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7382670 上传时间:2023-05-08 格式:DOCX 页数:17 大小:31.6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7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7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7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7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7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7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7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7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7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7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7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17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17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17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17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17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17页
亲,该文档总共17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17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1.3部门项目实施情况

2.绩效评价概述

2.1绩效评价目的

2.2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2.3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分析

3.1投入(各指标得分情况和绩效分析)

3.2过程(各指标得分情况和绩效分析)

3.3产出及效果(各指标得分情况和绩效分析)

4.需要说明事项

5.绩效评价结论及得分

5.1绩效评价结论

5.2绩效评价得分

5.3存在绩效问题

6.经验教训与建议

6.1经验教训

6.2有关建议

湘西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能是:

组织实施国家和省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保健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章;

负责权限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许可;

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州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

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内容的监测。

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

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

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

监督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

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

查处重大食品药品违法行为;

开展相关质量抽验并发布质量公告;

依法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两非”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全州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承担州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

督促检查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1.2.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16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23.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1194.33万元,预算管理非税收入拨款29.50万元。

(见财政预算批复)

按资金用途划分,全年预算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143.60万元(其中:

①州局本级729.62万元,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466.69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53.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9.41万元。

②州食品药品检验所413.98万元,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293.31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69.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0.72万元)。

项目支出80.23万元(其中:

①州局本级52.77万元,包括:

食品药品抽验经费38.50万元,食品药品专项整治经费14.27万元。

②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7.46万元,包括:

能力提升及高精仪器维护经费22.46万元,设备购置经费5万元)。

1.2.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支出情况

2016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支出总计1797.44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1335.66万元,项目支出461.78万元。

基本支出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835.0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0.7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79.6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26万元。

项目支出包括:

①食品药品抽验专项支出102.53万元,②食药检测能力提升及设备仪器购置维护支出23.72万元,③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建设支出40.68万元,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支出25.90万元,⑤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支出26.18万元,⑥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项支出50.90万元,⑦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支出16.96万元,⑧稽查打假及举报投诉支出9.75万元,⑨食品检验扩项专项支出47.84万元,⑩食品安全监管综合协调支出5.47万元,⑪食药监管专项会议支出2.12万元,⑫新增机构开办费0.86万元,⑬药品及特殊药品监管支出5.48万元。

⑭食药安全科研专项支出2.35万元,⑮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抽验支出2.74万元,⑯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支出1.65万元,⑰医疗器械监督抽样支出0.94万元,⑱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监管支出3.73万元,⑲本级财政追加人员经费专项支出91.98万元。

(见财决01-1汇总表,财决06汇总表,财决06-1州局表,财决06-1州所表,财决08-1汇总表,财决08-2汇总表)

1.3.1强化综合监管

2016年,按照食药监管体制改革要求,我局认真履行州食安办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责,加强与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发挥牵头组织作用,督促各责任部门开展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我局先后与农业委联合制定了《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衔接机制》,与公安部门联合制定了《湘西州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与教育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这对于完善部门协调机制,提升食药安全监管水平,形成监管活力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2016年10月以来,我局又与教育、农业等9个部门联合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督查。

采取随机看现场、查资料、听汇报的形式,对9县市区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督查考评。

重点督查了各县市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进展情况、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品安全情况和各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等。

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餐具消毒、兽药店、农药店、屠宰场等共计99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47处,交办县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依法处理食品安全案件8起。

1.3.2狠抓日常监管

第一、在食品生产、流通环节:

一是严格食品生产流通许可证发放。

2016年我局积极协助省局开展省局审批、换证工作,共完成26家食品生产企业的行政许可现场审查,其中换证15家,新申办11家;

19家已通过现场核查顺利换(发)生产许可证,5家未通现场核查已下达不予许可,2家已通过现场核查正处在审批中。

销售流通环节共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1593份,其中新办1411户,换证177户,变更3户,延续2户。

二是加大食品生产、流通企业现场巡查力度。

以落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为重点,实现对州直和县市局监管对象的三个全覆盖。

即:

对食品生产加工者现场巡查覆盖面达到100%,督促企业提交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达到100%,现场检查发现问题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达到100%。

2016年,全州已检查食品生产企业156家,发现问题44个,下达责令整改44起,帮助企业解决问题75个,查办案件10起。

同时,按年度监督检查计划,2016年也加大对全州食品经营户的日常监管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10907人次,检查经营主体13412家,发现问题316起,下达责令整改书149份,帮助企业解决问题156个,查办案件73起。

三是重点开展食品生产、流通领域专项整治。

为切实加强我州包装饮用水质量安全监管,我局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了包装饮用水整治行动,检查包装饮用水生产经营企业159家,出动执法人员703人次,发现安全隐患48处,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51份,查处取缔无证生产经营3户,查办案件8起,罚没款15万余元。

针对当前农村地区生产销售“五无”、“两超一非”、过期变质食品等突出问题,在全州范围内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扫雷”行动,排查风险隐患,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2019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户共3462家次,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68个次;

查处食品生产经营各类违法案件23起,查扣问题食品265公斤,捣毁黑窝点5个;

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15件。

第二、在餐饮监管环节:

一是组织开展重大节假日“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检查。

为切实做好二大节日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我局开展了以大中型餐馆、“农家乐”餐馆、学校、建筑工地和企事业单位食堂、外送快餐等餐饮服务单位为检查对象,以冷菜、盒饭、食用油、乳制品、豆制品、食品添加剂等作为重点检查品种的检查行动。

共出动检查人员52人次,执法车辆41车次,检查大中型餐饮单位80户次,对60家单位责令整改。

二是组织开展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查。

为保障师生身体健康,严禁不合格食品进入学校食堂。

全州出动执法人员3378人次,车辆896台次,检查学校食堂1712家次。

在春秋两季,我局统一组织开展全州校园周边食品、饮用水卫生及传染病防治检查。

检查学校周边相关餐饮单位128家,其中餐馆40家,小吃店64家,其它24家。

三是组织开展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查。

2016年,我们集中力量,以旅游景区餐饮酒店(宾馆)、民俗村(户)为对象,对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开展“拉网式”监督检查。

据统计黄金周期间,全州共出动执法车230台次、出动执法人员984人次,共监督检查全州旅游景区餐饮单位580户。

责令限期整改104户;

实施立案处罚2家,其中警告54家。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健康证明不齐全、食品加工操作不规范、餐饮具消毒不符合要求等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

四是开展餐饮服务环节违法添加罂粟壳等非食用物质整治。

2016年9月,根据国家局、省局相关文件精神,我局积极开展餐饮服务环节违法添加罂粟壳等非食用物质的专项整治行动。

据统计,全州共出动执法车285台次、出动执法人员1294人次,共监督检查餐饮单位907户。

其中抽检样品19批次,发现违法添加样品5批次,没收非食用物质50公斤,移交司法机关5起。

五是重大活动餐饮安全监督保障工作。

全年圆满完成了党和国家领导人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全国人大副委员长严隽琪、王兆国、全国政协副主席王正伟、政协副主席张梅颖来州视察调研工作,省委书记徐守盛、省长许达哲来州调研,全国“脱贫攻坚PPP2016华佗论箭”会,湘西州政协人大“两会”、“党代会”、湘西州经济工作会,2016年中、高考等重大活动的保障65余次,有效保障了活动参加人员的食品安全。

确保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零事故”,得到了有关领导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六是高度重视餐饮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

全年我局办了8县市局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4次,培训人员100余人次。

举办了州直管餐饮服务经营单位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班、全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暨食物中毒防控培训班以及餐饮服务重大活动保障培训,共计有400余名餐饮单位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员参加了培训。

七是餐饮服务单位文明示范创建、“明厨亮灶”、量化分级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今年在我州重点开展了示范创建、“明厨亮灶”、量化分级工作。

“明厨亮灶”全州共有210家,其中:

大型餐馆10家、中型餐馆129家、学校食堂、托幼机构56家,旅游景区定点接待单位15家。

餐饮服务企业参加的“明厨亮灶”改造工程改造到位。

2016年5月,我局与州教体局、州卫计局三家联合行文提出示范创建工作要求,10月中旬三局联合抽调16名专家组成检查组,赴8县市对117所乡镇中心小学食堂,87所乡镇商店,进行“放心食堂”“放心超市”检查验收。

永顺县溪洲中学获评“省级校园示范食堂”,全州获评“州级校园示范食堂”83家,“放心超市”47家。

全州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稳步推进,全州餐饮服务单位总数4962户,其中发证单位4662户,已评定单位数3799,其中优秀等级单位数153,良好等级单位数1049,一般等级单位数2597户,责令整改单位数289户,待评定单位数300户。

第三、在药品监管方面:

一是以药品GMP跟踪检查为工作重点,强化日常监管,严把了药品安全源头关。

我局按要求对辖区内7家药品生产企业开展GMP跟踪检查,完成应检查数的100%,对问题突出的3家企业进行了约谈。

对辖区内9家药品生产企业进行了日常监督检查,检查覆盖率达100%。

落实停产要求,对3家申请停产的企业进行了检查,确保未通过GMP认证的企业必须停止生产,杜绝质量风险隐患。

2016年,我局按照省局安排部署,制定了中药提取物、原料药、中药饮片专项检查方案,专项检查工作有序开展。

对其中2家企业进行了约谈,并已向省局上报了检查情况。

二是积极开展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工作。

按高标准、严要求对辖区内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进行GSP认证现场检查。

目前全州共受理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申请45份,已现场检查通过38家,其余7家暂未检查。

三是加强终止妊娠药品监管工作。

按照省局的要求,我局制定了《湘西州食品药品监管局2016年“两非”药品专项检查行动方案》,积极开展终止妊娠药物专项检查。

州局共检查药品批发企业及药品零售连锁总部30家次,出动执法人员65人次。

四是强化特殊药品、专管药品专项检查。

我局检查了特殊药品经营企业湘西九旺医药有限公司4次,共出动执法人员8人次;

对经营有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州管9家药品批发企业和1家药品零售连锁总部共10家企业开展了1次专项检查。

检查覆盖率为100%,未发现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五是开展药品零售企业飞行检查。

根据省局的部署安排和我州实际,2016年8月1日至15日期间,我局抽调专人对全州8县市15家药品零售企业,开展第一期飞行检查,其中约谈企业7家,收回GSP证书7张,下达责令改正通知7份。

2016年8月20日至9月中旬,我局又组织县市局开展第二期药品零售企业飞行检查,收回GSP证书3张。

全年共计收回GSP证书10张。

1.3.3深化专项整治

按照国家局和省局安排部署,结合湘西州实际,突出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等重点时段,城乡结合部、校园周边、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开展专项整治。

2016年,全州开展了“查无证、清死角、端窝点”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农村食品市场清理整治、药品、医疗器械流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专项整治、植入类医疗器械重点稽查、中药饮片及提取物原料药、多组生化药经营专项稽查、诊断试剂专项稽查等18项专项整治行动。

共查办案件77件,取缔食品生产经营企业29家,销毁黑窝点7个,进一步规范了食品药品市场秩序。

1.3.4突出稽查办案

为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促进刑事司法有序衔接,我局与公安、检察等部门联合出台了《湘西自治州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并召开专题会议,并与州公安局联合设置“州公安局驻州食药监局联络室”。

2016年,全州查办案件331件,移送涉刑案件20件,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1件,省局、公安厅挂牌督办案件1件,省局挂牌督办案件1件,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26人。

吉首市局查办袁永文销售假药“克星关节王”案等大案要案。

全省医疗器械稽查打假片区工作会议,在我州召开,州局、吉首市局作典型发言。

1.3.5发挥“12331”举报平台作用

实施食品药品举报投诉奖励机制,鼓励社会各界群众参与监督,我局与州财政局联合印发《湘西自治州食品药品举报投诉奖励办法》。

去年,全州接到举报投诉咨询297件,100%查处回复,发现案件线索37起,立案查处8起。

1.3.6强化技术支撑

为提高食品药品监管整治重点的靶向性,进一步强化了技术支撑的效果,一是打造技术支撑平台。

2016年,州食品药品检验所经省质监局实验室资质认证评审认定,共取得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参数1075个,为食品药品监管打造了更强大的技术支撑平台。

二是加大抽验力度。

2016年完成食品抽检259批次、不合格44批次,不合格率为16.92%;

药品抽检503批次(含省级抽样190批次),不合格30批次,不合格率为6%;

医疗器械抽验15批次,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率为13%;

食用农产品抽样检测1980批次,100%合格;

完成化妆品抽样30批次、保健食品抽样10批次。

处置不合格食品54批次,处置率达100%,全州食用农产品未检测出禁、限用高毒农药。

1.3.7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2016年,州局制定下发了《湘西州2016年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在全州范围内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监测网络体系,监测报告质量明显提高。

全年上报ADR报表2571份,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44.0%。

其中严重的不良反应报表460份。

全年上报MDR报表323份,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210.2%。

其中,严重报告323份。

全年上报药物滥用监测报表555份,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220.0%。

在2016年全省药品不良反应质量评估中取得了92.6分,这是州中心连续3年在评估中进入前三。

1.3.8抓好食药科普宣传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布署,重点组织开展了12331、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和食品药品安全走基层系列宣传活动,每项活动做到有方案、有效果、有总结评估,真正让活动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乡村,让群众受到“科普”,提高活动影响面。

在食品安全宣传周中,在吉首市举行了大型活动启动仪式,并请州委常委、副州长龙靖波等领导出席。

全州共举行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8次,广播电视媒体报道127次,张贴宣传海报、横幅262条,制作展板456块,发放食品安全宣传册、资料26300余份,街头咨询人数达12600余人次。

在安全用药月活动中,我局组织40余名工作人员到凤凰县山江镇开展现场宣传活动,同时一并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对该镇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打造良好旅游环境,创建全省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发挥了积极作用。

组织全州系统认真落实国家总局、省局下达的科普宣传专项任务,全面完成乡镇科普宣传站建设、制作播放科普宣传片、食品药品科普宣传大讲堂等宣传工作指标。

通过对我局2016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了解我局财政预算资金使用情况,系统评价财政预算资金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中所发挥的作用和所取得的实际效果,总结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项目实施、资金管理的经验,分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完善财政预算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供重要依据。

2.2.1前期准备阶段:

根据州财绩〔2017〕2号文件要求,成立以州局副局长吴晓彤为组长,财务科长方红、州食品药品检验所副所长李璞为副组长,杨荣红、杨红英、朱相荣为成员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小组,为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4月27日,吴晓彤副局长主持召开部门绩效评价工作会议,按照印发的绩效评价实施方案,统一部署我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2.2.2评价实施阶段:

由财务科牵头,办公室及相关业务科室配合,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⑴认真领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的评价标准和指标说明,做好客观公正的评分准备;

⑵紧密联系食品药品、医疗器等相关业务科室以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食品药品检验所,搜集资料,了解开展食药监管工作的有关情况;

⑶向社会发放调查问卷,了解社会公众对部门工作的满意度;

⑷根据掌握的材料,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进行自评打分。

2.2.3报告形成阶段:

在上述自评工作的基础上,评价工作小组对各项绩效评价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形成2016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不管采取的是自评还是委托方式,都受一定人为因素的影响,难以完全做到客观公正。

一是对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查找和分析原因可能不透彻,采取的改进措施不完全有效。

二是评分上有一定的主观灵活性,不能真实反映部门的实际管理水平。

三是各部门间的工作任务不尽相同,评价标准没有统一模式,无法反映出本部门与其他部门在绩效评价工作中存在的差异性。

⑴绩效目标合理性:

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与年度编制的部门预算同时上报,并加强了对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进行监管和评价,总体情况与部门的职责和任务相符。

此项得3分。

(见财政预算批复和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

⑵绩效指标明确性: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所设立的绩效指标比较明细地反映了完成工作任务的应达到的考核目标,此项得2分。

(同上)

⑶在职人员控制率:

2016年我局(含二级单位,以下同)实有在职人员105人,编制人数为110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95.45%,小于100%,此项得3分。

(见财决附03表)

⑷“三公经费”变动率: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69万元,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69万元,“三公经费”变动率为0%,此项得4分。

(见“三公”预算公开表)

⑴预算完成率:

以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为基础,上年结转336.92万元(不包含基建项目结余1607万元),本年公共预算拨款1812.28万元(其中:

年初预算1223.83万元,本年追加预算588.45万元),本年结余351.76万元(不包含基建项目结余1607万元),预算完成率为83.63%,此项得0分。

(见财决01-1汇总表、财决07汇总表)

⑵预算控制率:

2016年本级财政年初预算总额为1223.83万元,追加预算588.45万元,预算控制率为48.08%,此项得3分。

本年追加预算经费588.45万元分为:

1.州局年度追加经费456.06万元,其中:

①州级专项资金拨款160.77万元,②省级专项资金拨款51.70万元,③中央专项资金拨款108.67万元,④州级追加人员及公用经费拨款134.92万元。

2.州所年度追加经费132.39万元,其中:

①州级专项资金拨款30万元,②省级专项资金拨款55万元,③州级追加人员及公用经费拨款47.39万元。

(见财决01-1汇总表、财政预算批复、财决06-1州局表,财决06-1州所表*、专项资金收支使用情况表)

⑶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

无建设项目,此项缺计满分5分。

⑷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制率:

⑸公用经费控制率:

2016年预算安排公用经费223.47万元,实际支出公用经费(基本支出中的商品服务支出)137.49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为61.53%,此项得8分。

(见财决01-1汇总表、财决05-1汇总表)

⑹“三公经费”控制率:

2016我局“三公经费”预算为69万元,“三公经费”实际支出为57.10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82.75%,此项得8分。

(见“三公”预算公开表、财决05-1汇总表)

⑺政府采购执行率:

2016年我局政府采购预算为44.5万元,实际政府采购支出为28.88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为64.90%,变动幅度超标准,此项得0分。

(见政府采购情况表)

⑻管理制度健全性:

为确保财政资金的合理和有效使用,我局研究制定了比较完整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财务控制制度,涵盖了内部管理、会计核算、“三公支出”管理、会议培训管理、资产管理,项目资金管理等各个方面,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并在实际工作中得到有效执行。

此项得7分。

(见部门内控制度等)

⑼资金使用合规性:

2016年我局各项支出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执行,资金支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按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安排和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但项目支出并未都经过评估论证,扣1分,此项得分5分。

(见支付凭证和附件)

⑽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2016年我局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内容及时挂网公开了预决算信息,并确保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准确。

此项得5分。

(见部门预决算公开表)

3.3.1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我局按照州政发〔2016〕2号、州绩发〔2016〕2号和3号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州政府目标管理和五个文明绩效考核指标任务,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有力地推动了食品药品监管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是完成全年食品药品监管总体目标。

确保全州人民饮食用药安全,州本级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源发性药品、医疗器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以及餐饮食物中毒事故。

二是履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农林牧渔 > 畜牧兽医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