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制度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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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和监督是会计的基本职责。
4、工会的会计管理体系:
是依法建立的,一般分为五级,工会会计组织系统与工会预算管理体系应相适应。
咱们金融系统具有特殊性,分为六级——全总;
金融工会;
总行;
分行;
中心支行;
县行。
5、工会会计的职责是1、进行会计核算,反映预算执行情况,实行会计监督,参与预算管理、合理调度资金;
2、组织指导和检查下级工会会计工作,负责制定有关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
3、组织工会会计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政策、业务水平。
6、工会财务的设置,提出了基层工会应设财务机构或专职财务人员,小型基层工会可聘请兼职工会会计。
咱们对专兼职的定位是,只要是工会的人,就叫专职,但他可能在工会还做其他的工作;
如果是聘请的行政的或其他部门的同志代工会记帐,这样才叫兼职。
而我们还是应该尽量做到我们所说的专职,就是要有工会的同志来管理工会的帐。
不但要配备相应的财务人员,钱、账、物要分开,还要会计、出纳要分开,这也是财务的基本要求。
7、会计核算的对象。
是工会活动中发生的经济业务为对象,记录、反映工会的各项经济活动。
8、小金库:
不能私设小金库,财产、资金应纳入工会会计的统一核算。
9、会计记账的本位币:
讲了工会会计核算是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以“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记至“角”、“分”,有外币收支的,应折算为人民币记账。
我们报表的右上角都注明有“单位:
元”,这并不是角分不要的意思,决算和资产负债表都必须报到角分,只有
预算的单位是万元。
这一点请大家注意一下,我们总行这几年的百分竞赛几乎每年都有单位为这事扣分。
10、会计期间:
主要讲会计期间的划分,分为年度、季度、月份,都是采用公历日期。
咱们国家习惯上是以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作为一个会计期间。
有一些欧洲国家和一些中国境内的外企是到3月31日。
11、记账方法:
讲记账方法是采用“借贷记账法”。
80年代我们的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会计用的是收付记帐法,好象是90年代初,要求与国际接轨,就都改成借贷记帐法了。
12、记账文字:
讲记账应使用中文,少数民族地区可以采用民族文字。
第二章一般原则
1、真实性原则:
会计核算应当以工会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真实客观地反映各项收支状况,这是任何会计都应当做到的。
也就是说不要记假帐。
2、宏观管理原则:
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工会宏观管理的要求,既要满足上级工会的需要,也要满足本级工会加强财务管理的需要。
3、指标口径:
讲了会计指标口径的一致性,这样信息之间才有可比性,所以不得随意变更。
如果前后数据的口径不一致,数据之间就没有可比性了,这样的数据就失去意义了。
会计的数据有很多都是要进行比较的,如我们在编制报表时,在说明中就要说与上年同期比如何如何;
或者是与预算相比较如何如何等等。
4、及时性原则:
讲会计核算的及时性。
也就是指要做到日清月结。
因为目前咱们工会的会计基本上都是兼职的,专职的很少,可能“日清”较难做到,但月清还是一定要保证的。
5、对账目、报表的要求:
讲会计记录,也就是账目和报表要清晰、明了,以便于理解和应用。
就是说当我们需要什么数据的时候,能够一目了然地从会计人员的帐上查到、看到。
6、记账原则:
讲工会会计的记账原则是“收付实现制”,也就是一笔业务发生后才记账,一般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会计都是用“收付实现制”,企业一般用“权责发生制”。
但在本制度里又涉及到了部分“权责发生制”的会计科目,如资产类的“应收上解经费”,“应收上级补助”以及负债类的“应付上解经费”“应付补助下级经费”等。
全总今年的工作要点中说今年要进行财务制度改革,可能也是感到他的这个制度有点不伦不类。
7、专款专用原则:
指定用途的资金,应按规定用途使用,并单独记账。
8、固定资产的记账原则:
固定资产按购进的实际价格记帐,一般情况不得随意调整账面价值。
这与企业是有区别的,我们不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包括:
①、房屋和建筑物;
②、专用设备:
指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
③、一般设备:
用于业务工作的通用设备,如,办公家具、交通工具、被服等;
④、文物和陈列品:
如古物、字画、纪念品等;
⑤、图书:
如单位图书馆、阅览室的图书等;
⑥、其他固定资产:
也就是以上不包括的固定资产。
9、会计报表的要求:
报表要正确、全面地反映工会财务的收支情况几结果。
对于重要的经济业务,应当单独反映。
这就是说在做报表时如果有重大的事情,必须在报
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2017-06-2818:
13|#2楼
为保证有限公司工会经费的合理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试用范围:
有限公司工会及各分工会。
二、工会财务工作实行工会委员会领导的工会主席负责制度统筹资金、配置资源、管理经费的使用。
确保工会经费合理、安全、有效运作,保障工会各项工作的展开。
三、工会财务管理原则:
坚持手续完备原则;
坚持量入为出、略有结余、勤俭节约的原则。
四、工会经费在职工福利、职工文体活动、职工教育、文化宣传、工会建设等范围内使用。
第二章预、决算管理制度
一、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编制工会预算、决算和组织预决算执行。
二、工会预算编制原则:
统筹兼顾,保证重点;
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真实合法,精细高效。
三、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四、本年度无重大支出项目,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期末滚存经费结余不得出现赤字。
五、要认真执行上级工会批准的预算。
一切开支均在经批准的预算内
执行。
调整或者追加预算,要严格履行规定的程序。
六、预算支出的编制要遵循勤俭节约的原则,要把资金使用的重点安排在维护职工权益,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方面。
七、加强预算支出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和财务制度,不得擅自扩大经费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不得以领代报,不得擅自改变预算资金用途。
八、年度预算、决算草案,由工会财务部门编制,经工会委员会(或者会)讨论通过,并经本级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报上一级工会审批或备案。
第三章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一、库存现金管理
1.办理有关现金收支业务时,应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2.应按照开户银行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提取和保留现金,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3.库存现金要专柜存放,不得与个人款项混杂,不得“坐支”现金或者白条抵库。
4.现金收入必须开具发票或收据,并当日入账,及时送存银行,不得将现金收入以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
不得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不得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或个人套取现金;
严禁将款项擅自挪用或借给个人;
禁止设立“小金库”或账外账。
5.现金付款的原始凭证必须是合法凭证,付款内容真实,数字准确,不得涂改。
6.提取现金,应注明用途,并由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盖章。
借出款项,必须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且用途合法、手续完备。
二、银行存款管理
1.按照《工会法》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有关规定,开立独立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2.加强银行账户管理,银行账户的账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3.除了在规定范围内直接使用现金结算外,其他收付业务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结算。
要严格按照国家《支付结算办法》规定办理银行业务。
4.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管理。
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5.定期核对银行账户,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
第三章票据管理制度
一、银行票据管理
1.严格按照《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管理使用银行票据。
2.建立银行票据管理制度,明确银行票据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设登记薄进行记录。
3.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
4不得签发空头支票或远期支票,不得将支票交给领用单位代为签发。
5.盖有印鉴的空白票据丢失,要立即向银行挂失,并登报声明作废。
二、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管理
1.严格按照《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工财字
[2015]119号)的规定管理使用专用收据。
2.按照专用收据号段顺序使用专用收据,安规定填写手写和打印专用收据。
3.不得转让、出借、代开、买卖、销毁、涂改专用收据,不得将专用收据与其他财政票据、税务票据互相串用。
4.应当妥善保管开具的专用收据存根,收据存根保存期限一般为5年。
第四章财务支出审批制度
一、坚持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制度,建立严格的经费开支程序和授权批准制度,明确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做到申请、经办、审核、签批等经费开支手续完备,原始凭证合法有效,相关附件齐全。
二、重大资金支出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三、会计人员必须认真履行《会计法》规定的监督职责,一切经费开支必须经过会计人员审核,对于原始凭证不合法、内容不完整、手续不齐全、数字不清楚的,会计人员有权拒绝报销。
四、出纳付款时要进行符合把关。
主要复核报销凭证所附单据是否齐全、合规,各项签字、审批手续是否完备。
五、各种支出报销凭证要合规。
(1)原始凭证要求内容完整,不得有涂改、刮擦等现象;
(2)购买物品或接受劳务必须取得正式发票。
(3)报销附件要齐全。
如会议支出要附会议参加人员名单,汽车维修要附维修清单等。
第五章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专项资金主要包括困难职工帮扶资金、困难劳模救助金、送温暖资金、增收留成基金、财务专用基金、经审专用经费以及其他有关指定用途的专项资金。
一、按照全总、省总有关规范专项资金的文件要求管理使用各项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二、要建立各项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专项资金的使用必须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
三、帮扶资金及其他各类专项资金应根据资金来源和有关规定管理使用。
四、县以上工会增收留成基金、财务专用基金以及经审专用经费按照全总管理办法的规定比例提取,不得变更提取比例。
第六章财产管理制度
一、财产管理范围
1.固定资产:
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2.低值易耗品:
单位价值在固定资产起点以下,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或单位价值在固定资产起点以上,耐用时间一年以下的财产为低值易耗品。
二、财产购置管理
1.购置财产要按照批准的年度预算执行。
2.固定资产的购置要有两人以上经办。
3.要建立完善资产登记、入库、领用、处置、清查盘点等日常管理制度。
三、财产账务处理
1.资产管理部门对验收入库及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须建立《工会固定资产卡片》,并计入《工会固定资产明细账》,按物登卡、凭卡记账。
2.财务部门按照《工会会计制度》规定,进行具体账务处理。
3.工会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但为了使各级工会及时掌握固定资产的变化情况,及时处置已超过使用年限的固定资产,根据《工会会计制度》规定,可以设置专门的辅助账记录各项固定资产的原值、购入时间、预计使用年限、应计提折旧、固定资产净值等。
4.资产管理部门要设立低值易耗品备查薄,对购入的低值易耗品登记备查。
四、财产使用管理
1.明确专人负责财产管理,任何人不得随意侵占、挪用本单位财产。
2.领取使用财产须办理领用登记手续。
3.财产内部调拨、变卖、报废、赠送等必须履行严格的报批手续。
4.财产使用部门要爱护公共财物,做好财产保管和养护工作,对因管理不善或失职而造成的财产丢失或损坏应赔偿责任。
5.职工调动工作或退休,应先到财产管理部门办理财产清交手续。
五、财产清查工作
1.定期对财产物品进行清理核查。
核对固定资产明细账、固定资产辅
助账、低值易耗品明细账、财产实务明细表,财产物品做到账表相符、帐实相符、帐帐相符。
2.根据财产清查情况,编制《财产清查盘点盈亏情况表》,报上级工会批准后进行处理。
第七章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一、会计岗位职责
1.熟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掌握工会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各项财会规章制度,并组织贯彻执行。
按照《工会会计制度》设置会计科目和会计账簿。
2.按照规定设置现金日记账,收付现金须及时逐笔登记,做到账款相符;
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规定,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现金,不得以“白条抵库”,不得挪用和私借现金。
3.按规定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好银行存款、取款和结算工作,并及时逐笔登记;
银行存款账面余额应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有未达账项的,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4.现金、有价证劵及出纳经管的有关印鉴、支票、原始凭证等应使用专用保险柜保管,不得随意存放。
5.严把“收支关”。
对原始凭证要认真复核,检查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领导审批等报销手续是否齐全。
现金收付应在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或“现金付讫”印章。
第八章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一、会计档案主要主要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报
表及其他会计核算资料。
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和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的规定对会计档案进行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
二、会计档案应当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
会计凭证一般每月装订一次,会计报表按季或按年装订。
三、会计档案由会计机构负责保管,保管期满按规定移交给单位档案管理部门统一保管。
移交时,要编制移交清册,办理移交手续。
四、要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保管期限保管会计档案,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
定期保管期限分别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
五、会计档案保管期满,由单位档案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提出销毁意见,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若有未了结的债权人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外立卷),经单位领导批准后,由档案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派员监销。
第九章会计工作移交管理制度
一、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
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
二、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劵、支票薄、发票及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
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移交人员还应当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或优盘等)及有关资料等内容。
三、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
一般会计人员
交接,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交接,由单位领导负责监交,必要时可由上级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
四、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
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发和监交人员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五、移交清册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附件:
1.基层工会与单位行政方面有关费用划分的法律、法规(摘录)
说明;
2.不属于工会列支费用的项目;
3.工会经费使用范围简表;
4.工会预算等报表模板。
附件1:
基层工会与单位行政方面有关费用划分的法律、法规(摘录)说明在这次修订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继续摘录了工会与行政有关费用划分的相关规定,作为附件印发。
一、关于工会房屋、设备费用方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第45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应当为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设施和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
2、国家计划委员、国家建设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物资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妥善解决各级工会房屋、设备问题的通知》(【79】财事字第426号工发总字【1979】162号):
产业公司工会和基层工会及所属职工集体文化、福利事业所需房屋设备及其维修和水电取暖等费用,均由同级行政解决。
二、关于工会专职人员费用方面
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41条: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工会委员会的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补贴,由所在单位支付。
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等,享受本单位职工同等待遇。
4、全国总工会、财政部《关于〈工会法〉中有关工会经费问题的具体规定》(工总财字【1992】19号):
工会脱产专职人员工资等列支问题。
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
事业单位和机关支付工会委员会脱产专职人员的工资、奖励、补贴、劳动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与所在单位行政管理人员有关经费的列支渠道相同。
5、财政部《关于企业基层工会工作人员离、退休费和退职生活费开支问题的复函》(【82】财企字第98号):
关于企业基层工会工作人员的离退休费及退职生活费开支问题,应与企业职工一样,由企业行政方面负责支付,在营业外列支。
三、关于工会开展活动有关费用方面
6、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解决劳动保护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工厅生字【1986】21号):
基层工会为搞好劳动保护工作所需费用,应在本单位的行政劳动保护经费中支付,不能再工会经费中开支。
7、国家劳动总局《关于企业劳动保护宣传教育经费开支问题的函》
【(80)劳护字18号】:
“凡企业开展劳动保护宣传教育(包括装备劳动保护教育室)所需经费,应按《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第四项规定,在企业劳动保护措施经费中开支”。
第四项的规定为:
“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参考书、刊物、宣传画、标语、幻灯及电影片等。
举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展览会、设立陈列室、教育室等。
安全操作方法的教育训练及座谈会、报告会等,建立与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措施。
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研究与实验工作,及其所需的工具、仪器等。
8、全国总工会财务部《关于职工代表大会的费用由谁担负的通知》【工财字(1981)29号】:
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是整个企业的工作,其开支费用应由企业负担。
四、关于职工教育、疗休养活动费用方面
9、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关于组织少数劳动模范、现金工作者短期休养活动经费开支问题的通知》(工发财字【1982】100号):
组织劳模、先进生产(工作)者休养活动的往返路费、伙食补助和床位费由劳模、先进生产(工作)者所在单位的企业基金或利润留成中列支;
活动费、公杂费有组织活动的工会负担。
10、财政部《关于企业职工疗养费用开支的复函》(【82】财企字100号):
职工经批准到疗养所疗养的往返路费,属于因公负伤的,全部企业报销;
属于疾病或非因工负伤的,五十公里以内的,由职工本人自理,五十公里以外的,原则上由企业补助二分之一。
职工在疗养所疗养期间的伙食费,可由企业适当给予补助,最多不得超过伙食费二分之一,如因身体衰弱或经济确实困难负担不起伙食费的,可酌量提高补助费,但不得超过伙食费的三分之二。
附件2:
备注:
根据公司工会财务管理制度编制。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