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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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
第一章总则
1、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必须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
国有资金是指国家财政性的预算内或预算外资金,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自有资金及借贷资金,国家通过对内发行债券或向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机构举借主权外债所筹集的资金也视为国有资金。
“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是指国有资金占总投资额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国有资金投资者实质上拥有控股权的工程。
2、工程量清单的组成: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
1)、措施项目:
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
包括:
施工技术措施项目(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砼、钢筋砼模板及支架,脚手架,施工排水、降水,其他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施工组织措施项目(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夜间施工,赶工措施,二次搬运,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其他施工组织措施项目)
2)、其他项目:
除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外,因招标人的要求而发生的与拟建工程有关的费用项目。
包括:
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总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等。
3)、项目编码:
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五级编码(2、2、2、3、3)
4)、预留金:
招标人为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而预留的金额,包括因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漏项、清单有误引起工程数量增加和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引起新的清单项目或工程数量增加等需要增加的金额。
5)、总承包服务费:
为配合协调招标人进行的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
6)、零星工作项目费:
完成招标人提出的,工程量暂估的零星工作所需的费用。
3、规费:
指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
包括:
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以为伤害保险费。
4、税金:
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设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第二章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一、一般规定
1、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编制。
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是指招标人应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管理、造价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且必须是招标人的专职人员,造价工程师的注册单位应与招标人相一致。
2、工程量清单的组成:
封面、填表须知、总说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和零星工作项目表等七部分组成。
若拟建工程无需发生“其他项目“时,”“其他项目清单”和“零星项目工作表”仍由招标人以空白标格形式发至投标人。
二、工程量清单格式
1、工程量清单编制应采用统一格式
2、工程量清单的格式:
封面、填表须知、总说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和零星工作项目表
附:
清单格式表格
工程
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
(单位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
中介机构
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
造价工程师
及注册证号:
(签字盖执业专用章)
编制时间:
填表须知
一、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中所有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规定的单位和人员签字、盖章。
二、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中的任何内容不得随意删除或涂改。
三、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中列明的所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报,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
四、金额(价格)均应以币表示。
总说明
工程名称:
第页共页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工程名称:
第页共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工程数量
措施项目清单
工程名称:
第页共页
序号
项目名称
其他项目清单
工程名称:
第页共页
序号
项目名称
1
招标人部分:
2
投标人部分:
零星工作项目表
工程名称:
第页共页
序号
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1
人工
2
材料
3
机械
三、工程量清单编制
一)、“封面”的填写:
应按规定的内容填写、签字、盖章。
二)、“总说明”的编制
总说明应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概况:
包括建设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形式、基础类型、地基处理方式等)、招标要求工期、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交通运输情况、自然地理条件和环境保护要求等。
2、工程招标和分包范围,招标人就分包工程要求总承包人提供的服务内容。
3、工程量编制依据。
4、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的特殊要求。
5、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招标人就自行采购材料要求总承包人提供的服务内容。
6、预留金、自行采购材料的金额数量。
7、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根据指引规定的统一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1、项目编码:
前九位阿拉伯数字按本指引的项目编码填写,后三位编码由工程量清单编制人,根据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设置,自001起按顺序编制。
2、项目名称:
应以本指引相应项目名称为主,并结合该项目的规格、型号、材质等项目特征和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填写。
3、计量单位:
按照本指引中相应的计量单位填写。
4、工程数量:
1)、工程数量应按本指引相应“工程量计算规则”栏内规定的计算方法计算确定。
2)、工程数量的有效位数应遵守下列规定:
以“吨”为单位,应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第四位四舍五入;以“米”、“”平方米、“立方米”为单位,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四舍五入;以“个”、“项”等为单位,应取整数。
5、本指引中缺项的,由编制人作相应补充。
补充项目填写在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最后,并在“项目编码”栏中以“补XX”示之,“XX”为缺项项目顺序码,自01起按顺序编制,并在工程量清单“总说明”中明确该项目的工作内容、计量单位及相应的工程数量计算规则。
四)、“措施项目清单”的编制
1、措施项目清单中的项目名称、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并结合施工组织设计,参照本指引相应的措施项目名称列项。
2、影响措施项目设置的因素很多,本指引中“措施项目一览表”不可能一一列出。
因工程具体情况不同,出现表中未列的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人可作补充,补充的措施项目,应填写在相应措施清单项目最后,并在序号栏中以“补XX”示之,“XX”为补充的措施项目序号,自01起按顺序编制。
五)、“其他项目清单”的编制
其他项目清单中的项目名称,应根据发包人要求,并结合拟建工程实际情况,参照本指引相应的项目名称,按招标人部分、投标人部分分别列项。
招标人部分包括预留金、材料购置费等,投标人部分包括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等。
六)、“零星工作项目表”的编制:
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由招标人预测,按下列规定进行编制:
1、名称:
人工按工种名称列项;材料、机械按名称并结合规格、型号等特征列项。
2、计量单位:
按基本计量单位编制
3、数量:
按可能发生的数量暂估。
第三章工程量清单报价
一、一般规定
1、工程量清单报价应包括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
2、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拟定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人自身情况,依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进行编制。
3、工程量清单报价应统一使用综合单价计价方法。
综合单价计价方法是指项目单价采用全费用单价的一种计价方法。
综合单价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的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风险费用之和。
4、工程量清单报价格式应与招标文件一起发至投标人。
5、“其他项目清单”和“零星工作项目表”以空白表格形式提供的,“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中小计和合计栏均以“0”计价。
二、工程量清单报价格式
工程量清单报价应采用统一格式。
工程量清单报价格式应由下列内容组成:
1、封面
2、编制说明
3、投标总价
4、工程项目总价表
5、单项工程费汇总表
6、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7、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8、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9、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10、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
1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项表
12、措施项目费分析表
13、主要材料价格表
1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计算表
15、措施项目费计算表
(一)
16、措施项目费计算表
(二)
以上(14-16)表式主要用于使用定额综合计价的地区。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计算)表、措施项目费分析(计算)表,应由招标人根据需要提出要求后填写。
附: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工程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投标人:
(单位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
造价工程师
及注册证号:
(签字盖执业专用章)
编制时间:
编制说明
工程名称:
第页共页
投标总价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
投标人:
(单位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
编制时间:
工程项目总价表
工程名称:
第页共页
序号
单项工程名称
金额(元)
合计
单项工程费汇总表
工程名称:
第页共页
序号
单位工程名称
金额(元)
合计
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工程名称:
第页共页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元)
1
2
3
4
5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
其他项目清单计价合计
规费
税金
合计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工程名称:
第页共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工程数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本页合计
合计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工程名称:
第页共页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元)
合计
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工程名称:
第页共页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元)
1
招标人部分
小计
2
投标人部分
小计
合计
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
工程名称:
第页共页
序号
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1
人工
小计
2
材料
小计
3
机械
小计
合计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工程名称:
第页共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综合单价组成
工程内容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使用费
管理费
利润
风险费用
小计
措施项目费分析表
工程名称:
第页共页
序号
措施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金额(元)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使用费
管理费
利润
风险费用
小计
合计
主要材料价格表
工程名称:
第页共页
序号
材料编码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等特殊要求
单位
单价(元)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
工程名称:
计量单位:
项目编码:
工程数量:
项目名称:
综合单价:
序号
定额编号
工程内容
单位
数量
其中:
(元)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使用费
管理费
利润
风险费用
小计
合计
措施项目费计算表
(一)
工程名称:
计量单位:
项目编码:
工程数量:
项目名称:
综合单价:
序号
定额编号
工程内容
单位
数量
其中:
(元)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使用费
管理费
利润
风险费用
小计
合计
措施项目费计算表
(二)
工程名称:
第页共页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计算式
金额(元)
合计
三、工程量清单报价编制
一)、“封面”的填写:
应按照规定的内容填写、签字、盖章。
二)、“编制说明”的填写
编制说明应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量清单报价文件包括的内容;
2、工程量清单报价编制依据;
3、工程质量等级、投标工程;
4、优越于招标文件中技术标准的备选方案的说明;
5、对招标文件中的某些问题有异议的说明;
6、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三)、“投标总价”的编制:
1、按规定的内容填写、签字和盖章;
2、表中的投标总价应按工程项目总价表的合计金额分别按小写、大写格式填写。
四)、“工程项目总价表”的编制
1、表中单位工程名称应按“单位工程费汇总表”的工程名称填写;
2、表中金额应按单位工程量汇总表的合计金额填写。
六、“单位各年公差费汇总表”的编制
1、表中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数量应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内容填写。
2、综合单价的组成十一)“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案件分析表的编制”中的有关内容。
八)、“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的编制
1、表中的序号、项目名称应按“措施项目清单”中的相应内容填写。
投标人可根据自己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增加措施项目,但不得删除不发生的措施项目。
投标人增加的措施项目,应填写在相应的措施项目之后并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序号栏中以“增XX”示之,“XX”为增加的措施序号,自01起序号编制;
2、金额
1)施工技术措施清单项目金额应按照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方法确定。
2)措施清单项目计价时,对于不发生的措施项目,金额一律以“0”计价。
九)、“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1、表中的序号、项目名称应按“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中的相应内容填写;
2、金额
1)、招标人部分的金额应按招标人提出的数额填写;
2)、投标人部分的总承包服务费应根据招标人提出要求所发生的费用计算确定;
3)、零星工作项目费应按“零星工程项目计价表”的合计金额填写。
十)、“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的编制
1、表中的序号、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应按“零星工作项目表”中的相应内容填写
2、零星共项目的综合单价参照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方法确定
3、合价=数量X综合单价
十一)、“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的编制
1、表中的序号、项目编码和项目名称、工作内容和综合单价组成应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的相应内容一致。
2、按照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包括主要合同条款)约定的风险分担原则,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投标人防范、化解、处理应由其承担的、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台班价格上涨、人员伤亡、质量缺陷、工期拖延等不利事件所需的费用。
3、合价=工程数量X综合单价
十二)、“措施项目费分析表”的编制
1、表中的序号、措施项目名称和金额应与“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相应内容一致
2、管理费、利润和风险费用参照“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有关规定填写。
十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的编制
1、表中的工程名称、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综合单价应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及“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相应内容一致。
2、表中的定额编号为清单项目可组合的各主要工程内容所对应的定额子目的定额编号
3、表中的工程内容是指清单项目所包含的可组合的各主要工程内容名称。
4、表中的数量为规定计量单位清单项目可组合的各主要工程内容的工程数量,按照投标人企业定额或参照“计价依据”所规定计算规则计算确定。
5、表中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是指完成规定计量单位清单项目所包含的某一项可组合主要内容所需的各项费用。
6、表中“小计”栏的合计数额,应与相应的综合单价数额一致
十四、“措施项目费计算表”的编制
“措施项目费计算表
(一)”用以计算施工技术措施费,具体可参照“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进行编制
“措施项目费计算表
(二)”用以计算施工组织措施费,
十五)、规费、税金必须根据相关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计算。
第四章工程结算
一、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数量的确定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应按下列方法确定
1、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调整,其工程数量由承包人按本指引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咨询单位工程师审定后,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2、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调整,其调整的工程数量由承包人按本指引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咨询单位工程师审定后,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确定
一)、由于清单项目、数量的调整,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综合单价应按下列方法确定。
1、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的确定方法为:
1)、合同中有类似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可以参照合同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确定,
2)、合同中没有类似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由承包人根据企业定额或参与“计价依据”提出适当的综合单价,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咨询单位工程师审定后执行。
2、由于清单项目中项目特征或工程内容发生部分变更的,应以原综合单价为基础,仅就变更部分相应定额子目调整综合单价。
3、发包人提供的工程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数量增减,除以下情况外,应执行原有综合单价。
凡合价金额占投标总价2%以上(含2%)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工程数量的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15%(15%),其增加部分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工程数量的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参照原综合单价提出,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咨询单位的工程师审定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三、零星工作项目费的结算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他项目清单中“投标人部分”的零星工作项目费,应按承包人实际完成并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咨询单位的工程师签证的数量进行结算,综合单价不变。
四、其他
由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工程数量的调整,引起措施项目或其他方面费用的损失,承包人应通过索赔予以补偿。
费用索赔可采用实际费用法,即索赔费用等于承包人为了某项索赔事件所支付的合理实际开支减去施工合同中的计划开支,再加上应得的管理费,利润和税金。
1、总承包服务费具体包括什么费用?
答:
按《计价规范》2.0.6条及参阅“宣贯辅导教材”第3.4.1条。
2、对于预留金,若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超过预留金额,是否调整?
答:
预留金属于招标人预留工程变更的费用,与投标人无关。
参阅“宣贯辅导教材”4.0.6条。
3、计价规范中,将模板费用列入措施项目费中。
宣贯资料第三部分案例一中第361页把模板费用列入分部分项的综合单价中。
答:
以《计价规范》的正文为准。
4、在工程量清单中,3.4.2“为了准确的计价,零星工作项目表中应详细列出人工、材料、机械名称和相应数量”,这怎么实现?
答:
招标人视工程情况在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中列出有关内容,并标明暂定数量,这是招标人对未来可能发生的工程量清单项目以外的零星工作项目的预测。
投标人根据表中内容响应报价,这里的“单价”是综合单价的概念,应考虑管理费、利润、风险等;招标人没有列出,而实际工作中出现了工程量清单项目以外的零星工作项目,可按合同规定或按规范4.0.9条工程量变更进行调整。
5、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措施费以项做为计量单位,以元计价。
请问:
当实际工程量发生变化后,结算时措施费用是否可跟着进行调整?
还是有个幅度的限制?
例:
如砼工程量发生变化,则模板、脚手架及至规范、税金都随变动。
如可调,则原先措施报价失去意义,变成了暂定价。
(因为工程量清单是固定单价,而这种变化是每个工程都不可避免的。
)如不可调则与实际情况不符。
答:
按合同约定。
6、投标人未填报单价的项目,工程量变更减少或实际工程量与发布量不同时,如何调整?
填表须知第3条与本问题的关系?
答:
投标人未填报单价的项目,视为其费用已包含在其他项目中,与填表须知第3条相同。
若工程量变更增减或实际量与招标清单量不同时,按《计价规范》4.0.9条规定或按合同约定处理。
7、什么是规费?
规费一般有哪些?
答:
规费是指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必须交纳的费用,包括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等。
8、计价表格之“措施项目分析表”,每一措施项目填表计量单位为“项”,数量为“1”,问:
招标人可否在招标文件中自行设计一个“附表”,要求投标人作详细分析(如外架子、内架子、满堂架子等工程量及综合单价各是多少)?
答:
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有关的措施项目按“措施项目分析表”进行分析,一般按《计价规范》所列表格执行即可。
需要补充表格的,可参阅“宣贯辅导教材”4.0.3条,由各省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统一制定。
9、有招标代理资质的咨询单位,能否编制工程量清单?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107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的第九条“招标标底和工程量清单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
《计价规范》第3.1.1条所指“中介机构”与部令一致。
10、甲方供料是否计算计价?
是否放入投标报价中,还是放入其他费中的招标人部份?
答:
甲方供料应计入投标报价中,并在综合单价中体现。
11、材料和设备的划分,在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中如何处理?
由投标人采购的设备(如变压器)是否应纳入综合单价?
答:
设备费在项目设备购置费列项,不属建安工程费范围,因此,清单报价中不考虑此项费用。
12、在执行“工程量清单规范”时,牵涉到安装工程量中的多专业(工种)“联动试车费”是否能计取?
如果能计取,请问怎样计算?
答:
联动试车费属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不属建安工程费范围,因此,清单报价中不考虑此项费用。
13、描述“项目特征”时,全部描述比较烦琐,能否引用施工图(例如:
第几项的内容)?
答:
项目特征是描述清单项目的重要内容,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重要依据,招标人应按《计价规范》要求,将项目特征详细描述清楚,便于投标人报价。
14、高层建筑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