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租房合同备案文档格式.docx

上传人:b****4 文档编号:7175570 上传时间:2023-05-08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17.4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落户租房合同备案文档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落户租房合同备案文档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落户租房合同备案文档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落户租房合同备案文档格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落户租房合同备案文档格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落户租房合同备案文档格式.docx

《落户租房合同备案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落户租房合同备案文档格式.docx(5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落户租房合同备案文档格式.docx

四、申请材料:

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新增(FD0004)提交以下资料:

租赁当事人订立居住房屋租赁合同后,申请新增登记备案应提交以下资料:

1.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

2.租赁合同(原件);

3.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4.房地产权证等有效权属证明(复印件)。

租赁当事人订立居住房屋转租合同后,申请新增登记备案应提交以下资料:

2.转租合同(原件);

4.房地产权证等有效权属证明(复印件);

5.原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资料(原件)。

租赁当事人订立公有住房转租合同后,申请新增登记备案应提交以下资料:

4.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复印件)。

注:

以上六种备案情形涉及委托办理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但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代办的,只需提交该经纪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办理程序:

1.申请人提交相关资料;

2.受理人员核验相关申请资料;

3.符合规定的,发放备案通知书。

六、受理部门

  江浦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许昌路1150号七、办结时限:

当场办结八、咨询查询:

咨询电话:

65858533九、收费标准:

无十、特别说明:

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可通过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站()或者市民政局网站()下载,也可向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受理人员领取。

委托书格式今委托XXX(身份证号:

XXX)为我的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我对代理人依规定办理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事宜承担一切后果。

委托人:

XXX身份证号:

XXX委托日期:

XX年XX月XX日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所需材料

  一.租赁合同原件(收原件)

  要求:

  1.租赁期限过期不收。

  2.合同出租人必须填全部产权人,可以委托他人出租,但需要全权委托书。

  3.手写合同有效,需包含下列要素:

双方应写明房屋座落详细地址、门牌、室号,租赁类型(出租或转租)、出租人(即产权人)与承租人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租赁面积、租赁期限、租金、双方违约责任、及需补充说明的情况。

(注:

提供的租赁合同需收原件)

  4.租赁合同通过中介机构办理,并由中介机构代为办理登记备案的需要:

中介机构印业执照复印件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房客名字最好全部填上。

  二.全部产权人的身份证(核对原件收复印件)(全部到场,不到场的写委托书)要求:

  1.出租人为公司需提供: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公章以及法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没有身份证的孩子,户口簿复印件。

(户口簿首页,当事人身份证一页)

  三.全部承租人的身份证(核对原件收复印件)(全部到场,不到场的写委托书)要求:

  1.一张身份证正反面复在一张纸同一面上。

  四.房产证复印件(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1.主要产权证编号一张,房屋地址、产权人、房屋面积一张,平面图一张。

不明白的话,就整本复印下来。

  2.租赁合同上的租赁地址与房产证上的地址需一致,地址同址不同名,派出所出具证明。

  3.全部产权人死亡的或其中一个产权人死亡的,房产更名后,再行办理。

  4.非居住类房产证、军产不予办理。

  五.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表。

(收原件)

  1.出租人到场,签字即可。

出租人到不了场的,委托书委托办理人全权办理居住证相关业务,承租人到不了场,同样出具委托书。

需注意只有一方到场,依然需要双方身份证原件及产权证原件。

  备注:

  1.所有材料右上角需提交人在上面签字。

材料不齐全,不予办理。

  2.中介机构代办,需房东、房客委托书并公证。

  3.人均租赁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或人均居住面积低于5平方,不予办理。

群租不予办理。

  4.若是转租,提供二房东和房客一套材料及书面同意转租同意书。

  5.变更需提供新合同原件,以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1.上级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且注册资金一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年上级法人的自主招聘授权书原件(当年有效);

  3.上年度在职员工在沪社保缴纳通知书复印件(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4.上年度在沪缴纳营业税或增值税税单复印件(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九)毕业生在本人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发明专利证书,须提交专利证书复印件(验原件,专利登记簿副本不受理),并须提供经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就业工作部门在本校网站上公示无异议、由带教导师签名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公示证明样表可在就业创业服务网上下载),落户申请人应为该专利首次申请时的发明人,不包含该专利首次申请后变更的发明人。

  (十)在本市出资创办企业(不含股份转让、后期补注入资金的创业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与其创办的企业签订就业协议,在受理截止日前提出落户申请,并须提交以下材料:

(其中1、2、5项须在提交落户申请材料时提交,3、4、6项可在2016年12月20日前补交)。

  1.公司非零注册验资证明,公司注册成立时间应于2016年5月31日前;

  2.由毕业学校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创业情况报告》及2016年毕业生自主创业情况申报表(可在就业创业服务网下载);

  3.2016年度内连续3个月所创办企业为员工(包括毕业生本人)缴纳社保单据复印件(验原件),如毕业生本人因户籍原因无法缴纳社保的,须提供其本人未在沪缴纳社保的证明;

  4.2016年度内连续3个月所创办企业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税单复印件(验原件)及经营往来发票复印件(验原件);

  5.所创办企业营业场所情况的相关材料:

  ——如属自购房,须提交自购房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如属租房,须提交租赁房屋产权证和租房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6.所创办企业营业场所缴纳的公用事业费单据复印件(验原件),包括水电、通信、物业账单等。

  (十一)其他材料:

  1.毕业生父母因“支边”“支内”户口由上海市迁出的,须提供:

⑴由父母当年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因“支边”“支内”户籍迁出上海的证明;

  ⑵父母双方或一方“支边”“支内”工作经历证明;

  ⑶由公证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2.毕业生父母双方户口已迁入上海市的,须提供:

  ⑴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

  ⑵由公证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3.毕业生已婚且配偶户口为上海市常住户口的,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之一:

  ⑴毕业生为博士毕业生的,须提供:

结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其配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

  ⑵毕业生为硕士毕业生的,其户籍在沪配偶为博士学历的,须提供:

结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验原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医药卫生 > 基础医学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