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厂员工手册模板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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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患有精神病、传染病或吸毒者。
2.7有受贿、贪污、作风不正等前科者。
2.8视力异常,不适工作者。
2.9未满十八周岁者。
3.筛选要求
新进职员须持有有效证件及学历证等正本到企业参与筛选:
3.1人力资源部负责基础资料初审,合格者发“面试通知书”。
3.2人力资源部在初试前了解人员背景,完善其资料后转用人部门进行初试。
初试视其需要以口试、笔试或实际操作进行。
3.3一般职员经过初试即可,组长级以上人员按要求进行复试。
3.4复试合格,用人部门应立即通知人力资源部。
3.5入司之日,必需提供医院健康证实,身体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4.报到
4.1人力资源部依据体检结果及用人部门所提供给聘人员面试成绩决定是否录用,人力资源部负责通知报到。
4.2应征人员接到通知后按指定时间/地点前往办理报到手续,并缴验下列证件:
4.2.1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4.2.2最终学历学校毕业证实。
4.2.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2.4有特殊技能者,提供资格证书
4.2.5其它指定应交之证件。
5.筛选合格之应征人员,未于通知时间办理报到手续者视为拒绝受雇,该通知所以失效。
6.试用:
新进人员和报道后30天内签署《劳动协议》,《劳动协议》明确要求试用期,试用期将依据职员不一样服务期限和当地劳动法律法规要求明确通知。
试用期内,假如你确实感到企业实际情况、发展机会和预期有较大差距,或因为其它原所以决定离开,可提出辞职,并按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对应,假如你工作表现无法达成要求企业也将终止对你试用或视情形延长试用期。
7.停止试用:
新进人员有下列之一者,应予停止试用或解聘,并以违反劳动协议要求处理,解除劳动协议。
7.1确实不能胜任工作者。
7.2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者。
7.3有旷工现象者。
7.4请假超出3天,或病假超出3天,或迟到早退超出3次者。
7.5经调查发觉有不良统计者。
7.6患有严重传染病或疾病有碍工作或公共卫生者。
7.7违反劳动协议之要求情节严重者。
7.8其它应予解聘之事实者。
7.9发觉个人资料不真实,有欺骗企业之行为者。
8.任用:
正式任用须由部门主管提出并经权责主管核准后,办理一下手续:
8.1由人力资源部开具经过试用期“试用期通知书”。
8.2将档案调到正式职员档案中心。
8.3协议由人力资源部、当事人各执一份。
9.人事调整
9.1人事调整时机和手续。
9.1.1部门调整时,应由调整后部门主管填具“人事调整表”,竟会前至前部门主管后,依核准权限呈请主管核准,在送交人力资源部。
9.1.2职务调整或晋升时,由所属部门主管填具“人事调整表”,依核准权限呈请主管核准,在送交人力资源部。
9.1.3若部门调整同时变更职务或晋升时,依9.1.2条方法办理。
9.2人事调整核准权限:
参考企业《事务核准手册》,经理级以下人员聘用、调整或晋升等等,均须由相关部门提出,逐层呈报后,最终经相关副总经理核准后可。
9.3人事调整公告:
9.3.1经公告之人事调整,相关部门免填“人事调整表”,由人力资源部依公告内容进行调整作业。
9.3.2公告若有未详尽之处,由人力资源部填具“人事调整表”,会签相关部门主管确定,经核准后调整之。
9.4调整生效:
多种人事调整应予事先经过核准后生效实施之,并依下列准则作业:
9.4.1调整生效日为每个月1日或16日。
9.4.2公告之人事调整,其生效日以公告所载。
9.4.3“人事调整表”所填注之生效日先于核准日时,该调整生效日依核准以后1日或16日。
9.4.4人事生效日由核准主管裁定。
9.4.5人事调整核准而未签注核准日期时,若送交人力资源部已逾所填注之生效日,该调整生效日依送交人力资源部后之1日或16日。
9.5变更职务代理人:
全部职员若因职务调整或其它原因需变更职务代理时,“人事调整表”上填妥变更后之职务代理人,经部门主管核准后送交人力资源部修正存查。
9.6各分企业/办事处或办事处人事调整和升迁。
9.6.1各分企业/办事处或办事处人事调整和升迁若属委托当地聘雇,由权责主管核定后向总企业人力资源部报备。
96.2遇人事调整是应将人事调整信息传回给总企业人力资源部,修订人事资料。
10.续约
续约正式任用由部门主管提出经权责主管核准后,办理一下手续:
10.1合格之绩效考评表。
10.2由人力资源部主管和当事人签署正式协议。
10.3协议签证。
10.4协议由人力资源部、当事人各执一份。
11.离职手续
11.1主动提出离职职员,须提前30日提交“职员离职申请书”经核准后,凭“职员离职申请书”到人力资源部取“职员离职手续表”,便利以下离职手续:
11.1.1工作业务交接。
11.1.2交回各项工作用具。
11.1.3人事、资产、财务、资讯物品缴验。
11.1.4解除聘用。
11.2违反企业要求,未经办理离职手续者,由人力资源部提出处理意见,经核准后办理一下手续:
11.2.1办理“职员离职手续表”。
11.2.2以电话(或信函)方法通知本人在三日内必需到企业办理职员离职手续。
11.2.3未办理完成职员离职手续视同自离,一切责任自负,严重者向公安机关报案。
11.4从企业离职后,再重新进入企业时,职员工龄将从最近一次进入企业起计。
第三章企业福利事项
主旨:
《企业福利事项》是由企业管理层提议、讨论、经过后确定之条款,凡企业职员均可有之福利待遇。
1.节日津贴:
每十二个月中秋节、国庆、元旦和春节发交给节日礼品或过节费;
2.生日津贴:
职员过生日,企业以购物卡或奖金形式发放生日津贴;
3.丧葬津贴:
职员直属亲属死亡时,企业根据要求发放丧葬津贴;
4.高温补助:
夏季高温期间,企业根据要求发放固定高温津贴;
5.企业为全部正式职员统一购置法定保险,并依据工种不一样判定是否为其购置特殊意外保险。
6.年底奖:
企业依据十二个月整体经营效益及职员服务年限,发放一定金额(通常为整年平均月基础薪一倍以上)年底奖。
7.带薪假日:
全部职员能够按国家要求享受以下带薪假日:
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劳动节、端午节、国庆节,其中女职员能够享受三月八日妇女节假期(具体要求参见《考勤和假期制度》)。
8.其它奖励:
经总经理办公室评定并同意其它奖励项目及奖励方法。
第四章工作规范
1.行为准则:
1.1热爱企业,服务社会;
1.2尊重她人,老实守信;
1.3用心做事,追求卓越;
1.4不停进步,完善自我;
1.5团结合作,坚持标准;
1.6珍惜企业财物,提倡节俭节省;
1.7严守企业机密;
1.8保护环境卫生,注意个人仪表。
2.工作纪律
2.1企业有依据生产需要而调配职员工作岗位权利。
2.2职员应严格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2.3工作期间,必需忠于职守,不干和工作无关事,不串岗,不和她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打瞌睡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员作。
2.4主动主动工作,提升品质,促进效率,不得以任何借口私自怠工、停工。
2.5搞好企业内部人际关系,严禁相互打斗或散播不利团结言语。
2.6关心企业,注意维护企业形象,为企业利益主动出谋献策;
发觉有损于企业形象及利益不良行为,要勇于批评纠正。
2.7保持企业环境卫生清洁,不得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乱倒剩饭、菜等。
2.8对来访人员应热情有礼、语言得体,严禁污言秽语。
2.9珍惜公物,不得偷窃或有意毁坏企业财物,损坏公物需照价赔偿。
2.10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人离关电关水,严禁公物私用。
3.沟通和投诉
2.1职员有投诉权利,假如职员对工作或企业有任何不满之处,可向其直属部门经理投诉,如仍不满意回复或不愿由直属上司处理,可越级向企业相关部门投诉。
倘职员选择书面方法,须注明姓名及部门,以示诚意。
全部投诉将保密处理。
2.2如发觉本企业有违法乱纪行为人和事,可向企业汇报,企业有责任保护揭发人正当权益。
第五章考勤和假期制度
1.工作时间
1.1企业实施五天工作制,天天工作八小时,每七天工作四十小时,天天工作时间以下:
星期一至星期五:
早晨7:
45—12:
00下午13:
00—16:
40。
因生产制造程序之连续性,职员担任轮班或尤其勤务之上下班及休息时间,依实际所需订之。
企业将依据劳动法相关要求确保职员休息休假权利。
2.超时工作
2.1职员经同意加班者,依国家要求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调休。
2.2职员已领取职务加给者,加班标准上安排调休,不另支给加班工资,专案核准者例之。
2.3加班工资按下列情况计算:
2.3.1工作日加班=加班工时×
小时工资率×
150%
2.3.2休息日加班=加班工时×
200%
2.3.3法定日加班=加班工时×
300%
2.3.4小时工资率=月基础工资÷
21.5÷
8
3.考勤制度
3.1职员必需认真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未经许可不得擅离岗位。
3.2企业实施指纹打卡制度,除副处长以上等级和经总经理核准免予打卡者外,必需在上下8班打卡,人事单位以考勤打卡时间为核定考勤依据。
3.3职员应保持卡面清洁,委托她人或代人打卡、自行填卡或伪造出勤统计者,经查属实者,该日以旷职论,并给予惩处。
3.4职员于上班时间内,因公务需处出者,经直属单位主管许可方可外出,未按要求擅离岗位者,按旷工论。
3.5企业许可职员按实际需要申请病假、事假、婚假、产假、慰唁假等,请假应事先填妥请假卡,并附上相关证实文件,在不得已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她人向部门主管报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3.6职员发生漏打、错打或其它特殊情况不能打卡,在当日或次日内应由部门主管或人事单位署名更正。
3.7迟到、早退
3.7.1职员于要求上班时间后三十分钟内打卡者为迟到,于下班时间前十五分钟内提早打卡者为早退。
超出上述时间者应办理请假手续,不然以旷工计算。
3.7.2职员每个月上班迟到十分钟内,次数不超出二次者或连续三个月累计次数不超出三次者(含)不予计算迟到扣薪,但列入年底绩效考评,超出者按前款迟到或早退处理。
3.7.3职员迟到及早退均以三十分钟为扣薪计算单位,未满者以三十分钟计算。
4.请假
凡职员不能正常上班,均须办理请假,请假须填写请假单,经同意后,传到人事部统计考勤。
4.1请假单填写:
4.1.1提出请假申请,填写请假单。
4.1.2请假申请必需注明起止日期、时间、具体事由等,未写明者可不予准假。
4.1.3请假期间应有职务代理人,并知会职务代理人,以代请假期间职务相关作业及责任。
4.1.4任何假别(除婚嫁、丧假外)全部要以尤其假先请之(如有尤其假话)。
4.1.5请假步骤经各级主管核准后方予准假,请假步骤未跑完就离岗,将以旷工论。
4.2事假
4.2.1最少需于事前一天提出申请并经核准,事后补假一律不准。
4.2.2当日突有不能预知之急事且能于事后提出具体者(比如:
A.偷窃、火警,须提出公安证实;
B.亲属病、伤、亡,须提出医院证实),依以下方法办理。
4.2.2.1当日开始上班后1小时内以电话报备者,准予来上班时凭据证实文件补办请假手续,不办请假手续者,给予旷工论。
4.2.2.2于当日开始上班时间1小时以以后电者,一律以旷工论。
4.2.2.3报备者应向所属各处主管报备,部门主管或助理应予当日开始上班时间后1小时内经过内部网络以公文方法报道至人力资源部,不然仍以旷工论。
4.2.2.4未依事实汇报或延误汇报时间,所以影响出勤情况由各部门自行负责。
4.2.3请事假3天/次/月,整年累计不得超出20天。
4.2.4整年事假累计超出20天者,给免职。
4.3病假
4.3.1标准上比照事假申请,报备步骤同事假一致。
4.3.2当日本人确因急病者得由本人或委托家眷于开始上班时间1小时内报备,且于3日内由本人或委托家来企业补办请假手续,补假时应出示相关“医院证实”(如:
个人病历卡、医院证实书等),未办请假手续者,仍视为旷工。
4.3.3病假连续超出2周以上者,视为长病假,以国家相关要求处理。
4.4婚假
4.4.1达成法定婚龄婚假为3天,晚婚者7天,限一次用完,服务期限1年以上者才享受带薪晚婚假期。
4.4.2婚假申请之使用期为自结婚登记日起3个月为限。
4.4.3有效婚假认定标准为自申请者到职日期后(包含到职日)登记注册方为有效。
4.4.4婚假连续假期,不包含2天公休日。
婚假不得和法定节假日及尤其假连续请。
4.4.5婚假必需于婚假15天前办理请假手续,方便主管事先安排工作接续作业。
4.4.6婚假之申请必需提出相关证实文件(结婚证书)。
4.4.7请婚嫁职员不享受本月全勤奖及部分绩效奖。
4.5丧假
4.5.1职员亲属(指配偶、父母、儿女)不幸逝世,职员可凭相关证实申请有薪丧假3天;
4.5.2请丧假职员不享受本月全勤奖及部分绩效奖。
4.5.3丧假未经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者,应予次日补办手续并于30天内提出相关证实文件补办手续。
4.6产假
4.6.1怀孕女职员可请产假累计90天,包含产前假和产后假。
男职员,妻子分娩时,可享受3天有薪假;
4.6.2产前检验可先以产假请之,但须于产假开始时扣除先前所请天数。
4.6.3产假之计算以医院证实生产日为产后第一天。
4.6.4产假必需于产假一周前办理请假手续,方便主管事先安排工作接续作业。
4.6.5凡产假未足要求天数,经各处主管认可而前来上班者,依基础工资折算发给补助。
4.6.6产假期间,全勤奖、各项加给,交通补助、通用津贴不发给。
4.7带薪年休假
4.7.1工作满1年以上以下者可享受5天有薪年假;
4.7.2工作满以上20年以下者可享受10天有薪年假;
4.7.3工作满20年以上者可享受15天有薪年假;
4.7.4职员休年假前应以不影响正常工作为标准,接收直接上司统一安排年内修完,逾期作废,如因工作不能安排休年假,企业将按加班标准给职员补助。
4.7.5职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享受当年年休假。
4.7.5.1职员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
4.7.5.2职员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根据要求不扣工资
4.7.5.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职员,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
4.7.5.4累计工作满不满20年职员,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
4.7.5.5累计工作满20年职员,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
4.8公休日、法定假日
4.8.1每七天日为公休日。
4.8.2法定假日:
注:
放假时间有超出法规时间,均视为无薪公休假
4.9临时休假
临时休假指因尤其情况(如:
风雪水火灾)由企业临时宣告,以调班方法处理。
4.10除病假外性质不一样假期不得接续申请,如婚假和事假等。
法定节假日前后不得连续请假。
4.11旷工
4.11.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续假,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旷工1天扣发3天薪金,连续旷工两天扣发6天薪金,连续旷工3天依4.11.3处理。
4.11.2旷工职员其旷工期间多种工资、津贴均不发放。
4.11.3凡当月旷工累计3天(含)以上或或整年累计5天者,作解聘处理,并依违反劳动协议处理。
各级主管对对所属职员之假作不实之签报者,依奖惩措施给记过以上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协议,并依违反劳动协议处理。
5.加班
5.1企业可在工作时间以外,指定职员加班:
被指定职员,除因特殊事由经主管同意者外,不得拒绝。
5.2企业职员加班,事先由主管人员填写“加班申请表”经部门主管级人员同意后加班,每人每个月加班不得超出60小时。
加班时间至23:
00止,超出23:
00不算加班,但特殊情况需事先申请并经主管部门经理同意,补填“考勤更正单”给人力资源部,否者超出部分不予计加班费。
5.3职员加班工作时间,由企业安排不、调休,不能安排补、调休或补、调休时间不足以抵消,计入加班。
职员必需参与由企业或部门安排节假日值班。
5.4加班费计算:
通常职员加班工作时间计为职员有效工作时间,以1小时为计算单位,加班工资按原基础工资标准150%计算。
周日加班工资按原基础工资标准200%计算。
法定假日加班工资按原基础工资标准300%计算
5.5顾问及责任人员平时加班工作时间,经部门经理确定有效工作时间,不计加班工资,在考评月度奖金时加以考虑,但在法定假日加班时,按基础工资300%计发加班工资。
5.6职员若在加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除不计有效工作时间外,就其加班时间按旷工处理。
6.公出
职员因处理公务或参与培训在上班时间离开工作岗位一日以内(或出入企业),视为因公外出。
离开1日以上者视为出差,须依出差措施办理。
6.1职员因公外出应予共处前填写“放行单”,并呈经理级部门主管核准(经理人员需呈上级主管核准)后方可外出。
6.2因遇特殊情况未能于下班时间前赶回企业时,应和企业电话联络说明情况并取得权责主管同意后方能生效,不然视为早退。
6.3职员因公外出应按“考勤管理措施”打卡。
6.4职员因公外出,事先未能办理公出手续应补填“放行单”说明延迟原因,呈权责主管核准后递交递交人力资源部处理。
6.5因公外出如需用车应进行用车申请。
7.出差
7.1出差定义:
7.1.1因处理公务或参与培训须离开工作所在地1日以上,视为出差。
出差分为中国出差和国外出差两种。
7.1.2当日往返公出,另以“公共管理措施”规范。
7.2中国出差
7.2.1出差申请
7.2.1.1职员出差应于出差2日前填写“出差申请单”,由部门主管审核,如时间紧迫或人在外地未及办理申请,可委托她人代为办理。
未经核准出差,其费用不得报支,出勤考评依人事规章办理。
7.2.1.2通常职员中国出差核准,参考企业《事务核准手册》。
7.2.1.3参与培训依“外训管理制度”申请,全部后勤工作由管理部统筹备理。
7.2.2交通:
7.2.2.1有交通工具使用依据《费用标准》要求,特殊情形须参考企业《事务核准手册》呈签。
7.2.2.2机票及火车票由管理部门负责代购。
7.2.2.3使用企业交通工具,依公出派车,依公出派车措施申请,经管理部核准,不得另报支交通费。
7.2.2.4业务人员由派驻地点出差到外地扩展业务者,依财务报销制度实施。
7.2.2.5出差期间,于次日起另行补助,额度依《费用标准》实施,若出现7.2.2.4情况不享受。
7.2.3住宿:
7.2.3.1以财务部《费用标准》实施。
7.2.4差旅费预支:
7.2.4.1出差前得预先申请出差时同时申请差旅费预支款,其预支费用额度须经权责主管及会计审核后,方可到出纳处领取。
7.2.4.3预支款应予返回一周内结清,未予限期内结清者,企业有权自薪资/报销中扣回。
7.2.4.3出差至各分企业/办事处,其食宿可由分企业/办事处代为处理。
7.2.5差旅费报销:
7.2.5.1差旅费报销凭“费用支出报销凭证”申报,检附相关凭证及已核准之“出差申请单”,经部门主管级财务主管核准后,向出纳结清预支或支领垫付款。
7.2.5.2出差期间因业务需要而花费业务公关费用,另以费用申请单分别报销,不能并入差旅费申请。
7.2.5.3出差返回后一周内冲销全部款项。
7.2.5.4为方便审核,实报实销费用尽可能自己结账,避免代她人付款。
7.3国外出差(略)
第六章薪资和考评
1.薪资
1.1薪资结构:
职员薪资=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加班工资+绩效奖金+特殊岗位津贴+年资工资
1.2薪资核实依据为考勤统计和请假条,由财务部审核出勤情况并核实薪资,奖金依部门和个人当月工作业绩考评确定。
1.3薪资依岗位而定,人员调动,薪资随岗位改变而进行对应调整。
具体情况由总经理最终核定。
1.4企业于每个月底发给职员上30天工资和津贴,并按政府要求代扣个人所得税、社会统筹养老保险个人缴纳部分。
1.5津贴包含:
岗位技能津贴、特殊岗位津贴、专长技能津贴等
1.6企业将依据经济效益和职员工作表现及绩效考评结果,在每十二个月年初调整(增加或降低)职员工资和津贴。
1.7职员每满工作1年加年资工资30元
1.8本企业激励各级职员格尽职守推行薪金保密。
1.9各级主管应领导所属职员不应探寻她人薪金、不评论她人薪金组成,以工作表现评价职员。
出现探寻她人薪金情况将依据企业要求进行处罚。
2.考评
2.1试用考评:
职员试用期间(通常为3个月)由使用部门主管负责考评,期满考评合格者,填具“使用人员考评表”参考企业《事务核准手册》经相关领导同意后正式录用。
2.2平时考评:
由各部门依据通用考评标准和具体工作指标考评标准进行,经过考评标准和考评表由人力资源部和常务副总共同拟制及修订,具体工作指标考评标准由部门经理负责拟制及修订。
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每6个月考评一次,其它人员每3个月考评一次,特殊人员可由主管和常务副总决定其考评密度。
2.3结果存档:
全部些人员考评结果均由人力资源部保留,作为确定薪酬、奖励、培养晋升、调职等关键依据。
2.4注意事项:
考评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有营私舞弊或贻误行为。
第七章奖惩管理要求
依据《中国劳动法》,为维护企业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保障企业各项工作正常运行,激励职员敬业精神,特制本奖惩要求。
本奖惩要求是职员应为和不应之依据。
本企业真诚期望全体职员自觉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工作,争取立功受奖。
对于违纪职员,企业将按本措施给予处罚。
职员含有奖惩之事迹者,应由直属主管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依事实呈报,经总经理以上核准后,人力资源部确定文告,并列入职员个人统计。
相关功过于年底相抵以后给:
加/减薪,升/降级,加/扣奖金之处罚。
1.奖惩类别:
1.1奖励:
嘉奖、记功、记大功、晋级、升值。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