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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分包管理办法Word文件下载.docx

录用后其相关证明应交工程部保存。

第八条、各级领导干部不准在管辖围介绍、引进自已的亲属承担劳务分包。

第二章劳务分包管理工作程序

第九条、各项目部将拟分包的分项工程名称、部位、分包容、分包形式在“项目策划书”中详细列出,并提出推荐,经有关部门审核、主管领导审批后进行分包队伍的招标工作。

第十条、工程部根据项目策划书及项目劳务分包队伍需求计划,编写招标公告,并告知相关人员,收集报名的分包单位,报名的单位必须提供:

工商营业执照、建筑企业劳务分包资质证书、施工负责人原件以及法人委托书的原件,并提供委托人的施工队长证书;

施工机械和人员的有效证明文件(特殊工种人员必须具备国家认可机构颁发的有效证件);

反映从业业绩和信誉的证明文件。

第十一条、领导小组及项目经理在48小时商定初选对象,并下达工程部。

工程部负责组织技术部、项目部对劳务分包单位进行考察及资格审查。

对有特殊工艺要求的施工队伍考察,由生产副总,总工程师,项目经理带队考察。

1、工程部主要考察:

劳务队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格等级证书、安全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复印后退回);

队伍机构设置情况、管理人员及简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工作简历及业绩;

在京常驻办公地点、联系人、联系;

近三年本队伍所施项目工程业绩;

公司简介;

优质工程奖、长城杯、鲁班奖、文明工地等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施工项目进度计划的完成情况;

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情况

2、技术部考察:

该队伍在施或已施工程的工程质量;

技术业资料

3、项目部考察:

劳务队伍的管理水平;

劳务队伍劳动力状况;

设备机具的拥有情况;

劳务队伍的入场时间及劳动力是否能够满足施工进度计划

4、技术部、项目部在考察后48小时提交考察报告至工程部

5、工程部在48小时汇总考察报告并组织考察报告并组织考察人员推选入围队伍。

推选入围队伍要强调部门与项目部的作用。

由工程部组织公平、公正、公开地从已合作过合格分包商名录中,推选3-4个队伍,从新考察合格队伍中推选2个左右队伍,经与项目经理商议后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入围单位,随附入围队伍的合格分包商评价材料考察报告,送劳务分包领导小组签署意见后,工程部将拟定的投标单位送商务合约部组织招标。

每一分包工程的拟定投标单位一般为4-7家,且实际参加投标的单位最少不得低于3家。

第十二条、劳务分包队伍入围的条件:

1、在市建委注册登记的二级以上施工企业,结构队伍必须具有一级施工企业资质。

2、有独立的在京施工企业法人资格

3、在京已施工三年已上企业。

4、近三年所施工程项目全部合格且优良率达75%以上,或其中得过一项“长城杯”工程。

5、施工企业资质、营业执照、安全许可证、年检合格

6、过去一年未发生工程建设重大事故及行为。

7、分包单位机构健全。

主要管理人员文化程度不低于中专水平。

8、劳务队负责人需五年以上本行业工作经验

9、按合同要求,需创建结构长城杯及以上的劳务队伍还应至少在近三年有以施工工程得到过机构长城杯业绩,且施工企业资质为一级施工企业

第十三条、劳务分包标底的编制

1、劳务分包标底由商务合约部根据工期、质量标准和当前市场价格综合确定。

2、商务合约部标底确定后,由总经济师批准后作为最终标底。

3、标底由总经济师保管并封好,并于开标之日由总经济师宣读。

第十四条、劳务分包的招标和评标

1、商务合约部为劳务招标的主管单位和召集单位

2、商务合约部组织编写招标文件,实施招标过程与劳务队伍签订合同。

3、招标文件由商务合约部负责规,并格式化。

招标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的要求,同时,在发放招投标文件时随附公司标准合同条款(含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

招标工程围应与项目协商一致。

发放的招标文件和补充材料,必须经总经济师批准。

4、公司工程部负责招标入围队伍的通知,技术部负责施工图纸的提供工作。

5、开标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进行。

商务合约部组织开标工作,并作好开标记录。

参加开标人员一般包括:

生产副总、总工、总经、项目经理、项目经营经理、项目主任工程师、工程部、技术部、公司其他必要人员和投标单位人员。

开标两个工作日商务合约部需将开标记录,送总经济师审阅。

6、评标。

由生产副总负责成立评标小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完成评标工作。

评标小组成员应包括:

生产副总、总经、项目经理、工程部经理、商务合约部经理、技术部经理。

评标中,商务合约部和工程部应同时作好评标记录。

7、商务合约部应根据劳务性质、工程大小、工程复杂程度、进度要求等制定相应评标办法。

如技术标、经济标分别打分法,综合标价最低(优)法,最低报价法,合理报价中标法,分段报价、分段取优汇总价法,最大优惠让利法,多轮竟价法等。

评标办法需由总经济师审定后报常务副总批准。

8、定标应严格执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劳务评标原则上执行最接近我方标底中标原则。

商务合约部须在评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将开标、评标记录和结论按规定的程序报常务副总审批。

9、因特殊原因:

如甲方指定,进度特别紧急的劳务进场。

可不执行上述招投标程序。

但原则上超过5万元的需经总经济师,总工程师,生产副总讨论同意后报常务副总批示后方可实行。

5万元以下的经总经济师,生产副总同意后可先进场,再报常务副总批准。

10、《中标通知书》与《不中标通知书》在常务副总批示定标结果后两个工作日,由商务合约部填写,经总经济师签发后由商务合约部向投标人发出,同时商务合约部将中标单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项目部。

第十五条、劳务合同的签订

1、劳务合同由商务合约部主持签订。

2、公司试行本格式合同,通用合同条款部分不必每次评审,专用合同条款部分按程序报审。

审批人和部门按规定应有:

总经济师,总工程师,生产副总,总会计师,法务部、技术部、工程部,最后报总经理签发生效。

劳务通用合同一般分为:

结构,水暖,电气,装修等专业。

由商务合约部组织编写。

4、总经济师对劳务合同中的经济部分负责,总工对劳务合同中的技术条款负责,生产副总对劳务合同中的进度生产计划控制方面的条款负责,总会计师对劳务合同中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负责。

第三章:

施工过程中劳务费用的控制

第十六条、合同劳务的费用控制

1、施工过程中合同劳务费用的控制由项目经理组织主任工、生产经理、栋号长、专业工程师,依据合同约定的围、工作容、质量标准、进度要求等对劳务进行严格控制。

2、在合同围对劳务队的罚款,由专业工长写出书面汇报材料,交项目经理审定后,作为结算依据。

3、在合同减少的容由专业工长做出记录,劳务队长签字认可后,由项目经理签字后作为结算依据。

4、在合同增加的容一般由劳务队提出后,专业工长对照合同容写出专业意见后,交项目部商务经理审核后,项目经理确认后交公司商务合约部,商务合约部经理审定后,由总经济师批准后作为结算依据。

第十七条、合同外劳务费用的控制

1、合同外劳务结算,以施工过程中填写的《施工任务书》为依据,无施工任务书者;

不予办理结算。

2、《施工任务书》必须严格按照规标准表式及技术、质量、安全或商务等部门的要求,如实齐全填写。

填写容包括施工任务名称,计划工程量或用工数、实际任务开始和完成日期或用工日期、填表日期、填表人,对施工任务和有技术质量、安全、商务或其他方面的要求,亦应填写,并在施工任务完成后由相关部门的人员验收签证。

3、施工任务书一式四份,由项目报公司商务合约部审定,总经济师签字后,一份留商务合约部,一份存项目部随年度报财务,一份项目存档,一份返回施工队。

4、完成施工任务并确认后的施工任务书,由项目商务合约部门进行统一编号保存管理,并在年终结算时,将劳务结算请单和施工任务书一份一并上报公司,作为公司进行劳务结算的审核、批准依据。

5、合同外工程施工任务书的填写、签认、审核必须按下述程序进行:

(1)施工任务书由栋号和专业技术负责人填写。

(2)填写人(栋号或专业技术负责人)填写施工任务书,首先应按合同规定的“费用单价中以含容”确认工程量或用工确属合同外工程后,方可填写施工任务书,并签字。

写好施工任务书,应即日交由项目商务经理审核。

(3)商务经理审核并签字后,交项目经理审批。

劳务用工超过20个用工需报公司商务合约部审核签字后方可实施。

施工任务书批准后,由填写人交施工方一份,报公司商务合约部一份,两份留项目商务经理处。

(4)施工方的施工任务书,作为向我方申请合同外劳务用工的依据。

凡有技术、质量、安全或其它方面要求的,完成施工任务书的用工量后,必须径各相关部门确认(即:

在施工要求栏中签署完工后的结论与意见)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否则,不予结算。

(5)施工任务书中用工量的确定应遵守下列三条原则

A、施工任务书中的施工任务,凡能计算过程量、套定额的,由填写人提供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由施工方计算工程量,由我方项目经营人员核实工程量,审核结果由填写人填入施工任务书,且由项目商务经理签字后,报项目经理审批后生效。

B、对于无法计算的工程量、套用定额的用工,凡单项工作用工数5个工日及以者,由各专业技术负责人核实;

报生产经理签字后生效,5-20个工日者,由各专业技术人员核实后,报项目经理签字后生效,超过20个工作日项目经理签字后,需报公司商务合约部核实后方为有效。

C、施工任务完成后,实际完成工日大于5个工作日用工,需由商务合约部预算员复核,经签字确认并填写实际完成工程量或用工数,方为有效。

无完工后实际工日签认者,不予结算。

一旦发现后补者,将给予重罚。

D、施工任务书由填写人进行各个部门的传递,其填发、核实、审批,一般在当日完成。

遇特殊情况,亦必须在填写任务书的第二天,完备所有签字、签认和审批续。

不得事后补批。

否则,不与其进行劳务结算。

E、施工方应在最后一个核批手续完备两日,将施工任务书报送项目商务经理。

项目商务经理随每月产值报送给公司商务合约部进行结清,但不进行月结。

逾期的施工任务书无效。

第五章、项目零用工控制

第十八条、项目零星用工是指项目施工过程中因不确定因素发生的劳务用工。

项目零星计日工数量应控制在项目总定额用工的一定围以。

具体到单个项目的零工费用,在项目部成本定额中规定。

项目经理是计日工控制的主要负责人,项目生产经理是项目计日工主控负责人。

项目部必须将项目计日工与各专业负责人挂钩,确保不突破。

项目零工以项目经理签字用工作为结算依据。

项目零工超过规定数目,全部计入项目成本,结算中从项目奖金中扣出。

项目零工少于规定数目,减少部分的60%用于奖励项目。

第六章、劳务分包结算及费用支付管理

第十九条、对外劳务结算和费用支付的主控部门为公司商务合约部,公司主管领导为总经济师。

总经济师负领导责任,商务合约部经理负主控部门的主控、结算组织、结算审定责任,结算审核人员负审核责任。

第二十条、劳务结算的责任主体为项目部。

项目经理负项目部领导责任,项目经营经理负项目部编制结算的组织责任,项目预算员负结算书编制准确度责任,项目技术人员和工长负零用计日工与变更洽商签认真实与时间及时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合同完工结算及完工年度合同外临工结算,项目部于验收通过日起20日报公司商务合约部;

商务合约部于收到日起30日,履行完全部审核会签,批准手续,报公司领导审批,并按规定分送入帐与存挡。

第二十二条、项目部商务经理每月二十五日上报劳务队伍完成情况及按合同约定拟支付的劳务费用额度和项目资金需求计划给商务合约部,商务合约部在一周进行审核,并报总经济师、总工程师和生产副总进行审批,并按照审批后的额度申请支付劳务费用。

第二十三条、合同每年度预结与合同外零工年度结算,项目部于当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前报公司商务合约部,商务合约部于收到日起10天履行完全部审核会签批准手续,并按规定分送入帐与存档。

第二十四条、合同中未约定单价或未签订合同的,其结算单价需参照本项目或其他项目的类似与相近工程单价,否则其单价需生产副总,总工程师,总经济师共同商定确定单价。

零小工程劳务用工单价,则由项目部与公司商务合约部共同议定后,由商务合约部与劳务分包单位参照议标。

第七章监督、奖励

第二十五条、按照市建委关于劳务管理文件的有关要求,项目每月要进行一次自查。

公司每季度在“综合考评”中对项目的劳务管理进行检查,根据检查的结果给予奖罚,并书面在公司部通报。

第二十六条、对违反劳务分包工作程序尚未造成经济损失的:

1、各项目部在推荐新的分包队伍时,未严格审核其相关证明文件或在资料欠缺、不明真实情况下违规推荐的,对申报人、经办人及相关负责人分别予以相应处罚,并撤销其合格劳务及专业分包方。

2、在领导小组未选择出施工队伍就私自选用分包队伍的项目部,对项目部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并强令该队伍退场。

第二十七条、超验、超拨工程款的责任人(项目部验工人员、商务经理、总工、经理)处以相应的经济罚款。

如超验、超拨工程款已无法追回,则按从重从严的原则给予处罚,并由责任人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第二十八条、对认真执行本办法的相关人员视工作成果给予一定奖励。

对在劳务分包过程中营私舞弊、谋取私利、犯罪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商务合约部负责解释,自2008年12月10日起执行,适于自2008年1月1日后新上项目或该日期之后需要重新启用分包队伍的在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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