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成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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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成效

梧州市2018年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成效

 

序号

整改内容

整改措施

整改工作成效

牵头单位

1

加大行政改革力度。

(1)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及自治区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因地制宜地推进改革。

(2)进一步加强调研和梳理各部门主要职责,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推进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提高行政效能。

第一阶段:

参照自治区的做法,在6月30日前完成拟制《关于成立梧州市机构改革领导小组通知(代拟稿)》报市委印发。

第二阶段:

在9月30日前完成对市直部门进行前期调查研究、摸清涉改单位底数(梳理我市机构设置、职责等情况)、了解各有关单位的体制机制运转情况;前期调研已完成,在11月中旬,市编办再次进行调研,更进一步了解市直部门的机构编制情况。

第三阶段:

在规定时间时限内将《梧州市机构改革方案》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后上报自治区审批。

市编办正紧锣密鼓地推进机构改革工作,近半年以来,多次向市机构改革领导小组领导汇报,同时加强与自治区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县组沟通汇报,不断修改完善我市机构改革方案。

加强与各县(市、区)沟通,指导各县(市、区)同步推进机构改革工作。

目前我市机构改革方案已在12月5日经市委常委会议研究通过后并上报自治区审批。

第三阶段已完成。

市编办

2

争取上级资金少。

(1)加强与自治区对应处室沟通,及时掌握最新申报信息。

重点加强在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防洪堤、人饮工程、生态环保等领域的项目储备。

(2)指导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和项目业主组织编写资金申报材料,为项目申报做好准备。

(3)加强对已获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的项目建设,确保按国家和自治区投资计划推进建设,为下一步争取更多同领域项目资金奠定基础。

2018年我市争取上级资金12.32亿元,同比2017年增加了4.23亿元,同比增长52.29%,获得了较好的成绩。

其中城镇基础设施项目获得上级资金5.85亿元;乡村振兴发展项目获得上级资金2.89亿元;教育卫生体育项目获得上级资金1.35亿元等。

市发展改革委

3

提高对企业关注力度,深入企业了解生产经营状况,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加大对企业宣传相关优惠政策力度。

着力开展“工业振兴年”活动,制定“工业振兴年”活动工作方案。

给企业发放政策宣传手册。

组织召开政策宣传会议,及时掌握重点工业企业或工业项目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汇总整理企业问题清单,并妥善处理、解决,主动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

开展政银企对接会帮助银企搭建交流平台;开展“园区专项服务月”活动,缩短行政审批办理时限;开展“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各类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服务企业用工。

牵头落实自治区降成本政策措施,召开电力体制改革宣传会,全面推行落实直接交易优惠电价政策。

1-10月份,累计收集市层面39家重点帮扶企业反映涉及融资、招工、办证等问题176项,各服务队已帮助协调解决149项,解决率为84.7%。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4

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1)合理设置巡逻路线,加强巡逻防控。

(2)加大偷盗等侵财案件侦破力度。

(3)二桥小区范围内建天网摄像头9个:

富民排涝口;

二桥下二桥小区内;

新民里新村30号;

与二桥交叉T字路口限重标牌旁边;

富民二路新民里新村14号;

柏迪球馆左约20米;

柏迪羽毛球馆旁富民堤350米处;

富民堤后路桂江二桥底往桂江一桥方向和桂江二桥方向。

(1)截止到11月26日全市共立侵财类案件4219起同比下降11.96%,破获各类侵财案件1202起,逮捕犯罪嫌疑人2145人。

(2)二桥小区内的盗窃案明显下降,特别是盗窃车内物品案件,下降率达200%。

市公安局

5

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1)加强对不礼让斑马线、闯红灯、飚车、无证驾驶、酒驾、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并广泛宣传教育。

(2)在推行涉众交通管理措施时,做好调查分析,通过媒体、网络等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

(3)建立案件处理管理制度。

(4)增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的公开透明度,完善告知程序(包括停车场收费规定等)。

(5)加强对道路停车线的规划。

(1)通过宣传,群众安全意识得到大大提升,横穿马路现象减少,礼让斑马线现象情况明显增多,交通秩序明显改善。

(2)消除全市残旧交通标线6611平方米,施划交通标线35020平方米,设立交通标志牌320块。

(3)开展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改查处,飙车、超速行驶和酒驾、毒驾违法现象明显减少;对沿街商铺占用公共停车位行为开展相关劝导、整治,占道经营明显减少。

市公安局

6

提高群众满意度和窗口单位的服务质量。

(1)进一步规范窗口业务民警日常工作。

(2)开展窗口的业务培训。

(3)开通市民群众建言献策渠道,加强与市住建、市政、交通等部门的沟通交流。

(1)2018年以来,已经及时回复群众各类意见和建议260多条;通过加强对窗口人员的业务培训,实现群众零投诉。

(2)警邮合作服务点,让群众在30分钟内“一站式”轻松办理车驾管业务。

(3)市区已启用两处“警邮便民服务点”。

分别位于市区新兴一路振兴小学对面和新兴三路广电中心对面。

可办理机动车六年免检、驾驶证换证、驾驶证遗失补办等15项业务。

工作人员办事效率提高,减少群众等待时间群众满意度提高。

市公安局

7

梧州市很多公司工资都不到三千块,希望当地相关部门在工资方面普通员工能提高到三千以上。

(1)2018年1月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文件精神及时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市本级最低工资标准由1400元/月调整为1680元/月。

(2)在“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平等协商”的企业工资分配体系基础上,督促已建工会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通过签订企业工资集体协议、区域、行业性工资协议来提高企业职工工资水平。

调整了梧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对全市已建工会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进行检查指导。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

梧州市中医院看骨折,每天要花800多元,希望城镇医保报销比例增加到70%,职工医保比例在原来的基础上提高10%。

(1)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施市级统筹,待遇标准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报市政府同意实施。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支付医保费用,保障职工合理待遇享受。

(2)我市从2017年7月1日起实施全区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由自治区统一制定,各地不允许另行出台政策。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严格按照现行医保政策规定支付医保费用,保障参保职工合理待遇享受。

通过印发相关宣传单和小册子等宣传方式,使我市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及时、便捷、正确了解医保政策。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9

新农合年交180元,去看病报销药费才三成。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严格执行自治区城乡医保政策,按住院规定比例报销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的住院医疗费用,根据《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市内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为90%,二级为75%,三级为60%。

我市从2017年7月1日起实施全区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执行统一的城乡参保缴费标准,统一的待遇享受。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社保在线”栏目和“梧州社保局”微信微博等加强社保政策宣传,使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及时、便捷、正确了解医保政策和报销比例。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0

梧州学院的同学大一就开始办理医疗卡,有部分同学目前大三了还没有得到卡,办事效率太低,希望相关部门能够提高工作效率。

对梧州学院没有得到社保卡的参保名单进行排查,了解未得的原因:

一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梧州学院交来的参保名单打印学生社会保障卡制卡申请表,交由学院发放学生填写个人制卡信息。

尚有63名学生还没有交回制卡申请表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制卡;二是对未制卡成功的243名人员数据进行分析处理。

对于户籍不在梧州的学生,已对其进行城市转移操作,并报银行制卡。

对于部分学生由于缺少照片信息,导致制卡失败的,重新采集照片。

对部分近期刚交回申请表的学生,已完成对此部分数据的导入,目前正处于数据提交或审核完成阶段。

截止2018年11月23日,梧州学院学生从2014级到2017级各个院系班级共有参保学生11463人,已成功制卡11015人,其中银行开户或卡商制卡流程中448人,剩余0人未成功制卡。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1

现在全区65岁以上的农民现在每个月可以领取65元的补贴,太少了,希望能够增加到每月800-1000元。

我市执行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全区统一,城乡养老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根据自治区文件精神,2018年起,梧州市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月9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16元,并对65周岁及以上参保的城乡老年居民在自治区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上每人每月加发5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根据个人缴费金额确定,多缴多得。

通过“社保在线”栏目和“梧州社保局”微信微博、在办证大厅发放宣传单和小册子、党员义工培训等方式加强社保政策宣传,提高市民群众对社保政策的知悉度。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2

希望梧州市政府部门能够加大对国营退休职工的生活帮助力度和提高市医院职工的福利。

(1)我市严格执行全区统一的养老保险政策,若自治区出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我市将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按照政策进行基本养老金调整。

(2)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施市级统筹,职工医保政策由各市根据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合理制定。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全区统一,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办法在全区范围内是一样的。

(1)2018年1月1日起,我市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再次调整提高,全市基本养老金总体上调幅度为5.4%,调整后月人均养老金为2776.43元,比调整前增加了142.55元。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严格按照现行医保政策规定支付医保费用,保障参保职工合理待遇享受。

(2)通过“社保在线”栏目和“梧州社保局”微信微博、印发相关宣传单和小册子在办证大厅发放等宣传方式加强社保政策宣传,提高市民群众对社保政策的知悉度。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3

希望相关部门对于已经结扎的人员,不再要求交纳社保的生育保险部分了。

我市职工生育保险费的征收是严格按照《社会保险法》及《梧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因此,我市参保职工个人是不需缴纳生育保险费用的。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加强社会保险法律政策宣传。

通过“社保在线”栏目和“梧州社保局”微信微博等加强社保政策宣传,使群众特别是广大职工明白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需要缴纳生育保险费;使群众熟知社会保险法律政策,理解国家实施生育保险制度的重要意义;使用人单位明白依法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是义不容辞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使广大职工了解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和办事流程。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4

不动产业务的办理效率慢。

(1)积极与市市政园林管理局、地税等部门共同协商推进“一窗受理,并联服务”。

(2)请求市政府给予增加经费,解决人员、设备不足的问题。

(3)优化登记流程,简化收件材料。

6月实现已持有《不动产权证书》的,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免提交《房产分户图》、《宗地图》、《房地产交易告知书》,并根据实际情况陆续简证便民。

(4)开通不动产登记网上受理业务:

5月中旬开通商品房预告登记、商品房转移登记业务网上受理,其余登记业务根据系统建设情况陆续开通运行。

(1)6月初已开通商品房预告登记、商品房转移登记业务网上受理,其余登记业务根据系统建设情况陆续开通运行。

(2)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自7月上旬起,采取增加不动产转移登记业务受理窗口、为市民办理不动产登记延时服务、根据等候排队情况,灵活调整受理窗口,实行综合窗口受理服务,解决市民群众等候办证的需求。

(3)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与市房产交易中心、市税务局9月10日正式实施不动产交易、完税登记业务“一窗受理、并联办理”模式。

市国土资源局

15

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差。

(1)开展常态化宗旨意识教育,强化干部职工为民服务意识,以典型“四风”案例教育干部职工。

(2)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

年内开展2次以上的素质培训教育,要求每名窗口工作人员必须学习相关业务的法律法规及标准,熟悉业务,提升服务态度,热情接待前来咨询、办事的群众和建设单位,为服务对象耐心解答咨询的问题,并一次性告知其办事程序和申报所需材料。

今年于6-9月组织开展了4次窗口工作人员开展业务素质培训、在1月开展“四风”问题整改工作会、7月开展窗口作风问题专题整治工作会,窗口工作人员进一步熟悉办理业务流程,提升服务态度。

市国土资源局

16

希望能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1)按照《梧州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分工,市大气办定期收集各单位整改进展情况,汇总上报市委、市政府。

加强分析研判,每周发布空气质量预测简报。

(2)市环保局牵头组织强化工业企业废气排放管控,加强执法,坚决打击查处违法行为。

推广清洁工业应用。

(1)截至11月25日共向市委、市政府上报11期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简报,发布47期空气质量预测简报,发出14份行政处罚决定书、1份责令限制生产决定书并在市环保局网站进行公示。

(2)2018年1-11月18日,我市PM10日均浓度为61μg/m3,PM2.5日均浓度为37μg/m3,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3.8%。

市环保局

17

在工业园区开展环保培训。

组织各城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环保局、我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排污企业开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培训班。

10月26日,梧州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举办《大气污染防治法》专题培训班,邀请了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副院长陈志明、大气环境研究中心主任莫招育、大气环境中心工程师刘慧琳前来授课,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成员单位和重点排污企业共120余人参加了本次培训。

市环保局

18

希望在城市长远规划中加强环境卫生方面的内容。

《梧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已由梧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16年12月15日通过,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3月29日批准,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职能部门严格按《管理条例》的职责进行监管,加强对全市分区规划的修编工作,争取全市控规全覆盖,实现规划前瞻性,加强规划管理。

(1)目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正在开展各片区的控规编制工作,其中钱鉴片、长洲岛片已通过规审会审查,南岸城西片、南岸高旺片以及粤桂江北片等控规已通过专家评审,将上报市政府召开规审会。

(2)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按控规的编制办法要求,在各片区控规中将环境卫生配套设施用房加以落实。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19

喷淋与泥头车管理投入少,加大投入,比如工地覆盖。

在抓好施工扬尘防治日常监管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施工扬尘污染大气环境违法行为,督促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落实施工扬尘防治措施、标准。

同时,我们还将扬尘防治工作与企业评优评先、安全文明标准化工作评选紧密结合,实行一票否决,凡出现扬尘防治问题的,一律取消评选资格,助推扬尘防治实现常态化、长效化管理。

通过采取日常巡查、集中检查、专项整治等方式,进一步督促在建项目参建单位加大对扬尘治理设施设备投入。

目前大部分工地已按要求落实扬尘治理措施,大大减少对大气环境质量造成的影响。

利用智慧平台监测,统计工地PM10数据,用实际行动治理扬尘、噪音污染。

截止目前对不落实扬尘治理的15个工地进行了行政处罚,共处罚84万元。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20

督促监管商品房建设。

市住建委将根据职能,配合行政审批局、市政和园林局等房地产销售发证、监管部门做好项目建设监管工作。

(1)商品房销售保持平稳上升趋势。

1-10月,梧州市商品房成交面积264.46万平方米,同比上升26.32%。

(2)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组成工作组到企业开展服务工作,指导企业利用好供给侧结构改革、房地产业“去库存”和“棚户区”改造等有关政策。

(3)为加快商品房的销售,今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于2018年4月和10月举办了两次房展会房展会对促进企业加快商品房库存销售取得较大的成效。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21

48、49路公交车为难老年人。

督促企业加强对司机职业道德的教育培训,要求企业全年召开3次教育培训会议,对司机的职业道德进行教育培训。

建章立制,加强监督。

企业于9月、10月完成召开3次职业道德培训会议。

经整改后我市公交行业投诉明显减少,公交满意度有效提升,2018年月均投诉量较上一年下降了36.61%。

市交通运输局

22

文化场所建设得不够好。

(1)2018年做好粤剧保护与传承基地文化场所建设,建成后,发挥粤剧传习所、粤剧体验中心、粤剧陈列馆、粤剧传承中心四大功能。

(2)进一步加大对农村文化基础设施投入,继续实施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2018年自治区文化厅下达给我市66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任务,目前各建设点已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按时开工建设。

(1)完成粤剧保护与传承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并已挂牌投入使用。

(2)梧州市建设564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全市覆盖率约为65.5%,各县(市、区)利用已建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开展各类文体活动,为村民群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

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23

藤县象棋镇村委换届的原因,对贫困户缴纳的医疗费用至今都没有退还到缴纳人手里。

(1)开展情况调查。

经查,刘伟静和家庭成员覃东清共2人应补助144元。

2016年12月29日,藤县卫计局将补助资金拨到象棋镇财政所。

2017年6月14日起,象棋镇政府经信用社将补助资金拨到个人账户。

刘伟静的账户于2017年6月22日有144元补助入账。

(2016年底,根据有关文件规定,要求对2016年参合的贫困人口按72元/人/年进行补助。

2012-2015年无相关政策)。

(2)对健康扶贫政策进行再次梳理,并通过发放健康扶贫明白卡、张贴宣传资料、上门宣传等方法告知包括贫困人口在内的广大群众。

(3)今后补助金到账后有短信提醒或村里有人签到认可。

(1)经藤县卫生计生局自查,刘伟静的账户于2017年6月22日已有144元补助入账。

(2)2018年10月19日,工作组一行到刘伟静家中,当时刘伟静在省外打工,只有覃东清在家。

经询问,覃东清本人表示2016和2017年贫困户参合补助已收到。

工作组人员现场对覃东清进行了健康扶贫政策、藤县健康扶贫明白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政策宣传。

市卫生计生委

24

市区新兴市场里有时候猪肉以次充好,希望加大检查力度。

(1)加强新兴市场的猪肉质量安全监督,对新兴市场销售的猪肉进行监督抽检,新兴市场共27个猪肉档,年内对每个猪肉档抽检1批次,共27批次。

(2)督促市场开办方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求其加强对猪肉的准入管理,今年内约谈市场开办方1次,对市场开办方进行监督检查2次。

(1)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方案,并网站公示。

(2)共对新兴市场经营的猪肉监督抽检27批次,均合格。

8月对新兴市场开办者和管理者进行了约谈,督促市场开办方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8月和10月,对新兴市场进行2次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当场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整改通知书》。

目前未收到群众对该市场食品安全问题的投诉举报。

同时,完成全市食用农产品抽检2089批次。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25

房地产交易中心窗口服务提高效率。

(1)下班前半小时清点当天剩余排号,根据需要及时增加服务窗口人员,以保障取号的群众当天顺利办理业务。

(2)增设应急综合窗口,合理分流大批量的业务。

(3)建设“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设置网上自助端口,在已有网上业务办理的基础上,推出更多网上业务。

房屋交易网签备案业务提速办理,建设便民服务点,设交易自助设备,中午照常办公,业务延伸到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抵押备案业务延伸到金融机构,实现85%房屋交易业务“网上办、零跑腿”;15%“当场办、最多跑一次”。

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

26

应提供市政绿化验收明白卡。

申请人可以到市政和园林管理局5楼技术综合管理科免费领取市政绿化验收明白卡。

申请人可以到市政和园林管理局5楼技术综合管理科免费领取建设工程项目前期物业管理、白蚁防治以及配套市政(绿化)基础设施竣工验收明白卡,已有32人领取过明白卡。

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

27

及时修复市政设施。

(1)修复新兴二路损坏的市政设施,局部拓宽行车道。

(2)对新兴一路、富民路、火车站、汽车站周边等破损市政路面进行修复。

(3)督促管护单位修复龙圩区不亮的路灯,做好市政道路管护工作,修复破损的道路。

(4)潘塘公园周边新增2座移动式板房公共厕所。

(5)对市政和园林管理局管辖的公园按照提质年的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各公园的基础设施和提升公园的园林绿化景观。

(1)2018年8月梧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梧州市城市基础设施整体改造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由市城投公司作为项目业主重新制定改造方案对新兴二路进行提升改造。

(2)完成红岭片区1#、2#、18#、36#、37#路沥青路面修复,富民路、金晖车站对出等道路的路面修复工作。

(3)完成西南大道部分路灯的改造工作、实施苍海大道、龙圩区片区路灯修复工作。

对苍海大道实施道路修复工作。

(4)已在潘塘公园周边新增2座移动式板房公共厕所,并正常投入使用。

(5)已对管辖的各公园、市政广场、龙圩区世纪广场等的市政基础设施和园林绿化进行改造提升。

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

28

整改市区乱摆卖占道经营现象。

(1)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及计划,在街道开展经常性的巡查和执法整治行动,对乱摆乱卖的现象进行执法教育和处罚。

(2)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市容集中整治,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整改,清理和规范市场周边违章摆摊占道行为。

(3)开展巡查整治,对占用公共资源摆放的店铺进行宣传教育,并督促业主进行整改。

(4)加强夜市执法巡查,对影响居民生活的烧烤和KTV进行劝导、教育和执法处罚,促进整改落实。

(1)已建立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日志,并每月检查督促。

(2)对市区乱摆卖占道经营现象开展经常性的执法整治行动,各执法大队每天对占道经营现象整治情况进行汇报。

(3)市执法支队分别组织开展了市区范围内各市场及周边等26次占道经营集中大整治。

(4)夜市整治方面:

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了30次联合执法整治夜市露天烧烤摊档行动。

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

29

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

(1)对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进行职能教育,制定培训计划,开展执法业务培训6次,提高队伍执法能力。

(2)制定工作方案,加大对市区主要道路人行道违章停放机动车的查处力度。

(3)加强监督管理。

(1)市执法支队自3月至11月已经组织开展了12期执法业务培训。

(2)完成方案制定并根据方案组织开展对人行道机动车违章停放行为进行执法查处,累计查处查处19840起人行道违章停车,已有1491人前来接受处罚,共罚款215600元。

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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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泥头车洒漏问题。

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及计划,加强巡查执法,对不盖蓬布的运泥车辆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有力震慑运泥车辆遮盖不落实、不严密的问题。

对不按规定执行的问题严重的泥头车还要有公开曝光的行为。

(1)7月1日开始联合市住建委、交通、交警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行动,对建筑工地进行轮流强化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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