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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余7400万元(均为结转下年度使用的专款)。
与向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比较,财政总收入增加4447万元,主要原因是:
一是上级补助收入增加1198万元;
二是债务转贷收入增加3249万元(增加定向承销发行的置换一般债券3249万元)。
全县财政总支出367453万元,同比增加22315万元,增长6.47%,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21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60286万元的139.12%,完成调整预算数366116万元的98.91%,比上年同期339782万元增支22326万元,增长6.57%;
债务还本支出4349万元;
上解上级支出996万元。
与向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比较,财政总支出增加3529万元,主要原因是:
一是债务还本支出增加3249万元;
二是上解上级支出决算后增加280万元。
总收入与总支出相抵,年终滚存结余4008万元,与向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比较,年终结余增加918万元。
结余资金按有关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二、2016年全县收支决算情况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444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24265万元的100.73%,比上年同期22400万元增收2042万元,增长9.12%。
1.税收收入完成15310万元。
其中:
(1)增值税3185万元,同比增收1107万元,增长53.27%。
(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1982万元,同比增收1414万元,增长248.94%。
(3)营业税1979万元,同比减收2481万元,下降55.63%。
(4)企业所得税1528万元,同比增收60万元,增长4.09%。
(5)个人所得税638万元,同比增收192万元,增长43.05%。
(6)资源税277万元,同比减收70万元,下降20.17%;
(7)城市维护建设税711万元,同比增收170万元,增长31.42%。
(8)房产税237万元,同比增收8万元,增长3.49%。
(9)印花税177万元,同比减收6万元,下降3.28%。
(10)城镇土地使用税155万元,同比增收3万元,增长1.97%。
(11)土地增值税980万元,同比增收526万元,增长115.86%。
(12)车船税522万元,同比增收123万元,增长30.83%。
(13)耕地占用税906万元,同比减收760万元,下降45.62%。
(14)契税2033万元,同比增收498万元,增长32.44%。
2.非税收入完成9132万元。
(1)专项收入1338万元,同比减收1588万元,下降54.27%。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901万元,同比增收522万元,增长37.85%。
(3)罚没收入2174万元,同比增收1181万元,增长118.93%。
(4)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986万元,同比增收255万元,增长14.73%。
(5)其他收入838万元,同比减收7万元,下降0.83%。
(6)政府住房基金收入33万元。
(7)捐赠收入862万元。
(二)上级补助收入决算情况。
具体构成如下:
1.返还性收入4358万元。
(1)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1666万元。
(2)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1034万元。
(3)其他税收返还收入1129万元。
(4)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529万元。
2.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10661万元,同比增加12123万元,增长6.11%。
(1)体制补助收入3056万元。
(2)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61193万元。
(3)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5708万元。
(4)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13332万元。
(5)结算补助收入4561万元。
(6)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收入451万元。
(7)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1903万元。
(8)义务教育转移支付收入23418万元。
(9)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收入10867万元。
(1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收入25521万元。
(11)农村综合改革(农村一事一议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814万元。
(12)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11492万元;
(13)固定数额补助收入22394万元(调整工资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定额转移补助收入、义教教师绩效定额补助等)。
(14)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951万元。
3.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07804万元,同比减收1832万元,下降1.67%。
一般公共服务2324万元;
公共安全404万元;
教育16666万元;
科学技术152万元;
文化体育479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13581万元;
医疗卫生9808万元;
节能环保6549万元;
城乡社区事务910万元;
农林水事务31306万元;
交通运输2007万元;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1220万元;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1519万元;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1929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18800万元;
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60万元;
其他收入9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21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60286万元的139.12%,完成调整预算数366116万元的98.91%,比上年同期339782万元增支22326万元,增长6.57%。
各项支出项目完成情况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653万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数21738万元的99.61%,同比减支83万元,下降0.38%。
2.国防支出465万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数465万元的100%,同比减支177万元,下降27.57%。
3.公共安全支出10521万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数10732万元的98.03%,同比增支76万元,增长0.73%。
4.教育支出85967万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数86822万元的99.02%,同比增支202万元,增长0.24%。
5.科学技术支出1405万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数1405万元的100%,同比减支1614万元,下降53.46%。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510万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数3510万元的100%,同比减支144万元,下降3.94%。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804万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数51033万元的99.55%,同比减支2959万元,下降5.50%。
8.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49055万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数49070万元的99.97%,同比增支5160万元,增长11.76%。
9.节能环保支出8131万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数8134万元的99.96%,同比增支3326万元,增长69.22%。
10.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2526万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数12536万元的99.92%,同比增支3366万元,增长36.74%。
11.农林水事务支出77445万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数78977万元的98.06%,同比增支26729万元,增长52.70%。
12.交通运输支出4279万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数4491万元的95.28%,同比减支17611万元,下降80.45%。
1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事务支出1031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数1616万元的63.80%,同比减支294万元,下降22.19%。
14.商业服务业支出2067万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数2306万元的89.64%,同比减支272万元,下降11.63%。
15.国土资源气象事务支出3162万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数3188万元的99.18%,同比增支1845万元,增长140.09%。
16.住房保障支出27780万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数27786万元的99.98%,同比增支4177万元,增长17.70%。
17.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支出42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427万元的100%,同比增支78万元,增长22.35%。
18.其他支出1288万元。
19.债务付息及发行费支出582万元。
20.金融支出10万元。
(四)债务转贷收入决算情况。
债务收入为转贷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全年为16749万元,其中:
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2400万元,置换一般债券4349万元。
(五)上解上级决算情况。
上解上级支出996万元,其中:
出口退税上解48万元,专项上解948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全县基金收入总计24705万元,同比增加388万元,增长1.60%。
县级基金预算收入1078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255万元,上年结余1659万元;
当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21144万元,其中:
政府性基金支出14087万元,调出资金4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7010万元。
总收入与总支出相抵,年终滚存结余3561万元。
(七)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意见》(桂政发〔2013〕62号)和《关于编报全区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通知》(桂财社〔2014〕145号精神,我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良好。
2016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108519万元,其中: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198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5258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4792万元,上年结余16481万元。
安排各项社会保障基金支出83806万元,收入和支出相抵,年终滚存结余24713万元。
社会保障基金收入按规定专款专用,根据有关资金管理办法,结余收入结转下年使用。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预备费情况。
2016年预算安排预备费1400万元,当年动支预备费主要用于教育和城乡社区急需资金解决的相关项目,预备费的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
2.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1)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县2016年政府债务限额为48900万元,其中:
一般债务40100万元,专项债务8800万元。
我县严格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债务限额举借政府债务,2016年末政府债务余额为44133万元,其中:
一般债务35503万元,专项债务8630万元。
(2)2016年我县共获得债券资金23759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12400万元,主要用于扶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置换债券11359万元(其中一般债券4349万元,专项债券7010万元)主要用于置换瑶中迁建项目及土地储备项目存量债务。
(3)2016年偿还债务本金14937万元,其中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11359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4349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7010万元),其他方式化解的债务本金3578万元。
(4)2016年支付债券发行费23万元,支付利息费用566万元。
三、2016年全县财政工作的主要措施和效果
(一)着力抓好收入,提升财政保障水平。
2016年,在全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下,面对税收增量有限、财政增收困难的严峻形势,我局加强与国税、地税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出台了一系列稳增长、促增收的具体措施,强化收入征管,财政部门努力挖掘非税收入增收潜力,税务部门通过科技管理手段增加收入,各部门形成合力,完成了年度全县财政收入预期目标。
2016年全县财政收入为43866万元,较上年同期40668万元增收3198万元,增长7.86%,完成全年收入预期目标43500万元的100.84%。
(二)合理安排支出,促进社会事业稳步发展。
2016年,全县财政克服地方财力十分紧张等困难,积极筹措资金,科学合理调度,较好地保障了县委县人民政府各项事业发展战略支出。
2016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21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60286万元的139.12%,完成调整预算数366116万元的98.91%,比上年同期339782万元增支22326万元,增长6.57%。
各类重点支出的执行到位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提高,促进了我县各项事业的协调发展。
(三)规范管理制度,提高财政资金运行效能。
深入推进部门预算编制改革,扎实开展打造“五个财政”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加快完善我县的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等组成的财政预算体系;
进一步规范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一体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
加大财政投资评审力度,评估与审查的工程概算、预算和竣工决(结)算等项目总量、资金规模总量逐年增长,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率不断提高。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虽然2016年的财政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年初工作目标,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县财政运行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财政增收基础不稳固、增收难度加大;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总量偏小,财政收入质量有待提高;
偿还政府性债务压力大,财政收支矛盾仍比较突出等。
为此,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下,通过完善财政管理制度、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等措施,逐步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提高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同时,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扎实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为推进都安县社会事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