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数量管理办法Word下载.doc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738986 上传时间:2023-04-29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87.3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成品油数量管理办法Word下载.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成品油数量管理办法Word下载.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成品油数量管理办法Word下载.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成品油数量管理办法Word下载.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成品油数量管理办法Word下载.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成品油数量管理办法Word下载.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1页
成品油数量管理办法Word下载.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1页
成品油数量管理办法Word下载.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1页
成品油数量管理办法Word下载.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1页
成品油数量管理办法Word下载.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1页
成品油数量管理办法Word下载.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1页
亲,该文档总共11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成品油数量管理办法Word下载.docx

《成品油数量管理办法Word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成品油数量管理办法Word下载.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成品油数量管理办法Word下载.docx

对于无公司核发的新油罐容积表营业的,考核时以油罐出厂容积表为准。

对于既无公司核发的新油罐容积表又无油罐出厂容积表的,按无油罐容积表私自营业处理。

2.11对加油站无油罐容积表私自营业,无法核查油品数量的,给予加油站站长撤职处分,造成损失的按公司要求进行补偿,情节严重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3加油机管理

3.1加油机属于强检计量器具,须经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误差大于±

2.5‰加油枪要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并以书面文件形式留站备查;

误差不得大于±

3‰,超出该值加油机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重新调整、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重新调整后的加油机当月必须自检。

特殊情况须由公司零管部审批,审批手续留加油站备查。

2006年9月8日后生产的加油机必须启动加油机防作弊功能。

3.2检定合格的加油机必须有检定证书和强检标志。

加油机未张贴强检标识的每台加油机罚款50元。

除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人员,其他任何人不得私拆加油机铅封,不得破坏或私自更换加油机主板(芯片)、流量测量变换器、编码器及连接装置、线路。

3.3在用加油机应由所在分公司定期组织校验,每月不少于一次。

加油机进行定期强检的当月可不进行校验,但调整误差的加油机必须进行自检。

检定与校验所用油品应在严格的监督程序下回罐,如实填写“加油机校验记录”、“油品回罐记录”,分公司经理签字后留站备查,如未留存或未签字的处罚站长200元,分公司经理200元。

3.4加油机的启用、维修、停用须报公司零管部审批,审批手续留加油站备查。

3.5更换加油机主板、流量测量变换器、编码器(传感器)等关键部件,由公司零管部负责,分公司管理员必须到现场。

更换完毕后将新部件编号、型号、主板系数及税控序列号、计量芯片序列号等内容登记在设备台账上,并对加油机相应的部位进行施封,分公司管理员在设备台账上签字。

3.6停用加油机、油罐审批手续要完备,停用加油机要采取断电、断开油管加盲板、贴停用标识等措施;

停用油罐要采取封闭卸油口、量油口等措施,停用加油机、油罐关键部位要施封。

3.7在检查中,加油机误差超过±

2.5‰,加油站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且无书面处理文件留存的,扣罚站长、数质量管理员、分公司经理各100元;

加油机误差超过±

3‰,扣罚站长、数质量管理员、分公司经理各200元;

5‰,站长降级使用三个月,代理站长职务,代理期间发放员工工资标准,到期复查仍未整改的,给予站长撤职处分,扣罚站长、数质量管理员、分公司经理各300元;

10‰,给予站长撤职处分,扣罚站长、数质量管理员、分公司经理各500元;

月度未自检的加油站,扣罚站长、数质量管理员、分公司经理各300元。

3.8加油机检定与检验时,加油站不按规定回罐,擅自处理回罐油品的,当事人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或辞退,并扣罚站长、数质量管理员、分公司经理各500元。

3.9加油站对加油机的校验、维修,或卸车前的质量检测及罐底回收油品,要及时做回罐处理,并按回罐规定及时填写回罐记录,对回罐不及时,私用、私卖的,一经发现,将对责任人按油品金额的2-5倍进行罚款,员工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或辞退,站长予以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或辞退;

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液位仪

4.1安装液位仪的加油站,每周要与手工计量数据进行一次比对(地罐交接加油站每两周比对一次),建立核对台账,分公司经理每月抽查一次。

未按要求比对的加油站,处罚站长100元。

4.2若液位计显示高度与手工计量高度之差超过±

4mm,应每天进行比对,一周内多次超差的应查找原因并及时书面形式上报分公司,分公司一周内上报公司零管部。

4.3液位仪系统要做好容积表、油品规格、油罐编号的定期维护,保证与实际油罐储存品种、罐号一致,油品名称准确无误。

5铅封管理

5.1因射频铅封管理不当,对企业经营、商业信誉等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据法责任追究。

5.2在相关部门未对加油站新启用加油机联调前,严禁试泵校验,未施封或施封不到位擅自营业的加油站,公司将对相关人员进行处分,分别为:

加油站站长撤职,数质量管理员调离岗位,分公司、片区经理警告。

5.3加油站、配送中心员工擅自拆封的,给予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或辞退,站长撤职,分公司、片区经理记过等处分。

5.4分公司、片区铅封管理员不到现场,由他人代为施封的,给予分公司、片区铅封管理员记过处分,分公司、片区经理警告处分。

5.5因施封不认真造成射频铅封无效的,视同作弊,给予分公司、片区、铅封管理员记过处分,分公司、片区经理警告处分。

5.6存在拆施封手续不全、铅封保管不当丢失但尚未给公司造成损失、施封铅封当日未录入铅封系统等问题,扣罚铅封管理员100元/次,分公司、片区经理、配送中心相关责任人200元。

6帐表册和数据管理

6.1地罐交接填报相关表格是否按要求填写,数据是否真实;

进油核对单是否按实测填写验收温度、验收高度、验收升数;

铅封员、计量员是否填写完整;

提货单号是否与油库一致。

因工作疏忽,数据填写和提报严重失实的。

每发现一项扣站长100元。

第2次发现上次未整改的,对责任人双倍处罚,第3次站长撤职。

6.2每月月底结账片区、分公司经理要带队对加油站的库存进行盘点,确保盘点数据真实有效。

7损溢考核

7.1温度补偿

7.1.1省公司规定配送油品出库可进行温度补偿的单位有:

济南配送中心、临淄配送中心、青岛配送中心;

齐鲁石化、青岛炼化、青岛石化、胜利石化、昌邑石化等各地辅配送点;

各地炼配送点。

月份

一月

二月

三月

四月

五月

六月

七月

八月

九月

十月

十一月

十二月

补偿基准温度

2

5

10

15

20

25

7.1.2可进行温度补偿的配送中心油罐内油品或地辅(地炼)配送点配送油罐车内油品的计量温度超过基准温度3摄氏度时方可进行补偿。

7.1.3补偿体积计算公式

△V=V*f*(T1-T)

△V-因温度变化形成的体积补偿值;

V-出库单体积数,L;

f-油品体积温度系数,汽油为0.0012,柴油为0.0008,下同;

T1-发货油温;

T-补偿基准温度。

7.1.4补偿后体积Vt应该填写的计算公式

对于管输库:

Vt=V+△V

对于地炼、炼厂地辅:

Vt=M/ρT

M---发货数量,kg;

ρT--本日实际密度,kg/m3;

Vt--补偿后体积,L。

7.1.5配送中心按照补偿后体积Vt发货,在发货记录中注明《油品出库单》上发货体积及补偿体积,配送中心主任应每天监督检查温度补偿落实情况。

7.1.6驻厂计量员按照《油品出库单》上的吨数,现场测量罐车温度和实际密度折算实际升数并在《油品出库单》写上发货油库的温度和密度,填写《油品配送单》,注明吨数和升数、温度、密度,到站后,加油站根据《油品配送单》数量验收,按照吨数、升数入账,如运输超耗,由运输单位现场赔偿加油站。

驻厂计量员根据密度和体积计算实际吨数,与发货油库《油品出库单》开票吨数相比对,计算吨数与开票吨数亏损超过1.5‰,应与油库协调找补,若不能当车找补,应让油库出具补油单。

7.2加油站损溢考核

7.2.1油品卸入地罐后,如未超允差值,后期损耗由加油站承担。

加油站库存实行定额损耗管理,超耗自负。

7.2.2对分公司的考核,加油站油品损耗按“升进升出”定额管理。

零售损耗率年度定额指标(体积):

汽油类2.15‰,柴油类0.45‰。

7.2.3零售损耗季度定额损耗指标(体积):

第一季度:

汽油类1‰,柴油类0.1‰;

第二季度:

汽油类2.4‰,柴油类0.6‰;

第三季度:

汽油类3.7‰,柴油类0.8‰;

第四季度:

汽油类1.5‰,柴油类0.3‰;

汽油

档级

7万升以下

7-15万升

15-20万升

20-30万升

30-40万升

40-55万升

55-65万升

65-75万升

75-100万升

100万升以上

一季度

1.0

0.6

0.4

0.1

-0.3

-0.4

-0.6

-0.8

-1

-1.2

二季度

2.4

2.2

1.8

1.5

1.1

0.8

0.2

-0.2

三季度

3.0

2.8

2.6

2.3

2.1

1.6

0.9

0.7

四季度

1.3

1.2

-0.9

柴油

档级

75-100万升

0.0

-0.1

-0.5

-0.7

-1.1

-1.3

-1.5

0.3

-1.4

-1.6

7.2.4公司每月度分别按油品品种和档级对加油站损溢情况进行考核一次。

定额损耗范围内(含)不奖不罚,超出定额损耗率的亏损部分按月度末油品的零售价格扣减相应薪酬,其中扣罚款额按照加油站站长60%、记帐员25%、员工15%标准。

7.2.5考核期内分公司所辖加油站实际损溢升数合计是损耗的,如损耗升数超过公司定额损耗标准,按超额损耗升数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处罚单价分别月度末油品的零售价,其中扣罚款额按照分公司、片区经理50%、其他管理人员50%。

7.2.6当月扣款后,最低工资不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处罚扣款当月扣不完的,累计到下月扣除,直到扣完为止。

7.3管线油损耗

对新建、改造站,管线占用油品在投产当月零售损耗由加油站长根据实际数量,提出申请,公司批复后予以剔除。

管线内直径40mm按1.26升/米,50mm按1.96升/米核销。

在加油站正常营业当月月底前,分公司、加油站需提供《管道走向图》和管道工程量计算书(由施工方签字确认),并以书面形式经拓展部核对签字、零管部审核确认无误,经零管部部长和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核销。

正常营业后30日内不上报核销申请,取消对该站的管线占油核销。

7.4清罐损耗

7.4.1加油站清洗油罐损耗指标:

柴油罐应控制在250升以内;

汽油罐应控制在150升以内。

清罐前,分公司要向公司零管部提出清罐申请,批准后方可实施清罐作业。

公司盘点小组成员全程参与监督清罐,确认罐底油品数量及损耗量并提出处理意见,清罐单位填写损耗审批表,逐级签字审批后,零管部核销。

7.4.2对因加油站日常管理不善,未及时发现管线老化渗漏和油罐老化渗漏产生的损耗,由加油站数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加油站站长)自行承担,公司不予核销。

8监督检查

8.1监督检查要求

8.1.1公司零管部每月对加油站数量管理工作进行抽查。

对不合格项落实责任人进行处罚,第二次抽查发现上次未整改的,加倍处罚,第三次上报公司领导建议对其进行工作调整,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8.2库存管理

8.2.1在检查中,加油站单罐账实差量超过±

80升的均认定为账实不符。

瞒报、虚报的溢耗,损耗油品按照瞒报数量的当日零售价格1倍进行处罚,溢余油品按溢余数量没收,并在季度考核中剔除溢余油品数再进行考核,同时分别给予加油站站长、片区管理员、片区经理每账实不符地罐200元罚款。

8.2.2对单罐账实差量超过150升且无特殊原因的,除按本办法8.2.1条款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外,站长降级使用三个月,代理站长职务,代理期间发放员工工资标准,到期复查仍存在账实超差的,给予站长撤职处分。

8.2.3对单罐账实差量超过300升且无特殊原因的,除按本办法8.12.1条款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外,给予站长撤职处分。

账实差量是指:

抽查的实测库存与分罐保管账上记录的实际库存之差。

8.2.4上级公司检查时,分公司、片区出现1座加油站账实不符现象的,分别给予站长、数质量管理员、片区经理各200元罚款;

分公司出现2座加油站账实不符现象的,分别给予站长、数质量管理员、片区经理各500元罚款;

分公司、片区出现3座以上的加油站账实不符现象,分别给予站长、数质量管理员、片区经理各1000元罚款,同时分公司经理到公司诫勉谈话,站长及数质量管理员调离管理岗位。

8.2.5鼓励员工及社会人员发挥监督作用,凡发生偷油和私自处理油品等情况的,举报一经查实将视情况对举报人进行奖励,并给予当事人或责任人撤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辞退并处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的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辖区内加油站发生偷盗油品问题的,分公司经理承担连带责任。

9责任追究

9.1对违反数量管理制度的行为,按照《数质量管理责任书》以及《山东石油分公司片区经理和站长及员工工作禁区与处罚措施》、《中国石化加油站现场管理禁令(试行)》、《中国石化油品销售企业加油站违规事故(事件)责任追究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9.2违反数量管理制度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进行责任追究,对当事人严肃处理;

情节严重的,追究分公司的管理责任。

9.2.1计量员无证上岗操作的。

9.2.2分公司经理、加油站站长职务调整,未进行库存交接盘点造成损失的。

9.2.3弄虚作假,故意伪造计量数据(油高、水高、容积表)的。

9.2.4被地方政府行政执法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9.2.5被新闻媒体曝光的。

9.2.6发生数量事故的。

9.2.7执法部门监督抽查应对不利,给企业造成损失的。

10附则

10.1本办法中所涉及的油品损耗是指收、发、存、运过程中油品的短少量,以正数表示;

反之,以负数表示。

10.2本办法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10.3本办法由市公司安全储运部负责解释。

10.4对本办法中未提及的违反数量管理制度行为,参照相关条款进行处理或另行作补充规定。

二〇一八年一月九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经管营销 > 经济市场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