反映。
7、按照财政部财库[2004]190号文件规定,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单位年终结余资金及其分配的账务处理按照财政财务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审核公式:
表内:
1行=(2+3+5+7+8+9+10+11+12)行;
1栏9行=5栏25行;
15行=(1+14)行;
16行=(17+18+19+20+21+22)行;
24行=(25+26)行;
30行=(16+24+28)行;
1栏15行=5栏30行;
4栏15行=8栏30行;
3行≥4行;
5行≥6行;
8栏=(5+6-7)栏。
表间:
4栏12行=财清行基03表1栏24行+2栏50行-1栏1行。
(二)行政单位人员机构情况表(财清行基02表)
本表反映行政单位人员和机构情况。
本表数据全部由手工录入产生。
1、单位定编人数:
指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的人员编制数,按行政编制、事业编制、社团编制、另列编制、老干部服务人员分别填列。
2、单位在职人数:
反映年末单位实际人数。
按行政人员和事业人员分别填列。
3、行政人员:
指单位内行政编制人员。
4、事业人员:
指单位内事业编制人员。
5、长休人员:
指单位长期病休连续满六个月(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劳保待遇)人员。
6、内退人员:
指不符合国家退休政策,但按本单位有关规定已经退休人员。
7、提前离岗人员:
指由于特殊原因提前离开工作岗位的人员。
8、带薪学习人员:
单位公派脱产学习,原有待遇不变人员。
9、等待分配人员:
指暂未上岗等待分配岗位人员。
10、长期停薪人员:
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长期停发工资人员。
11、离休人员:
符合国家离休政策,已经离休的全部人员。
12、退休人员:
符合国家退休政策,已经退休的全部人员。
13、工人:
指劳动主管部门核定的编制内实有工人。
14、长期聘用人员:
指编制外的长期聘用人员。
15、年末财政供养人数:
指用财政预算拨款开支的人员数。
口径同单位决算一致。
16、独立编制机构数:
指纳入资产清查范围的经各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的单位数,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党派团体、公检法司部门等行政单位、国有事业单位等。
本指标不受财务核算单位的限制。
17、独立核算机构数:
指纳入资产清查范围的经各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且财务上实行独立核算的单位数。
18、行政单位附属后勤服务单位数:
指为保证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设立的,机关服务中心等物业管理、汽车运营和维修、接待服务、餐饮、印刷、幼教、医疗等后勤服务单位。
按独立核算的单位数,区分单位性质分别填列。
19、行政单位附属未脱钩经济实体数:
指与行政单位尚未脱钩的公司、企业集团等经济实体。
按照实际数填列。
2行=(3+5+8+9+10)行;
11行=(12+25)行;
12行=(13+19+20+……+24)行;
25行=(26+32+33+……+37)行;
38行=(39+40)行;
41行=(42+43)行;
50行=(51+53+54+55)行;
57行=(58+60+61+62)行;
65行=(66+67+68+69+70)行;
5行≥(6+7)行;
13行≥(14+15+16+17+18)行;
26行≥(27+28+29+30+31)行;
51行≥58行;
53行≥60行;
54行≥61行;
55行≥62行;
51行≥52行;
58行≥59行;
3行≥12行;
1栏≥2栏;
3栏≥4栏。
(三)行政单位资产盘盈、财产损失表(财清行基03表)
本表主要反映单位清查出的各类资产盘盈和按原因归类的财产损失情况。
表中有价证券、固定资产、暂付款科目的相关数据,从资产清查基础表(财清行基05、06、08-1A、08-1B、08-2、08-3、08-4、08-5、08-6、08-7、08-8、08-9、08-10表)中提取,由计算机自动生成;
1、其他(负债类):
反映行政单位负债部类等其他各项盘盈、损失的合计数(清查增加数-清查减少数)。
1行=(2+5+6+23)行;
6行=(7+9+10+11+13+14+15+16
+17+21)行;
24行=(25+40+41+48)行;
25行=(26+32+39)行;
26行=(27+28+……+31)行;
32行=(33+34+……+38)行;
41行=(42
+43+……+47)行;
2行≥(3+4)行;
7行≥8行;
11行≥12行;
17行≥(18+19+20)行;
21行≥22行。
表间:
3行1栏=财清行基06表6栏合计;
5行1栏=财清行基05表8栏合计;
6行1栏=财清行基08表4栏合计;
26行2栏=财清行基06表7栏合计;
40行2栏=财清行基05表9栏合计;
41行2栏=财清行基08表6栏合计。
(四)行政单位资产出租出借情况表(财清行基04表)
本表反映单位在资产清查基准点仍在出租出借的固定资产(不含土地,下同)、土地和其他资产及其收入情况。
其中:
固定资产、土地的“出租、出借”、“资产信息”、“对方使用单位”相关信息由基础数据库中自动提取,其他信息由手工录入;
其他出租出借资产的相关信息全部由手工录入。
1、固定资产和土地按国标分类填列,其中房屋构筑物、土地等一项资产可能产生多条记录;
其他资产出租出借,按项目进行填列。
2、“其他”项中包括流动资产及户外广告收入、户外附属设施收费等情况。
其中,流动资产按会计科目分类分项填列;
户外广告收入、户外附属设施收费等情况,只需填写1、7、8、9、10、11、12栏内容。
3、规格型号:
土地、房屋构筑物、图书文物及陈列品的规格型号允许为空,其他固定资产规格型号由基础数据库自动生成。
4、数量:
指实际用于出租出借的资产数量。
土地、房屋构筑物有关出租出借数量按实际填列。
5、资产原值:
指实际用于出租出借的资产原值。
土地、房屋构筑物有关出租出借原值按实际比例折算后填列。
6、资产出租本年收入:
分别按应收、实收填列。
应收指按照有关资产出租出借合同等约定的本年收入;
实收指按照收付实现制原则至资产清查基准日已经收到的2006年度出租收入。
(五)行政单位有价证券清查明细表(财清行基05表)
本表反映单位有价证券的清查情况。
本表要求单位将有价证券逐项逐笔填列。
1、证券名称:
按证券票面所载实际名称填列。
2、发行日期:
按证券实际发行日期填列。
3、投资日期:
按单位实际购买日期填列。
4、到期日:
按证券票面到期日填列。
5、票面利率:
按证券票面所载实际利率填列。
6、票面金额:
按证券票面所载实际金额填列。
7、原始投资金额:
按实际购买金额填列。
8、账面数:
按基准日明细账余额填列。
9、清查变动数:
以清查后的有价证券的增加或减少值填列。
10、清查数:
按清查后有价证券金额填列。
11、变动原因:
按盘盈;
盘亏;
贪污、盗窃、诈骗损失;
司法败诉强制执行损失;
其他原因损失填报。
10栏=(7+8-9)栏。
(六)行政单位暂付款清查明细表(财清行基06表)
本表要求单位按暂付款明细逐项逐笔填列。
1、债务方名称:
填写债务方单位及个人全称。
2、款项性质:
按预付合同款、预借差旅费、报销单位领用备用金、住院押金、其他等填列。
3、与本单位关系:
按上级单位、下级所属单位、本单位职工、合同单位、其他等填列。
4、账面数:
按资产清查基准日暂付款明细账余额填列。
5、账面数按账龄划分:
以每笔暂付款的发生日期至资产清查基准日为账龄计算期间,将暂付款的账面数划分为3年以内和3年以上(含3年)两个账龄段。
6、清查变动数:
以清查后的暂付款的增加或减少值填列。
7、清查数:
以清查后的暂付款的实际价值填列。
8、变动原因:
债务人破产、倒闭、死亡造成损失;
债务人被吊销、注销造成损失;
国际政治因素造成损失;
逾期3年以上损失;
其他原因损失填列;
10、备注:
单位认为需要填报的其他关键事项说明。
3栏=(4+5)栏;
8栏=(3+6-7)栏。
(七)行政单位暂存款清查明细表(财清行基07表)
本表要求单位按暂存款明细逐项逐笔填列。
1、债权方名称:
填写债权方单位及个人全称。
按临时暂存资金(如存入押金、保证金等)、其他应付款项、不明性质的资金、外单位委托办事资金、党团经费等填列。
按资产清查基准日暂存款明细账余额填列。
以每笔暂存款的发生日期至资产清查基准日为账龄计算期间,将暂存款的账面数划分为3年以内和3年以上(含3年)两个账龄段。
以清查后的暂存款的增加或减少值填列。
以清查后的暂存款的实际价值填列。
债权人破产、倒闭、死亡;
债权人被吊销、注销;
国际政治因素;
逾期3年以上;
其他原因填列;
9、备注:
3栏=(4+5)栏;
8栏=(3+6-7)栏。
(八)行政单位固定资产汇总表(财清行基08表)
本表主要反映按照国标分类的十大门类固定资产的账面数、清查变动数和清查数。
本表的相关内容由计算机从资产清查基础表(财清行基08-1A、08-1B、08-2、08-3、08-4、08-5、08-6、08-7、08-8、08-9、08-10表)中的相关指标中提取。
(九)行政单位固定资产--土地清查明细表(财清行基08-1A表)
本表主要反映在固定资产中单独核算的土地的清查情况。
价值已计入房屋构筑物的,以及划拨等未入资产账的土地在财清行基09表中反映。
实盘资产(包括账实相符、盘盈等)有关信息主要由基础数据库生成,其余信息(包括盘亏、毁损、报废等)手工录入。
1、固定资产分类代码:
根据《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及其第1号修改单(GB/T14885-94)标准编码的选项,各单位自行选择填列。
2、固定资产编号:
按本单位编号填列。
3、名称:
按本单位土地的实际名称填列。
4、权属证书:
按土地权属证所载内容填列。
5、权属性质:
按土地性质,分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分别填列。
6、坐落位置:
按该项土地的具体地址填列。
7、取得日期:
按该项资产实际取得的具体时间填列。
按资产清查基准日该项土地账面记载的数量、价值分别填列。
9、清查数:
按照实际数量、金额分别填列。
10、变动原因:
其他原因损失填列。
11、土地来源:
按划拨、转让、其他分别填列。
16栏=(10+12-14)栏;
17栏=(11+13-15)栏;
16栏≥19栏;
19栏=(20+22+23+24+25)栏。
(十)行政单位固定资产--房屋及构筑物清查明细表(财清行基08-1B表)
本表反映单位占有使用的房屋及构筑物清查情况。
属于基本建设项目、已使用未转入固定资产的房屋及构筑物填报财清行基10表。
按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卡片编号填列。
按本单位固定资产的实际名称填列。
按固定资产权属证所载内容填列。
5、坐落位置:
按该项资产的具体地址填列。
6、取得日期:
7、使用方向:
反映单位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方向,按照单位自用(含后勤使用)、出租、出借、闲置、其他分别填列。
8、合计:
指单位固定资产数量(如房屋的建筑面积等)。
9、单位负担费用面积:
指在单位固定资产数量中,应由单位负担物业、取暖等费用的部分。
本单位已进行住房制度改革,办理固定资产产权过户手续、在单位固定资产帐中不再反映,但仍由单位负担物业费和取暖费的职工宿舍面积,作为本表补充资料反映。
10、单位自用:
按本单位实际自用数量填列,其中后勤使用部分单独反映。
11、出借:
按本单位出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实际数量填列。
12、出租:
按本单位出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实际数量填列。
13、使用状况:
按在用、未使用、不需用、危房不能用、其他填列。
14、变动原因:
损毁;
报废;
15、备注:
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补充说明的情况。
15栏=(9+11-13)栏;
15栏≥17栏;
17栏=(19+21+22+23+24)栏。
(十一)行政单位固定资产—通用设备清查明细表(财清行基08-2表)
本表反映单位占有使用的通用设备清查情况。
属于基本建设项目、已使用未转入固定资产的不在本表反映。
4、规格型号:
按固定资产的规格型号填列。
5、取得日期:
6、使用状况:
按在用、未使用、不需用、毁损不能用、其他填列。
按单位自用、其中后勤使用、出租、出借、闲置、其他填列。
按资产清查基准日该项资产账面价值填列。
9、变动原因:
10、累计使用年限:
按固定资产实际已使用年限取整。
11、备注:
10栏=(7+8-9)栏。
(十二)行政单位固定资产—专用设备清查明细表(财清行基08-3表)
本表反映单位占有使用的专用设备清查情况。
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