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柜面员工操作技能等级管理范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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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柜面员工操作技能等级管理范文

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柜面员工操作技能等级管理

柜面业务知识考试参考资料

为保证柜面员工操作技能等级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便于各行柜面员工认真及时对相关柜面业务知识进行学习。

现将省分行柜面业务知识考试参考资料下发给你们,请速转知所属认真准备。

目录

第一部分会计业务1-6

第二部分个人银行业务6-75

第三部分信用卡业务75-92

第四部分住房金融业务92-100

第五部分公司业务100-110

第六部分中间业务110-119

 

第一部分会计业务

1、关于印发《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出纳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建苏发〔2003〕112号)

2、转发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关于印发〈商业银行现金收付柜面监督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建苏函〔2002〕690号)

3、转发总行《关于印发<中国建设银行会计业务上门服务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规定的通知》的通知(建苏函〔2003〕1796号)

4、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关于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建苏会〔2004〕46号)

5、人民币防伪基础知识、第五套人民币1元纸币简介(见2004年9月省分行会计部编发的《现金出纳管理实用手册》)

6、《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释义(见2004年9月省分行会计部编发的《现金出纳管理实用手册》)

7、《金库检查办法》(建总发〔2005〕124号,建苏函〔2005〕572号转发)

8、《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内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建苏发〔2003〕245号)

9、《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人民币对公业务柜面授权管理暂行办法》(建苏发〔2003〕217号)

10、《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数据集中系统业务操作规程》(建苏发〔2004〕50号)

11、《中国建设银行会计专用印章管理办法(试行)》(建苏函〔2004〕79号)

12、《中国建设银行重要单证管理办法(试行)》(建苏函〔2004〕990号)

13、《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长假期间储蓄柜面业务管理规定》(建苏发〔2004〕74号)

14、《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柜员卡管理办法》(建苏发〔2004〕158号)

15、《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对私业务柜面授权管理暂行办法》(建苏发〔2004〕193号)

16、《支付结算办法》(见《支付结算制度汇编》新华出版社)

银行汇票商业汇票

17、《票据管理实施办法》(见《支付结算制度汇编》新华出版社)

18、《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建苏函〔2005〕191号转发)

19、“转发总行《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票据、结算凭证种类和格式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建苏函〔2004〕1591号)

20、《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建苏函〔2003〕517号转发)

21、《中国建设银行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实施细则》(建苏函〔2004〕42号转发)

22、《中国建设银行人民币单位客户预留印鉴管理办法》(建苏函〔2005〕165号)

23、《关于转发<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中国银行 关于办理跨行银行承兑汇票查询查复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建苏函〔2003〕447号)

24、“转发总行转发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布<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的通知”(建苏函〔2002〕114号)

25、“关于转发《中国建设银行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中国建设银行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实施办法(试行)》、《中国建设银行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建苏函〔2005〕1号)

26、《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代理省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操作规程(试行)》(建苏发〔2003〕222号)

27、《中国建设银行代理其他商业银行办理全国银行汇票业务管理办法》(建苏函〔2004〕1092号转发)

28、关于印发《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基层营业机构柜员轮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苏发〔2004〕109号)

第二部分个人银行业务

(二)本外币定期一本通

1、产品简介

本外币定期一本通储蓄存款是集人民币、外币等不同币种和不同档次存期的定期储蓄存款、定活两便、个人通知存款和凭证式国债于一本存折,规定最低起存金额的定期存款。

2、产品特点

可以在一本存折上反映多个币种的存、取情况,容易保管、使用方便。

本产品存款有息、一折多币种。

可办理自动转存、通存通兑、异地托收、查询、转帐、一本通转质押贷款等。

本产品目前开设的外币币种主要有美元、日元、港币、英镑、欧元等5种。

3、办理条件

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最低起存金额为等值人民币50元。

4、手续费

全省(含苏州)通存通兑,免收手续费。

(四)教育储蓄

1、产品简介

教育储蓄是指居民为其子女接受非义务教育积蓄资金的一种零存整取储蓄。

2、产品特点

存期灵活:

为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每月存入固定金额,存期分为1年、3年和6年。

利率优惠:

一年、三年期可享受同档次整存整取存款利率,六年存期按五年整存整取利率计息,且免征利息所得税(20%)。

总额控制:

最低起存金额为50元,本金合计最高限额为2万元。

3、办理流程

客户持本人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办理;

自由选择存期并约定每月固定存入的金额;

可在省内任一网点将约定的金额存入教育储蓄帐户内;

到期后凭存折和学校提供的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的证明一次支取本金和计息。

4、注意事项

客户每月存入一次,中途如有漏存,应在下月补齐,未补存者按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的有关规定办理。

到期支取,凭存折和学校提供的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的学生证明一次支取本息。

不能提供其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证明的,不享受利率优惠,按开户日同期同档次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并征收利息所得税。

提前支取时必须全额支取,能提供其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证明的,按实际存期和开户日同期同档次整存整取利率计息,并免征利息所得税;未提供证明的按活期利率计息,并按有关规定征税。

逾期支取,其超过原定存期的部分,按支取日活期利率计息,并征收利息所得税。

 

存款理财产品一览表

产品名称

特点

营销对象

存款期限

存款方式

活期储蓄

存取灵活,适应性强

主要包括代发工资客户、证券市场客户、教育市场客户、代缴费客户、个体工商户等

不限

1元起存,多存不限

通知存款

存期灵活、支取方便

大额用款频繁、且要求保息的客户,如证券市场客户

不限

最低起存、支取金额5万元,分1天和7天通知存款两种

定活两便

既有定期之利,又有活期之便

存款期限不确定的客户

不定

50元起存

整存整取

存期较长、利率较高、稳定性较强

有较长期不用款和较大生活节余款的客户

3月、半年、1年、2年、3年、5年

50元起存

零存整取

集零成整,具有计划性、约束性、积累性的功能

每月收入有节余作为存储的个人客户

1年、3年、5年

5元起存,每月存入固定金额

存本取息

整笔存入、分期付息、到期还本

有较大款项收入,不必动用本金只需近期支取利息的客户

1年、3年、5年

5000元起存

教育储蓄

客户特定、存期灵活、总额控制、利率优惠、利息免税

在校小学四年级(含)以上学生及其家长

1年、3年、6年

50元起存,本金合计最高限额2万元

外币活期

存取灵活,主要开办美元、日元、港币、英镑、欧元等5个币种

持有外币,资金短期内有用途的客户

不限

日元1000元起存,其它7个币种原币10元起存

外币定期

存期较长、利率较高、稳定性较强,开办的币种与外币活期相同

持有外币,资金长期不用的客户

1月、3月、半年、1年、2年

日元1000元起存,其它7个币种原币10元起存

(五)相关业务流程、规定

1、免填凭条时柜员办理个人存款续存业务的流程

(1)客户口述存款要求,将现金、储蓄存折(卡)递交柜员。

(2)柜员清点现金、核对身份证件无误,上机操作。

(3)打印存款凭条。

柜员审核存款凭条要素是否齐全、相符。

(4)柜员将存款凭条交给客户,请其仔细审核,并签名确认。

(5)柜员收到经客户签名确认的存款凭条,并审核客户签名与户主名一致后,将储蓄卡或打印后的储蓄存折交客户收执。

2、柜员办理个人定期存款提前支取的业务流程

客户应向银行提供存款权利凭证和身份证件。

银行对提前支取的部分存款,按支取日挂牌的相应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未支取部分存款仍按原起息日、原期限、原利率、原到期日开据新的存款权利凭证。

部分提前支取定期存款只允许办理一次。

3、客户存折(单)丢失后的处理方法

(1)客户的存折(单)丢失,要立即到银行机构办理正式挂失。

(2)挂失时要提供身份证件,填写“挂失申请书”,并提供存款日期、种类、户名、金额、帐号等相关帐户情况。

银行柜员根据提供的资料,经查询存款确未被支取、冻结止付,即可受理挂失申请,挂失生效。

(3)正式挂失七天后,客户可到办理挂失的银行存款机构领取新存折(单)或取款。

(4)客户未带身份证件或不方便及时到达银行存款机构时,可以电话等方式申请口头挂失,并在五日内办理正式挂失手续,否则口头挂失自动失效。

4、由他人代为账户所有人办理业务时柜员应注意事项

(1)规章制度禁止他人代办的业务,应注意解释,不予办理;

(2)可以代办的业务,应要求代办人提交代办人和帐户所有人的身份证件,认真审核提交的身份证件的真实性,并详细审核代办人与其身份证件是否相符,帐户所有人身份证件与其帐户户名是否相符;

(3)代办人应在凭条的签名处签写帐户所有人和代办人的姓名。

柜员应审核其签名是否与提交的身份证件相符。

5、免填凭条时,柜员办理个人存款的续取、销户业务操作流程

(1)客户口述取款要求,将储蓄存折(卡)递交柜员。

(2)柜员与客户交流核对无误、审核身份证件无误后上机操作,如客户采取留密支取方式的还应要求客户输入密码。

(3)柜员打印取款凭条,审核取款凭条要素是否完整、相符,将取款凭条交给客户。

(4)客户审核凭条内容无误,签名确认,交给柜员。

(5)柜员审核客户签名无误,进行配款,将储蓄存折(卡)、现金交予客户(如为销户业务,则收回储蓄卡、折,同时将利息清单第二联交客户收执)。

6、个人存款实名制是指存款人到金融机构办理各种本外币存款开户时应出示个人法定身份证件,并使用身份证件上的姓名;金融机构应按规定进行核对,并登记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和号码。

2000年4月1日,我国的金融机构开始实行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

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有:

(1)居住在中国境内16周岁以上的中国居民,为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居住在中国境内16周岁以下的中国居民,为户口簿;中国籍的华侨可以是中国护照。

(2)军人(武装警察)为军人身份证件(武装警察身份证件),军队(武装警察)离退休干部以及在解放军军事院校学习的现役军人,还包括:

离退休干部荣誉证、军官退休证、文职干部退休证和军事院校学员证。

(3)香港、澳门居民,为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为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

(4)外国边民除了护照外,还可以是所在国制发的《边民出入境通行证》。

(5)外国公民为护照。

7、办理以下个人业务需要客户提交有效身份证件

(1)开立个人银行结算帐户(活期储蓄账户)、储蓄账户、银行卡账户均应审核和登记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

(2)大额现金取款。

单笔在5万元(含)以上的现金取款,银行必须审核有效身份证件,并在取款凭条背面登记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号码等;

(3)大额款项转账、现金存款。

20万元以上的转账收入、转账支出、现金存款等大额款项转移,应审核和登记客户有效身份证件;

(4)他人代为账户所有人办理业务。

银行应审核代办人、账户所有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并在取款凭条登记代办人和账户所有人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号码;

(5)办理挂失、查询、冻结、止付均应审核和登记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

(6)购买记名式国债、基金、保险等银行代理的有价证券,均应审核和登记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

(7)办理定期存款提前支取、为客户开立存款证明均应审核和登记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

三、主要产品介绍

(一)代理基金

1、产品简介

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基金”)是指通过发售基金份额,将众多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形成独立财产,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管理人管理,以投资组合的方法进行证券投资的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

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规模(基金份额总额)不固定,基金份额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场所进行申购或者赎回的一种基金运作方式。

在国外又称共同基金,是世界各国基金运作的基本形式之一。

封闭式基金是指基金规模在发行前已确定,在发行完毕后和规定的期限内,基金规模固定不变的投资基金。

它有固定的存续期,一般在证券交易场所上市交易,投资者通过二级市场买卖基金单位。

2、产品特点

(1)集合投资

基金通过汇集众多投资者的资金,积少成多,有利于发挥资金的规模优势,降低投资成本,使中小投资者也能享受到与机构投资者类似的规模效益。

(2)专业管理

基金由专业的基金管理人进行投资管理和运作。

基金管理人一般拥有专业投资研究人员和强大的信息网络,比中小投资者更了解市场,更有技术、经验、资金、时间对证券市场实行全天候、全方位的动态跟踪与分析。

将资金交给基金管理公司管理,使普通投资者也能享受到专业化的投资管理服务。

(3)组合投资、分散风险

基金通常会购买几十种甚至上百种股票,投资者购买基金就相当于用很少的资金购买了一揽子股票,因此可以充分享受到组合投资、分散风险的好处。

(4)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基金实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

基金投资者是基金的所有者,基金投资收益在扣除由基金承担的费用后的盈余全部归基金投资者所有,并依据各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根据国家现行政策,投资者从基金收益中获取的收益免税。

(5)建行代销基金坚持精品策略,种类丰富。

基金申购有定期定额、后端收费等多种形式。

3、证券投资基金与其他理财方式在收益/风险上的不同之处

见下图。

名称

收益

风险

流动性

银行存款、国债

最低

最低

证券投资基金

较高

较低

较高

二级市场投资

判断准确者最高

最高

较高

4、开放式基金与封闭式基金的区别

(1)基金规模。

开放式基金无固定存续期,规模因投资者的申购、赎回可以随时变动;封闭式基金有固定的存续期,期间基金规模固定。

(2)上市交易。

开放式基金在销售机构的营业场所销售及赎回,一般不上市交易;封闭式基金在证券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3)价格确定。

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价格以每日公布的基金单位资产净值加、减一定的手续费计算;封闭式基金的交易价格主要受市场对该基金的供求关系影响。

(4)管理要求。

开放式基金随时面临赎回压力,要求基金管理人须更注重流动性等风险管理;封闭式基金的流动性压力不大。

9、注意事项

柜员在办理基金交易时应注意:

(1)认真审核客户填写的委托单,按其投资意愿准确选择不同基金公司的基金产品,以及不同收费方式的基金。

(2)首次最低认购额的限制,以前认购或申购过该支基金且确认成功的,还应注意最低追加投资额的限制;

(3)区分认购交易与申购交易;

(4)如果系统没有得到正确应答,此时不能确认委托已失败并重新发起委托,应先查询上笔交易结果,确认上笔交易已失败后再重新委托。

(5)因基金在认购期内认购交易不能撤单,经办人员在办理这项交易时应特别注意,基金认购委托一经申报则不能撤消。

客户认购基金后,应在T+2日到柜台办理认购基金的第一次确认手续,打印《清算交割单》(该交割单中只有清算金额无确认份额),确认认购申请是否被基金公司接受,避免延误再次认购时机。

客户要查询最终认购确认份额,应在基金公司宣布该支基金成立后,到柜台办理认购基金的第二次确认手续,打印《清算交割单》,该交割单中有基金认购最终确认份额。

对于基金认购不成功的原因,主要有:

一是基金管理公司TA系统对客户的身份证件号码及增开或登记基金账户申请进行验证失败,客户的认购委托也视为无效予以退回。

二是认购数额不符合基金公司规定的首次最低投资额时,认购委托会被确认失败。

三是其他原因导致认购失败。

(6)客户办理赎回申请时,经办人员应询问其是否要将该支基金的份额全部赎回,若不想全部赎回,应在账户内保留不低于最低持有量的基金份额(不同各基金账户最低持有量不同)。

(7)柜员为客户办理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时,首先确定该基金是否开通此项业务。

当客户要办理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基金符合要求时,还应注意该支基金对定期定额申购最低签约额的规定。

(8)柜员为客户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要注意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基金公司所属基金间进行,首先应确认该基金公司是否开通此项业务。

不同基金公司的转换费收取标准存在较大差异。

(9)基金投资人负担的费用:

包括申购费、转换费、赎回费、基金营运费用等,其中营运费用主要包括管理费、托管费、其他费用等,这些费用直接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各种基金收取的开户费、认购费、申购费、赎回费以及转托管、非交易过户等项费用不尽相同,单以认购费和申购费为例,一般而言,股票型基金较高,混合型基金次之,债券型基金较低,货币基金一般不收费。

具体收费标准按各只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发行公告执行。

(10)目前我行只有储蓄卡可与证券卡建立账户对应关系,办理开放式基金业务。

(11)办理封闭式基金业务时,经办人员应首先为其开立证券卡,然后通过“登记证券账户”交易为其登记交易所股东账号,再进行证券认购委托交易处理。

若客户未曾开立交易所股东账户,应指导其先去我行开办“代开证券账户”业务的网点或证券公司开立股东账户。

(12)货币市场基金卖出后资金到账时间为T+2或T+3个工作日后(我行主代销基金,如华夏现金增利基金,为T+2个工作日到账;副代销基金,如博时现金收益基金,为T+3个工作日到账);其他开放式基金卖出后资金到账时间为T+5个工作日。

(13)开放式基金交易时间

开放式基金的认购:

基金发行期内,交易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

30—17:

00。

开放式基金的申购或赎回:

每个交易日的9:

30—15:

00。

(14)基金后端收费是指客户在申购基金时可以先不用支付申购费,而在赎回时连同赎回费一并支付的一种收费模式。

购买后收费模式基金的客户持有时间越长,申购费率越低,持有年限达到基金发行公告规定的持有年限即免申购费。

(二)银券通

1、产品简介

“银券通”(俗称“银证通”、“存折炒股”)是建设银行根据“银行管资金、券商管股票”的原则,为客户买卖股票所发生的个人帐户与证券公司会计帐户间往来资金清算提供的一种服务。

客户可通过建行95533电话银行、网上银行或券商方的委托系统进行深、沪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买卖,其买卖证券的资金通过客户在我行的指定帐户(存折)结算,即买入证券时资金自动从其银行帐户扣收,卖出证券(包括卖出证券资金、股息、红利和其它退款等)时资金自动存入其银行帐户。

2、产品特点

(1)可在全省任一地市(除苏州)办理签约、买卖证券、查询等各类交易。

(2)可在建行柜台办理增减股东代码、委托交易、转托管、修改交易密码、交易密码挂失重置、资金查询、更改开户资料、打印查询等业务。

(3)建行帐户(存折)与股票的保证金帐户合二为一,资金划转及时。

(4)证券资金存放银行,存取款不受证券公司营业时间限制,资金使用方便。

3、业务流程

凭本人身份证件、银行帐户、深圳证券股东卡或上海证券股东卡到营业网点办理开户,同时签订协议书。

签约时输入6位数字银行帐户密码,并设定6位数字的“银券通”业务交易密码,同时系统自动生成8位数字的交易帐户。

4、风险提示

建行仅为客户提供证券资金清算服务,对证券投资风险概不负责。

5、注意事项

如需办理深圳证交所的股票转托管和上海证交所的撤消指定交易,须到指定的证券商柜台办理。

客户在与我行签订协议的同时应与指定证券商签订上海证交所的指定交易协议,若客户的上海证券股东帐户已在其他证券公司办理了上海证交所的指定交易,则必须先到原指定证交商处撤消指定交易,再到我行开户柜台与联网证券商签订指定交易协议。

若股东代码卡遗失,须到证券公司申请挂失,我行不受理该业务。

目前我行除活期存折外,储蓄卡、生肖卡、准贷记卡、贷记卡均不可办理“银券通”业务。

如客户需变更签约银行帐户,必须先撤消原签约帐户,再办理新银行帐户签约。

签订协议书、增加和减少股东代码及办理协议终止都必须由客户本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如客户需在联网证券商中更换指定证券商,请先到我行营业网点办理终止原来使用本服务系统的协议,再重新签订新指定证券商的协议。

(三)银证转帐

1、产品简介

银证转账是建行与证券公司合作,通过银行系统与证券公司证券交易委托系统的联网运行,实现投资人(股民)资金在银行账户与证券交易保证金账户之间的相互划转的一种资金结算系统。

2、产品特点

客户可通过建行和券商的柜台、电话银行和网上银行办理银证转账业务。

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缩短资金流转时间,减少现金风险,方便快捷。

证券资金的存取不再受原来地点和时间的限制,为证券投资者带来方便。

3、业务流程

个人投资者在证券公司开立证券交易保证金账户后,持身份证件、股东代码卡、银行账户到建行网点办理。

4、注意事项

投资者只能在指定银行账户与在证券公司的证券交易保证金账户之间相互划转,两者是必须是一一对应关系。

(五)证券资金银行存管业务

1、产品简介

证券资金银行存管业务(简称“CTS”)指个人(或机构)投资者在建设银行“重要客户服务系统”中开设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用于存放投资人的证券保证金,该保证金账户与投资者在建行开设的银行存款账户建立对应关系,投资者可在两个账户之间进行资金转账。

2、产品特点

签约手续简便:

投资人只要携带身份证、储蓄卡、股东代码卡等资料,即可到开办业务的网点办理签约;

存取款方便:

建设银行网点通存通兑,投资人可以就近存取资金。

3、业务流程

签约:

投资人持身份证、储蓄卡、股东代码卡等资料,到建设银行联网储蓄网点办理签约手续;

证券委托买卖:

投资人可以通过银行或证券公司的委托系统办理证券委托买卖,包括:

买入、卖出、配股、证券发行时的认购和配售、撤单等;

交割确认:

投资人可以通过银行或证券公司的委托系统查询证券交易委托确认情况,打印交割单等法律意义上的证券事务仍需到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

查询:

客户按规定操作流程进入委托系统,选择查询委托,按照系统提示,可实现资金查询、证券查询、成交查询、委托记录查询、行情/信息查询、客户证券/资金明细查询等;

其他业务委托:

投资人还可以办理强制改密、更换新储蓄卡、暂停/恢复/撤销签约等业务。

(六)代理凭证式国债

1、产品简介

凭证式国债是指由银行代理发行兑付,向购买者开出“国债收款凭证”的一种固定利率,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国家财政债券。

2、产品特点

发行主体是国家,通常被称为“储蓄式国债”,具有极高的信用度,被誉为“金边债券”。

为记名国债,对个人发行部分实行实名制。

可以挂失,可以提前兑付和办理质押贷款,但不能更名,不可流通转让。

客户在购买凭证式国债后,可以凭身份证件随时办理提前兑取,提前兑付时,其利息按投资者实际持有天数及相应利率档次计付。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过期部分不计利息,利息免税。

银行提前兑付国债需收取2‰或1‰(2002年及以后发行的,到目前为止均为1‰)的手续费。

到期兑付不需要收取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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