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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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安徽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实施方案

一、项目背景与目标

(一)项目背景

2011年9月,省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下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皖发改投资﹝2011﹞1180号),2011年总投资15431万元(其中:

中央投资预算10550万元,地方配套4881万元),支持全省51个县(市、区)(以下简称项目地区)1023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二)项目目标

借助中央和地方政府支持,整合利用现有资源,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支撑和推动作用,通过县级综合卫生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县级平台)枢纽管理,建设涵盖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动态管理、基本医疗管理、公共卫生管理、基本药物管理、医保业务管理、绩效考核和综合管理等基本功能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线处理医疗卫生服务和管理业务,建成动态互联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及开放的健康门户网站,并与卫生、医保、物价和医改监测等系统有效衔接,以信息化支持推动基层医疗卫生综合改革,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规范化服务水平。

二、我省基层卫生信息化建设现状

(一)新农合信息系统全面建成并平稳运行

2009年,全省新农合信息系统全面建成,系统建设采取省级统一标准设计、分级建设模式,借助VPN虚拟网络实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方位覆盖,连接全省各级各类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并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全省网络即时结报和就医“一卡通”。

(二)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HIS建设实现全覆盖

全省100%的乡镇卫生院和100%定点村卫生室的医院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HIS)实现全覆盖,通过配置的读卡器和标准接口实现了与新农合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实现了基本医疗服务、新农合补偿、基本药物的信息化管理。

(三)社区卫生服务信息化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服务站通过民生工程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支持,计算机、打印机等硬件设备得到明显改善,实现了以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为核心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管理,促进了社区卫生信息化的发展。

(四)全省基层卫生信息化建设工作已全面启动并进展顺利

省卫生厅利用中央下拨《中西部地区村卫生室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资金,先于本项目启动了全省基层卫生信息化建设工作。

要求以县(市、区)为单位建设以健康档案管理为核心的县级平台,实现县域范围内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药品管理、医疗保障及绩效考核在内的综合管理,全省105个县(市、区)计划建设92个县级平台。

目前,一半以上的县级平台软件已经完成招标,所有县(市、区)均开展了不同种类、不同数量的硬件采购工作。

所有县级平台均部署了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EHR),部分县(市、区)已完成乡镇卫生院电子病历系统(以下简称EMR)的招标采购和部署应用。

此外,村卫生室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正在进行中。

三、建设原则

(一)顶层设计、分级建设

以省为单位顶层设计,以项目地区为单位分级建设。

省级统一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技术方案、系统架构设计、网络架构设计、应用软件系统功能、硬件配置标准、安全保障标准、建设和验收标准等,各项目地区遵照全省统一标准,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实施本项目的各项建设工作。

(二)统一标准、互联互通。

县级平台软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HIS和EMR等系统建设,要严格执行卫生部相关标准,省卫生厅结合本省实际,制定、完善并下发本项目的相关数据标准和补充规定。

借助县级平台的中心枢纽管理,实现项目地区内各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县级平台与上级平台(即市级平台或省级平台)的互联互通,最终实现全省范围内的资源共享。

(三)整合资源、集中部署

充分利用覆盖全省各级医疗机构的VPN虚拟网络,整合已有的硬件和软件资源,尽量避免重复建设和投资浪费。

对于各项目地区已建或在建的软硬件,如符合本项目建设规范标准,或经升级改造能达到本项目建设规范标准的,应继续保留应用。

建立县域“私有云”,确保互联互通和高效管理。

原则上,各项目地区的县级平台软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应用软件(HIS和EMR)由一家软件商承建并提供服务,集中部署在县级卫生中心机房,不同项目地区的系统承建商尽量相同。

省级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系统承建商的数量,并通过市场竞争机制,促进全省基层卫生信息化的健康良性发展。

(四)填平补齐、统采分签

各项目地区对照项目建设要求,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上报县级平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中缺乏或不足的软硬件后统采分签,即省级组织实施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各项目地区与中标商分别签订合同并支付合同款。

业务软件统一采购原则上以县级平台软件是否招标采购为准,凡是县级平台软件没有招标采购的县(市、区)的业务系统必须参与全省统一招标;县级平台软件已经完成招标采购的,县(市、区)内各系统的完善升级由各地自行确定。

(五)强化安全、保障运行

保持软硬件建设同步,强化安全建设,确保数据存储安全、系统运行稳定、数据交换可靠。

建设初期,依托已建成的新农合信息系统网络,完善VPN虚拟专网的管理和应用,确保系统运行安全,并逐步转化为卫生专网,要保证系统后续运行维护经费,确保信息系统健康运行。

四、建设内容。

(一)应用软件及交换组件(接口)开发部署

1、县级平台软件的开发部署

县级平台软件是基层卫生信息化的枢纽,是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摘要管理为核心,通过各业务系统间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实现对辖区内居民基本医疗、公共卫生、药物管理、医疗保障、综合管理等业务工作集中管理的区域综合管理平台系统。

县级平台必须实现与市级或省级平台、县级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的互联互通。

辖区内医疗机构必须实现各系统的单点登录应用。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用软件的开发部署

本项目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用软件主要指HIS和EMR。

HIS和EMR通过与县级平台的互联互通,实现EHR实时更新、基本诊疗服务管理、医疗保障服务、基本药物管理、绩效考核管理等基本功能。

HIS和EMR集中部署在县级卫生中心机房,各医疗机构在线实时应用;有条件的地方,还可探索建立县域内以县级医院为中心的区域PACS系统。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用软件要满足对所辖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在人员、业务、药械、财务、资产等方面的一体化管理需要。

3、数据交换组件(接口)开发部署

为保证数据信息的互联互通,要根据需要开发相关数据交换组件(接口)。

主要包括: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HIS和EMR与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HIS和EMR之间的数据交换组件(接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HIS和EMR与县级平台之间的数据交换组件(接口)、县级医院HIS及EMR与县级平台之间的数据交换组件(接口)等。

另外,因全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系统、新农合信息系统、公共卫生管理信息系统(包括应急指挥、妇幼保健、传染病直报、免疫规划、血液管理等)业已建成并投入运行使用,还需开发县级平台与上述系统之间的数据交换组件(接口)。

此外,还需开发县级平台与医保、物价和医改监测各系统之间数据交换组件(接口),以此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二)基础软件建设

1、系统软件

系统软件主要包括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软件、中间件软件、备份软件、报表软件、杀毒软件、漏洞扫描软件等。

2、电子认证服务系统

根据各项目地区实际需要和资金结余情况,可购置并应用以卫生系统电子认证服务系统为依托,由省卫生厅统一组织实施基于CA的身份认证和集中授权管理的软件系统。

(三)网络、机房及硬件建设

1、全省VPN网络升级改造

对现有VPN虚拟网络进行升级改造。

由单纯的中心管理模式升级为集中认证、分级管理模式,实现连接策略初次由中心认证,以后分级直接认证,确保中心端出现故障但不影响全省网络的正常运行。

2、县级平台机房建设

县级平台机房可与新农合系统等业务系统共有机房,也可独立建设;但不得采取服务器租赁方式建设。

市辖区原则上以市为单位建设统一平台,也可由市里统筹建设县级平台。

机房面积不小于20㎡,配备防火、防水、防雷、防静电、防盗等措施,强弱电线路应符合相关要求,接入的光纤带宽至少达10-20M(50万人口以下的10M、50万人口以上的20M)。

3、县级平台硬件建设

各项目地区县级平台应配置服务器8-12台。

其中:

1-2台用于网站和OA系统、1-2台用于数据交换、1-2台用于应用服务、2台用于数据库服务、4-6台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HIS和EMR等应用软件的集中部署。

此外,还需配置磁带库1套、存储设备(FC-san)1台、核心路由器1台、交换机2台、硬件防火墙2台、VPN设备1台、网闸1台、空调1台、机柜2套、KVM2套、不间断电源1套或发电机(可选)、负载均衡设备1套(可选)。

以上硬件设备的具体参数原则上参照省卫生厅《关于农村卫生信息化系统功能和硬软件配置要求的通知》(卫农秘〔2010〕440号)要求执行。

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终端设备建设

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需配备交换机1台、接入路由器1台,电脑、打印机、读卡器等其它终端设备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原则上要满足电子病历应用需要)。

具体参数另行制定。

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络布线

为满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EMR系统应用,确保各科室、各医务人员医生工作站有效运行,就必须进行机构内的网络布线。

6、系统应用培训

在确保软硬件部署到位情况下,若资金有结余,可以用于系统应用培训。

五、项目经费与招标采购

(一)项目经费

项目总投资1543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安排10550万元,地方配套4881万元。

配套资金由各项目地区政府负责落实到位。

1、省级项目经费及用途

省级项目经费共1500万元,其中:

中央投资预算1000万元,省级财政配套500万元。

省级项目经费用于全省108县(市、区)信息化建设需要的系统软件采购、数据交换组件(接口)开发部署和全省各县(市、区)的VPN网络升级改造等建设。

2、县级项目经费及用途

51个项目地区的项目经费共13931万元,其中:

中央投资9550万元,地方配套4380万元。

按照每项目地区分配120万元或160万元(含地方配套)用于县级平台软件、硬件采购,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配6万元(含地方配套)用于终端设备采购、网络布线、应用培训等。

3、结余资金用途

结余资金必须用于基层卫生信息化建设,包括区域PACS开发部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LIS开发部署、CA认证体系建设、系统升级改造等内容。

不得将信息化建设资金用于办公。

(二)招标采购

1、统采统签

系统软件、数据交换组件(接口)、全省各县(市、区)的VPN网络升级改造、VPN软件客户端的采购采取全省统一招标、统一签订合同、统一支付合同款方式。

2、统采分签

根据各地上报的实际需求,县级平台软件、县级平台硬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HIS和EMR、终端硬件设备、县级平台系统等采取全省统一采购,各地分别签订合同、分别支付合同款方式。

3、自行采购

对于机房建设、网络布线、县平台软件已经采购县(市、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HIS和EMR、村卫生室HIS和EMR等可由县(市、区)自行集中采购。

六、组织实施

(一)组织形式

本项目采用集中管理、分级实施原则。

1、省级政府部门职责

省级政府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系统建设的数据标准与规范;组织开展项目地区所需软硬件的需求调查及集中招标采购;协调督促软硬件安装部署、培训应用;组织开展项目建设验收工作,同时负责对自行采购建设的系统功能和数据质量进行审验。

2、市级政府部门职责

市级政府部门负责督促、协调所辖项目地区及时开展项目建设的各项工作;建设市统筹平台的地市,负责市辖区统一平台的建设工作;配合省卫生厅做好项目验收工作。

3、县级政府部门职责

县级政府负责落实县级配套资金;负责建设县级卫生中心机房;配合承建商完成县级平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软硬件安装部署、培训应用;配合省卫生厅、市卫生局做好项目验收工作。

(二)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11-2012年2月)

制定下发项目实施方案和有关技术文件,召开项目启动会议,部署项目建设工作。

2、招标采购阶段(2012年2月-2012年5月)

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开展各项目地区软硬件需求摸底调查,根据各地上报需求计划,省里统一招标采购。

3、安装联调阶段(2012年5-2012年10月)

硬软件的安装部署、联调测试、应用软件的个性化开发、人员培训、试运行、与其他系统对接联调等工作。

4、验收完善阶段(2012年10-2012年12月)。

启动项目验收工作,督查项目地区对验收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或不足进行整改完善,确保项目建设成功。

(三)保障措施

1、加强信息化专业队伍建设

项目地区要确定专人负责基层卫生信息化工作,要成立并不断充实基层卫生信息化工作小组或办公室;注重信息化技术人才培养,为项目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2、切实落实保障资金

项目地区要根据项目建设需要,积极落实配套经费及工作经费,确保项目进展顺利完成。

要落实系统后期运行维护经费,确保信息系统持续健康运行。

3、加强技术支持。

省卫生厅成立安徽省基层卫生信息化专家小组,制定和完善信息化建设相关政策文件,研究起草项目技术标准,指导和支持各地项目建设。

4、加强监督考核

各市卫生局要根据项目建设的时间进度要求,加强对辖区内各项目地区的建设进度督查,并统筹协调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推进工作进程。

同时,实施建设进展月报制度,不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附:

安徽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数量级投资表

 

附件

表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数量

序号

单位

户籍人口数(万人)

基层医疗机构数

乡镇卫生院数

社区服务中心数

合计数

1

濉溪县

110

11

3

14

2

杜集区

33

3

3

6

3

烈山区

33

4

3

7

4

蒙城县

132

14

3

17

5

谯城区

161

22

3

25

6

凤台县

61.7

17

2

19

7

田家庵区

54.1

5

9

14

8

潘集区

44.3

10

1

11

9

裕安区

100.1

19

5

24

10

霍邱县

163.5

32

2

34

11

寿县

137

25

1

26

12

金寨县

67

28

2

30

13

金安区

85

18

8

26

14

庐江县

118

17

2

19

15

居巢区

88

12

7

19

16

宣州区

85.6

20

8

28

17

宁国市

38

13

6

19

18

广德县

51.4

8

3

11

19

郎溪县

34

12

1

13

20

贵池区

60

9

21

30

21

东至县

58

15

13

28

22

青阳县

28

11

4

15

23

歙县

50.3

28

7

35

24

休宁县

28

21

4

25

25

黟县

10

8

1

9

26

屯溪区

22

5

3

8

27

埇桥区

183

25

11

36

28

萧县

140

23

4

27

29

淮上区

23

4

1

5

30

怀远县

130

19

2

21

31

固镇县

63

11

2

13

32

五河县

72

17

0

17

33

临泉县

220

31

0

31

34

太和县

172

31

0

31

35

颍东区

63

9

3

12

36

颍上县

169

30

0

30

37

阜南县

156

32

3

35

38

定远县

96.7

22

2

24

39

凤阳县

74.4

15

1

16

40

天长市

63.2

14

2

16

41

全椒县

46.6

10

2

12

42

当涂县

65

14

2

16

43

雨山区

30

3

5

8

44

铜陵县

29.5

13

3

16

45

铜官山区

29

0

12

12

46

岳西县

40.05

24

1

25

47

枞阳县

97.6

22

2

24

48

宿松县

84.41

22

2

24

49

怀宁县

69.27

20

3

23

50

潜山县

58.26

16

5

21

51

太湖县

56

15

1

16

合计

4083.99

829

194

1023

表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投资表

序号

单位

建设内容和投资(万元)

投资结构(万元)

县级数据中心

基层机构终端

总投资

中央投资

地方投资

 

省卫生厅

省级系统开发

1500

1000

500

1

濉溪县

160

90

250

170

80

2

杜集区

120

38

158

110

48

3

烈山区

120

45

165

115

50

4

蒙城县

160

106

266

180

86

5

谯城区

160

155

315

215

100

6

凤台县

160

118

278

190

88

7

田家庵区

120

87

207

170

37

8

潘集区

160

69

229

130

99

9

裕安区

160

149

309

210

99

10

霍邱县

160

211

371

255

116

11

寿县

160

162

322

220

102

12

金寨县

160

186

346

235

111

13

金安区

160

162

322

220

102

14

庐江县

160

118

278

190

88

15

居巢区

160

118

278

190

88

16

宣州区

160

174

334

230

104

17

宁国市

120

118

238

160

78

18

广德县

160

69

229

160

69

19

郎溪县

120

80

200

135

65

20

贵池区

160

186

346

235

111

21

东至县

160

174

334

230

104

22

青阳县

120

93

213

145

68

23

歙县

160

217

377

260

117

24

休宁县

120

155

275

190

85

25

黟县

120

56

176

120

56

26

屯溪区

120

50

170

115

55

27

埇桥区

160

224

384

265

119

28

萧县

160

168

328

225

103

29

淮上区

120

31

151

105

46

30

怀远县

160

131

291

195

96

31

固镇县

160

81

241

165

76

32

五河县

160

105

265

185

80

33

临泉县

160

193

353

245

108

34

太和县

160

193

353

245

108

35

颍东区

160

75

235

160

75

36

颍上县

160

186

346

240

106

37

阜南县

160

220

380

265

115

38

定远县

160

149

309

215

94

39

凤阳县

160

100

260

180

80

40

天长市

160

100

260

180

80

41

全椒县

120

75

195

135

60

42

当涂县

160

100

260

175

85

43

雨山区

120

50

170

120

50

44

铜陵县

120

100

220

140

80

45

铜官山区

120

75

195

130

65

46

岳西县

120

155

275

190

85

47

枞阳县

160

150

310

210

100

48

宿松县

160

150

310

210

100

49

怀宁县

160

143

303

210

93

50

潜山县

160

131

291

200

91

51

太湖县

160

100

260

180

80

合计

7560

6371

15431

10550

4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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