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煤化工科技项目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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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煤化工科技项目管理办法.doc

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科技项目管理的内容。

本制度适用于龙宇煤化工公司的科技项目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3.管理的内容与方法

3.1.科技项目管理

3.1.1.科技项目是指运用一定的科学技术手段通过研究才能完成的技术难题或课题,可分为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新产品开发、科技攻关、新技术推广五大类。

3.1.2.对公司安全生产经营过程中有较大影响的难题需要通过技术攻关和创新解决的属于应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新产品开发、科技攻关、新技术推广、产学研合作等类项目均纳入科技项目管理。

3.1.3.对技术革新项目、五小项目、软科学和管理创新项目等直接进入公司技术市场进行运作,不再纳入科技项目管理。

3.1.4.公司技术开发部是科技项目管理归口部门,负责公司各类科技项目研究开发活动过程中的日常管理工作。

3.1.5.公司科技项目分计划项目和招标(课题发布)项目两大类。

科技计划项目是指在年初经收集计划对生产经营过程中进行研究和攻关的技术难题或课题进行筛选而安排下达的项目。

科技招标项目是指计划项目下达后又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的新的技术难题或课题而采取招标(课题发布)的手段进行的研究和攻关项目。

3.1.6.公司在每年初安排下达本年度科技计划项目进行研究和攻关,公司所有科技计划项目均进入技术市场进行运作。

3.1.7.公司年度科技项目计划下达后对于各单位在安全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的新的技术难题,经有关部门和技术人员充分论证后可即时安排科技攻关,也可作为技改技措项目进行管理。

3.2.科技计划项目立项

3.2.1公司在每年的11月份开始安排下一年度科技项目计划的立项准备工作,对影响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的较大难题进行立项研究。

对各部、厂上报的科技项目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充分论证,筛选出有一定研究和攻关价值的科技项目列入本单位年度科技项目计划,经单位技术委员会审批同意后在年底前完成下年度科技项目计划的正式下达工作,并从中筛选出部分有较大研究价值的科技项目推荐到集团公司,争取列入各类省级、国家级科技项目计划或集团公司科技计划项目。

3.3.科技招标项目管理

3.3.1.公司在年度科技项目计划下达后对于安全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出现的技术难题及时组织有关专家技术人员进行论证,适时向公司内外进行招标课题发布。

3.3.2.课题发布后公司内部相关人员可组成项目组进行投标,也可由公司内部人员联合外部产学研单位组成项目组进行投标。

投标时应在规定时间内制作投标书报到公司科技项目管理部门,

3.3.3.公司科技项目管理部门应按招标规定对投标人进行审查,确认资格后按规定程序进行招标,以招标方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然后签订技术合同进行实施。

3.3.4.课题招标等重大活动要在星期五之前向集团公司技术中心报告。

3.4.技术合同管理

3.4.1.科技项目均应签订技术合同,技术合同应在科技项目计划下达或科技项目招标后一个月内完成,内容应和项目计划要求相吻合,并落实各项条款,盖章确认。

对已签技术合同的项目才能实施拨款计划,不签技术合同的作自动撤消项目处理。

3.4.2.技术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技术开发内容、范围、有关技术指标、实施计划、预期经济效益、双方的责任义务、科研经费金额、付款方式和期限、违约责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等内容外,还必须明确下列内容:

(1)是否要求互相告知该项技术后续改进的详细内容;

(2)该项技术是否允许转让第三方;(3)转让技术的验收标准和验收方式;(4)对经济效益的计算确定是否有特殊要求;(4)项目相关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划分条款。

3.4.3.对产学研合作项目原则上实行合作开发,不再进行委托开发。

公司必须是第一开发主体,合作方为第二开发主体。

产学研合作项目形成的成果知识产权权属归公司所有或双方共同拥有,应在技术合同中明确约定。

3.4.4.技术合同实行认定登记管理制度。

各类技术合同签订后应到公司技术市场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并到集团公司技术中心备案。

3.4.5.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按以下步骤办理:

3.4.5.1.项目负责人向科技管理部门提交完整有效的合同文本和有关附件(一式两份);

3.4.5.2.填写技术合同登记表(一式两份);

3.4.5.3.由科技管理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如下审查认定:

法律和技术认定,核定技术经费预算。

3.4.5.4.科技管理部门向当事人出具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

3.4.6.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予以变更、解除的,或者被有关单位撤销、宣布无效的,应当向原登记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手续。

3.5.科技项目实施

3.5.1.科技项目原则上实行计划任务制或招议标制。

公司安排的科技计划项目均要引进市场机制,以计划任务或招议标方式确定科技项目承担单位和合作单位。

3.5.2.对于公司科技项目计划中虽有一定技术难度但在公司现有技术条件下经过努力可以完成的科技项目原则上实行科技项目计划任务制,各项目负责人及时与公司落实计划任务书,并签订技术合同,然后按要求进行项目实施。

3.5.3.对于公司科技项目计划中技术难度大且公司内部现有人才和设备难以完成的科技计划项目原则上可对产学研单位实行邀请招标和议标制度,逐步过渡到招标制,招议标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下规范进行。

由公司科技管理部门主持与产学研合作单位招议标,落实技术协议或计划任务书,并签订技术合同,然后按要求进行项目实施。

3.5.4.对属于新技术推广、技术开发、科技攻关类项目原则上实行项目承包制、项目负责人制。

项目组从研究开发到应用于生产经营全过程负责一包到底。

3.5.5.对重点科技攻关项目在条件适宜时可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

重点科技攻关项目风险抵押金额按项目技术难度、实施周期、预期效益和对公司科技进步作用大小由公司专家组提出建议,技术委员会确定,原则上不超过项目预测的经济效益的5%,抵押对象为项目组成员和项目单位主要负责人,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的加倍返还;非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的沉淀风险抵押。

3.5.6.建立科技项目效能监察制度,对项目进展、资金投入、结题报告、研究报告、鉴定报告、评定等级等事项制定考核办法,切实科技项目效能监察力度和自主管理水平。

3.5.7.项目负责人应定期向科技计划项目管理部门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填写“科技计划项目进度情况表”,详细记录项目进展程度、阶段创新点、经费支出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等内容。

公司科技管理部门对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监督科技经费使用情况,协调解决科技项目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计划项目近期完成。

3.5.8.项目负责人应对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取得的实验报告、数据手稿、图纸、图片及其它形式的科学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并报公司科技项目管理部门建档。

3.5.9.公司科技管理部门要将在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中用项目经费购置的单台价值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含10万元)仪器设备列清单(包括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商和购买价格)向集团公司技术中心报告。

3.5.10.对于探索性强、失败风险高的科研项目宽容失败,项目不能按要求完成的由项目组写出书面报告,经公司技术委员会审定非人为原因且原始记录证明承担项目的科技人员已经履行了勤勉尽责义务仍不能完成的,不影响该项目结题。

3.6.科技项目经费使用

3.6.1.科技项目在立项时应按项目的大小、水平、效益前景、难易程度等进行科研经费预算,一次审定,按计划进度拨款。

3.6.2.科技项目经费从公司提取的科技经费专用帐户中列支。

其中费用超过50万元的科技项目实施前需报集团公司技术委员会审核批准,其它项目需报集团公司技术中心备案。

3.6.3.科技项目签订技术合同后,需要先付项目启动款的,由项目负责人写出付款申请,根据技术合同书规定和科技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规定按管理权限经审批后才能付款。

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单独建帐,专款专用,如发现挪用,除责令将挪用经费全部退还外还要对项目负责人进行处罚。

3.6.4.科技项目进行中需拨款时,项目负责人应按项目进度写出科技经费申请计划,按管理权限经审批后才能拨款。

各项目费用要严格控制在预算和合同金额之内。

3.6.5.科技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填报“科技项目决算表”,经公司审核后报财务部门进行经费决算。

3.7.科技项目验收

3.7.1.列入集团公司及以上部门科技计划的项目完成后,由集团公司技术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验收或鉴定。

其它科技计划项目完成后由公司技术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议或验收。

3.7.2.科技计划项目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向公司项目管理部门提出验收鉴定申请,并提交科技成果验收申请表、验收证书和成果研究报告等材料。

3.7.3.公司项目管理部门收到科技成果验收申请后组织有关专家按计划任务书和技术合同的要求进行验收鉴定,项目验收时应检查项目实施产生的科学数据和档案是否系统、完整和准确,并以此作为项目通过验收的基本条件。

3.7.4.参加科技项目验收鉴定工作的专家应独立对成果进行全面、科学、客观、准确的评价,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最后形成验收结论意见,并签字备案。

3.7.5.科技成果经验收鉴定后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交完整有效的验收证书和研究报告(一式一份)到公司的科技管理部门填写科技成果登记表进行科技成果登记,成果登记后才能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3.8.有关名词解释:

3.8.1.技术开发是指科学技术上的发现与发明转化为社会生产力的过程,从企业角度来讲是指对企业中第一次应用或出现的新技术所开展的一系列活动,也就是说对具有较大应用价值和较好市场前景的科技成果以形成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新产业为目的所进行的开发试验和开发研究。

3.8.2.新产品开发是指从研究选择适应市场需要的产品开始到产品设计、工艺制造设计、直到投入正常生产的一系列决策和实施过程。

3.8.3.技术革新是指企业对某项生产技术的局部改进与创新,一般是在原生产技术的原理、结构等整体不变的前提下实现的局部改进和创新改造。

4.记录和报告

《永城煤电控股集团公司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任务书》;

《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科技项目验收申请表》;

《永城煤电控股集团公司科技项目鉴定证书》;

5.考核

本制度按照龙宇煤化工双基考核以及龙宇煤化工科技创新考核细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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