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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填空题]1环境法

  参考答案:

以实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的,调整因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以及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填空题]2环境监督管理体制

  参考答案:

我国国土资源初步形成从地上到地下、从陆地到海洋的立法管理框架;水资源正在形成统一监督管理和流域管理、区域管理相结合的体制。

  [填空题]3环境权

  参考答案:

指特定的主体对环境资源所享有的法定权利。

对公民个人和企业来说,就是享有在安全和舒适的环境中生存和发展的权利,主要包括环境资源的利用权、环境状况的知情权和环境侵害的请求权。

  对国家来说,环境权就是国家环境资源管理权,是国家作为环境资源的所有人,为了社会的公共利益,而利用各种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对环境资源进行管理和保护,从而促进社会、经济和自然的和谐发展。

  [填空题]4环境标准制度

  参考答案:

环境标准的制度化和法律化,是指对环境标准的制定、修改、分类、分级、效力等有关内容的法律规范体系。

  [填空题]5环境规划制度

  参考答案:

是对环境规划的内容、方法、程序、实施措施作出的规定,是环境规划工作的法制化。

  [填空题]6环境影响评价

  参考答案:

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

  [填空题]7排污许可制度

  参考答案:

排污许可是指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排污者,应当事先向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领取许可证后,按照排污许可证所规定的条件排放污染物。

排污许可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可以分为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环境噪声、固体废物的排放许可以及向海洋排放污染物的许可等。

  [填空题]8环境监测制度

  参考答案:

是指依法从事环境监测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影响人类和其他生物生存和发展的环境质量状况进行监视性测定活动的制度。

环境监测制度的目的是通过环境监测及时掌握环境污染状况,判断环境质量的好坏。

  [填空题]9清洁生产

  参考答案:

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设计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生产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法律对环境监测的机构、对象、范围、内容、程序和监测结果的效力所作的规定,是环境监测的法制化。

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填空题]10城镇体系规划

  参考答案:

指一定地域范围内,以区域生产力合理布局和城镇职能分工为依据,确定不同人口规模等级和职能分工的城镇的分布和发展规划。

  [填空题]11城市近期建设规划

  参考答案:

对城市的重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中低收入居民住房建设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内容作出的安排,以及对近期城市建设的时序、发展方向和空间布局的确定。

  [填空题]12修建性详细规划

  参考答案:

指以城市的总体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制定用以指导城市各项建筑和工程设施及其施工的规划设计。

对于城市内当前要进行建设的地区,应当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

修建性详细规划是具体的、操作性的规划。

  [填空题]13规划区

  参考答案:

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填空题]14简述人类环境观

  参考答案:

人类环境观是指人们对客观环境的看法和观点、观念的总和,它是人们处理人与环境的关系的指导思想。

  第一阶段人类畏惧自然、崇拜自然第二阶段人类无视自然、主宰自然第三阶段人类重视自然、与自然和睦相处

  [填空题]15简述环境资源法的立法目的

  参考答案:

①.保护和改善环境——最直接目的②.防治环境污染、破坏和公害③.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④.保障人体健康——根本目标和基本出发点⑤.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填空题]16什么是环境标准,其组成内容是什么?

  参考答案:

环境标准是指国家为了保护人体健康、社会财富和维持生态平衡,按照法定程序由权威部门发布的统一的、法定的、技术的各种技术性规范的总称。

  ①.环境质量标准(规定环境中各类有害物质或因素在一定时间和空间内的允许含量)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海水水质标准、渔业水质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②.污染物排放标准(对排放到环境中的污染物的浓度和数量所作的限量规定)我国已颁布的国家级污染物控制标准:

甘蔗制糖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甜菜制糖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大气环境控制标准、汽油车怠速污染物排放标准、有色金属固体废弃物控制标准等。

  ③.环境基础标准。

对有指导意义的符号、指南、导则等的规定,是制订其它环境标准的基础。

我国已颁布的环境基础标准有:

  

(1)制订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原则与方法

  

(2)制订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原则与方法④.环境方法标准。

在环境保护工作范围内以全国普遍适用的试验、检查、分析、抽样、统计、作业等方法为对象而制订的标准。

  我国已发布的国家环境方法标准有:

机动车辆噪声测量方法、有色金属工业固体废物腐蚀性试验方法标准、有色金属工业固体废物急性毒性初筛试验方法标准

  [填空题]17简述近代环境法的特征

  参考答案:

①环境资源立法缺乏系统性,自然保护和污染防治立法相互分离,没有结合;②以自然资源立法为主,污染防治法较少;③立法表现形式基本上是单行的专门立法,没有综合性立法;④防治污染立法中强调技术性措施,具有强技术性特点;⑤调整方式主要是民事救济方式,而经济激励、行政处罚和刑事制裁很少;⑥环境资源管理权比较分散且地方性强;

  [填空题]18简述“斯德哥尔摩时期”环境资源法的特征

  参考答案:

①环境资源法从传统法律体系中分离出来,逐渐形成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②环境资源法呈现综合化趋势;③环境资源法开始重视设立专门统一的环境资源管理政府机构;④环境标准和环境规划逐步成为环境资源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填空题]19如何理解中国现代环境资源法的演进过程表现

  参考答案:

以可持续发展为立法指导思想;立法进程大大加快,环境资源法体系日益完备;地方环境资源立法活动日益活跃和富有成效;环境资源法教育和研究有很大提高;国内与国际环境资源法联系日益紧密,与国外这一时期的环境资源法的特点和趋势基本一致。

  [填空题]20简述公众参与原则内涵的理解和主要意义

  参考答案:

内涵:

公众参与原则又叫做环境民主原则。

  主要是指:

  

(1)自然和社会的相互作用,应该主要受行使管理权力的管理阶层和获得公共利益的公众的影响;

  

(2)公众和国家权力机关应该联合起来共同做出那些影响环境质量的管理政策和措施;

  (3)公众应该和政府部门一起参加鉴定那些规定公共环境的目标和价值的过程;

  (4)公众应对已经形成并正在处理当代环境资源危机的国家行政管理做出合乎要求的选择;

  (5)公众在鉴定和争取公共环境利益方面应该有平等的自由和影响力。

根据环境民主原则,一个社会的环境政策和环境法应该通过民主程序来制定。

环境民主原则是正确处理政府与群众、环境污染破坏者与环境资源保护者之间的指导原则。

  [填空题]21简述环境影响评价的特点

  参考答案:

环境影响评价是一项社会性的活动,是运用科技手段而做出的科学评价,具有前瞻预测性、科学技术性(客观性)和内容综合性的特点①预测性。

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质量现状评价不同:

后者是指通过环境调查和监测,对一定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评定;而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拟建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什么影响进行预测和评价。

  ②科学技术性。

环境影响评价是一项科学技术活动,需要进行必要的环境监测,然后作出科学的预测和评价。

  ③综合性。

涉及到多种学科;需要由相关的的设计、科研等单位互相协作,共同完成评价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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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空题]22简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

  参考答案:

①适用范围②评价内容;③编制和审批程序;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制作环评报告书或表――民众参与――建设项目的主管部门预审――环保部门审批(权限、时限)。

  ④法律责任:

  

(1)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或者未依法重新报批或报请重新审核环评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的,责令行政建设,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的,可处1万以上20万以下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2)环评文件未经批准或未经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同意,擅自开工建设的,责令停止建设,可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3)评价单位不负责任或者弄虚作假,使环评文件失实的,降低其资质等级或者吊销其资质证书,并处所收费用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4)环保部门违法批准环评文件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填空题]23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立法背景、目的、意义和立法指导思想

  参考答案:

①立法背景:

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变化的时期,为城镇化发展服务的城乡规划法律制度也应当与时俱进,有必要根据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新情况,对原有的“一法一条例”所确定的城乡规划法律制度作出相应的调整。

  ②立法目的:

一.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直接目的

  

(1)规划是人民政府行政管理权的重要内容之一;

  

(2)城乡规划管理就是要组织编制和审批城乡规划,并对城市、镇、乡、村庄的土地使用和各项建设的安排实施规划控制、指导和监督检查。

  (3)只有依法加强对城乡规划的管理,才能使依法批准的各类城乡规划得以落实,有序规范各项城乡建设活动。

  二.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根本目的将城乡规划的编制、审批、实施以及监督检查活动纳入法制化轨道,依法规范、管理城乡建设活动,其根本目的在于以人为本,实现城乡空间协调布局,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三.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城乡规划应当立足当前、面向未来、统筹兼顾、综合布局,要处理好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近期建设与长远发展、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现代化建设与历史文化保护等一系列关系,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在引导城乡发展中的统筹协调和综合调控作用,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③立法指导思想:

以人为本、统筹城乡、行政监督。

  [填空题]24简述城市总体规划的具体组织编制程序

  参考答案:

第一,有关城市人民政府在拟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之前,应就原规划执行情况、修编的理由、范围,书面报告规划审批机关,经规划审批机关同意后,方可编制规划。

  第二,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并提请审查。

  第三,依据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的审查意见,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第四,城市总体规划报送审批前,须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审议意见和根据审议意见修改城市总体规划的情况应随上报审查的规划一并报送。

组织编制机关还应当依法将城市总体规划草案予以公告,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并在报送审批的材料中附具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

  第五,规划上报审批机关后,由审批机关授权有关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审查。

在审批机关审批规划时,有关部门及专家组的审查意见将作为重要的参考依据。

  [填空题]25组织编制机关在什么情况下方可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修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

  参考答案:

第四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组织编制机关方可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修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

  

(一)上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城乡规划发生变更,提出修改规划要求的;

  

(二)行政区划调整确需修改规划的;

  (三)因国务院批准重大建设工程确需修改规划的;

  (四)经评估确需修改规划的;

  (五)城乡规划的审批机关认为应当修改规划的其他情形。

  修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对原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向原审批机关报告;修改涉及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应当先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

  修改后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应当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和第十六条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

  [填空题]26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参考答案:

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工作:

  

(一)有法人资格;

  

(二)有规定数量的经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注册的规划师;

  (三)有规定数量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四)有相应的技术装备;

  (五)有健全的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

  规划师执业资格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制定。

  编制城乡规划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标准。

  [填空题]27简述环境法律协调发展原则含义及其如何贯彻

  参考答案:

①含义:

协调发展原则是指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统筹规划、同步实施、协调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该原则要求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之间的关系,在发展中落实保护,在保护中促进发展,实现可持续的科学发展。

  几点认识

  A.协调发展原则与国际上倡导的可持续发展原则,虽然文字表述有所不同,但其基本含义是一致的。

就是切实做到环境、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实现三者的可持续发展。

B.1983年在我国全国第二次环境保护会议上就把这个原则确定为一项基本国策。

  C.200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又加强了这一原则。

  ②协调发展原则的贯彻:

  A.加强环境与发展的综合决策;各级决策机关做重大决策的时候,必须对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统筹考虑,综合平衡,科学决策。

  B.把环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必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且做到“三同步”

  (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C.明确各类主体的环保责任;明确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个人的环保责任。

  D.采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

  

(1)结合地区实际,明确功能定位和方向,将区域经济规划和环保目标有机结合。

  

(2)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3)积极发展环保产业。

  [填空题]28简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的含义及其如何贯彻

  参考答案:

①含义:

是指把防止环境问题的产生和恶化放在优先位置,采取各种预防措施,防止环境问题的产生和恶化,或者把环境污染和破坏控制在能够维持生态平衡、保护人体健康和社会物质财富及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限度之内,或者对已经造成的环境污染采取各种手段积极治理。

  该原则明确了预防和治理的关系,确定了治理环境的途径和方式。

突出预防为主,从源头防治污染和生态破坏,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解决环境问题。

  ②该原则的贯彻

  A.全面规划、合理布局。

做到产业协调;城乡协调;区域协调;生产和生活协调;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协调

  B.制定和实施预防性的环境法律制度。

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循环经济相关制度;减低环境风险的备选政策研究。

  C.严格控制新的环境污染和破坏,积极治理已有环境污染和破坏

  [填空题]29简述公众参与原则的内容和如何贯彻

  参考答案:

①内容:

  

(一)公众的环境知情权:

是指公众有获得各种环境信息资料的权利,包括公众所在国家、地区、区域环境情况的信息资料,公众所关心的每一项开发建设活动、生产经营活动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及其防治对策的信息资料,国家和地方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信息资料等。

环境知情权是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前提和基础,没有环境信息资料的公开,公众便无法真正有效地参与环境决策和环境保护。

  

(二)公众的环境参与权:

是指对有关环境活动的情况,公众能够有机会和有正常的途径向有关决策部门充分表达其对所关心的环境问题的意见,并确保其合理的意见能够为决策部门所采纳。

  (三)公众的环境救济权:

是指当环境或公众的环境权益受到侵害时,人人都可以通过有效的司法和行政程序,使环境得到保护,使受侵害的环境权益得到赔偿和补偿。

  ②公众参与原则的贯彻

  

(一)通过立法将环境权具体化、制度化,尊重和维护公民的环境权。

在宪法和环境基本法中确立环境权是实行民主和公众参与的最具有决定性的因素,该项基本权利是实行环境民主原则的根本保障。

  

(二)健全我国环境民主的法律制度。

为发挥环境民主的作用和实效,必须对公众参与环境管理实行法治,使其途径、权利义务、程序和内容制度化、具体化、正规化,为公众参与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三)增强环境资源管理和执法的透明度,决策公开化,充分发挥公众的监督作用。

公众的日常生活和环境密切相关,人们也往往拥有在实践中积累的环境资源管理保护方面的独特经验和知识,让公众对有关环境问题享有发言权和对环境资源管理部门、执法部门有监督权,既可以运用民间智慧解决一些复杂的环境问题,有可以避免在环境执法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行为。

  (四)扩大公众诉讼权利,保障环境民主的实效。

公众无论以何种形式参与环保,必须要能够通过诉讼途径实现其保护环境的要求,赋予单位或个人在环境公益诉讼中的诉讼主体资格。

否则对企业、政府等不符合环保目的的行为或决定难起制约作用。

  (五)大力开展全民性环境保护教育运动,成立民间环保组织,有效提高全民族的环境资源意识。

我国公民的环境意识相对淡薄,许多环境问题公众还缺乏必要、深入的了解,因此通过各种手段加强环境资源保护法制宣传教育,树立保护和改善环境资源的良好社会风气,使环境资源意识早日深入人心。

  (六)建立环境公众听证会制度,召开多种形式的论证会。

我国法律中已有公众听证会制度,但是在我国的环境法中尚未建立该项制度。

环境听证会制度首先应在环境影响评价立法中予以规定,对环境资源或公众生活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和工程,在立项和开工之前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其结果必须在社会公开,公众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召集公众召开意见听证会,广泛听取公众的意见、建议,接受公众的质询

  [填空题]30什么是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其具体理解的内容有哪些

  参考答案:

乡规划、村庄规划,分别是指对一定时期内乡、村庄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具体安排和实施措施。

  乡规划、村庄规划理解要点:

对乡规划、村庄规划,由于其规划范围较小、建设活动形式单一,要求其既编制总体规划又编制详细规划的必要性不大,因此,本法没有对乡规划、村庄规划再作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的分类,而是规定由一个乡规划或村庄规划统一安排。

  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意义:

是做好农村地区各项建设工作的先导和基础,是各项建设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对改变农村落后面貌、规范乡村无序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事业具有重要的意义。

  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基本要求:

应当充分考虑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及居住习惯对规划的要求,从农村实际出发,尊重村民意愿,体现地方和农村特色,依法保护耕地,节约和集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广大乡村地区的可持续发展。

  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内容:

规划区范围,住宅、道路、供水、排水、供电、垃圾收集、畜禽养殖场所等农村生产、生活服务设施、公益事业等各项建设的用地布局、建设要求,本*行政区域内的村庄发展布局以及对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防灾减灾等的具体安排。

  [填空题]31简述关于旧城改造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要求的规定的含义理解和包括的内容

  参考答案:

一.在城市旧区的规划建设中,要结合城市新区的发展,对旧区功能逐步进行调整,将污染严重、干扰较大的二、三类工业用地,仓储用地等逐步搬迁,同时增加交通、居住、各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促使城市旧区的功能结构逐步完善。

  二.在城市旧区的规划建设中,要合理确定旧区的居住人口规模,重点对危房集中地区进行改建,结合城市新区的开发建设,逐步推动城市旧区人口的疏散,使城市旧区的人居环境能够逐步得到改善。

  三.在城市旧区的规划建设中,要重点做好公共交通系统、改善旧区道路、完善自行车交通和步行交通系统、公共停车设施等交通设施的安排,从根本上解决交通问题。

  四.在城市旧区的规划建设中,要高度重视完善和增建市政基础设施,根据人民群众的生活需求,加强环境保护和旧城保护,加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绿地和日常健身场所的建设,以促进城市旧区人居环境的功能改善。

  五.在旧城区的规划建设中,要高度关注历史格局、传统风貌、历史文化街区和各级文物的保护,采取渐进式有机更新的方式,防止大拆大建。

  [填空题]32简述关于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核发规定

  参考答案:

第三十七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土地主管部门划拨土地。

  【释义】本条是关于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核发程序的规定。

  一、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并取得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后,建设单位方可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二、划拨用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程序是:

建设单位在取得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后,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后,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送审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审核建设单位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各项文件、资料、图纸等是否完备,并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核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及建设工程总平面图,确定建设用地范围。

对于具备相关文件且符合城乡规划的建设项目,应当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对于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建设项目,不予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说明理由,给予书面答复。

  三、建设单位只有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明确建设用地范围及界线之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土地主管部门划拨土地。

  [填空题]33简述关于变更规划条件应当遵循的原则和程序的规定

  参考答案:

第四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确需变更的,必须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变更内容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批准。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通报同级土地主管部门并公示。

  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报有关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备案。

  【释义】本条是关于变更规划条件应当遵循的原则和程序的规定。

  一、规划条件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重要内容和组成部分。

确定了规划条件的地块,其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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