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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防护知识宣传栏

放射防护知识宣传栏

 

1895年,德国科学家伦琴(Roentgen)发现X射线,1896年,法国科学家贝克勒尔(Becqnerel)发现放射性物质铀,开启了原子能和平利用的大门。

半个多世纪以来,以X射线影像诊断为代表的各项放射治疗技术在医学领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已经成为现代医学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为人类防病治病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尤其是近十余年来,随着医学科学的不断进步,放射诊疗的应用范围和技术手段也在迅猛发展。

同时,放射防护技术水平也在不断提高。

目前我院开展的放射诊疗技术是X射线影像诊断(普放)。

放射源发射出来的射线具有一定的能量,它可以破坏细胞组织,从而对生物体造成伤害。

当人受到大量射线照射时,可能会产生诸如头昏乏力、食欲减退、恶心呕吐等症状,严重时会导致机体损伤,甚至可能导致死亡;但当人只受到少量射线照射(例如来自天然本底辐射的照射)时,一般不会有不适症状发生,也不会伤害身体。

在相同的照射条件下,机体不同,对辐射的反应也不同,即敏感性不同。

1.种系不同种系的生物对辐射的敏感性差异很大。

总的趋势是种系演化愈高,组织结构愈复杂,辐射敏感性愈高。

2.个体及个体发育过程即使是同一种系,由于个体的原因,辐射敏感性也不相同。

而同一个体,不同的发展阶段,辐射敏感性也不相同。

总的趋势是随着个体的发育过程,辐射敏感性降低,但老年的机体又比成年敏感。

3.不同组织和细胞的辐射敏感性同一个体的不同组织、细胞的辐射敏感性有很大差异。

人体对辐射的高度敏感组织有:

淋巴组织、胸腺、骨髓、胃肠上皮、性腺和胚胎组织等;中度敏感组织有:

感觉器官、内皮细胞、皮肤上皮、唾液腺和肾、肝、肺的上皮细胞等;轻度敏感组织有:

中枢神经系统、内分泌腺、心脏等;不敏感组织有:

肌肉组织、软骨、骨组织和结缔组织等。

1.什么是放射性?

放射性是自然界存在的一种自然现象。

世界上一切物质都是由一种叫“原子”的微小粒子构成的,每个原子的中心有一个“原子核”。

大多数物质的原子核是稳定不变的,但有些物质的原子核不稳定,会自发地发生某些变化,这些不稳定原子核在发生变化的同时会发射各种各样的射线,这种现象就是人们常说的“放射性”。

有的放射性物质在地球诞生时就存在,如铀、钍、镭等,它们叫做天然放射性物质。

另一方面,人类出于不同的目的制造了一些具有放射性的物质,这种物质叫人工放射性物质。

2.生活中处处都有放射性

尽管100多年前人们才发现放射性,但放射性从来就存在于我们的生活中。

放射性可以说无时不有,无处不在,我们吃的食物、喝的水、住的房屋、用的物品、周围的天空大地、山川草木乃至人体本身都含有一定的放射性。

人们受到的放射性照射大约有82%来自天然环境,大约有17%来自医疗诊断,而来自其他活动大约只有1%。

3.什么是放射源?

放射源是指用放射性物质制成的能产生辐射照射的物质或实体,放射源按其密封状况可分为密封源和非密封源。

密封源是密封在包壳或紧密覆盖层里的放射性物质,工农业生产中应用的料位计、探伤机等使用的都是密封源,如钴-60、铯-137、铱-192等。

非密封源是指没有包壳的放射性物质,医院里使用的放射性示踪剂属于非密封源,如碘-131、锝-99m等。

4.放射源的分类

国际原子能机构根据放射源对人体可能的伤害程度,将放射源分为五类:

1类放射源属极危险源。

在没有防护的情况下,接触这类源几分钟到1小时就可致人死亡。

2类放射源属高危险源。

在没有防护的情况下,接触这类源几小时至几天可以致人死亡。

3类放射源属中危险源。

在没有防护的情况下,接触这类源几小时就可对人造成永久性损伤,接触几天至几周也可致人死亡。

上述三类放射源属于危险放射源。

4类放射源属低危险源。

基本不会对人造成永久性损伤,但对长时间、近距离接触这些放射源的人可能造成可恢复的临时性损伤。

5类放射源属极低危险源。

不会对人造成永久性损伤。

在我国被盗或失控的放射源多数属于4类或5类放射源。

5.放射源的防护

放射源发射的射线有:

阿尔法射线(α射线)、贝塔射线(β射线)、伽玛射线(γ射线)、种子射线(n射线)、X射线,它们看不见,摸不着,必须使用专门的仪器才能探测得到。

不同的射线在物体中穿透能力也各有不同。

一张厚纸可挡住阿尔法射线;有机玻璃、铝等材料可有效阻挡贝塔射线;伽玛射线穿透能力较强,可以用混凝土、铝等阻挡;中子射线需用石蜡等轻质材料来阻挡。

因此,放射源并不可怕,对放射源无端的恐惧是没有必要的,特别是那些已经采取了安全保护措施,正常使用的放射源,对人体是基本没有危害的。

防止或减少放射源发出的射线对人体的伤害,主要有以下三种防护手段:

(一)距离防护:

距离放射源越远,接触的射线就越少,受到的伤害也越小。

(二)屏蔽防护:

选取适当的屏蔽材料(如混凝土、铁、或铅等)做成屏蔽体遮挡放射源发出的射线。

(三)时间防护:

尽可能减少与放射源的接触时间,在实际工作中,通常将上述三种防护手段组合应用。

6.放射源警示标志

国家标准规定,所有放射性工作场所及放射源的包装容器上都必须有警示标志。

7.放射源的应用

放射源品种很多,应用广泛,不仅在核设施,而且在科研院校、医疗机构、地质和煤田勘探与开采、石油开采与炼油、公路与桥梁建设、机械制造与安装、建材(尤其是水泥厂)、纺织、卷烟、造船、电力、制药、育种、造纸、冶金、仪表和钟表制造、电影制片、木材、塑料、面粉、饲料加工、电缆、荧光灯生产等各行各业都得到应用。

几十年来,放射源的应用为发展国民经济、保障人民健康做出了重大贡献。

在医学方面放射源广泛用于医学诊断、治疗和消毒灭菌。

在农业方面用于辐照育种,可以改良品质,增加产量,还可用于灭菌保鲜等。

在工业方面可用于石油、煤炭等资源勘探,矿石成分分析,工业探伤、无损检测、材料改性和料位、密度、厚度测量等。

放射源还可用于人造卫星供电,火灾烟雾报警,污水治理等。

 

患者放射防护须知

1、放射诊疗是人类现代医学战胜疾病的重要手段之一,必要的、合理的放射诊

疗利大于弊。

2、当您进行透视、拍片、CT、造影和介入诊疗时,医务人员会合理运用、优化

选择各种放射诊疗技术,在达到诊疗目的的同时,尽量减少照射剂量。

3、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接受放射诊疗时,请务必遵从以下要求,以减少不必

要的照射,最大限度地避免辐射损伤:

1.患者和陪检人员应自觉服从医务人员的安排,主动配合,使诊疗活动有序进行。

2.患者和陪检人员应在规定区域候诊,远离贴有黄色辐射标识的区域。

3.未经工作人员允许,严禁随意开启射线防护铅门。

4.铅门上方的红色辐射指示灯闪亮时,严禁进出机房。

5.尽量减少陪检人员,处于孕期的家属、携带婴幼儿的家属禁止陪同检查。

6.患者及其陪检者进入各类射线机房时,可主动要求工作人员提供防护用具,或执行工作人员安排的防护措施。

7.放射诊疗完毕,请尽快离开机房,以减少散射线危害。

8.患方应遵从执业医师制定的放射诊疗方案,切勿盲目要求不必要的射线检查项目,避免无效照射。

 

放射卫生知识培训、宣传资料

(一)

放射卫生基本知识和术语

1895年伦琴发现X射线

1896年贝克勒尔发现天然放射性现象

1898年居里夫妇发现放射性元素钋(PO)和镭(Ra)

 

基本知识

辐射是以波、粒子或光子的能量束形式传播的一种能量。

包括:

电磁辐射粒

子辐射电离辐射非电离辐射

放射性指原子能自发地发射粒子或电磁波的固有特性。

核素指具有一定数目质子和一定数目中子的一种原子。

同位素一种元素存在着质子数相同而中子数不同的几种原子,互为同位素。

放射性核素具有能自发地发射粒子或电磁波的核素被称为放射性核素。

放射性同位素的原子核很不稳定,会不间断的、自发地放射出射线,直至变成另一种稳定同位素,称“核衰变”。

放射性同位素在进行核衰变的时候,可放射出α射线、β射线、γ射线等。

放射性同位素可根据需要制成放射源,在任何时间、任何环境下一直放射出射线。

电离辐射的计量单位

戈瑞(Gy)表示吸收剂量,即电离辐射沉积在受照组织内的能量,1戈瑞为1J/Kg。

希沃特(Sv)是辐射防护中常用剂量当量单位,指组织或器官的吸收剂量,反映辐射对机体的危害程度。

1Sv=1J/kg。

贝克勒尔(Bq)表示放射性活度的国际通用单位,1Bq=1次衰变/秒。

 

电离辐射的来源

天然辐射照射、人工环境照射、医学辐射照射、职业辐射照射、事故性辐射照射

 

电离辐射的生物学效应

1、确定性生物效应:

分为两大类

(1)全身受照剂量在1Gy以上时,发生急性放射病,这是一种最严重的确定性生物效应。

(2)机体局部受到超过阈剂量的照射,则引起局部放射性损伤,如放射性皮肤损伤、放射性口腔炎、放射性白内障等。

二、随机性生物效应

当机体受到电离辐射照射后,一些细胞可因受损伤而死亡,而有些细胞发生了变异但没有死亡,变异可能发生恶性病变,即发生癌变。

如辐射所致的变异发生在性细胞,基因突变的信息会传给后代,而产生的损伤效应称为遗传效应。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外照射急性放射病

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

外照射慢性放射病

内照射放射病

放射性皮肤病

放射性性腺疾病

放射性甲状腺疾病

放射性肿瘤

放射性骨损伤

放射性复合伤

 

电离辐射的防护

电离辐射作用于机体的途径有外照射和内照射。

外照射:

指来自体外的电离辐射对人体的照射。

内照射:

指能产生放射线的物质经由食入、吸入、皮肤粘膜或伤口进入人体内,并对机体引起内照射的危害。

外照射的防护:

1.时间防护:

即尽量减少在电离辐射场中逗留的时间。

2.距离防护:

人体受到照射的剂量率是随离开电离辐射源的距离增大而减少的。

3.屏障防护:

操作人员与辐射源之间应有可靠的防护屏障。

4.控制辐射源强度:

在满足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尽量选择低辐射源。

内照射的防护:

1.固封

2.保持清洁和去污

3.个人防护

4.妥善处理放射性废物

 

概念和术语

放射卫生学:

研究放射性所产生的电离辐射对周围接触人群健康的影响因素、损害的机理以及预防和控制辐射危害方法的学科。

职业性照射:

辐射工作人员因从事本职工作而接受的辐射照射。

辐射源:

产生或能产生电离辐射的物资或装置。

放射源:

产生电离辐射的放射性物质。

损害:

由辐射引起的所有有害影响,包括对健康的影响。

正常照射:

人员在正常运行情况下受到的照射。

异常照射:

人员在辐射源失控时受到的照射。

事故照射:

辐射事故引起的且非自愿的、意外的辐射照射,它可能超过为辐射工作人员制定的一种或多种剂量限值,还可能导致公众成员受到异常情况的辐射照射。

辐射事故:

是指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意外的异常照射。

应急照射:

在异常情况下为抢救受危害的人员和财产,防止大量的人员受照和事态扩大,经判断为正当的照射。

 

个人剂量监测

何谓个人监测?

利用工作人员个人佩戴的剂量计进行的测量,或对其体内或排泄物中的放射性核素的种类和活度进行的测量,以及对测量结果的解释。

1.为什么要进行个人监测?

首先是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但最终是为了有效的控制职业照射,保护工作人员及其后代的健康与安全;个人监测的其他作用诸如:

(1)提供有关工作条件的信息和这些条件是否得到满意的控制;

(2)估计工作人员实际受到的剂量一证明符合监管要求;(3)根据监测数据的分析,评价和制定操作规程;(4)使工作人员了解自己的受照情况,并促使他们减少自己受到的照射;(5)为评价事故受照剂量提供信息;(6)监测数据还可用于危害利益分析、受监测人群的流行病学研究、法律诉讼以及补充医学记录等。

2.开展个人监测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一号,2001;《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449号令,2005;《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卫生部55号令,2007;《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范围》GBZ128-2002等。

3.谁应当为放射工作人员的个人监测负主要责任?

注册者、许可证持有者和用人单位是为其放射工作人员实施个人监测承担主要责任的责任方;

他们应根据具体情况,按照辐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制定适当的职业照射监测计划,进行个人监测与评价;应将监测与评价的结果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

发生异常情况时应随时报告。

4.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通常监测那些射线?

通常监测x、γ、β和中子等辐射。

5.外照射个人剂量计有哪些种类?

(1)按监测的辐射类型分:

光子(x、γ)辐射剂量计(照相胶片、热释光、光释光-如OSL、电子剂量计和袖珍剂量计-剂量笔);

光子(x、γ)-β辐射剂量计(照相胶片、热释光、光释光-如OSL);

中子剂量计(核径迹乳胶、固体核径迹、裂变径迹、反冲径迹-如CR39、基于n、α反应的径迹、TLD反照率、气泡探测器、个人报警中子剂量计);

(2)按佩戴部位分:

有胸章剂量计(多部位剂量计)

指环剂量计

腕部剂量计

头箍剂量计

(3)光子-β胸章剂量计按其功能分:

有普通式剂量计

根据“定义”可测“三个量”的剂量计

鉴别式剂量计

(4)按其供电情况分:

有源(或主动、或直读、或报警)剂量计

无源(或被动)剂量计

何谓“对照剂量计”?

向用户邮寄个人剂量计时,同时邮寄1只(或几只)与佩戴剂量计相同的“对照剂量计”,用于扣除佩戴剂量计在准备、存放、邮寄、使用过程中接受的天然本底照射或其他附加照射,使之得到需要监测的放射工作人员在其工作中受到的职业受照剂量;

对照剂量计平时应放在无人工放射源辐照的地方(如办公室内);

监测周期结束后,与佩戴剂量计一起邮寄到个人剂量监测服务机构。

7.外照射个人剂量常规监测的监测周期通常是多长时间?

确定常规监测的周期应综合考虑放射工作人员的工作性质、剂量大小、剂量变化的程度及剂量计的性能等诸多因素;

常规监测周期一般为一个月,也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或缩短,但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8.哪些人需要进行个人剂量监测?

对于任何在控制区工作的工作人员,或有时进入控制区工作并可能受到显著职业照射的工作人员,或其职业照射剂量可能大于5mSv/a的工作人员,均应进行个人监测;

在进行个人监测不现实或不可能的情况下,经主管部门认可后可根据工作场所监测的结果和受照地点和时间的资料对工作人员的职业受照做出评价;

对在监督区或只偶尔进入控制区工作的工作人员,如果预计其职业照射剂量在1mSv/a-5mSv/a范围内,则应尽可能进行个人监测。

应对这类人员的职业受照进行评价,这种评价应以个人监测或工作场所监测的结果为基础;

如果可能,对所有受到职业照射的人员均应进行个人监测。

但对于受照剂量始终不可能大于1mSv/a的工作人员,一般可不进行个人监测。

但必须对工作人员职业照射进行评价,这种评价将以工作场所监测结果以及工作人员接受照射的地点和持续的时间为依据或以个人监测结果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

“保证接触放射线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的《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第五条,放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接受职业健康监护和个人剂量监测管理”;第十一条,“放射工作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安排本单位的放射工作人员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建立并终生保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9.如何选择个人剂量计?

个人剂量计的选择不仅取决于辐射类型,而且取决于除Hp(d)以外的所需资料;

实际上,可从下述剂量计类型中进行选择:

简易光子剂量计。

适合在光子辐射场中监测深部个人剂量当量Hp(10);

光子-β剂量计。

适合在光子-β辐射场中监测个人剂量当量Hp(10)、Hp(3)和Hp(0.07);

鉴别式光子-β剂量计。

适合在光子-β辐射场中监测Hp(10)、Hp(3)和Hp(0.07),还可给出某些关于辐射类型、有效能量等信息;

肢体剂量计。

在光子-β辐射场中监测浅表个人剂量当量Hp(0.07);

中子剂量计适合在中子辐射场中监测深部个人剂量当量Hp(10)。

鉴于中子场中始终存在γ辐射,中子剂量计应始终与光子剂量计合戴,一般合二为一(一个剂量计)佩戴;

直读式和报警式电子剂量计。

作为在强辐射场工作的放射工作人员的附加剂量计。

10.个人剂量计应当佩戴在身体的什么部位?

对于比较均匀的辐射场,当辐射主要来自前方时,剂量计应佩戴在人体躯干前方中部位置,一般佩戴在左胸前;

当辐射主要来自人体背面时,剂量计应佩戴在背部中间;

对于工作中穿铅围裙的情况(如医院放射科),通常应把剂量计佩戴在铅围裙里面(左胸前),当受照剂量很大时,则还需要在铅围裙外面衣领上另外佩戴一个剂量计;

只有当受照剂量很小且个人监测仅是为了获得剂量上限估计值时,剂量计才可佩戴在铅围裙外面的左胸前位置;

从事可能受到复杂和非均匀照射的操作时,工作人员除应佩戴常规个人剂量计外,还应在身体可能受到较大照射的部位,或与主要器官相对应的体表部位佩戴适当适当的局部剂量计。

11.何谓最低探测水平(MDL)?

在辐射监测中,用于评价探测能力的一种统计量的值,指在给定的置信度下,一种测量方法在应用中能够测出的区别于零值的最小值。

12.何谓名义剂量?

在个人监测中,当工作人员佩戴的剂量计丢失、损坏或因故得不到剂量数据时,用其他适当的方法赋予该工作人员应有的剂量估算值;

名义剂量的获得方法:

用同一监测周期内同事们的平均剂量;

用该工作人员前几个监测周期的平均剂量;

用管理限制的一个适当分数等;

13.针对个人剂量监测档案有哪些规定?

放射工作单位应当为其放射工作人员建立并终生保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允许放射工作人员查阅、复印本人的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应当包括常规检测的方法和结果等相关资料和应急或者事故中受到照射的剂量和调查报告等相关资料。

14.如何记录工作人员的剂量?

当测得的工作人员剂量≥MDL时,如实记录测得的剂量;

当测得的工作人员剂量<MDL时,记录MDL/2;

当不能由“剂量计”得到该工作人员的剂量时,该工作人员记录名义剂量;

当某工作人员的剂量受到怀疑(如高剂量)时,则记录核实后的结果;

15.怎样选择个人剂量监测服务机构?

应当选择具备“资质”的个人剂量监测服务机构;

选择的个人剂量监测服务机构所进行的个人监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选择的监测服务机构的监测能力(能够监测的射线种类、拥有的剂量计类型、完善的质量体系、按时提供检测报告的能力以及能满足客户未来需求的能力)应当符合本单位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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