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教学质量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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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教学质量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粤科职院院字〔2013〕127号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关于加强教学企业教学组织管理
的指导意见
为适应我校“校企双主体”办学模式要求,加强对教学企业教学活动的指导,破解专业教学在工学交替中遇到的难点、瓶颈问题,特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教学企业教学组织管理的原则和思路
(一)教学组织管理的原则
1.遵循教学规律
深入研究高职教育教学规律和特点,遵循教学规律开展教学企业的各种教学活动。
2.保证教学质量
坚持标准,严格要求,建立科学多元的教学质量评价标准和保障机制,确保教学质量。
3.坚持改革创新
坚持改革创新,在实践中建立并完善适应“校企双主体”人才培养模式要求的教学企业教学管理机制。
4.规范教学管理
正确理解和处理“创新”与“规范”之间的关系,逐步建立健全适应“校企双主体”运行特点和要求的教学管理规范和制度措施,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管理。
(二)教学组织管理的思路
教务处负责对教学企业教学工作的宏观指导、检查、评估及重大问题的处理与协调;二级学院(系)与教学企业共同负责学生在教学企业的教学组织管理和实施。
落实教学企业教学任务应遵循以下思路:
1.人才培养方案要适用于教学企业
要根据教学企业实际精心设计以实践能力为主线的课程体系,充分发挥教学企业在教学中的主阵地作用,采用“项目导向”、“任务驱动”、“订单培养”等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将成熟有效的做法直接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时减少“异动”频率。
2.教学组织管理要适应于教学企业
教学企业承担着生产和教学双重任务,校企合作的基础是互利共赢。
因此,我们的教学组织与管理既要树立为师生服务的思想,更要树立起为教学企业服务的理念,所有教学活动、教学安排都要符合教学企业的运作规律,有利于企业的生产和发展,把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落到实处。
3.课程考核管理要适应于教学企业
要用实训项目来验证学生是否掌握了特定职业能力及其能力要素。
加大实践教学考核成绩在总成绩中的比例,将理论知识考核与生产实践技能考核相结合,校内成绩考核与企业实践考核相结合,全面评价学生成绩。
4.质量评价要适应于教学企业
二级学院(系)应根据职业岗位能力要求或行业标准,制订教学标准,确定学习内容和考核办法;与企业共同制订学习环节的教学质量评价和教学质量监控办法。
二、教学企业教学的组织与实施
教学企业是我校进行教学活动的另一个主阵地,赴教学企业开展教学活动是我校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既定安排和重要环节,学生必须在教学企业完成相应的学习任务。
(一)教学活动的主要形式
教学企业教学活动的主要形式包括授课、“教、学、做一体化”、顶岗实习、实训等,一般以实践教学为主要教学内容,教学任务主要由企业兼职教师承担。
学生在教学企业完成各种学习活动,应本着适应企业发展需要、有利于学生就业的原则开展,安排时需注意以下问题:
一是所学专业与教学企业岗位对口,适合度高;
二是课程与工作任务(项目)之间关联性高,便于整合、替代、置换,可以在教学企业较好地完成专业课程的教学;
三是如果需要进行学生自然班调整,则新编班要适应教学,并符合学校有关重新编班的原则,并且提前一个学期将班级调整计划报教务处审批。
(二)教学活动的安排与落实
1.整学期在教学企业进行的教学活动
(1)由企业兼职教师通过授课、“教、学、做一体化”形式完成教学任务。
其教学安排由学生所在院(系)会同相关企业协商落实,报教务处备案。
(2)由企业兼职教师通过生产实践活动完成教学任务的,可采用“课程置换”方式处理。
根据课程间的关联程度,结合岗位工作实际,开展多门课程综合教学或模块化教学,并综合评定学生成绩,被置换的相关课程均按同一成绩(学分)录入系统。
其“课程置换”方案由学生所在院(系)会同相关企业协商拟定,报教务处备案。
(3)由学校教师主导完成的课程,其教学安排由学生所在院(系)会同相关企业协商落实,报教务处备案。
2.部分时间在教学企业进行的教学活动
其教学安排经学生所在院(系)与相关企业协商制定教学实施计划,经教务处批准后执行。
3.赴教学企业期间基本素质课的教学安排
学生在教学企业期间基本素质模块课程的教学、考核安排方案由相关院(系)与思政部、大英部、体教部商讨拟定,报教务处批准。
可采取集中上课、课外辅导、自学、远程教学或网络教学等形式完成。
(三)学生赴教学企业期间的成绩考核
1.课程考核
课程考核是指学生赴教学企业期间所开设课程的考核。
(1)考核的组织
学生赴教学企业期间课程考核由学校教务处负责宏观指导、检查及重大事项的处理与协调,二级学院(系)负责课程考核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级学院(系)应注意发挥教学企业在考核中的作用,会同教学企业制订切实可行的考核方案,尤其要加强对技能、实操、现场演示等实践考核环节的规范,制订考核标准和流程,保证考核的客观、真实、公正。
(2)考核的实施
基本素质课程的考核:
基本素质课(计算机应用基础、大学英语有关规定见下文“等级考试”)的考核经所在院(系)、教学企业、相关公共课教研室协商,可采取笔试、口试、现场操作、随堂测验、答辩、提交报告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
考核实施方案报教务处备案。
其它课程的考核:
学生在赴教学企业期间其它课程实行以教学企业中兼职教师为主、学校指导教师为辅的校企双方考核制度。
成绩评定分为两部分:
一是教学企业中的兼职教师对学生的成绩评定,占总成绩的60%~80%;二是学校指导教师对学生的综合实习情况进行评定,占总成绩的20~40%。
相关院(系)根据教学企业内企业兼职教师和学校指导教师的考核成绩,综合评定学生在教学企业期间的相关课程成绩。
(3)学分的记载
课程学分:
要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对进行替代、置换的课程学分作出明确的说明,每门课程的原学分不能变动。
讲座学分:
在教学企业中参加的讲座根据其内容可分别申请替代专业拓展和综合素质选修课学分,参加5次校企合作举办的讲座计1学分,不足1学分的不予受理(小数部分四舍五入),实行考勤认定。
具体程序及要求,参照《关于学生课外实践项目替换综合素质选修课学分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2.等级考试
学生在赴企业期间,非英语专业学生(不含艺术类、体育类、自主招生中职类学生)必须参加全省英语应用能力A/B级统考;非计算机专业学生必须参加全省计算机应用水平统考。
考核及成绩管理等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3.补考
(1)赴企业期间,相关院(系)应本着对学生负责的精神,积极主动与教学企业沟通协商,为学生回校参加校内补考(尤其是毕业前大补考)创造条件。
(2)赴企业期间,由于路途遥远或其它特殊情况无法回校参加补考的,相关院(系)应提前拟定补考方案,报学校批准后实施。
(3)赴企业期间,学生在教学企业进行的课程考核不合格者,由所在院(系)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结合教学企业实际,制定补考方案,报教务处备案执行。
(四)人才培养方案异动的办理
我校已启用“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方案,许多实践教学内容和环节已融入其中,人才培养方案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予异动。
确因特殊情况需异动的,须报学校审批。
1.开课前的变动申请
须提前一学期办理,填写《人才培养方案变动申请表》,随新的开课计划一并报教务处审批。
如专业教学班拟转成与企业共同培养的订单班,需根据原有开设课程的基础,重新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并报教务处审批。
2.开课后的变动申请
特殊情况下,确因安排学生去教学企业而中断的课程,应采取各种措施进行补救,以确保课程全部内容的完成。
(1)专业基础及专业核心课程:
通过对未完成的课程进行调整、网上学习(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网站及视频等)、利用周末集中补课、在企业完成后续课程的学习、以真实项目替代人才培养方案中相关课程等方式,完成剩余的教学任务。
院(系)需提出在教学企业期间完成课程教学的方案(需有学校同意的校企合作协议)报教务处审核,并报学校批准后执行。
(2)基本素质课程:
相关院(系)应与开课的相关教学部协商,拟定课程教学方案,报教务处审批后执行。
(五)教学任务的下达
1.教师授课任务书中教学任务的下达均以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学时数为依据。
2.一个班的同一门课程由二人以上承担的,教学任务书中要明确每人承担的具体学时数,不得重复下达。
3.由院(系)提交企业兼职教师及校内赴教学企业任课教师承担教学任务情况一览表,教务处根据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下达教学任务书。
(六)教学质量监控
1.教学检查
(1)教学检查的内容
主要对教学企业的教学准备、教学环境、教学过程和教学效果进行检查。
具体检查内容由二级学院(系)会同教学企业根据学校现行的教学检查文件要求制定,报教务处备案。
教学检查一般安排在期中进行
(2)教学检查的方法、步骤
方法:
教学检查采取二级院(系)自查与学校抽查相结合,常规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一般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等方式进行。
步骤:
首先由二级院(系)开展自查,在提交自查报告后,教务处组织由相关职能部门、院(系)和行业专家组成的检查组进行检查。
检查以各教学环节质量标准为依据,对出现的偏差和问题,及时形成整改意见反馈到相关院(系)。
对于涉及教学企业日常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相关院(系)直接与教学企业沟通,协商解决,学校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对于涉及全校性及教学基本建设等问题,教务处形成意见和建议报告提交学校。
2.教学评价
对在教学企业教学的教师(包括学校教师及企业兼职教师)的教学质量评价暂按《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粤科职院院字〔2011〕6号)执行。
三、在非教学企业安排的教学活动可参照本指导意见执行。
四、本指导意见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办公室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