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参加太原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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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参加太原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大学生参加太原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就医须知

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意义及政策原则

1、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背景

我国大学生现行的医疗保障制度始于上世纪50年代建立的公费医疗制度,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教育体制改革步伐加快,高校扩大招生,民办高校增多,大学生公费医疗制度面临诸多挑战:

一是公费医疗范围窄,民办高校学生不能享受,也没有其它的医疗保障制度安排;二是公办高校学生公费医疗经费多是按高校扩招前的学生人数核拨,多数高校大学生公费医疗经费不足;三是公费医疗经费由学校包干管理,缺乏互助共济机制,大学生主要限定在本校医疗机构就诊,难以享受社会医疗服务资源。

针对这些矛盾,有的高校组织购买商业意外伤害保险或重大疾病保险,有的采取由学生和学校分担费用的方法,这些方法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矛盾,但没有从制度上解决大学生医疗保障问题,在这种形势下,国务院决定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

2、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重要意义

大学生是国家珍贵的人才资源,是民族的希望、祖国的未来。

大学生的医疗保障问题,涉及每个大学生切身利益,关系着社会和谐稳定。

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充分表达了党和国家对大学生医疗保障问题的高度重视,有利于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体系,有利于提高大学生医疗保障水平、减轻学生和家长负担,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

3、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基本原则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和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自愿原则,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并继续做好日常医疗工作;中央确定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试点地区制定具体方法,对参保大学生实行属地管理;完善医疗保障资金筹集机制和费用分担机制,重点保障基本医疗需求,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各高等院校如何为大学生办理太原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范围?

根据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意见》〔并政办发【2009】60号〕,凡在太原市辖区内各级各类高等院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专科生、研究生,全部纳入太原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实行属地管理。

2、如何办理参保登记?

各高等院校统一组织办理本院校学生参保登记。

学生参保登记以学籍为主〔在外地分校的学生也可在当地参保〕。

学校建立学生电子信息管理档案,填写《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情况明细表》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街道社区学校注册表》后,同时以电子表格形式向所在城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

所需材料:

〔1〕学生须填写《太原市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登记表》,并提供近期免冠一寸同底彩照两张〔《诊疗手册》和《个人登记表》各使用一张〕。

〔2〕低保对象或重度残疾的,需提供《低保证》或《残疾证》〔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复印件由学校统一留存〕。

为方便大学生参保缴费和就近就医,要求各院校设立大学生医疗保险专门机构,负责大学生医疗保险服务工作,太原市还将符合条件的院校医院及卫生所纳入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

3、大学生参加太原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每人每年保险费筹集标准是多少?

政府补助多少?

个人需要缴多少钱?

2009年度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筹集标准是每人每年120元,政府补助和个人需要缴纳金额请看下表:

大学生参保缴费及财政补助明细表

金额:

元/年

参保对象

合计

中央

补助

省级

补助

市级

补助

审批办校的

同级财政

个人

负担

普通

120

40

40

0

0

40

低保

120

45

55

0

0

20

重残

120

45

75

0

0

0

4、大学生参保后怎样缴费?

什么时间缴费?

大学生在所在院校统一办理缴费,学生缴费原则上按学制年限一次性交纳。

对于退学、休学等非正常学制的学生,可根据其实际上学年限多退少补。

每年的9月1日至10月31日为集中办理参保登记、缴费业务时间。

5、大学生休学、退学、毕业等特殊情况如何参保缴费?

参保大学生因病办理休学的,可继续享受完当年度的医疗保险待遇,次年保留学籍的,可继续参保并享受相应待遇,参保大学生因各种原因被取消学籍办理退学的,可继续享受完当年度的医保待遇,此后可参加城镇居民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毕业后稳定就业的,应当随同用人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灵活就业的,可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未就业或无稳定工作的,可继续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城镇非从业居民标准缴费。

6、为什么大学生要连续缴费,不要中断缴费,中断缴费后再度参保缴费有何规定?

中断缴费后再度参保缴费的大学生,参保缴费满6个月后方可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保缴费前的医疗费用不予支付。

大学生参保缴费后如何就医

1、大学生参保缴费后什时候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大学生按规定每年缴费一次,按自然年度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初次参保从本年10月1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续保为缴费次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大学生怎样选择首诊定点医疗机构?

太原市各县〔市、区〕都确定了首诊定点医疗机构,大学生在办理参保登记时可在全市首诊医疗机构范围内自行任选一所作为本人首诊定点医疗机构,选择本院校的卫生所作为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如本院校没有定点卫生所则首诊医院作为门诊定点医疗机构〕;三级医院原则上作为转诊医疗机构。

大学生在选择首诊医疗机构后一个医疗年度内不得变更,每年续保时,可以重新选择。

3、大学生参保后怎样就医看病?

参保大学生患病应先在本人选定的首诊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如需住院治疗时,必须持该机构的入院通知书、本人医疗保险诊疗手册,经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审核后住院治疗。

首诊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有困难的,可转往其它首诊医疗机构或上一级定点医疗机构继续治疗。

在上一级医疗机构治疗后病情稳定的可以继续在首诊定点医疗机构康复治疗。

4、参保大学生怎样结算医疗费?

参保大学生按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规定的程序住院治疗康复后,在办理出院手续后,只需将个人自费的部分和按比例自己负担的部分结清后就可出院,统筹基金应该负担的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定期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结算。

5、太原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就医可享受那些待遇?

参保大学生的门诊暂定为20元/学年。

门诊就医时应在首诊定点医院进行,也可在被确定的高校卫生所进行。

6、参保大学生如何办理转诊?

参保大学生在首诊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因病情需转往上级定点医院机构时,需由首诊定点医疗机构提出转诊建议,并经备案审核后方可转诊。

参保大学生除了可以由首诊定点医疗机构转往上级定点医疗机构,也可以因病情需要在首诊医疗机构之间转诊,还可以转往北京、上海、天津的三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

参保患者病情稳定后应回首诊定点医疗机构接受后续治疗和康复。

7、参保大学生发生急诊怎么办?

参保大学生急诊住院后,需在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首诊医院备案,出院后,携带《医疗手册》、正规发票、急诊抢救证明、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首页、出入院纪录、医嘱等)、出院证、费用明细到首诊医院进行疾病及费用审核。

首诊医院受理参保大学生急诊费用后,已实现电脑联网的,首诊医院进行疾病和费用审核后,上传城区经办机构,由城区经办机构支付参保居民急诊费用;未实现电脑联网的,首诊医院进行疾病和费用审核后,直接支付参保居民所发生的急诊住院费用。

参保大学生在非首诊医院因危、急、重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属《三个目录》支付范围的,超出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本人支付50%,统筹基金支付50%。

8、住院医疗费和三种慢性病门诊医疗费中哪些属于太原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的范围?

符合太原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范围(简称“三个目录”),太原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比例支付。

甲类全部进入统筹计算,乙类80%进入统筹计算、20%个人支付,丙类全部由个人自费。

9、太原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和三个慢性病门诊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是多少?

对于参保大学生住院和三个慢性病门诊,属于“三个目录”范围内的医疗费,统筹基

金设立最低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

起付标准为:

一级医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50元/次,二级医院550元/次,三级医院750元/次;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0元。

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将根据基金运行情况逐步提高。

10、太原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支付比例是多少?

太原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属于“三个目录”范围内的医疗费,凡在起付标准及其以下费用由参保人员自负;在起付标准以上按一级、二级、三级医院划分,在规定的“三个目录”内统筹基金分别支付60%、55%、50%。

11、太原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哪些医疗费用?

太原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只按比例支付参保大学生的住院费用和三种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肾功能衰竭后的血液透析、恶性肿瘤放疗、脏器移植后服用国产的抗排异药〕,以及归定额度的门诊费用。

12、大学生放假、休学、实习期间如何就医?

大学生放假、休学,实习等法定不在校期间,在太原市以外其他地区住院治疗的,可按规定到所选定首诊医院办理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13、大学生参保后有哪些优惠政策?

(1)参保大学生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0元。

〔2〕参保大学生初次参保缴纳一年保险费可享受两个医疗年度统筹30000元。

既初次参保大学生从当年10月1日到第二年12月31日只缴纳一次保费,本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可享受一个医疗年度统筹30000元,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还可以享受一个医疗年度统筹30000元。

〔3〕参保大学生在选择首诊医院时,可以选择专门为大学生所设定的首诊医院和居民首诊医院中的任意一所。

〔4〕参保大学生参保当年可以享受由统筹基金部分支付的三种慢性病门诊〔肾功能衰竭后的血液透析、恶性肿瘤放疗、脏器移植后服用国产的抗排异药〕待遇。

〔5〕参保大学生连续缴费满两年的,从第三年起,统筹基金待遇支付每年可增加1%,最高增加5%。

14、大学生意外伤害医疗费是否在太原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之内?

参加太原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大学生从参保之日起,发生的意外伤害医疗费用,纳入太原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因违法犯罪、打架斗殴、酗酒、自残、自杀、吸毒以及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原因发生的意外伤害除外)。

15、大学生生育医疗费是否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之内?

从参保之日起,连续缴费满两年以上的参保大学生,参保期内发生符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由统筹基金限额支付,限额标准暂定为1100元。

16、参保大学生发生的哪些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参保大学生发生的医疗费用有以下情景之一的,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1)在本市非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急诊除外〕;

(2)未经批准转外地医疗机构的;

(3)不符合山西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标准的医疗费用;

(4)未按规定期限结算的住院医疗费用;

(5)私自涂改处方或自行开方索取的医疗费用;

(6)在国外或港、澳及台湾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用;

〔7〕因违法犯罪、打架、斗殴、酗酒、自残、自杀、吸毒以及交通事故、医疗事故

发生的医疗费用;

〔8〕按照国家和省规定应当由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

17、如何保障大学生医疗保险待遇?

按照国务院有关精神,大学生按照当地规定享受相应待遇,待遇水平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

同时按照现有规定继续做好大学生日常医疗工作,所需资金继续按照高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予以补助,方便其及时就医。

18、参保大学生应承担哪些义务?

一是及时、足额、连续缴费;二是遵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就诊;三是配合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按规定结算医疗费用;四是不得借用或转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手册。

高校医院〔卫生所〕〔限本校学生门诊就医〕

山西财经大学医院

山西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卫生所

山西医科大学卫生所

山西电力高等专科卫生所

陕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卫生所

山西电力职工技术学院卫生所

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卫生所

首诊医疗机构

杏花岭区

太原市第二人民医院

太原市第七人民医院

太原市中心医院

杏花岭区中心医院

矿机医院

太原铁路中心医院

小店区

小店区人民医院

中铁三局医院

山西煤炭中心医院

山西武警医院

山西大学医院

尖草坪区

太钢总医院

太钢迎新医院

中北大学医院

尖草坪区中心医院

太原中西医结合医院

迎泽区

太原市人民医院

太原市第八人民医院

迎泽区中心医院

晋源区

化工医院

晋祠镇中心卫生院

万柏林区

西山煤电总医院

万柏林区中心医院

煤气化医院

晋机医院

山医大附属三院

太原理工大学医院

转诊综合医院

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

山西省人民医院

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太原市中心医院

山西省中医研究所

山西省第二人民医院

山西省中医学院第三中医院

专科医院

山西省肿瘤医院

山西省心血管病医院

太原市结核病医院

山西省肛肠医院

太原市传染病医院

太原市精神病医院

阳曲县安康医院

山西省妇幼保健院〔可作为儿童首诊医院〕

太原市妇幼保健院〔可作为儿童首诊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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