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众为一.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7477332 上传时间:2023-05-11 格式:DOCX 页数:10 大小:29.6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合众为一.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合众为一.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合众为一.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合众为一.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合众为一.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合众为一.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0页
合众为一.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0页
合众为一.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0页
合众为一.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0页
合众为一.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0页
亲,该文档总共10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合众为一.docx

《合众为一.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合众为一.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合众为一.docx

合众为一

合众为一?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专栏作家 何帆

教科书上教的往往都是骗我们的。

关于美国历史,我们所熟知的故事是,一群向往宗教自由的英国人到了北美,他们天性独立、崇尚自由、坚持民主、相信平等。

当遇到英国的压迫时,散居在不同地点的北美移民们联合起来,同仇敌忾,赢得了独立战争。

对历史的解读能够影响到我们对现实的认识。

按照这种理想主义的宣传,我们很可能会认同,美国有一套独特而有系统的价值观。

你可以称之为“清教精神”、“盎格鲁——撒克逊文化”,你也可以称之为“普世价值”,总之,千山映月,万流归海,美国就像一个“大熔炉”,无论哪里的移民来到这里,都会“合众为一”。

亨利·福特曾经建过一个英语学校,在福特的工厂里打工的各国移民,不仅要在这所学校里学习英语,还要学习美国的历史、以及勤俭、节约、守时等美德。

在毕业庆典上,学生们穿着各自的民族服装,排着整齐的队伍,走进一个庞大的锅里,这个锅的名字就叫“大熔炉”,老师们用大勺子搅拌这些学生,几分钟阿之后,这些学生就从“大熔炉”里出来了,神奇地换上了清一色的西服,打着领带,手里挥舞着美国国旗。

世故而老道的政治家们一眼就能看穿这种“政治童话”。

比如,共和党的竞选专家菲利普斯(KevinPhillips)从20世纪60年代就开始根据美国不同地方的政治取向,预测选举结果。

他在1969年出版的《新兴的共和党多数派》一书中成功地预测了里根总统上台。

著名记者、历史学家考林.沃德(ColinWoodard)在《美国各邦》(AmericanNations)中,详细地描述了十一个不同的族群如何互相竞争,共同影响了北美文化。

欧洲人最早在北美建立的殖民地不是在新英格兰地区,而是在美国的南部。

当时英国还是个小国、弱国,称霸天下的是西班牙。

西班牙不仅在美洲占领了庞大的殖民地,而且不断发现金山、银山,运气好得出奇。

盛极则衰,西班牙在欧洲连年征战,国力渐趋凋敝。

由于财力不足,西班牙在北美的殖民地只能自生自灭,人口稀少,基础落后。

西班牙移民中男女比例严重失调,光棍们开始娶阿兹特克(Azetec)印第安人妻子,最终变成了一个混血社会。

这个地区被沃德称为“北方邦”(ElNorte)。

如果你到加利福尼亚南部、得克萨斯南部、亚利桑那等州去看看,就会发现那里讲西班牙语的人比讲英语的人多得多。

一位地缘政治学家乔治·弗里德曼在《未来一百年》中预言,由于墨西哥移民不断涌入美国,到最后,他们可能会把美国南部拉丁裔聚居的地方收归墨西哥。

这种预言其实是一种误解。

墨西哥同样存在着地方差异,南方的墨西哥人更认同印第安传统。

如果真是要兼并,也更可能是墨西哥北部并入美国。

如果要算到达新英格兰地区最早的欧洲人,那也不是英国人,而是法国人。

沃德称这一地区为“新法兰西邦”(NewFrance)。

早在“五月花”到北美的16年之前,法国人就到了新英格兰地区。

这一殖民计划得到了法国贵族迪加(PierreDugua)和他的副手尚普兰(SamueldeChampain,据猜测是法王亨利四世的私生子)的支持。

他们思想较为开通,打算在北美建立一个理想国。

1604年,他们到达美国-加拿大边境帕萨马廓迪湾(PassamaquoddyBay)的一个岛屿,建立了第一个居民点。

尽管法国殖民者带了建造房子、磨坊、船只的各种材料,但人算不如天算,他们没有想到,北美的冬天如此寒冷,几乎有一半人被冻死。

开春之后,法国殖民者移居罗亚尔港(PortRoyal,今加拿大新斯科舍省安纳波利斯罗亚尔)。

法国殖民者和英国殖民者最大的不同是他们对待印第安人的态度。

迪加和尚普兰认为不同种族的人们是完全平等的,他们从一开始就认定,殖民计划能否成功的关键在于和当地印第安人的关系。

他们有意选择在印第安人聚居地附近建立自己的殖民点,一到北美就和印第安人结成盟友,请印第安部落来吃饭,送给印第安人小礼物,还派了几位年轻孩子到印第安部落生活,学习他们的语言和捕猎技术。

尚普兰甚至鼓励异族通婚。

这对今日的加拿大政治带来了深远的影响,如今的魁北克居民并非都是纯粹的法国后裔,还有很多是混血儿。

也是因为印第安人的影响,法国在北美的殖民地无法复制其原本的封建社会结构。

印第安人根本就不懂什么叫社会等级。

随着英国移民的涌入和扩张,“北方邦”和“新法兰西邦”逐渐被边缘化,对北美文化影响最大的是主要由英国殖民者建立的六个邦。

1607年4月,弗吉尼亚公司送了第一批殖民者到詹姆斯敦(Jamestown)。

这104个殖民者中,只有38人熬过了第一个冬天。

在风雪之中,断粮的殖民者只能吃老鼠、猫、蛇、自己的皮带和靴子,甚至把刚埋掉的死人挖出来吃掉。

饶是如此,到了春天,他们仍然不耕种。

为什么?

因为弗吉尼亚公司送的这些殖民者,是为了来统治和掠夺,他们幻想能够像西班牙人征服印加帝国一样,在北美建立自己的殖民帝国。

这些殖民者和“新法兰西邦”不一样,他们四处侵扰印第安人。

印第安人趁着殖民者聚会,把他们的首领约翰·斯密(JohnSmith)抓走。

约翰·斯密几乎被印第安人处死,在最关键的时刻,酋长的女儿,11岁小姑娘宝嘉康蒂(Pocahontas)出面求情,救了约翰·斯密。

约翰·斯密对这段经历毫不脸红,反而吹嘘自己的魅力征服了印第安公主,公主是爱上了他才放他走的。

根据他的谎言,好莱坞拍了动画片《风中奇缘》,讲的就是这段故事。

无数观众被感动得哗哗地流眼泪,但是约翰·斯密身材粗短、长相邋遢的英国人,而且他当年28岁,宝嘉康蒂不过11岁,怎么可能会有这段情缘?

英国人被印第安人放走之后,仍然不断攻击印第安人。

弗吉尼亚公司源源不断地给他们运送军火和新的殖民者,最后,英国人终于击败了印第安人,宝嘉康蒂也被英国人俘虏,最后嫁给了一个英国人罗尔夫(JohnRolfe)。

她后来被送回英国,没过几年就病逝了。

宝嘉康蒂的丈夫罗尔夫发现,这片土地非常适合种烟草,从此,这片殖民地逐渐发展了种植园经济。

沃德把这片殖民地称为“潮水邦”(Tidewater),这个名字的来历是,此地临近大西洋,海上的潮水会影响到河流水位的起伏。

“潮水邦”的殖民者大多是来自英国南部的乡绅阶层后代,他们希望在这里重建英国乡村的地主-雇农社会。

在“潮水邦”,社会等级分明,地主就是地主,雇农就是雇农。

由于种植烟草需要大量劳动力,当地又引进了黑奴。

但和美国更南方地区不同,这里的黑奴生活条件相对较好,最终,“潮水邦”的黑奴补给,主要靠黑人自己繁衍,不再需要从非洲继续进口。

一个奇怪的现象是,为什么政治上相对保守的“潮水邦”,却涌现出一批美国“国父”?

乔治·华盛顿、托马斯·杰斐逊和杰姆斯·麦迪逊都来自“潮水邦”。

“潮水邦”的绅士们相信民主,但他们心目中的民主是古代希腊的民主,即也有奴隶制,但上流阶层却通过民主议事处理公共事务。

“潮水邦”的思想家们并不相信人人生而平等,他们认为自由是一种特权,而非一种天生的人权。

弗吉尼亚州议员、曾任杰斐逊发言人的伦道夫(JohnRandolph)明白无误地讲到:

“我是个贵族。

我热爱自由,但痛恨平等。

我们熟知的北美历史大多是扬基邦(Yankeedom)编造出来的。

著名的“五月花”号似乎成了美国的精神源头。

一批清教徒在麻萨诸塞湾附近登陆,梦想着在此地建成“山丘上的城市”(cityonahill),成为全世界基督徒的楷模。

这批清教徒的文化程度显著较高,在最初到达的15000名殖民者中,有129名牛津和剑桥大学的毕业生。

第一批清教徒到达北美后的第六年,就建立了哈佛大学。

这是因为清教徒相信,每个人只有认真诵读《圣经》,才能领悟上帝的指示。

来到北美的清教徒大多是中产阶级,他们不是出于生计考虑,被迫背井离乡,而是怀抱着宗教热忱来的。

有很多殖民者是整个家庭过来的,所以“扬基邦”的男女比例更为合理,人口增长率较快,很快就开始向周围扩张。

“扬基邦”的人们遵循着严格的清教信条,他们相信自己是上帝的选民,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天职,所做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显扬上帝的荣耀。

他们热衷,并且极其善于地方自治。

“扬基邦”认为,如果社区里有一个人作恶,上帝就会惩罚所有的人。

“扬基邦”的宗教狂热让他们变得极不宽容。

其他教派的信徒会被黥鼻、割耳,刻上“H”,表示他们是异教徒(heretic)。

举凡通奸、渎神、懒惰、鸡奸,甚至青少年叛逆,都有可能被处死。

波士顿的一位船长离家三年,回家之后在门口和妻子接吻,居然被法官判为有罪,投入大狱。

在“扬基邦”的南部,有个面积很小,但影响深远的地区,被Woodard称为“新荷兰邦”(NewNetherland)。

这主要是指纽约城。

纽约原名NewAmsterdam,被英国人占领之后才改为NewYork。

这里从开埠以来就是全球贸易中心,深受荷兰文化的影响。

“新荷兰邦”和“扬基邦”尽管比邻而居,但这里比“扬基邦”多了一份对宗教的宽容,对科学探究的鼓励,也多了一份世俗的拜金主义。

在“潮水邦”的南部,是“深南邦”(DeepSouth)。

大约在1670或1671年,来自加勒比海的一批英国后裔跨海来到佐治亚州的查尔斯顿(Charleston)。

这是一批名副其实的土豪。

他们是西印度群岛上大种植园主的后代,由于当地土地渐渐稀缺,这才到北美寻找新的乐园。

他们是奴隶主,依靠剥削黑人奴隶,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

在同时代英国人看来,这些土豪傲慢无礼、粗鲁俗鄙、只知道挥金如土。

独立革命之前,查尔斯顿的人均收入是“潮水邦”的四倍,是纽约或费城居民的六倍。

查尔斯顿城里到处都是酒馆、戏院、妓院、斗鸡场、出售伦敦奢侈品的高档商店。

“深南邦”的民众大多信仰圣公会,但不是出于宗教上的虔诚,而是觉得这样才更像伦敦里的上流阶层。

黑人在这里被视为牲畜。

逃跑的黑奴会被鞭笞、割耳,如果再次逃跑被抓到,会被阉割或处死。

如果主人杀死了黑奴,会被罚款50美元,相当于一位上流阶层男士买假发套的钱。

由于黑奴大批死亡,种植园主不得不再从非洲进口新的黑奴。

在”深南邦“,黑人来自非洲各地,说着各种不同的语言,他们的”融合“创造出了蓝调音乐、爵士乐、摇滚和加勒比风格的烤肉。

北美六邦中最为奇特的是”中土邦“(theMidlands)。

这里是贵格派(Quaker)的天下。

贵格派天性温和善良,但在当时却几乎被视为邪教。

贵格派藐视任何权威,见了贵族大人不会脱帽致敬,也不参加教堂的任何活动,他们相信人人心中都有”灵光“(InnerLight),靠自己的感悟就能得道。

贵格派认为人人生来平等,所有的种族都是一样可贵的,他们尤其不能容忍不人道的奴隶制度。

这样一批“嬉皮士”一样的教徒,怎么会到了北美呢?

英国海军上将潘(WilliamPenn)在政治上左右逢缘,经济上也生财有道。

他先跟着克伦威尔打国王,又反过来带领保皇党复辟。

他的儿子小WilliamPenn是个奇葩。

此子在牛津上学的时候就因为抨击圣公会被开除。

老子死了以后,儿子成了一个非常有钱,而且非常积极的贵格派教徒。

他有钱到了国王都欠他的债。

斯图亚特王朝的复辟君王查理二世(CharlesII)欠老WilliamPenn一万六千英镑的债务,所以将马里兰州和纽约州之间的一块土地,即现在的宾夕法尼亚州抵债,送给小WilliamPenn。

小WilliamPenn按照贵格会的理想,要建立一个宗教自由和政治自由的人间天堂。

这里人人都有投票权。

来自世界各地的人都受到欢迎。

很快,不仅是英国人渡海前来,荷兰人、瑞典人、德国人也纷纷到来。

短短四年时间,这里就聚集了8000人,“潮水邦”花了25年,“新法兰西邦”花了70年才达到这样的水平。

德国移民的数量超过了英国移民,这些德国佬带来了更精细的农耕技术,发明了各种机械。

贵格派的势力逐渐扩张,形成了“中土邦”。

但是,贵格派不懂得如何治理。

他们爱好和平,对政治冷漠,相信只要以诚待人,别人必定以诚待己。

遗憾的是,事情的发展完全出乎贵格派的意料。

大量涌入的不仅仅是本份、勤劳的德国移民,还有一大批来自英国边疆地区的土匪一般的新移民,这些人来自苏格兰、爱尔兰,他们人数众多,不服管教。

这些新移民最早聚居在费城,干着伪造钱币、谋杀强奸等各种恶事,后来,他们索性向西部挺进,无视英国政府不许北美移民越过阿巴拉契亚山脉的禁令,横行在阿巴拉契亚山区。

他们形成了北美第六个邦:

“大阿巴拉契亚邦”(GreaterAppalachia)。

这些新移民的血液中仍然流淌着苏格兰民族英雄威廉.华莱士的不羁野性,他们无视任何权威,不惜与任何人为敌。

他们不仅侵扰印第安人,还攻击好心收容他们的“中土邦”,一直打到费城城下。

除了在殖民地时期建立的这八个邦,美国在后来的扩张过程中又形成了“远西邦”(theFarWest)和“左岸邦”(theLeftCoast)。

“远西邦”即人烟罕至的西部荒漠地区,这里直到修筑铁路、开挖矿山之后才逐渐聚集了定居的居民。

在从加利福利亚北上,直到华盛顿州的狭长海岸线,是移民的第二个天堂,这里受到“扬基邦”、“中土邦”的影响较大,和他们在东海岸的同志们遥相呼应。

最近,印第安人争取自己的权利,取得了一些自治的胜利,形成了一个新的“首民邦”(FirstNation)。

合起来,一共是十一种不同的文化。

和其它国家相比,美国是个非常典型的移民国家,但对美国文化,尤其是美国政治文化影响最大的是“扬基邦”、“新荷兰邦”、“潮水邦”、“深南邦”、“中土邦”和“大阿巴拉契亚邦”。

就像公司的最初几个创办人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到一个公司的文化一样,最早到一地定居的移民对这个社区或地区的文化影响也最大。

更何况,这几个文化并非在北美土生土长的,它们都是在欧洲已经生根发芽,被移植到北美的,架不住北美的土壤和气候条件太好,才在这里野蛮生长。

时间的推移并没有带来各种文化的融合。

这些文化的基因中存在着相互排斥的因素。

多年以来,这些不同的文化合纵连横,分分合合。

从一开始,它们就貌合神离,美国独立战争与其说是一场北美对英国的战争,不如说是各邦之间的纷争。

20世纪60年代之后,各个文化之间的隔阂反而进一步扩大,直到形成了美国今天红蓝对峙的政治格局。

在接下来的两篇读书笔记中,我将继续为大家讲述美国各邦之间的冰与火传奇。

【作者注】本文取材于ColinWoodard,AmericanNations:

AHistoryoftheElevenRivalRegionalCulturesofNorthAmerica,VikingPenguin,2011.

六族战争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专栏作家 何帆

著名记者马尔科姆·格拉德威尔在他的畅销书《引爆点》中讲了一个故事。

1775年4月18日晚上,波士顿银匠保罗.里维尔(PaulRever)骑马夜行,沿途路过一个个小镇,把英国军队马上要出兵的消息告诉当地的民兵领袖。

教堂的钟声此起彼伏,人们纷纷拿起武器。

第二天,当英军到达列克星敦的时候,遭到了民兵的猛烈阻击。

美国独立战争的枪声打响了。

把宏大的历史简化为一个小小的轶事,是畅销书作家的拿手好戏。

但美国独立战争并非像火药桶那样一点就燃。

在独立战争爆发之前,北美各个殖民地之间并没有紧密的联系,也没有结盟的愿望。

独立战争爆发之后,各个殖民地之间的态度也大相径庭,有的积极支持独立,有的坚决反对革命,有的想要浑水摸鱼,有的懵懵懂懂还没有回过神。

我在上一期专栏文章中介绍到,美国记者沃德(ColinWoodard)在《美国诸邦》(AmericanNations)中说,北美殖民地至少存在着“扬基邦”(Yankeedom)、“新荷兰邦”(NewNetherland)、“潮水邦”(Tidewater)、“中土邦”(theMidlands)、“深南邦”(DeepSouth)和“大阿巴拉契亚邦”(GreaterAppalachia)等六个邦。

这六个邦在北美独立战争中的立场各有不同。

北美独立战争是一场“六族战争”。

事情的起因是英国的北美政策出现了变化。

过去,英国忙于和法国争霸,海外殖民政策基本上是自由放任,任其自生自灭。

1756-1763年,英国在北美打败法国,确立了在这一地区的领袖地位。

随着大英帝国的崛起,一批新的领导人希望集中权力,重整河山,把北美殖民地纳入正式的统治。

北美居民声称英国剥削了他们,但事实是,他们的税收水平只有英国本土的1/26。

真正让北美殖民者不满的是英国想要拿走他们珍视的自由。

由向往宗教自由的清教徒组成的“扬基邦”是反对英国的最主要力量。

1773年,一群波士顿人化妆成印第安人,把东印度公司价值11000英镑的茶叶倒入海里,这是独立战争的导火索。

“扬基邦”为独立战争提供了最多的士兵和后勤保障,这里是反英的大本营。

在“扬基邦”南部的“潮水邦”本来是英国乡绅后代建立的一个等级分明的社会,这里不仅有种植园,也有很多黑奴。

“潮水邦”的贵族气质和“扬基邦”的平民风格格格不入,但有趣的是,很多美国开国之父,包括乔治.华盛顿、托马斯.杰斐逊、杰姆斯.麦迪逊和乔治.梅森都来自这一地区。

其实,“潮水邦”内部也存在分歧。

主张抗英的这些人大多来自“潮水邦”西部,他们背靠美国的广阔腹地,内心明白,北美要是独立之后,将有巨大的潜力。

“潮水邦”的领袖们反对英国,另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因为他们觉得自己理应和英国的精英们平起平坐,但英国的统治阶层偏偏要把他们视为二等公民。

抗英阵营里最奇怪的成员是“潮水邦”更南的“深南邦”。

“深南邦”都是大种植园主,根深蒂固的保皇党,他们生产的蔗糖大多出口到英国,然后从英国进口奢侈品,无论是政治上,还是经济上,“深南邦”都和英国有天生的亲近感,为什么他们会反对英国呢?

因为“深南邦”自己把自己吓着了。

对“深南邦”的种植园主来说,最重要的事情就是维护奴隶制度。

有谣言说,英国运来了一船一船的武器,要发给黑奴们,让他们起来造反。

教会通知人们,周日做礼拜的时候都要带上枪支弹药,以防黑奴暴动。

大种植园主反对英国,是因为感到英国企图动摇他们的奴隶制。

在北美殖民地里,英国的最坚定支持者是位于纽约的“新荷兰邦”。

这里是天生的商业中心,大资本家们更喜欢赚钱,不喜欢独立。

要独立干嘛?

又换不来钱。

要是独立了,“扬基邦”的势力会更嚣张,纽约已经被这些清教徒逐渐侵蚀了。

英国军队把华盛顿的“大陆军”赶出纽约之后,全城欢庆。

纽约成了独立战争期间,英国军队的后方基地。

在“新荷兰邦”以西的“中土邦”主要是贵格会教徒建立的。

贵格会教徒藐视权贵,淡漠政治,推崇和平和自由。

按道理来讲,他们应该是在抗英的阵营里,但恰恰相反,“中土邦”反对打仗,他们只希望得到更多一些自治权。

“中土邦“有很多德国移民,北美和英国打仗,对他们来说更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大陆军“很快就发现,这些德国佬更愿意给英国军队提供补给,因为英国人给的都是硬通货。

“中土邦”以西以南,是来自苏格兰、爱尔兰的剽悍移民,他们慢慢越过阿巴拉契亚山脉,形成了“大阿巴拉契亚邦”。

“大阿巴拉契亚邦”没有统一的意见,他们看谁不顺眼,谁就是敌人。

有的“大阿巴拉契亚邦”地区认为英国是更重要的威胁,而有的地区则认为傲慢的“深南邦”奴隶主才是真正的对手。

“大阿巴拉契亚邦”四处出击,攻击英国军队,也攻击邻近的“中土邦”和“深南邦”。

美国独立战争中的很多血腥战争,其实和英国人无关,更像是一场内战。

一旦战争打响,北美殖民地就不再有退路。

原本老死不相往来的各个殖民地被搅在了一起,彼此间的罅隙不仅无法消弭,反而更加扩大。

民众要求民主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这让殖民地的领袖们暗自心忧。

对他们来说,除了团结,已经没有更好的选择。

团结起来不单纯是为了赢得独立,更重要的是要防止内战。

怎样联合?

一种可能是“弗吉尼亚方案”,即“潮水邦”的绅士们提出的统一建国方案,另一种可能是“新泽西方案”,即“中土邦”的领袖们支持的类似欧盟的松散联盟。

从1777年大陆会议通过的《邦联条例》(1781年才最后批准生效),到1789年的《联邦宪法》,美国的建国过程中充满了斗争和妥协。

美国历史学家查尔斯.比尔德在《美国宪法的经济观》里详尽地描述了制宪过程中的种种黑幕和隐情。

最终诞生的美利坚合众国,是一个各州“图腾”的拼凑。

“潮水邦”和“深南邦”的“贡献”是打掉了直接民主的倡议,通过划分选区、参议院按州推选等规定,在很大程度上维护了特权阶层的掌权。

“新荷兰邦”竭力推动《权利法案》的出台,因为他们害怕“扬基邦”的那些狂热分子会事事干预。

“中土邦”对中央集权始终怀疑,他们主张各州要有更多多自主权。

“扬基邦”担心自己人口不够多,会在国会中被边缘化,所以坚持小州和大州权力平等,南方的黑奴由于没有选举权,在计算人口的时候只能算3/5人口。

“大阿巴拉契亚邦”根本就没有打算加入合众国,他们已经筹备好了自己独立,直到华盛顿带领大军压境,才悻悻地放弃。

美国“诸邦”之间不同的文化基因和政治传统始终无法融合,用和平和统一的绷带草草包扎起来的伤口,仍然在溃烂和流脓。

19世纪60年代爆发了美国内战,20世纪60年代之后,美国各地的文化冲突再度升温,政治地图上的红蓝对峙日益白热化。

我将在下周的专栏文章里继续为大家介绍,“美国诸邦”之间的宿怨如何影响到今日的政治格局。

美国政治的三原色

自由女神像耸立在纽约港口的自由岛上。

自由女神像的基座上铭刻着一首诗:

把那些疲乏和贫穷的人们给我吧

也给我那些挤在一起渴望自由的人们

那些被遗弃的人们

把那些无家可归、颠沛流离的人们一起交给我吧

我在金色的大门口高举自由的灯火

美国是一个典型的移民国家,来自世界各地的人们漂洋过海,不同的种族、不同的肤色、不同的传统,汇集在一起。

照理来说,当这些文化色彩混搭之后,形成的风格应该像莫奈的画作,底色和上层色彩交错,复杂而斑斓,但事实上,我们看到的美国文化却更像马蒂斯的“野兽派”画风,色调单纯大胆,线条粗犷简练。

移民,尤其是后期移民对美国文化的影响并非像人们想象中的那么大。

这是因为,第一,美国很早就关上了自由移民的大门。

在第一批早期殖民地移民之后,1830-1924年之间又出现了几次“移民潮”,这些移民也大多来自欧洲,但北欧、南欧和东欧的新移民渐渐增加。

“旧移民”担心“新移民”会冲淡美国的特质,在1924年之后实施了越来越严格的限制移民政策。

第二,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第一批移民对美国文化的形成影响最大。

犹如创办公司的最早几个人将决定一个公司的文化一样,第一批移民在美国文化中的权重远远大于后来的各批移民。

第三,后来的移民到了美国之后大多集中在少数地区,并未扩散到美国的四面八方。

按照沃德(ColinWoodard)在《美国诸邦》(AmericanNations)一书中的描述,外来移民最喜欢去的地方是在新英格兰地区的“扬基邦”(麻萨诸塞及其周边各州)、“新荷兰邦”(即纽约附近)、“中土邦”(宾夕法尼亚及其附近各州)和“左岸邦”(从西雅图到桑地亚歌的靠近美国西部海岸线的狭长地带)。

很少会有新移民到“深南邦”(佐治亚州及其它南部各州)或“远西邦”(贫瘠干旱的西部各州)。

观察美国的政治格局,阶级之间的冲突并不明显,城乡之间的对立也不鲜明,但根深蒂固的是北部和南部之间的裂痕与对峙。

2000年美国总统大选的时候,人们忽然发现,选举得票的分布有明显的地域特征,“红州”较多地支持共和党,“蓝州”较多地支持民主党。

所谓的“蓝州”,主要是在西部沿海、东北部沿海和五大湖畔的各州,这是“扬基邦”、“左岸邦”和“新荷兰邦”的大本营。

南部和中部是所谓的“红州”,它们则更倾向于支持共和党,这里是“深南邦”和“大阿巴拉契亚邦”的根据地。

在“红州”和“蓝州”之间,是摇摆不定的“紫州”,比如俄亥俄州、爱荷华州、弗吉尼亚州、宾夕法尼亚州、密歇根州等,这里则是“中土邦”、“潮水邦”等诸邦的地盘。

红、蓝、紫,是美国政治的三原色。

红蓝之间的对峙,主要是“扬基邦”和“深南邦”之间互相扯皮。

这两个邦都很固执,都要把自己的理念强加给别人,都认为自己才是美国的主人。

它们的政治取向、文化传统和社会结构格格不入,睚眦相向。

英国革命的时候,北美这边的闲汉们就开始起哄。

很多“扬基邦”的人们回到英国,参加克伦威尔的军队,而美国南部的“绅士”们则纷纷加入保皇党的阵营。

美国独立战争之前,“扬基邦”就曾经在17世纪80年代闹过要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自然科学 > 化学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