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样化经济蓬勃发展背后的合法性思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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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样化经济蓬勃发展背后的合法性思考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博文杯”大学生百项实证创新

基金项目

项目名称《多样化经济蓬勃发展背后的合法性思考》

——对甘肃、湖北两省的“农家乐”合法性问题的调查

项目类别一般项目

指导老师巢荣华刘代华

主持人任玛娣

参与人万学敏刘沛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文杯”

实证创新基金项目

多样化经济蓬勃发展背后的合法性思考

——对甘肃、湖北两省的“农家乐”合法性问题的调查

任玛娣万学敏刘沛

【摘要】20世纪80年代,真正意义上的乡村旅游在特殊的旅游扶贫政策指导下应运而生,目前我国各地的乡村旅游开发均向融观光、考察、学习、参与、康体、休闲、度假、娱乐于一体的综合型方向发展,但由于起步较晚,目前尚处于初期阶段。

农家乐旅游是乡村旅游的一种形式,它是传统农业与旅游业相结合而产生的一种新兴的旅游项目。

作为新时期农村经济的新业态,“农家乐”发展近年来呈燎原之势,但其中的问题也日益显著,“农家乐”无序发展,调整法律缺失等都不容忽视。

为了保证其可持续发展,我们就通过对甘肃、湖北两地的“农家乐”合法性问题展开的调查来探究现实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希望社会可以聚焦于“农家乐”的合法地位问题上,将“农家乐”合法化,继而把握好“农家乐”发展的良好契机来促进各方面的共同发展。

【关键词】“农家乐”合法性

农舍乡情纯,

家家客盈门。

美酒新温处,

乐醉一江春。

--甄先尧

成都温江区政协副主席甄先尧是改革开放以来农家乐的著名创始人,如今这一新事物已被普遍推广。

甄先尧同志关于农家乐的创意中渗透着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建设新农村新文化的思想。

2009年5月,他应成都故事百家谈之邀作了一次讲座,反响强烈。

这首藏头诗也是甄先尧同志在会上所作的对“农家美乐”的一种构想,也是一种期望。

第一部分综述

第一节选题依据及概念的界定

(一)选题依据

1、多样化经济蓬勃发展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一基本经济制度,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伴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全面展开而逐步确立和发展起来的。

60年来,在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背景下,多种所有制经济蓬勃发展,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既能适应我国生产力发展不平衡的现状、缓解我国现代化建设过程中的各种矛盾,也能满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

“农家乐”蓬勃发展的现状就是多种所有制经济欣欣向荣的生动体现。

2、“农家乐”发展历史

所谓“农家乐”就是以农村地区为特色,以农民为经营主体,以农民所拥有的土地、庭院、经济作物和地方资源为依托的一种社会经济活动,是农业经济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

(1)在国际上,乡村旅游在国外已有30多年的历史,开展得比较成功的部分是一些欧美发达国家。

20世纪60年代初,当时的旅游大国西班牙把乡村的城堡进行一定的装修改造成为饭店,用以留宿过往客人,这种饭店称为“帕莱多国营客栈”;同时,把大农场、庄园进行规划建设,提供徒步旅游、骑马、滑翔、登山、漂流、参加农事活动等项目,从而开创了世界乡村旅游的先河。

以后,乡村旅游在美国、法国、波兰、日本等国家得到倡导和大发展。

1996年,美国农村客栈总收入为40亿美元。

1997年,美国有1800万人前往乡村、农场度假,仅在美国东部便有1500个观光农场,在西部还有为数众多的专门用于旅游的牧场。

目前,法国有1.6万多户农家建立了家庭旅馆,推出农庄旅游,全国33%的游人选择了乡村度假,乡村旅游每年接待游客200万,能给农民带来700亿法郎的收入,相当于全国旅游收入的1/4。

在欧美国家,乡村旅游已具有相当规模,并已走上了规范化发展的轨道,显示出极强的生命力和巨大的发展潜力。

(2)在国内,真正意义上的乡村旅游始于20世纪80年代,它在特殊的旅游扶贫政策指导下应运而生,但由于起步较晚,目前尚处于初期阶段。

目前我国各地的乡村旅游开发均向融观光、考察、学习、参与、康体、休闲、度假、娱乐于一体的综合型方向发展,其中国内游客参加率和重游率最高的乡村旅游项目是:

以“住农家屋、吃农家饭、干农家活、享农家乐”为内容的民俗风情旅游;以收获各种农产品为主要内容的务农采摘旅游;以民间传统节庆活动为内容的乡村节庆旅游。

由此可见,农家乐旅游是乡村旅游的一种形式,它是传统农业与旅游业相结合而产生的一种新兴的旅游项目。

我国农家乐最初发源于四川成都,具体位置有都江堰市的青城山,郫县、温江等说。

后来发展到整个成都平原,四川盆地,直至全国。

真正以“农家乐”命名的乡村旅游始于1987年在休闲之都——成都郊区龙泉驿书房村举办的桃花节。

这次桃花节把农事活动、乡村田园风光、乡土民俗文化、乡村民居和聚落文化与现代旅游度假、休闲娱乐相结合,形成了一种全新的旅游形式。

3、“农家乐”发展效益

作为新时期农村经济的新业态,“农家乐”发展近年来呈燎原之势,对于优化农业结构、紧密城乡联系、提升乡村文明、促进农民增收等都起到了显著的积极作用。

 在工作竞争激烈,生活节奏越来越快的现代社会,都市人渐渐开始向往田园牧歌式的生活,“农家乐”旅游就是在这样的形势下产生的。

“农家乐”的产生和发展引起了城市居民的浓厚兴趣和广泛重视,成为都市人假日、周末休闲娱乐的一种独特的旅游形式。

而且,“农家乐”的发展,对促进农村旅游、调整产业结构、建设区域经济、加快农业市场化进程都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有些地方依托本地农业资源,分片开发出“农家乐”品种系列,像湖南南岳衡山、昆明的团结乡等地的“农家乐”已逐渐形成了自己的品牌。

“农家乐”发展起来后,带来的不仅仅是消费收入,还有产品信息、项目信息和市场信息,为当地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契机。

“农家乐”成为农民了解市场的“窗口”,成为城市与乡村互动的桥梁。

各地游客为农村带来了新思想、新观念,使农民及时了解到市场信息,生产经营与市场需求相接轨。

开办“农家乐”的农民经常到旅客中间调查市场需求,然后有针对性地开展生产,有的建起了无公害蔬菜基地,有的则做起农产品深加工的生意。

4、“农家乐”无序发展

但在这样蓬勃发展的现状下,我们是否忽略了“农家乐”的合法地位问题呢,“农家乐”到底是不是合法的市场主体?

由于法规政策没有明确规定,农家乐合作社未能登记注册,而没有登记注册的“农家乐”相当于无证经营,这样的情况下,游客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由谁来保障?

首先,食品安全问题突出:

不少旅游者比较乐于成群结队或结伴在旅游中选择“吃农家饭、品农家茶”。

一些旅游者甚至现场购买“农家乐”里还在饲养的猪、羊、狗、鸡、鸭等畜禽,要求现场宰杀后烹饪。

这种做法实际上隐藏着不少问题,现场宰杀的畜禽几乎是没有经过检验检疫部门的检疫,其中暗藏的疾病游客和经营者是无法分辨出来的。

而“农家乐”中的厨房、碗筷也缺乏正规的消毒措施,没有卫生防疫部门的监管,很难达到与城镇餐馆相提并论的消费要求和卫生标准。

有的经营点甚至还出售明令禁止销售的保护野生动物,如野猪、蛇类、青蛙等动物。

这种暗藏的不合法必将带来种种暗藏的风险;其次,景区安全令人担忧:

由于大部分的“农家乐”点规模少、基础设施落后,大部分乡村游客旅游归来后,都在抱怨景区停车难,停车场缺乏安全保卫人员和措施。

“农家乐”不少景区是村集体或私营业主自行开发的,旅游景区的设置、安全设施的规划甚至连最基本的导向指示牌也没有,让游客进入其中就像是无头苍蝇瞎转悠,人流量大的时候特别危险。

有的“农家乐”点连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注意事项也没有,有的游客甚至还被狗咬伤、猫抓伤的现象发生;第三,服务有待提升:

点的茶半个小时都上不来,车被堵住几个小时也找不到堵车的车主,有的甚至连固定停放车辆的位置也没有,大部分都是依路停靠和随意停放。

“农家乐”发展虽有五年左右的时间了,但服务提升依然是最大难题,服务“短腿”日渐凸现。

据调查统计:

国际旅游业界公认,超过80%的旅游利润来自“回头客”。

乡村旅游虽是一个新兴的朝阳产业,但总体上还是一个尚未规范、管理滞后的市场。

为了加强进行监管和规范,促进市场的稳定、有序和健康发展,“农家乐”的合法地位问题亟待解决,把“农家乐”纳入一个统一、合法、规范的管理体系中是不容忽视的大问题。

5、调整法律的缺失

未能登记注册的主要原因是:

首先,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没有农家乐专业合作社这一条款,相关法规政策也无明确规定,工商注册目录里也属空白;其次,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工商及其他有关部门均有许多扶持优惠政策,比如营业执照工本费免收等,但这些扶持主要是指向种植业、养殖业的。

如果登记注册一旦放开,其他开饭店的很可能都打着“农家乐”的牌子,钻政策的空子。

安徽省繁昌县前冲村组的生产队村民就气愤的向相关部门投诉,村里有几个人在前冲水库私自搞“农家乐”,就是以“农家乐”为幌子,承包养鱼养鸭子,私自建房,目前正在毁坏林木开山建房,村民多次找相关部门反应未果。

这种现象并不鲜见,“农家乐”在缺乏法律调整的状况下无序发展,对各种合法权益都造成了一种隐性的抑或显性的威胁。

种种问题日益突出,因此我们亟需聚焦于“农家乐”的合法地位问题上,将“农家乐”合法化,继而把握好“农家乐”发展的良好契机来促进各方面的共同发展。

(二)概念的界定

1、首先是优美的环境。

“农家乐”取法自然,富有农家居家特点。

它主要以农家院落为依托,营造出中国传统农耕社会外有田园,内有书香,衣食富足,天人和谐的理想境界,展现出川西坝子殷实农家特有的风貌。

2、其次是低廉的消费。

作为休闲旅游的“农家乐”,其旅游六要素全部齐备。

(1)吃。

“农家乐”各景点在餐饮方面应当说各有特色,总的是突出农家风味,让游客品尝到土气但无污染的可口饭菜。

民以食为天,图个味道好。

在享受美景的同时,当然离不开可口的美食。

农家的饭菜自然有着浓郁的农家风情,乡风乡味,绿色天然。

“藿香鲫鱼”取用温江江安河之鲫鱼,加以天然藿香、自泡辣椒烹制而成,让人垂涎三尺;“白果炖鸡”采用农家土鸡,配以新鲜白果,文火煨制若干时辰,香气扑鼻;“叫花鸡”则是在鸡腹内添满滋补药材香料,以鲜荷叶及深山老黄泥包裹,用上等木材文火烤制而成,浅尝一口,便齿颊生香;其他还有泡椒苕尖、老南瓜、芋儿烧鸡、羊角馍、长馒头等上百种菜、食品,都突出了浓郁的乡土特色和农家风味,食客们无不交口称赞。

(2)住。

普通床位每晚10元,干净整洁。

(3)行。

“农家乐”大都靠近公路,汽车可直达各家。

(4)游。

观郊区田园风光、自然山色,看农户居家生活,体验农村四季变化及农民劳作。

(5)娱。

卡拉0K、品茗、聊天、打牌、下棋等,有上规模的“农家乐”还备有民俗歌舞、篝火晚会等项目。

(6)购。

在农家乐玩了,再顺便捎带一些土特产品,如粮食、蔬菜、花卉,盆景、茶叶、糕点、土制玩具等,价格十分便宜,令客人开心不已。

农家乐这个新事物,不胫而走,不推而广,其燎原之势让人叹为观止。

蝴蝶效应。

其大意为:

一只南美洲亚马孙河流域热带雨林中的蝴蝶,偶尔扇动几下翅膀,可能在两周后引起美国德克萨斯一场龙卷风。

“蝴蝶效应”在社会学界用来说明:

事物发展的结果,对初始条件具有极为敏感的依赖性。

一个好的微小的机制,只要正确指引,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将会产生轰动效应,或称为“革命”。

起初的农家乐就是这样扇动了几下翅膀,形成了后来全国性的农家乐龙卷风。

第二节课题的研究价值

(一)研究的重要性

1、站在三农问题的框架来透视“农家乐”现象。

以农业生产过程、农村风貌、农民劳动生活场景等为主体的农家乐,将“三农”推向了市场,为解决“三农”问题开辟了新渠道:

表现在三个“有利于”。

有利于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创造农业经济新增长点;有利于引来城市的人流、信息流和资金流,加快农村城镇化进程;更直接的,是有利于广大农民增加现金收入,扩大就业门路,实现富余劳动力的就地转移。

农家乐给农民带来了什么?

一是开拓了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

促进了农民的就地就近就业,增加了农民收入。

它是一个新经济增长点。

“农家乐”的起兴,一是转移了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

“农家乐”促使农民转而利用农村现有的空间资源和绿色资源,就地发展第三产业,拓宽了劳动力转移渠道。

二是给农户带来了更宽的赚钱路子,主客之间不经意中就促成一个生意,谈妥花木业务、介绍外出打工等。

二是带来了现代农业理念。

传统的农业,主要是为了解决农民“吃、穿、用”的问题。

农家乐带动了农村的分工分业和经济繁荣。

三是带来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发展。

要想富,先修路。

春江路修路之前,作贼不偷,因为无路可逃。

现在是路网四通八达。

四是促进了农民文明素养的提高。

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文明也不是一天养成的。

“农家乐”是城乡文化的一个交汇点。

它是一条文化交流的新渠道。

几个城里人影响一个农民,作用巨大。

“农家乐”带给农村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农民生活观念、生活方式得到了很大改变。

2、站在社会进步的角度来看“农家乐”现象。

城市中的人们面临着一系列由于城市人口急剧膨胀而引发的“城市病”。

诸如土地资源紧张,住房狭窄、交通拥挤,污染严重等,造成城市人生活紧张、压抑,也存在着大都市人际关系的冷漠与疏离现象。

市民渴望有一个回归自然的人性化环境,以张扬自己的个性。

“农家乐”正好满足市民的这一心理需求。

关于休闲。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软科学研究会理事长成思危认为:

大约一万年前,当人类进入农耕时代,人类只有10%的时间用于休闲。

当工匠和手工业者们出现时,则省下了17%的时间用于休闲。

到了蒸汽机时代,由于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人类将休闲时间增加23%。

而到了20世纪90年代,电子化的动力机器提高了每一天工作的速度,譬如从烧饭到交通等。

因而使得人们能将生活中41%的时间用于追求娱乐休闲。

中国百姓休闲时间的增加,是社会进步的标识,是国家综合实力的体现。

社会学家认为,休闲具有三大功能——放松、消遣和发展。

因此,“农家乐”很快就成为双休日成都人休闲旅游的一种时尚。

(二)研究的紧迫性

自古以来,农民对实惠最敏感,见水脱鞋,一旦看到周围人得利,必然会跟风。

农家乐的火爆势态掀起了一股跟风潮,各种各样打着农家乐招牌的路边店一窝蜂似的涌现出来。

一时间,农家乐鱼龙混杂,引来了社会舆论的种种批评,使主流的正规的农家乐受到了影响和冲击。

例如,有个曾经风靡一时的菜品叫“一鸡多吃”,所谓“一鸡多吃”,即以一只土鸡为主要原料,现吃现杀,做成青笋烧鸡、凉拌鸡、炒鸡杂、鸡血汤等多道美味可口的菜肴,可供四五个人享用,价格仅在60元以内。

这本是物美价廉、深受欢迎的农家乐的一个菜品,但因为其泛滥于路边店、竹林盘而忽略了饮食环境卫生,“一鸡多吃”因此招到猛烈的批评,而更多批评“一鸡多吃”的声音则把问题归咎于农家乐。

随着客人的增多,农家乐的生活垃圾、排污问题也日益突出。

服务质量也是一个问题。

农家乐从业人员,大都是家庭成员,平时接待三五桌客人没问题,但来人一多,主客之间矛盾也就时有发生。

另外,一些规模较大的农家乐,服务人员多是邻里乡亲,文化水平普遍不高,也没有受过专门的行业培训,服务质量自然达不到行业的要求。

那个时候,个别地方发现“三陪”,媒体的批评十分激烈。

大量批评的声音使农家乐业主一时无所适从,兴奋了一阵子的消费者也渐趋理性,有关部门也开始出面整顿,农家乐前期的火爆场面陡然降温。

虽现在经整顿后部分地区有所改善,但总体上这些类似的问题还是存在的。

第二部分调研探析

第一节调研目的

1、对我国“农家乐”的社会现状有个更为深入全面的客观认识;

“农家乐”现在呈现的是一种蓬勃发展的态势,但是其中显性的抑或隐性的问题是否得到了足够的社会关注?

当种种合法权益被侵害时,是选择默认还是寻求保护,寻求保护那由谁来保护?

一次次的保护后合法权益是否真的能得到长久保障了?

当一种不合法、不规范的现象广泛存在并欣欣向荣时,其实其中的风险也是不言而喻的。

这些问题都需要通过实践调研来回答,而我们的工作将会实现对上面问题的解答,从而使人们从我们的实践中获得一个相对客观的认识。

2、为我国“农家乐”这一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相关建议;

近年来,随着乡村旅游勃然兴起,有一大批农民纷纷投入“农家乐”经营,他们办土菜馆、开农家旅社,“农家乐”旅游日趋红火,但随之一个新的问题也日渐凸显,因为没有合法地位,这便使一家一户分散经营,各行其是,给发展带来了诸多制约因素。

因为分散经营,各家各户形成不了一个“拳头”,主动出击市场,对外招揽客源,树立经营品牌,特别是大多数家庭都无法接待大一点的团队;在接待方面,没有相对统一的标准,食宿条件、卫生状况等都不尽相同,常遭游客不满。

同时,接客苦乐不均,有的家庭容纳不了,有的家庭却没客源,缺乏统一的调剂安排。

此外,由于缺少有组织的引导和管理,往往导致经营户之间恶性竞争,“价格大战”,相互拆台,而最后是农户自食苦果。

为了推进“农家乐”健康快速发展,经营户需要携手合作,加强组织,形成合力,内强规范管理,外拓旅游市场。

这些都制约着“农家乐”的做大做强,我们的实践调研会针对这些问题提出自己的一些解决措施。

3、为相关领域的学者研究提供一些来自于基层的相关数据,从而尽快解决“农家乐”的合法化问题;

对于我国目前新兴发展起来的“农家乐”的这一现状,其实研究是比较欠缺的,特别是来自基层的数据相对不足,这制约着专家学者们为研制出一个合理机制来解决“农家乐”合法化问题献计献策。

而我们调研来的数据将会在小小的程度上弥补这个不足,这对于我国在新形势下积极寻求解决措施也有重要意义。

4、为政府决策部门提供决策建议,以求实现真正的政策对口。

正如之前所述,对于“农家乐”的合法地位问题是个复杂的难题。

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没有农家乐专业合作社这一条款,相关法规政策也无明确规定,工商注册目录里也属空白。

但“农家乐”的一项主营业务,是农民将自产的农产品加工成熟食出售给游客。

仅这一条,显然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里所规定的“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这个办社条件。

如果仅仅因为相关法规政策没有明确规定,就不认可农家乐合作社,这未免太教条了。

再说,这方面其他地方已有先例,北京市在今年8月公布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草案)》中,就规定“从事农家乐旅游等休闲观光农业的农民可以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

那相关部门是不是应该解放思想,突破条条框框,尽早确立农家乐合作社的合法身份。

第二节调研对象

经过我们的分析和讨论,我们决定选择甘肃省和湖北省部分市县及景点中的“农家乐”及当地工商局、税务局、环保局、卫生防疫站等部门为例进行调查和分析,以达到我们调查的目的。

我们选择有这样几个原因:

1、甘肃省为我国西部地区,是我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湖北省作为我国中部地区,是我国中部崛起的重要组成部分。

而“农家乐”对于农民创收,拉动经济发展都具有重大意义,选择甘肃省和湖北省作为调研地可以为西部大开发和中部崛起战略的实施提供一些基层数据,便于其能更好的实现。

2、选择湖北省和甘肃省进行调查,具有现实的可行性。

我们组的成员是由湖北人和甘肃人组成,对于当地状况熟悉,这有利于进行深入调查,利用人际还可以获得些许帮助,这对于实地调研而言意义重大。

第三节调研安排

(一)调研方法

1、田间调查法

我们将进入“农家乐”进行实地调查,对于“农家乐”的经营状况、卫生状况、食品来源、垃圾处理以及是否具有卫生许可证等必备证件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采访有关部门负责人对于“农家乐”现状的看法以及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

采访“农家乐”的经营者,询问相关问题,并且了解经营者的困难之处和造成原因,采访“农家乐”的顾客,调查他们对于“农家乐”的看法、认识以及改进意见和建议等。

2、理论研究法

利用文献资源(包括报刊、杂志、书籍、网络等各种文献资源),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寻找解决方案来解决问题。

3、问卷调查法

我们将制作三份不同问卷,分别针对有关部门、“农家乐”经营者、“农家乐”顾客三个群体进行调查,调查后将数据加以统计分析,得出结论。

(二)调研内容

1、深入“农家乐”进行实地调查。

了解其卫生状况、食品来源、垃圾处理方法、食宿消毒及食品保鲜情况以及相关证件的办理情况等;

2、采访“农家乐”的经营者。

了解“农家乐”的经营状况、是否增收等情况,以及经营者对于自家“农家乐”的卫生状况、食宿水平的认识以及心态。

同时,了解当地管理部门对于“农家乐”的政策措施、监管力度以及“农家乐”必备证件的办理情况以及未能办理的原因,消费项目的价格由何人制定,纳税情况如何等;

3、调查光顾“农家乐”的顾客。

了解他们在农家乐消费时,是否注意查看“农家乐”的相关证件,是否索要发票等,对于“农家乐”的卫生状况有什么看法,认为“农家乐”的定价是否合适;

4、走访相关部门,对相关负责人进行调查。

了解目前“农家乐”的登记情况,卫生消毒状况,纳税情况等,并了解有关部门是否对“农家乐”进行定期检查,检查状况及整改状况如何,以及现存问题的产生原因等。

(三)调研日程安排

我们将以此次暑假假期(2010年7月初至2010年8月中旬)为主要调研时间。

调研现拟分为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走访相关部门;第二部分为实地到各地“农家乐”(主要为甘肃、湖北两省的部分城市)进行实地调研。

表1详细进度计划和事项安排

序号

时间

具体安排

6-3~6-8

讨论确定课题、人员等,准备项目申报材料,各成员熟悉课题内涵,做好开展课题研究的前期准备工作

7-12~7-15

讨论分工合作,并就研究方法和人事、财务、进度、注意事项等事项的安排作统一说明,讨论确定问卷调查所需问题,制作三种不同的问卷(一份针对相关部门,一份针对“农家乐”经营者,一份针对“农家乐”的顾客)

7-20~7-31

项目正式实施,队员分成两批:

第一批主要到甘肃省部分市县对“农家乐”的经营者和顾客进行问卷调查,并调查“农家乐”的实际经营状况及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必备证件的具备情况;另一批主要在湖北省对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8-1~8-3

对各自调查的内容进行总结、统计,并进行初步的数据分析,作出统计图

8-10~8-15

两批成员在湖北武汉集合,对调研、收集到的资料进行整理、汇总和再次分析,形成电子文档稿

8-16~8-25

进行研究报告和其他研究成果写作

9-1左右

进行项目总结,对调查的心得、教训、经验等进行总结

第三部分问卷分析

第一节针对农家乐的顾客的调查问卷分析

(在甘肃、湖北部分县市发放关于“农家乐”顾客的调查问卷80份,有效问卷80份)

1.您对农家乐的了解多吗?

A.不多B.一般C.非常了解

从选项比例可以看出,大多数群众选择了“一般”。

他们对“农家乐”还是有一定了解的,正反映了现今“农家乐”发展的蓬勃势头,同样的,对“农家乐”了解不多的人也占了相当比例,这反映了“农家乐”的巨大发展潜力,也是我们对此课题进行调研的出发点。

2.您在农家乐消费时,是否索要发票?

A.要B.不要

可以看出,二者比例相当。

我相信这不仅仅是“农家乐”这类消费场所的数据,也是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

人们对消费场所纳税管理的监督的缺失,既不利于它们的和谐发展,还方便了经营者偷税漏税。

特别是对于农家乐这种无明显经营特征的消费场所,索要发票绝对是加强“农家乐”合法性需要注意的一个环节。

3.如果有机会参加农家乐,你愿意花费多少?

A.500以下B.500-1000之间C.视情况而定

大多数人没有对“农家乐”的消费水平作出提前计划,但还是有将近一半的人在对它有了解的基础上有些消费规划,从数据可以看出“农家乐”的消费水平属于中低等档次,这意味着它必定将会有巨大的消费人群,而那些未计划人群也可视为可待发掘的内需潜力。

这对于加强“农家乐”的开发管理师很有意义的。

4.您去农家乐的目的是什么?

A.体验农家生活B.休闲娱乐C.去附近的景点旅游,将其当成旅店,餐馆

人们去“农家乐”其实还是为了享受一种田园生活的惬意的,如若连最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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